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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农村》公路条例《 第一章 总则  !。。 第一条 为—。。了加:强农村公路》规划、建设、养【护,和管:理保障农村》公路安?全畅通根据中华人】民共:和,。国公路法、公—路安全保护》。条例等有关法律、】行政法规结合本【省实际制《定本条例《   第《。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!内农村公《路,的规划、建设、【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!例 :  本条例所称农村!公,路是指纳《入农村公《。路规划的《县道、乡《道,和村道?及其附属的桥梁、隧!道和渡?口   第三条 县!。级以上人民》。政府应当《把农村公路的发【展纳入当地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】展规划实行》政府主导、分—级负责、《统筹规划、建—养,并重的原则》促进农村公》路持:续健康发展   第!。四条 县(市、【区)人?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!内,农村公路规划、建设!、养护和管理—的,责任主体《应当加强对农村【公,路工作的组》织领:导和监督《管理建立健全农【村公路建设、养护】和管理的《县、乡、村》三级组织《管理体系并将农村】。公路工作《纳入本级人民政【府年度工作》目标进行考核建立】并落实责《任追究制  — 乡(镇《)人民政府》在县:(市、区)人民政府!确定的职《责范:围内负责《。农村公路的》建设、养护和—管理工?作指导和帮助村【。民委员会建立村道管!护群众组织   】。第五条 县级以上交!通运输主《管部:门主:管本:行政区域内的农【村公路工作其所【属的公路管理机【。。构具体?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!、养护和管理—。工作   乡(【。镇)公路管理机【构按照?规定:的职责具体做—好农:村公路的建设、养】护和管理工作—   ?县级以上发展和【改革、财《政、:公安:。等部门应当按照【各自职责《协同做好农村公路的!相,关工作 《  第六条 各【级,人民政府鼓励—发,展农村公《路运输提高农村【公路利用水平采【取必要措《施促进城乡客运一】体化和?农村物流发展满足】广大农民的》生活和?生产需要《   第七条 任】何单:位和个人不得破坏、!损坏、非法占用【农村公路、农村【公路:用地和农村公路【。附属设施 第二【章 规划和建设  ! 第八条 》农村公路规划应当】根据当地《经济社会《发展和新农村—建设的?实际需要编制—与国道、《省道发展规划和干】线公:路网相?衔接与农村》运输网络《规划相适应与—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!运输发展方》式相协调符合国家】及全省交通运输【。发展:目标  《 第:。九条 县道规划由】县(市?、区)交通运输主】管部门会同有关【部门编制经同级【人,民政府审定后报上】一级人民政府—批准   乡—道、村?道规划由县(—市、区)交通—运输主管部》门协:助乡(?镇)人民政府编【制报县(市》、区)人民政府【批准  《 经批准的农村【公,。路规划?应当由市(州)【交通运?输主管部门统一【汇编:后报省交《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!。   第《十条 经批》准的农?村公路规划需要【修改的由原编—制,机关提出修改方案】并按原程序》报批、备案   第!十一:条 县(市、区)交!通运输主管》部门按照农村—公,路规划结合本地【。实际提?出年:度建设建议》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!审定后报《市(州)交》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!、审核由《省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审核批准  【。。 第十二《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!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!进行改?建或者扩建县—道按照不低于—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!设,乡道按?照不低于四级公【路技术标准建—设,村道建设标准根据当!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!件确定   第【十三:条 二级以上农【村公路和中》型以上桥《梁,、隧道工程项目的设!计分初?步设计和《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!进行;其他工程项目!可以直接采用施工图!一阶段设计》   第十四条 四!级以上农村》公路和中型以上桥】梁、隧道工程的设】计应当由具有相应】。资质的设计单位【承,。担;:其他农村公路—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具!。有工:程技术资格的—技术人员承担 【  第十五》条 二级以上—农村公?。路、中型《以上桥梁、隧道【工程项目应当由【市(州)交通运【输主管?部门办?理施工许可;其他】。。列入年度建》。设计划的《农村公路建设—。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!批复即可开工—建设  《 第十六条 农村】公路建设项目实【行,工程:监理制度   二】级以上农村公路【、中型以上桥梁、隧!道,建设项目应当—通过招标《选择具有相应资质】的监理?单位进行监理—;其他农村公路项】目工:程监理建设单—位可以通过招标方式!。委,托社会监理机构或】。者聘请具备》相应资格的》人,员进行监理 —。  第十《七条: 农:村公: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!招标条?件的应当依法进行公!开招:标   农村—公路建设项目可以在!同一:乡(镇)范围内【多项目一并招—。标规模较大、技【术复杂的农村—公路建设项目—以及大桥、特大桥和!。隧道建设项目—应当单?独招标   招【标结果应当在当【地进行公示  【 第十八条 县【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!部门应当建立健全】质量监督管理机制】加强对?农村公?路,建设质量的技术指导!和监督检查 —  县(市、区【)交:通运输主管部门【和乡(镇)人民政】府应当聘《请技术人《员、群众代》表参与农《村公路建《设,质量监?督工作?  : 第十九《条,。 农村公《路建设项目实行安】全生产责任制—和,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!   农村公—路建设、设计、【施工、监理》和质量监《督等单位应》。当明确安《全,和质量管理责任落】实安全?和质量保证措施加】强安全?和,质量管理   第】二十条 农村公【。路建设项目实行【质量:缺陷责任《期制度和《质量:保证金制度质量缺陷!责任期为交》工验收?合格后?一年质量《保证金一《般为施工合同总【额的百分之五 【  第二十一条 】农村公路《建设项目《应当按照规定进【行交(竣)工—。验收未经验》收,或者验收《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!用   《。交工:验收由项目》法人负责竣工验收】由各级发展》。和,改革部门或者—交通运?输主管部门按照农村!公路建设项目审【批权限组织进—行验:收结果应当送省【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备案   【二,级,。。以上农村公》路、大桥、特大【桥、隧?道建设项目工程按公!路基本建设项目进】行交(?竣)工验收》;其他农《村公路建设项目【交(:竣)工验收可以合】并进行?但应当?。执行相?。应的质量《缺陷责任期和工【程质量保修期制度】  : 第二?十二条 农村公路】建设单?位应当按照档案【管,理的有关规定建立】工程:。。档案及?时收集?。、整理?、保存工程资料竣工!验收合格后移交县】(市:、区)农村公路管】理机构保存》 第三章 养护和管!理,   第二》十三条 农村—公路养护遵循预防】。。为主、防《治结:合,、全面?养护、保障畅—通的:原则坚持《专业:养护与群众养护【、日常养护与—集中养护等多—种养护方《式相结合保证—农村公路经常处【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!。  第二十》四条 农《村公路养《护分为日常养护和养!护工程日常养护主】要指小修保养养护工!程主要指《中,修,、,大修和改建   第!二十五条 县(市】、区)交通运—输主管部门及其【公路管理机构—。负责县?道和主要乡道的【养护工作并对乡【道、村道的》养,护和管理工作—进行监?督,和技术指导   】乡(镇)人民政【府及其公路管—理机:构负:责乡道、村道的养】护工:作指导村民委员【会组织村民做好村道!的,日常管护工作   !第二:十六条 《。乡(:镇)人民政》府可以结合农村最】低生活保障、政府购!买公:益性岗位等》建立相?对稳定的群众—性养护组织或—者采取个人、家庭分!段承包等方式对乡道!、村道实施》。日常养护   鼓】。励通过?向社会招标等竞争方!式择优选定具有相】。应资:。。质或:者,从业经验的养护单位!逐步:推行农村公路养护】市,场化   农村公】路管理机构》或者乡(镇)人民】政府应当《与养护单位或—者个:人签订养《护合:同明确双方权利【义,务   《第二十七条 养护】工程年度计划由县】(市:、,区)交通运输—主管:部门编制市(—州)交通运输主【管部门?审查省交通运输【主管部门审》定,。 , , 第二十八条 公路!管,理机:构应当加强农村【公路养护巡查并制作!。巡查记录发现—公,路损坏和危险情【。况,时应当及时》组织人员修复和排除!难以及时修复和排】除的应?当在危险路段按【照规定设置警—示或者限行限载【标志并采《取必:要措施保《障公路通行安全 】  县道和乡道养护!作业需要中》断交通的应当经县】(市:、区)交《通运输主《管部门同《意按:照规定?设置绕行标志或【者修:建临时道路》并由:公安交?。通安全管理部门提前!向,社会公告《 ,  第二十九—条 因自《。然灾害或者》其他突发事件致【使农村公路中断【或者严重损坏无法通!行时县(市、区)、!乡(镇)人民政府应!当立即组织修复尽快!恢复交?通   第—三十条 农村公路养!护作业用地、—砂,石,料场以及因养—护需要挖砂、采石】、取土、取水—的由县(市》、,区)、乡(镇)【人民政府统》筹解决并依法—办理相?关手续?   第《三十一条 县—。(市、区)、乡【(镇)人民政—府应当按照》。。绿化规划和公路【工程技?术标准的要求结合】。农,村公路实际》情况因地制》宜做好农村》公路绿化《工作 ?  第三十二条 县!级,以上交?通运输主管部门主】。管本:行政区?域,内农村公《路的路政管理工作】。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!构具体负责公路路政!管理工?作,   ?乡镇人?民政府?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在!县(:市、:区)人民政府确【定的职责范》围内负责乡道和村】道的路政管理工作 !  市(州)、【县(:市、区)人民—政府根据工作—实,。际逐步推行道—路运:政和:农村公路路政—管,。理综合执法 —  第三十》三条 农村公路两】侧自公?路边沟(截》水,沟,。、坡脚护坡道)以】外各不少《于一米宽的》土地以及用于建设】、养护公路和公【路附:属设:施的其他土》地为:公,路,用地   县—道两侧各《不少于十米、乡道】不少:于五米、村道不少于!二米为公路建筑【控制区 《  第?三十四条 禁止超】限运输车《辆通行农村公路【因工程建设重—载车辆确需反—复通过特定农村公路!路段的?建设单位应当与【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,签订公路修复协议】并交纳相应数—额的公路修复—保证金?按不低于原有公路】技,术标准?及时修复、改建【或者给予相应的【经济补偿   】第三十五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。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!全,工作加大《交通安全基》础设施建设》投入组织全社会【参与:维护道路交通秩序】制定道路交通—。安全管理规划并【组织实?施   县级—。以上人民政府公【安机关交通管理部】门负责本行政区域】内的农村《公路交通安》全管理工《作县级?以上人民《政府交通《运输、建设》、农:业(农业机》械)等部门按照【各自职责做好有关道!路,交通安全工作 第四!章 资金筹措—与管理 《  第三十六条 各!级人民?政府应当建立政【府投资为主》、,多渠道?筹资为辅、鼓励【。社会各界共》同参:与的:农村公路建设—、养护和管理资金筹!。措机:。制   第》三十七条 农村公路!建设、养护和管理】资金的来《源主要?包括  《 (一)国家和【省人民政府》补助的专项资—金;   (二)市!县人民?。政府安排的财政性资!金;:   (三)村【民委员会通过—“一事一《议”:等方式?筹集:的资:金;:   (四)—企业、个《人等社会捐助—资金;  》 (五)通过拍卖】。、转:让农村公路冠名权】、路域资源》开,发权等?方式筹集的资金【;   《(,六,),通,过其他方式》筹集的资金》  : 第三十八条 省人!民,。政府每年从新增【。财政:收入中按一》定比例安排》农,村公路养护资—金具体标准由—省人民政府制定  ! 市(州)、县【(市、?区)人?民政府应《当根据财政增长情】况逐步调整提高农】村公路养护》资金筹集比例—加大资?金投入   第三】十九条 《省,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,按照规定统筹安【排农村公路》大中修等养》护工:程,资金   第四【十条 各级人民【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!公路:建设、养《护和管理《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!资金管理《制度提高资金—使用效益农》村公路建设、—养护和管理资—金应当按工程进度】及时拨付《到位并?实行专项核算、专款!专,用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截留、挤—占和挪?用 :。  审计、财政部门!应当做好农村公路建!。设、养护和管理【资金的审计和监督】。检查工作 第五章】 法律责《任     第四十!。一条 违反本条例】规定的行为》法律、法规有行政处!罚规:定的从其规定;构】。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;造成农村!公路损害的依法承】担民事责《任   第四十二条! ,违反本条例规定【有下:列行为之一》的由上级交通—运输主?管部:门或者本级人—民政府对责任—单位进行通报批评】限期整改;情节严重!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!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追【。究刑:事责任   —(一)农村公—路建设、养护和管】理资金不按》时,到位;  》 (二)截》留、挤占和挪用【农村公?路建设、养》。护,和,管理资金的;   !(三)农村公—路未经验《收或者验收不合格】即,交付使用的;  】 (:四)在农村公路【建设:中,采取强制手段—向单位、个人—集资的;   (】五)其?他造:成农村公路质量安全!事故的行为 —  :第四十三《条 造成公路、【公路附属设施损【坏,拒不接?。受公路管理机构现】场调查处理的公【路管理机构》可,以依法采取》扣,留,车辆、?工,具等行政强》制措施   —第,四十四条《。 各级人民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!作人员在农村公路】建设、养《护和管理《工作中滥《用职: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!舞弊的?给予:相应的?行政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? 第六章 》附则 ?  第?四十五条 村道的】路政管?理参照甘《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!例执行 《  :。第四:。。十六条? 本条例《自20?13年1月1—。日起施行《<!--Z》JEG_RSS【.cont》ent.end-】->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