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:省公路路政管理条】例
2011年【5月:31日甘肃省第十】一届人?民,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会—第二十一次会议【通过
?2018年9月2】。。1日甘?肃,省第十三届人民代】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—第五次会议修订【
,甘肃省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公告
?。(第1?2号:)
: 甘肃省公路【路政管理《条例已由《甘肃省第十三届人】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五次会议》于2018年—9月21日》修订通?过现将修订》后的甘?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!例公布自20—18年12月—1日起?施行
甘肃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
20!18年9月21日】
?第一章 总则—。
《第一条 《为了规范公路—路政管理加强对公路!的保护保障》。公路完?好、:安全和畅通》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公路法公路—安,全保护?条例等有《关法律、《行政法?规结合本《省实际制定本—条例
第—二条 本省》行政区域内国道【、省道?、县道、乡道、专】用公路的《公路路政管理适用本!条例
》本条例所《称,公路路政《管理是指《为了保障公路完好】。、安全?和畅通依法保护公路!、公路用《地及公路附属设【施管理公路两侧【建筑控制区的行政管!理
第三—条, ,公路路政管理实行依!法管:。理、分级负责、综合!治理的原《则
第四条 省!人民政府《交通运输《主管部门主》管全省?公路路政管理—。工作各级交》通运输主管部—门,或者其设置的公【路管理机《构负责各自》管辖路段《的路政管理工作专用!。公,路的路政管》理工作由专用单位负!责
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其他】相关部?。门依照各自职责【配合交通运》输主管部《。门或者其《设置的?公路管理机构做好】。路政管理工作
【 第五条》 交通运输》主管部门或》。者其设置的公路【管理机构应当依法】履,行职:。责做好公路保护【工作:完善:公路服务设施提高公!路服务?和管理水《平,维护:。公路经常处于良【好的技术状态—保,障公路?完好、安全和—畅通
》第六条 《公路受国家保—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破坏、损坏或者】非法占用公路—、公路用地》及,公路附属设施
【 ,。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!。有爱护公路、公路用!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!义务有?权检:举和控告《破坏、损坏或者【非法占用公路—。、,公路用地、公路【附属设施和影响【公路:。安全的行为
第二】章 :管理职?。责
? —第,七条 交通运输主】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!公路管理机构—。的路政管理职责是
! :(一)宣传》、贯彻公《路路政管理的—法律、法《规,;
(二)管理!和保护?公路路产《;
: :(三)实施公—路路政巡《查依:法查处?损害公路的行为【;
(四—)维护公《路养护作业的—正常秩序;
(!五)依法管理—公路两侧建筑控制】区;
(六【)监督?管理超过公路限载】、限高、限长、【限宽标准和超过【载重质?量的运输车辆(【以,下简称“超限运输”!)及公?路状况?;
? ,(,七):设置、维《护、更新建成—公路的标志、—标线;
(【八)负责在建公路的!路政管理;》
(九)—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!他职责
—第八条 县级—。以上:人民政府《交通:运输主管部》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!。管理:机构按照《各自的管理范围或】。者职责范围许可【以下事项
【(一)涉《路施工;
— (二》)载:运不可?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!;
?。 ,(三:)公路用地》范围:内设置公路标志以】外的其他标志
!第,九条 公路、公【路用:地,范围内?的护:。路林及其他绿—。化物的?更新、养护、管理】工作由交《通运输?主管:部,门或者其设置—的公路?管,理机构按照公—路绿化工程技术标】准统:筹,规划并?组织实?施
:。第三:章 路产管》理
!。第十条 交通运输主!。管部门或者其—。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!应当按规《定,对既有公路路—产进行调查核—实建立健全》路产档案资料—新建公路竣工时【应当同时建》立路:产档案?资料
第十一条! 在公路两》侧,边沟、截水沟、边坡!、坡脚护《坡道、隔离栏栅以】外各不?少于1米宽》的土地以及用于建设!、养护公路和公【。路附属设《施的其他土地为公路!用地
公路用】地应当?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!关手续
》 因公路改线—。而不再?行驶车辆的公路经】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批准?可调换?公路建设用地或【者改作其《他公路附属设施【的用地
《。 , 第十二《条 在公路、—。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!下列行?为
《(,一)设置棚屋—、维修、洗》车,、加水、加》油场点和《电杆、变压器—及其:他非公路设施和障】碍;
(二)打!场晒:粮、堆放物品、【摆摊:设点、违规设—置,。广告牌等公》路标志以外的其他】标志;
》 (:三):进行集市贸易以【及,其他商业性活动;
! , (四)采矿、采石!、取土、《挖砂、挖沟引水、】采空:作业;
《 (五《。)种植作物》、放养牲畜;
!(六)填埋、堵【塞、损坏公路排水系!统,或者利用公路桥涵】、排水沟等设施引】水灌溉?。。、排放污《水、筑坝蓄水、【设置:闸门;
(七)!倾,倒、堆积《。、抛撒、《。焚烧:物品和?垃,圾,等;
《 (八)《盗窃、移动》。、损坏、涂改—。公路标志、标线及】。测桩、界《桩、护栏、》花草:树,木等公?路附属设施;
】 (:九)铺设妨碍公路】安全畅通的空中【。或,者,地,下管:线;
《 (十)其他侵【占、:破坏、损坏、盗【。窃、迁移、污染公】路路产和影响公路】畅通的?行为:
第十三—条 在大《、中型公路桥梁和】公路渡?口周围2《00米小型桥—梁周围50米公【路,隧道上?方,。和洞口外100米范!围,。内以及在法律、【法规规定的公路两】侧一定距离内—禁止下列行为
【 (一)》采挖砂?石,、淘:金、开矿、修筑堤坝!压缩或者拓宽河床、!烧,。荒、刷坡、爆破、】取土、伐木及其他】类似行为;
(!二)倾倒废弃物堆放!。物,品,以及其?他类似活动》;
(三)【设立生产《、储存、《销售易燃、易爆【、剧:毒、放射性等危险物!品的场所、设施;】
(四)铺设】。输,送易:燃、:易爆、易漏和—有毒物品《的管道及其他妨碍】、危及?。公路、?公路桥梁、公路渡口!。、公路隧《道安全的活》动
在前款范】围内:因抢险、《防汛需要修筑堤【坝、压缩或者拓宽河!床的:应当事?先,报经省人民政府交通!运输主管部门会同】相关部门批准并采】取有效的《。保护有?关,的公路、公路桥梁、!公路:隧道、公《路渡口?安全的?措施
第十四条! 禁止任意乱砍滥】伐和损坏公路护路】林;禁止利用公路】护,路林架?。设电线、悬挂—。各种标牌
需】要更:新采伐?公,路,护路林的应当—向交:通运输?主管部门《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!理机构提出》申请经批《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!时,补种不能《及时补种《的,应当交?纳补种所需》费用:。。由交通运《输主管部门或—。者其设置的公—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!
?第十五条 任—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擅自》占用:、挖掘公路
【。 ,因修建铁路》、机场、《通信设?施、水利工程、油气!管线和进行其他【建设工程需要占用】、挖掘公路或—者使公路改线的建】设单位应《当事先征得交通【运输主管部门或者】。其设置的公路—管理机?构同意;《。。影响交通安》全的还?。须征得公安机关【交通管理部门同【意
占用—。、挖掘公路》或者使公路改—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!照不低于该段公【路原有的技术标准】予以修复《、改:建或者给予相应【的经济补偿
】。第十六条 修建穿】(跨)越公路的各种!桥梁、渡槽、管【线、牌楼《等设施以及在公【路用地范《围内架?设、:。埋设管线、电缆等设!施的:应当事先经》交通: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!设置:的公路管理》机构同意;》影响交通安全的【还须征得《。公安机?关交通管理部门同】意;所修建、架设】或者埋?设的设?。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!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!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!。照损坏程《度,给,予补偿
》 经许可《修建、架《设或:者埋设的设》施由建设单位负【责日常维护、安全和!运营管理确保—工程设施不》影响公路的完好【、安全和畅通
【 第十七条 在】公路上不得擅自增设!、改造?平面交叉道口确需设!置、改造的》应当事?先向交通运输主管部!门或者其设》置的公?路管理机构提交申】请书和设计图或【。。者平面布《置,图经批准后按照【国家规定《的公路技《术标:准建设
第十八!条 铁轮《车,、履带?车和其他可能—损害公路路》面的机具不得在【公路:上行驶
农业机!。械因当地《田间作?业需要在公路上【短,距,离行驶的可》以不受?前款限制但应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!施并按照《公安机关交通—管,理部门指定的时间、!路线行驶;对公【路造成?损坏的应当按照损】坏程度给《予补偿
《 第十九条 车】辆应当规《。范装载装《载,货物:不得触地拖行车【辆装:载物易掉落、遗【洒或者飘散的—应当采取厢式—密闭等有《效防护措施方可【。在公路上行驶
!车辆需要在》公路上进行临时检】修等作业《。的应当采取安全保】护措施不得损坏、污!染公路
任何】单位和个人不得【。将公路作《。为检验机动车—制动性能的试车场】地
第》二十条? 通过公路渡口的一!切车辆和人员应当】。遵守:公路渡口《管理规定《
第二十一条 !。施工:单位在公《路施工和《养护时应当保障车】辆通行并设置明显】的安全警示标志【施工作业完毕应当及!时清除公路》上的障碍物消—除安全隐患
— , 第二?十二条 禁止任何】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!非法设卡、收费、】罚款和拦截》车辆
》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!行费的收费站—。应当报经省人民政府!审,查批准
—车辆通过经批准设】立的收费站时应【当按照?规定缴纳通行—费收费站应当按照】规定期?限、标准《收费禁止擅》自延长收《费期限、提》高收费标准
】第二:十三条 公》安机关交《。。。。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!通事故?。时对涉及损坏公【路,路产的应《。。当及时告知》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或者其设》置的公路管理机构】
第四章 公路两侧!。。建筑控制区管理
】 第二》。十四条 《公,路,两侧:建,。筑控制区是指—公路用地外缘向外】。一定距离内除公【路防:。护、养护《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!物和地面构》筑物的范围
建!。筑控制区的具体【范围国道不少—于,20米省道不—少于15米县道不】少于10米》乡道不少于5米其】中高速公路不少于】30米立交桥、【。通道不少于5—0米
新—建、改建公路在【建,设期内两侧建筑【控制区依照前款规定!管理
第二十五!条 在公路》弯道内侧和平交道口!附近修建建筑物其】距离必须依照国【家相:关规定满足行车视距!。或者改?作立体交《叉的:需要在建筑控制【区以外修《建的:建筑物不得》在空:中延伸至控制区界限!。内地:面,构筑物以《及其他设《施不得遮挡》公路标志妨》碍安全?视距
? 第二《十六条 在公路两侧!。建,筑控:制区内不得》开山炸石、》采,矿、取土;》不得填?埋公路路基、—边,坡;:矿井不得穿》越公路在公路—。两侧建?筑控制区《外实施?。上述行?为的不得《危及公路《安全
? 第二十七条【 禁止擅自在—中型以上公路桥梁】跨越的河道》上下游各《1000米》范围内抽取地下水、!架设浮桥《以及修建其》他危及?公路桥梁安全的【设施
第二十八!。条, ,禁止利用公路—桥,梁进行?牵拉、吊装等危【及公:路桥梁安全的—施工作业
禁】止利用公路桥梁【(含桥下空间)【、公路隧道》、涵洞?。堆,放,物品:。。搭建设施以》及铺设高压电—线和输送《易燃、易爆或—者其他有毒有害【。气体、液体的—。管道
《 ,第二十九条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相关部门和乡镇【人民政府在编—。制城:市、村?镇规划审批建—设项目、征用土地时!。涉及公路路政—管理:的依照本条例第【二十四条、第二十】五条的规定办理
】 ,。 ,第三十条《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未经:有管:理权限?的交通运输主管【部门或者《其设置?的公路管理机—构批准不得》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!置,公路标志以外—的其他标志确需【设置的应当事先向】交通运输《主管:部门或者其设置的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!请书和设计图依照】公路:标志相关标准规范】制作不得遮挡公【路标志不得》妨碍安?全视距不得影响行车!安全
? 第?三十一条 因公路】建设或者交》通安全等原因需【要拆除建筑》控制区内既有合法建!筑物、地面》构筑物的应》当依法给予》补偿对公路建设及交!通安全?无影响的可以—。保留:但不得扩大占地【面积和建筑》面积
第五章 超】限运输管理
— 【第三十二《条 公路上行驶车】辆的车?货总质?量、轴载质量—。及车:货总:长度、总宽度、总】高度不得超》。过国家规定的—最高限值
第三!十三条? 车辆?因,运输不可《解,体物品确需超过【规定最高《限值:。行,驶的:应当事先《经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,或者其设置的公路】管理机构批》准
交》通运输?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!的公路管理机构接】到申请后应》当对拟经路》线进行勘测》计算公路、桥梁承载!能力需要《采取加固、改造措】施的可与申请—人签:订有关协议制定【通行与加固、—。改造方案《公路:加固、改《造以:及修复损坏公路【所,需的:费用由?。申请:人承担申请》人无法?自行采取护送措【施,的可以委托交通运输!主管部门或者其【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!进行护送《并承担护送费—用相关?收,费,标准应当公开、透】明
? 经批准的超限运】输车辆应当按照指】定的:时间、路线、速度行!驶并:悬,挂,明显标志
》 第三《十,四条 经省人民【政,府批准交《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!。其设置的《公路:管理机构可以在公路!上设置固定式超限】运输检测站(—。点):对车辆的车货总【质量、轴载质量【及车货总长》度,、总宽度、总高【度进行检测
】。交通:运输主管部门或者】其设:置的公路《。管理机构《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利!用移动检测设备开】展流:动,检测经流动检测认定!。。的违法超限运输车】辆应当就近》引导至?公路超限检测站【进行:。处理
? ,。 流:动检测?点,远离:公路超限检测—。站的应当《就近引导《至,县级以上《交通运?输主管部《门,指定:并公布的执》法站所、停车场【、卸载场《等具有停《放,车辆及卸载》。条件的地点或者场】所进行处理
第!三十五条 对—。拉运可?卸载:物品的超《限运输车辆交通运】输主管部门或者其】设置的公路管理【机构应当责》令其在指定地点或者!不影:响公路畅通的—地点自行卸载至符合!轴载质?量及其他限值消【除违法状态并接受】处理后方可上路行】驶对自行《卸载有困难的可委】托第三方进行卸载卸!载费用由《当事人承担
— 对拉运》不可解体物品的【违法:超限运输车辆应当】。责令其立即停驶依】照本条例第》三,十三条的规》。定补办?手续并接《受处理后《方可:上路:行驶
第三十】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!交通管理部》门应当?依据其治理超—限职责与各级交通】运输主管部》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!管理机构建立—健全路面执》法协作?和联合治理超—限机制配合维—护治超?检,测,站(点)的交通及】治安秩序《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共!同做好治《理超限工作
—第六章 执法监督
! — 第三十七条 交】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!加,强对公?路路政?管,理工:作的监督《指导依法对各级公】路管理机《构执行法律》。、法规的《情况进?行监督检查
— 第三十八条 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。或者其设置的公【路管理机构应—当规:范执法行为设—置,便民设施完善服务措!施公开办事程序提】高办事效《率和服务水平
!第三十九《。条 交通《运输主管部门或者】其设置的公路—管理机构应当建立】公路路?政管理举报制度【公开举?报电话、通》信地址、《电,子邮件信箱
】交通运输《主,管部门或者》其,。设置:的公路管理机—构收到举报后应当】依法:处理对检举属—实,的举报?单位和个人可予以】奖励
? 第?四十:条 公路路政管【理人:员执行公务》时应当着标志服装出!示,省人民政府或者【交通运输《部统一?制发的行政执—法证件
公路监!督检:查,车辆应当按》照规:定设:置统一?的标志和示警灯
! 第四十一条 公路!路,政,。。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!不得有下列行—为
(一)无】行,政执:法证件执《法、:越权执法;》
(二)擅【自改变收费》。、罚款范《围和标准;
— :(三)收费、罚款不!出,具有效单据;—
(四)—违规使用执法—车,辆、示警标》。。志;
》(五:。)刁难?、勒索行政相对人】;
? (六)强制提供有!偿,服务:;,
(七)其【他违法?行为
第四十二!条,。 公路路政》。管,理,人,员履行管理职—责,时,有权向有关单—。位和个?人了解情况查阅【、复:制有关资《料必要时《可以录音、录像相关!单位和个人》应当如实提供有关】资料或者说明—情况
?第七章 法律责任】
,。 第四《十,三条 违反本条例】第十二?条、第十九条规【定造成?公路路面损坏、污】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!。。的交通运输》主,管部门或者》。其设置的《公路管理机构应当】责令其?停止违?法,行为、限《期改:正可以处《五千元以下罚—款
第四—十四条 违反—本条例第十四条【规,定乱:砍滥伐和《损坏:公路护路林或者【未经:批准更?新采伐护路林的由交!通运输主管部—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!管理:机构责?令补种?没收非法所得并【处采伐损坏林木【价,值三倍?以上五倍以下—罚款;构成犯—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
】 第四十五条 有!下,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!交通运?输主管部门或者其设!置的公路管理机【构责令停止违法【行为可以处三万元】。以下罚款
》 :(一)违反本—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从!事,危及公路安全—作业的;《
(二)违【反本:条例第?十五条规定擅自【占用、挖掘公—路或者?使公路改《线的;
》 (三)违反本条例!。第十六?条规定未经同—意,修,建桥梁、隧道、渡槽!、牌楼等设施的;
! (?四)违反本条例第】十八:条,规定铁轮《车、履带车和其他可!能损害路面的机具】擅自在公《路上行驶的;—
, (五)违—反本条例《。第二十六条规—定在公?路两侧建筑》控,制区内开山炸—石、采矿、》取土填?埋公路?路基、边坡》危及:公路安全的》
第四十—六条 ?违反本?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!经批准?或,者未按照国家—规定的公路技术标】准增设、改》造平面?交叉:。道口的由交通运输主!管部门或者》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!构责令恢复原状【处五万元《以下罚款
第】四,十七条 《违反本条例第二【。十二条规定》擅自:在公路上设卡—、收费或者擅自【延长收费期》限、提高收》费标准的由》省人民政府》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责令改正强制】拆除收费设施—;有违法所得—的没收违《。法所得并处违—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!以,下罚款;没》有违法所得》的处一万元以上【五万元以下罚款
】 第四十八条【 违反?本条:例第二十四条—、第二十五条—规定擅自在公—路两侧建筑控制区】内修建建筑物、地面!构筑物的《或者擅自《埋(架)设管(【杆)线等设施以及】设施遮挡公路—标志或者妨碍安全】。视距:的由交通运》输主管部门》或,者其设?。置的公路管理—机构责令《限期拆除《可以:。处五万元以下罚款】逾,期不拆除《的由交通运输主【管部门或者其—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!拆除有关费用由建设!者,、构筑者承担
】 第四十九条 违】反本条?例,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!在中型以上公路桥】梁跨越的河道—上下游各1》00:0米范?围内抽取地下水或】者修建危及公路桥】梁安全设施的由相】关部:门依法处理》
第五十—条 违反本》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!利用公?路桥梁?进行危及公路桥【。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!由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或者其《设置的公路》管理机构责令改【正处两万元以上【十万元以下》罚款
第—五十一条 违反本】条例第三十条规【定未经批准设置公】路标志以《。外,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!运输主管《部门或者其设—置的:公路管理机构责【令限期拆《除可以处《。二万元以下罚—款逾期?不拆:除的由交通运—输主管部门》或者其设置的公【路管:理机构拆除有—关费用由设》置者承担
》 第?五十二条 违反本】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!在公路上行》驶的车辆车货—总质量?、,轴载质量及车货总长!。度、总宽度》、总高度超》。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!值由交?通运:输主管?部门或者其设置【。的公:路,管理机构责令—改正:可以处三万》元以下罚款
】第,。五十三?条, ,违反本条例第三【十三条规《定,经批:准进:。行,超限:运输的?车辆未按照指定时】间、:路,线和速度行驶的【由交通运《输主管部门或者其设!置的公路管》理机构、公》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门责令改】正;拒不《改,。正,的可以?扣留车辆《
第五十四条 !违,反本:条,例有关?规定造成公路—。。路产损失或者造【成公路?。损害的依《法承担民事责任
】 对公路造成【较大:。损,害的车辆《应当: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!。告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或者其设置的公】路管理机构接—受调查?、处理后方得—驶离
责—任人在履《行处理决定前—。应当将其车辆—停放在?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或者其设置的【公路管?理机构指定的位置或!者提供担保
】第,五十五条 公路路政!管,理人:。。。员有本条例第四十】。一条规定行为—的由其所在单位【、上级主管部—门或者?。监察机关依》法给予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依《法追究?。刑事:责任
第—五十六条 交通【运输主管部门、【。公路管理机构—和其他?依照本条例规定【行使监督管理—权的部门违反本【条例规定有下列【。行为之?一的:由,。相关的行《政,主管部门或者监【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!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任人员依法【给予处分
【(一:)不依法作出行政许!可决定或者办理批】准文件的;
】(二)?。未,经批准设《置收费?站的;
《 :(三)擅自延长【公,路收费?期限:、,提高收费标》准的;
(【四):发现违法《。行为或?者接到对违法—行为的?举报不?予,查处的;
(五!),有其他玩忽职守【、徇私舞弊、—滥用职?权,行为的
《第八章 附则
! 第》五十七条 公路【损,害赔偿费、补偿费】具体标准由省价格、!财政部门制定
【 第五十》八条: 法律?、法规对公路—路,政管理已有》。规定的依照其规【定执:。行,
: 第五十九》条 本?条例自2018【年12月1日起施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