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城乡》规划:督,察暂行?办法:<,!--?XML:】NAME《SPACE PRE!FIX 《。= O /-->】
第一条 为!进,一步加强对全省城】乡规划工作》。的监督?管理强?化城乡规划行政督察!建立健?全快速反馈、及【时处理违反城—。乡规划行为的督察】机制:确保城乡规划依法有!效,实施: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?城乡规划法、—关于:加强城市总体—规划工作的意见(】国办发〔20—06〕12号)、甘!肃省城乡《规划条例、城—乡规划违《法违纪?行为处分办法—(监察部令〔—2012〕第—29号)制定本办】法
第二条 本】办法所称城》乡规划?。督察是指上级—人民政府及其城乡】规划主管部门对下级!人民政府及其城【乡,规划主管部》门在城乡规划制定】、实施、修改—。和监督过程》中履职情况进行的督!察,活动
第三条 【 ,经省:。人民政?府同意由省住—房和:城乡:建设:厅向省人民》政府审批总》体规划的城市派【出城乡规划督察员加!强对城乡规》划编制、审批—、,实施、修改的行政督!察和:层级监督检查
第四!条 省住房—和城乡建设厅—负,责全省城乡规—划督察工作省建设】稽查执?法局按照本办法负责!。城,。乡规划督察的组织和!管理工作
第五条】 城乡规划督察应!当依据国家和—我省:有关城乡规划—法律、法规》规定的管《理工作职责》和经省人民》政府:批准:。的城市规划对城【市,人民:政,府及其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在城》乡规划的编制、审】批、实施、修改【过程中的规划—管理履职情况和依】法修改城乡》规划的?行为进行监》督检查受理》和调查处理》群众对违《反城乡规划行为【的举报?、投诉保证》省,政,府审:批的各类城乡—规划的有效实—施,
第六条 —城乡规划督察采取巡!回,督察和驻点督察【方式城?乡规划督察员按【照三人或以上组【成城乡规《划督察组的》形式开?展工作对一》个或数个城》市,依,法开展督《察省:建设稽?查执:。法局及派《驻地的?城市人民政府城【。。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及!时向社会公布城乡】规,划督察员的姓名【、,督察内容、联系电话!、举报信箱》等相关内《容
第七条 —。 ,城乡规划督察—应坚持依法督察【。、客观?公,正、监督不包办【、参与不决策的原】。则不:妨碍、不替代城市人!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!主管部门正》常,。的行政管理工作城】乡规划督察重在事】前预防和事中制止作!用及时提出督—察建:议和督察意见促进】城市人民政府及其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。和相关部门依法【履职和依法》行政避免因》。违反:城乡规划行为—造成重大损失、【资,源浪费
第八条 !城,乡规划督察员职责范!围
(一)督察【城市人民政》府及其?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贯!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!关城乡规划、—历史文化《名城名镇名村保【护、风景名胜区保】。。护的法?律、法规、部门规章!以及国家和省—有关:。规划技术的强—制性标准的情况【;
(?二,)督察?城市人民政府及其】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:执行省域城镇体系】规划、城市》总体规划、风—景名胜区规划—和历史文《化名城名《镇名村保护规划的】情况;
(三)督察!城市人?民政:府及:其城乡?规划主管《部门在各类城乡规划!编制、审批、实【施、修改和》监督过程《中,履行职责的情况在城!。乡规划行政许可【过程:中依法行政》的情况?。;
(四)》督,察城市?人民政府及》。其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制止和查处各!类违反城乡规划、历!史,文,化名城?名镇名村保护规划、!风景名胜区规划进】行建设?活动的情《况,。;
(五)督察城市!人民政府及其城【乡规划主《管部门在解决群众关!心的城乡规划—热点、难点问—。题方面履职情况【;
(六)受理【群,众关于违反城乡规划!行为的举报》、投诉;《
(七)督》。察其他?违反城乡规》划的行为
第九条】 城?乡规划督察》员驻点期《间有权?参加所督察城—市的城?乡规划?编制、?审批、修改及实施】城乡规划《许可等相关工—作会议有权要—求城乡规划编制、】审批、实《施、修改和监督的】责任部门提供与【督察:事项有关的规划文】本、文件、资料和证!照,并进行复制有权要】求有关单《位和人?员就监督检查事【项涉及?的问题作出》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!要进入?现场进行勘察—和取证
第》十条 ? 城乡规划督—察员:履行监督《检,查职责应当出—示执法证件被—督察的城市人—民,政,府及其城乡》规划主?管部门、与督察事】项相关责任主—体,。应当:对依法开《展的城乡规划督【察工作予以配合【及时提?供,与城乡规《划督察工《。作有关的文件、资】料和:情况不得妨碍—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!督,检查活?。动
第十一条 【 城:。。乡规划?督察员发《现涉及?城乡:。规划督察事项—的违法违规行为【应认真调查核实【情况及时提》出督察意见》报省建设稽》查执法局审核后【向城市人民政—府及:其城:乡规划主管》部门发出城乡—规划督察建议书发】现违:反,城乡:规划重大问题或城】市人民?政府:及其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不及时!按照城乡规划—。督察建议书认真整】改和采取《措施的由省住—房和城乡建设—厅提出意见》建,议呈报省人民—政府进行处理
第】十,二条 城》市人民政府及—其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接《到城乡规划督—察建议书后应当对】督察发现《的违法?违规行为《及时组织整改并在1!5个工作日内将【整改意见和整改结】果反馈给省建设稽】查执法局《对城乡规划督察员】。提出的督察建议有异!议的可以在接到【规划督察建》。。议书后15个工【作,。日内向省建设稽【查执法局申请复核省!。建设稽查执法局收到!复核申请后应当在】1,5个工作日》内作出书面答—复城乡规《划督察?员,应,当及时跟踪》监督整改情况适【时组织复查》及时向省建设稽查执!法局报告落实情况
!第十三条 对城乡!规划督察工作中发现!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!予以处罚对拒不改】正,。。违法违规行为、【造成重大损失—的直接责任人—由省住?。房和城乡建设厅【根,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城乡规划》法、城乡规划—违法违纪行为处【分办法的有关规【定依法向省政府【报告或向《有关部门《提出:处理建议《
,第十四条《 城乡《规划督?察员应严格遵守【国家有关《法,律、:法规和本办法—忠,。于职守、秉公督察】、,廉,洁奉公、遵》纪守法自觉接受社】。会监:督依:法保守秘密》定,期向省建设》稽查执法局提—交,督察报?告每年向省》建设稽查执法局提】交年度工作总结
第!十五条 城乡规】划督:察员的督《察工作应接》受所督察城市—政府及其城》乡规划主管部门【的监督省建设稽【查执法局负》责受理对城乡规【。划,督察员的《投,诉和举报《
第十六条 —。 省建设稽查执法】局定期或《不定期向省》住,房和城乡建设厅提】交城乡规划督察【工作:报告:及时报告城乡规【划督察?中发现的重大—情况同时抄报省【监察: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!保,障厅
第十》七条: 城市《人民政府《及其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应》当,为城乡规划督—察工作?提供必要的工作条】件要指?派专:人作:。为,。。。。城乡规划《督,察联络?员协助城乡规划【督察员开展工作有关!单位和工作》人,员应积?极配合
! , , 第十八条 本办!法自:印发之日起实施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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