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人民政—府关于修改
甘【肃省物业管》理办法的《。决定
【根据:深化“放管服”【。改革要求和国务院关!于修改?。和,废止部分《行政法规的决定(国!。务院令第6》98号)对甘—肃省物业《管理办法作》如下修改
》 一、将第四条】。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!。政府应当扶持物业】管理行?业发展,《物业服?务企业按《。照国家有关规—定享受优惠》政策
二、将】第五条修改为物业服!务企业应当具—有独:。立的法人资格—在领取营《业执照后依法从【事物业?服,务活动?接,受行政主管部—门的监督《和指导
》 三:、删除第《六条
四、将第!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有!以下情形之一的物】业所在地《县级房地《产行政主管部门【可以将其确定—为1个物业》管理区?域,
五《、将第十条第一【款、第二《款修改为物业—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!主组成业主大—会并选举产》生业主?委员会业主》大会、?业主委员会按照国】家有关规《。。定开展活动
】业主:人数少于50—人且经全体业主【一致同意决定不【成立业主《大会的?由业主共同履行【业主: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!责
《。六、将第十一条第】(,七)项?修,改为有关共有和共同!管理权利的其—他重大事项
— 七、《将第十二条第二款修!改为业主大会决定本!办法第十条第(五)!项和第(《六)项?规定的事《项,应,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!物总面积2/3以上!的业主且占》总人数2/》3以上的业主同意;!决定本办法第十【条规定的其》他事:。项应当经专有部分】占建筑物总面积【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!人数过半数的业主】同意
八—、将第十八》条第二款《修改:为业主委员会委员】应当由热心公益事】业、责?任心强、具有一定组!织能力?的业主?担,任
九、将【第二十一条修—。改为住宅物业管理】区域内?业主:、业主?大会选?聘物:业服:务企业前建设单位】应当按?照国家?有关规定通过招标】投,。标方式选聘物—。。业,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!业管理
投【标人少于3个—或者房?屋建筑面《积小于3《万平:方米(包括》同一建设项目—内非住宅的房屋【建,筑面积)经物—业所在地县》级房地产《行政主管部门批【准可以?采用协议方式选【聘物业服务企—业
十、删除第!二十二条
十】一、将第《三十八条《修改为物业服—务企业要求》提前解除物业合同】应提:前,60天?告知业主委员会【按规定做好各项移】交工作并承担相【应责任
业主】大会:决定:解聘:。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!员会应当提前6【0天通知《物业服务企业
】 业主大会决定选聘!新的物业服务企业】后原物业服务企【业不移交《。有,关资料的由县级【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!部,门责令限期改正;】逾期仍?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!1,万元:以上10万元—以下的罚《。。款
《十,二、将?第四十一条修改为】房地产行政主管【部门及其工作人【。员未:按规定?履行:职,责严重影响本—行政区?域物业管理的依法追!究直:。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和有关责任》人员的责任;玩【忽,职守、滥用》职权、徇私舞—弊构成犯《罪,的依:法追究刑事责任
! 此外根《据本决定对部分条】文的文字作相应【。修改并对条》文顺序作相应调【。整
本决定自2!018?年12?月1日起实》施,
, 甘肃省物业管理!办法根据《本决定作相应的【修改重新公布
】
甘肃省物》业管理办法
(2】006年《3月29《日甘肃省《人民政府令第—。26号?。公布
2010【年9月9日甘肃省】人民政府令》第68号第一次修】正
2018—年,10月17日—甘肃省人民政府【令第1?46:号第二次修》正)
?
第一—条 根据《国务院物业管—理条例?和有关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!际制定本办》法
第二条【 本省行《政区域内的物业管】理活动适用本办【法
新建住【宅区和配套设施比】较齐全的原有住宅区!应当实?行物业管理
【 配套设《。施,不全的原有住宅【区由所在城市—人民政府有》关部门和公有住房出!售,单位筹措《资金组织整》治创造条件逐—步实行?物业管理
》 配?套设施比较齐—全,的大:厦、工业区》等其他物业推行物】业管理
《 第三条 省建】。设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全省物业管理【活动的统《一监督管理县—级以上房地产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!。行政区域内物业【。管理活动的监督【管理
其他有】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!自的职?责范:围,内做好相关的监【督管理工作
— , 第四条《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应当扶持!物,业管理?行业:发展:。,物:业服务企业按—照国家有关》规定:享,受优惠政策
第!五条 物业服务企】业应当具《有独:立的法?人资:。格在领取营业执照后!。。依法从事物业服【务活动接《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!督和指导《
第六》。条 划?。分物业管《理区域应当充分考虑!共用设施设备—、建筑物规模、社区!建设等?因,素遵循方便生活【和工作有《利于:社区建?设和管理降》低管理成本提高【服务水平《的,原则
第七【条 有以下》情形之一的物业所在!。地县级房地产行政主!管部门可以将其确定!为1个物业管理【区域并由1》个物业服务》企业:实施物?业管理
《 :(一)属于独—立封闭式《小区的;
【(二)处于同—。一街区或者位置相】邻的;
》 ,(三)?配套设施《设备可以共享的;
! (四《)商:贸、办公、》医院、学校、工厂、!。仓储等非住宅—物业及单《幢商住?楼宇具有独》立共用设施》设备并能够封闭【管理的?;
(》五)其他可》以,整治成一《个物业?管理区域的
根!据前款?第(二)《、(三)、(—五)项确定的物业管!理区域建筑物规模】。。一般不小《于3万平方米
【 物业《管理区域划分后县级!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!内公告?。
第八条 物业!所在地县级》房地产行政主—管部门?应当建立物业管【理区域档《案档案资料应当载】明以下事项
】。(一)物业管理区】域的范围、占—地面积和建筑面积】。;
: , (二)共用设施】设备情?况;:
:。。 (:三)建设单》位、产权《单位;
《 (四)业主总户!数、居住人》口、产权构成比例;!
(五)物业服!务企业?名称、管理时—间
物》业服务?企业:变更的业主》委员会应当及时向物!业所在地县》。级房地产行》政主管部《门备案
《 第九条 —物业管理区域—。内,的全: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!并,选举产生业主—委员会业主》大会、业主》委员会按照国—家有关规定开展【活动
?。 业主人数少【。于,50人且经全体业主!一致同意决定不成】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!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!业主委员会职责
】 业主人数—在1:。00人以《上(含本数)的【可按幢、单元、【楼层:等为单?位推举?业主代表参加业【主大会业主代表一】般不得少于》30人
《 第十条 —下列事项《由业:主共:同决定
(一)!制定和?修改业?主大会?议事规则;
】(二)制定和修改管!理规约;
(】。三):选举业主委员会或】者更换业主委员会】成员;
《 , (四)选聘—和解聘物《业服务企业》;
(五)【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!资金;
(六】。)改建、重建建【筑,物及其附《属设施;《
: ,(七)有关共有和共!同管理权利的其他】重大事项
【第十一条 业—。主大会会议》可以采用集体讨论】的形式也可以—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!形式;但是》应当有物业管—理区域内《专有部分占建筑物】总面:积过:半数的业《主且占总人》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!
?业主大会决定本办法!第十:。条第(?。五)项和第(—六)项规定的事【项应当经专》有部:分占建筑物》总面积2/3以【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!2/3以上的业主】同,意;决定本办—。法第十条规定的其他!事项:应当经专有部—分占建筑物总面【积过:半数的业主》且占总人《数过半数的业主【同意
业主大会!或者业主委员会的】决定对?业,主具有约束力—
业主大会或】者业:主委员会作出—的决定侵害》业,主合法?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!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!以撤销
》 第十二条 一【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已!交付:。业主使用的房—屋,建,筑面积达到5—0%以上或者达【到30?%,以,上不:足,50%但首个房屋】单,。元出售?并实际交付使用已】满两:年的应当《召,开首次?业主大会
》 符合前款规定】的建设?单位:。应当书?面报告县级房地【产行政主管部门并】提供业主清册、【物,业建筑面《积、物业出》售并交付使用—时间等文件》资料:;建设单位未及时书!面报告?的业主可以》向县级?房,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!。出成立业主》大会的书面要—求,
第十三条【 首次业《。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!物,业所在地的县—级,房地产行政》主管部门和街—道办事处(乡—镇,人民:政府)的指导下由业!主,代表:、建设单位(包括公!有住房出售》单位)?。组成
县级房】地产行政主管—部,门在首次业主—大会筹备组成立【15日内《应当以书《面形式在物业—。。管理区?域内公告
》 第?十四条 业主大【会,确定:业主投票权数可以按!照下列方法认—定专有部分面积和】建筑物总面积—
(《一)专?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!。产登记簿记载的面】积,计算;尚未进—行登记?的暂按测《。绘,机构的实《测面积计算;—尚未进行《实测的暂按房屋买】卖合同记《载的面积计算—;
(二)建】筑物总?面积按照前》项的统计总和—。。计算
《 第:十,五条 业主大会【确定业主投》票权数可以按照下】列方法认定业主人】数和总?人数:
(一)—业主人数按照—专有部分的》数量计算一》个专有部分按—一,人计算但建设单位】尚未出售和虽—已出售但尚未交【付,的,。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!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!分的按一人计算;】
(二)总人数!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!计算
第—十六条 业主—大,会召开?时间按?。规定公布《后业:主因故不能》参加的可书面委【托代理人参加—;业主?。代表因故不》能参加的其所—代表的业主可以【重新选举1名业主】代表参加;未书【。面委托他人和另外】推选:业主代表参加的视】为弃权但《必须服从业主大会的!决定
第—十七条 业主委【员会委员《的组成应为5人以】。上的单数《具体人?数由:业主大会确定业主】委员会根据业—主,大,会赋:予的职责作出的决定!对业主?和使用人具》有,约束:力,
业《主,委员会?委员应当由热心【公益事业、》责任心强《、具有?一,定,组织能力的业主担】。任
业主—委员会主任、副主】任在:业,主委员会成员中【推选产生
— 业主委员》会不得从事经—营活:。动其成?员不得在《为本物业管》理区域提《供管理服《务的物业《企业中任职》
第十八条 业!主委员会《应当在选《举产生之日起3【。0日内将业主—。大会会议决定、业】主大会?议事规则、管理规约!及业主委员会名单等!向物业?所在地的县级房【地产行?政,主管部门《和街道办事处、【。乡镇人?民政府备案
业!。主,委员会任期和—换届由业主大会决定!
第十》九条 首次业主大会!。。工作经费由建—设单位或原产权【单位承?担,。无建设单位或原【产权:单位的由全体业【主承担?
?业主大会和》业,主,委员:会工作经《费由全体业主—承担;经费的—筹集:、管理、使》用由业主大会议【事,规则具体规定
!业主大会和业主【委员会?工,作经费使用》情况每半《年以书面形式在【物业管理区域内【公告接受《业主:。监督和质询》。
, 第二十》条 住宅物业—管理区域内业主、】业主大?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!。前建设单《。位应当按《照国家有《关,规定通过招标投【标方式选聘物业服】务企业进行前期【。物业管?理
: 投标《人少于?3个或者房屋建筑】面积小于3万—。平方米(包括同一建!设项目内非住宅的房!屋建筑面《积)经?物业所在《地县级房地产行政主!管部门批准可以采】。用协议方《式选聘物业服—务,。企业
第二十】一条 建设单位或前!期物业服务企业【应当在业主大会选聘!物业服务企业—后在业主委员—会的监督下办—理资料、设施设备、!物业:共用部位及其他应管!事项的物业管理移交!验收手续
【第二十二条》。 商品房销(预【),。售前建设单位—应,当,参照国家《建设部制《定的示范文本制【定临时管理规约与】选聘的物业服务企】业签订前期》物业服务合》同作为房屋》买卖:合同的附《件房屋买卖合同应包!括前期物业》服务合同约》定的内容
【第二十三条 规划】、,设计新建住宅—小区时?应当按照不低于【开发建设住宅总【建,筑面积的2‰3【‰的比例确定物【业管理用房但最低不!能低于40平方米物!业管理用房应为【地面以上且设有【服务厅、《办公:用房、卫生间、【。库房等设施
】第二十四《。条 建设单位—不得单独《转,让物业共用部分的】。所,。有,权和使用权
—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侵占物业管理!区域内的《共,用部分
利用】物,业共用部位》、共用设施》设备进行经营性【活动的应当在征得】相关业主《。、业主大会、—物业服务企业的【同意后按照规定办】理有关手续所得收】益,应当主要用于补【充,专项维?修资金也可》以按照?业,主,大会的决定》使,用
《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!理区域内的机动【车停:车场(库)应—当优先提供给本【。物,业管理区域内的业】。主、使用人》使用停车位》不得转让给物业管理!区域:外的单位、个—人;:停车位?满足业主需要后仍有!。。空余的经业主委员会!同意后可以临—时有偿?提供给物业管理区域!外的单位、个人使】用所得?收益应按前条规定】使用
第二十】六,条 普通《商品住宅小区物【业管理?服务收费实》行政府指导价和【级别管理物业服【务等级标准、—基准价及浮动幅【度由省物《价、:建设行政主管—。部门制定
》 普通商品住宅】小区以外的物业【管理服?务收费实行市—场调节价
物】业管理费按月收取】经业主同意也—可按:。季收:取,
第二》十七:条 建设单位未【售出的及业主—购房未入住的空【置物业应《当缴:纳物业管理费用缴】纳,比例为收费标准的7!0%但不《得因:此,而增加其他业主的负!担
: 第二十》。八条 物《业服务费主要用于】以下事项
【(一)?。管理服?务人员的工资、社】会保险费和》按规定提取的—福利:费用;
》。 ,(二)物业共用部】分、共用《设施设备的》日常:。运行、维《护费用;
(三!。。。)物业管理区域清洁!卫生费用;
【 (四)物业管理】区域绿化养》护费用;《
(五》),物业管理区域—秩序维护费》用;
? (六)办—公费用;
(】七,)物业服务》企业固定资产折【旧;
》(八)物业服务合】同约定的其他事项
!。。 , 第二十九条 【物业管理区域内供】水、供电、供暖、燃!。气、通讯等单位应当!收费到户服务过【程中产生的损耗由供!应单位承担
(!一)业主专有部【分以单个业》。主作为?最终用户;
】(二)业主共有【部分以共有》业,主作为最终用户
】 第三《十条 专有物业部分!有危害或《可能危害公》。共安全、公共—利益及他人》。合法:。权益的所有》人应当及《时修缮业主委—。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!通知后仍未进行修缮!的经业主委员会同】意由: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修!缮费用由所有人承】担
《共用物业《部分危害或可能危】害公:共安全、公共利【益及他人合法权益】的经业主委员会【同意由物业服—务企业进《行修:缮维修费用由共【用,物业部?。分所有人承》。担
物》业出现必须》维修养护的情形【业,主或者物《。业服务企业未进【行维护的县级—房地产行《政主管部《。门应当督《促,实施
《 第三十一条 建设!单位应当按》照下列规定时—限完:成前期?物业服务的招标投标!工,作
: (一)新建现】售,商品房项目应当在】现售前30日完成;!
(二》)预售商品房项目应!当在:取得商?。品房预售许可—证之前完成》;
(三)非】出售的?新建物?业项目应《当在交付使用前9】0日完成《
县《级房地产行政主【管,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域:内物业服务招标【投标活?动的监督管》。理
: , 前期物业》服,务企业选聘后—建设单位应》当和物业服务企业签!订书面?的前期物业服—务合同合同》内容:应当包括《物业基本《情况管理服务的【具体内容《、,标准和?费用双方《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!违约:。责任等
—。第三十二条 业主】将住宅改变为经【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!律、:。法规和管《理规约的规定—外还应当《经有利害关》系业主的《书面同意且》不得影响物业—管,理区域内的公共【空间使用、维护
! 第三十三条 住宅!物业、住宅小区内的!非住宅物业或者与】。单幢住宅楼结—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!的业主应当》。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!纳专项维修资金【
专项维—修资金属于业主所】有专项?用于物?业保:。修期满后物业—。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施设?备的维修和更新【、改造?不得挪作他用
!第三十四条 供排】。。水、供电、供—。气、供热等经营单】。位应:当按以?下规定负《责物业管《理区域内相关设施设!备(业?主自行增加的设施设!。备,除外:)的维修、养护【和更新
(一)!业主:终端:计量水表及以外的】供水设施设备;【
, , (:二)业主终》。。。端计量电表及—以外:的供电设施设—备(集中设表的为用!户户:外的供电设》施设备);
】(三)业主燃气用】。具,、连接燃气用具胶管!以外的燃《气设施?设备;
《 (四)业主户】外分户阀《及以外的供热设施】。设备;
—(五)业主楼外排】水井及以《外的排水设》施设备
第三】。十五条 房屋—。业主或?使用人不得随意改变!房屋的总体》设计功能和公共设】施使用?功能确需改变的应当!符,合规划?设计要求和结构【安,全标:准并征得《相邻业主、使用【人和业主《委员会?的书面?同意
业主【或者使用人不得【有以:下行为
(一】)损坏房《屋承:重结:构破坏房屋外貌【擅自改?变房屋用《途;
《 ,(二)对房》。屋的内?外承重墙、梁—、柱、?楼,板,、阳台、天台、屋】面等进?行,违章凿、拆、搭【占等;
(三)!存放不?。符合安全标准—的易燃、易爆—、剧:毒、放射《性危险?物,品和超过荷》载,的物品;
(】。四)利用房屋从【事危害公共利益【和侵害他人》正,当权益的活动
【 第三十六条【 物业服《务企业要求提前解】除物业合同》应提前60天告知业!主委员会按规定【做好各项移交工【作并承担相应责【任
业主—。大会决定解》聘物:业服务企《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提!前60天通》。知物业?服务企业
》 业主《大会决定选》聘新的物业》服务企业《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!移,交有关?资料的由县级—以上房地《产行:政主管?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】;逾期仍不》移交有关资料—。的,处1万元以》上10万元以下【的罚款
第三】十七条 《业主、?使用: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!人违反本办法第三】十五条规定》的由县级《以上房地产行政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,正,恢复:。原状按情《节轻:重,可以并处1》0,00:元以上3《万元以下罚款造【成他:人损失?的应赔?偿损失
《 第三《十八条 物业服务】企业、业《主、使用人违反本办!法,的按:照国务院《物业管理条例和有】关,法律、法规的规定予!以,处罚:
第三十—九条 房地产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!作人员未按》规定履行《职责严重《影响本行《政区:。域物:业管理?的依法?追究直接负》责的主管人》。员和:有关:责,任,。人员的责任;玩忽】职守、滥《用职权、《徇私舞弊构成犯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第四十条】 本办法中以—下用语的含义
!共用部位是指住【宅主体承《重结构部位(包括】基础、内外》承,重墙体、柱、梁、楼!板、屋顶等)、户】外墙面、《门厅、?楼梯间、走廊通道等!
: 共用设施设备【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!住,宅内共用《的,上下水管道》、,落水管、《水箱、加压水—泵,、,电梯、天线》、供电线路、照明、!锅炉、暖气线路【、,燃气线?路、:消防:设施:、绿地、道》路、路灯、沟—渠、池、井、非【经营性车场》车库、公益》性文体设施》和共用设《施设备使用的房【屋,等
第四—十一条 本办—法自200》6年5月1日起施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