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城乡规划【督察暂行办》法<!--》?XML《。。:,NA:MESPA》CE P《REFIX = O!。 /--《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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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《 为进《一步加强对全省城乡!规,划工作的监督管【理强化城乡规—划行政督察建立健】。全快速反《馈、及时处理违反】城乡规划行为—的督察?机制确?保,城乡规划《依法有效实施根【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城乡规划法、关!于加:强城:市总体规划》工作的意见(国办】发〔2006〕1】2号)、《甘肃省城乡规—划条例、《城乡规?划,违法违纪《行为处?。分办法(监》察部令〔2012〕!第29号)制定【。本办法
《第二条 本办法】所称城乡规划督察】是指:上级人?民政府及其城—乡规划主管部—。门对下级人民政【府及其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在城乡—规划制定、实施【、修改和监督过程中!履职情况进行的督】察活动
第三条【 经省人民政【。府同意由省住房和】城乡:建设厅向省人民政】府审批总体》规划的城市派—出城乡规《划督察员加》强对:城乡:规划编制、审批【、实施、修改—的,行政督察和层级监】。督检查
《第四条 省—。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!责全省城乡规划督】察工作省建设—稽查执法局按照本】办法负责城乡—规划督察的组织和管!理工作
第五条 】 ,城乡规划督》。察应当依据国家【和我省有《关城:乡规划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的》管理工作职责和经省!人民政府批准的【城市规划对城市【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》在城乡规划的编【制、审?批、:实施、修改过程中的!。规划管理履职情况】。和依法修改城乡规】划的行为进行监督】检查受理和调查处】理群:。众对违反城乡规划】行为的举报、投诉】保证省政府审批的】各类城乡规划的有效!实施
?第六条 城乡规划!督察采取巡回—督察和驻点督察方式!城乡规划督察员【按照三人《或以上组成城乡规】划督察组的》形式开展工》作对一个或数个城】市依法开展》督察省建设稽查执法!局及派驻地的—城市人民政府城乡】规划:主管部门应及—时向社会公布—城乡规划督》察员:的姓名、督》察内容、联》系电话、举报信【箱等相关内容
第】七条 城乡规【划督察应坚持依法】督察、客观公正、监!督不:包办、参与不决【策的原则不妨碍、】不替代城市人—民政府及其》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正常的行】政管理工作》城乡规划督察—重在事前预防和事】。。中制止作用及时【提出:督察建议和》督察意见促进城【市人民政《府及:其城:。乡,。规划主管部门—和相关部门》依法履职《和依法?行政避免因》违反:城乡规?划行为造成重—大,损失、资源浪费
】。第八条 城乡【规划:督,察员职责范围
【(一)督察城市人】民政府?。及,其,城乡:规划主?管部门贯彻》执行国家和我—省有关城乡规划【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!。名村保护、风景名】胜区:保护的法律》、法规、部》门规章以及国家和】省有关规划技术【的强:。制性:标准:的情:况;
(二)督察城!市人民政府》及其:。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执: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!、城市总体规划、风!。景名胜?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!城名镇名村保—护规划的情况;
(!三):督察城市人民政府】。及其城乡规划主【管部:门在各类城乡规划编!制、审批、实施【、修改和监》督过程中履》行职:责的情况《在城乡?规划行政许》可过程?中依:。法行政的情况;
(!。四)督察《城市人民政》。府,及其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制止和查】处,各类违反城乡—规划、?历史文化名城—名镇名村保护规【划、风景名胜区规划!进行建设活动—的情况;
(五)】督察城市人民—政府及其城乡—规划:主管部门在解决群众!关心的城乡规—划热点、《难点问题方面履职】情况;?
(六)《受理群众关于—违反城?乡规:划行为的举报、【投诉;
(七—)督:察其他违反城乡规划!的行为
第九条【 城乡规划督察员!驻,点期间?有权参加所》。督察城市的城乡规】。划编:制、:审批、修改》及实施城乡规—划许可等相》关,工作会议有权要求】城乡规划编制—、审批、实施—、修改和监》督的责任部门提【供与督察事项有关】。的规:划文本?、文件、《资料:和,证,照并进行《复制有权要求有关】单位和?人,员就监督检》查事项?涉及的问《题作出解释和说明】并根据需要进入【现场进行勘察和取】证
:第十条? 城乡规》划督察员履行监督】检,查职责应当出—示执法证《件被督察的城市人】民,政府及其城乡规【划主管?部门、与督察事项】相关责任主体—应当对依法》开,展的城乡规划督察工!作予以?配合及时提供与城】乡规划督《察工作有关》的文件、资料—和,情况不得《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!的监督检《查活:动
第十一条 】。。城乡:规,划督:。察员发现涉及城乡】规划督?察,事,。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应!认真调查核实—情况及时提出督察】意见报省建》。设稽查?执法局审核后向【城市人民政》府,及其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发出城乡规划督!察建议书发现—。违反城乡规》划重大问《题或:城,市,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不—及时按?照城乡规划督察建】议书认真整改和采】取措施?的由省住房和城乡】建设厅提出意见建议!呈报省人民》。政府进行处理
第】十二条 城市【人民: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接到城乡【规划:督察建议书后应当对!督察发现的违法违】规行为及时组—。织,。整,改并在15个工作】日,。内,将整改意《见,和整改结果反—馈给省建设稽查执】法局对城乡规划督】察员提出的督—察建:议有:异议的可《以在接到规划督【。察建议书后15【个工作日内》向省建设稽查执【。法局申请复核省【建设稽查执法局【收到复核申请后【应当在?15个工作》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城!乡规划督察员应当】及时跟踪监督整改】情况适时组》织复查及时》向省建设稽》查,执法局报告落实情况!
第十三条 对城!乡规划督察》工作中发现》的违法违规行为【依法予以处罚对拒】不,改正违法《违规行为、造成【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!人由:。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!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:城乡规划法》、城乡规划违法违纪!行,为,处分:。办法:的有关规《。定依法向省政府【报告或向《有关:部门提出处》理建议?。
第十?四条 ? 城乡规划》督察:员应严?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!、,法规:和本办法忠于职守、!秉公督?察、廉?洁奉公?、遵纪守法自觉接】受社会监《督依法保守秘密【定期:向省建设稽查—执,法局提交督》察报:告每年向省建—设稽查执《法局提?交年度工作总结
】第十五条 城乡规!划督察员的督—察,工作应接《受所督察城市政府及!其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的监督!省建设稽查执法局】负责受?理对城乡规划督察】员的投诉和举报
第!十六条 省建【设稽查执法》局定期或不定—期向省住《房和城?乡建设?厅提交城乡规—划,督察工作报告及时】报告城乡规划督察中!发现的重大情况【同时抄报《省监察厅、省人力资!源社会?保障厅
《第十七条 城市】。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!。划主管?部门应当为城乡规】划督察工作提供必要!的工作条件要—指派专?人作为城乡规—划督察联络员协助】城乡规划督察员【开展工?作有关单位》和工作?人员应积《极配合
! 第十八条 !本办法自印》。发之日起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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