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公路路政【管理条例
》2011年5月31!日甘肃省第十—一届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二十一次会【议,通过
?2018《年9月21日甘【肃省第十三届人【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第五次】会,议修订
甘肃—省人民?代表大会《。常务委员会公告
(!第12号)
【 甘肃省公路路政】管理条?例已由甘肃省第【十三: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,员会第?五次会议于2018!年9月21日修【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!甘肃:。省公路路政》管理条例公布自20!18年12月1日起!施行
—甘肃省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《委员会
201!8年9月21日
!
第一章 总—则,
第》一条 为《了规范公路路政管理!加强对公《路的保护保障公路】完好、安《全和畅通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公—路,。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!等有关法律、行【政法规结合本省实】际制:定本:条例
? 第二条》 本省行政区—域内国道《、,省道、县道》、乡道、《专用公路的》公路路政管理适【。用本条例
本条!例所:。称公路路政》管理是指为了保障公!路,完好、安全和畅通依!。法保护公路、公【路用地及公路附【属设:施管:理公路两侧》建筑控?制区的行政管理
】。 , 第三条 公路路】政,管,理实行依法管理、】分,级负责、综合—治理的?原则
《 第四条 省人民政!府交通?运输主管部》门主管全《省公路路政》管,理工作各级交通运】输主:管部门或《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!机构:负责各自管辖路段】。的,路政管理工作专用公!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由!专用单位负责—
,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其他相关!。。部门依?照各自职责》。配合交通《运输主管部门—或者其?设置的公路》管理:机构做好路政管【理工作
》 第五条 交—通,。运输主管部门或【者其设?置的公路管》理,机构应当依法—履行职责《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完!。善公路服《务设施提高公—路服:。务和管理水平维【护,公,路,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!状,态保障?公路完?好、安全和畅通
! 第六条 公路受国!。家保护任《何,单位和个人》不得破坏、》损坏或者非法占【用公:路,、公路用地及—公,路附属设施
任!。何,单位和个人都—。有爱护公路、公路用!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!义务有权检》。举和控告破坏、损坏!或者非法占用公路】、公路用地、公路附!属设施和影响公路】安全的?行为
第二章 管】理,职责
?。 第】七条 交《通运输?主管部门或者其【设,置的公路管理机构】的路政?管,。。理职责是
(】一):宣传、贯彻公路路】政管理?的法律、法规;
!。 ,(二)管理和—。保护公路路》产,。;
: (三)实施【公路:路政巡查依法查处损!。害,公路的行为;—
(四)维护】公路养护作业—的正常?秩序;?
, :(五:)依法管理公路两】侧,建筑控制区;
!(六)?监督:管理超过公路限载、!限高、限长、限宽标!准和超过载重质量】的运输车辆(—以下简称“超限运】。输”)及公》路状况;
(七!)设置、维护、【更,新建:成,公路的标志、标线】;
(八)负责!在建公路的路政管】理;:
(九》)法律、法》规,规定的其他职责【
: 第八条 》县级:以上人民《政府交通运》输主管部门或者其】设置的公路管—。理机构按照各自【的,。管理范围或者—职责范围许可—以下:事项:。
?(,一)涉路《施工;
(!二)载运不》可,解体物品的超限运】输;
(—三)公路《用,地范围内设》置公:路标志以《。外的其?他标志
—第九条 公路、公】路用地范围内—。的护路林《及其他绿化物的【更新、?养,护、管理工作由交通!运输主?管部门或者》其设:置的公路管》。理机构按照》公路绿化工》程技术标准》统筹规划并组—织实施
第三章【 路产管理
】 《。 第:十,。条 交通运输—主管部门或》。者其设?置的公?路管理?机构应当按》规定对既有公—路路产进行调查核】实建立健《全路产档案资料新】。建公:路竣工时应当同时】建立路?产档案资料
第!十一条 在公路两侧!边沟、截水》沟、边坡、》坡脚护坡道、隔离栏!栅以外各不少于1米!宽的土?地以及用于》建设、养护公路和】公路附属设施—的其他土地为公路用!地
公》路用地应当按照【国家:规定办理相关手续
! 因公路》改线而不再》行驶车辆《的公路经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批准可调【换,公路建?设用地或者改作【其他公路附》。。属设施的用》地
第十二【条 在公路、—公路用地范围—内禁止下列》行为:
(一)设置】棚屋、维《修、洗车、加水、】加油场点《和电杆、变》压器及其他非公【路设:施,和障碍?;
(二)打场!晒,粮、堆放物品—、摆摊设《点、违规设置广告】牌等公路标志以外】的其他标《志;
(三)】进行集市贸易以及】其他:商业性活动》;
?。 ,(四)采矿、—采,石、取土、挖砂、挖!沟引水、采》空作业;
(五!)种植?作物、放养》牲畜;
(六)!填埋:、,堵塞、损坏公—路排水系统或者【利用公?路桥涵?、排水沟《。等设施引水灌溉、】排放:污水、筑坝蓄水、】设置闸门《;
: ,。 ,(,七,),倾倒、堆积、抛撒】、焚烧物品和垃【圾等;?
(八)盗窃、!移动、损坏、涂改公!路标志、标线及测】桩、:界,桩、:护栏、花草》树木:等公路?附属设施;
【 (九)铺设妨【。碍公路安全畅通的空!中或者地下》管线;
(【十,)其他侵占》。、破坏、《损坏、盗窃、迁移】、污染公《路路产?和影响公路》畅通的行为》
第十三条 在!大、中型公》路,桥梁和公路渡口周】围20?0米小型桥梁周【围5:0米公路隧道—上,方和洞口外100】米范:围内以及在法律【、法规规定的公路】。两,侧一:定距离内禁》止下列行为
— (一)采挖砂】。石、淘金、开矿【、,修,筑堤坝压缩》或者拓宽《。河床、烧荒、—。刷坡、爆《破、取土、伐木及其!他类似行为;
!(二)倾倒废—弃物堆?放物:品以及?其他类似活动—;,
(三)设【立生产、储存、销】售易燃、易爆—、剧毒、《。放射性等危险物品】的,场所、?设施;
(四)!铺设:输送易燃《、易爆、易漏和有】毒,物品的?管道及其他妨碍【、危及公《路、公路《桥梁、公路渡口、】公路隧道安全的【活动
? 在前款》范围内?因抢:。险、:防汛:需要:修筑堤坝、压缩或】者拓宽河床》的应当?事先报经省》人民政府交通运【输主管部门》会,同相关部门批准并】采取有效的保护【有关:的公路、公路—桥梁、公路隧—道、公?。路渡:口安全的措》施
第十四条】 禁:止,任意:乱砍滥伐和损—坏公:路,护路林;禁止利用】公路护路《林架设电线》、悬挂?各种标牌
》 需?要更新采伐公—路护路林的》应,当向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或者其设—置的:公路管理机构提【出申请经批》准方可更新采伐【并及时补种不能【及时补?。种的应当交》纳补种所需费用由交!通运:输主管部门或者其】设,置的公路《管理机?构代为?补种
第十五】条 任?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。擅自占用、挖掘公路!
因修建—铁路、机场、—通信设?施、水利工》。程、:油,气管线和进》行其他建《设,工程需要占用—、挖掘公《路或者使公路改线】的建设单位应—当事先征得交通【运输主管《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!路,管理机构《同意;影响交通【安全:。的还:须征得公安机关交通!。管理:。。部,门同意
《 :占用、挖掘公路【。或者使公路改线的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!低于该段公》路原有?。的技术标准予—以修复、改》建,或者给予相》。应的经济补偿
】 第十六条》 修建穿《(跨)?越公路的各种桥【梁、渡槽、》管线、牌楼等设施以!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!架设:、埋设?管线:、电缆等设施的【应当事先经》交通运输《主管部门《或者其设《置的公路管理机【构,同,意;影?。响交通安全的还须】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部门?同意;所修建、架设!或者埋设的设—施,。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!术标准的《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!的应当按照损—坏程度给予补偿【。
经《许可修建《、架设或者埋—设的设施由建设单位!负责:日常维护《、安:全和运营管》理确保工程设施不影!响公路?的完好、安全和畅】通,
第《十,七条 在公路上不得!擅自增设、》改造平面交叉道口】确需设置《。、,改造的应当事先向交!。通运输主管》。部门或者《其,设置的公《路管理机构提交申】。请书和设计图或者】平面布置《图经批准后按—。照国家规《定的公路技术标准建!设
第十八条 !铁轮车、履带车和】其他可能损害公路】路面的机具不得在】公路上行驶
【 ,农业机械因》当地田间作业需要】在公路上短》距离行驶的》可以不受前款限【制但: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!措,施并按?照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部门》指定的时间》、路线行驶》。;对公?路造成损坏的应当】按照损坏程》度给予补偿》
,。 第?十九条 车》辆,应当规范装载装载货!物,不,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!物,易掉落、遗洒或者飘!散的应当采取厢【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!施方可在公》路上行?驶
车辆需要在!公路上进《行,。临时检修等》作业的应当采—取安全保护措施不得!损坏、污《染公路
任【何单位和个人—不,得将公路作为检验】。机动车制《动性能?的试车场地》
, :第二十?条 通过公路—渡口的一切车—辆和人员应当遵【守公路渡口管理规定!
第二十—一条 施工》单位在公《路施工和养护—时应:当保障车辆通行【并,设置明显的安—全警示标志施—工作业完毕应当及时!清除:公路上的障碍—物消除安全隐—患
: 第二十二条【。 禁止任何单位和】个人:在公路上非法—设卡、收费、—罚款和拦截车辆
】 收费公路设置车!辆,。通行费的收费—站应当报经省—人民政府审》查批准
车辆】通过经批《准设立的收费—站时应当按照规定】缴纳通行费收—费,站应当按《照规定期《限、标准《收,费禁止擅自延长收费!期限、提高收—费标准
—第二十三条》。 公安机关》交通管理部门在处】理交通事故时对涉】及损坏公路路产的】应当及时告知交【通运输?主管部?门或:者其设置《的公路管《。。理,机构
第四章— 公路两《侧建筑控《制区管理
第!二十四条 公—路,两侧建?筑,。控,制区是指公路—用地外缘《向,外一定距离内除【公路防?护、养护需要外禁止!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!筑物的范围》
建筑控制区的!具,体范围国道不少于】20米省《道不:少于:15米县道不少于】10米乡道不少于】5米:其中高速《公,路,不少于3《0米立交桥》。、通道?不少于50米
【。 新建、改—。。建公路在建》设,期内两侧建筑控制】区依照前《款规定管理
【 ,第二十?五条 在公》路弯道内侧》。和平交?道口附近修》建建筑物其距离必】须,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满!足行车?视距:或,者改:。作立体交叉的需【要在建筑控制区以外!修建的建筑物不得在!空中延伸至控制区界!限内地面构筑物以】及其他设施不—。得遮挡?公路标志妨碍安全】视距
第二十六!条 :在公:路两侧建筑控制区】内不得开《山炸石、《。采矿、取土;不得填!。埋公路路《。基、边坡;》矿井不?得穿越公路在—公路两侧《建筑控制区外实施】上述行为的》不得危及公》路安全
《 ,。 第二十七》条 禁止擅自在中】型以上公《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!下游各?1000米》范围:内抽取地下水、架】设浮桥以及》。。。修建其他危及—公路桥梁安全—的设施
第【二,十八条 禁止—利用公?路桥梁进行牵—拉、吊装等危及公】路桥梁?安全:的施工作业
— , 禁止利用》公路桥?梁(:含桥下空《间,)、:公,路隧道、涵洞—堆,放物品搭建设施以】及铺设?高压电?线和输送易燃、【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!害,气体、液体的管道】
第二十九条】。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《府相关部门和乡镇人!民政府在编》制城市、村镇—。规划审批建设—项目、征用土—地时涉及公路路政管!理,的依照本条例第【二十四?条、第二十五—条的规?定,办理
? 第?。三十条?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未经有管理权【限的: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!者其设置《的公路管理机构批】准不得在公路用地】范围:内设置?公路标志《以外的其他标—志确:需设置的应当事先】。向交通?运输主管部门或者】其设:置,。的公路管理机—构提:交申请书和设计图】依照公路《标志相?关标准规范制作不得!遮挡公路标志不得】妨碍安全视距不得】影,。响行:车安全?
第三十—一,条 因公路》建,设或者?交,通安全等《原因需要拆》除建筑控制区—内既有合法建筑物】、地面构筑物的【应当:依法:给予:补偿对公路建设及】交通安全无影响的可!以保:留但不?得扩大占地》面积和建筑面积
第!五,章 超?限运输?。管理
】 :第三十二条 公路上!行驶车辆的车货总质!量、轴载质》量及车货总长度、总!宽度、总高度—不得:超,。。过,国家:规定的最高限值
! 第三十三条 车辆!因运输不可解—体物品确需超过【规定最高限》值行驶?的应当事先经交通】运输主管《部门或者其》设置:的,。公路管理机构批准
! 交通运》输主管部门或者其】设置的公《路管:理,机构:接到申请后应当【对拟经路线》进行:。勘,测计算公路》、桥梁承载能力需要!采取加固、改造【措,施的可与申》请,人签:订,有关协议制定通【行与加固、改—造方案?公路加?固、改造以及修复】损,坏公路所需的—。费用由申《请人承担申》请人无?。法自行采取护送【措施的可以委托交】通运输主管部—门或者其《设置的公路管理机】构进行护送并承【担护送费用相关收】费标准应当公开、】透明
经批准】的超限?运输车辆应当按【照指定的时间—、路线、速度行驶并!悬挂明显标》志
: 第三十》四条 经省人—民政府批准交通【运输主管部门或者】其设置的《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在!公路上设置固定式超!限运输?检测:站,(点)对《车辆的车货》总,质量、轴载》质量:及车货?总长度、总宽度、总!高度进行检测
!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!者其设?置的公路管理—机构可?以根:据实际?需要利用移动检测】设备:开展流?动检:测经流?动检测认定的违法】超限运输车辆应【当就近?引导至?公路超限检测站进】。行处理
《 流动检测—点远离公路超—限检测站的应当就】近,引导至县级以上【交通运输主》管部门?指定:并公布?的执:法站所、停车场【、卸:载场等具有停—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!地点或者场所进行】处理
第三【十五条 对拉运可卸!载,物品的超限运—输车:辆交通?运输主管《。部,门或者其设》置的公路管理机【构应当责令其在指定!地点或者《不影响公《路,畅通:的地:点自行卸载》至符合轴载质量【及其他限值消除【违法:。状态并接受处理后】方可上路行驶—。。。。对自行卸载有—困难的可《委,托第三方进行—卸载卸?。载费用由当事人承担!
?对拉:运不:可解体物品的违【。法超:限运输车辆应—当责令其立即—停驶依照本》。条例第三十》三条的规定补办手续!并接受处理后方【可上:。路行驶
》 第三十六条 【各级公安机关交通】管理:部门应当依据—其治理超限职责【与,各级交通运》输主管部门或—者其:设置:的公路管《理机构建《立健全路面执—法协作和《。联合治理超限—机制配合《维护治超检》测站(点)的交【通及治安秩序加大路!。面执法力度共同【做好治理超限工【作
第六《章 执法监督—
? ? 第三十》七条 交《。通运:输主管部门应当【加强对公路路—政管理工作的监督指!导依法对《各级公路管理机【。构执行?法律:、法:规的情况进行监【督检查
—第三十八条》 交通运输主管【部门或者其设置的】公,。路,。管理机构应当规范执!法行为设置》便民:设施完善服》。务措施公《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!效,率和服务水平
】 第三十九条 交通!运输主?管部门或者其设置】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!建,立,公路路政管理举报制!度公开举报电—话、通信地址、电】子邮件信箱
【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或者:其设置的公》。路管:理机构收《到举:报后应?当,依法处理对检举属实!的举报单位和—个人可予以》奖励
? :第四十条《 公路路《政管理人员》。执行:公务时应当》着标志服装》出示省人《民政府或者交—通运:输部统?一制发的行政执法】证件
《 公路监督检查【车辆应当按》照规定设《置统一的标志和【示,警灯:
?第,四十一条 公路【路政管理《人员执行《公务时不得有下列行!。为
(一)无】行,政执法证件执法【、越:权,执法;
《。 (二)》擅自改变收》费、罚款范围—和标准;
— (三)收费、罚款!不出具?有效单?据,;
(》四)违规使用—执法:车辆、示警标—志;
? (五)刁难、勒!索行政相《对人;
(六】)强制提供有偿【服,务;
《 (:。。七)其他违法—。。行,为
: 第四十二—条 公?路路政管理人员【履行管理《。职责时有权向有关单!位和个人了解情况】查阅、复制有关资】料必:要时可以录音、录】像相关单位和个人】应当如实提供有关】资料或者说明情况】
第七章 法律责】任,
第四十—三,条, 违反本条例第十】二条、第十》。九条规定《造成:公路路面损坏、污染!。或者影响公路—畅,。通的交通运》输主管部门或者其】设置的公路》管理机构应》当责令其停止违法】行,为、限期改正—可以处五千元以下】罚款
第四【十,四条: 违反本条例第【十四条规定》乱,砍,。滥伐和损坏公路护路!林或:者未经批准更—新采伐护《路林的由交通运输主!管部门或《者其设置的》公路管理机构责令】补种:没收非法所》得,并处:采,伐损坏林木价值【三倍以?上五倍?以下罚款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?
第《四十:五条:。 有下列违法行【为之:一的:由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!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!法,。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!下罚:款
:。 (一)违反【。本条例第十三条【。。规定:从事危及公路安【全作:业的:;
(二)违反!本条例?第十五条规定—。擅自占用、挖掘公】路或者使公路改线】的;
(三)违!反本条例第十—六条规定未经同【意修建桥梁、隧【道、渡槽、牌楼【等设施的;
— :(四)违反本条例第!十,八条规定铁轮—车、履带车和—其他可能损》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!公,路上行驶《的,。;
(五)违反!本条例第二十六【条规定在公》路两侧?建筑控制区内开山炸!石、采矿、取土【填埋公?路,路基、边坡》。危及公路安全的【
第四十六【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!七条规定未经—批准或者未按照国】家,规,定,的公路?技术:标准增设《、改造平面》交叉道?口的由交通》运,输主管部门或—者其设置《的公路?管理机构责令恢【复原状处五万元以】下,罚款
第四十】七条 违反本条例】第二:十二条规定擅自【在公:路上:设卡、收费》或者擅自延长收费期!限、提高收费标准】的由省人《民政府交通》运,输主管部门责—令改正强《制,拆除:收费设施;有违法所!得的没收违法所得】并处违?法所得二倍以上【五倍以下罚款;没有!。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!以上五万元》以下罚款《
第《。四十:八条 ?违反本?条例第二十四条、第!二十五条《规定擅自在公路【两侧建筑控制区内】修建建筑物、地面构!筑物的或者擅自埋(!架)设管(杆—)线等设施以及设施!遮挡公路标》志或者妨碍安全视】距的由交通》运,输主管部门》或者其设置的公路】管理机构责令限期】拆除可?以处五万元以—。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!由交通?运输主管《部门或者其》设置的?。公,路管理机构拆除【有关费用由建设者】、构筑者承担—
?第四十九条 违反】本条:例第二?十七条规定擅—自在中型以》上公路桥《梁,跨越的?河道上下游各10】00米范《围内:抽取地下水或—。者修:建危及公《路,桥梁安全设施的【由相关部门》。依法处理
—。 第五十条 违【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!规定:利用公路桥梁进行危!及公路桥梁安全的】施工作?。业的由交通运输【主管部门或者—其设:。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责!令改正处两》万元以上十万—元以下罚款
— :第五十一条》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!条规定?未经批准设置公【。路标志以外的其他】标志的由交》通运输主管部—门或者其设置的【公路管?理机:构责令限期拆除可】以处二万元以下罚】款逾期不《拆,除的由交通运输主】。管部门?或,者其:。设置的公路管—理机构拆除有—。关,费用由设置者—承,担
: :第五十二条 —违反本条例》第三十二条规—定在公路上行驶的】车辆车货总质量、】轴载:质量及车货总—长度、总宽度—、总高度超过国家规!定的最高限值由交通!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!设置的?公路管理机构—责令:改正可以处》。三,万元以下罚款
!第五:。十三: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!十三:条规定经批》准进行超《限运: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!时间:、路:线和速度行》驶的由交《通运输主管部—门或者?其设置的《。公路管理机构、公】安机关交通管—。理部门责令改正;拒!不,改正的可以》扣,。留车辆?
, 第五十四条 违!反本条?例有关?规,。定造成公路路产损失!或者造成公路—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!责任:。
对公路造【成较:。大损害?的车辆应当立—即停:车保护?现场报?告交通?运输主管部》门或者?。其设:置,的公路管理机—构接受调《查,、处理后方得驶离
!。 责任《。人在履行处理决定】前应当将其车辆停放!在交通运《输主管部门》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!理机构指定》的,位置:或者提供担保—
第五十五【条 公路路政—。管理人?员有:本条例第四十—一条规定行》为的由其所在—单位、?上级主管部门或者】监察:机关依法给予处【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第五【十六条 交通运输】主,管部:门、公路《管理机构和》其他依照本条例规】定行使监督管理【权的部门违反本条例!规定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相关的行政!主管部门或者监察】机关:对直接负责的—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任人员依法【给予处分
【(,一,)不依法作出行【政许可决定或者办】理批准文件的—;
(二)未经!批准设置收费站的】;
(三)擅】。自延长公路收费期】限、提高《收费标准的;—
, :(四)?发现:违法:行为或者接到—对违法行为的—举报不予查处的;】
?(五)有其他玩【忽职守、徇私—舞弊、滥用职权【。行为的
第八章【 附则?
《 第《五十七?条 公路损害赔偿费!、补偿费具体标【准由省价格、—财,。政部门制定
— 第五十八条 】法律、法规对公路路!政,管理已有规定的依照!其规:定执行?
?第五十九条 本【条例自2《。018年12月【1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