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甘肃省公《路路政管理》条例
20》11:年5月31》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!民代表?大,会常务委员会第二】十一次会议通过【
201《8,年9月21日甘肃】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五次会《议修订
甘》肃省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《会,公告
(第12【号)
甘—肃省公路路政管理】条例已由甘》肃省第?十三届人《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五次—会议:于2018年9【月,21日修订通—过现:将修订后《的,甘肃: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!公布自2018年】1,2月1日起》施行
甘肃省!人民代?。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
201!8年9月21—日
第一—章 :总则
? ?第一条? 为了规范》公路路政管》。理加:强对公路的保护【保障公路完好、【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!。路安:全保护条例等—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!。结合本省实》际制定本条例
【 第二条 本省】行政区?域内国道、省道【、县道、《乡道、专用》公路的公路路政【管理适用本条—例
本条例所】称,公路路政《管理是指为了—保障公?路完好、安全—和畅通依法保—护公路、公路用地】及公路附《属设施?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!制区的行《政管理
—第,三,条, 公路路《政管理实行》依法管理、分级负责!、综合治理的原则】。
: 第:四条 省《。。人,民政府交通运输【主管:部门主管《全省公路路政管理】工作各级交通运【输主管部门》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!理机构负责各—自管辖路段的路政】管理工作专用公路】的,路政管理《工作由?专用单?位负:责
县级以【上人民?。政府其他相》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!配合交通运输—主管部门或者其【设置:的公路?管理机构做好路政管!理工作
》 第五条 交通运】输主管部门》或者其设置的—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!法履行职责做好公路!保护工作完善—公路:服务设施提》高公路服务和管理】水平维护公路—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!状态保障《公,路完好、安全和畅】通
第六—条 公路《受国:家保护?任何:单,位和个人不得—破坏、损坏》或者非法占用公路】、公路用《地及公路附属设施】
?任何单位《。和个人都《。。有,爱护公路、公路用地!及公:路附属设施的—义务有权《。检举和控告破坏、损!坏或者非法占用公】路、公路用》地,、公路附属设施和】影响公路《安全的行为
—第二章 管理职责】
第!七条 交通运输主管!部门或者其设—置的公?路管:理机构的《路政管理职责是
】。 (一)宣传【、贯彻公路路政管】理的法?律、法规;
— ,。 (二)管理—和,保护:。公路路产;
【 (三)实施—公路路政巡查依法】查处损害《公路的行为;
!(,四,)维护公《路养护?作业的正《常秩序;
【。(五)依法管理公】。路两:侧建筑控制区—;
(六)监】督管理超《过公路限载、限【高、限长、限宽【标准:和超过载重质—量,。的,运输车?辆(以?下简称“超限运【输”)及公路状况】;
(七)设】置、:维护、?更新建成公路的标】志、标线;
【 (八)负责—在建公路的路政管理!;
(九)法律!、法规规《定的其他职责
!第八条 县》级,以上人民政府交【通,运输主管《部门:或者其设置的公【。路管:理机构按《照各自的《管,理,范围或者《职责范围《许可以下事项
】 ,(一)涉《路施工;
【 (?二)载运不》可解体物品的超【限运输?;
(》三)公路《用,地范围内《设,。置公路标《志以:外的其他标志
【 第?九条 公《路、:公路用地范围—内的护路《林及其他绿》化物的更新、—养护、管理工作由】交通运输《主管:部,门或者?其设置的《公路管理机构按【。照公路绿化工程技术!标准统筹《规划并组织实施
第!三章 路产》管理
》 : , 第十《条 交通运输主【管部门或者其设【置的:公路管理机构—应当:按规定对既有公路】路产进行调》查核实建立健全路产!档案资料新建公路】竣,工时应当同时建【立路产档案资料【
第十一—条, 在公路两侧边沟】、截水?沟、边坡、》坡脚护坡道、隔离】栏栅以外各不少于1!米宽的土地以及用】于建设?、养护公路和—。。公路附属设施的【其,他土地为《公路用地
【公,路用地应当按照国】家规定办理相关【手续
《 因:。公路改线而》不再行驶车辆的公路!经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批】准可调?换公路建设用地或者!改作其他公路附属】设施:的用地?
: 第十二条 在【公路、公路用地范围!内禁止?下列行为
【(一)设置》棚屋、维修》、洗车、加水、加油!场点和电杆、—变压器?及其他?。非,公路设施和障碍【;,
(二)打场晒!粮,、堆放物《品、摆摊设点、【违规设置广告牌等】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!标志;?
: (三)进》行集市贸易以—及其他商业性—活动;
(四)!采,矿、采石、取—土、挖砂《、挖沟引水、采空作!业;
(五)种!。植作:物、放养牲畜;【
?(六)填埋、堵塞】、损坏公路排水【系统或者利用—公路:桥涵、排水沟—等设施引水灌溉、】。排,放污水、筑坝蓄水】、设置闸门;
!(七)倾《倒,、,堆积、抛撒、焚烧物!品和:垃圾等;
》。 (八《)盗窃、《移动、损坏、涂改】公路标志《、标线?及测桩、界桩、【护,栏、花草树木—等公路?附属设?施;:
(《九)铺?。设妨碍公路安全畅】通的空中或者地下管!线;
(十【。)其他侵《占、破坏、损坏【、盗窃、迁》移,、,污染公?路,路产和影响公路【畅通的行为
— :第十三条 在大【。、中型公路桥—梁和:公路渡?口周围200米小】型桥梁周围5—0米公路隧道上方】和洞口外100米范!围内以及在法律、】法规规定《的公路两侧一定距离!内禁止下列》行为
》(一:)采挖砂石》、淘金、开矿、修】筑堤坝压缩或者【拓宽河床、》烧荒、刷坡、爆破、!取土、伐木》及其:他类似?行为;
(二)!倾倒废弃物堆放【物品以及其他类似】活动;
《 :(三:)设立生产》、储存?、销售易燃、—易,爆、剧毒、放射性】等危险物品的场所、!设施:;
(四—)铺设输送易燃、易!。爆、易漏《和有毒?。。物品的管道及其他妨!碍、危及公》路、公路桥》梁,。、公路渡口、公路隧!道安全的活》动
《在前款范《围,内因抢险、防—汛需要修筑堤—坝、压缩《或者拓宽河床的【应当事先报经省【人民政府交》通运输主管》部门会?同相关部《门批准并采》取有效?的保护有关》的公路、公路桥梁】、公路隧道、公路】渡口安全的措—施
第十—四条 禁止任意乱砍!滥伐和损坏公路护路!林;禁止利用公路护!路林架设电线—。、悬挂各种标—牌
《需,要更新采《伐公路?护路:林的应当向交通【运输主管《部门或?者其设置的公—。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!经批准方《可更新采伐》并,及时补种《不能及时补》种的应当交纳补种】所需费用《由交通运输》。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!的公路管理》机构代为补种—
?第十五条 任何【单位和个人不得【擅自占用《、挖掘?公路
因修建铁!路、机场、通—信设施、水》利工程、油气管【线,。和,进行其?他建:设工程需《要占:用、挖掘公路或【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!单,位应当事先征得交】通运输?主管部门或》者其设?置的公?路管理机构》同意:;影响交《。通安全的《还,须征得公安机关交通!管理部门同意
【 占用、挖掘公路!或者使公路》。改线的建设》单位应当按》照不:低,于该段公《。路原有的《技,术标准?予以修复、》。。改建:或者给?予,相应的经济补偿【
, 第十六条 【修建穿(跨)—越公路?的各种桥梁、渡槽】、管线?、牌楼等《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!。范围内架《设、埋设管》。线、电缆等设—施,的应:当,事先经交通运输【主管:部门或者其设置的】公路管理机构同【意;影响交》通安全的还须征【得公安机关交通【管理部门同意;所】修建、架设或者埋】设的设施《。应当符合公路工程】技术标准《的,要,求对公路造成—损坏的?应当按?照损坏程度给予【补偿
经许可修!建、架?设,或者:埋设:的,设施由?。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维!护、安全《和运营管《理确保工程》设,施不:影响公路的完好、】安全:。和畅通
》 第十七《条 :在公路?。上不得擅自增设、】改造平面《交叉道口《确需:设置、改造的—应当事先《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或者其?设置的公路管理机】构提交申请书和【设计:图或者平《面布置?图经批准后按照国】家规定的公路—。技术标准建设—
第十八—条, 铁轮车、履带【车和其他可能损害】公路路?面的机具《不得在公路上行驶】
农业机械因当!地田间作业》需要在公路上—短距离行驶的可以】。不,受前款限制但应当采!取,有效的?保护措施并按照公】安机关交通》管理部门指定的【时间、路线行驶;】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!当按照损坏》程度给予补偿
!第,十九条 车》辆应当规范》装载装载货物—不得:触地拖行车辆装【载物易掉落、遗洒】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!厢式密闭等有—。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!路上行驶
【。车辆需要在公—路上:进行临时《。检修等作业》的应当?。采取安全保护措【。施不:得损坏、污染公【路
任何单位】和,。个人不得《将公路?作为检验机动车制】动性:能的试车场地—。
: 第二十条》 通:过公路渡口的一切】车辆和人员应当【遵守公路渡》口管:理规定
第【二十一条 施工【单位:。在公:路,。施工和养护时应【当保障车辆》。通行并设置明—显的:安全警示标志—施工作业完》毕,应,当及:时清除公路上的障】碍物消除安全隐患】
, 第二十二—条 禁?止任何单位和—个人在公路上非【法设卡、收费、罚】款和:拦截车辆
— 收费公路设置车】。。辆通行费的收—费站:应当报经省人民政府!。审查批?。准
车辆通过】经批:准设立的收》费站时应当按照【。规定缴?纳通行费收费站应】当按:照规:定期限、标准收费禁!。止擅自延长》。收费期限《、提高收费标准
! 第二十三条 公安!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!处理交通《事故时对涉》及损坏?公,路路产的《应当:及时告知交通运输主!管部门或《者,其设置的公路—管理机构
》第四章 《公路两侧《建筑:控制区管理》
, , 第?。二十四?。条, 公路?两侧建筑《控制区?是指公路用》地外缘向外一定距】离内:。除公路防护、养护】需要外禁止修—。建建筑物和地—面构:筑物的范围》
建筑》控制区的具体范围国!道不少于20米省】道不少于《15米县道不少于1!0米乡道不》少于:5米其中高速公路】不少于30米—立交桥?、通道不少于50】米
新建、【改建公路在建—设期内两《侧建筑?控制区依照前款规】定,管理
第二十】五条 在公路—弯道内侧和平交道口!附近:修,建建筑物其距离必】须依照国家相关【规定满足行车视距】或者改?作立体交叉的—需要在?建筑控?制区以外修建的建筑!物不得在空》中延伸至控制区【界,限内地面构筑物【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!挡公:路标:志妨碍安全视距
! ,第二十六条 在【公路两侧建筑控制】区内:不得开山炸石、【采,矿、取土《;不得填埋公路【路,基、边坡;矿井【不得穿越公路—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!区外实施上》述行:为的不得危及公路安!全
? 第:二十七条《。 ,禁止擅自在》中型以上公》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!下游各1000米范!围内抽取地》下水、架设浮桥【以及修建其他危及】。公路桥梁安全—的设施
第二十!八条 禁止》利,用公路桥梁》进行:牵拉、吊装等危【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!。。工作业
《 禁止利用公【路桥梁?。(含:桥下空间)、公路隧!道、涵洞堆放—物品搭?建设施以《及铺设?高压电线和输送【易燃、易爆或者其】他有毒有《害气体、液》体,的,管道
? 第二十》九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!乡镇人民政府在【编制城市、村镇规划!审批建?设项目、《征,用土:地时:涉及公路路》政管理?的依照?本条例第《。二十:四条:、第二十五条的规定!办理
? 第三十条 【任何单位和》个人未?。经有:管,理权:限的交通运》输主:管部门或者其设【置的公路管》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!。路用地范《围内设置公路标志】以,外,的,其他:标志确需《设置的?应当事先向交通运输!主管部门或者其设】。置的公路管理—机,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!图,依照公路标志相关】标准规范制作不【得遮挡公路》标,志不得妨碍》安全视距不得影【响行车?安全
第三十】一,条 因公路建设【或者交通安全—等原因需要》拆除建筑控制区【内既有合法建筑物】、,地面构筑《物的应当依法—给予:补偿对公路》建设及交通安全无影!响的可以《保留:但不得扩大占地面】积,和建筑面积
第五章! 超限运输》管理
! 第三十二条 公】路上行驶车辆—的车货?总质量?、,轴,载,质量及车货总—长度、总宽》度、:总高度不《得超过?国家:。。。规定的?最高限值
》 第三十三—条 车辆因运—输不可解体》物品确需超过规【定最高限《值行驶?的应当?事先经交通》。运输主管部门—或者其设置》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!
交《通,。运输主管部门或【者其设置《的,公路管理机构接到】申请后应《当对拟经《路线进行《勘测计算公路—、,桥梁承载能》力,需要:采取加固、改造措】施的可?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协!议制定通《行与:加固、改《造方案公路》加固、?改造以及修复损坏】公路所需《的,费用: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!无法自行采取护送措!施的可以委》托,交通运输《主,管部门或者其—设置的公路管理【机构进?行护送?并承担护《送费用相关》收费标准应当公开、!透,明
经批准的超!。限运:。输车辆?应,当按:照,指定的时《间、:路,线、:速度:行驶并悬《挂明显标志
】第三十四条 经省】人民:政府批?准交通?运输主管部门或者】其设置的公路管理】机构可以《在公路上设置固定式!超限运?输,。检测站(点)对车辆!的车货总《质量、轴载质量及车!货总长度、》总宽度、总高度进行!检测
? 交通运》。输主管部《门或者其设》。置的公路管理机【。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!。利用移动检测设备】开展流动《检测经?。流动:检测认定的违法超】限,运输车辆应当就近】引导至公《路,超,限,。检测站?进行处理
》 , 流动检测点远离公!路超限检测站的应】当就近?引导:至县级以上交通运】输主: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!执法站?所、停车场、卸【载场等具有停—放车: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!或者场?所进行处理
【 第三十《五条: 对拉运《可卸载物品的超限】运输车辆交通运输主!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!公路管理机》构应当?责令其在指定地点或!者不:影响公路畅通的地】点自行卸载》至符合轴《载质量及《其他限值消除违【法状:态并接受处》理后方可上路行【驶对自行卸载有困难!的可委?托,第三方进行卸载卸】载费用由当事人【承担
对拉【运,不可解体物品—的违法超限》。运输:车辆应当责》令其立即停驶—依,照本条例第》三十三条的规定【补办手续并接—受处理后方可上路】行驶
第三【十,六条 ?各级公安机》关交通管理》部门应当依据—其治理超限职责与各!级,交通运?输主:管部门或者其设【置的公路《管理机构建》立健全路面》执,法协作和联》。合治理超限机制配合!维护治超检测—站(点)的》交通及治《安秩序加大路面【执法力度共同—做好治?理超限工《作
第六章》。 执法监《督
》 第三十【。七条 交通运输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】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!的监督指《导依法?对各级?公路管理《机构执行法律、法】规的情况进》行监督检查
第!三十八条 交—通运输?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!的公路管理机构应】当,规范执法《行为设置便民设【施完善?。。服务措施公》。。开办事程《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!务水平
《。 ,。 第三十九条— 交通运《输主管部门》或者其设置的—公路:。管理机构应当—建立公路路政—。管理举报制度公开】举报:电话、通信地—址,、,电子邮件信》箱
交通运输】主管部?门或者其设置的【公路管理机》构收到?举,报后:应,当依法处理》对检举属实的—举报单位《和个人可予以—奖励
第四【十条 公《路路政管理》人员执行公务时应】当着:标志服?装出示省人民政府】或者交通运输部统】一制发的行》政,执法证件
【公路监督检查—车辆应当按照规【定设置统《一的标志和示警灯】
第四十一【条 公路路》政管理人员执行公】务时不得《有下列行《为
(一)无行!政执法证件》执法、越权执—法;
(—二)擅自改变收【费、罚款《范围和标准;
【 (三)收费、罚!款不出?具有效?。单据;
(四)!违规使用执法车辆】、示警?标志;
(五】),刁难、勒索》行政相对人;
!(六)强制提供有偿!服务;?
?(七:。)其他违法行—为
第四—。十二条 公路路【政管理人员履行管】理职:责时有权《向有关单位》和个人了解情—况,。查阅、复制有关【资料:必要时可以录音、】录像相关单位和个】人,应当如实提供有【关资料或者》说明情况
第七章】 法律责任》
,。 第四十三条【 违反本条例第十】二条、?第十九条规》定造成公路路面【损坏:、污染或者》影响公路畅通的交通!运,。输主管部门或—者其设置《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!。责令其停止违—法行为、限期—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!下罚款
—第四十四条 违反】本条例第十四条【规定乱砍《滥伐和损坏公路护】路林或者未经批【准更新采伐护—路林的由交通—运输:主管部门或者—其设置的公路管【理,机构责令补种没收】非法所得《并处采伐损坏林【木价值三倍以上五】倍以下罚款》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:刑事责任《
: 第四十五》条 :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!的由交通运输—。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!。的公路管理机构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!以处三万元以下罚】款
(》。一)违反本》条例:第十三条规定—从事危及《公路安全作业—的;
(二)违!。反本条例第十五【条规定擅自占用、挖!掘公路或《者使公路改》线的;
(三】)违反本条例第十】六条规?定未经同意修—建桥梁、隧道、渡槽!、牌楼等设》施的;?
, (?四):违反本条例第—十,八条规定铁》轮车、履带车和【其他可能损害路【面的机具擅自在公】路上行驶的;
】 (五)违》反本条例第二十六】条规定?在公路两侧建筑【控,。制区:内,。开山炸石《、采矿、取土填埋】公路路基、边坡危及!公,路安全的
【第四十?。六条 违反本条【例,第十七条规定未经】批准或者未按—照国家?规,定,的公路技术》标准增设、改造【平,面交叉道口的由交】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!其,。设置的公路管—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!处,五万:元,。以,下罚款
第【四十七条 违—反本条例第二十【二,条规定擅《自在公路上设卡、】收,费或者擅《自延:长收:费期限、《提高收?。费标准的由省人民】政府交通运输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】强,制拆除收《费设施?;有违法所得的【没收违法所得并【。。处违:法所得?。。二倍以上五倍以下】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!的处一万元以上【五万元以下罚款
】 第四十》八条: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!四条、第二十五条规!定擅自在《公,路两侧建筑》控制区内修建建筑】物、地?。面,构筑物的《或者擅自埋(架)设!管(杆?)线等设施》以,及设:。。。施遮挡公路标志或】者妨碍安全视距【的由交?通运输主《管部门或者其设【置的公路管理—机构责令限》期拆除可以处五万】元以下?罚款逾期不拆除的】由交通?运输主管部》门或者其《设置的?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!。关,费用由建设者、构】筑,者承担
第【四十九条 》违反本条例》。第二十七条规—定擅自在中》型以上公路》。桥梁跨越的河道上】下游各1000【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!或者修建危及公【路桥梁安全设施的】由相关部门依法处】理
第五十【。条 违反本条例第】二十八条规定利用公!路桥梁进《行危:及公路桥梁安全的】施工作业的》由交通运输主管【部门或者其》设置的公路》管理机构责令改【正处两万元以—。上十万元以下—罚款
《 第五十一》。条 违?反本条例第三十条】规定未?经批准设《置公:路标志以外的其【他标志的由交—通运输主管部门或】者,其设置的公》路管理机构责—。令限期拆《。除可以处二》万元以下罚款—逾期不拆除的—由交:。。通运输主管部—门或者其设》置的公?路,管理机构拆除有【。关费用由设》置者承担
第五!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!第三十二条》规定在?公路上行《驶,的车辆车货总质量】、轴载质《量及车货总长度、总!宽度、总高》度超:过国家规定的最高】。限值由?交通运输主》管,部门: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!理机构责令改—。正可以处三》万元:以下罚款
第五!十三条? 违反本《条例第?三十三条《规定经?批准进行超限运【输的车辆未》按,照指定时间、路【线,和速:度行驶的由交—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!其设置的公路—管理:机构: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责令改》正;拒不改》正的可以扣》留,车辆
? 第?。五十四条 违反【。本条例有《。关规:。。定造成公路路产损失!或者造成公路损【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!任,
对公路造成较!。大损害的车辆—应当立即《停车保护现场—报告交通《运输主?管部门或者》其设置的公路—管理机构接受调查】、处理后方得—驶离
责—任人在履行》。处理决定前应—当将其车辆停放【在交通运《输主管部门或者其设!置的公路管理—机构指定的位置或】者提供担保
第!。五十五?条 公路路政管【理人员?有本条?例第四十《一条规定行为的由其!所在单位、上—级,主管: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!。法给予处《分;:构,成犯:。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,
第五十六【条 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、公路管理【机构:。和其他?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!。监督管理权》的部门?违反本条例规—。定,有,下,列行为之一的由相】关的行政主管部【门或者监察机关对直!接,负责: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接责任人《员依法给予处分
! (一)不》依法作出行》政许可决定或者【办理批准文件—。的;
(二【)未经批准》设置收费站》的;
? (三)擅自延长!公路收费期》。限,、提高?。收费标准的;
【 (四)发现违法!行为或?者接到对《违法行?为的举?报不予查处》的;:
(五)有【其他玩忽职守、徇】私舞弊?、滥用?职权行为《的
第?八章 附则
! 第五十—七,条 公?路损害赔偿费、补偿!费具:体标准由省价—格、:财政部门制定
【 第五十八条 法!律、:。法规对公路路政管】理已:。有规定的依》。照其规定执行
!第五十九条》 本条例自2—0,1,8年12月1日起】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