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公路路政管】理条例
2》。01:。1年5月31—日甘肃省第十一【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《第二十一次》会议通过
201】。8,。年9月21日—甘肃:。省第十三届人—民代表?大会常?务,委员会第五次—会议修?订
甘?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公》告
(第《12号)《
甘肃省公【路路政?管理条例《已由甘肃省第十三】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!于,2,01:8年9月21—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!后的甘肃省》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!布自2018年1】2月1日《。起施行?
甘肃省人民!。。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:。
2018【年9月21日
】
第一章 总—。则
: , 第一条 —为了:规范公路路》政管:理加强?。对,。公路的保护保障公路!完,好、:安全和畅通根据中】华人民共《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!保护条?例等有关法律、【行政法规结合本【省实际制《定本条?例,
?。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!域内国道《、省道?、县道、乡道—、专用公《路的公?路路政管理适—。用本:条例
本条例】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!指为了保障公路完好!、安全和畅通—依法保?护公路?、公路?用地及公路附—属设施管理公路两】侧建筑?控制区的行政管理
! 第?三条 公路路政【管理实行依法管【理、:分级负?责、综?合治理的原则—。。
: 第四条 省人【。民政府交通运输主】管部门主管》全省: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】各级交通运输—主管部门或》者其设置的公路【管理机构《负责各自管辖路段】的路政管理工作专用!公路的路《政管理工作由专用单!位负责
《 县?。级以上?人民政?府其他相关部门【依照各自《职责配合交通运输】主管部?门或者其设置—的公:路管理机构做好【路,政管:理,工作
第五【条 交通运输—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!。的,公路管理机构应当】。。。依法履?行职责做《好公路保护工作完善!公路服?务设施提高》公路服务《和管理水《平维护公路经常【处于良?好的:技术状态保障公路完!好、安全和畅通
! 第六条 》公路受国家保—护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破《坏、:损坏:或者非法占》用公路、公路用地】。及公:路附属设施
【 任何单《位和个?。人都有爱护公路【、公路用地及公路附!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!举和:控,告破坏?、损坏?或者非法占用公路、!。公路用地、公路附】属设施和影响公路】安,全的:行为
第二章 管】理,职责
《 ? 第七条 交】通运输?主管:部,。门或:者其设置的》公路管理机构的路】政管理职责是—
(一》)宣:。传,、贯彻公路路政【管理的法律》、法规;
(二!)管理和保》护公路路产;
【 (三)》实施公路路政巡【。查,依法查处损》害公路的行为—;
(四—)维护公路养—护作业的正常秩序】;
(》。五)依法管理公路两!侧建筑控制区—;
(六—)监督管理》超过公路限载、限】高、限长、限宽标】准,。和超过载重质量的】运输车辆(以下【简称“超限运—输”)?及公路状《况;
《 (七)设置、【。维护、更新建成公路!的标志、标线;
! ,(八)?负责:在建公路的路政【管,理;
(—九)法律、法规【规定的?其他职责
【第八条 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交—通运输主管》部门或者《其设置的《。公路管理机构按【照各自的管理范【围或者职责范围许可!以下事项
》 (一《)涉:路施工;
】 (二?)载运不可解体物品!的超限运输;—
(三)公路用!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!志以外的《其他标志
— 第九条 公—路、公路用地范【围内的护路》林及其他绿化—物的更新、养—护、管理工作—由交:通运输主管部门或】者,其设置的《。公路管理机构按照】公路绿化工》程,技术标?准统筹规《划并组?织实施?
,第三章? 路产管理
— 【第十条 交通运输】主管部门或》者其设置《的公路管理机构【应当:按规定对既有公路路!产进行?调,查核:实建立健全路—产档:案资料新建公路【。竣工时应当同时建立!路,产档案资料
】第十一条 在公【路两侧边沟、截水】沟、边坡、坡脚【护坡道、隔离栏栅以!外各不少于》1米宽的《土地以及用》于建设、养护—公路和公路附—属设施的其他土【。地为公路《用地
? 公路用地—应当按照国家规【。定办理相关手续
! 因公路改线而不再!行驶车辆的公路经县!。级以:上人民政府批准可调!换公路?建设用?地或者改作》。其他:公路附?属设施的用》地
第十二条】 ,在公路?、公:路用地范《围内禁止下》列行为?
(一)—设置棚屋、维修【、,洗车、加《水、加油场点和电杆!、变压器及其他【。非公路设施》和障碍;
(二!)打场晒粮、堆放】物品、摆摊设点【、违规设置》广告牌等公路标志以!外的:其他标志;
【。。 ,(三)进行集—市贸易以及其他【商业性活《动;
《 (四?)采矿、采》石、:取,土,、挖砂、挖沟引【水、采空作业—;
(五—)种:植作物、放养牲畜】。;
? (六)《填,埋、堵塞、损坏【公路排水《。系统或者《利用公路桥涵、排水!沟等设施引水灌溉】、排放?污水、筑坝蓄水【、设:置闸门;
— (七?)倾:。。倒、:堆,积、抛撒、焚烧物】品和垃圾等;
】 (八)盗窃、移动!、,损坏、?涂改公路标志—、标:线及测桩、界桩、】护栏、花草树—木等:公路附属设施;
! (:九)铺设妨》碍公路安全畅通的空!中或者地下》管线;
—(十)其他侵占、】破坏、损坏、—盗窃:、迁移、污》染,公,路路产和影响公路】畅通的行为》。
第十三—条 :在大、中型》公路桥梁和公路渡】口周围200米小】型桥梁周围50【米公路隧道》上方和?。洞口外100米范围!内以:及在法?律、:法规规定的公路【两,侧一:定距:离内禁止下列行为】
(一)—采挖砂石、淘金、开!矿,、,修筑:堤,坝压缩或者拓宽【河床、烧《荒、刷坡《、爆破、取土、伐】木及其他类似—。行为;
(【二)倾倒废弃物堆放!物品以及《。其他类似活动;【
?(三)设立生—产、储存、销售易燃!、易爆、剧毒、【放射性等危》险物品?的场所、设施;
】 (四)》。铺设:输送:易燃、易爆》、易漏和有毒物品】的,管道及?其他妨碍、危及公路!、公:路桥:梁、公路渡》口、公路隧道安全的!活动
》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!、防汛?。需要修筑《堤坝、?压缩或者拓宽—河床的应当事—。先报:经省: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!管,。部门会同相关部【门批准并采取—有效:的,。保护有关的》公路:、公路桥梁、—公路:隧道、公路渡口安】全的措施
》 第十四条 禁】止任意乱砍》滥伐和损坏公路【护路林?;,禁止利用《公路护路林架设【电线、悬挂各种标】牌,
, 需要《更新:采伐公路护路林的应!当向:交通:运输主管部门—或,者其设置《的公路管理机构提】。出申:请经批准《方可更新采伐并【及时补?种不能及时补种【的应当交纳补—种,所,。需费用由交通—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!设置的公路管理【机构代为补》种
第》十五条 任》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擅自占用、挖掘公!路
? 因修建铁路、机场!、通信设施、水【利工程、《油,气管线和进行其他建!设工程需要占用、】挖掘公?路或者?使公:路改线的建设单位】应当事先征得交通】运输主管部门或者】其,设,置的公?路管理机构同意;】影响:交通安全《的还须征得公安【机关交?通管理部门同—意
《占用:、挖掘公路或—者使公路改线的【建设单位应》当按:照不低于该段—公路原有的技术【标准予?以修复、改建或【者给予相《应的经济补偿
【 第十六条 修】建穿(跨)》。越公路的各》。种桥梁、《渡槽、管线、牌楼等!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!范围内?架设、?埋设管?线、:电,缆等设施的》应当事先经交通【运输主?管部门或者其—设置:的,。公路管理机》构同意;影响—交通安全的》还须征得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】部门同?意;所修《建、架设或者—埋设的设施应—当符合公路》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!对,公路造成《损,坏的:应当按照损坏—程度给?予补偿?
,。 经许可修建、】架设或?者埋:。设的设施由建设单位!负责日?常维护、安全—。和运营管《理确保?。。工程设施不》影响公路《的,完好:。、安全和畅》通
第十—七条 在公路上【不得擅自增设、改造!平面:交叉道?口确需设置、改造】的应当事《先向: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。或者:其,。设置的?公,路,管,理,机构提?交申请书《和设计图或》者平面布《置图经批准后按【照国家规《定的:公路技?术标准建《设
第十八条】 铁轮车、》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!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!。得在公路上》行驶
农业【机械因当地田—间作业需《。要在公路上短—。距离行驶《的可以不受》前款限制但应当【采取有效的》保护措施并》按照公安机关交【通管:理部:门指定的时间、【路线行驶;对公路造!成损坏的《应当: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!偿
第十九条】 车辆应当》。规范:装载装载货物不得触!地拖行车辆》。装载物易掉落、遗洒!或者飘散《的应当采取厢—式密闭等有效—防护措施方可在公】。路,上行驶
》 车:辆需要在公路上【进行临时检修—。等作业的应》当,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不!得损坏、污染公路】
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将公路作】为检:验机动车制动—性能的试车场地
!。 第二十条 通【过公路渡口的一切】车,辆和人员应当遵【守公路渡口管理规定!
:。 第二十一条— 施工单《位在公路施》工和养护《时应当保障》车,。辆通行并设置明显的!。安全警示标志施【工作业完《毕应当及时清—除公路上的障—碍物消除安全隐患
!。 第?二十二?条 禁止任何单【位和个人在公路上】非法设卡、收费、】罚款和拦截车—辆
: 收?费公路设置车辆【通行费的收费站应当!。报经省人民政府审】查批准
车【辆通过经批准设【立的收费站》时,。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通!行费收费站》应当按照规》定期:。限、标准收》费禁止擅自延长收费!期限、提高收费标准!
第二十三条 !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在处理交通事【故,时对涉及损坏公【路路产的应当及时告!知交:。通运输主管部—门或者其设》置的公路管理机【构
第四章 公路两!侧,建筑控?制区管?理
《。 第二十四条 公】路两侧建筑》控制区是指》公路:用地:外缘:向外一定距》离内除公路》防护、?养护需要外禁—止,修建建?筑物和地面构筑【物的:范围
建筑【控制区的具体范【围国道不少于20】米省道不少于15米!县道不少于10【米乡道不《少,。于5米其中高速公路!不少于30米立【交桥、通道不少于】。5,0米
新建、】改,建公路在建设期内两!侧建筑控制》区,依,照,前款:。规定管理《
第二十五【条 在公路弯—道内侧和平交道【口附:近修建建筑》物其距?离必:须,依照国家相关—规定满足行车视距或!者改作?立体交叉的需要在建!筑控:制区:以外修建《的建筑物不得—。在空中延伸至控制区!界限内地面构筑物】以及其他设》施不得遮挡公路【标志妨碍《安全:。视距
第二【十六条 《在公路两《侧,建筑控制区内不得开!山炸:石、采矿、》取土;不得填埋公路!路基、边坡;矿【井不:。得穿:。越公:路在公路两侧—建筑控制区外—实施上述行为—的不得危及公—路,安,全
第二十七】条 禁止擅自在中】型以上公路桥梁跨】越的河道上下游【各,1000《。米范:围内抽取《地下水、架》设浮桥以及修建【其他危?及公路桥《梁安全的设施—
第二》十,八条 禁止利用公路!桥,梁,进行牵拉《、吊装?等危及?公路:。桥,梁,安全的施工作—业
禁止利【用公:路,桥梁(含桥下空间】),、公路?隧,道,、涵洞堆放物品搭】建设施以及》铺设高压电线—。和输送易《燃,、易爆?或者其他《有,毒有害气《体、液体的管道【
第二十九条】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相【关部门和《乡镇人民政府在【编制城市、》村镇规划《审批建设项目、【征用土地时涉及【公路路政管》理的依照本条—例第二十四条、第】二十五条的》规定办理
第三!十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未?经有管理权限的交通!运输主?管部门或者其—设置的公路管—。理机:构批准不《得在公路用地—范围内设置》公路:标,志以外的其他—标志:。确需设置的应当事】。先向交通运》输主管?部门或?者其设?。置的公路管理机构】提交申?请书和?设计图依照公—路标志相关》标准规?范制作不得遮—挡,公路标志不得妨【碍,。安全视距不得—影响行车安全
】 第三?十,一条 因《公路建设或者交通】安全等原因需要【拆除建筑控》制区内既有合法建】。筑物、地面构筑物的!应当依法给》予补偿?对公路建设及交【通安全无影》响的可以保留但【不得扩大占地—面积和建筑》面积
?第,五章 超限运—输管理
》 : ,。 ?第三十二条 公路上!行驶车辆《的车货总质量、轴载!质量及车货总长度】、总宽度、》总高度不得超过【。。。国家规?定的最高限值—
第三十三【条 车辆因运—输不可解体物—品确需超过规—定最高限值行驶【的应当事《。先经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或者其设置【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!
交通运输主管!。部门或者其》。设置的公路》管理机构《接到申请后应当对拟!经路线进《行,勘测计算公路—、,桥,。梁承载能力需要采】取加:固、改造措》。施的可与申》请,人签订有《关协议?制定通行与加固【、,。改造方案公路加固、!改造以及修复损坏公!路所需的费用—由申请人承》担申请人无法自行】。采取:护送措?施的:可以委托《。交通运?输主管部《门或者其设置的公】路管理机构进行护送!并承担?护,送费用相关收—费标准应当公开、】透明
经批【准的超限运》输车辆应当按—照指定的时》间、路线、速度行】驶并悬?挂明:显标志
《 第三《十四条 经省—人民:政府批准交通—运,输主管部门或者其设!置的公路《。管理机构可以—在公路上设置固定】式超限运《输检测站(点—),对车辆?的车货总质量、轴】载质量及车货总长】度、总宽度、—总高度进行检测
】 交通运输主管部!门,或,者其设置的》公路管理机构可以】根据实?际需要利用移—动检测设备开展流】动检测经《流动检测认》定的:违法超限《运输车辆应当就近】引,导至公路超》限检测站进行—处理
流动【检测点远离公—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!就近引导至县级【以上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指定《并公布的执法站所、!停车场、卸载场【等具:有停放车辆》及卸载条件的—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!理
第三十【五条 ?对拉运可卸载—物品的超限运输【车辆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!路管理机《。构应:当责令其在指定地】点或者不影响公路】畅通的地点自行卸载!至符合轴载质量及其!他限值?消除违法状》态并接受处理后方】可上路行驶对自行】卸载:。有困难?。的可委托《第三方进行》卸载:卸载费用由当事人承!担
对拉运不可!解体物品的违法超限!运输车辆《应,当责令其《立即:停驶:依照本条例第三【十三条的规定补【办,。手续并接受处理后方!可上路行驶》
第三》十六条 各级公安】机关交通管理—部门应当依》据其治?理超限职责与各级交!通运输主管部门【。或者其设置的公【路管理机构》建立健全路面执法协!。作和联合治理超限机!。制配合维护》治超检?测站(点)的交通及!治安:秩序加大路面执法】力度共同《做好治理超限工【作
第六章 执法】。。监督
】 第三十七条 】交通运输主》管部门应当加—强,对公:路,路政管理《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!对各:级公路管理机—构,执行法律、法规【的情况进行》监,督检查
—第三十八《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!门,或者其设《置的公路管》理,机构应当规》范执:法行为设置便民【设施完善《服务措施公开办事】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!服,务水平
》 第三十九条 【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或者其设置【的公路管理机—构应当建立公—路路政管理》举报制?度,公开举报电话、通】信地址、电》子邮件?信箱
《 ,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或?者其设?置的公路管》理机构?收,到举:报后应当依法处理对!检举属实的举报单】位和个人可予以【奖励
第—四十条 《公路路政管理人【员执:行公务?时应当着标志服装】出示省人民政府【或者交通《运输:部统一?制发的行《政执法证件》。
公《路,监督检查车辆应当按!照规定设置》统一的?标志:。和示警灯
—。。 第四十一条 公路!路政管理人员执行】公务时不得有下列】行为
? (一)无行政】执法证件《执法、越权执法【;
(二)擅自!改变收费、》罚款范围和标准;
! (三)收费、罚!款,不,出具有效单据;
】 :(四)违规使用执法!车辆:。、,示,警,标志;
(【五,)刁难?、勒索行政相对人;!
(《六)强制《提供有偿服》务;
(七)】其他违法行为—
第四十二【。条 公路路》政管理人《员履行管理职责【时有权向《有关单位和》个人了解情》况查阅、复制有关资!料必要时可以录音、!录像相关《单位和?个人应当如实提供】有关资料或者—。说明:。。情况:
第七章《。。 法律责任》
第四十三条】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!条、:第十九条规定造【成公路路面》损坏、污《染或者?。影响:公,路畅通的交通运输】主,管部门或者其设置】的公路管理》机构应当责令—。其停止违法行为、】限期改正《可以处五千元以【。下,罚款
第—四十四条 违反【本条例第十四条规】定乱砍滥伐》和损:坏公路护路林—或者未经《批准更?新采:伐护路林《的由交通运输—主管部门或者—其设置的公》路管理机构责令【补种没收非》法所得并处》采伐损坏林木—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!。下罚款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:
:。 第四十《五条: 有下列违法—行为之?。一的由交《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!其设: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责!令停止违《法,行,为可以处《三万:元以:下罚款
(【一)违反本条例第】十三条规定从—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!的;
(—二,)违反本《条例:第十五条规定擅自】占,用、挖掘公》路,或者使公《路改线的;
【 (三)《违,反本条例《第十六条规》定未经同意修建【。桥梁、隧道、渡槽、!。牌,楼等设?施的;
(四】)违反本《条例第十《八条规定铁轮—车,、履带车和》其他可?能,损害路面《的机具擅自在公【路上行?驶的;
(【五)违?反本条?例第二十六》条规定在公路两侧建!筑控制区内开山炸石!。、采矿、取土填【埋,公路路基、》边坡危?及公路安全》的
第》四十六条 》违反:本条例第十七条【规定未经批》准或者未按照—国,家规:定的公路技术—标准增设、改造【平面交?叉,道,口的由交通运—输主管部门或者【。其设置?的公路管理机构【责令恢复《原状处五万元—以下罚款
— 第四十《七条 违反本—条例第二十二条规】定,擅自在公路上设卡、!收费或者擅自延长】收,费期限、提高收费标!准的: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!输主管部门责令改】正强制拆《除收费设施;有违法!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!并,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!五倍以下罚款;没】有违法所得的处一】万元以上《五万元?以下罚款
》 第四十八—。。条, 违反本《条例:第二:十四条、第二十五条!规定擅自《在公路?两,侧建筑控制区—内修建建筑物、地】面,构筑物的或者擅自埋!(架)设《管(杆)线》等设施以及》设施遮挡公路标【。志或:者妨碍安《全视距的由交通【运输主管《部门或者其设—置的:公路管理机构责【令限期拆除可—以,处五万元以》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!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或者:其,设置的公路管理【机构拆除有》关费用由建设者【、构筑者承担
!第四十九条》 违反本条例—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!。在中型以上公路桥】梁跨越的河道—上下游各100【0米范围内抽取地】下,水或者修建危及公】路桥:梁安全设《施的:由相:关部门依法处理【
?第五:十条: 违反?本条例第二》十八条规定》利,用公路桥梁》进行危及公》路桥梁安全的施【工作业的由交通运】输主管?部,门或者?其设置的公路—管理机?构责令?改正处两万元—以上十万元》以下罚款
第五!十,一,条 :违反本条例》。第三十条规定未【经批准设置公路【。标志以外的其他标】志的由交《通运输主管部门【或者其?设置的公路管理【机构: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!二万元以下罚款逾期!不拆除的由》交通:运输:主管部门《或者其?设,置的公?路管:。理机:构拆除有关》费用由设《置者承担《
第五》十二条 违反本条】例第三十二条规【定在公路上行—驶的:车辆车货总质—量、:。轴载质量及车—货总:长度、总宽度、【总高度超过国家【规,定的最高限值—由,。交通运输主》管部门或者其—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!责令改正《可以处三万元以【下罚款
第【五,十三条 《违,反本条例第三—十三条规定经批准进!行超限运输的车【辆未按照指定时间、!路线和速《度行驶的由交通运】输主:管部门?或者其设置》的公路?管理机构、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责令改正;—拒不改正《的可以扣留车—辆
第五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!有关规定造成公路路!产损失或者造成公路!损害的依《法承担民事责—任
: 对公《路造:成较:大损害的《车辆应当立》即停车保护现—。场报告交通运输【主管部门或者其设】置的公路管理机【构接:受调查、《处理后方得驶—离
责任—人在履行《。处,理决定前《应当将其车》辆停放在《交通运输主》管部门?或者其设置》的,公路管理机构指定】的,位置或?者提供担保
【 第五十五条 【公路路政管理人员】有本:。条例第四十》一条规?定行为的由》其所在单位》、上级主管部门【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!予处: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
】 第五十《六条 交通运输主】管部门、公路—管,理机构和其他依照】。本,条例规定行使监督】管理权的部门违【反本条例《规定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:由相关的行政主【。管部门或者监—。察机关对直》接负责的《主管:人员:。。和其他直《接,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!分
?。 (一)不依法作出!行政许?可决:定,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!。;
(二)【未经批准设置收费】站的;
—(三)擅《自延长公路收费【期限、?提高收?费标准的;》
(四)发现】。违法行为或者接【到对:违法:行为的举报不—予查处的《;
(五)有】其他玩忽职守—、徇私?舞弊、滥用职权行】为的
?。第八章 附则
】 《 第五?十七条 公》路损:害赔偿费、》补偿费具体标准由省!价格:、财政部门》制定
》第五:十八条 法律、法规!对,。公,路路政管理已有规定!的依照其规定—执行
第五十】。九条 本条例自20!18年12月—1,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