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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甘肃省道路运输【条例   》第,一章 总则  】 ,。第一条? ,为维护道路运输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!输安:。全保护道路运输【有关各?方当事人《的,合法权益《促进道?路运输业健康—发展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道路运【输条例和《有,关法律、法规结【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!例 :   第二条 在本!省行政区域内从事】道路运输经》营,及相关业务》的应:当遵守本条例—  ? ,本条例所称道路运】输经营包括道路【旅客: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!。运输经营道》路旅:客运输包括班车【客运、包车客运、】公,共汽:车客运;道路货物运!输包括普《通货物运输》、专用运输、大【型物件运输和危险货!物运输   【道路运输相关—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!(场:)、:机动车维《修、机动《车驾驶员培训、机】动车综合性能检测、!汽,车租赁等《经营业务 》   第三条— 道路运《输业发展应当遵循统!筹规划、《安全便捷《、,节能环保的》原则按照《综,合高效、《优势互补的要—求与:铁路、轨道》、水路、航空—和管:道等其他运》输方式合理衔接【、协:调发展充《分发挥?综合运输的优势 】  : 第四条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统筹城乡运【。输发展完善现代道】路运输体《系优先?发展公?共交通逐步实现城乡!、区域客运一体化推!。进交通物流业—发,展提高道《路,运输公共服务能力】   第》五条: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应当将?道路运输站(场【)、公?交站(场)等交通设!施布局和建设纳【入城乡总体规—划并在土地、—资金:等方面给予政策支】持,   第六条【 县级以上人—民,政府交通运输部【门主管?本行政区域内—的道路?运输工作道路—运输管?理机:构,负,责具体实施道路运】输管理工《作   县级【以,上人民政府有关部】门应当按照》各自职责共同做【好道路?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!   第七条【 ,道路运?输及相关《业务经营者》应当依?法经营、诚实—。守信、?公平:竞争:提供安全《、优:质的:运输:服务   道路】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遵!循公开、公平、【公正、便民的原则】履行职责整治非法】经,营,保护正当竞争  ! 第八条 鼓励道】路运:输企业实行规模化、!集约化经营   !任何:单位和个人》不得封锁或者垄断】道,路运输市《场  《 ,第二章 共同规定 !   第《九条 从事道路运】输及:相关业务经营的应】当具:备法律、法规和【本条例规定的—条件依法取得道路运!。输经营许可按照许可!事项从事经营—活动  》 道:路运输及《相关业?务经营者需要变更许!可事项的应当向【做出许可决定的道路!运输管理机》构提出申请 【  第十条》 ,道路运输及》相关:业务经营者应—当按照国《家价格?政策和价《格主管部门》核,定的标准收取费【。用, :  第十一条 道】。路运输及相关业【务经营者应当为其从!事客运、货》。运、机动车》驾驶:员培训、汽车租赁经!营的车辆申请办理】道路运输证》并随车?携带   —客运和货运驾驶人】员、: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!卸管理?人员和押运》人员、机动车驾驶】培训教?练员应当《按照:国家规?定参加培训考试取得!从业:资格证并在从事经】营活动?时,随身携带《   第十二条】 ,道路运输及相—关业务经《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!全生产责任制—制定安?全,生产规章制度和操】作规程实《行企业安《全标:准化制?度保:障道路运输安—全   第十【三条: 客运经营者应【当确保车辆》设备:、设施完好符—合国家安全运行要】求保:持,车辆清洁卫生保【障旅客人身、财产】安全  》 第十四条 —客运、货运驾驶【员连续驾驶四—小时的应当停—车休息休息时间【不得少?于二十分钟;班车】客,运、包车客运—驾驶员二十四小时内!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!过八小时 — , 第十五条 班车】客运、包车客运【和危险货《物,运输经?营,。。者应当按照规—定为:旅客、危险货物投保!。承运人责任险 】  投保承运人责】任险的最低限额【。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!门会同省保》险监督管理机构【规,定,   第十—六条 从《事道:路运输的车辆应【当符合国家机动【车安全技术标准、】国家和本省》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!准和燃料消耗量【限值按?。照国家?规定的行《驶里程或者时间间隔!进行检?验,和维护   【道路运输经》营者应当按照国【家规定为《。班车客运《、包车客运、—危险货物运输—等车辆安装符合国】家标准的具》。。有行驶记录功能【的卫星?定位:装置并对车》。辆运:行情:况进:行实时监《控   第—十七:条 道路运》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者!应当承担县级—以上人民《政府下达的抢—险、救灾、战备等紧!急任务服《从有关部《门的统一调度和【指挥   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或】者有关部门应当对】承,担应急运《输任务的道路—运输经营者》。和相关业务》。经营者给予合理的经!济补:偿  《 第十八条 公安机!关交:通管理部《。门和道路运》输管理?机,构应当建立健全【。道路运输驾驶—员,、机动?车,驾驶培训《教练员?和道路运输车辆交通!。违法等信息的—共享机?制, :  公?安机关交通管理部】门应当为申》请,从,事道路运《输的驾驶员和—驾,驶培训教练员出【具相应?的安全驾驶证—明   第十九条!。。 道路运《。输管理机构》应当建立《完,善道:。路运输质量信—誉,考核体系对道—路运输及相关业【务经:营,者,。的运输安全》、经营行《为、交通违》法,情,况等进行质》量信誉?考核定期向社会公】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!结果纳入《服务质量招标评标的!内容  》 第二十条》 道:路运输?管理机构《应当加?强,道路运输《公共信息服务建立管!理信息系统实现与】相关服务《系统:的,互联互通并定期向】社会:发布有关运输信【息道路运输及相【关业务经营者应当】按照规?定建立健全经营管理!、统:计和档案《制,度并:向道路运输管理机】。构报送相关统计资】料和信息   第!三章 班《。车客:运和包车客》。运 :   第二十一【条 道路运》输管理?机构应当按照道【路运:输发展规《划,结合客运市场供【求状:况、:。普遍:服务和方《便群:众的要求合理确定班!车客运线路发展计】划并定期发布—班车客运、包车客运!运力投放计划—   《班车客运和包—。车客运经《。营权由道路》运输管?理机构通过》服,。务质量招标投标的方!式做出许可》   第二十二】条, 班车客运、包车】客,运的经营者应当【按照核?定的经营期限从事客!运经营活动客—运班线经营期满后】原取得的客运班线】经营权自《行终:止;需要延续经营】的,班车客运、包—车客运经营者—应当在期满》前重新提出申请 !  客运经》营者应?当在取?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!证后六个月》内投入经营无—正当理由未投—入,运营或?者运:营后连续停运六个】月以上的视为自动终!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!注销其道路运输【经营:许可证  — 第:。二十三条 》道,路运:输管理机构》应当对已取得道【路运:输证的班车客运【车辆和包车客—运车:辆配发规定的客运】标志牌客运》标志牌不得伪造、】涂改、转让、租借 !   第二十—。四条: 班车客《运经营者应》当按:照批准的线路、停】靠站点、营运—方式:和班次从事》经营活动不》。得擅自暂停、—终止客运经营服务】或者转让客运班线经!营权   包车客!运线路的一端应【当在车籍所在地并按!照约:定的车辆、时间、起!讫地和线路》运,行不得?沿途揽客不得招【。揽包车合同以—。外,的旅客乘车  】 第二?十五条 班车客运】、包车客运》经营者在《运营中?不,得中途更换车辆或者!将旅客转由其他【承运人?如遇自然灾害—、交通事《故或者?车辆机?械故:障等特殊情况—无法继续行驶—的经营者《。应当安排《旅客改乘或者退票】并不得加收费用【   《因经营者及其驾驶】人员、?乘务人员的原因造成!旅客漏?乘、误乘的》经营者应当根—据旅客要《求安排改《乘或者退票并依法承!担,相应的违约责任【但是由于旅客自身】原因造成的情形除】外   第二【。十六条 县级—人民:政府应当改善—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条!件,加强农村《道路:客运安全管理建【立乡镇客运》安,全责任制保障农村道!路客运安全 【。  县域内》等外公路需》要开通客运班—线的: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】机构应当会同当地公!安,交通管理《。部门联合提出—通车车?型、:载客限载、运行速度!、通行时间等安【全控:制指标  — 第四章 》公共汽?车客运   第二!十七条 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及】其有关部门应当【根据道路状况、出】行结构、交通流量】等因素科学》。合理设置公》共汽车线路》、站点及《班,次必要时可》开设公共汽车专用】道 ?  第二十八条 】从事公?共汽车客运》经营的应《当向所在地县级道】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!申请经营区域涉【及设区的市城区范】围,的应:当向设区的市级道路!运输管理机构—提出申请   申!请人应当符》合下列条件》   (》一)有企业法人资格!;   (—二)有符合》国家规定和营运要】求的车辆《、设施、场地—;   (三【)有符合规定条件】的驾驶人《员及与运《营业务相适应的专】业人员和《经营管理人员—;   (四)有!健全的安全生产管】。理制度、《服务质量保障制度】。;  《 (五)法律、【法,规规定的其他—条件 ? ,  第二十九条【 公共汽车客—运经营者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】 ,   (一)—按照核定的》。。线路、站点》、车次和《。时间运营;   !(二)为车辆配备线!路,走向示意图》、价格表、乘—。客须知?、,禁烟:标志:、特:殊乘客专《用座位、监督投诉】电话:等,服务设施《。和标识;   】(三)制定安全【运行、进出站台提示!、,乘运秩序和车—辆保洁等服务规【范并监督实施; !  :。(四:)保持灭火器、安】全锤:、车门?紧急开启装置—等安全应《急设施?。齐备完好《;   (五)依!法应当遵守的其他】规定   第三】。十,条 公?共,汽车客运经营者应】当全额出资》购买营运《。车辆不得以挂靠、租!赁等方式转让或者变!相转让公共》。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! ,   第三十一【条 设区的》市和县级人民政府】及有关?部,门应:当根:据营运成本等—因素确定公共汽【车票价并《举行价格听证对残疾!人、军人、老年人、!学生和生活》困难特殊群体应【当,实行减免票优惠 】   第五章 【货,物运输  — 第:三十二条 鼓励【采用集装箱车—辆、封闭厢式—。车辆、多轴重型【车辆:从事道路货》物运:。输经营?  ? ,第三十三《条 鼓励《发展货物配送—和快递服务等货物】运输:相,关部门应当对统【一标识的专用—货物配送和》快递服务《货运车?辆在进城通行、停】靠、:装卸作业等方面提供!便利条件   第!三十四条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!行,政,区域的?超限超载《治理工作道路运【输管理机《构,应当会同有关部门】对本行政区域内重】点货物运输》源头单位进行调查登!记通过进驻、巡【。查等方式实施—监督管理《 ,   重点货物【运输源头《单,。位名:单由设区的》市和县人民政—府定期向《社会公示   第!三十五条 重—点货物?运输:源头单位应当配【备称重计量设施【、设备健全车辆【配载:、装载登记、统【计制度?和档案建立超限超】载,。责任追究制度不【得为车辆超标—。准装载、配》载不得为无牌无证、!证照不全《、非法改装》的车辆装载、配载】   第三十六条! 道路货物》运输经营者运输【超限物品时应当制】定道路运输组织【方案按照规》定办理相《关手续并悬挂明【显的运输标志—   第三—十七条 危》险货物托《运人应当按规定选择!具有资质《。。的承运人和承运车】辆,。向承运人说明危【险货物的品名—、性质、应急处置方!法等情况按照国【家有关规定包装【并设置?明,。显标志   【第,三十八条 》法律、?法,规,规定限运和》。凭,证运输的货》物托运人《。应当:办理准?运手续货运》经,营者在承运时—应当:查验并随车携带【 ,  : 第六章 相—关业务   第三!十九条 道路—运输站(场)经营】者应当?按照规定配备安【全,。设施、设备设置安】。全标识执行》车辆和人员》进出站(场》)安全检查和—登记查验制度—。  ? 道路运《输站(?场)经?营者不得《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!(场)的用》途和服务《。功能   第四】十条 道《路,旅客运输站(场【。)经营者应》当按照公平、—。合理、有序的原【则,确定:客运班车的发班方式!和时间并《向县级道路运输【管理机?构备案?。  ? 道路旅客》运输站(场)经营】者不得接《纳未经道路运输【管理机构批准—的车辆进站(场)】营,运 ?  第四十一条 】道路运?输站(场)经营【者应当在车辆核定】的载客载货限额【内进行?配,载不得将受理的【运输业务交》由不具?。备相:应运输资质的经【营者承运 》   第四十二条 !机动车维修》经营者应当按照【规定建立配》件采购?登,记制度原厂配件、】副厂配件和修—复配件应当分别标识!明码标价   第!四十三?条 机动车》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!国家有关技术—规范对机动》。车进行维修并出具】维修:凭证严格执行—机动车维修竣工【出厂质量保证—期制:度 :   第四十四条】 机动车《驾驶培训教练员应】当符合国家规定【的资格条件经省【级道:。路运输?管理机构考试合【格方可从事》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!练工作   机动!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!。当按照国家》统一教学大纲进行培!训  《 ,第四十?五条 从事机动车】综合性能《检,测经营?的应当具备》下,列条件 》  (一《)有符合规定要【求的检测场地—。、设施、设备和经】检定合格的计量【检测:仪器设备;  】 ,(二)有符》合规定?条,件并与其《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检!测人员及管》理人员; —  (三)有健全的!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!措施;  — (四)检测—。工艺符合规范要【求;   (【五)法律、法—规规:定的其他条》件   第四十】六条 机《动车综合《性能:检测经营《者应:当按照国家》标准以及相关规【定进行检测》出具综合性》。能检测报告》建立:检测:档案机动车综—合,性能检测经营者应当!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!   第四—十七条? 从事汽车租赁【经营的应《当具:备下列条件  】 ,(一)有《企业法人资格; 】   (二》)有十辆《以上经检测合—。。格的小型客车; 】   ?(三)有与经营业】务相适应的经营场】所、停车《场地;   (四!。。)有与经营》业务相适应的专【业人员和《。管理人员;》   《(五)有健全的【业务操作《规程、安全生产管理!制度、服务质量保障!措施和应急预案;】   (六)【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!他条件   第】四十八条 鼓励【汽车租赁《经,营者为租赁车—。。辆办理?车上座位责任险 !  :汽车租赁经营者租】赁车辆时应》。当与承租人签订【车辆租赁合同提供】检测合?格和证件齐全有效】的车辆  —。 第四十九条 汽车!租赁经营者》未经许可不得从【。事或者变相从事班车!客运:、包:车客运等道路运【输经营活动 —   第《七章 监督检—查   》第五十条 道路运】输管理?。机构应当依法对道路!运输及相关》业务经营《活动进行监督检【查加大监督力度查】处道路运输违法经】营行为维护当事人的!合法权益不得—乱设卡、乱收—费、乱罚《款   第—五十一条《 道路运输》管理机构执法人【员在执行检查任务】时,不,得少:于两人并出示有效】执法证件  【 用于?。道路运输监督检【查的专用《车辆应当配置统一】的标志?标识:   《第五十二条 道路运!输管:理机构执法人员【。应当: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!务经营场所、客【货集散?地、公路收费站及服!。务区、公路路口和】经,。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!的,检查站进行》监督检?查   第五【十三条 道路—。运输管理机构在实】施道路?运输监督检》查过:程中对没有道路运输!证又无法当》场提供其他有—效证明的经营车辆】可以予以暂扣对暂】扣车辆应当妥善保管!不得使用;不得收】取或者变《相收取保管》费用  》 车辆依法解—除暂扣?的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应当书》面通:知当事人限》期领取车辆当事人逾!期不领取的》自,。逾期之日《起的车辆保管—费用由当事人承【担经公告《九十日内仍不领取的!道,路,。运输管理机构可【以依:法处理 》  第五十四—条 道路运输管【理机构应当》。建立违法经营—投诉举?报受理制度公开举】报电话号《码、通信地址或者电!子邮:件信箱?对投诉举报应—当在十个工》作日:内做出答复和处【理   第八章】 法律责任 【  第五《十,五,条 :未,经许可擅自》从事班车客运、【公共:汽车客运、包车客】运、: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!由县级以上道路【运输管理机构责令】停止违法行为有【违法所得的没收【违法所?得处违法所得二倍以!上十倍以下罚款;没!有违法所得或—者违:法所得不足》二万元的处三—万元:。。以上:十万元以下罚款 】 ,。 , 未:经,许可:擅自从?事道路普通货—物运输经营》、,站(场?)经营、机》动,车维修经营、机【动车综合性能检【测经营、机动车驾】。驶员培训经营的由】县级以上道路运【。输管理机《构责令停止违—法行:为有违法所》得的:没,收违法所得处—违法:所得二倍以上十倍】以下罚款;没有违法!。所得:或者违法所得不足】一万元的处二万【元以上五万元—以,下罚款  —。 第五十六条 取】得从事道《路运输及相》关,业,务,许可的经营者—不符合继《续经营条《件的由县《级以上道路运输【管理机构责令限期】整,改,逾期不?整,改或者?整改不合格》的核减相应的经营】范围或者吊》销道路运输证、道路!。运输经营许》。可证   第【五十七条 道—。路,运输及相关业务【经营者使《用,未取得道路运—输,。。证的:车辆从事道》路运:输经营活《动,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!输管理机构责令改】正处三千元以—上一:万元以下罚》。款   第五【十八条 客运经营】者擅自转让或者变】相转让经营权—的由县?。级以上?。。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没收违法所得处一!万元以上《五万元以《下罚款并《。由原许可机》构收回经营权—   第五十九条! 道:路,运输及相关业—。。。务经营者有》。。下列情形之一—的由县级以上—道,路运输?管理机?构责令改正》处一千元以上—三千元以下罚款;情!节严:重的:。吊,。销道:。路运输证、道路运输!经营许?可证 ? ,  (一)聘用未】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!。人员从事《道,路运输经营活动【的;   (二)!从事道?路运输?及相关业务经—营的车辆未按照【规定进行维护和【。检测:。的;   —(三)未《按照规定安装符合国!家标准的《具有行驶记》录功能的卫星定位】装置的;  【 (四)班》车客运经营者、包】车客:运经营者伪造—、涂改、转让、租】借客:运标志牌的; 】  (五)班—。车客运经营者未【按照批准的线路【、停靠站《点,、,营运方式和班—次,从事经营的;  ! (六)包车—客运经营《者,未按照?约定:的车辆、《时间、起《讫地和线路运行或者!沿途招揽包车合同】。以外的旅客》乘车的; 》。   (七)道路】运输站(场)经【营者超?过,车辆核定《的载:客载:货限额进行》配载的;   】(八)包车客运【经营者运营》起讫地均不在车【籍所在地的》。。;   (—九,)道路运输站(场】。)经营?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!站(场)的用途【和,服务功能的;—  ? (:十)机?动车维修经营者未】执行配件登记—制度的;   (!十,一)汽?。。车租赁经营者未经】。许,。可从事或者变相【从事班?车客运、包车客运等!道路运输《经营活动的 【  第六十条 【违反本条例第—十四条规定驾—驶员不停车休—息的由公《安机关交《通管理?部门责令改正可【处,警告或者《一,。。百元以上五百—元以下罚款 —   第六十一【条, 公共汽车客运经】营者违?反本条例第二十九】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!道路运输管》理机:构责令改正处—二百元以上》一,。千元以下罚》。款,   第六—十二条 《汽车综合《。性能检测《。站未按国家标准【进行汽车综合—性能检测或者不如实!出具检测《结果的?由县: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!机构责令改正处五】千元以上三万元以】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!并处吊销道路运输】经营许?可证 《  :第六十三条》 道路运输》管理人员在》行使职权时违—反本条例规定有下】列,情形之一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!级,主管部?门责令?改正给予相应的【行政处分;构—。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 【  (一)》。违,法实施行政许—。可的; 《   (二)违法扣!押运输车辆的; !  (三《)参与或者变—相参与道路》运输及?相关业务经营的【;   (—四)索?取、收受他人—。财物或者谋取其他】不正当利益》的,;   (五)】没有法定的行政处】罚、:收费:依据或者违》反法定标准进行【处罚、收费》的;  》。 (六)有》其他滥用职》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!。舞,弊行为?的   第九【章, 附则   【第六:十,四条 本条例—下列用语的含—义, ,   班车客—。运是:指营运客车》。在城乡道路上按【照固定的线路—、时间、站点、【班次运行《的一种客运方—式包括直达班车客】运、普通班车客【运和定线旅游客【运   包车客运!。是指: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!的将营?运客车提供给客户】安排使用由经营者】提,供驾驶劳务》按照约?定的起讫地、—目的:地、线路、》时间行驶《并由:客户按照约定—支付费用《的一种客运》方式:包括非定线旅游【客,运   》第六十五条》 农用车辆》。的运输管理》按照国?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!   第六十六【条 城市出》租汽车客《运的:经营和管理办—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!制定:   第六十【七条 本条例自20!1,4年5?月1日起施行19】97:。。年5月28日甘【肃省第八届人—大常:委会第二十》七次:会议通?过,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!理,条例同时废止—。 <!--Z—JEG?_RSS.》conten—t.end-->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