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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道路运—输条例   —第一章 《总,则   第一【。条 为维护道路【运输市场《秩序保障道路—运输安?全保:。护道路运输有关【各方当事人》。的合法?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!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!民共:和国道路运输条【例和有关法律、【法规结合本省实际】制定:本条例  — 第二条 》在本省行《政区:域内从事道路—运输经营及相关业】。务的应当《遵守本条例  】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!。输经营包括道—。路旅客运《输经营和《道路:货物运输经营—道路旅客运输—包括班车客运、包】车客:运、公共《汽车客运;》道路货物运输包【。括普通货物运输、】专,。用,运输、?大,型物:件运输和危险—货物运输  【 道路?运输相关业务包【括道路运输站—(场)?、机动车维修、机】动,车驾驶员培训—、机动车综》合性能检测、汽车】租赁等经《。营业务   【第三条 道路运输】。业发展应当遵循统】筹规划、安》全便捷、节能环【保的原则按》照,综合高效、优势互补!的要求与铁路—、轨道、水路、航】空,和管道等其他运【输方式?合理衔接《、协调发《展充分发挥综合【运输的优势   !第,四条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应当【统筹城?乡运输发展完善现】代道路运输体—系优先发展公共【交通逐步实现城乡】、区域客运一体化】推进交通物流业发】展提高道《路,运输公共服务—能力  》 ,第五条 县级—以上人?民政府应当将道路运!。输,站(场)、公—交站(场)等—交通设施布》局,和建设纳入城乡【总,体规划并在》土地、资金等—方面给予政策支持】。  ? 第六条 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交】通运输部门主—管本行政区域内【的道路运输工作【道路运?输管理?。机构负?责,具体实施道路—运输管理工作 】 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有关—部门应当按照各【。自职:责共同做好道路运输!。管理的相关工作 !  第七《条 道路《运输及相关》业务经?营者应当依》。法经营、诚实—守信、公平》竞争提供安全、【优,。质的运输服务  ! 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应当《遵循公开、公平【、公:正、便民的原则履行!职责整治非法经营】保护正?当竞争?   第八条 鼓!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!规模化、集约化【。经营   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得封【锁或者垄断道路运】输市场 《   第二章 共同!规,定 :   第九条— 从事道路运输【。及相关业务经营的】应当:具备法?律、法?规,和本条例规定—的条件依法取得【道路运输经营许【可按:照,。许可事项从事—。经,营活动   道路!运输及相关》业,务经营?者需要变更》许可事项的应当【向做出许可决定的道!路运输管理》机构提出申请—   第》十条 ?道路运输及相关【业务:经,营者应当按照—国家价格政》策和价格主管部门】核定的标《准收:取费用   【第十一条 》道路运输《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应!当为其从事》客运、货运、—机动车驾驶员培【训、汽车租赁—经营:的车辆申请办—理道路运输》证并随车携带  ! 客:运和货运驾驶—人员、道路危—险货物运输》装卸管理《。人员和押运人员、机!。。动,车驾驶?培训教练员》应当按照国家规【定参加培训考试取得!从业资格《证并在从《事经营活动》时,随身携带  【 第十?二条 道路运—输及相关《业务经?营者应当建立—健全安全《生产责任制》制定安全生》产规章制度和—操作规程实行企业】安,全标准化制度保【障道路运输安全 】 ,  第十三》条,。 客运经营》者应当确保车—辆,设备、设施》完好符合国家安全运!行要求?保持:车辆清洁卫》生保:障旅客人身、财产安!全,   第》十四:条 :。。客运、货运驾驶员连!续驾:驶四:小时的应当停车【休息休?。。息时间不得少于二】十分钟;《班车:客运:、包车客运驾驶员】二十四?小时内累计》驾驶时间《不得:超过八小时  】 第十?五条 班车客运、包!车客运和危险货物】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!规,定为旅?客、危?险,货物投保承运人【责任险?   投》保承运人《责任险的最低限额由!省交通运《输主管部门》。会同省保险监—督管理机构规定 !  第十六条 从事!道路:运输的?车辆应当符合国【家机动车《安全技术标准—、国家?和,本省规定的污染【。物排放?标准:和燃料消耗量限【值按照国《家规定的行驶里程或!者时间间隔进行【检验和维护   !道路运?输经:营,者应当按照国家规】定为班车客运、包】车客运、危险货物运!输等车辆安装—符合国家标》准的具有行驶—记录功能的》卫星定位《装置并对《车辆运行情况进行】实时监控  【 第十七条 道路】运输及相关业务【经营者应当》承担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!抢险、救《灾、战备等》紧急任务《服从:有关部门的统—。一调度和指挥—  ?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或者有关》部门应当对承—。担应急运输》任务:的道路运输》经,营者和相关业务经】营者给予合》。。理的经?济补偿   【第十:八条 公安机关【。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!运输管理机构—应当建立健全道路】运输驾?驶员、机动》车驾驶培《训,。教练员和道路运输车!辆交:通违法?等信息的共享机制 !   公安机关交通!管理部门《应当为申请从事【道路:运输的驾驶员—和驾驶培训教练【员出具相应的安全驾!。驶证明 》  第十九条 道】路运:输管理?机构应当建》立完善道路运输质量!信,誉考核体《系对道?路运输及相》关业务经营者的【运输安?全、经营行为、【交通:违法情况等进—行质量信《誉考核定期向社【会公布考核结果并将!考核:。结果纳入服》务质量招标评标的内!容   》。第,二十:条 道路运输管理】。机构应?当加强道路运输公】共信息服务建立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!相关:服务系统的互联【互通并定期》。向社会发《布有关运输》信息道路运输及【相关业务经营—者应当?按照规定建立—健全经营管理—、统计?和档案制《。度,并向道路运输管【理机构报送相关【统计资?料和信息 》   第三章— 班车客运》和包车客运  】 第二十《一条 道路》运输管?理,机,构应当?。。按,照道路运输》发展规划结合客运】市场供求状况、普】。。遍服务和方便—群众的要求合—理确定班车客运线路!发展:计,划并定期发布—班车客运、包车【客运运力投放计划 !   ?班车:客运和包车》客,。。运经营?权由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通过?服,务质量?招标投?标的:方式做出许可  ! 第二十二条 【班车:客运、?包车客运《的经营者应》当按照?核定的经《。营期限从事》客运经营活动—。客,。运,班线经?营期:满后原取《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!自,行终止;需》要,。延续经营的》。班车:客运、包车客运经营!者应当在期满前【重新:提出:申请   客【运经营者《应当在取得道—路运输经营许可【证后六个月内投【入经营无正当理由】未投入运营或者【运营后连续停运六】个月以上的视为【自,动终止?经营由原《许可:机关注销其道路【运输经营许可证 !。  第二十三条 道!。路,运输管理机》。构应当对已取—得道路运《输证:的班车客运车—辆和包车客运车【辆配发规定的—客运标志牌客运【标志:牌不:得伪造、涂》改、转让、租—借 :   第二十四条】 班车客运经营【者应:当按照?批准的?线路、?停靠:站点、营运方—式和班?次从事经营活—动不得擅自暂停【、终止客运经营服】务,或者转让客运班线经!营权 ?   包车客—运线路的一端应当在!车籍所?在地并按照约定的车!辆、时间、》起讫地和线路运【行不:。得沿途揽客不得招揽!包车合同《以,外的旅客乘车  ! 第:二十五条 班车客运!、包车客运经—营者在运营》中不得中途更—换车辆或者将旅【客转:由其他承《运人如遇自然灾害、!交通事故或者—车辆机械故障—等特殊情况》无法继续行驶—的经营者应当安排旅!客改乘或者退票并】不得加收费用—   因经营者及!其驾驶人员、乘【务人员?的原因造成》旅客漏乘、误乘的】经营:者,应当:根据旅客要求安排改!乘或者退票》。并依法承担》相应的违约责—任但是由于旅客【自身原?因造成的情形除外 !  : 第二?。十六条 县级—人民政府应当改【善,农,。村公路安全通行条】件加强农《村道路客《运安全管理建立乡镇!客运安?全责任制保障农【村道:路客运安全 —   县域内等外】公路需要开》。通,。客运班线的县—级,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!当会同当地公安交】通管理?部门联合提》。出通车车型、载【客限载、运行速【度、通行时间等安】全,控制指?标   第四【章 公?共汽车?客运   第二十!七条: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及其有关部门应】当根据道路》状况、?出行结构、交—通流量?等因素科学合理设】置,公共汽车线路、站点!及,班次:必要时?可开设公共汽—。车专用道  【 ,第二十八条 从事公!共汽车客运经—营的:。应当向所在地县【级道路运《输管理机构》提,出申请?经,营区域涉及设—区的:市城区范围》的应当向设区—的市级道《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!申请   申【请人应当符合—下列条件  【 (:一)有企业法—人资格; —  (二)有符合国!家规定和营运要【求,的车辆、设施—、场地?;  《 (三)有符合【规定条?。件的驾驶人员及【与运营业《务相:适应的专业人员【和经营管理人员【。;   (四)】有健全的《安全生产《管理:制度、服《务质量保障制度; !   (《五)法律、法—规规定的其》他条件  — 第二?十九条 公共汽【车客运?经营者应当遵—。守下列?规定 《  (一《)按:照核定的线路—、站点、《车次和时间运营; ! ,。 , (二?)为车辆配备线路走!。向示意图、价格表】、乘客须知、禁【烟标志?、特殊乘客专用座】位、监督投诉电【话等服务设施和标】识;   (三)!制,定安全?运行、进出站台提示!、乘:运秩序和车辆—保洁等服务》。规范并监督》。实施;   (四!)保持灭火器、【安全锤、《车门紧急开启装【置等安全应急设施齐!备完好;《   (五)依法!应当遵守的其他【规定 《。  第三十条— 公共汽车客运经】营者:应当全?。额,。出资购买《营运车辆不得以【挂靠、租赁等方【式转:让或者变相》转让公共汽车客运线!路经营权《   第三十【一条 设区的市和】。县级人民《政府:及有关部门》应,当根据?营运成本《。等,因素确定《公共汽车票价并举】行价:。格听证对《残疾人、军人、老】年人、学生和—生活困?难特殊群体应—当实:。行减免票优惠 】。  第五章 货物运!。输   第—。三十:二条 鼓励采用【集装箱车辆、封【闭厢式车《辆、多轴重型车【。。。辆从事道《路货物运《输经营 《   第三十三条】 鼓励发展货物配送!和快:递服务等《货物:运,输相关部门应—当对:统一标识的专用【货物配?送和快?递服务货运车辆在进!城通行、停靠—、,装卸作?业,等方面提供便—。。利条件 》 , 第三十四条 县】。级,以上人民政府负【责本:行政区域的超—限超载治理工—作道路运输管理机】构应:。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!行政区?域内:重点货物《运输源头单位—。进行调查登》记通过进驻、—巡查等方式实施监】督管:理   重点货】物运输源头单位名单!由设区的市和县【人民政府定期向社会!公示   第【三,十五条? 重点货《物运输源头单位应】当配备?。称重计量《设施、设备健全车辆!配载:。、装载登记、统计制!度,和档案建立超限【超载责任追究制度不!得为车辆超》。标准装载《、配载不《得为:无牌无?证、证照不全—、非法改《装的车辆装载—、配载  — ,。第三十?六,条 道?路货物?运输经营者运输超限!物品:时,应当制定道路运输组!织,方案:按照: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!悬挂明显的运输标志!   第三十七条! 危险货物》托运人应《当按规定选择具有资!质的承运《人和承运车辆—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!物的品名、性质、】应急处置方法等【情况:按照:国家有?关规定包《装并设置《明显标志 》 ,  第三十八条【 法律、法规规【定限运和凭证运【输的货物托运人【应当:办理准运手续货【运经:营者在承运时—应当查验并随车携】带,   第六章【 相关业务   !第三十九条 道【路运输站(场)经】营者:应当按照规定配【备安全设《施、设备设》置安全?标识执行车辆和人】员,进出站(《场,)安全检查和登记查!验,制度:   道路—运输站(场)经营者!。不得擅自改变道路运!输站(场《)的用途和服务【功能   —第四十条 道路旅】客运输?站(场)经》营者应当《按照:公平、合理、有【序的:原则:确定客运班车的发】班,方式和?时间并向县级道路运!。。输管理机构备案 】   道路旅客运输!站(场)《经营者不得接纳未经!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!准,的车辆进站(场【)营运   第四!十一条? 道路运输站—(场)经营者应【当在车辆核》。。定的载?客载货限额》内进行配载不得将】受理的运输业—。务交:由不具备相应运输资!质的经营《者承运   【第四十?二条: 机动车维修经营】者,应当按照规》定建立?配件采?购登记制度原厂【。配,件,、副厂配件和修【复配件应当分别标识!明码标价 —。  第四《十三条 机动—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!照国家有关技术规】。范对机动车进行维】修并出具维修—凭证严格执行—机动车维修竣工【出,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!  : 第:四十四条 机—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!应当符合国家规【定,的资格条《件经:。省级道路运输—管,理机构考试合格方可!从,事机动车驾》。驶员培训教练工作】   机动车【驾驶员?培训机构应当按照】国家统?一教学?大纲进行培训  ! 第四十五条 从】事机:动车综?合性能?。检测经营《的应当具备下列条】件   (—一)有符合》规,。定要求的检》。。。。测场地、《。设施、?设备和经检定合【格的计量检》测仪器?设备;?   (二—)有符合规定条【件并与?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!。检测人员及管理人】员;:   (三)有】健全的管理制度【和质量保障》措施;?   《(四)检《测工艺符合》规范要?。求;   (五)!法律、?法规规?定,。的其他条件   !第四十六条》 机动车综》合性能检测经营者应!当按照国家标准以】及相关规定进行【检测出具综合性能检!测报告建立检测档】案机动车综合性能检!测经营者应当—公开收费《项目和标《准   第四十】七条 从事汽车【租赁经营的应—当具备下列条件【   《(一)有企业法人】资格;   (】二):有十:辆以:。上经检测合格的【小型客车; —   (三》)有与经《。营业务相适应的经营!场所、停《车场地;《 ,  : (四?)有与经营业—务,相适应的专业人【。员和:。管理人?。员;   (五】)有健全的业务操作!规程、安全生产管理!制度、服务质量保障!措施和应急预—案;   (【六)法律、法规【规定:的其他条《件  《 第四十八》条 鼓励汽车租赁】经营者为租赁车【辆办理车上座位【责任险 》  汽车租赁经【营者:租赁:车辆:时应当与承租人签】订车辆租赁合同提】供检测合格》和,证件:齐,全有效的车》辆,   《第四十九条 汽车租!赁经营者《未经许可不得—从事或者变相从【事班车客运、包车客!运等:道路运输《。经营活动  【 第七章 监—督检查   第五!十条 道路运—输管理?机构应当依法对【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!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!查加大监督》力度查?处道路运输》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当!事人的合法》。权益不得乱设卡【、乱收费、乱罚款 !   第五十一条】 道路运《输,管理:机构执法人员在【执行检查任务—时不得少于两人【。并出示有效执—法证:件 :   用于道路运输!监督检查的专用车】辆应当配置统一的】标志标识   第!五十二条 》道路运?输管理机构》。执法人员应》当在:道路运输及》相关业务《经,营场所、客货—集散:地、公路收费站【及服务区、公路【。路,口和经省人民政府】批准设立的检查站进!行监督检查 【  第五十三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在实施道》。路,运输:。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!有道路运输证又无法!。当,场提供其《他有效证明的经营车!。辆可以予以暂扣【对暂扣车《。辆应当妥善保—。管不得使用;不得收!取,或者变相收取—保管:费用   车辆依!。法解除暂扣的—道路运输管》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!。。当事人限《期领取?车辆:当事:人逾:期不领取的自逾期】之日起?的车辆保《管,费用:。由当事人承担—经公告?九十日内仍》不领取?的道路运输管—理机构可以依—法处:理   第五十四!条 :。道路运输管》理机构应当建立违】。法经营投诉》举报受理制度公开举!报电话号码、通【信地址或者》电子邮件信箱对投诉!举报应当在》十个工作日内做【。出答复和处理 】  第八章 法律责!任   》第五十五条 未经】许,可擅自从事班车【客运、公共汽车客】运、包车客运、危】险,货物运输经》营的由县级》以上道路运输管【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!行为有违法》所得的?没收违法所得—处违法所得二—倍以上十《倍以下罚款;没有违!法所:。得或者违法所得【。不足二万元的处三】万元以上《十万:元以下罚款 【  :未,经许可擅自从事道】路普通货《物运输经营》、站(场)》经营、机动车维修经!营、机动车综合【性能检测《。经营、机《动车驾驶《员培训经营的由县级!以上道?。路,运输管理《。。机,。构责令停止违—。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!没收违法所》得处违法所》得二倍以《上十倍以下罚款;没!有,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!得不足一万元—的处二?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!罚款   第五十!六条 取得》从事道路运输及【相关:业,务许可的经营者不符!合继:续经营条件的由县级!以上道路运输管【理机构责令限期整】改逾期不整改—或,者整改不合格的核减!。相应的经营范围或者!。吊销道路运》输证、道路》运输经营许可证 】   第《五,十七条 道路运【输及相关业务—经,营者使用未取得道路!运输证的车辆从事】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!。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!管理机构责令—改正处三千》元以上?一,万元以下罚》款   第五十八!条 客运经营者擅】自转让?或者变相转让经营权!的由县?级,以上道路运输管【理,机构:没收违法所得处【一万元?以上五万元以下【罚款并由原许—可机构收回》经营权 》  第五十九条 道!路运输及相关—业务经?营者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!运输管理机构责【令改: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!元以下罚款》;情节?严重:的吊销道路运输证、!道路:运输经营许可证 ! , (一?)聘用?。未取得?。。相应从业资格—的人员从事道—路运:输经营活动的;【   (二—)从事道路运输及相!关业务经《营的车辆未按照规】定进行维护和检【测,的,;  《 (三)《未按照规定安装符合!国家标准的具有行驶!记,录功能的卫》星定:位装置的; 【  (四)班车【客运经营者、包车客!运经营者伪造、【涂改、转让》、,租,借客运标志》牌的:;,   《。(五)班车客运【经营者?未按照批《准的线路《、停靠?。站,点,、营:运方式和班次从事】经营的;   】。(六)包车客运经】营,。者未按照约》定的车辆、时间【、起讫地和线路运行!或,者,沿途招揽包车合【同以外的旅客乘车】的;  》 (七?),道路运输站(场)经!。营,者超过车辆核—定,的载客载货限额【进行:配载的;《   (八—)包车客《运经营者运营起讫】地均不在车籍所在地!的;   (九)!道路运输站(—场)经营者擅自改变!。道路运输《站(场)的用途和服!务功能的;   !(十)机动车维修】经营者未执行配件登!记制度的;   !(十一?。)汽车租赁》经营者未经许可【从事:或者变相从事班车客!运、:包车:客运等道路运输经】营活动的  【。 第六?十条 ?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!规定驾驶员不停车休!息的由公《。安,机关交通管》理部门责令》改,正可处警告或者【一,百元以上五》百元以下罚款 【  : 第:。六十一?条 公共汽车客运】经营者违反本—条例第二十》九条:。规定的由县级—。。以上道路《运输管理机》构责:令,改正处?二百元以上》。一千元以下罚款 !  第六十二—条 汽?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未!。按国家标准进行汽车!综合性能检测或者不!如实出具检测结果】的由县?级以上?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责令改正处—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!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!并处吊销道路运输经!营许可证   第!六十三条 道路【运输:管理人员在行使职】。权,时违反本条》。例规定?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!位或者上《级主管部门责—令改正给予》相应的?行政处?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,。法追究刑事责—任,   (一)违法!实施行?政许可的;   !(二)违《法扣押运输车辆的】;   (三【),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!路运:。输,及,相关业务《经营的; 》   (四》)索取、收受他人财!物或者谋取》其他不正当》利益的;   (!五)没?有法定的行》政处罚、收费依据或!者违反法定》标,准进行处罚》、收:费的:;   (六)有!其他滥用职权、玩忽!。职守、徇《私舞弊行为的 】  第?九章 附则 【  第六十四条 本!条例下?列用:语的含义《 ,   ?班车客?运,是,指营:运客车在城乡道路】上按:照,。固定的线路、时【间、站点《、班:次运行的一种—客,运方:式包括直达》。班车客运、普通【班车客运和定线旅】游客运   包车!客运是指以运—送团体旅客》为目:的将营运客车提供给!客户:安排使用由》经营者?提供驾驶劳务按照】约定的起讫地—、目的地、线—路,、时间行驶并由【客,户按照?约定支付费》。用的一种《客运方式包括非定】线旅游?客运: :。  :第六:十五条 农》用车辆的运输管【理按照国务院有关】规定执行 —。  :第六十六条 城市出!租汽车客运》的经营?和管理办《法由省人民》政府另行制定 】 , 第:六十七条 本条例】自2014年—5月1日起》施行19《97年5《月28?日甘肃省第》八届人大常委会【第,二十七?次会议通过的—甘肃:省,道,路运输管《理条例同时》废止 <!--【ZJEG_》RSS?。.co?nten《t.end--【>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