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道路》运输条例《
第一章— 总:则 :
第一条 【为维护?道路运输《市,场秩序保《障道路运输安—全保护?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!事人的合法权—益促进道路运—输业健康发展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国【道路运输条例和【有,关法律?。、法规结合本省【实际制定本条例
! 第二条 在本省!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!运输经?。营,及相关?业务的应当》遵守本条例
【 :本条例?所称:。道路运输经》营包括道《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!。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!旅客运输包括班【车,客运、包车》客运、公共汽车客】运;道路货物运输包!括普通?货物运输、专用运输!、大型物件运输和危!险货物运输
】 道路运输相—关业务包括道路【运输站(场)—、机动车维》修、机动车驾驶员培!训、机动车综合性能!检测、汽车租赁等】经营业务 》
第三条 【道路:运输业发展应当遵循!统筹规划、安—全便:捷,、节能环保的—原则按照综合高【效、优?。势互补的要求与【铁路、轨道》。、水路、《航空和管道等其【他运输方式合—理,衔接、协调》发展充分发挥综合运!输,。。的优势
— 第四?条,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统筹城乡运输】。发展完善现代道【路运输体《系优先?发展:。公共交通逐步实【现城乡、区域客【运,一体化?推进交通物》流业发展提高道路运!输公共服务能力
! , 第五条 县—级以上?人民:政府应?当将道路运输站【(场:)、公交站(场)等!交通设施布局和建设!纳入城乡《总体规?划并在土地、资金等!方面给予政策—支持
》 第六条 县—级以上人民政—府交通运输》部门主管《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!运输工作道》路运输管理机构负】责具体实施道—路运输管理工—作
》县级以上《人民政?。府有关部门应—。当按照各自》职责共同做好道【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!作
第七条 !道路: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!者应当?依法:经,营、诚实守信、【公平竞争提》供安全?、优质的运输服务】 ,
: ,道路运?输管理机构应—当遵循公《。。开、公平、公—正、便民的原则履】行职责整治非—法经营保《。护正当竞争》
第八条 鼓!励道路运输企业实】行规模化、集约化】。经营
任【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!道路运输《市场
第【二章 ?。共同规?定
》第九条? 从事?道路运输《及相关业务经营【的应当?具,。备法律、《法规和?本条例规《。定的条件依法—取得道路运》输经营许可》按照许可事项从事经!营活动
道路!运输及相关业务经】营者需?要变更许可》事,项的应当《向做出?许可决定《的道:路运输管理机—构提出申请
【 第十条 道路】运输及相关业务经】营者应当按照—国家价格政》策和价格主管部【门核:定的:标准收取费用
! 第十一条 道【路运输及相关业【务,经,营者:应当为?。。其从事客运》、货运、《机动车驾驶员培【训、汽?车租:。。赁经营的车》辆申请办理道路运】。输证并随《车,。携带
客运和!货运驾驶人员、道路!危险:。货物运输装》卸管理?人,员和押运人员、【机动车驾驶培训教】练员应当按照—国家规定参加培训】考试取得《从业资格证》并在从事经营活动】时随:身携带
【第十二条 道—。路运:输,及相关业《务经营者应当建立】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!制定安全《生产规?章制度和操》作规程实行企业安】全标准化制度保障】道,路运输安全 —
第十三条【 客运经营者应当】。确保车辆设备、设】施完好符合国家安】全运行要求保持【车辆清洁卫生保障旅!客,人身、财产安全【
第十四条 !客运、货运驾驶员连!续驾:驶四小时的应当【停车休息休息时【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!;班车客运、包车客!运驾驶员二十—四,小时内累计驾驶时】间不得超过八小时】 ,
第十五条 班!车客:。运、包车客运—和,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!应当按照规定为【旅客、危险货物【。投保承运人》责任险?
投保—承运:人责任险的最低限额!。由省交?通运输主管部门【。会同省保《险监督管理机构【规定
》 第十?六条: ,从,。事道:路运输的《车辆应?当符合国家机动车】安全技术标准—、国家和本省规定的!污染物?排放标准《和燃料消耗量限【值按照国家》。规,定的行驶里程或【者时间间隔进行【检验:和维护?
道路—运输经营《者应当按照国—家规定为班》车客运、包》车客运、危险货物】运输等车辆安装符合!国家标准的》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!卫,星定位?。装置并对车辆—运行情况进行—实时监控
第!十七条 道路运输】及相关业《。务经营者应当承【担县级?以上人?民,政府下达的抢险、】救灾、?战备:等紧急任务服从【有,关部门的《统一调?度和指挥 》
: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或者有》关,部门应当对承—担应急运输任务【的道路运输》经营者和相》关业务经营》者给予合《理的经济补》偿
第十八】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部门和《道路运输管》理机:构应当建立健全道】路,运输驾驶员、—机,动车驾驶培训—教练员和道路—。运输车辆交通违法】。等信息的共》享机制
》 :公安机?关交通管理部门【应当为申请从—事道路运输》的,驾驶员和《驾驶培训教练员出】具相应的安全—驾驶证明 》
第《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!理,机构:应当建立完善道路运!输质量信《誉考:核体系对道路运【输及相关业》务经:营者的运《输安全、经营行【。为、交通违法情况等!。进行质量信誉考核】定期:向社会公布考核结】果并将考核结—果纳入服务质量【招标评标的内—容,。
: :第二:十条 道路运输【管理机构应当加【。强道路运输公—共信息服务》建立管理信》息系统实现与相关服!务系统的互联互【通并定?期,向社会发《布有关运输信息道】路运输及相关业【务,经营者应当按照【。规定建立健》全经营?管,理、统计和》档案制?度并向道路运输管】理机构报送相—关统计资料和—信息
第三章! 班车客运》和包:车客运
第】二十一条 道路运输!管理机?构应当按照道路运】输发展规划结合客运!。市场供求状况—、普遍服务和方【便群众的要》求合理确定班车【客运线路发展计划】并定期发布班车【客运、包车客运运】力投放计划
】 班:车客运和包》车客运经营权由道】路运输?管理机?构,通过服务《。质量招标投》标的方式做》出许可
【。第二十二条 班【车客运、包车客运的!经营者应当按照核】定,的经营?期限从事客运经【营活动客运班线经营!期满后?。原取得的客运班线】。经营权?自行终止《;需要延续经营的】班,车客运、《包车:客运经?营者应当在期满【前重新提出申—请
? 客运经营者【。应当在?取得道路运输经【营许可?证后六个月内—投入经营《无正当理由未投入】运营或者运营后连】续停运?六个月以上的视【为,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!可机关?注销其道路运—输经营许可证
】 第?二十三条《。 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应当对》已取得道路运输【证的班车《客运车辆和》包车客运车》辆配发规定的客运】标志牌客《运标志牌不得伪造、!涂改、转让、租借 !
第二十四条】 班:车客运经营者应当】按,照批准的线路、【停靠站点、营运方式!和班次从事经营活动!不得擅自暂》停、终?。止,客运经营服》务或者转《让客:运班线经《营权:
: 包车客》运线路的一》端应当在《车籍所在地并—按照约定的车辆、】时间、起讫地和线】路运行不得沿—途揽客不得招揽包车!合同以外的旅客乘】。车
第—二十五条 班车【客运:、包车客《运,经营者在《运营中不得中途更】。换,车辆或者将旅客转】由其他承运人如遇自!然灾:害、交?通事故或者车辆【机械故?障等特殊情况无法继!续行驶的《经营者应当安排旅客!改,。乘或者退票》并不得加收费用
! 因?经营者?及其驾?驶人员、乘务人员】的原因造成》旅客漏?乘、误乘的经营者应!当根据?旅客:要求:安排改乘或者退票】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违!约责任?但是由于旅客自【。身原因造成》的情形除外
!第,二十六条 》县,级人民?政府应?当改:善农村?公路:安全通行条件加【强农:村道路客运安全管理!建立乡?镇客运安全责任【制保障农村道路【客运安全
【 县域内《等外公路需要—开通客运《班线的县级道路运输!管,理机构?应当会同当地公安交!通管理部门》。联合提出通车车【型、载客限载—、运行速度、通【行时间?等安全?控制指标《
第》四章 公共汽车客】运
第二十】。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及其《有关部?门应当根据》道路状况、出行结构!。、交通流量等因素科!学合理设置公—共汽车线路、站【。。。点及班次《必要时可《开,设公共汽车》专用道
— 第:二,十八条 《从事公共汽车—客运:。经,营的应当向所—在地县级道路运【输管理机构》。提出申请经营区域】涉及设?区的市城区范围【。的应当向《设区的市级道路【运输管理机构提出】申请 ?。。
申请》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! ,
(一)—有,企业法人《。资格;
【(,二):有符:合国家规定和营运】要求的车辆、设【施、:场地;
【(三)有《符合规?定条件的驾驶人【员及与?运营: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!员和:经营管理《人员;
(四!)有健全的安全生】产管理制《度、服?。务质量保障》制度;
【(五)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的其他【条件
《 第二十》九条 公共汽车【客运:经营: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!。
(一—),按照核定的线路、站!点、车次和》时间运?营;
(二】)为车辆配备线路走!向示意图、》价格表、《乘客须?。知、禁?。烟标志、特殊乘客专!用座位、监督投诉】电,话等服?务设施和《标识:;
(三)】制定安全运行、【。进出站台提示、乘运!秩,序和车辆《保洁等服务规—范并监督《实施; 《
: (四)保》持灭火器、》安,全锤、?车门紧急开启装【置等安全应急设【施,。齐备完好;
【 , ,(五)依法应当遵】守的其他规定
】 第三十条 公共!汽车客运经营者【应当全额《出资购买《营运车辆不得—以挂靠、租赁等方】式转让或者》变相转让《公共汽车《客运线路经营权 】。
, :第三十一条》 ,设区的市和县级【。人民政府及有关【部门应?当根据营运》成本等?因素确定公共汽车票!价并举行价格听证】对残疾人、军人、老!年人、学生和生活困!难特:殊,群体应当实行—。减免票优惠》
: ,。 第五章 货物运输! ,
: 第三十二条— 鼓励采用集装箱车!辆、封闭厢式车辆、!多轴重型车辆—从事道路货物运输】经营
第【。三十三条 鼓—。励发:展货物配送》和快:。递服:务等货物运输—相关部门《应当对统一标识【的专:用货物配《送和快递服务货运车!辆在进城通行、停】靠、装卸作》业等方面《提供便?利条件
— 第三十四条 县级!以上人?民政府负责本行政】区域的超限》超载治理工作道路运!输,管理机?构应当?会同有关部门对本】。行,政区域内重点货【物运输源头单位【进行调查登记—通过进驻、》巡查等方式实施监】督,管理
重点】货物运输源头单【位名单由设区的【市和县人民政府定期!向社会公示 —
第三十五【条 重点货物运输源!头单位应当配备【称重计?量设施、设备健【全车辆配《载、:装载登?。记、统计制》度和档案建立—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制!度不得为车辆超标准!装载、配《载不:得,为,。无牌:无证、证照不全、非!法改:装的:车辆装载、》配载
第【三十六条 道路货物!运输经营者》运输超限物品时应】当,制定道路运输组【织方案按照规定【办理相关手续并【悬挂明显的》运输标志
【 第:三十七条 》危险货物托运人应】当按规定选择具有】资质的承运》人和承?运车辆向承运人说】明,危险货物《。的品名、性质—。、应急处置方法等】情况按照国家有【关,规定包装并》设置明显标志
! 第三十八条— 法律、法规—规定限运和》。凭证运输《的货物托运》人应当办《理准运手续货运经营!者在承运《时应:当查验并随》。车携带
— 第六?章 相关业务 【
, :第三十九条 —道路运输站(场)】经营者?应当:按照规定配》备安全设施、—设备设?置安全标识执行车】辆和人员进出站【(场:)安全检查和登记查!验制度
【道,路运输站(场)经】营者不得擅自改【变道路运输》站(场)的用途【。和,服务功能
第!四十条 道路旅【客运输站(场)经】营者应当按照公平、!合理、有《序的原则确定客运】班,车,的发:。班方式和时间并向】县级道路运输—管理机构备案
】 道路旅客运输站!(场)经营者—。不得:接纳:未经道路运输管【理,机构批准的车辆进站!(,场):营运
—第四十?一条 道路》运输:站(:场)经?营者应当在车辆核】定的载客《载货限额内进行配】载不:得将受理的运—输,业务交由《不具备相应运输【资质的经营者承运】
第四十二条! 机动车《维修经营《者应当按照》规,定建立配件采购【登记制度原厂配件、!副厂配件和》。修复配件应当分别】标识明码标》价
第四【十三条 《机动车?。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!国,家有关技术规范【对机动车进》行维:修并出具维修—凭证严格执行机动车!维修竣工出厂—质量保证期制度 】
第四十四【条 机动《车驾驶培训》教练员应当符合国家!规定的?资格:条件经省级道路【运,输管:理机构?考试:合格:方可从事机动—车驾驶员《。培训教练《工作
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】机构应当《按照国家《统一教学大纲进【行培训
— 第四?十,五条 从事机动【车综合?性能检测《经营的?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!
(一》)有:。符合规定要求的【检测场地、》设施、设备和经【检定合格的计—量,检测仪器设备;
! , (二)有符合规】。定条件?并与其经《。。营业务相适应的【检测:人员及管理人员【;
(三【。)有健全的管—理制度和质量保【障措施;《
: , ,(,四)检测《工艺:。符合规范要求;【
《(五: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,的其:他条件
》。 第四十六—条 机动《车综:合性能检测经—营者应当按照—国家标准以及—相关规?定进行?检测:出具:。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建!。立检测档案机动【车综合性能检—测经营者应当公开】收费项目和标准 】
第四》十七条 从事—汽车租赁经》营的应当《具备下列条件—
(》一)有企业法人【资格;
【(,。二)有十辆》以,上经检测合格—的小型客车;
! (三)有与经【营业:务相:。适应的?经营场所、停车【场地;
(四!。)有与经营业务【相适应的专业人员】和管理人员;
】 (五)有健全】的业务操作规程、】安全生?产管理?制度、服务质量保障!。措施和应急预案;】
? (六)法律、法】规规定的其他—条件
—。第四十八条 —。鼓励汽车租赁经营】者为租赁车》辆办理车上座位责任!险
》汽车租赁经》营者租赁车辆时【应,当与承租人》签订:车辆:租赁合同提供—检测合格和证件齐】全有效的车辆—
?。 第四十九条 汽车!租赁经营《者未经许可不得从】事或者变相从—事班车客运》、包车客运等道【路运输经营活—动
? 第?七章:。 监督检查
【 第五十条 【道路运输管理机构】应当依?法,对道:路运输及相》。关业务经《营,。活动进行监》督检:。查加大监督力—度查处?道路运输违》。法经营行为维—。护当事人《的合法权《益不:得乱设卡、乱收费、!乱罚:款
第五十】一条 ?道,路运:输,管理:机构执法人》员在执?行检查任务》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!示有效?执法证件
【 用于道路运输监督!检,查的专用《车辆应?当配置统一的—标志标识
】第五十二条 道路】运输管理机构执法】人员应当在道路运】输及相关业务—经营场所、》客货集散地、公路收!费站及服《。务区:、公路路口和经【省,人民政府批准—设立:的检查站进》行监督检查
】 ,第五:十三条 道路运输】管理机构《在实施道路运输【监督:检查过程中对没有道!路运输证《又无:法当场提供其—。他有:效证明的经》营车辆可以予—以暂扣对暂扣车辆应!当妥:善保管不得使用【;不得收取或者【变相收取保管—费用
《。 车?辆依:法解除暂扣的道路】运输:管理机构应当书面】。通知当事人限期领取!车辆当事人逾期不】领取:的自逾期之日起的车!辆保管费用由—当事人承担经公告】九十日内仍不领取】的道路运输管理机】构可以依法处理 】
第五》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!理机构应当建立违】法经营投诉举—报受理制度公开举】报电话?号码、通信地—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!对投诉举《报应当在十个—工作日内做出答复】和处理 《
?第八章 《法律责?任
第五十】五条 未经许—。可擅自从事班车【客运、公共汽车【。。客运:、包车客运、危险】货,。物运输经营的—。由县级以上道路【运输管理《机构责令《停止违法行为有【违法所得的没收违】。法所得处违法—所得二倍以上十【倍以下罚款;没有违!。法所得或者》违法所得不足二【万元的处三万—元以上?十万元?以下罚款 》。
未经许—可擅自从事》道路普?通货物运输经营、】站,。(场)经营、机【。。动车维修经营、机】动车综合性》能检测经营、机【。动车驾驶《员培训经营的由县】级以上道路运输【管理机构责令—停,。止违:法,行为有违法所—得的没?收违法所得处违法】所得二倍以上—十倍以下罚款;没有!违法所得或者—违法所得不》。。足一万元的处二【万元以上五万—元以下罚款 —
第五十六条】 取得从事》道路运输及》相关业?务,许可的经营者—不符合?继续经营条件—的由县级以上—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,。。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!整改或者整》改不合格的核—。。减,相应的?经营范?围或者吊销道路运】。输,证、道路《运,输经:营许可?证,。
第五十七条! ,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!经,营,者使用未取得道路】运输证?的车辆从《事道路运《输经营活动》的由县级以上—道路运输管理—机构责令改》正处三千元以上一】万,元以下罚款
】 第五十八》条 客运经营者擅自!。转让或者变相转让经!。。营权的由县级—以上:道路:。运输管理机》构没收?违法所得处一万元】。以上五万《。元以下罚《款并由原许》可机构收回经营【。。权
第五十九!条 道路运输及【相关业务经营者【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》由县级以上道—路运输管理》机构责令改正处【一千元以上三千【元以下?罚,。款;情节严重—的吊销道路运—输证:、道:路运:输经营许可证
! (一)聘用未取得!相应从业《资格的人员从事【道路运输经营活动】的,;
? (二)从事道路!运输及相关业—务经营的《车,辆未按照规》定,进行维护和检测的;!。。
(三)【未按照规定安—装符:合国家?标准的具有》行驶记录《功能的卫《。星定位装置》的;
》 (四)班车—客运经营《者、包?车,客运经?营者:伪造、涂改、转让】、,租借客运标》志牌的;
】(五)班车客—运经营?者,未按照批准的—线路、?停靠站?点、营运方式和班次!从,事经营的《;,
(》六)包?。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!约定的车辆、时间、!起讫地和线路运行或!。者沿途招揽包车合】同以外的旅客—乘车的; 》
(七》)道路运《输,站(:场)经营《者超过车辆核定的载!客载货限额进—行配载的《。;
(八)包!车客运经营者运【。营起讫地《均不:在车籍所《在地的;《
(》九)道路运》。输站:(场)经《营者:擅自改变道路—运输站?。(场)?的用途?和服务?功能:的;
《 , (十)机动车维修!经营者未《。执行配?件,登,记制度的;
】 (:十一)汽《车租赁经营者—未经许可从》。事或者变相》从事班车《客运、包车》客运等道路运输经营!活动的
【第六十条《 违反本《条例第十《四条规定《驾驶员不停车休息】的由公安《。机关:交通管理部门责令】改正可处警告或者】一百:。元以上五百》元以下?罚款:
第六—十一条 公共汽【车客运经营者违【反本条例第》二十九?条规定的由县级以】上道:路运:输管理机构责令【改正处?二百元以上一—千元以下罚》款
第六十二!条, ,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!未按国家《标准进行《汽车综合性》能检测或者不如实】出具检测结果的【。由县级以上道路【运,。。。输管理?机构责?令改正处五》千,元以上三万元以下】罚款;?情节严?重的并处《吊销道路运输经【营许可证
— 第六十三条 道!路运输管理》人员在行使职权时】违反:本条:例规定有下列情【形,之一: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!。。级主管部门责—令改正给予相应的】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
!(一)违法》实施行政《许可的;
—。 (二)违—法扣押运输》车辆的?;
(三)】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!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!营,的,;
(四【)索:取、收受他人—财物或者谋取其【他不正?当利益?的;
》 (五)没有法定】的行政处罚、—收费依据或者—违反法定标》准进行?处罚、收费》的;
(六)!。有其他滥用职权、玩!。忽职守、徇私—舞弊行为的》
第九章 】附则
》 第六十四条 本条!例下列用语的含义】
班车客运】是指营运客车在城】乡道路上按照固【。定的线?路、:。时间:、站:点、班次运》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!括直达班车》客运、普通班—车客运和《定线旅?游客运?
《包车:客运是指以运送【团体:旅客为目的将营运】客车提供给客户安排!使用由?经营者提《供驾驶劳务按—照约定的《起讫地、《目的地、线路、时】间行:驶并由客《户按:照约定支付费—用的一种客运方【式包括非《定线旅游客运
】 第六十五条 】农用车辆的运—输管理?按,照国务院有关—规定执行
— 第?六十:六条 城市出租【汽车客运的》经营和管《理办法由《省人民政《府另行制定 —
?。第六十七条 —本条例自201【4年5月1日—起施行1997年5!月28日甘肃省第】八届人大《常委:会第二?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甘!肃省道路运输管理】条例:。同时废止 <!-】-Z:JEG?_RSS.co【nt:ent.en—d-->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