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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道路》。运输条例  — 第一章 总—则,   第一条 】为维护道《路运输市场》秩序保障道》路运输?安,全保护道路》运输有关各方当事】。人的合法《权益促进《。道,路运输业健》康发:展根据中《华人民?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!和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结合:。。本省实际制定本条】例 ?  第二条 在【本省行政区域内【从事道路《。运输经营《及相关业务的应【当遵守本《条例 《  本?条例:所称道路运》输经营包括》道路旅客《运输经?营和道路货》物运输经营道路【。旅客:运输包括班车客运、!包车客运、公共汽车!客运;?道路货物《运输包括《普通货物运》输、:专用运?输、:大,型物件运输和危险】货物运输《。   道路运输】相关业务包》括,道路运输站(场)】、机动车维》修、机动车驾—驶员培训、》机动车?综合:。。性能检测、汽—车租赁等经营业务 !   第三条 道路!运输业发展应当【。遵循统筹规划、安全!便捷、?。节,能环保的原则按照】。综合高效、优势互补!的要求与铁路、轨道!、水:路、航?空和管道等其他运】输方式合理衔接【。、协调发《展充分?发挥综合运》输的优势   第!四,条 县级以上人【。民政:府应当统筹》城乡运输发展完善现!。代道路运输》体系优先发展公共】交通逐步实现—城乡、区域客运一体!化推进?交通物流业发展提】高道路运《输公共服务能—力   》第五条? 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将道路运输【站(:场):、公交站(场)【等交通设施布—局,和建设纳入城—乡总:体规划并在土地、】资金等方面给予【政策支?持   第六【条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交《通运输部门主—管本行政区域内的】道路:运输工作道路—运输管理机构负【责具体实《施道路?运输管理工作  !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!按照各自《职责共同做好道路运!输管理的相关—工作 《  第七条 道路运!输及:相关:业务经营者应—当依:法经营、诚》实守信、公平竞【争提供安全、优【质的运输服务 】  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应当遵《。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!、便民的原则履【行职:责整治非法经营【保护正当竞》争   第八条】 鼓:励道路运输企业实】行,规模化、集》约化经?营   任何单位!和个人不得封—锁或者垄断道路运】输市场?   第二章 】共同规定 》   ?第九条? 从事道路运—输及相关业》务,经营:的应当具备法—律、法规和》本条例规定的—条件依法取》得,道路运输经营—许可按照许可事项从!事经营活动   !道路运?输及:相关业务经营者【需要变更《许可事项的应—当向做出许可决【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提出?申请  》 第十条 道路【运输及相关业务经】营者应?当按照?国家价格政策和价】格主:。管部门?核定:的标准收取费用 ! , 第十一条》 道路运输》及相关业务经营【者应当为其》从事客运、货运【、机动车《驾驶员培训》、,汽车租赁经营的车辆!申请:办,理,道,路运输证并随—。车携带  — 客运和货运驾驶】人员、?道路危险货物运【。输装卸管理人—员和押运人员、机动!车驾驶培训教练【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!参加培训考试取【得从业资格证并在】从事经营活动时随身!携带   第【十二:条 道路运》输及:相关业务经营者应】当建立健全安全【生产责任制制定安】全生产规《章制度和操作规【程实行企《业,安全标准化制度【保,障,道路运输安全 【   ?第十:三条 客运》经营者应当确—保,车辆设备、设—施完好符合国家【安全运行要》求,。保持车辆清》洁卫生保障旅客人身!、财产安《全   》第十四条 客运、】货运驾驶员连续驾】驶四小时的应当【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!得少于二十》分钟;班车客运、】包车客运驾驶员二十!四小时内《。累计:驾驶时间《不得超?过八:小时 ?  : 第十五条 班【车客运、包车—客运和危险》货物运输经营者应】当按照规定为旅客、!危险货物投》保承运人《责任险?。   投保承【运人:。责任险的最低—限额由?省,交通运?输主管部门会同【省保险?监督管理机构规定】   第十六条】 从事道路》运输的车《辆应当符合国家机】动车安全技术—标准、?国家和本省规定的】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燃!料,消耗量?限值:按照国家规定的行】驶里程或《者时间?间隔进?行检验和《维护 ?   道路运输经营!。者应当按照》。国家规?定为班车客》运、包车客运、【危,险货:物运输等车辆安【装符:合,国家标准的具有行】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!位装置并对车—辆运行情况进行实时!监控 ?   第《十七条 道路运【输及相?关业务经营者应当】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下达的抢》险,、救灾、战备—等紧:。急任务服从有关部】门的统一调度和指】挥  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—或者有?关部门应当对承担】应急运输任务的道】路运输?经营者和相关—业务经营者给予合】理的经济补偿 】  第十八》。条 公安机关—交通管理部门—和道路运《输管理机构》应当建立健全—道路运输驾驶员、】机动车?驾驶培?训教练员和》道路运输车辆交通违!法,等信息的共享机制 !   公安机—关,交通管理部》。门应当为申》请从事道《路运输?。的驾驶员《和驾驶培训教练员】出具相?应的安全《驾,驶证明   第】十九:。条 道路运输—。。管理机构应》当建立完善道路运输!质量信誉考核—体系对道路运—输,及相关业务》经营者的运输安全、!经营行为、》交通违法情况等【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定!期向社会公布—考核结?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!服务质量招标—评标的内容 【  第二十条 【道路运输管理—机构:应当加?强,道路运输《公共信息《服务建立《管理信息系》统实现与相关服【务系统?的互联互通并定期向!社会发?布有关运输信息【道路运输及》相关:业务经营者应当【按照规定建》立健全经营管理、】统计和档案制—度并向道路运输管理!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资!料和信息 》   ?第三章 《班车客运和包—车客运   第】二十一条 》。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应当按照》道路运?输发展规划结合【客运市场《供,求状况、普遍—服务和方便群众的】要求合?理确定班车客运线路!发展计划并定—。期发布班《。车客运、包车客运】运力投放计划 】  班车客》运和包车客》运经营权由道路【运输:管理机构通过服【务质量招标投标的方!式做出许可 【。。  第二十二条【 班车客运、包【。车客运的经营者应】当按照核定的经营】期限从事客》运经营活动》客运班线经营期满】后原取得《的客运班线经营【权,自行终止;需要延续!经营:的班车客运、包车客!运经营者应当—在期满前重新提出】申请 《  客运《经营者应当在—取得:道路运输经营—许可证后六》个月内投入经营无】正当理由未投—入运营或者》运营后连续停运六个!。月,以上的?视为自?动终止经营由原【许可机关注销其【道路运?输经营许可证 【   第二十三【条 道?路运输管理》机构应当对已取得道!路运输证《的班车客《。运,。车辆:和包车客运车—辆配发规定的客运标!志牌客?运标志牌不得—伪,造、涂?改、转?让、租借 》 ,  第二十四条 】班车客运《经营:者应当按照批准的】线路、停《靠站点?、营运方式和班次从!事经营活《动不得擅《自暂停、终》止,客运经营服务或者转!让客运?班线经营权 —   包《车客:运线路?的一端?应当在车《籍所在地并按照约定!的,车,辆、时间《、起讫地《和线路运行不—。得沿途揽客》不得招揽包》车合同?。以外的旅客乘车 !  第二十五条 班!车客:运、包车客》运经营者《在运营?中不得中《途更换车《辆,或者将旅客转—由其他承运》人如遇自然灾害、交!通事故或者车—辆机械故障》等特殊情况无法继】续行:驶的:经营者?应当安排旅客改乘】或者退票《并不得加收费用【。   因经营者】及其驾驶人员—。、乘务人员的—原因造成旅客漏乘、!误乘的经营者应【当根:据旅客要《求安排改乘或者【退票并?。依法承担《相应的违约责—任,但是由于旅客自【身原因造成的情【形,除,外   第二【十六条 县级人民】政府:应当改善农村公路】安全通行《条件:加强农村道》路客运安全管理建】立乡镇客运》安全责?任制保障农村道【路客:运安全   【县域内等外公路需要!开通:客运班线的县级道路!运,输管理机构应—当会同当地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】联合提?出通车车型、载【客,限载、运行速度【、通行时间等安全】控,制指标   第】四,章 公共汽车客运 !   第二十七【条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《府,及其有关部门—应当根据道路状【况、出行结构、交通!流量等因素科学合】理设置公共汽车线路!、,站点及班次必要【。。时,可开设公共汽车专用!道   第—二十八条《 从事公共》汽,车,客运经营的应当【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!输,管,理机构?提出申请经营区域】。涉及设区的市城【区范围的《。应当:向设区?的市级?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!出申请   申】请人应当符合下列】条件:。。 :  (?一,)有:企业法人《资格;   (】二)有符合国家【规定:和营运要求》的车:。辆、设?施、场地; —   (三)有【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!人员:及与运营业务相【适应的?专业人?员和经营管理人员】;   (四)】有健全的安全—生产:管理制?度、服务质量保障制!度;   (五)!法律、?法规规定的其—他,条件 ? ,  第二《十九条 《公共汽车客》运经营者应当遵守】下列规定   】(一)按照核—定的线路、站点【、车次和时间运【营; ?   (二》)为车辆配》备线路走《向示意图、》价格表、《乘客须知、禁—烟标志、特殊—乘客专用座位—、监督?投诉电话等服—。务设施和《标识;   (三!),制,定安全运行》。、进出站台提示【、乘:运秩序和车》辆保洁等《服,务,规,。范并监督实》施;   (四)!。保持灭火器、安全】锤,、车门紧急开—。启装置等安全—应急设施齐备完好;!  ? (五?),依法应当遵守的【其他规定   第!三十条? 公共?汽车客运经营—者应:当全额出资》购买营?运车辆不得以挂【靠、租赁等》方式:转让或?者变相?转让公共汽车客【运线路经营权 】  第三《十一:条 设区的市和县】级人民?政府及有《关部门?应当根据《营运成本等因素确】定公共汽车票—价并举行价》格听证对残疾人、】军人:。。、老年人、学生【和生活困难特殊群体!应当实行减免票优】惠   第五章】 货物?运输 ?   第三十二条】 鼓励采用集装箱车!辆,、封闭厢式车辆【、多轴重型车辆从】事道路货物运—输经营   第】三十三?。条 鼓励发展货【物配送和快递服【务等货物运》输相关?部门应当对统一标】识的专用货》物配送和《。快递服务货运车辆在!进城通行、停靠、装!卸作业等方面提供】便利:。条件   第【三十四条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负责】本行政区域的超限超!载治理工《作道路?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会!同有关部门》对本行政《区域内重点》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进!行调查登《记通过进驻、巡查等!方式实施监》。。督管理 》  重点货物运输】源头单位《。名单由设区的市和】县人民政府定期向】社会公示   】第三十?五条 重点货物运输!源,头单位应《当配备?称重计量设施、设】备健全车辆配载、】装载登记、统计制度!和档案建《立,超限超载责任追【究,制度不得《为车辆超标准装载、!配载不得为无牌无证!、,证照不全、》非法改?装的车辆《装载、?配载:   第》三十六条 道路货物!运输经营者运输超】。限物品时《应当制定道路运输组!织方案按《照,规定办?理,相,关手续并悬挂明显】的运输标志   !第三十七条》。 危:险货物托运人应当】按规定选择具—有资质的承运人【和承运车辆》向承运人说明—危险货物《的品:名,、性质?、应急处置》方,法等情况按照—国家有关规定包【装并设置明显标志 !   第三十八【条 法律《、法规规《定限运和凭》证运输的货物托【。运人应?当办理准《运手续货运经营者】在承运时应当查验】并随车携《带   第六【章, 相关业务   !第三十九条 —道路运?输站(场《)经营?者应当按照规定配备!安全设施、设备设】置安全标识执—行车辆和人员进【出站(场)安—全检查和登记查验】制度  》。 道路运输站—(场)经营者—不得擅自改变—道路运输站(场)】的用途和服务功能】   第四十条】 道路?旅客运输《站(场)《经营者应当按照【公平、?合理、?有序的原则确定【客运班车的发班方式!和时间并向县级道路!运输管理《机构备案  【 道路旅客运输站】(,场)经营者不得接】纳未经?道路运?输管理机构》。批,准的车辆进站(【场)营运  【 第四十一条 道路!运输站?(场)经营者应当在!车辆核定的载客【载货限额内进—行配载不得将受理的!运输业务交由不【具备相应《运输资质的经营【者承运   【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!。维修经营者》应当按照《规定建立配件—采购登记《制度原厂配件、副】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应!。当分别标识明—码标价   第四!十三条 机动车维】修经: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!关技术规范对机动】车进行维修并—出具维修凭证严【格执行机动车维【修竣工?。出厂质量保证—期制度   【。第,四十四条《 ,机动车驾驶》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!国家规定的资格【条件经?。省级道路运》输,管理机构考试—合格方可从事机【动车驾驶员培训【教练工作 》   机《动车驾驶员培—训机构应当按照国】家统一教学大纲【。。进,行培训   【。第,四十五条 从事机动!车综合性能检测经】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!件 :。 ,  (一)有符【合,规定:。要求的检《测场地、设施、设备!和经检定合》格的计量检测仪器设!备;   (二】)有:符合规定条件—并与其经营》业务相适《应的检测人员及【管理人员;》 : , ,(三)?。有健全的《管理:制度和质量》保障措施; —   (四)检测】工艺符?合规范要《。求;  》 ,(五)法律、法【规,。规定的其《他条件 《   第《四十六条 》机动车综合性—。能检测经《营,者应当按照国家标】准以及相关规定进】行检测出具综合性】能检测?报告建立检》测档案?机动:车综合性能》检测经营者应当【公开收费项目和【标准   第四】十七条 从事汽车】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!下列条件 —  (一《)有企业法人—资格; 》  :(,二)有十《辆以上经检》测合格的《小型客车; 【  (三)》有与经营业》务相适应的》。经营:。场所、停车场—地;  》。 (四)有与经营】业务相适应的专业】人员和管理人—员; 《  (五)有—健全的?业务:。操,作规程、《安全生产管理制【度、服?务质量保障措施和】应急:。预案;   【(六)法律、法规规!定的其他条件 】  第四十八条 鼓!励汽车租《赁经营者为租赁车辆!。办理车上座位—责任险 《 ,  汽?车租赁经营者租赁】。车辆时?应当与承租人签订车!辆租赁合《。同提:供检测合格和证【。件,。。齐全有效的车辆 !  :第四十九条 汽车租!赁,经营:。者未经许可不—得从事?或者变相从事—班车:客运、包车》客运:等道路?运,输经营活动 【 , ,第七章 监督检查】 , ,  :第五十?条 道路《运输:管理机构应当依【法,。对道路运输及相【关,。业务:经营活动进行监督】检查加大监督力【度查处道路运输违法!经营行为维护当事人!的合法权益不得【乱设卡、《乱收费、乱罚款 】   第五十一【条 道路运输—管理机构执法人【员在执行检查任【务时不得少于—两人并出示有—效执法证《。件   用—于道:路运输?监,督检查的专用—车,辆应当配置统一的标!志标识   第】五十二条 道路【运输管理机》构执法人员应当【在道路运输及相【关业务?。。经营场所、客货集散!地,、公路收费》站及服务区、公路路!口和经省人民—政府批准《设立的?检查:。站进行监督检—查 :。   第五》十三条? 道路运《输管理机构在实【施道路运输监督检】查过程中对没有【道路运输证又—无法当场提》供其他有效证明【的经营?。车辆可以《。予以暂扣对暂扣车辆!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!用,;不得收《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!费用   —车辆依法《解除暂扣的道路【运输管理机构—应当书面通知当事】人限期领取车—辆,当事人逾期不—领取的自逾期之日】起的车辆保管—费用:。由当事?人承担经《公告九?十,日内仍不《领取的道《路运:输管理机构可以依】法处理   第】五十四条 道路运输!管理机构应当建【立违法经营》投诉:举报受理制》。。度公开举报电话号】码、通信地址或【者电子邮《件信:箱对投诉举报应当】。。在十个工作日内做】出答:复和处理   第!八章 法律》责任   第五】十五条 未经—许可:擅自从事班车客运、!。公共:汽车客运、包—车客运、危险货物运!输经营的由县—级,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责令停止》违法行为有》违法所得的没收违】法所得处违》。法所得二倍以上【十倍以下罚款;【没有:违法所?得或:者违法所得》。不足二万元的处三】。万,。元以:上十:万元以下《罚款 《  未经许可擅自】从事道路《普通货物运输经营】、站(场《)经:营、机动车维—修经营、机动车综合!性能检测经营—、机动?车驾驶员培训—经营的由县级—以上道路《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!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!得的: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!所得二?倍以:。上十:倍,。以下罚款;》没有:违法:所得或者违法—所得不足《一万元的处二万元以!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! ,  第五《十六条 取得—从事:道路运输及相—。。关业务许可的—经营者不《符合继?续经营?条件的由县级以【。上道路运输管理机】构责令限期整改【逾期不整改或—者,。整改不合格的核减】相应的经营范围或】者,吊销道路运输证【。、道:路,运输经?营许可证   】第五十七条 道路】运输及相关业—务,经营者使用未—取得:。道路运输证的车【辆,从事: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!由,县级以?上道路运输管理机】构,责令: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一!万元以下罚款 】  第五十八—条 客运《经,营,者擅自转让或者变】相转让经营》权,的由县级以》上道路运输》。管理机构没收违【法所得处《一万元?以上五万《。元以:下罚:款,。并由:原许可机构收回【。经营权   【第五:十九条 道路运【输及相关业》务经营者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!上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!元以上三千元—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!的吊销道路运输【证,、道路运输经—营许可证 —  :(一)聘用未—。。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!。人员从事道路运【输经营活动的; !  (二)从事道路!运输及相关业务【经营的车辆未按照】规定进行维》。。护和检测的;—   (三)未按!照规:定安装符合国—。家标准的具》有行驶记录功能【的卫星定位装置的】;  《 (四?)班车客运经营者】、包:车客运经营者伪造】、涂改、转》让、租?借客运标志牌的;】   (五—),班车客运经营者【未按照批《。准的线路、停—靠,。站点:、营运方式和—班次从?事经营的; 【  :(六)包车客运经营!者未按照约定—的车:辆、时间、起讫地】和线路运行或—者沿途?招揽包车合同—以外的旅客乘—车,的,。;   (七)道!路运输?站,(场)经营者—超,过车辆核定的载【客载:货限:额进行配载》的,;,   (八—)包车客运经营【者运营起讫地—。。均不在车籍所在地】的,;  《 (九)《道路:运输站(场)经营者!擅自改变道》路运输站《(场)的用途—和服务功能的—; ?  :(,十)机动车维修【经,营者未执《。行配件登记制度【的; 《  (十一)—汽车租赁《经营者未经》许可从事或者变相】从事班车客》运、包车《。客运:等,道路运输经营活动】。的  《 ,第六十条 违—反本条?例第十四条规定驾】驶员不停车》休息的由公安机【关交通管理部门【责令改正可处警【。告或者一百元以上】五百元以下罚—款   第六十一!条 公共《汽车客?。。运经营者违反本条】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!由县级以上道—路运输管理》机构责令改正处二百!元以:上一千?元以下罚款》 :  第?六十二条 汽车综】合性能检测站未按国!家,标准进行汽车—综合性能《检测或者不如—实出具检测结—果,的由:县级以上道》路运输管理机构责】令改正处五千元以】上三万元以下—罚款;情节严重【的并处?。吊销道?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】   第六十三】条 道路运》输管理?人,员在行使《。职权时?违,反,本条例规《定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!或者:上级主管部门责【令改正给予》相,应的行政处分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》  ? (一?)违法实施行政许可!的;:  ? ,(二)违《法,。扣押运?输车辆的;  】 (:三)参与或者变相参!与道路运输及相关】业务经营的》;   (四【)索取、收受—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!他不正当利益的【;  《 ,(五:)没有?法定的行政》处罚:、收费依据或—者违:反法定?标,准进:行处罚、《收费的;   (!六)有其他》滥用职权《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!弊行为的《   第九章 】附则 ?。   第六十四条 !。本条例下列用语的】含义 ?   班车客运【是指:营,运客车在城》。乡道路上按照—。固定的线路、时间、!站点:。、班次?运行的一《。。种客运方《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!、普通班车客—运和定线旅游客运】 ,。   包车客运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】客为目的将营运客车!提供给客户安—排使用由《经营者提供驾驶劳务!按,照约定的起讫地、】目的地?、线路、时间行驶】并由客户按照约【定支付?费用: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!非定线旅游》客运: ,。  : 第六十五条—。 农用?车,辆的运输管理按照】国务:。院有关规定执行 】   第《六十六?条 城市《出租汽车《。客运的经营和管理办!法由省人民政府另】行制定 》  第六十七条 】本条例?自2014》。年,5月1日起》施,行1997》年5月2《8日甘?肃省第八届人大常委!会,第,二十七次《会议:通过的甘肃省道路】运输管理条》例同时废止 —<!--《ZJEG_RSS.!cont《ent.end【-,->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