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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农《村公路条例 第【一章 总《则   第一条 为!了,加,强农村公路规划、】建设、养护和管【理保障?农村公路安全—畅,通根:。据中华?人,民共和国公路—法、公?路,安,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!律、行政法》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!本条例?   第二》条 本省行政区【域内农村公路的规】划、建设、养护和】管理适用本》条例   》本条例所称农村【公路是?指纳入农《村公路规划》的县:道,、乡道和村》道及:其附属?。的桥梁?、隧道和渡口 【  第三条 县级以!上,人民政?府应当?把农村公路》的发:展纳入当《地国民经《济和社会发展—规划实行政府主导、!分级:负责:、统筹规划、—建养并重《的原则促进》农村公?路持续健康发展 】  :第四:条 :县(:市、:区)人民政府—是本行?政区域内农村公【路规划、建设、【养护和管理的责任】主体:应当加强对农—村公路?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!督,管理建立健全农【村公:路建设、养护—和管理的县、乡【、村三级组织管理体!系并:将,农村公路工》作纳入?本,级人民政府年度工作!目标进行考核建【。立,并落实责任追究制 !  乡(镇)人【民政府在县》(,市、区?),人民政府确定的【。职责范围《内负责农村公—路的建设、》。养护和管理》工作指导和帮助【村民委员《会建:立村道管护群众组】织 :。 , 第五条《 县级?以上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主管本行政区】域内的农《村公路工作其—。所属的公路管理【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公!路,的建设?、养护和管理工作】  : 乡(镇)》公路管理机构按照】规,定的职责具体做【好农村公《。路的建设、养护和】管理工?作   县级以【上发展和改革、财】政、公安等部门应当!按,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!农村公路的相关【工作  《 ,第,六条: 各级人民政府【鼓励发展农村公【路运输提高农村公路!利用水平采取必【要措施促进》城乡客运一体化和】农村物流发展满【足广大农民的生【活和生产需要 【。。 , 第七?条 任?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破坏、损坏、【非法占用农村公路、!农村公路用地和农】村公:路附属设《施 第?二,章, 规划和建设  】 第八条 农村【公路规划《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!会发展和新农—村建设的《实际需要编制与国】道、省道发》展规划和干线—公路网相衔接与农】村运输网络规划相】适应与城乡》建,设规划?及其他运输发展方】式相:协调:。符合国家及全省【交通:运输发展目标  】 第:九条 县道》规划由县(》市、区)交通—运输主管《部门:会同有关部门编【制经同级人》民政府审定后报上】一级人民政府—批准   乡道、】村道规划由》县(市、区》),。交,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!。乡(:镇)人民政府编制】报县(市《、区)人《民政府?批准  《 经批准的农村【公路规划应》当由市?(,州)交通运》输主管部门统一汇编!后报省交《通运输主管部—门备案   第十】条 经?批准的农村》公,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由!原编制?机,关提:出,。修改方案并按原【程,。。序报批、备案—  : 第十一条 县【(,市、区?)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按照农村公》路规划结《合本地?实际提出年度建设】建议:计,划经同级人民政府】审定后报市(州)交!通运输主管部门汇】总、审核由》。省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,审核:批准   第—十,二条 农村》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!用现:有道路进行》改建或者扩建县道】按照不低于三级公路!技术标准建设乡【道按照不《低于四级公路—技,术标准?建设村道建设—标准根据当地实际需!要,和经济条《件确定 《  第十三》条 二级以》。上农村公《。路和中型以上—桥梁、隧道工程项】目的设计分初步【设计和施《工图:设计两个《阶段进行;》其他工程项目可以直!接采用施工图一阶】。段设计   第十】四条 ?四级以上《农村公路和中—型以上桥梁、隧道】工程的设计应当由具!有相应资质的设计】。单位承担;》其他农村公路—工程的设计可以由】具有:工,程技术资格的技【术,人员承担   第十!五条 二级以—上,农村公路、》中型以?上桥梁、隧》道,工,程,项目应当由市(州)!。交通运输《主,管部门办理》施工许可;》其,他列入年《度建设计划的农【。村公路建设》项目完?成施工图设》计批复即可》开工建设 》  第十《六条 农村公路【建设项目《实行工程监》理制度   二级】以,上农村公《路、中型以上桥【。梁、:隧道建?设项目应当通过【招标选择《具有相应《资质的监理》单位进行《监理;其他农—村,公路项?目工程监理建设【单位可以通过招标】方式委托社》会监理机构或—者聘请具备》。相应资格《的人员进《行监理 《。 , 第十七条 农村】公路建设《项,目符合法定》。招标条件的》应,当依法进行》公开招?标   农村公路建!设项目可《以在:同一乡?(镇)范围内多项】目一:并招标规模较大、】技术复杂的农村【。公路:建设项目以及—大桥、特大桥和隧】道,建,设项目应当单独招】标   招标结【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!。示   第十八条 !县级以上交》通运输?主管部门应当建【。立健全质量监—督管理机制加强对】农村公?路建设质量的技术指!导和监督检》查   县(市、】区)交?。通运输?主,管部门和乡(镇)】人民政?府应:当聘请技术》人,员、群众代表参与】农村:公,路建设质量监督【工作 ?  :第十九条《 农村?公路建设项目实【行安:全生产?责任制和工程质量】责,任追究制《  :。。 农:村公路建《设、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》和质量监《督等单?位应:当明确安全和质量】管理责任落实—安,全和质?量保证措施加强【安全:和质量管理   】第二十条 农—村,公路建设项目实【行质:量缺陷责任期—制度和?质量保证金》制度质?量缺陷责任期为【交工:验收合格后》一年质量保证—金一般为施工—合同:总额的百分之五  ! 第:二十一条 》农,。村公路建设项目应】当,按照规定进行交【。(竣)工验收—未经验?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!不得交付使用   !交工验收由项目法】人负责竣工验收【。由,各级发展和》改革部门《或者交?通运输主管部门【按照农村公路建【设项目?审批:权限组织进》行验收结果应当【送省交通《运输主管部门备案】   二级以—上农村?公路、大桥、特大桥!、隧道建设项目工】程按公路基本—建设项目进行交(竣!)工验收;其他农村!公路建设《项目交(竣)—工,验收可以合并—进行但应《当执行相应的—质量缺陷责任期和】工,。程质量保修期制度 !  第二十二—条 农村《公路建设单位应【当按照档案管—理的有关规定建【立,工程档案及时收集、!整,理、:保存工程资》料竣:工验收合格后移交】县(市?、区)农村》公路管?理机构保《存 第?三,章 养护和管—理   第二十【三条 农《村公路?养护遵循预防为主、!防治结合、全面养护!、保:障畅通的《原则坚持专业养护与!群众养护、日常养】。护与集中养护等【多种养护方式相结】合保证农村》公路:经常:处于良好的技术状】态  ? 第二十四条— ,农村公路养护分为日!常养:。护和养护工程—日常养?护主要指《小修保养养护—工程主要指》中修:、大修和改建—   ?第二十五条 县(市!、区)?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及其《公路管?理机构负《责县道?和主要乡《道的养护工作并对】乡道、?村道的?养,。。护和管理工》作进行监督和—技术指导   【乡(镇)人民—。政府及其公路—。管理机构负责乡【道,、村:道的养护《工作指导村民—委员会组织村民【做好村道的日常管护!工作   》第二十?六条 乡(镇)【人,民政府?可以结合农》。村最低?生活:。保障、政府购买公】益性岗位等建立【相对稳定的》群众性养护组织或】者采取个人、家庭】分段承包等方式【对乡道、村道—。实施日常养护   !鼓励通过向社—会招标等竞争方【式择优选定具有【相应资质或者从业】经验的养护单位逐】步,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!场化 ?  :农,村公路管《。理机构或者乡(【镇)人民政府—应当与?养护单位或者个人签!订养护合《同明确双方权—利,义务   第二十】七条 养《。护,工程年度《计划由县(市—、区)交通运输【主管部?门,编,制市(州)交通运输!主管部?门审查省交通—运输主?管部门审定 — , 第:二十八条 公路【管理机构《应当加强农村公路】。养护巡?查并:制作巡查记录发现】公路:损坏和危险情况【。时,应,当及:时组织人员修复和排!除难以?及,时修复和《排除:的应当在《危险路段按》照规定设置警—示或者?限行:。限载标志并采取必】要措施保障公路通】行,安全 ?  县道和乡道【养护作业需要中断】交通的应当经—。县(市、区》),交,。通运输主管部门【。同意按照《规定:设,置绕行标志或者修建!临时道路并由公【安交通安全》管理部门提前—向,社会公告   第】二十:九条 因自》然灾:害,或,者,其他突发事件—致使农村公路—中断或?者严:重损坏无法通行【时,县(市、区》),、乡(镇)》人民政府《应当立即组织修复】尽快恢复《交,通   》第,三十条 农村公【路养护?作业用地《、砂石料《场以及因养护需要】挖砂:、采石?、取土、取水—的由县(市、—区)、乡(镇—)人民政《府统筹解决并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!  第三十一条 】县(市、区)、乡】(镇)人民》政府应当按照绿【化规划和公》路工程技术标准的】要求结合农村公路实!际情况因地》制宜做好农村公【路绿化工作  【 第三十二条 县级!以上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主管本行政区】域,内农村公路的—路政管理工》作其所属的公路管】。理机构具体》负责公路路政—管理工作   【乡镇人民政》府,及其公路管理机构】在县(市、区—)人民?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!内负:责乡道和村道的路政!管理工作   【市(州)、》县(市?、区)人民》政府根据工作—实际:逐步推行道路运【政和农村公路路政】管,理综合执法   第!三十:三条 农村公—路两侧自公》路边沟(截水沟、坡!脚护坡道)以—外各不少《于一米宽的》土地以及用于建设、!。养护公路和公—。路附属设施的其他】土地为公路》用地   县道两】。侧,各不少?于十米、乡道—不少于五米、村【。道,不少于二米为公路】建筑控制区 —  第三十》。四条: 禁止超限运—输车辆?通行:农村公路因工程建】设重载车辆确需反复!通过特定农村公【路路段的建设单【位,应当: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签,订公路修复》协议并交纳》相应数?额,的公路修《复保证金按不低于】原有公路技》术标准及时修复、】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!经济补偿   第!三十五条《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《府应当加强农村公路!。。。交通安全工作加【大交通安《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!。组织全社会参与维护!道路交?通秩序制定道路交】通,安全管理规划—并组:织实施   县【级以上?人,民政府公《安机关交通》管,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!域内的农村公路【交,通安全管《理工作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交通运输【、建设、农业(农业!机,械)等部门按—。照各:自,职责做好有关道路】交通安全工作 【第四章 资金筹措】与管理   第三十!六条 各级人—民政府应当建—立政府?投资为主、多渠道】筹资为辅、鼓励社会!各,界共同参与的—农,村公路建设》、养护和管理资金筹!措机制   第【三十七条 农—村公路建设、养护】和管理资金》的来源主要包括 】  (一)》国家和省人民政府】补助的?专项资金;》  : (二)市县人民】政府安排的财—政性:资金;   (三)!村民委员《会通过“一事一议】”等方?式筹集的资金; 】 , (四)企业、【个人等?社会捐助资金; 】  (?五)通过拍卖、【转让农村公路冠【名权、路《。域资源开发权等【方式:筹集的资金;  】。。 (六)通过其他】方式筹集的资金 】。  第?三十八?条, 省:人民政府每年从【新增:财政收入中》按一:定比例安排农—。村公路养护资金具体!标准由省《人民政府《制定  《。 市(州)、县【(市、区)人民政】府应当根据财政增长!情况逐步调整提高】农村公路养护—资金筹集比例加大资!金投:。入   第三十【九条 ?省交通运《输,主,管部门按照规定【统,筹安排农村公路大】中修等养护工程【资金 ?  第四十条 各级!。人民政府《应当:加强对农村》公路建设《、养护和《管理资金的管理【建立健全资》金管理制度提高【资金使用效益—农村公路建设、【。养护和管理资—金应:当,。按工:。。程,。进,度及时?拨付到?位并实行专项核算】、专:。款专用?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截》留,、,。挤占和挪《用   《审计、财政部—门应当做《好农:村公路建设》、养护?和管理资金的审计】和监督?检查工作 》第五章? 法律责任    ! 第四?十一条 违反本条】例规定的行为法律、!。法规有行政处—罚规定的从其规定;!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;造【成,农村公路损害的依】法承担民事责任  ! ,第四十二条 违反】本条例规定有—下,列行为?之一的由《。上,级交通运输》主管部门或》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责!任,单位进行通报批【评限期整改》;情节严重的—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!政处分;《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?事责任   (【一)农村公》路建设、养护和管理!资金不?按时到位;》   ?(,二)截?留、挤占和挪用农村!公路建设、养—护和管?理资金的《;   (三)农村!公路未经验收—或者验收不》合格即交《付使用的; —  (四)》在农村?公路建设中采取强制!手段向单《位、个?人集资?的;   (五)】其他造成《农村公?路质量安全事故【的,行为   》第四十三条 造成公!路、公路附属设施损!坏拒不?。接受公路管理机构】。现场调?查处:理的公路《管,理机构可以依法采】取扣:。。留车辆、工》具等:行,。政强制措施》  :。。 第四十《四,条 各级人民政【府及其有关部门工】作人员在《农村:公,路建设、养护和管理!工作:中滥用职权、—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!的给予相应的行政】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第六章 附则 !  第四《十,五条 村道》的,路政:管,理参照甘《肃省公路路》政管理条例执行【   第《四十:六条 本条例自【2013年1—月1:日起施?行<:!--ZJEG_R!SS.c《ontent.en!d-->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