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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高《速公路?养护招标《投标管?理办法(试行) 第!一章 ? 总 ? 则: 第:一条  为促进【本省高速公路事业】的发展?规范和完善高速公】路养护招标》投标活?动加强高速》公路养护招标投标】。的监督管理根据【中,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!标法、中华人—。民共和国公》路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招标投标】法,实施条例、甘肃【省招标投标条例【、,甘,肃省: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!相关法律法规和规】章规定?结合本?省实际制定本办【法 第二条  本省!行政区域内政府【还贷高速《公路(含大桥、【隧道)养护招标投标!活动适?用本:办法 本办》法,规,定的高速公路养护范!围包括高速公路【路基、路面》、防排水、》。桥涵构造物、隧道】土建工程、绿—化及其相关的安全】设施、防护设施等】涉及:养护的勘察、设计】、监理、检测、【。维,修保养、专》项工程、大》修,工程等达到本—办法第二章规—定的规?。模标: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!标 第三条  高】速公路养护招标投标!遵循:公开、?公平、公《。正和:诚实信用的原则【。 第四条《  省交通运—输厅:。依法:负责监督管》。理本省?行政区?。域内高速公》。路养护的招标投标】活动: 第二章  招【标范:围, 第五?条 : 高速公路养—护使用下列资金并】达到本办法第六【条,规定的规模标—准的应当进行招【标 (一)各级【财政预算资金—; (二)纳入财】政管理的各》种,政府性专项建设【基金或者行》政事业性《收费资金; (三】)国:有企事业《单位自有资金或者】借贷资金《并且国?有资产投资》者占控股地》位(:含中央和省外国有企!业资产实际占控股地!位的) 第六条【  高速公路养护工!程达到下列标准必须!进行招标 (—一)单项《。合同:估算价在30万【元以上的勘察、设计!、,监,理、检测等;— (二)《单项合同估》算价在?50万元《以上的路面日常维修!保养:、道路清扫保洁、】安,全设:施维护、绿化养护、!附属设施系》。。统维护?等; ?(三)单项合同【。估算价在100【万,元以上的专》项、大修工程等;】 ,(四)单项合同估算!价无法确定但预计】年度合同总量达到】。上述必?须招标标《准的可采用预估工程!。量、按实际计—量支付?的方式进行单—价招标 路》面日常维修保养、道!路清扫?保,洁、安全设施维护】、绿化养护》最小标?段宜为连《续50公里以上或】者小于50公里【的整条路段 第【七条 ? 路面日常维修保】养、道路清》扫,保洁、安全设施【维护、绿化》养护、附属设—施系:统维护等项目合同年!限最短为1年—最长为5年 第八】条 :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《将必须招标的—项目通过划分标段和!标包、人为低估单项!合同估算《价等:方,式规避?招标:严禁违规《分包、指定》采购 第《。三章  招》 , ,标 第九条  【按,。照本办法《规,定必须招《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下!列条件 《(,一)招标项目依【据项目管《理权限已《经交通?运输厅?。批准; (二—)项目已列入—年度养护计划—; (三)具—备相:应资金条件》或者资金《。来源已经落实—; (四)》有关养护《方,案或设计《。文件已经完成;【 (五)招标—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!其他相关准》。备,工作已经《完成 第十条  】省公路管理局负责】高速公路养》。护项目招标工作【 第十一条》  符合下列情【形之一的应当—公开招标 (一【)全部使用国有【资金投资的项目; !(二)国有资金投】资占控?股或者主导地位的】项目; (三)【法律法?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公!开招标的项目 第十!二条  应》当公开?。招标的?项目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经省交通—运输厅?批准后可《以进行邀《请招标 《。(一)技《术复杂或者有特殊】专业要?求,只有少数几》家潜在投标人可【供选择的; (【二,)采用公开招—标方式所需》。费用与合同估—算价相?比过高不符合经济】合理性要求的; 】(三)受自》然资:。源,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! 采:。用邀请招标方—式的招标《人应当向三个以上】具备承?担招标项《目相应资格的特定的!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发出投标邀请—书并:。将拟邀?请的投标人名—单及相?应材料报省交通运】输厅备案 》第十三条  —申请邀请招标时应】当,。向省:交通:运输厅提《交书面申《请并附相关依据【和证明材料 第【十四条  》。依,。照本办?法进行?招标的项《目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经省《交通:运输厅批准后可以】不进行?招,标 (?一)涉及国家安【全、国?家秘密不适宜招标的!; :(二)养护工程的设!计采用?特定专利技术、【专有技术《的; (三)施工所!需的主要技术、材料!、设备属专利—性质:并且在专利保护期内!的; (四)本办法!。实施前由省属各【公,路管理局承担的高速!。公路小修保养—项目; (五)在同!一年度同一内容项目!经二次发布招—标公告后均只—有两家或两家以下】潜在投标人报名【参加投标的; (】六)因突发事件、】紧急抢险、战备需要!的可以不进行—招标但招标人应【当在:事后30日内—向省交通运输厅提】交书:面报告进行备案 】第十五?条,  申请不》招标时?。。。应当:向省交?通,运输厅?提交书面申》请并附相关依据【和证明材料 —。第十六条  招标人!按招:标内容和《标的要?求可以自行组织招】标也可以委托—招标代?理机构?招标: 第十七《条  招标人自行组!织招标的应》当符合?下列:条件 ?(一)招标》人,具备独立法人—或,者其他组《。织的资格《; (二)有与【招标项目规模—和复杂程度相适应】的技术、经济等方】面专业人《员;: (三)有编制【招标文件《和组织?。评标:的能力; 》(四)有三名或三】名以上具有招标业务!能,力的人员《; (?五):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!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和:规范性文件规定 】招,标人委托招》标代理机构办理【。。招标的招标》代,理机构应当具备相】应的招标代》理资:。格和工作《能力 第十》八条  招标人应】当在中国采》购与招标网和甘肃省!公路:。管理局网站上—发布招标公告也【可,同时选择其他媒体】进行发?布 招标公告应【当载明招《标人的名《称和地?址、招标项目的【性质、?数量、实施地点和时!间以及获《取招:标,文件或资格预审文】件的办法等》事项:并,明确要求《潜在:投,标人在?省交通运《输厅建立信》。用档案 招》标公告?不得含有《限制具?备条件的潜在投标】人购买资《格预审文件(或招标!文件)的内容 第十!九,条  对公》开招标的项目招【标人:可,。以对潜在投标—人进行资格》预审:实行资?格预审的招》标人应当根据—招标项目特点编【制资格预审文件【并报:省交通运输厅备【案资格?预审:文件应当载明以下】主要内容 (一)】资格预审须知; 】(二)资《格预审评《审方法和标准—; :(三)?资,。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!。; (四)有关附件! 招标人应当按照】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!、地点发售》资,格预审文件从—发,布招:。。标公告至递交资格】预审申请文件—截止日一般不得少于!14日 第二十条 !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!的关联企业或者具】有直:接管理和被管理关】。系的母子公司或【者招标人规定的其他!关联关系的》公司(具体》要,求,应当在资格预—。。。审文件中载明)不】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!段的资格预》审 对同一养—护,项目设置《多个合同段同—时进行资格预—审的:母公司和子公—司在同一批招—标的合同段》中,允许:通过的合同段总数】。应,当在资格预》审文件中《载明 第二十一【条  实《。行资格?预审的招标人应当依!法组:。建资格预《审评审?委员会负责资格评】审工作?资格预审《评审委员会》由,招标:人代:表,和有:。关技术、经济方面】的专家组成》人数为?五人: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!数,应当不少《于,成员总数的三分之】二资格?预审评审委员会【应,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!载,明的评审原则—、标:准和方法对》潜在投标人的资【格进行审查 —每个招标合》同段通?过,资格预审的单位数量!应当:不少于3家 第二】十二条  招标人】应,当,在发出招《标文件5日前将资】格预审评审报告报省!交通运输厅备—案 第二十三条【 , 潜在投标人较【少时招标人可以改用!资格后审《的,方,法,并在招标公》告,中,。载明 第二》十四条  招标【人或者招《标代理?机构应当根据招标项!目的特点和需要编】制招标文件招—标文件应《当符合法律》法规、规章的规【定有部、省行业【标准文件的应—当采用部、》。省行业标《。。准文:件并编制相应—专用本 招标文件规!定的各?。项技术?要求不得标明某一】特定的专《利技术、商标、【名称、设计、原产】地或供应《商等不得含有—倾向或者《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!他,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!一供应商的技术标】准以准确或清楚【。地说明拟《招标货物的技术规】格的:可以用“相当—于”:进行表示 》招,。标人应?。当将招?标文件?在开始发售5日【。前,报省交?通运输厅《备,案 第二十五条【  招标人》设有标?底或者投标》限价的招标人按国】家有: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!要求:可以自行编制标【。底或者委托具备【相应资格的》单位编制标底或【者投标限价 —编制标?底或者?投标限价的编—制,。。人员必须持有交【通主管部门核发【的甲级造价人员证书! 标:底和投标《限价的编《制应当?根据项目预》算依据有关计—价方法结合》市场供?求状况综合考—虑投资、工期—和质量等方面的【因,素合:理确定 第二—十六条  自招标】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!。至提交投标文—。件截止之日止不【。得少于?20日 第二十【七条 ? 招标项目有—。下列情?况之一的《招标人可以组织潜在!投标:人踏勘项《目现场 《。(一)项目》选,。址或者工《作条件有特殊要求】的; (《二)实施项》目的:条件较为复杂的【。; (三)多数潜在!投标人提出要求的 !第二十八条》 , 根据招标项—目实际情况招标【人可:。召开标?前会议解答潜—在投标人提出的相关!问题 第二十九条】  招标人对已发出!的招标文件进行【。的修改、补充以【及在标前《会议:。上对有?关问题作《出,的解:答,应当以补遗书—的形式在投》标截止日7日前【印发给所《有,已购:买招标文件》的潜在投标》人并报?省交:通运输厅备案修改】时间至?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!间不足7日的应【当将投标截止时【间顺延至最后一【次修:改,的7日后 第三十】。条  招标人在【发,布招标?公告、?发,出投标邀请书或者招!标文:件,后没有?特殊原因的不—得终止招标 第【四章  投 — 标 第《三十一条《。  投标人应当具备!甘肃省交通运输【厅颁发的相应级别】。的,公路养护《工程资质或》经省公路管理—局核准的外省公路工!程养护资质及能【力 招标人的—任何不具独》立法人资格》的附属?机构(单位)—或,。者为该养《。护的前期准备或者监!理工作?提供设计《。。、咨询?服务:的法人?及其任何附属机构(!单位)都不》。得参加该招标—项目的投标 —第三十二《条  与招标—人存在利害关系【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!的法人?。、其他组织或者【个人不得参》加,投标 法人》代表为同《一人或者存在—控股、管理》关系的?不同单位不得参【加同一标段或者【未划分标段的—同一招标《项目的投标 第【三十:三条 ? 投标人应》当按照招标文件【的要求编制》投标文件并对招【标文件提出的实【质性要求和条件【作出响应 第三十】。四条  投》标,人应当在招标文件】。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!截,止时间前将投标文】件送达投标地—点 在递交投标【文件截止时间前投】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!投标文件但必须【以书面形《式提出并经其法【定代表人或其授权】代理人签署更改、撤!回的书?面函件必须》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!时间前送达》招标人 第五—章  ?。开标、?评标与定《标 :第三十五条  开】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!定,的,时间和地点》公开进?行投标人的法定代】表人或其授》权代理人应当—参加开标《未参加的视为—默认开标结》果 招标人》设有:标底的标底必须在】开,标时公布 开标应当!符合规定程序—应当保留投标人【的签字和现》场记录并存档备查】 第三十六条  】评标工作由招标人】依法组建的评—标委员?会负:责评标委员会成员】由招:标人代表《及,。技术、经济》方面的专家组—成总数为5人以【上单: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少!于成员总《数的三分之》二评标?专家应当在省—交通运输项目招标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!。取与投标《人有利?害关系的专家应当】。回避评标委员—会成员名单应当【保密 招标》人应当?根据评标《时间安排在》距离评标开始尽可能!短的适?。当,时间从省交》通运输项目招标【评标专?家库中随《机抽取并按抽—签,信息表上《的顺序通《。知专家并将不能参加!评标的专家和理【。由及同意参加评标】的专家在专家—抽签信?息表中?。予以注明并由—负责通知的招标人工!作人员签字 第【三十七?条  ?招标人应当》选派:熟,悉招标工《作且素质好的人员】或委派招标代理机】构组成清标》工作组协助评标委员!会工作 清标工【作组应?当,协助评标委员会制】定评标工作所需的各!种表格对投标文件】进行摘录协助符合性!审,查,等并将查询得到的】投标人信用》。档案:纳入清标资料 与】投标:人有利害关系—的人员不得参加清】标工作 第三十八条!。 , 招标人、》评标:委员会和《与评标?有关的工作人员【应,当严:。格遵守?甘肃:省招:标投标条例 —招标人、评标委员】会,和,与评标?有关的工作人员不】。得泄露、侵犯—投标人的技》术秘密?和商业秘密不得泄】露对投标文》件,的,比较和?。评审、中标候—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!与评标有关》的其他情况》 第三十九条  评!标方法分为综合【评分法?、合理低《价法、经评》审的最低价评标法、!双信封评标法和性】。价比法招标人应【当根据项目》特点事先确定评标】方法并在招标文件】中载明 采用经评审!的最低价评》标法和合理低价法】的,招,标项目且潜在投【标人较多时应当实】行资格预审 第四】十条  评标分为】初步:评审和详细》评审 初步评审主】要对投标文件—进行符合性审—查并对?通,过符合性《审,查的各投标》文,件的报价进行校核】予以算术性修—正 :详细评审主要对投标!文件提出《的合同条件、投【标报价、投标—人的技术《能力和管理水平、业!绩与信誉、财务能力!进行评审 第四十】一条  评标委员会!应当严格《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!的废标条款进—行判定不得》人为故?意,废标 第四十二条 ! 评标结束后发现招!标,人提供给评标—委员会的信息、【数据有误或不完【整或:者由于评标》委员会的原因导【致评标结果出现重】大偏差的招标—人应当及时向省【交通运输厅报—告经省交通运—输厅应审查通过后由!招标人邀请原评【。标委:员会重?新评标修正评标报告!和评标结论 第【四十三条《 , 招标项《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!的招标人应当重新】招标 (《一)资格预》审合格?的潜在投标人—。不足三个的; (】二)在投标时间截】止时:提交:投标文件的投—。标,人少于三个的; (!三)所有投》标均被判定为—废标的; (四)】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!三个评标委员会【决定否决全部投【标,的; ?(,。五)中标人未—按规定时间提交符合!规定的?履,约担保?或拒绝?与招标人《签订合同而其他中】标候选人又不—能与招标人签订【合同的; (六)由!于招:标人或投标人违【法、:。违规导致中标无【效的 第四十四条】  评标委员会完成!评标后?应当按招《标文:件规定向招标人【推荐前1至3名分】别作为?中标候选人、第【一后备?中标候选人和第二】后备中标《候选人?并出具书面评—标报告 中标候【选人和后《备中:标候选人名》单应当在甘肃—省公路管理局门【户网站公示至少【3日 第四十—五条  《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!委员会提供的评【标报告在推荐的中】标候选?人名单中《确定中标人 使用国!有资: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!的项目招标人—应当确定排名第一】。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!人排: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!放弃中标因不可【抗力提出不能履【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!。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!证金而?。在规定的期》。限内未能《。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!法确定排《名第二的预备中标候!选人:为中标人 》排名第?。二的:预备中标《候选人因《前款规定的同样【原因不能《签订合?同的招标《人可以确《定排名第三》的预备中《标后:选人为中标》人 招?标人在确定中标【人之日起1》5日内应当》将招投标情》况、评标工作报【告和中标结果报【省交通运输厅—备案 第四十六【条 : 中标人《确定后?招标人应当向中【标人发?出中:标通知书同》时抄送省《交通运?输厅和所有未—。中标的投标》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!应当在中标通知【书发出后30日【内按照招《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!标文件?订立书面合》同 中标人工—商注册地在》中标项目所在区的】市域以外的》招标:人认为确《有,必要时?可在招?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!中标后在《项目所在《地设立工作基地以】满足养护要求—并纳入?履约考核 放弃中标!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!。。。标,人签订合同的在合同!签订时向招标人提出!附加:条件或者更改合【同,。实质内?。容或者拒不提交履】。约保证金的》招标人应《当,。取,消其中?标资格、没收其投】标,保证:金,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报!告, 第四十七》条 招标人应当根】据甘:肃,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!评价管理实施—细则制定与招标【项目相适应的履【约考核?管理办法加强对中标!人合:同履行情《况的考核并及—时将考核结果—以及中标人存—在的不良行为通过】。招投标信《息管理系统报省交】通运输?厅省交通运》输厅经审核后将结】果记入中标人的信】用档案 第四十八条!  招标人应当【妥善保存招》标项:目的有关资》料,确保从立项审批到合!同备案的招投标【资料全面完整并按】照,档案管理的要求及】时将文?字、影?像材料等一》。。并归档备查 第【六章:。  管理和监—督 第四十九—条 : 省交通运输—厅依法?对本省高《速公路养护项目【。。招标投标活动实施】监督管?理主要内容包—括 (一)》接受招标文件、【。资格:预审文件《、资格预《审结果、《评,标报告的备案—并对资格《预审:、开标?、评:标、定标等重要招】标投标?程序进?行监督?。管理;?。。 (二)《对,全省:高速公路养护招【。标,投标情况进行动【态管理; (三)】。监督检查根据招标文!件和评标结果依法】确定中标《人、合同签》订及:履行的情况》; :(四:)依法调查》处理招标投标—活动中?的,有关投诉《; : (五?)对参与高速公路】养护招?标投标活动》。的从业单《位及人员建立信【。用档案并进》行动态?管理 第五》。十条  省交—通运输厅对招标人】招标相关《工作进?行检:查、监督并就—其违法?违规行为进》行查处 第》五十一条《  省交通运输厅对!依法查处的招标【代理机构违法—、违规行为应当根】。。据情节轻《重记入其信用档【案;情节特别—严重的应当依法暂停!。直至取消其招标代】理资格 第五十二】条  省交通运输厅!依据甘肃省公—路建设市场信—用评价管理实施【细则对?投标人?的投标活动、合同履!行等:过,。程,中的诚信行为进行动!态记录?并定期进行综合【评,价 第?五十三条  省【交通运输厅依据甘】肃省招标投标条例】对评标专家进行【监督、考核 第五】十四条  省交通】运输厅依照甘—肃省招标投标条例】受理:招标投?标相关投诉并—及时认真核》查经查明情况属实】的应当依法作—出处理并建立—。案件移送制度 【第五十五条  对行!政监督部门》依法进行的调查【投诉人、被投—诉人以及评标委员会!成员等与投诉事项有!关的:当事人应当予—以,配合如实提供有关】资料及情况不—得拒绝、《隐匿或伪报 第七章!  法律责任 【第五:十六条?  违?反本办法规定由省交!通,运,。。。输厅根据其职责按照!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招标投标《。法、甘肃省招—标投标?条例和有《关法律、《法规、?规,章,的规定?进行:处罚 第《五十七条  招【标人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省交通运输】厅应当责令其—限,期改正并视情节【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处!罚 (一《)必须?进行招标的项—目不招标《的将:必须进行招》标的项目通过—划分标段、》人为低估单项合同】估算价等方式—规避招标的; (二!)以不合理》的条件限制或者【排斥潜在投标人的】对潜在投《标人实行歧视待遇】的强制要求》投标:人组成联合体—共同投?标的或?者限制?投标人之间竞争【的; ?。(三)在规定时限】外接收资格》预,审申:请文件和投》标文件的; (四)!伪造、?隐匿或者销毁招标投!。标有关?文,件资料的《; :(,五)不具备自行招标!条件而自行招标的】; (六)应当公】开招:标而不公《开招标的《; (七)应当【发布招标公告而【不发布或者未在指】定的媒?。。介发布的; (八)!。必须公开招标项【目未经批准而—采,用邀请招标》方式的?; (九《)资格?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!出售时限《、潜在?投标人?提交资格预审申【请文件的时限—、投标人提》交投标文件的时【限少于规定》时限:的; (《十)投?。标人数量不符合【法定要求而》不重新招《。标的;? (十一)委托无】资格:或,者资质等级不—符合招标项目要求】的招:标代理机构》。代理:招,标的;? (:十二)向他人—透,露已获取招标文件】的潜在投标人的名】。称、数?量或者可能》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!招标投标活动—的其他情况的或【者,。泄漏标?。底的; (》十三)与投标—人串通投标的; 】(十:四):必须:。进,行招标的《项,目,违反:规定与投标人—就,投标 价格、投【标方案等实质—性内容?进行谈?判的;? (:十五)在评标—委员会?依法推荐的》中,标候选人以外确【定,中标人的必须进行】。招标的项目在—所,有,投,标被:评标委员会否决【后自行确定中—标人的; (十六】),。评标标准未量化或者!使,用,招标文件《未规定的评标—标准和方法而影【响评标结果的—; (十七)评【标委员会的组—建以及人《员组: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!; (十《八)评标过程中【有违法行为影—响,评标结?果,的,; (十九)—将标底作为》。评标唯?。一依据的《 招:。。。标人有以上第(一】)~(十《一)项行为之一招标!已经结束的》招标无?效 招标《人有:。以上:第(十二)~—(十五)项行为【之一的中标》无效 招标人有以上!第(十六)》~(十九《)项行为之一的评】标无效 第五—十八条  招标【代理机?构有下列《情,形之一?的省交通《运输厅视情节—轻重依法作》出相应处《罚 (一)泄漏应】当保密的与招标投】标,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!料的;? (二)与招标【人、投标人串—通损害国家利益【、社会公共利益或】。者他:人合法权《。益的;? (三)《。在,规定时限《外接受?资,格预审申请》文件和投标》文件的; (四)】伪,造、出借、涂改、】转让资格证》书的; (五—)无资格、》超越资质等级从事】招标代理《业务的; (六)接!受同一?。招标项目的投标咨】询服务的 》招标代?理机构有以上第(一!)、:(二:。)项行为之一的中标!无效: 第五十九条—  投标《人有下列情》形,之一的省交通—。运输厅视情节轻重依!法,作出:相应处罚 (一)相!互串:通投标?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!标的;? (二)以向招标人!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!行,贿的手段谋取中标】。。的; (三)以他】人名义?。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!弄虚作假《骗取:中标的; (四【。。)将中标项目转让】给他:人的:或者:将中:标项目肢解后分别】转让给他《人的; (五—)将中标项目—的部分主体、关键性!工程分包给他—人的或者分包—人再次分包的;【 (:六)被确定中标后放!。弃中标或者无—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!签订:合同的;《。 ,(七)中《。标后不履行与招标人!订立的合《同的 ?投标人有《以上第(一)—、(二)、(三【)项行为《之一:的中标无效 投标】。人有以?上第(四)、(【五)项行为之一的转!让,、分包无效 —第六十条《  评标委》员会成?员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省交通运】输厅应?当视情?节,。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】处罚情节严重的应】取消:其评标专家》的资格 (一—。)收受投标人的【财物或者其他好【处的:; (?二)向他人透露对】投标文件的》。评审和比较、中标候!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!标有关的其》他情况?的; (三)在【评标过程中擅离【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!常,进,行的; (》四)在?评标过程中不能【客观公正地履行职】责的 第六十一【条  因违反—有关规定导致—中标无效、评—标无效、招》标无效?的应当?依照规?定的中标条件从后】备中标候选人中重新!确,定中标人或者依【法重:新评标或者依法重新!招标 第八》。章  附  则【 第六十二条  】属于本办法第五【条规定的范围但单项!合同估算价》在第六条《规定的限额标—准以:下的项目可以采用竞!争性谈判、询—价、单?。一来源方式发包具】体办法另行制定【 第:六十三条  本办法!由甘肃省交通运【输厅负责解释 第】六十四?条,。  本办法》自下发之日起施【行有效期五》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