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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公《路路政管理条—例 2011—年5月31日—甘肃省?第十一届《人民代表大》会常:务委员会第二十【一次会议《通,过 2018—年,9月:21日甘肃省第十三!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》会第五次《会,议,。修订 甘肃省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》委员:会公告 (第12号!)   甘肃省公】路路政管理条例已】由甘肃省第十—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:员会第五次会议【于2:018年9》月2:1日修订通过现将】修,订后的甘肃省公【路路政管理条—例公布自2018】年1:2月1日起施行【    甘肃省人民!。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》   ?2018年》9月:21:日 :  第一章 总则 !   第《一条 为了规范公路!路政管理加强—对公:路的保护《。保障公?路完好、安全和【畅通根据《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!保护条?例等有关法》律、行政法规结【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!。例   第二条 本!省行政?区域内国道、省【道、县道、乡道、专!用公路的公路路政管!理适用本条例—   本条例所称公!路路政管《理,是指为了保障公路】完,好、安全和畅—通依法保护》公路、?公路用地及》公路附属《设施管理公路—两侧:建筑控?制区的?行政管理   第】。三条 公《。路路政管《理实行依法管理、】分级负责《、综合治理的—原则   第四条】 省人民政》府交通运输》主管部门主管—全省公路路政—管理:工作各级交》通运输主管部门或】者其设置《的公路?。管理机构负责各自】管辖路段的路政管理!工作:。专用公路的》路政管理工作由专用!单位负责  — ,。。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其他相—关部:门依照?各自职责配合—交通: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!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!做好路政管理工【作   第》。五,条 交?通运输主管》部门或者其》设置的?公路管理《。机构:应当依法履行职【责做好公路保—护工作完善公路服务!设施提?高公:路服务和管》理水平?维护公路经》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!态保障公路完好、】安,全和畅通   【第六条 公路受【国家保?护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?得破坏、损坏或者非!法占:用公:。。路、公路用地—及公路附属设施  !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都有爱护公路】。、公路用地及—公路附属设施—的义务有权检举【和控告破《坏、:损坏或者《非法占用公路—、公路用地、公路】附属:设施和?影响公路安》全的:。行为 第二章 管】理职:责     —   第七条 交通!。运输主管部门—或者其设置的公【路管:理机构的路政管【理职责是  — (:一)宣传、贯—。彻,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!、法:。规;   (二【)管:理和保护公》路路:产;   (三)】实施公路路政巡【查依法查处损害【公路的行为》;   (四—)维护公路养—护,作业的正常秩序;】。   ?(五)依法管理公】路两侧建筑控—制区:;  ? (六)监督管理】超过公?路限载、限高、【限长、限宽标准和】。。超过载重质量的【运输车辆(以下简】称“超限运输”)及!公路状况;》   (七)设【置,、维:护、更新建成—公路的标志、—标线:;   (》八):负责在建公路的【路政管理;   】。(九)法律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职责 ?  第八《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交通运输主—管部门或《者其设置的公路【管理机?构按照各《自的管理范围或者职!责范围许可以下【事项   (一【),涉路施工;   】  (?二)载运不可解体物!品的:超限运输《;   《(三)公路用地范围!内设置公路标志【以外:的其他标志  【 第九条《 公路?、公路用《地,范围内的护路林及】其他绿化物的更【新、养护、》管理工作由交通运】输主管部《门或者?其设置?的公路管《理机构按《照公路绿《。化工程技《术标:准,统筹规划并组—织,实施 第三章 路】产管理?     》   第十》条 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或者其设置的】公路管理机构—。应当按?规定对?。既有公路路产进【行调查核实建—立健全路产》档案资料新建公路竣!工时应当同时—建立:路产:档案资料   第】十一条 在》公路两侧边沟、截】。水沟、?边坡、坡《脚护坡道、隔离【栏栅以?外各不少于1米宽的!土地以及用》于,。建设:、养护公路和公【。路,附属设施的其他土地!。为公路用地   】公路用地应当按照】国家规?定办理相关手续  ! ,因公路改《线而不再行》驶,车辆:的公路经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批】准可调换公路建设】用地或者《改作其他《公路:。附属设?施,的用:地   第十二【。。条 在公路、公【路用地范《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!。  (一)设置棚屋!、维:。修、洗?车、加水、加油【场点和电杆》、变压器及其—他非公路设施和障】碍;   (二【)打场?晒粮、堆放物品、】摆摊设点、违规设】置广告?牌等公?路标志以《外,的,其他:标志;  》 ,。(三)进行集—市贸易以及其他商】业,性活动;《   (四)采矿、!采石、取土、挖砂】、,。挖沟引水、采空【。作业;   (五)!。。种植作物、》放养牲?。畜;   (六)填!埋、堵塞、损坏【公路:排,水系统或者》利用公路桥涵—、排水沟等设施引】水,灌溉、排《放污水、筑坝蓄【水、设置闸门; 】  :(七)倾倒、堆积】、抛撒、焚烧物品】和垃圾等;》   (八)盗窃、!移动、损坏、涂改】。公路:标志、标《线及测桩、界桩、】护栏、花草树木等】公路附属设施;【   (九)铺【设妨碍公《路安全畅通的空中】。或者:地下管线;   (!十)其他侵占、破】坏、:损坏、盗窃、迁移】、,污,染公:路路产和《影响:公路畅通的行为  ! 第十三条》。 在大、中型公路桥!。。梁,和公路渡口周围20!0米小型桥梁周围5!0,米公路隧道上方和】洞口外10》。0,。米范围?内以及在法律、法】规,规,。定的公路两》侧一定距离内—禁止下列行为 【  (一)采—挖砂石、淘金—、,开矿、修筑》堤坝压缩或》。。者拓宽河床、烧【荒、刷坡、爆—。破、取土、伐—木及其他类似行为】;   《(,二)倾倒《废弃物堆放物品以】及其他类似活动【;   (三—)设立生产、储【存、销售易》燃、易爆、剧—毒,、放射性等危险【物品的场所、设施;!   (四)—铺,设输送易《燃、易?爆、易漏和有毒物品!的,管道及其《他妨碍、危及—公路:、公路桥梁、公路】渡口、公《路隧道?安全的活动   在!前款范围《内因抢险、防—汛需要修筑堤坝、】压缩或者拓宽河床】的应当?事先:报经省人民》政府交?通运:输主管部门会—同,相关部?门批准?并采取?有效的?保护有关的公路、】公,。路桥梁、公》路隧道、公路渡口安!全,的措施   第十】四条 ?禁止任意乱砍—滥伐和损坏公路【护路林;禁止利用】公路护路林》架设电线、》悬挂各种标牌   !需要更新采》伐公路护路林—的应当向交通运【输,主管部门或者其设】置的公?。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!经批准方可更—新采伐?并及时补种不能及】时,补种的应当》交纳补种《所需费用由》交通运?输主管部门或者其设!置的公路管》理机构代为补种【 ,  第十五条 任】何,单位和个人不得擅】自占用、挖掘公路 !  因修《建铁路、机场、【通信设施、》水利:工程:、,油气管线和》进行其他建设工【程需要占用、挖掘公!路或者?使公路改线的—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!得交通?运输:主管部门《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!理机构?同意;影响交通安全!的还须征《得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部门同—意   占用、【挖掘公路或》者使公路《改线的建设单位【应当按?照不低于该段公路】原有:的技术标准予以【修复、改《建,或者给予《相应的经济补偿 】  第十六条 修】建穿(跨)越—公,路的各种桥梁、渡】槽、管线、牌楼【等设施以及在—公路用地范》围内架设、埋设管】线,、,电缆:等设施的应当事【先经交通运》输主管部门或者其设!置的公路管理—。机构同意;影响交】通安全的还须征【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同意;所—修,建、:架设或者埋设的【设,。施应当符《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!的要:求对:。公路造成损》坏的:应当:按,照损坏程度》给予补偿 》  经?许,可修建、架》设或:者埋设的设施由建设!单位负责日常维护】、安全和《运营管理确》保工程?设施不影响公路【的完:好、安全《和,畅通:   第十七条 】在公路上不得—擅,自增设、改造平【面交叉道口确需【设置、改造的—应当事先向交通运输!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!的公路管理机构【提交:申请书和设计图【或者:平面布置图》经,批准后按照国—家规定的公路技术标!准建设  》 第十八《条 铁轮《车,、履带车和其他【可能损害公路路【面的:机具不得在公—路上行驶   【农业:机械因当地田间【作,业需要在公路上【短距离?行驶:的可以不受》前,。款,限制但应当采取有】。效的保护《措施并按《照公安机关交通管】理部门指定》的时间?、路线?行驶:;对公路《造成损坏的应当【按照:损坏程?度给予补偿   第!十九条 《车,辆应当规范装载【装载货物不得触地拖!。行车辆装《载,物易掉落《、遗洒或者》。飘散的应《当采取厢式密闭等】有效防护措施方可】在公:路上行驶《。  : ,车辆需要在》公路上进行临时检修!等作业的应当采【取安全保护措施不】得,。损坏、污染》公路   》任何单?位和个?人不得将公路作为检!验机: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!场地   第二十条! 通过公《路渡:口的一?切,车辆和人《员应当遵守》。公路渡口管》。理规定 《  第二十》一条 ?施工单位在公路施工!。和养护时应当保【障,车辆通行并设置明显!的安:全警:示标志施工》作业完毕应当及【时清除?公,路上的障碍》。物消除安全隐患【   第《二十二条 》。禁止任何单位和【个人在公路》上非法?。设卡、收《费、罚?款和拦截车辆—   收费公路设】置车:辆通行费的》收费站应当报经【。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!   ?车辆通?过经批准设立的【。收费站时《应当按照规定缴【纳通:行费收费《站应当按照规—定期限、标准收费禁!止擅自?延长:。。收费期限、提高【收,费标准   第【。二十三条 》公安机关《交通: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!事故:时对:涉及损坏《公路路产的应—当,及时:告知交通运输—主管部门或者其【设置的公《路管理机构》 第四章 公—路两侧?建筑控制区管理 】  : 第二?十四条 公路—。两侧建筑控制区【是指公路用地外缘】向外:一定距离内除公路】防护、?养护需要外禁止【修建:建筑物?和地面构筑》。物,的范围   建【筑控制区的具—体范围国道》不少于20》米省道不少于1【5米县?。道不少于《10米乡道》不少于5米其中【高速公路不少—于30米立交桥、通!道不少于50米 】  新建、改建公路!在建设期《内两侧建筑控制区】依照前款规定—管理   第—二十:五条 在公》路弯道内侧和平【。。交道口附近修建【建筑物其距离—。。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!定满足行车》视距:或者改?作立体交叉》的,需要在建筑》控制区以外修建的建!筑物不得在空中延】。。伸至控制区界—限内地面《构,筑物以及其他设施】不,得遮:。挡公路标志妨碍安】全视距 《  第二十六条 在!公路两侧建筑控制】区内不得开山炸石】、采矿、取土—;不得填埋公—路路基?、边坡;矿》井不得?穿越公路在公路【两侧建筑控制—区外实施上述行【为的不得危及公路安!全   第二十【七条 ?禁,止擅自在中型以上公!路桥:梁跨越的《河,道上下游各100】0米范?围内抽取地下水、架!设浮桥以及修—建其他危及公路桥】梁安全的设》施   第二十八条! 禁止利用公路【桥梁进行《牵拉、吊装等危及公!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!业   禁止利用】公路桥梁(含桥【下空间)、公路隧】道、涵洞堆》放,。物品搭建设施以【及铺设高压电—线和输送易燃—、易:爆或者其他有—毒,有害:气,体、:液,体的管道   第二!十,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相关部门和乡】镇人民政府在编制】城市、村镇规划【审批建设项目、征用!。。土地时涉及公路路政!管,理的依照本条例第二!。十四条、第二十【五条的规定》。办理  《 第三十条 任何】单位和个人未经【。有,管,理,。权限:的交通运输主—管部门或者其设置】的公路管理机构批】准,不得:在公路用地范围【内设置公《路标志以外》的其他?。标志确需设置—的应当事《。先,。向交通运输主管【部门或者其设置的】公路管理《机,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!图依照公路标志【相关标准规》范制作不得遮挡公路!标志不得妨碍—安全视距不得—影响行车安全—   第《三十一条《 因:公路建设或者交通安!全等原因需要拆除】建筑控制区内既有合!法建筑物、地面构筑!物的应当依法—给,予补偿对公路建设及!。交通安全无影响的】可以保留但不得扩】大,占地面积和建—筑面积 《第五章 超限运【输管理   —     第三十二!条 公路上行—驶车辆?的车货总质量、【轴载质量及车货【总长:度、总?宽度、总高度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!最,高限值  》。 第三十三条 车】辆因:运输不可解》体物品确需》超过规?。定最高?限值行?驶的:应当事先经交—通运输主管》部门或者《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!构,批准   交—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!其设置的公》。路管理?机构:接到申请后应当对】拟经:路线进行勘测—计算公路、桥梁承载!能力需?要采取加固、—改造措施的可—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协!议制定通行与—加,固、改造方案公路加!固、改造以及修复】损,坏,。公路所需的费用由】申请:人承担?申请人无法自行采】取护送措施》。的可以?委托交通《运输主?。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!公路管理机构进行】护送并承担护—送费用相关》收费标?。准应当公开、透明 !  经批准的超限】运输:车辆:应当按照指》定的时间、》路线、速度》行,驶并悬挂明显—标志 ?  第?三十四条 经省【。人民政府批准—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或:者其设置的公路【。管理机构可以在【公路上设置固—定,式,超限运输检测站【(,点)对车《辆的车货总质量、】轴载质?量及车货总长度、总!宽度、?总高度进行检测 】。  交通《运输:。。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!的公路管理机构可】以根据实际需要利】用移动检测》设备开?展流动检测经流【动,检,测,认定的违法超限【运输车辆应当—就近引?导至公路超限—检测站?进行处理  —。 流动检测》点远离公路超限【检测站的应当就【近引导至县级以上】交通运输主管部【。。门指定并公布的【执法站所、停车【场,、卸载场等具—有停放车辆及卸载】条件的地点或者【场所进?行处理   第三十!五条 对《。拉运可卸载物—品的超限运输车【辆交通运《输主管部门或者其】设置的公路》管理机构《应当责令其在指定地!。。点或者不影》响公路畅《通的地点自行卸载】至符合轴《载质量及其他限【值消除违法状—态并接受处理—后方可上路行驶对】自行卸载《有困难的可委—托第三方进》行,卸载:卸载费用由当事人承!担   对拉运不】可,解体物品的违法【超限:运,输车辆?应当责?令其立即停驶依照】本条例第三十三条】的,规定:补办手续并接受处理!后方可上路》行驶: ,。  第?三十六条 各级公】安机关交通管理部】门应当依据其治【理超限职《责与各级交通—运输主管部门或者】其设:置的公路《。管,理机构建立健全路面!执法协作和联合治】理超限?机制配合维护治超】检测站(点)的交通!及治安秩《序加大路面执法力】度共同做好》治理超限工作 【第六章 执法监【督 :       【第三十七条 —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应当加强对【公路路政管》理工作的监督—指导:依法对各级公路【。管理机构《执行法律、法规【的情况?进行:监督检查   【第三:十八条 交》通运输主《管部:门或者?其设置的《公路管理机构应【当,规范:执法行为《。设置便民设》施完善?服务措?施公开办事》程序提高办事效【率和服务水平—   第《三十九?。。条 :。交通运输主管部【。门,。或者其设置的—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!立公路路政管—理举:报制度公《。开,举报电话、通—信地址、电子邮件信!箱  ? 交通?运输主?管部:门或者其《设置的公路管—理机构?收到:举报后应当依法【。处理对?检举属实的举报单】位和:个人:可予以奖励  【 第:。四,十条 公路路政【。管理人员《执行公务时应当【着,标,志服装出《示,省,人民政府或》者交:通运输部统》一制发的《行,政执法证件  【 公路监督》检查车?辆应当?。。按照规定设置—统一的?标志和示警灯  】 第四十一条 【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!行公务时不得有下列!行为   (一【)无:行政执法《证件执法、越权【执法;   (二)!擅自改变收费、罚款!范围和?标准;   (三】)收费?、罚款不出具—有效单据《;   (四—)违:规使:用执法车辆、示警】标志;?   (《五)刁难、勒索行】。政,相对人;  — (:。六)强制提供—有偿服务;   】(七)其《他,违法行为   第四!十二条 公》路路政?管,理人员履行管理【职责时有权向有【关单:位和个人《了,解情况查阅、—复制有关《资料必要时可—以录:音,、录像相关》单位和个人应当【如,实,提供有关资料或【。者说明情况 第七】章 :法律:责任   第四十】。三条 违反本条【例第十二条、第【十九条?规定造成公》路,路面损坏、污染或】者影响公路畅通的】交通运输《主管部门或者其【设置的?公路管?。理机构应《当责令其停止违【法行为、限期改正】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!款   第四十四】条 违反本条—例第十四条规定【。乱砍:滥伐和损坏公路【。。护路林或《者未经批准更新采伐!护路林的《由,交通运?输主管?部门或者其设置【的公:路管理机《构,责令补种没收非法所!得并处采伐损坏林木!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!下罚款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  第四十五【条 有下列违—法,行为之一的》由交通运输主管【部门:或者其设置的公【路管理机构责—令停止?违法行为可以处三】万,。元以下罚款》   (一》)违反本条例第十】三条规定从事危及】。公路安全作业的【; : , (:二)违反《本条例第十五—。条规定?擅自占用、挖—。掘公路或者》使公路?改线的;   【(三)违反本条例】。第十六条规定未经同!意修建桥梁、—隧道、渡槽、牌楼等!设施的;《。 ,  :(四)违反本条【例第十八条规—定铁轮?。车、:履带:车和其?他,可能损害路面的【机具擅自在公—路上:行驶的;   (】五,)违反本条例—第二十六条规定【在公路两侧建筑【控制区?内开山炸石、采矿、!。取,土,填埋:公,路路:基、边坡危及—公路安全的   第!。。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!例第十七条》规定未经《批准或者未按照【国家规定的公路技】术标准增设》、改造平《面交叉道《口的由交通运输主管!部门或?者其设置《的公路管理机构责】。令恢复原《状处:五万元以下罚款  !。 第四十七条 违】反本条例第二—十二条规《定擅:自在公路上设卡、收!费或者擅自延—长收费期《限、提高收费标准的!。。由省人民政》府交通运输》。主管部门《责令:改,正强:制拆:除,收费:设施;有违》。法所得的没收—违,法所:得并处违法所得【。二倍以上五》倍以:。下罚款;没有—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!以,上,五万元以下罚款【  : 第四十八条— 违反本条例第二】。十四条、第二十五条!规定擅自在公路两侧!建筑控制区内修建】建筑物、地面构筑】物的或者擅》自埋(架)设管(杆!)线等设施以及设施!遮挡公路标志或者】妨碍安全视距的由】交,通运输主管部—门或者其设置的公】路管:理,机构责令限期拆【除可以处五》万元以下罚款逾期】。不拆:除的由交通运输主管!部,门或者其设》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拆!除有关费用由建【设者、构筑者承担 !  第四《十九条 违反—本条例?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!在中型以上公路【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!游各100》0米范?围内:抽,取地:下水或者修建—危,及,公路:桥梁安?全设施的由相关部门!依,法处理?   第五》十条: 违反?本条例第二十八【条规定利《用公路桥梁》进行危及公路桥梁】安全:的施工作《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!部门或者其设置的】公路管理《。。机构责令改正处两万!。元以:上十万元以》下罚款   第五十!一,条, ,违反本条《。例第三十条规定未经!批准设置公》路标志以外的其他】标志的由交通运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设!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责!令限期拆除》可,以处二万《元以下罚款》逾期:不拆除的由交—。通运输主管部门或】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!机构拆?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!承担   第五【。十二条 《违反本?条例第三十二条【规定:在公路上行驶—的,。车辆车货总质量、轴!载质量及车货总长】度、总宽度、总高度!。超,过国家?规定的最高限值由】交通运?输主管部门或者【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!构责令改正可以【。处三:万元以下《罚款 ?  第五十三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!十三条规《定经批准进行超限】运输的?。车辆未按《照指定时间、—路线和速度行—驶,的由交通《。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!设置的公路管理【机构:、公:安机:关交通管理部—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!。正的可以扣留车【辆 :  第五《十四条? 违反本条例有关】规定造成公路路【产损失或者造成【。公路损害的依法承担!民事责任  — 对公路造成较大损!害的车辆《应当立即停车—。保护现场报告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或者其设置的公【路管理机构接受【调查、处理后方得】驶离   责任人在!履行处理决》定,前应当?将其车辆停放在交】通运输主管部门【或者:其设置的公路管理】机构指定的位—置或者提供》担保   第—五十五条《 公路?路政管?理人员有《本条例第四十—一条规定《行为的由其》。。所在单位、》上级主?管部门?或者监察机关—。依法: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   】。第五十六《条 交通运》输主管部门》、公路管理机构和】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!行使监督《管理权的部门—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!列行为之一》的由相关的行—政主管部门或—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!。责的主管人》员和其?他,直接责任人》。员,依法给予《处分:  : (一)不依—法作出行政许可【决定:或者办理批准—文,件的; 《  :(二)未经批—准设置收费站的【;   (三)【擅自延长公路收费期!限、提高收》。费,标准的;   (】四)发现违》法行为或《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!。举报不予查》处的;   (五)!有其他玩《忽职守、《徇私舞弊、滥—用职:权行为的 第八章】 附则?       第】五十七条 公—路损害赔偿费、补】偿费:具体标准《由省价格、财政部】门,制定   第五十】八条 法律、法规】对公路路政》管理已?有规定?的,依照其规定执—行   第五十九条! 本条例自201】8年12月1日起】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