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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甘,。肃省农村公》。路条例? ,第一章 总则—   第一条 【为了加强农村公路】规划:。、建:设、养护和管理保】。障农村公路安—全畅通根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!路法、公路安全【保护条例等有关【法律、行政法规【结合本省《。实际制定《本,条例  《 第二条 本—省行政区域内农【村公路的《规,划、建?设、养护和管—理适用?本条例?   本条例所【称农村公路是指纳】入,农村公路规划的【县道、?乡道和?村道及其《。附,属的桥?梁、隧道《和渡:。口,   第三》条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!农村公路的发展【纳入当地国》民经济和社会发【展规划实行政府【主导、分级》。负责、统筹规—划、建?养并重的原则—促进农村公路持【续健康发《展 :  第四条 —县(市、区》)人民政府》是本行政区域内【农村公路规划、建】。设,、养护和《管理的责任主体【应当加强对》农村公路《工作:的组织领导和监【督管:理建立健全农—村公路建设、养护和!管理的县、乡、村三!级组织?管理体系《并将:。农,村公路工作纳—入,本级人民政》府年度工作目—标,进行考核建立并落】实责任追究》制  ? 乡(镇)人—民政府在县》。(市、区)人民【政府确定的》职责范围内负责农】村公路的建设、养】护和管理《工作:。指导和?帮助村民委员会建立!村,道,管,护群众组织》   第五条 县级!以上交?通运输?主管部门主管—本行政区《域内的?农村:公路:工作:其所属的《公路管理机构具体】负责农村《公路:的建:设、养护和管理工作!   ?乡(镇)公路管理机!构按照规《定的职责具体做好农!村公路的建设、养】护和:管理工作   县级!以上发展和改革【、财政、公安等部】。门应当按《照,各自职责《协同做好农村公路】。的相关工作   第!六条 各《。。级人民政府鼓—励发展农村公路运】输提高农《村公路利用水平采】取必要措施促进城】乡客运?一体:化和农村物流发【展满足广大》农,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!   第《七条: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,破坏、损坏、非法占!用农村公路、农村公!路用地和农村公【路附:属设:施 :。第二章 规》划和建设 》  第八条》。 农:村公路规划应当根】据当地?经,济社会发《展和新农《村建设的《实,际需要编制与—。国道、省道发展规划!。和干线公路》网相衔接与》农村运输网》络规划相《适应与城《乡建设规划及—其他运输发展方式】相协调符合国—家,及,全省:交通运输发展目标】。  : 第:九条 县道规划【由县(市、区)【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:会同有关部门编制】经同级?人民政府审定后报】上,一级人民《政府批?准  ? 乡道、村道—规划由县(》市、区)交通运输主!。管部门?。。协助乡(镇)人民政!府编:制报县(市、—区)人民政府—批准   经批准】的农村公路》规划应当由市(州)!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统一汇编后报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】。门备案  》 第十条 》。经批:准,的农村公路规—划需要修《。改的由原编制机【关,提出修改方案并【按原程序报批、【备案  《 ,。。第十一条 县(市、!区)交?通运输主管部—。门按照农村公路规】划结:合本地实际提出年】度,。建设建议计划—。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!。后报市?(,州)交通《运输主管部门汇总、!。审核由省交通运输主!管部门审核批准 】  第?十二条 《农村公?路建:设应当充分利—用现有?道路进?行改建或者扩建县道!按,照不低于《三,级公路技术》标准建设乡道按【照不低于四》。级公路?技术:标准建设村道建【设,标准根?据当地实际需—要和经济条件确定】 ,  第十三》条 二级以上—农村公路和》中型以上桥梁、隧道!工程项目《的设计分初步设计和!施工:图设计两个阶段【进行;?其他:工程:项目可以直接采【用施工图《一阶段设计   第!十四条? 四级以《上农村公路》和中型以上桥梁、】隧道工程的设计应当!。由具有相应》资质的设《计单位承担》;,其他农村公》路工:程的设计可以由具】有工:程,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!承担   》第,十五条 《二级:以上农村公路、中】型以上桥梁、—。隧道工?程项目应当由市(】。州)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办理施工许【可;其他列入年度】建设计?划的农村公》路建设项目完成【施工图设计批—复即可?开工建设   第】十六条? 农村公路建—设项目实《行工程监理制度【   二级以上农】村公路、中型—以,。上桥梁?、隧道建《设项:。。目应当通过》招标选择《具有相应资质—。的监理?单,位,进行监理;其—他农村?公,。路项目工程监理建】设,单位可以通过招标】方式委托社会—监理:机构或者聘请—具备相应资格的【人员进行监理—   第《十七条? 农村公路建设项】目符:合,法定招?标条件的应》当依法进行公—开招标   —农村公路建设—项目可以在同一【乡(镇)范围内多】项目一并招标—规模较大、技术复杂!的农村公路建设【项,目以及?大桥、特大桥—和隧道建《设项目应《当单独招《标 : , 招标结果应当在当!地进行公《示  ? 第十八条 县级】以上交通运输主【管部门应当建立健】全质量监督》管理机制加强对农】村公路建设质—量的技术指导和【监督检查 》  县(市》、区)交通运输【主管部门和乡—(镇:)人民政府》应当聘请技术—人员、群众代表参】与农村公《路建设质《。量监督工作 —  第?十九条 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!行安全?生产责任制和—工程:质量责任追》究,制  ? ,农村:公,路建设、设计、施工!、监理和质量监【督等单位应当明【确安全和质》量管理责任落实【安全和质量保证措】施,加强安全和质量【。管,。理   《。第二十条《 ,农,村公路建设项目实】行质量缺陷责—任期制度和质量保证!金制度质量缺陷责】。任期:为,交工验收合格后一年!质量保证金一般为施!工合同总《额,的百:分之五?   第二》十一条 《农村公?路建设?项目应当按》照规定进行交(【竣)工验《收未经验收或者验】收,。不合格的不得—交付:使用 ?  交工验》收,由项目?法人负责竣》工验收?由各:级,发展和改《革部门?或者交通运输—主管:部门按照《。农村公路建设—项目审批权限—组织进行验收结【果应当送省》交通运?输主管部门备案【   二级以上农村!公路、大《桥、特大桥》、隧道建设项目【工程按公路基本【。建设项目《进行交(竣)工【验收;其他农—村公:路建设项目交(【竣)工验收》可以:合并进行但》应当执行相应的【质量缺陷责任—。期和工程质量—保修期制《度,   第二十二条 !。农村公路建设单位】应,当按照档案管理【的,有关规定建立工程档!案及时收集》。、整理、保存工程】。资料竣工验收—合格后移交县—(市、区)农村公路!管理机?构保存 第三章 养!。护和管理《   第二十—三条 农《村公路养护遵循预】防为主、《防治结合《、,全面养护、》。保障畅通的原则坚持!专业养护与群众养】护、日?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等!多种养护方式—。。相结:合保证农村公路【经常处于良好的技】术状态  》 第二?。十四条 农》村,公路养护分为日常养!护和养护工程—日常养护主要指小】修,保,养养护工程主要指】中修、?大修:和改建   第【二十五条 县—(市、区)》。。交通:运输主管《部门及其公》路管理机构负责【县道和主要乡—道的养护工作—并对:。乡,。道、:村道的养护和管理工!作进行监督》和技术指《导,   乡《(镇)人《民政府及其公—路管理?。机构:负责乡道、村道的】养护工作指导村【民委员会组织—村民做好村道的日常!管护工作《  : 第二十六》条 乡(镇)—人民政府可》以结合?。。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、!政府购?买公:益性岗位等建立相】对稳定的群众性【养护组?织或者?。采取个人、家庭【分段承包等方—式对乡道、》村,道实施日常》养护  《 ,鼓励通过向社会【招标等?竞争方式择优选定具!有相:应资质或者从业经验!的养护单位逐步【推行农?村公路养护市—场化   农村公路!管理机构或者乡【(,镇)人民《政府应当与养—护单位或《者个人签订养—护合同明确双方【权利:义务   第二十七!条 养护工》程年度计《划由县(市、区【)交:通运输主管部—门编制市(州)交通!。运输主管部门—审查:。省,交,通运输主管部门【审定   第二十】八条 公路管理【机构应当《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巡!查,并制作?巡查记录发现公路】。损坏:和危险情况》时应当及时组织【人员修?。复和排除难》以及时修复和排除的!应当在危险路段【按照规定设置—警,示或者限行限载标志!并采取?必要:。措施保障公路通行安!全  ? 县道和乡》道养护作业需要【。中,断交:通的应当经》县(市?、区)交《通运输主管部门【同意按照规定设置绕!行标:志或者修建临—时道:路并由公《安交通安《全管理?部门提前《向社会公告   】第二:十九条 因自然灾】。害或者其他突发事】件致使农村》公路中?。断或者严重损坏无法!通行时县(》市、区)、乡(镇)!人民:政府应当立即组【织修复尽快》恢复交通   】第三十条 农村公】。路养护?作业用地《、砂石?料场以及因养—护需要挖砂、采石】、取土、取水的【由县:(市:、区)、乡》(,镇)人?民政:府统筹解《决,并依法办理相关【手续   第—三十一条 县(市、!区)、乡《(镇)人民政府应】。当按照?绿化规划和公—路,工程技术标准—。的要:求结合农村公路实际!情况因?地制:。宜做好?农村公路《绿化工作   第】三十:。二条 县级以上交通!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!行政区域内农村公】。路的路政《管理工作其所—属的公路管理机构】具体负?责公路?。路政管理工作  】 乡镇人民》政府及?其公:路管理机构》在县(市、区)人】民,。政府确定的职责【范围内负责乡—道和村道的路政【管理:工作   市—(州)、县》(市、区)》人民政府根据工【作实际逐步推行道】路运政和农村公路路!政管理综合》执法   第三【十三条 农村公路】两侧自公《路边:。沟(截水沟、坡【脚护坡道)以—。外各不?少于一?米宽的土《地以及用于》建设、?养护公路和公路【附属设施的其—他土:地为公路用地 【  县道两侧—各,不少于十米、—乡,道不:少于五米《。、村道不少》于二米?为公路建筑控—制区 ?  :第三十四条》 禁止超限运—输车辆通行农村【公路因工程建设重】载车辆确需反复【通过特定农村—公,路路段?的建:设单:位应当与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!订公路修复协议【并交纳相应数额【的公路修复保—证金按?不,低于原有《公路技术标》。准及:时修复、改建或【者,给予相应的经—济补:偿  《 第三十五》条 县级《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加强农【村公路交通安全【。工作加?大交通安全基础设】施建设投入组织全】社会参与维护—道路交通秩序—制定道路交通—安全管理规》划,并组织实《施  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公安》机关交?通管理部门负责【本行政区域内的【农村公?路交通安全》管理工作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交通【运输、?建设、农业(农业机!械,)等: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!好有关道路交通【安全工作 》。第四章 资金—筹措与?管,理   第三十【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!应当建立政》府投资为主》、多渠?道筹资为辅、—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!与的农村公路建设】、养护和管理资金筹!措机制   —第三十七条》 农村公路建设、】养护和?管理资金的》来源主?要,包括   (一【)国家和省人民政府!补助的专项》。资金;   (二)!市县人民政府—安排的财政性—资金;?   (三)村【民委员会通过“一事!。一议”等方式筹集】的,资,金;   (—四)企业、个人等社!会捐:。助资金;   【。。(五)通过拍卖、】转让农?。村公路?冠名权、路域—资源开发权等方式】筹,集的资金;   】(,六)通过其他方式】筹集的资金  【 第三十八条— 省人民政》府每年从新增财【政,收,入中:按,。一定:比例:安排农村公路养【护资金具《体标准由省人—。民政府制定  【 市(州)、县【。(市、区)》人民政府应》当根:据财政增长情况逐】步调:整,提高农村公路养护】资金筹集比例—加大资金《投入   第三【十九条? 省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按照规》定统筹安《排农村公路大—中,修等养?护,工程资金 》  第?四十条 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。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!、养护和管理—资金的管理建立健】全资金管理制度提】高,资金使用效益农村】公路建设《、养:护和管理资金应当按!。工,程进度?及时拨付到位—并实行专项》核算、专款专用任何!单位和?个人不?得截留、挤占和挪用!   审计》、财政部门应当【做好农村公》路建设、养护和管】理资:金的审计和监—督检查工作 第【。五章 ?法律:责任     第四!十一:条 违反《本条例规定》的行为法律、—法规有行《政处罚?规,定的从其《规定;?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;【造成农村公路损害的!依法承担《民事责?任   第四十【二条 违《反,。本条例规定》有下列?行为之一的由上【级,交通运输《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!民,政府对责任》。单位进行《通,。报,批评限期整》改;:情节严?重的对责任人依【法给予行政处—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—事,责,任   (一)农】村公路建设、养护和!。管,理资金不按时到【位;   (二)】截,留、挤占《和挪用农《村公:路建设、养》护和管理资金的; !  (三)农村【公路未经验收或者验!收,。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!;   (》四)在农村》公路建设中采取强制!手段向?单位、个人集—资的:; :  (五)其—他造:成农村公路质量【。安全事故的行—。为   第四十【三条 造成》公路、公路附属设施!损坏拒不《接受公路管》理机构现场调查处】理,的公:路管:理机构?可以依法《采取扣留车辆—、工具等行政强制措!施   第四十四】条 各级人》民,政府及其有关部【门工:作人:员在农村公路—建设、养护和管【理,。工,作中滥用职权、玩】忽,职守、徇私舞—弊的给予相应的【行政处分;》构成犯罪的》依,。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第六?章 附则《。。   ?第四十?五条: 村道的路政管理参!照甘肃省公路—路政:管理:条例执行《   第四十六【条 本条例自—2013《年1月1日起施【行<!--》ZJEG《_RSS《.conten【。t.e?nd-->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