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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公路路—政管理条例 2【011年5月3【1,日甘肃?。省第十一届人—民,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二十?一次会议《通过 2《018年9月21日!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五次会《。议修订 《甘肃:省,人民代?表大会常《务委:员会公告 (—第,12号)   【甘肃省公路路—政管理?条例已由《甘肃省第《十,三届人民《代表:大会:常务:委,员会第五次会议于】2018年9月21!日修订通《过现将修订后—的甘肃省《公路路政管》理条例?公布自?2018年12【月1日起施》行    甘肃省人!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  》 2018年—9月21日》   第一》章 总则    】第一条 《为了规范《公路:路政管理加》。。强对公路的》保护保障《公路:完好、安全和畅【通根据中华》人民: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!全保:护条例等有关法【律、行政法规—结合本省实际制定】本条例   —第,。二条 本省》行政区域内国道【、省道、县道、乡】道,、专用公路的公路路!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!  本条例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】是指为了保障公路完!好、安全和畅通【依法保护公路、【公路用地及公路附】属设施管理》公路两侧建》筑控制区的行政【管理   第三条】。 公路路政》管理实行依法管【理、分级负责、综合!治理的原则   第!四条: ,省人民政府交通【运输主管部门主【。管全省公路路政【管理工?作各:。级交通运输主—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!公路管理《机构负责各》自管辖?路段的路政管理【工作专用公路—。的路政管理工—作,由专用单《位负责   —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《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各!自职责配合交—通运输主管部—门或者其《设置的公《路管理机构做好路】政管理工作 —  第?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!部门:或,者其:设置的公路》。管理机?构应当依法履行职】责,做好:公路保护工作—完善公路服务设施提!。高公路服务和管【理水平维《。护公:。路经: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!态保障公路完好、】安全和畅通》   第《六条: 公路受国家保【护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破坏、【。损坏或者《非法占?用公路、公路用地】及公路?附属设?施  ?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!有,爱护公路《。、,公路用地及公—路附属设施的义【务有权检举和控告】破坏、损坏或者非法!占用:。公路、公路》用地、?公路:附,属设施和影响—公,路安全?的行为 第二—章 管理职责 【    《   第《七条 交通运输主】管部门或者其设置】的公路管理》机构的路政管理职责!是 :  :(一)?宣传、贯彻公路路】政管理?的法:律、法规;》   (二)管【理和保护公路路【产;:   (三》),实施公路路政巡查依!法查处损害公—路,。的行为; 》 , (:四,)维:护公路养护》作业的正常秩序;】   (五)依【法,管理公路两》侧建筑控制区;【   (六)—监督管理超过公路限!载、限高、》限长、?限宽标准和》超过载重质》量,的运输?车辆(以《下简称“《。超限运输”)及公路!状况;   (七】。)设置、维护—、更新建《成公路的标志、标线!。;   (八)负责!在建公路《的路政管理;   !(九)法律》、法规?规定的其他职责 】  第八条 —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交?通运输主管部—门或者其设置—的公路?管理机构按》照各自的管理范【围或者职责范围【许可以下《事项   (一)涉!路施工;    】 (:二)载运不可解体】。物品的超限运—输;   (三【)公:路用地范围内—设置公路标志—以外的其《他标:志  ? ,第九条 公路—、,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护!路林及其他绿化【物,的,更新、养护、管【。理工作由交》通运输主管部—门或者其设置的【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!路绿:化工程技术》标准统筹规划并【组,织实施 第三章 】路产管?理,   ? ,    第十条 】交,。。通运输?主管部门或者—其设置的公路管【理机构应当按规定】对既有公路路产【进行调查《核实建立《健全:路,。产档案资《料新建?公路竣工时应当同】时建立路产》档案资料  — 第十一条 —在公路两侧边沟、】截水:沟、边坡、》坡,脚,护坡道?、,隔离栏栅以》外各不少于》1米宽的土地以【及,。。。用于建设、养护【公路和公路附属设施!的其他土地为公路用!地   公路—用地应当按照国家】规定办理《。相关:手续   因公【路改:线而:不再行驶车辆—。的公路经县》级以:上人民政府批准【可调换公路建设用地!或者改作其他公路】附属设施《的用地   第【十二:条 在公路》、公路用地范—围内禁止下列行为】   (一)设置棚!屋、维修、洗车、加!水、加油《场,点和:。电杆:、变压?器及:其,他非:公路设施《和障碍;《  : (二)打场晒【粮,、堆放物品》、摆摊设点》、违规设《置广:告牌等公路标志以】外的其他《标志;?   (三)—进行集?市贸易以及其他商】业性活动;  【 (四?)采矿、采》石、取?土、挖砂、挖沟【引水:、采空?。作业;   —(五)种植作物、】。放养牲畜;   (!六)填埋、堵塞、损!坏公路排水系统【或者利用公路桥涵、!排水沟等设施引水灌!溉、排放《污水、筑坝蓄水、设!置闸门?;   (七)【倾倒、?堆积、抛撒、焚【。烧物品?和,垃圾等;  — ,(八)?盗窃、移动、损坏、!涂改公路《标志、标线及—测桩、界桩、护栏】、花草树木等公路】附属设施《; :  (九)铺设妨碍!公路安全畅通的【空中或者地下管线;!   ?(十)其他侵占、破!坏,、损坏?、盗窃、迁》移、污染公路路产】和,影响公路畅通—的行为   —第十三条 在大【、中型?公路桥梁和公路渡口!。周围2?00:米小型桥梁周—围50米公》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!10:0米:范,。围,内以及在法律、法规!规,定的:公,路两:侧,一定距离内》禁止下列《。行,为   《(一)采挖砂—石、淘?金、开矿、》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!宽河:床,、,烧荒、刷《。坡、爆破《。、取土、伐木及其他!类似行为《;  ? (二)倾》倒废:弃物堆放物品以及其!他类:似活动;   【(三)设立》生产、储存、销【售易:燃、易爆、剧毒、】放,射性:等危险?物品的场所、设【施;   (四)铺!设输送易燃》、,易爆:、易漏?和有毒物品的管道】及其他妨碍》、危及公路、公【路桥梁、公路渡口、!。公路隧道安》全的活动   【。在,前款范围内因—抢险、防汛需要修筑!堤坝、压缩或—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!先,报经省人民政府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会同相关部门—批准并采取有效的】保护有关的》公,路、:公路桥梁、》公路隧道、公路【渡口安?全的措施《   第《十四条 禁止任【意乱砍滥伐和损坏公!路护路林《;,禁止利用公路护路林!架设电线、悬挂各种!标,牌   需要更【新,采伐公路护路林的】应当向交通》运输主管部门—或,者其设置《的公路管理》机构提出申请—经批准?。方可:更,新,。采伐并及时》补种不能及时补种】的应:当交纳补种所—需费用由交》。。通运:输主管部门或者其】设置的?公路管理《机构代为补种—   第十五条【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擅自占用—、挖掘公路   因!修建铁路、机场【。、通信设施》、水:。利工程、油气管线】和进:。行其他建设工程【。需要占用、挖—掘公路或者使—公,路改线的建设—。单位:应当:事先征得交通运【输主管?部门或者其设—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同!意;影?响交通安《全,的还须征得公安【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】。同意: ,  占用、》挖掘公路或者使【公路改线的建设【。单位应当《按照不?低于:该段公路原有—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!。、改建或者给—予相应的经》济补:偿   第十六条 !修建穿(《跨)越公《路的各?种,桥梁:、渡:槽,、管线?。、牌楼等《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!。范围内?架设、埋设》管线、电《缆等设施《的,应当事先经交通运】。输主管部门或者其】设,置的公?路管理机构同意;影!响交通安全的—还须征得公安机【关交:通管理部门同意;】所修建、架设—或者:埋设的设施应—当符合公路工—程,技术标准的要—求对公?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!照损坏程度给予【补偿 ?  经许可修建【、架设或者埋设的】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!。日,常维护、安全—和运:。营管理确《保工程设施不影响公!路的完好、安—全和:畅通  《 第十七条 在公】路上不得擅自增设】、改造平《面交叉?道口确需设置、【。改造的应《当事先向交通运【输主管?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!路管理机《构提交申请》书,和设计?图或者平面布置图】经批准后按照国家】规定的?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!  第十八条— 铁轮车、履—带,车和其他《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!机,具不得在公路上行】。驶   农业机【械因当地田间—作业需要在》公路:上短:距,离行驶?的可以不受前款【限制但应当采取【有效的保护措施【并按照公安机—关交通?管理部门指定—的时间、路线行驶;!对公:路造成损坏》的应当?按照损坏程度给予】补偿   》第十九条《 车辆应当规范装载!装载:货物不?得,触,。。地拖行车辆》装载物?易掉落、《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!采取厢?式密闭等《有效防护措施方【可在公?路上行驶   车】辆需:要,在公路上进行临【时检:修,等作业的《应当采取安全—。保护:措施不得损坏、污染!公路 ? 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《将公路作为检—。。验机动车制动—性能的?。试车场地《   ?第二十?条, 通:。过公路渡口的一切】车辆和人《员应:当遵守公路渡口管】理规定?   第二十一条 !施工单位在公路施工!和养护时应》当保障?车辆通?行并:设,置明:显的安?全警示标志》施工作业完毕—应当:及时清除公路上的障!碍,物消除安全隐—患  ?。 第二十二条 【禁止任?何单位和个人在公】路上非法设卡、【。收费、罚款和—拦截车辆   收】费公路设置》车辆通行费的收费】站应当报经省人民政!府审查批《准 :  车?。辆通过?经批:准设立的收费站时】。应当按?照,。规定缴?纳通行费收费站应】当按照规定期限、标!准收费?。禁止擅自《延长收费期限、提】。高收费?标准   第二十三!条 公安机》关交通管理部门【在处理交通事故【时对涉及损坏—公路路产的应当及】。时告知交通运—输主管部门或者其】设置:的公路管理机—构 第四章 公路】两侧建筑《控制区?管理    —。第二十四条 公路两!侧建筑控制》区是:。指,公,路用地?外缘:向外一定距离内除公!路防护、《养护需要外》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!面构筑?物的范围   建筑!控制:。区的具体范》围国道不少》于20米省道不少于!15米县道不少于1!0米乡道《不少于5米其—中高速?公路不少于》30:米立:交,桥,、通道不《少于:50米   新建】、改建公路》在建:设期内?。两侧建筑控制区依】照前款规定》管理   第二十五!条 :在公路弯道内侧和】平交:道口附近《修建建筑物其距【离必:须依:照,国家:相关规定满足行车】。视距或者改作—立体交?叉的需要在建筑控】制区以?外修建的建筑物【不得在空中》延伸至?控制:区界限内地面构【筑物以及其他设施】不得遮挡公路标志】。妨,碍安全视距  【 第二十六条 【在公路两侧》。建筑控制区内—。不得开山炸石、采矿!、取土?;不得填《埋公路路基》、边坡?;,矿井不得穿越—公路在公路两侧建筑!控制区外实施上述】。行为:。的不得危及公路安全!  :。 第二十七条 禁】止擅自在中型以上】。公,路桥梁跨《越的河道上下游【各1000米—范围内抽取地—下水、架设浮桥以】。及修建?其他危及公路桥梁】。安全的设施  【 第二十八条 禁止!利用公路桥梁进【行牵:拉、吊装《等危: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!工作业   —禁,止利用公路桥梁(】含桥下空间》)、:公,路隧道、涵》洞堆放物品》搭建:设施以及铺》设高压电线和输【送易燃、易爆或者】其他有毒有害气【体,、液体的管道   !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!上人民政《府相关部门和乡镇人!民政:府在:编制:城市、村镇规划【审批建设项目—、征用土《地时涉及公路路政管!理的依?照本条例第》二十:四条、第二十五条的!规定:办理   第三十条!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未经有管理【权限的?交通运输《主管部门或者—。其设置的《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!得在公?路用:地,范围内?设置公?路标志?以外的其《。他标志确需设置的应!当事先向交通运输】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!的公:路管理?机,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!图依照公路标志【相关标准规范制作】不得遮挡公》路标志?不得妨碍安》全视距不得影响行车!安全   》第三:十一条 因公—路建设或者交通安全!等原因需要》。拆,除建筑控《制区内既有合—法建:筑物、地面构筑物的!。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对!公路建设及交通安全!无影响的可以保留但!。不得扩?大占:地,面积和建筑》面积: 第五章 超—限运输管《理        !第三十二条 公路上!行驶车辆的车—货总质量《、轴载质量及车【货总长度、总—宽度、总高》。度不得超过国—家规定的最高限值】   第三十三条 !车辆因运输不可【解体物品确需超过规!定最高限值》行驶的应《当事先经交通运【输主:管部门?或者其设置的—公路:管理机构批》。准 :  交?通运:输主管部门或者其设!置的公路管理—机构接到《申请:后,。应当对拟经路—线进行勘测计算公路!、桥梁承载能力需】要采取加固、改【造措施的可与申请人!签订有关协议制定】通行与加固、—改造方?案公路加固、改造】。以,及修:复,。损,。坏公路所需》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!申请人无《法自行采取护送措施!的,可以委托交通—运输主?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!公路管理机构进行】护送并承担护送【费用相?关收:费标准应当公开、】透明   经批准的!超,限运输车辆应当按】照指定的《时间、路线、速度】行驶并?悬挂明显标志  】 ,第三十四条 经省】人民政府《批准交通运输主管部!门或者其设置—。的公路管理机构【可,以在公?路上设置固定式【超,限运输?检,测站(点)对车辆的!车,货总质量、》轴载质量及车货【总长:度、总宽度、总高】。度进行检测》   交通运输主管!部门或者其设置的】公路:管理机构可》以根据?实际需要《利用移动检测设备】开展流动检测经流动!检测认?定的违法超限运输】车辆应?当就近引导至公【路超:限检测站进行处理 !  流动检测—点远离公《路超限检测》站的:应,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!上,交通运输主》管,部门指定并》。公,布的执法站所、停】车场、卸载场等具】有停放车辆及—。卸,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!所进:行处理? ,。  :第三十?五条: 对拉运可》卸载物品的超限运】输车:。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或者其设置的公路】管理机构应当—责令其在指定地点】。或者不影《。响,公路畅通的地点自行!卸载至符合轴载【质,量及其?他限值消《除违法状态并—接受处理后方可【上路行驶对》自行:卸载有困难的—。可委托?第三:方进行卸载卸—载费用?由当事人《承担   对拉运不!可解体物品的违【法超限运输车—辆应:当责:。令其立即停驶—。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!条的规定补》办手:续并接受处理后【方可上路《行驶:   第三十六条】 各级?公安机关交》通管理部门应当依】据,其,治,理超限职责与各级交!通运输主管部门【或者其?设置的公路》管理机构建立健全】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!治理超限机制配合维!护治超检测站(点】)的交通及治安秩序!加大路面执法力【度共:同做好治《理,超限工作 第六章】 执:法监督     】   第三十七【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!门应当加强对公路路!政,。管理工作《的监督指导依法对】各级公路《管理机构执行法律、!法,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!查   第三十【八条 交通运—输主管部门或者【其设置的《公路管理《机构:应当:规范执法行为设置便!。民设:施完善服务措施【公开办?事,程序提高办事—效率:。和服务水平  【 第三十九条 交通!运输主?管部:门或者其《设置的公路管—理机构应当》建立公路路政管理】举报制度公开举报】电话:。。、通信地址》、电子邮件信箱 】  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或者其》设置的公路管理【机构收到举报后应当!依,法,处,理对:检举属实的举报单】位,和个人可予以奖励 !  第四十条 公】路,路政管理人》。员执行公务时—应当着标志服装出】示省人民《政府或者交通运输】部统一制《发,的行政执法》证件   公—路监督检查车辆应】当按照规定》。设,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!灯   第》四,十,一,条 公路《路政:管理人员《执行:公务时不得有—下,列行为  》 ,(一)无行政执法】证件执法《、,越,权执法?;   (》二)擅自《改变收费、罚款范围!和标准;   (】三):收费、罚《款不出具有》效单:。据;   (四【)违:规使用执法车辆、示!警标志;   (】五)刁?。难、勒索行政相对人!;,   (六)强【制提供有偿服—。务;   (七【)其他?违法行为   第四!十,二条 公路路政【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!责时有权向有—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!况查阅、复制有【关资料必要》时可以录音、—录像相关《单位和个《人应当如实》。提供有关资料—或者:说,明情:况 第七章 法【律责任  》 第四十三条 违反!本条例第《十二条、《第,十九:条规定造成公路【路面损坏、污染【或者影响《公路:畅通的交通运—输主管部门或者【其设置的《公,路管理机构》应,当责令其停》止违法行为、限期】。改正可?以处五千元以下【罚款   第—四十四条《 违反本条》例,第十四条规定乱砍】滥伐和损《坏公:路护路?林或者未《经批准更新采—。伐护路林的》由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或者其《设置的公路管理【机构责令补种没收非!法所得并《处采伐损坏林木价值!三倍以上《五,倍以下罚款;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》   第四十五条】 有下列违法行为】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!管部门?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!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!。行为可?以,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!。  (一)违反本条!例第十三《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!安全作?业的;?   (二)违反】本条例第十》五条规定《擅自占用、挖掘公路!或者使公路》改线的;  — (:三)违反本条—例第十六条规—定未经同意修建桥】梁,。、隧道、渡槽、牌楼!等设施的;》 ,  (四)违反本】条,例第十八条规定铁轮!车、履带车和—其他:可能损害路面的机】。具擅:自在公路《上行驶的《; :  (五)违反本】条例第二十》六条规定在公路两】侧建筑控制》区内:。。开山炸石、》采矿、取土填—埋公路路基、—边坡危及公》路安全的 》  第四十六条 违!反,本条例第十七—条规定?未经批准或者—未,按照国家规定的【。公路技术《标准增设、改—造平面交叉道口的】由,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或者其《设置:的,公路管理《机构责令恢复原【状处:。五万元以下》罚款:   第四十七【条 违反本条—例第二十二条规【定,擅自在公路》上,设卡、收费或者擅自!延长收?费期限、提高收费】标准的由《省人:民政府交通》。运输主管《部门责令改》正强制拆除》收费设施《;,有违法所得的—没收违?法所得并处违法【所得:二倍以上五倍以【下罚款;没有—违法所得的处一【万元以上五万元【以下罚款   【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!条,例第二十四条、第】二十五条《规定擅自在》。公路两侧建筑控【制区内修《建建筑物、地面构筑!物的或者擅》自埋(架《)设管(杆》)线等设施》。以,及设施遮挡公路【标志或者《妨碍安全视距的由】交,通运输主《管部门或者其设置】的公路管理》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!以处五?万,元以下?罚,款逾期不《拆除的由交》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!。其设置的《公路管理机构拆除】有关费用《。由,建设者、构筑者承担!   第四十九条 !违反本条例第二【十七条规定》擅自在?。中型以上公》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!下游各1000米范!围内抽取地》下,水或者?修建危及公》路桥梁安全》设施:的由相关部门依【法处理  》 第五?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!二十八?条规:定利用公路》桥梁进?行,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!施工:作业的由交通运输】。主管部门《。或者其设置的公【路,。。管理机构责令改【正处两万《元,以上十万元以—下,罚款   第五【。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!第三十条《规定未经批》准设:置公路标志以外的】其他标志的由交通】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!设置的公路管—理机: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!处二万元以》下罚款逾《期不拆除的由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!者其设置《的公路管理机—构拆除有关费—用由设置者》。承,担   第》五十二条《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!二条规定在公路上】行驶的车辆车货总质!量、:轴载质量及》车货总长度、总【宽度、总高度超过】国家规定的最—高限值由交通运输】主,管,部门或?者其:。设置的公路管理【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!三,万元以?下罚款   第五十!三条 ?违反:。本条:例第三十三条—规定经?。批准进?行超限运输的车【辆未按照《。。指定时间、路—线和速度《行驶的由《交通运输主》管部门或者其设【置的:公路管理机》构、:公安:机关交通管理部【门责令改正;—。拒不改?正的可?以扣留?车辆   第五【十四条? 违反本条例有关】规定造成公路路【产损失或《者造成公路损害【的依:法,承担:民事责任   对】公路造成较》大损害?的车辆应当立即停】车保护现场》报告交通《。运,输主管部门或者【。其设置的公》路管理机构接受调】查、处理后方得【驶离   》。责任人在履行—处理决定前》。应当将其车辆—停放在交通》运输主管部》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!管理机构指定的位】置或者?。提供担?保   第五十五条!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!有本条例第四十【一条规定行为—的由其?所在单?位、上?级主:管部门或者监察【机,关依法给予处分;构!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 【  第五十六条 】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、公路《管理机?构和:其他依照本条例规】定行使监督》管理权的部门违反本!条例规定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由相关的】。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!察机关对直接—负责的主管》人员和其他》直接责任人员—依法给予处分  】 (一)不依—。法作出行政许可决】定或:者办理批《准,文件的;《 ,  (二)未—经,批准设置收》费站的; 》  (三)擅自延】长公路收费期限、】提高收费标准—的;   (四)】发现违?法行为或者接到对】违法行为的举报不】予,查处的;  — (五)有》其他玩忽《职守、徇私》舞弊、?滥,。用职权行为的— 第八章 附—则      【 第五十七条 【公路损害赔偿费【、补偿费具》体标准由省价格、】财政部门《制定   第五十八!条 法律、法规对】公路路政管》理已有?规定的依照》其规定执行   第!五,十九条 本条—例自2018—年12月1日起施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