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261-2017 建标库

7.2  调试内容和要求

主控项目

7.2.1  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:

    1  水源测试。

    2  消防水泵调试。

    3  稳压泵调试。

    4  报警阀调试。

    5  排水设施调试。

    6  联动试验。

7.2.2  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:

    1  按设计要求核实高位消防水箱、消防水池的容积,高位消防水箱设置高度、消防水池(箱)水位显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;合用水池、水箱的消防储水应有不做他用的技术措施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对照图纸观察和尺量检查。

    2  应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,并应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和进行通水试验。

7.2.3  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:

    1  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,消防水泵应在55s内投入正常运行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用秒表检查。

    2  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,消防水泵应在1min或2min内投入正常运行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捡查方法:用秒表检查。

7.2.4  稳压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。当达到设计启动条件时,稳压泵应立即启动;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,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;当消防主泵启动时,稳压泵应停止运行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。

7.2.5  报警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:

    1  湿式报警阀调试时,在末端装置处放水,当湿式报警阀进口水压大于0.14MPa、放水流量大于1L/s时,报警阀应及时启动;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5s~90s内发出报警铃声,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;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,启动消防泵并反馈信号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使用压力表、流量计、秒表和观察检查。

    2  干式报警阀调试时,开启系统试验阀,报警阀的启动时间、启动点压力、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,均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使用压力表、流量计、秒表、声强计和观察检查。

    3  雨淋阀调试宜利用检测、试验管道进行。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阀,应在15s之内启动;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雨淋阀调试时,应在60s之内启动。雨淋阀调试时,当报警水压为0.05MPa时,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使用压力表、流量计、秒表、声强计和观察检查。

一般项目

7.2.6  调试过程中,系统排出的水应通过排水设施全部排走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。

7.2.7  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,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.0.4的要求进行记录:

    1  湿式系统的联动试验,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.94L/s~1.5L/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时,水流指示器、报警阀、压力开关、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,并发出相应的信号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打开阀门放水,使用流量计和观察检查。

    2  预作用系统、雨淋系统、水幕系统的联动试验,可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他方式,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,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,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;采用传动管启动的雨淋系统、水幕系统联动试验时,启动1只喷头,雨淋阀打开,压力开关动作,水泵启动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。

    3  干式系统的联动试验,启动1只喷头或模拟1只喷头的排气量排气,报警阀应及时启动,压力开关、水力警铃动作并发出相应信号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
    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