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甘肃:。省农村公路条例
第!一章 总《则
: :第一条? 为了加强农村公】路规划、建设、养】护和管理保障农村公!路安全畅通根据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!。法、公?路安全保护条例等】有,关法律、行》政法规结合本省【实际制定本条例
】 , 第二条《 本省行政区域内】农,。村公路?的规划、建设、养】护和管理适用本条】。例
: 本条例所称农】村公:路是指纳《。入农村公路规划的】县,道、乡道和村道及其!附,属的桥梁、》。隧道和渡口
】第三条 县级—以上人民政》府应当把农》村公路?的发展纳入当—地国: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!划实行政府主导、】分,级负责?、,统筹:规划、建养》并重:的原则促进农—村公路?持续健康发展
!第四条 县(市、】区,)人民政《府是本?行政:区域内农村》。公路规划、建—设、养?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!应,当加: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!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!。建立健全农村—。公路建设、》养护和管理的县、】乡、:村三级组织管理【体系并将《农,村公路工作纳入本级!。人民政府年度工作】目标进行考核建立并!落实责任追究制【。
乡(镇)人】民政府在县(市【、区:)人民政府确定【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农!村公路?的建设、《养护和管理工—作指导和《帮助村?民委员会建立村道管!护群众组织》
第五条 【县级:以上交?通运输主管部门【主管本行政》区域:内的农?村,公路工作其所—属的公路管》理机构具体负责【农村公路的建设【。、养:护和管理《工作
乡(镇)!公路管理《机构按?照规定的《职责具体做好—农村:公路的建设、—养护和管理》工,作
县级以上】发展和改革》、财政、公安等部门!应当按照各自—职责协同做》好农村公路的相关工!作
第六—条 :各级人民政府鼓励】发展农村公路运【。输,提高农村公路利【用,水平采取《必要措施促》进城乡客运》一体化和农村—物流发展《满足广?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!需要
》第七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不得【破坏、损坏、非法】占用农村《公,路,、农村公路用地和】农村公?路附:。属设施
第二章【 规:划和建设
第】。八条 ?农村公路规划应【当根据当地》经济社会发展—和新农村建设的实】际需要编制》与国道、省道发展】规划和?干,线公:路网:相衔:接与农村运输网络】规划相适应与城乡】。建设规划及其—他运:输,发,展方式?相协调符合国家及】全,省交通运输发展【。目标
第九【条 县道规》划由县?(市、区)》交通运输《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!门编制经《同级人民政》府审:定后报?上一:级人民政府批准
】。 乡道、村道【规划由县《(市、?区)交通运输主【管部门?协助乡(镇》)人民政府编—制报:县(市、区)人民】政府:。批准:
经批准—的农村公路规划【应当由市(》。州)交通运》输主:管,部门统一汇编后报省!交通运输主》管部门备案
】第十条? 经:批准:的农村公路规划需】要修:改的由原编制机关】提出修改方案并【。按原程序报》批、备案
— 第:十一条 县(—市、区)《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按照农村公路【规划结合本》地实际提出》年度建设建议—计,划经同级人民政府】审定后报市(州)】交通:运输主?管部:门汇总、审核由省】交,通运输主管部门审】核批准
》 第十二条 农【村,公,路建设应当充分利】用现有道《路进行改建或者扩建!。县,道按照不《低于三级《公路技?术标准建设乡道【按照不低《于四级公路技术标】准建设村道建—设标准根《。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!济条:件确定
第十】三条: 二级以上农村公路!和中型以上桥—梁、隧道《工程项目的设计分】初步设计和施工【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!。;其他工程项目可以!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!。。。段设:计
: 第?十四条 《四级以?上,农村公路和》中型以上桥梁—、隧道工程的—设,计,应当由?具有相应《资质的?。设计单位承担—;其他农村公路工】程的:设计可以由具有工】程技术资格的技术】人员承担
第十!五条: 二级以上农村【公路、中《型以上桥梁、—。隧道工程项目应【当由市(州)交通运!输主管部门办理施工!许,可;其他《列入年?度建设?计划的农村公路【建设:项目完成施工—图设:计批复即可开工建设!
第十六—条 农村公路建设】项目实行工程监【理制:度
二》级以上农村公路、】中型以上桥》梁,、隧道建《设项目应《当通过招标选择具有!相应资质《。的监理单位进—行监:理,;,其他农村公路项目工!程监理建设》单位可以通过招标方!式委托社会监理机】构或者?聘请具备《相应资格的》人员进行监理—
第《十七条 农村—公路建设项目符【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!当依法进行公开【。招标
《 农村?公路建设项目可以在!同一乡(镇)—。范,围内多项目一并【招标规模较大—、技术复杂的农村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】大桥、特《大桥和隧道建—设项:。目应当单《独,招标
招标结】果,应,当在当地进》行公:。示
?。 第十?八条 ?县,级以上交通》运,输主:管部门应当建立健】全,质量监督管理—机制加?强对农村公》路,建,。设质:量的技术指导和监督!检查
? :县(市、区)—。交通运?输主管部门和—乡,(镇)人民》政府:应当聘?请技术人员、群众】代表参与农村—公路建设质量监督】工,作
第十九【条 农?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!安全生产责任制和】工程质?量责任追究制—
农村公路建设!、设:计、施工、》监理和质量监—。督等:单位应当明确安全和!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安!全和质量保》证措施?。加强安全和质量【管理
第二十条! 农:村公:。路建设?项目实?行质量缺陷责任【期制度和质量—保,证金制度质量—缺陷责?任期为交工验收合】格后一年《质量:保证金?一般为施工》合同总额的》百,分,之五:
第二十一【条 农村公》。路,建设项目应当按【。照规定进行交(竣)!。工验收未经验收【或者: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!付使用
交工】验收:。由项目法人负—责竣工验收》由各级发展和改革】部门或者交通运【。输主管部门按—照,农村公路建设—项目审批权》限组:织进行验收结果应当!送省交通运输主【管,部门备案
二】级以上农村公路、】大桥、?特大桥?、隧道?建,设项目工程按公【。路基本?建设:。项目:进行:交(竣?)工验收;其—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!交(竣)工验收可】以合并进行但应【当执行相《应的质量缺》陷责任期《和工程质量》保修期制度
【 第二十二条 【农村公路建设单【位,应当按照档》案,。。管理的有关规定【建立:。工程档案及时收集、!。整,理、保?存工程资料竣工验收!合格后移交县—(市、区)农村【公路管理机》构保存
第三章 养!护和:管理
? 第二十三条 】农村公路养》护遵循预防为主【、防治?结合、全《面养护、保障畅【通的原则坚持—专业养护与》群众养护《、,日常养护与集中【养护等?多,种养护方式相—结合保证农》村,公路经常处于—良好的技术状—态
第二十四条! 农村?公路养护《分为日常养护和养】护工:程日常?养护:主要指小《修保养养护》工程主要指中修、大!。修和改建
【第二十五条 县(市!、区)交《通运:输主管部《门及其公路管理机】构负:责县道和《主要:乡道的养护工—作并对?乡道、?村,道的养护和管理【工作进行监督和技】术,指导
乡(【。镇)人民政府—及其公?路管理机《。构负责乡道、村道】的养护工作指导村民!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!村道的日常管护工作!。
: 第二?。。十,六条 乡(镇—)人民政《府可以结合农村【最,低生:活,保障、政府购—买公益性岗位等【建立:相对稳定的群众【性养护组《。织或者采取个—。人、家?。庭分段?承,包等方式对》乡道、?村道实施日常养护
! 鼓励通过—向社会招标等—竞争方式择优—选,定具有相《应资质?或者从业《经验的养护单位逐】。。步,推行农村公》路,养护市场化
【 农村公路管—。理机构或者乡—(镇)人民政府应】当与养护单位—或者个?人签订养护合同明确!。双方权利义务—
第二十—七条 养护工程年】度计划?由县(市、区)交通!运输主管部》门编制市(州)交通!运输主管部门审查省!交,通运输主管》部门审定
【第二:。十八条 公路管【理,。机构应当加强农村】公路养护巡查并制】作巡:查记录发现公路损坏!和危:险情况时应当—及时:组织人员《修复和排《除难以?及时修复和排—。除的应当在危—险路:段按照规定设置警】示或者限行限载标志!。并采取必要》。。措施:保,障公路?通行安全
县道!和乡道养护作业需要!。中断交通的应当经】县(市、区》)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同意按照规定设置!绕行标志或者—修建临时道路并由】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!门提前向社会—。公告
第二【十,九条 因自然灾害或!者其他突发事件致】。使农村?公路中断《或者严重损坏无法】通行时县(市—、区)、乡(镇)人!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!修复:尽快恢复交通
】 第三十条— 农村公路养护【作业:用地、砂石》料场以及因养护【。需要挖砂、采石、】取土、取水的—由县(市《、区:)、乡(镇)人民政!府,统筹解决并依法【办理相关手续—
第三十—一条 县(》市、区)、乡—(镇)人民政府【。。应当:。按照绿化规划和【。公路工程技术—。标准的要求结—合农村公路实际【情况因?地制宜做好农村【公路绿化工作
!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!上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!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!。工作其所属的公【。路,管理机构具体负责】公路路政管理工【作
? 乡镇?人民政府及其公路】。管理机构在县—(市:、区)人民政府【确定的职责范围内】负责乡?道和村道的路政管理!工作:
市(州)、】县,(市、区)人—民政府根据》。工作:实际逐步推行道路】运政和农村公路【路政管理《综,合执法?
第三十—三条 ?。农村公?路两侧自公路边【沟(截水沟、坡【脚护坡道)》以外各不少于一【米宽的土地》以及用于建设—、养:护公:路和公路附属设施】的其他土地为公【路用地
县道】两侧各不少于十米、!。乡道不少于五米【、村道不少于二米为!公路建筑控制区
!。 第三十四条 禁】止超限运输车辆【通,行农村公路因—工程建?设重载?。车辆确需《反复:通过特?定农村?公路路段的建—。设单位应当与交【通运输主管》。部门签?订公路修《复协议并交纳相应数!额的公?路修复保证》金按不?低于原有公路—技术标准及》时修复、改建或者给!予相应的经济补【偿
第三十】五,条 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。应当加强农》村,公路交?通安全工作加大交】通安全基础设—施建设投入组织全】社会参与维护道【路交通秩《序制定道《路交通安全》管理规?划并组?织实:施
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公安机—关交通管理部门负】。责本行?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!交通安全管理工【作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!输、建设、农—业(农业机》械)等部《。门按照各自》职责做好有关道【路交通安全工—作
第四章》 资金筹措与管理】
: 第三?十六条? 各级人民政府【应当建立《政府投资为主—、多渠道筹资为辅】、鼓励社会各界共】同,参与的农村》。公路建设、》养护和管理资金【筹,。措机制?
第三十—七条: 农村公路建设、】养护和管理资金【的来源主要包括
】 :(,一)国家和省—人民政府补》助的专项资》金;
(二【)市县?人民政府安》排的:财政性资金;
!(三)村民委员会】通过“一事一议”等!方式筹集的资—。金;
(四)企!业、个人等社会捐助!资,金,;,
, (五《)通过拍卖、转让】农,村公:路冠名权《、路域资源开发权】等方式?筹集的?资金;
(【六)通过其他方式筹!集的资金《
第三十八【条 省人民政府【每年从新增财政收入!中按一定比例安排农!村公:路养护资金具—体标:准由省人民政府制】定
市(州)、!县(市、区》)人民?政府应当根据财政】增长情况逐步—调整:提高农村公路—养,护,资,金筹集?比例加大资》。金投入
—第三十九条 —省交通运《输主管部《。门按照规《定,统筹安排农村公【路大中修《。等养护工程资金
】 第?四十条 各》。级人:民政府应当加—。强对农村公路—建设、?养护和管理资金的管!理建立?健全:资金管理制度—提,高资金使用效益农村!公路建设《。、养护和管理资金】应当按工程进—度,及时:拨付到位《并实行专《项核算?。。、专款专用》任何单位和》个人:不得:。。截留、挤《占和挪用
》 审计、》财政部门《应,当,做好农村《公路建设《。、养护和《。管理资金的》审计和监督检查【工作
?。第五章? 法律责任》
》第四十?一条 ?。违反:本条例规定的行【为法律、《法规有行政处罚规定!的,。从,其,规定;构成》犯罪的依《法,追究刑事责任;造】成农:村公路损害的依法】承,担民事责任
— 第四《十二条?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有下列?行为:。之一的由上级交【通运输?主管部门或者本级】人民政府对责—任单位进行通—。报批:。评限期整改;情【节严重的对责任人】依法给予行政处【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,究刑事责任
【 ,(一)农村》公路建设、养护和管!理,资金:不按时?到位;
》。 (二)截留、挤占!和挪用农村公路【建设、养护》和管理资金》的;
(三)农!村公路未经验收【。或,者验收不《合格即交付使用的;!
(四)在农】村,。。公,路建设中《采取强?制,手段向单位、个人】集资的;
》 (五)其他【造成:农,村公:路质量安全事—故的行?为
第》四十三条 造成公路!、公路?附属设施损坏拒【不,接受公路管理机构】现场调查处》理的公路管理机【构可以依《法,。采,取,扣留车辆、》工具等行政强制措施!
第四》十四条? 各级人民政府【及,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!在农村公路建设【。、养护?和管理工作》中滥用职权、玩忽】职,守、徇私《。舞弊:的给予相应的—行政处分;》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第六》章 :。附则
第四【十五条 村道的【路政管理参照甘【。肃省公路路政—管理:条例执行
》。 第?四十:。六条 ?本条例自2》0,13年1月1日起】施行<?!,--ZJEG_【RSS.co—nten《t.end》-->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