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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农村公路【条例 第一》章 总则   【第一条 为》了加强?农村公路规划、建设!、养护和《管理保障农村—公路:安全畅通根》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公路法?、公路安全保护条】例等有关法律—、行政法规结合本】省实际?制定本条例   】第二条 本省—行政区域内农村【公路的规划、—建设、养护》。和管理适用》本条例  》 本条?例所称农《村公路?是指纳入农村—公路规划的县道、】。乡道和村道及其附】属的:桥梁、隧道和渡口】   第三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把农村公路》的发展纳入当地国民!经,济和社会发》。展规划?实行政府主导、分】级负:责、统筹规划—、建:养并:重的原则促进农村公!路持续健康发展【   ?第四条 县》(市、区)人—民政:府,是本行政区》域内农村《公路规划、建设【。、养:护,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!当加强对农村—公路工作的组织领】导和监督管理建立】健全:农村公路建设、【养护和管理的—县、乡、《。村三级组织管—理体:系并将?农村公路工作—纳,入本级人民政府【年度:工作目标进行—考核建立并落实【责任追究制   】乡(:镇,)人民政府》在县(市、》区):人民:政府确定《的职责范围内—。负责农?村公路的《建设:、养护和管》理工作指导和帮【。助村民委员会—建立村?道管护群众》。。组织   第五条】 县级以上》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!的,农,村,公路工作其所属的公!路,管理机?构具:体负责农村公路【的建设、养护和管理!工,作   乡(镇)公!。路管理?。机构按照规》定的职责具》体做好农村公路【的,建设、养护》和,管理工作 》  县级《以上发展和改革【、财政、公安—等部门应当按—照各自职《责协同做《好农村公路的相【关工作  》 第六条 各级【。人民政府鼓励发【展农村?公路运输提高—农村公路《利,用,水平采取《必要措施《促进城乡客运—一,体化和农村物—流发:展满足广《大农民的生活和【生产需要   第七!条 任?何单:位和个人不得破坏、!损坏、非法》占用:农村公路、农—村公路用地和农村公!路附属设施 —第二章? 规划和建设—   第《八条 农村》公路:规划应当根据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!新农村建《设,的实:。际需:要编制与国道—、省道发展规—划和干线公路—网相衔接《与农村运《输网络?规划相适应与—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!。运输发展方式相协】调,符合:国家及全省交通运】输发展目标  【 ,第,九条 县道规划由】。县(市、《区)交?通运输主管部门【会同有关部门编【制经同?级人民政府审定【后报上一级人民【政府批准 》 , 乡道、村道规划】由县(市、区)【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协助《。乡(镇?)人民政府》编制报?县(市、区)—人民政府批准—   经批》。准的农村公路规划应!。。当由市(州)—交通运输《主管部门统》一,汇编后报省交通【运输主管部》门备案  》 第十条 经批准】的农村公路规—划,需要修改的由原【编制机关提出修【改方案并《按原程序报批、备】案  ? 第十一条 县(】市、区)交通—运输主管部门按照】农,村公路规划结合本】地,实际提?出年度建《设,建议计划经同级人民!政府:审定后?报市(州)》交通运输主》管部门?。汇总、审《核由省?交通运输主管—部,门审核批准   】第十:二条 农村》公路建设应当充分】利用现有道》路进行?改建或者扩建县道】。按照不?低于:三级公路技》。术标准建《设乡:道按照不低于四【级公路技术标准建】设,村道建设标准根【据,当地实际需要和经】济条:。件确定 《  :第十三条《 二:级以上农村公路和中!型以:上桥:梁,、隧:道工程项《目的设计分初步设】计和施工图设计【两个阶段进》行;其他工程—。。项目可以直接—采用施工图》一阶段?设计:。   第十四条 】四级以?上,农村公路和中型以上!桥梁、?隧道工程的设计应】当由具有《相应资质的设计单】位承担;其他农【村,公路工程的设计【可以由具有工程技】术资格的技术人【员承担   第【十五条? 二级?以上农?村公路?、中型以上桥—梁、隧道工程项【目应:当由市(州)交通运!输,主管:部门办理施工许【可;其他列入年【度,建设计划的农村【公,路,建设项目完成—施工图设计》。。批复即可开》工建设   第十】六条: 农:村公路建设项—目实行工《程监理制度  【 二:级以上农村》公路、?。中型以上桥梁、隧】道建设项目应当【通过招标选择具有】相应资质的监理【单位进行监理;【其他:农村:公路项目工程—监理建设《单位可以通过招【标方式委托社会监理!机构:或者聘请具备相应资!格的:人员进行监》理   第十七【条 农村公路建【设项目符合法定【招标条件的》应当依法进》行,公开招标   农】村公路建设项目【可以:在同一乡(》。。镇)范围内多—项,。目一并招标规模较大!、技术?复杂的农村公路建】设,项目以及大桥、特】大桥和隧道建设项目!应当:。单独招?标   招标结果】应当在当《地进行公示   第!十八条 县》级以:上交通运输主—管部门应当建—立健全?。。质量监督管理机【。制加强对农》村公路建设质量的技!术指导和监督检【查   县(市、】。区)交通运输主管部!门和乡(镇)—人,民政府应当聘—请技:术人员、群》众代表参《与农村公《路建设质量监督【工作   》第十九条《 农村公路建设【项目实?行安全生产责—任制和工《程质量责任追—究制 ?  农村公路建【设,、设:计、:施工、监理》和质量监督》等单位应当明确安】全和质量管理责【任落实安全和质量保!证措施加强》安全和质《量管理   第二十!条 农村《公路建设《。项目实?行质量缺陷责任【。期制度和质量—保证金制度质量缺】陷责任期为交工【验收合格后一—年质量保证金一般】为施工合《同,总额的百《分,之五:   第二十—一条 农村公路【建设项目《应当:按照规定《进,行交:(竣)工验收—未经验收或》者验收不合格的不】得交付使《。用  ? 交工验收由项目法!人负:责竣工验收由各级发!展和改革部门或者交!通运输主管》部门按?。照农村公《路建设?项目审批权》限组织进行验—收结果应当送省交】通运输主管部门备】案   二级—以,上农:村公路、大桥、特】。。大桥、隧《道建设项目工—。程按:公,路基:本建设项目》进行:交(:竣)工?验收;其他农村【公路建设项目交(竣!)工验收可》以合并进行》但应当执行》相应的质量缺陷责】任期和工《程质量保修期制度】   第《二十二条 农—村,。公路建设单位应【当按:照,档案管理的有关规】定建立工《程档案及时》收集、整理》、,保存工?程资料竣工验收【合格后移交县(【市、区?)农村公路管—理机构保存 —第三章 养护和管】理   第二十三条! 农村公路养护遵】循预防为主、防【治结合、全面养护、!。保障畅通的原则坚】。持专业养护与—群众养护、日—。常养:护与:集中养护等多种【养护方式相结—合保证农《村公路经《常处于良《好的技术状态   !第二十?四条 农村公路养】护分为日常养护和】。养护:工程日常养护主【要指小修保养养护工!程主要指中修、【。大修和改建   第!。二十:五条: 县(市、区)交通!运输主管部门及其】。公路管理《。机构负责县道—和主要乡道的—。养,护工作并对乡道【、村道的养》护和管理工》作进行监督和技【术指:导  ? 乡(镇)人民【政府及其《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!道、:村道:的养护?工作:指导村民委员会组】织村民做好村道的日!常管护工作   】第二十六条》 乡(镇)人民政府!。可以结?合农村最低生活【保,障、政府购买—公益性?岗位等建立相对稳】定的:群众性养《护组织或者采取【个人:、家庭分《段承包等方式对【乡道、村道实施日】常养护   鼓励通!过向:社,会招:标等竞争方》式择优选定》具有相应资》质或者从业经—验的养护单位逐步推!行农村公路养—护市场化   农村!公路管理机构或【者乡(镇)人民政府!应当与养护单位或】者个人签订养护【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!。务   第》二十七条《 养护工程年度【计划由县(》市、区)交通运【输主管?部门编制市》(州)交通运输主管!部,门审查省交通运输主!管部门审定   第!二十八条 公路管】理机构应当加强农村!公,路养护巡查》并制作巡查》记录发现《公路损坏《。和危险情况时应【当及时组织人—员修复?。和排除难《以及时修《复和排?除,的,应当在危险路段按】照规定设《置警示或者限行限载!标志并采取》必要措施《保障公路通行安【全   县道—和乡道养护作业需要!。中断:交,通的应当经县(市】、区)交通》运输:主管部?门同意按照》规定设置绕行—标志或者修建临【时道路并由公安交通!安全管理《部门提前《向,社会公告《   第《二十九条 因—自然:灾害或?者其:他突发事《件致使?农,村公路?中断:或者严?重,损坏无法通行—。时县(?市、区)《、乡:(镇)人《民政府应当》立即组织修》复尽:快恢复?交,通,   《第三十条 农村公路!养护作业用》地、砂石料场以【及因养护需要挖【砂、采石《、取土、取水—的由县(市、区【)、乡(镇)—。人民政府《统筹解决并依法办】理,相关手?续   《第三十一条》 县(市、区)【、,乡(镇)人民政【府应当按照》绿化:规,划和公路工程—技术标准《的要:求结合?农村公路实际情【。况因地制宜做好农】村公路绿化工—作 : , 第三十二》条,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!主管:部门主管本行政区】域内农村公》路的路政《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!路管理机构具—体负责公路路—政管理工《作   乡镇—人民政府及》其公路管理》机构:在县(市、区)人】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!围内负责乡道和村道!的路政管理工作【 ,  市(州》)、县(市》、区)人民政府根据!工作:实际逐?。步推行道路》运政和?农村公路路政管【理综合执法 —  第三十三条 】农村公路两侧自公路!边沟(截水沟、坡】脚护坡?道)以?。外各不少《于一:米宽的土地以—及用:于建设、养护—公路和公路附属设】施的其他土地为公路!用地   》县道两侧各不少【。于十米、乡道不少于!五米、村道不—。少于二米为公路建】。筑控制区   第】三十四条 禁止超】限,运输车辆通行—农村公路因工程建设!重载:车辆确需反复—通过特定农村公路路!段的建设单位应当】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。签,。订公路修复协议【并交纳相《应数额的公路修复】保,证,金按:不低于?原有公路技术标【准及时?修复、改建》或者给予《相应的经济补—偿   第—三十五?条 县级以》上人:民,政府应当加强农村】公路交?通安全工作加大交】通安全基础》。设,施建设投入组织【全社会参与维护【道路交通《秩序制定道路交【通安全管理规划【并组织?实施   县级以】上人:民政府公安机—关交通管理部—门负责本行政区域】内的农村公路交通】安全:管,理工作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交》通运输、建设、农】业(农业《机械)?等部门按照》各自职?责做好有关道路【交通安全工作 第四!章 :资金筹措与管理 】 , 第三十六条— 各级人民政府【。应当建立政府—投资为?主、多渠《道筹资为辅、鼓【励社会?各,界共同参《与的农村公路建【设、养护《和管理资金筹—措机制?   第三》十七:条 农村公路建【设、养护和管理资金!的来源主要包括【   (《一):。国家和?省人民?政府补助的》专项资?金;:   (《二)市县人民政【。府安排的财政性【资,金;   (三)村!民委员会通》过“一事一议”【。等方:式筹集的资金;  ! (四?)企业、《个,人等社会捐助资金;!。   ?(五)通过拍卖【、转让?农村公路冠名权、】路域资源开发权等方!。。式筹集的资金;  !。 (六)《通过其?他方式筹集的资金】   第三》十八条? 省人民政府—每,年从新增财政收入中!按一:定比例?安排农村公》路,养护资金具体—标准由省人》民政府制定》。   市(》州)、县《。(市、区)人民【政府应当根》据财政?增长情?况逐步?。。调整提高农村—公,路养护资金》筹集:比例加?大资金投入  【。 第三十九条 【省交通运输主管【部门按照规》定统筹安排农村【公,路大中修等养护【工程资金 》  第四十条 【各级人民《政,府应当加强对农村】公路建?设、养护和管理资金!的管理建立健—全,资金管理制度提高】资金使用效益农村】公路建?设、养护和管—理资金应当按工程进!度,及时拨付《。。到位并实行》专项核算、》专款:。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截留《、挤占和挪用   !审计、财政部门应当!做好农村公路建设】。、养护和管理资金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】。工作 ?第五章? 法律责任  【   第四》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!规,定的:行为法律、》。。法规有?行政处罚《规定的?从其规定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;造成【农村公路损害的【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】  : 第四十二条— 违反本条》例,规定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《由上级交《通运输主管部门【。或者:本级人民政府对责】任单位进《行通报批评限期整】改;情节严重的【对责任?人依法给予行政处】分;构成犯》。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   《(,一)农?村公路建设、养护】和管理资《金不按时《到位; 《  (二)截留、】挤占和挪用农—村公路建设、—养护和管理资金【。的;: , , (三)农村—公,路未经验《收,或者验收不合格【即交:付,使用:。的;   (四)在!农村公路建设中【采取强制手段—向,单位、个人集—。资的;  》 ,(五)其他造成农】村公路质量安全事】故的:行为   第四【十三条 造成公路】、公路附属设施损】。坏拒不接受公路【管,理机构现场》调查处理的公路【管,理机:构,可以依法采取—扣留:车辆、工具等—行,政,强制措?施  ? 第:四十四条 各—级人民?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!作人员?在农村公路建设、】养护和管理工作【中滥用职权、玩忽】职守:、徇:私舞弊的给》。予相应的行》政处:分;构?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《 第六章 附则【   ?第四十五《条 村道《的路政管理》参照甘肃省公路【路政管?。理条例执行  【 第四十六条 本】。条例自?2013年》1月1日《起施行<!--Z】JE:G_RSS.c【ontent—.e:nd-->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