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人民》政府关于修改
【甘肃省物业》管理办法的》决定
根据!深化:“放管服”》改革要求和国务院】关于修改和废—止部分行政法规【的决定(国务院令】第698号)对甘肃!省物业管理办—法作如下修》改
一、将第】四条修改为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应当扶持物!业管理?行业:发展,物业服务企】业按照国家有关【规定享受优惠政策】
二、将第【五条:。修改为物业服—务企业应当具—有独立的法》人资格?在领取营业执—照后依法从事物【业服务活动接受【行政:。主,管部门?的监督和指导
!三、删除第》六条
《 ,四,、将第八条第一【款修改?为有以?。下,情,形,。之一的物业所—在地县级房地—产行政主管部门可】以,将,其确定为1个物业】管理区域
【五、将第十条第一款!、第二?款修改为《物业:管理区域内的—。全体业主《。。。组成业主大会—并选举产生业—主委员会《业主大会、》业主委员会按照国家!有关规定《开展活动
业主!人,数少于50人且【。经全体业主》一致同意《决定: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!业主共同履》行业主大会》和业主委员》会职责
—六、将第十一条第(!七)项修改为有关】共有和共同管—。理权:利的其他《重大事?项
七、—。将,第十二条第》二,款修改?为业:主大会?决定本办法第十条第!(五)项《和第(六)》项规定的事项—应当经专有》部分占建筑物总【面,积2/3以上的业主!且占总人数2/3以!上的业主《同意;决定本办法】第十:条规定的其》。他事项应《当经专有部分占【。建筑物总面》积过半数的业主且】。占总:人数过?半数的业主同—意
?。 ,八、将?第十八?条第二款修改为【业主委员会》委员应当由热—心公益事业、—责任:。心强:、具有一定》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!
九、将第二十!。一条修改为住宅物业!管理区域内业主【、业主大会选聘物业!服务企业前建—设单位应当按—照国家有《关,规定通过招标投标】方式选聘物》业服务企业》进行前?期物业管《理
投》标人少于《3,个,或者房屋建筑—面积小于3万平【方,米(包括同》一建设?项目内?非住宅的房屋建筑】面,积)经物《业所在地县级房地】产,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!以采用协《议方式选聘物业服】务企业
十、删!除第二十二条
】 ,十一、将第》三十八条修改为物】业服:务企:业要求提前解—除物业合同应提前6!0天告知业主委员会!按规定做好各项移】交工:作并承担相应责任】
业主大会【决定解?聘,。物,。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!会应当提前6—0天通知物业服【务企业
业【主大会?决定选聘新的—物业服务企业—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!移交有关资料的【由县:级以上房地产行政】主管部?门责:令限期改《正;逾期仍不—移交有关资料—的处1万元》以上:。10万元以下—的罚款
十二、!将第四十一条修改】。为房地产行政主管】部门:及其工作人员未【按,规定履行《。职责严重影响本行】政区:域物业管理的依【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!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!员的责任《;玩:忽,。职守、滥用职权、】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!依法:追究刑?事责任
》 此外?根,据本决定对部—分条文的文字—作相应修改并对条】文,顺,序作相应调整
【 本决定自20】。18年12》月,1,日起实施
》 甘肃省物业管理!办法根据《本决定作相应—的修改重新》公,布
甘肃省物业!管理办法
(20】。。06年?3月:29日甘肃省人民政!府令第2《6号公布《
201《0年9月《9,日甘肃?省人民政府》令第:68号第一次—修正
201—8年10月1—。7日:甘肃:省人民政府令第14!。6号第?二次修正)
【
?第一条 根据国【务院:物业管理条例—和有:关法律、法规—规定:结合我?省,实际制定《本办法
—第二条? ,本省:行政区?域内的物业管理活】动适用本办法
【 新建住宅—区和:配套设?施比较齐全的原有】住宅:区应当实行》物业管理
配】套设施不全的原有住!宅区由?所在城市人民政府】有关部门和》公有:住房出售单位筹措】资金组织整治创造条!件逐步实行物业管】理
配套—设施:。比较齐全《的大厦、工业区【等其他物业推行物】业管:理
第三条 】省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【负,责,全省物业管理—活动的?统一监督《管理县?级以上房地产—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本》行政:区域内物业管理【。活动的监督管理
!。 其:他有关行《政主管部门在—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!好相关的监督管【理工作
—第,四条: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应当扶】持物业管理行—业发展,物业服务企!业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享,受优惠政策
第!五条 ?物业服务《企,业,。应当具有《独立:的法人资格》在领取营业执照后】依法从事《物业服务活动接受】行政主管部门的【监督和?指导
第六【。条 划分物业—管理:区域应当充分考虑共!用设:施设:备,、建筑?物,规模、社区建—设等因素遵》循方便生活和工作】有利于社区建设【和管理降低管理【成本提高服务—水平的原则》
, 第七条 有【以下情?形之一的物业—所在地县级房地产行!政主管?部门可以将其确定为!1个物业管理区域】并由1个物业服务企!业实施物业管理
】 , ,。(一:)属于独立封闭【式小区的《;
(二)处于!同一街区或者位【置相邻的;
】。(三)配套设—施设:备可以共享的—;
(四)商】贸、办公、医院、】学校、工厂、仓储等!非住宅?物业及单《幢商住楼宇》具,有独立共用设—施设备并能》够封闭管理的;
! (五?)其:。他可以?整治成一个物业【管理区域的
【 根据前款第—(二)、(三)【、(五)《项确定的物业管理区!域建筑物《规,。模一:般不小于3万平方】米
物业管理】区,域划分后县级房地产!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!物业管理区域—内公告
第八】条 物业所在地县级!房,地产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建立【物业管理区域档案档!。案资料应《当载:明以下事项
】(,一)物业管理—区,域的范围、占地【。面积和建筑面积【。;
: (二)共用设施!设,备情况?;,
: ,(三)建设单—位、产权单位;
】 (四)业—主总户数《、居住人口、—产权构?成比:例;
(—五)物业服》务企业?名称、管《理时间?
物业服务企业!变更的业主委员会】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!地县级房地产行政】主管部门备案—
?第九:条, 物:业管理区域》内的全体业主组成】业主大会并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】会,。业主大会、业—。主委员会按照国【家有关?规定开展活动—
业主人数【少于50人且经全体!业主一致同意决定】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!业主:共同履行业》主大会和业主委【员会职责
业】主人数在1》00人以上》。(含本数)的可按】幢、:单元、楼层等为【单位推举业主代表】参加:业主大?会,业主代表一》。般不得少于30人
!。 第十条 下列】事,项由业主共同决定
! , (一)制定—和修改业主》大会:议事规则;
— (二)》制定和修改管理【。规约;
(三】)选举业主》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!委员会成员;
!(四)选聘和解聘物!业服务企业》。;
(》五)筹?集和使用专》项维修资金;
【 (六《)改建、重建建筑物!及其:。附属:设施;
(七】)有: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!利的:其他:重大事项
— 第十一条 —业,主大会会议可以【。采,用集体讨论的形式】也可:以采用书面》征求意见的形式;但!。是应:当有物业管理区域】内专有部《分,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!数的:业主且占《总人数过半数—的业主参《加
《业主大会决定—本办法第《十,条第(五)项—和第(六)项规定的!事项应当经专有部】分占建筑物》总面:积2/3《以上的?业主且占总人—数2/3以》上的业主同意;【决,定本办法第十条规】定的其他事项应当】经专: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!积过半?数,的业主?且占总人数过半【数的业主同意—
业主大会【或,者,业主委员会的决定】对业主具有约束力
! 业?主大会或者业—主委员会作出的决】定侵:害业主合法权益【的受侵害的业主可】。以,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!。。销
: 第?十二条 一个物业管!理,区域内已交付—业主使?用的房屋建筑面【积,达到:50:。%以上或者达到30!%以上不足》50:%但:首,个房屋单元出售并】实际交付使用已满】两年的?应当召开首》次业主大会
】符合前款规定的建设!单位应当书面—报告县级房地产行】政主管部门并提【供业主清《册、物?业建筑面积、物【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!。间等文件资料;【建设单位未及时书】面报:告的业主可以向县】。级房地产行政主管】部门提?出成立业主大—。会的书?面要求
《 第十三条 首次!业主大会筹》备组应当在物—业所:在地的县级房—地产:。行政主管部》门和街道办事—处(:乡镇人?民政府)的》指导下由业》主,代表:、建设单位(—。包括公有《住,。。房出:售单:位)组成
》 :县级房地产行政【主管部门在首—次,业主大会《筹备组成立15【日内:应当以书面形式在】。。物业管理区域内公】告
《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!确定业主投》。票权:数可:以按:照下:列方法认定专有部】分面积?和建:筑物总面积
— (一)专有【部分面积按照不动】产,登记簿?记,载的面积计算;尚】未进:行登记的《暂按测绘机构的【实测面?积,。计算;尚未进行实测!的暂按房屋买—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!。算;
(二)】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!项的统计《总和计算
》 第十《五条: 业主大会确定业】主投票权数可—以按照下《列方法?认定业主人数和总人!数
(一)业】主人数按照专有【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!专有部分《按,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!。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!但尚未?交付:的部分以《。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!个以上专有部分【的按一人计算—;,
, (二)总人数】按照前项的》统,计总和计算》
?第,十六条? 业主大会召开时】间按规定公布后业】主因故不能参加【的可:书面委托代》理人参加;业主代表!因故不能《参加的其所代表的】业主可以重新选【举1名业主代表参加!;未书面《委托他人和另—外推选业主代表参】加的视为弃权但必须!服从业主大会的决定!
, 第十七条 业】主委员会委员的【组成应为5》人以上的单数具体】人数由业《主大会确定业主委员!会根据业主》大会赋予的职责【作出的决定对业主】和,使用人具有约束【力
业主委员】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!益事:业、责?任心强、《具有一定组织—能力的业主担—任
业》主委:员,会主任、副主任在】业主委?员会成员《中推选产生
【 业主委员会—不得:。从事经?营活动其成员不得在!为本物?业,管理区域提供管理服!务的物?业企业?中任职
第十】八条 业主委员【会应当?在选举产生之日起3!0日内将业主大会会!议决定?。、业主?大会议事《规,则、管理规约—及业主委员会名单】等向物业所》在地的县级房—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!。街,道办事?处、乡镇人民—政府备案
业主!委员会任期和换届由!业主大?会,。决定
第十【九条 首次业—主大会工《作经费由《建设单位或原产权】单位承担无建设【单位或原产》权单位的由全体业主!承担
业—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!工作经费《由全体业主承担【;经:费的筹集、管—理、使用由业—主大会议事规则具体!规,定
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!会工:。作经费使用情况每】半年以书面形式【在物业?管理区?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!督,和质询
第二】十条 ?住宅物业《管理区?域内业主、》业主大会选》聘物:业,服务:企业前建设单位应】当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通》过招标投标方—式选聘物业》服务企业进行前【期物:业管理
—投标:人少:于3个或者房屋【建筑面积《小于3万平方—米(包括同一建【设项目内非住宅【的房屋建筑》面积)?经物业所在地县级房!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!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!选聘物业服务企业
! ,。 第二十一条 建】设单位或前期—物业服务企业应【当在业主大会—选,聘物业服务企—业后在业主委员会】的,。监督下办理》资料、设《。施设备、物》业共用部位及其他】应管事?项的物业管理—移交验?收手续
》。 ,第,二十:二条 商品房—销,(预)售前》建设单位应当—参照国家建设部【制定:的示范文本制—定临:时,管理规?约与选聘的物业【服务企业《签订前期物业—服务合同作为房屋买!卖合同的附件房屋】买,。。卖合同?。应包括前期物业【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!
: 第二十三条— 规:划、设计新建—住宅小区时应当按照!不低:于开发建设住—宅总建筑《面积的2‰3‰的】比例确定物业管理用!房但最低不能低于4!0平方米物业—管理用房应为地面以!上且设有服》。务厅、办公》用房、卫生间、库】房等设施
》 第二《十四条 建设单【位不得单《。独转:。让物:业共用?部分的所有权和使】用权:
任何》。单位和个人不得【。侵占物业《管理区域内的共【用部分
利用】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!设施设备《。进行经?营性活?动的应当在征—得相关业主、业【主大会、《物业服务企业的同】意后按照规》。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!收益:应,当主要用于》补,充专项维修资金也】可以按照业》。主大会的《决,定使用
《 , 第二十《五条 物业》管理区域《内的机动《车停车场(库)应当!优先提供给本物业】管,理区域内的业主、】使,用人:使用停车位不得【。转,让给物业管理区【域外:的,。单位、个人;停【车位满足业主—需要后?仍有空余的》经,业主委?员会同意后》。。可以临时有偿提供】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!单位、个《人使用所《得收:益应按前条规—定使用
《 第?二十六条 普—通商品住宅小区【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!行政:府指导价和级别管】理物业服务》等级标准、基—准价及浮动幅—度由省物价、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制【定
普》。通商品?住宅小区《以外的物业》管理服务《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!
物业管理【费按月收取》。经业主同意》也可:按,季收取
第二】十七条? 建设单位未售出的!。及业:主购房未《入住的空置物—。。业应当缴纳物—业管理费用缴纳比】例,为收费标《准,的70%但不得因】此而增加其他业主的!。负担
第二【十八条 物业服务】费主:要用于以下事—。。项
(一—)管理?服务人?。员的工资、》社会保险《费,和按规?定提取的福利费【用;
? (二)》。物业共用部分、共】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!行、维护费》用;
《 (:三):物业管理区域—清洁卫生《费用;?
(四》)物业?。管理区?域,绿化养护费用;
】 (五《)物业?管理区域秩序—维护费用;
(!六)办公费》用;
(七【)物业?服务:企业固定资产—折旧;
(八】)物业?服,务合同约定》的其他事项
第!二十九?。条 物业管理区【域内供水、供电、供!。暖、燃气、通讯等单!。位应当收费》到户:服务过程中产—。。生的损耗由供—应单位承担
—。。 :(一)业主专有【部分以?单个业主作为—最终用户;
— (二)业主共有!。部分以?。共有业?主作为最终》用户
第—三十条 专有物业】部分有危害》或可能危害公共安】。。全、公共利》。益及他人《合法权益的所—有,人应:当,及时修缮业主委员】会或物业服务企业通!。。知后仍未进行修缮】的经业主委》员,会同意由物业服【务,企业进行修缮—费用由所有人—承担
共—用物业部分危害【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!、公:共利益?。及他人?合法权益的经业主委!员会同意由物业【服务企业《进行修?缮维修费用由共【用物业部分所有【人承担
物【。业出现必须维修养护!。的情形业主》或者物业服务—企业未进《行,维护的县《级房:地产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督促实施
【 第三十一条 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!列规定时限》完成前期物》业,服务的招标投标【工作
《 ,(一)新建现售商】品,房项:目,应当在?现售前30日完【成;
《 (:二):预售商品《房项目应当在取【得商品房《预,售许可?证之前?完成;
(三】)非出售的》新,建,物业项目应》当在:交付使用前》90:日完成
》 ,县级房地产》行政主管《。部门负责本行政区】域内物业《服务招标投标—活动的监督管—理
前期物业服!务企业选聘》后建设单位应当和】物业服务企》业签订书面的前【期物业服务合同合】同内容应当包括【物业基本情况管理】服,务,的具体内容、标准】。和费用双《方权利?和义务合同》期限违约责》任等
第—三十二条 业—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!。性用房的除遵—守法律、法规和管】理规约的规定外还应!当经有?利害关系业主的书面!同意且不得影响【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!共空间使用、维【护
: 第三《十三条 《住宅物业、住宅小】区内的非住宅物业】或,者与单幢《住宅楼结构相—连的非住《宅物业的业主应【。当按照国家有关【规定交?纳专项?维修资金《
, 专项维修—资,金,属于业主所有专【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!后物业共用部位、共!用设施?设,备的维修《和更新、改造—。。不得挪作他用—
第三》十四条 供》。排水、供电、供气】、供热等经营单位应!当按以下规定—负责物业管理区【域内相关设施设【。备(:业主自?行增加的设施设备除!外)的维修、养护】。和更新
(一)!业主终端计量—水表:及以外的供水—设施:设备;
《 (二)业主终】端计量电表及—以外的供电设施【设备(集中设—表的:为用户户外的供电】设施:。设备:);
? :。(三)?。业主燃气用具、连接!燃,。气用具胶管以外的】燃气设施《设备;
(【四)业主户外分【户阀及以《外的供热设》施设备;
(五!)业主楼外排水【井及以外的排水设】。施设备
第三】十五条 《房屋业主或》使用: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!的总体设计功能【和公共设施使—用功能确需改变的】应当符合规划设计】要求和结构安全【标准并征《得相邻业主》、,使用人?和业主委员会—的书面同《意
业主或【。者使:用人不得有》以下行为
(】一,)损坏房屋承重【结构破坏房屋—外貌擅?自改:变房屋用途》;
(二—)对房屋《的,内外承重墙、梁、】柱、楼板、阳台、】天台、屋《面等进行违章凿【、拆、搭《占等;
—(三)存放不符【合,安全:标准的?易燃、易爆、剧【毒、:放,射性危?险物品和超》过荷载?的物:品;
《。 (四)利用房屋从!事危害公共利益和】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!活动
《 第三?十,六条 物业服—务企业要求提—前解除物业合同应提!前60天告知业主委!员会按规定做—好,各项移交工作并承担!相应责任《
业主大会【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企!业业主委员》会,应当提?前60天通知物业】服务企业
业主!大会决定选聘—新的物业服务—企业后原物业服【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!料的由县级以上【房地产行政主—。管部门?。。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仍,不移交有关资—料的处1《万元:以上10万元以下】的罚款?。
第三》十七条 业主、【。使用人或者其他单】位和:个人违反本》办,法第三十五条规【定的由县级以上房】地产行政《主管部门《。责,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!按情节轻重》可,以并处?10:00:元以上3万》元以下罚款》造成他人损》失的应赔偿损—失
: 第三十八条 】物业服务企业、业】主、使用人违反【。本办法?的按照国务院物业管!理条例和《。有,。关法律、法规的【。规定予以处罚
!第三十九条 房地】产行政主《管,部门及其工作人【。员未按规定履行职】责严重影响本—行政区域物业管理的!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!主管人员和有关责】。任人员的责任—;玩忽职《守,。、滥用职权、—徇私舞弊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》。刑,事责任
第【四十条 本办法中以!下用语?的含义
共用】部,位是指?住宅主体承重结构】部位(包括基础、内!外承重?墙体、柱、梁、楼】。板,、屋顶等《),、户外墙《面、门厅、楼梯间】。、走廊通道等
【 共用《设施设备是指住【。宅小:区或单幢住宅内共】用的上下水管道、落!水管、水箱、加【压水泵?、电梯、天线、供】电线路、照明、锅】炉、暖气《线路、?燃气线?路、消防设》施、绿地、道路【、路灯、沟渠、池、!井、:非经营性车场车库】。、公益?性文体设施》和共用设施设备【使用的房屋等
!第四十一条 —本办法自20—0,6年5月1日起施】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