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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甘肃省高速公路【养护招?标,投,标管理办法(试行】), ,第一:章  ?总 : 则 第一条—  为促《进,本省高速公路事业的!发展规范和完善高速!公路养护招标投标】活动加强高速—公路养护招》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根!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招标投标—。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公路:法、中华人》民,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】实,施条例、《。甘肃省招标》。投标条例、》甘,肃省:高速公?路管:理条例?等相关法《律,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!本省实际制》定本办法 》第二条?  本省行政区域内!政府还贷高速公路】(含大?。桥、隧道《)养护招标》投标活动适用—本,办法 ?。本办法规《定的高速公路—养护范?围包括高速公路路】基、路面、防—排水、桥涵构—造物:。、隧道土建工程、】绿化及?其相关的安全设【施、防护设》施等涉及养护的勘】。察、设计、监理【、检测、维》修保养、专》项工:。程、大修工程等达】到本办法第二章【。规定的规《模标准的应当—依法:进行招标 第三【条  高速公路养】护招标投标遵循公】开、公平、公正【和诚实信用的原则】 第四条《  省?交通运输厅依—法负责监督》管理本省行政—区域内高速》。公路养护《的招标投标活动【 第二章  招【标范围 第五条  !高速公路养护使用】下列资金并达—到本:办法第六条》规定的?规模标准的应当进行!招标: (一?)各级财政预算资】。金; ?。(二)纳入》财政:管理的?各种:政府性专项建—设基金或者》行政事业性收费资】金; (三)国有】企事业单《位自: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!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!占控股?地位(含中央和省外!国有:企业资?产,实际占控股》地,位的) 《第六条?  高速公路养护】工程达到下列标准】必须进?行,。招标 (一)单项合!同估算价在30【万元以上的》勘察、设《计、监理、检测等;! (二)单项合同】。估算价?在,50:万元以?上的路?面日常?维修保养、道路清】扫保洁、安全设施】维护、绿化养护、附!属设施系统》维护等; (—三)单项合同估【算价在?10:0万元以《上的专项、大—修工程等; (四】)单:项合:同估算价无法确定但!预计年度合同总量】达到上述必须招【标标准的可采—用预估工《程量、按实际计量支!。付的方式进》行单价招标 —。路面日?常维修保养、道路清!扫保洁?、,安全设施维护、绿】。化养护最小标段【。。宜为连续50公【里以:上或:者小于50》公里的?整条路?段, 第七条  —路面日常维修保养】、道路清扫保洁、】安全设施《维,护、绿化养护—、附:属设施系统维护【等项目合同年限最短!为,1年最长为》5年 第八》条 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《将必须?招标的项目通过【划,分标段和标包、人】为低估单项合—同估算价等》方式规?避招标严禁》违规分包《、,指定采购 第三【章  招  —标 第九条  按】照本办法《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!应当具备下列—条件 ?(一)?招标:项目:依据:项目:管理权限已经—交,通运输厅批准; (!二)项目已列—入年度养护计划【; (三)》具备:相应资金条件或【者资金来《源已:经,落实; (四—)有关养《护方案或《设,计文件已经完成【; (五)招标【所必需的相关资【料和其他相关准备】工,作已经?完成 第十条 【 省公路管理局【负责高速《公路养护项目招【标工作 第十一【条  符合下列【情形:之一的应当公开招】标 :(一:)全部使用》国,有,。。资金投资的项目; !(二)国有资金投资!占控股或者主导地】位的项目; (【三):法律法规规定的【其他应当公开招【标的项目《 第十二《条 :。 应当公《开招标的《项目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》经省交通《运输厅批《准,后可以进行邀请招】标 (一)技术复杂!或者有?特殊专业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!。在投标人可供选择】的; (二)采用公!开招标方式所需费用!与,合同估算价相比过高!不符合经济合—理性要求《的; ?(三)?受,自然资源或者环境】条件限制的 采用】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!人,应当向三个以上具】备承担招标项—。目相:。应资格的特》定的法人或者其【他组:织发出投标邀请【书并:将拟邀请的投—标人名单及相应【材,。料报:省,交通运输厅备—案 第十《三条  申请邀请招!标时应当向省交【通运输厅提交书面申!请并附?相关依据和证明材】料 第十四》条  依照》本办法进行招标的】项目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经省交—通,运输厅?批准后可以不进【行招标 (一—)涉及国家》安全:、国:家秘:密不适宜招标的; !。(二)养《护工程的《设计采?用特定专利》技,术、专有技术—的; (三》),施工所需《的主要技《术,、材:料、设备《属专利?性质并且在专利保】护,期,内的; 《(四)本办法实施】前由省属各》公路管理局承担【的,高速公路小修保【。养,项目; 《(五)在《同一年度同一内容项!目经:二次发布招标公告】后均只有两家或【。两家:以下潜在投》。标人报名参》加投标的《; (?六,),因突发事件、紧急抢!险、战?备需要的《可以不?进行招标但》招标人应当在事后】30日内向省交通运!输厅提交《书面报告进行备案】 第十?五,条  申请不招标】时应当向《省交通运《输厅提?交书面?申请并附相关—依据:和证明?材料 第十六条【  :招标人按招》标内容和标的要求可!以自行组织》招标也可以委托【。。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!第十:七条 ? 招标人自行组【织招标的应当符【合下列?条件 (一)—招标人具备》独立法人《或者其他组织—的资格;《 (二)《有与:招标项目《。规,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!的技术、经济等【方面专业人员; (!三)有编制招—标文件和组织评标】的能:力; (四)有【三名或三名以上具有!招,。标业务能《力的人员; (五)!熟悉有关《招标投标《的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和规范性》文件规定《 招标人委托招标】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的!招,标代理机构》应当具备相应—的招标?代理资格《和工作能力 第【十八条  招标人】应当在中国采购与】招标网和甘肃—省,公路管理局网站【。上发:布,招标公?告也可同时选择其他!媒体进行发布 招】标公告应当载明招】标人的名《称和:地址、招标项目【的性质、数》量、实?施地点和时》间以及获取招标【文件或资格预审文】件的办法等事项【。。并明确要求潜在投】标人在省交通运输】厅建立信用档案 招!标公告不《得含有限制》具备条件的潜在投】标人购买资格—预审文?件(或招《标文件)《的内容 第十九条】  对公开招标的项!目招标?人,可以对潜在投标【人进行?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!审,的招标人应当根【据,招标项目《。特点编制资格预【。审文件并报省—交通:运输厅备案资—格,预,审文件应当》载明以下主》。要内容 (一)资】格预审须知; (】二)资格预审评审】方法:和标准; (三【)资格预审申—请文件格式; 【(四:)有关附件 —招标人应当按—照招标公《告规定的《时间、地点》发售:资格预?审文件?从发布招标公—告,至递交资格预审申】请文件截止日一【般不得少于14日 !第二十条  具有投!资参股关系》的关联企业或者具】有,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!系的母子公司或者】招标人?规定:的其他关联》关系:的公司(具体要求应!当在资格预审文件】中载明)不得同时】。申请同一《合同段?的资格预《审 对同一》养护:项目设置《多个合同段》同时进行《资格预审的母公司】和子公司在》同一:批招标的《合同段?中允许通过的合同】段总:数应当在资》格预审文件中载明 !第二十一条 — 实行资格预审的】。招标人应当依法组建!资格预?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资!格,评审工作资格预审】评审委员会由招【标人代表《。和,有关技?术、经济《方面的专家》组成人数为五人【以上:单数其中专家人数】。应,当不少于成》员总数的三》分之二?资格预审《评审委员《会应当按照资—格预:审文件载明的评审】原则、标准》和方法对潜》在投标人《的资格进行审查 每!。个招:标合:同段通过资格预审的!单位数量应当不【少,于,3家 ?第二十?二条  招标人【应当在发出》。招标文件5》日前:将资格预《审,评审报告报省交【通运输厅备案— ,第二十三条  潜在!投,标人较?少时招标《。人可以改用》资格后审的方—法并在招《标公告中载明— 第二十四条 【 招:标人:或者: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!。据,招,标项:目的特点和需—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!。文件应当符合法【律法规、规章的【规定有部、省行业】标准文件的应当【。采用:部、省行业标准文件!并编:制,相,应,专用本 招标文件】规定的各《项技术要求》不得标明某一特【定的专利技术—、商标、名称、【设计:、原产地《或,供应商等不得含【有倾向或《者排斥潜在》投,标人的其《他内容?。如果必须《引,用某一?供应商的技术标准】。以准确或清楚地【。说,明拟招标《货物的技术》规格的可以用“【相当于”进行表示 !招标:人应当将招标—文件:在开始发售》5日前报省交—。通运输厅《备案 第二十五【条  招《标人:设有标底《或者投?。标,限价的招标人按【国家:有关规?定和:招标文件的要—求可:以自行编制标底【或者:委托具备《。相应资格的单位【编制:。标,底或者?投标限?价 编?制,。标底:或者:投标限价《的编制人员》必须持有交通主管部!门核发的甲级造价】。。人员证书 》标底和投标》限价:的编制应当根据【。项目预算依据有关】计价方法结合市场供!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!、工期和质量等方】面的因素合理确定】 ,第二十六条  自】招标文件《开始:出售之日起至提交投!标文:件,截止之日止不得【少于20《日 第二十七条  !招标:项目有?下,列情况之一的招标】人可以?组织:潜在投标人踏勘项】目现场 (一)项目!选址:或者工作条件—有特殊要《求的;? (二)实施—项目:的,条件较为复杂—的,; (?三)多数潜在投【标人提?出,要,求的 第《二十八条《  :根据:招标项目实际—情况招标人可召开标!前会:议解:答潜在投《标,人提出的《相,关问题 第二十【九,条  招《标人对?已发出?的招标文件进行【。的修改、补充以及在!标前会议上对—有关:问题作出《的解答应当以补【遗书:的形:。式在投?。标截止日7日前印】。。发给所有已购买【招,标文件的潜在投标】人并报省交通运【输厅备案修改—。时间至提交投—标文件截止时间不】足7日的应当将【。投标:截止:时间顺延至最后一次!修改的7《日后 第《三十条  招标人在!发布:招标公告、发出投】标邀请书或者招标文!件后没有特殊原因的!不得终?止招:标 第四《章 : 投  标 第三十!一条  《。投标人应《当具备甘肃省交通】运输厅颁发的相应】级,别的公路养》护,工程资质《或经省?公路管理局核—准的:外省公路工程养【护资质及能力— 招标?人,的,任,何不具独立法—人资格的附属机构(!单,位)或者为该养护】的前期准备或者【监理工作提供设【计,、,咨询:服务的法人及其任】。何附属机构(—单位)都不》得参加该招标—项目的投标 —第三十二条  【与招: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!能,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!人、其他组织或者】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!法人代表为同—一,人或者存在》控,股、管理关系的不】同单位不得参—加同一标《段,或者未划分标—段的同一招标项【目,。的投标 第三十三】条 : 投标人应当按照】招标文件的要—求编制?投标文件并对—招标文件提出的【实质性要求和条【件作出响应 第三十!四条  投标人【。应当在招标文件【要求提交投标文件】。的截止时间前—。将投标文《件送达?投标地点 在递交投!标文:件截止?时间前投标人可【以更改?。或撤:回投标文件但—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!并经其法《定代表人或其—。授权:代理人?签署更改、》撤回的书《面函件必须在递【交投标?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!招标人 第》五章  开标—、评标与定》标, ,。第三十五条  开标!应,当在招标文件规定】的时:间和地点公开进行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!或其授权《代理人应当参加【开标:未参加的视为默【认开标结果 招标人!设有标底的标底【必,须在开标时公布 开!标应当符合规定【程序应?当保留投标人的【签字和现场记录【并存档?备,查 第三十六条 】 评标工《作由招标人依—法组:建的评标《委员:会负责?。评标委员会成员由】招标人代表及技【术、经济《。方,面的专家组成总【数为5人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】人数不少《于成员?。总数的三《分,之二评?。标专家应当在—省交通运输项—目招标评标专—家库中随机》抽取与?投,标,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!应当回避评标委【员会成员名单应当】保密 招标人应当根!据,评标时间《安排在距《离评标开始尽—可能短的适当时间】从省交通运》输项目招标评—标专家?库中随机抽取并按】抽签信息表》上的:顺序通知专家并将】不能参加评》标的专家《和理由及同》意参加评标的专家在!专家抽签信息表中予!以注明?并由负责通知—的招标人工作人员签!字 第三十七条  !招标人应《当选派熟《。悉招标工作且—素质好的人员或【委派招标代理—机构组成清标工作组!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! 清标工作组应【当协助评标委员会】制定评标工作—所需:的各:种表格对投》标文件进行摘录协助!符合性?审查等并将查询得】到的投标人》信用档案纳》入清标资料 与【投标人有利害关【系的人员不》得参加清《标工作? 第三十八条 【。 ,招标人、评标委员】会和:与评:标有关的工作—人,员应当严格遵守甘肃!。省招标投标条例【。 招标人《。。、评标委员会和与】评标有关的工—作人员不《得,泄露、侵犯投标【人的技术秘》密和商业秘密—不得泄?露对投标文件的比较!和评审、中》标候选人的》推,荐情况以及与评【标,有,关的:其他情况 第三十九!条  评标方法分为!综合评分法、合【理低价法、经评审】的最低价评标—法、双信封》。评标法和性价比【法招标人《应当:根据项目特》点事先?确定:评标方法并在招标】文件中载明 采用经!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!和合理低价法的招】标项目且潜》在投标人较多—。时应:当实行资《格预审 第四十【条  评标分为【。初步评审和详细【评审: 初步?评审主要对投—。标文件进行符合性】。审查并对通过符【合性审查的各投【标文件的报价进【。行校核予以算术【性,修正 ?详细评?审主要对投标—文件提出的合同【条件、投标报—价、投标人》。的技术?能,。力和管理水》平、业绩与》信誉、?财务:能力进行《。评审 第四十一条 ! 评标委《员,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!文件中载明的废标】条款进行判定不得人!为故:意废标 第四—。十二条 《 评标?结束后发现》招标人提供》给评标委《。员会的信息、数据有!误或:不完整或者由—于,评标:委员会的《原因导致评》标结果出现重大偏】差的:招标人应当及时【向省交通运输—厅报告经省》交,通运输厅应审查【。通过后由招标人【邀请原评标委—员会重新评》标修正评标报—告和评标结论 第】四十三?条  招标项目出】现下列情形之一【的招:标人应?。当重新招标 (一)!资格预审合格—的潜:在,投标人不足》三个的; (二)】在投标时间截止【。时提交投标文—件的投?标人少于三个—。的;: (三)所》有投标?均被判定为废—标的; (四)经】评审:有,效投标不《足,三个评标委员会决定!否决全部投标的; !(五)中标人—未按规定时间提【交符合规定的履约担!保或拒绝与招标人】签订合同而其—他中标候选人又【。不能与招《标人签?订合同的; (【六,)由于招标》人或投标人违法、违!规导致中标无—效,的, 第四十四条  】评标委员会完成【。评,标后应当按招标【。文件规定向》招标人?推,荐前1至《3名分别作为—中标候选人、第一后!备中标候《。选人和第二后备中标!候选人并出具书面评!。标报告 中标候【选人和后备》中标候选《人名单应当》在甘肃省公路管理局!门,户网站?公示至少3》日 第四十五条  !招标:人应当?。。根据评标《。委员会提供的评【。标报告?在推荐的中标—。候选人名单中确【定中:标人 使用》国有:资金投资或者—国家融资的项目【招,。标,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!的中标?候选人为中标人排】名第:一的中标候》选人:。放弃中标因不可【抗力提出不能—履行合同或者招标】文件规定应当—提交履约保证金【而在规定的》期限内未能提交【的招标人可以依法】确定:排名:第,。二的预备中标—候,选人为中《标人 排名第二【的预:备中标候选人因前】款规:定的同样《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!招标:人可以确定排名第】三的:预备中标后选人为中!标人: 招标人《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!15日内应当将招投!标情况、《评标工作报告和中】标结果报《省交:通运输厅备案 第四!。十六条 《 中标人确》。定后招?标,人应当向《中标人发出中标【通知书同时抄送省交!通运输?厅和所有未中—标,的投标人《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!当在中标通》知书发出后》30日内按》照招标文《件和:中标人的投标文【件,订立书面合》同 中标人工商注】册地在中标项—目所在区的市—域以外的《招,标人认为确有必要】时可在招标文件中】要求投标人中标【后在项目《所在地设立工—作基地以满足养【护要求并纳入—履,。约,考核: 放弃中《标,。的,无正:当理由不《与招标人签订—合同的在合同签订】时向招标人提出附】加条件或者》更改合?同实质?内容或者拒不提交履!约保证?金,的招标人《应当取消其中标资】格、没收其》投标保证金》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报!告 第?四十七条 招标人应!。当根据甘肃》省公路建设市场信】用评:价管理实施细则制定!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!履约考?核管理办法加强对】中标人合同履行【情况的考核》并及时将《考核结?果以及中标人存在的!不,良行为通过招投【标信息管理系统报省!交通:运输厅?。省交通运输厅经【审核后将结》果记入中标》人的信用《档案 第四》十八条  招标人】。应当妥善《保存:招标项目的有关【资料确保从立—项审批到《合同:备案的招投标资料】全面完整并》按,照档案管《理的要?求及时将文字、影像!材料等一并》归档备查 第—六章  管》。理和监督 第四【十九条  省交通】运输厅依法对本省高!速公路养护》项目招标《。投标活动实施监【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! (:一):接受招标文件、资格!预审文件、》资格预?审结果、《评,标报告?的备案?并对资格预审、开】标、评标、》。。定,标,等,重要招标《投标程序《。进行监?督管理; (—二):对全省高速公路【养护招?标投:标情况进行》动态管理; (【三)监督检查—根据招标文》件和:评标结果依法—确定中标《人、合同签》订及履行的情况;】 (四?),依法调?查处:理,招标投标活动—中的:有关投诉; (五!)对参与高速—公路养护招标投【。标活动的《。从业单位及人—员建立信用档案【并进行动态管理 】。第五十条  省交通!运输厅对招标人招标!相关工作《进行:检查、监督并就其违!法违规行为》进行查处 》第五十?一条  省交通运】输厅对依法查—处的招标《代理机构违法、【。违,规,行为应当根》据,情节轻重记入其【信用档案;情节特别!严重的应当依法【暂停:直至取?消其招?。标代理资格 —第五十二条 — 省交通运输厅依据!甘肃:省公路建设市场信】用评价管理》实,施细则对投标人的投!标活动、合同履【行等:过程中的诚信行【为进行动《态,记录并定期》进行综合《评价 第五十—三条  省交通运】输厅依据甘肃省招标!投标条?。例对评标专家进行】监督:、考核 第》五十四条  —省交通运输厅依照甘!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受!理招标投标相关投】诉并及时认真核查】经查明情况属实【。的应当依法作出处】理并建立案件—移送制度 第—五十五?条  对行政—监督:部门依法进》行的:调查投诉人》、被:投诉人以及》评标委员会》成员等与投诉事项有!关的当事人应当予】以配合如《实提供有关资料【及情况不《得拒绝、隐》匿或伪?报 第?七章  法律责任】 第:五十六条  违反本!办法规?定由:省交通运《输,厅根据?其职责?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招标投标法、—甘肃:省招:标投标条例和有【关法律?。、法规、规章的【规定进行处罚 【第五十七条  招标!人,。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省交《。通运输厅应》当责:令其:限期改正并视—情节:轻重:依法作出《相应处?罚 (一)》必须进?行招:标的项目不招—标的将必须进—行招:标,的,项,目通:过划分标段、人为】低估单项合》同估算价等方—式规:避招标?的;: (二)以》不合理?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!潜在投标人的对【潜在投标人》实行:歧视:待遇:的强制要求投标人】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!的或者限制投标人】之间竞争的; (三!),在规定时《限,外,接收资格《预审申?请文件和投标文【件的; (四)伪】造、隐匿《或者销毁招标投【标有关文《件资料的;》 (五)不》具备自行招标条【件而自行招标的; !(六)应当公开招】标而不公开招标【的; (七)应当】发布招标《公告:而不发布或者未在指!。定,的媒介发布的; 】(八:)必须公开招标【项目未经批准而【采用邀?。请招标方式的; (!九)资格预审文件】及招标文件出售【时限、潜《在,。投标人提交资格【预,审申请文件的时【限,、投标?人提交投标》文件的时《限少于规定时限【的; (十)投【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!要求而?不,重新招标的; 【(十:一)委托《无资格或《者资质等级不符合招!标项目要求》的招标代理》。机,构代:理招:标的; (十二)】向他人透露已—获取招标文》件的潜在《投标人的名称、【数量或者可》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!关招标投标活—动,的其他?情况的或者泄漏【标底:的; (十三)【。与投标人串通—投,标的; (十四【)必须进《行招:标的项?目违反规定与投标人!就投标 价格、投标!方案等实质性—。。内容进行谈判—的; (十》五)在评标委员会】依法:推荐的中标候选人】以,外确定中标人的必】须进行招《标的项目在所有投】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!后自行确《定中标人的; 【。(十六)评标—标准:未量化或者使用招】标文:件未:规定的评标标准【和方法而影响评标结!。果的; (十—七)评标《委员:会的组建《以及人员组成不【符合法定要》求的; (十八)评!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!影响:评标结果的; (十!。九)将标底》作为评?标,唯一依据的 招标人!。有以上第《(一:)~:(十一)项行为之一!招标已经结束的招】标无效 招标人有】以,上第:(十二?)~(十五)项【行为之一的中标【无效 招标人有以上!第(十六《)~(十九)—项行为之一的—评标无效 第五十】。。八条  招标代理机!构,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省交通运输厅】。视情节轻重依—法作出相应处罚 (!一)泄漏应》当保密的与招—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!况和资?料的:; (二)与—招标人、投》标人:串通损害国家利益】、社会公共利益或】者他人合法权益的;! (三)在》。规,定时限外接受资格】预审:。。。申请文件和投标【文件的; (四)伪!造、出借《、涂改、转让—资格:证书:的; (《五)无?资格:、超越资质等级从】事招标代《理业务的; —(六:)接受同一》。招标项?目的:投,标咨询服务的 招】。。标代:理机构有以上第【(一)、(二—)项行为之一的中】标无效 第五—十九条?。  投标人有下列】情,形之一的省交通运】输厅视情节轻—重依法作出相应【处罚 (一)相互串!通投标或者与招标】。。。人串通投标的—;, (二)以向招【标人或?者评:标委员会《成员行?贿,的手段谋取中标【的; (三)以他人!。名义投标或者以其】他方式弄虚》作,假,骗取中标的; (四!。)将中标《项,目转让给他人的【或者将中标项目【肢解后分别转—让给他人的; (】五)将中《标项目的部》分,。主体、关键性工程】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!包人:再次分包的; 【。(六:)被:确定中标《后放弃中标或者【无正当?理由不与招标人【签订合同的; (七!)中标?后不:履行与招标人—订立的合同的 投标!人有以上《。第(一)、(二)、!(三)项行》为之一的中标无【效 投标《人有以上第(四【)、(五)项行为之!一的转?让、分包无效 第】六十条?  :。评标:委员会?成员有下列情形【之,一的省?交通运输厅》应当:视情节轻《重,依法作出相应处罚情!节严重的应取—消其:评标专家的资—格 (?一)收受投标—人的财?物或者其《他好处的; (二】)向他人《。透露对投标文—件的评审《和比较、《中标候选人》的推荐以及》与评标?有关的?其,他情况?的; ?(三:)在评标过程中擅离!。职守影?响评标程《。序正常进行的; (!四)在评标过程中】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!职责的 第六十【一条  《因违反有《关规:。定导致?中标:。无,。效、评标无》效、招标无效的应当!依照规定的中标条件!从后备中标候选人】中,重新确定《中标人或者依法【重新评标或者依法】重新:招标 第八章—。  :。附,  则 第六十二】条  属于本办【法第五条规定的【范围:但单:项合同估算价在第】六条规定的限—额标准以《下的项目可以—采用竞争性谈判、询!价、单一来源方【式发包具体办—法,另行:制定 第《六十:三条:  :本办:法,由甘肃省交通运【输厅负责《解释: ,第六十四条  本】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!行有效期五年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