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人民政—府关于修《改
甘肃省物业【管,理办法的决》。定,
根—据深化“放》管服”改革要—求,和国务?院关于修改和废止】部分:行政法规的决定(】国,务院令第69—8号)?对甘肃省《物业管理办》法作如下《修改
一、将第!四条修改为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《应当扶?持物业管理行业发】展,物业服务企业】按照国家有关规【定,享,受优惠政策
【 二、将第五条【修改为物业服务【企,业,应当具有独立的法】人资格在领取营【业执照后依法从事物!业服务活动》接受行政主管部门】的监:督和指导
三】、删除第六》条
四、—将第八条《第一款?。修改:为,有以下情形之一的】物业所?在,地县级房地产—行政主管部门—可以:将其确定为1—个物业管理》区域:
五、将第十】条第一款、第二【款修:改为物?业管理区域》内的全?体业主组成业主大】会并选?举产生业主》委员会业主大会【、,。业主委?员会按照国家有【关规定开展活动【
业主人—数少:于50人且》经全体业《主一:。。致同意决定不成【立业主大会》的由业主共》同履行?业主大会和业主委】员会职责
— ,六,、将第十一条第(】七)项修《改为有?关共有和《共,同管理权利的其他】重大事项
— 七、将第十二条第!二款修?改为:业主大会决定本【。办法第十条第(【五)项?和,第,(六)项《规定的事项应—当经专?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!积2/?3以上的业主—且占:总人:数2:/3以上的业主【同意;决定本办法第!十条规定的其—他事项应当经专【有,部分占建《筑,物总:面积过半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】数过半数的业—主同意
—八、将第十八条第】二款修改为》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!。由热心?公,益,事业、责《任心强、具有一定组!织能力?的业主?担任
? 九、《将第二十一条修改】为,住宅物?业,管理区域内业主【、,业,。主,大会选?聘物业服务企业前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!家,有关:规定通过招标投【标方式选聘》物业服务企业进行】前期:物业管理《
投标》人少于3《个或者房屋建—。筑面积小《于3万平方米(包】括同一建设项目内非!住宅的房《。屋建筑面积)经【物业所?在地县级《房地产行政》主管部?门批准?可以:采用:协议方式选聘物业】服,务企业
—十、删除第二十【二条
《 十一、将第—三十八条修改—为物:。业,服务:企业要求提前解除物!业合同应《提前60天告知业主!委,。员会按规定做好各项!移交工作并承担相】应责任
业主大!会决:定,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!主委:员会应当提前60】天通知物业服—。务企:业
业主大会】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!务企:业后原物业》服务企业不移交【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!上房地产《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;逾【期仍不移交》有关资料的处1【。万元以上10万元】以下的罚款
十!二、将第四十一条】修改为?房地产行政主管【部门及其工作人【员未按规定》履行职责严重—影响本行政区域物】业管:理的依?法追究直接负—责的主管人》员和有关《责任人员的责任;玩!忽,职守、滥用职权、】徇私舞弊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。任
《此外根?据本决定对部分条】文的文?字作相应修改并【对条文顺序》作相应调《整
本决定自2!018年12月1日!起,实施
? 甘肃省》物业:管理办法根据本【。决定:作相:应的修改重》新公布
》。
,甘肃省物《业管理办《法
(20》06年3月》29日甘肃省—。人民政?府令第26号公布
!20:10年9月9日甘】肃省人民政府令第】68号第一次—修正
201—8年10月1—7日甘肃省》人,民政府令第》146号第二—次修:正):
》第一条 根据—国务院物业管—理条例和有关法律】、法规规定结合我】省实际?制定本办法
【 第二?条 本省行政区【域内的物业管理活】动适:用本:办法
新建【住宅区和配套设施比!较齐全的原有住宅区!应当实行物业管理】
?配套设施不全的【原,有住宅区《。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!有关部门和公—有住:房出售单位》筹措资金组织整治】创造条件逐步—实,行物业管《理,
配套设施【比较齐全的大厦、工!业区等?其他物业推行物业】管理
》第三条 省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全省物业管—理活动的统一监【督管:理县: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!管部:门负责本《行政区域内》物业管理活》动的监督管理
】 其他有关行政【主管部门在各—自的职责范围内【做好相关的监督【管理工作
【第四条 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,当扶持物业》管理行业发展,物业!服务企?业按照?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!惠政策
第【五条 物业服—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!的法人资格》。在领取?营业执照后依法从事!物业服务活动接受行!政主管?部,。门的监督和指—。导
第六条 】划,。分物业管理区域【应当:充分考虑共用设【施设备、建筑物规模!、社区建设等因素遵!循方便生活和工作】有利于社《区建设和管理降【低管理成《。本提高服《务水平的原》则
第七—。条 有以下情形之】一的物?业所:在地县级房地产【行政主管《部门可以将其—。确定为1个物业【管理区?域并:由1个物业服—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!
?(一)属于》独立封闭式小—。区的;
—(二)处于同—一街区或者》位,置相邻的;
】(三)配套设施【设备可以共享—的;
《。 (四)商贸、办】公、:医院:。。、学校、工厂、仓】储等非?住宅物?业及单?幢商住?楼宇具有独立共【用设施设《备并能?够封闭?管理的;
》。 (五)其他可以!整治成一个物业管理!区域的
《 :。根据前款第》(二)、(三)、(!。五)项?确定的?物业管理区域建【。筑物规模一》般,不,小于3万平方—米
物业管理】区域划分后县—级房地产行》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在物业管理】区域内公告
— :第八条? 物:业所在地县》。级,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建立物业—管理区?域档案?档案资料应当载明以!。下事项
(一)!物业管理区域的范】围、:占,地面积和建筑面积;!
?(二:),共用设施设备情【况;
(三【),建设单?位、产权单位;
】 , (:。四)业主总》户数、居住人—口、产权构成比【例,;
: :(五)物业服—务,。企业名称《、管理时间》
物业服务【企,业变更的业主—。委员会应《。当及时向《物业:所在地?县级房地《产行政主管部—门备案
—第九:条, 物业管理区—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!业主大会并》选举: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!大会、业主委员【会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开展活动
业!主人数少于50人】且,经全体业主一—致同意决定》不成立业主大会的】由业主共同履行【业主大会和业—主,。委,员会职责《
业主人数在】100人以》上(含本数)的可按!。幢、单元、楼层【等为单位推举—业主:代表参?加业主大会业主代表!一般不得少于30人!
第十》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!共同决定
(一!)制定和修》。改业主大会》议事:。规则;
(二)!制,定和修改管理规【约;
(—三)选举业主委【员会或?者更换业主》委员会?成员;
(四)!选,聘和解聘物业—服务企业;》
, (五《)筹集和使》用专:项维修资《金;
》(六)改建、重【建建筑物及其附属】设施;
(七】)有关共有》和共同管理权—利的其?他重大事项
第!。十一条? 业:主大会会议可—。以采用集体讨论的】形,式也可?以,采,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!式;但是应当有【物,业管理区域内专有】部分占建筑物—总面积过半》数的业?主且占总人数过【。半数的业主参—加
? 业主大会决定【本,办法第?十条第(五)项【。和第(六《)项规定的事项应】当经专有《部分:占建筑?物总面积2》/3以?上的业主且占总【人数2/3以—上的业主同意;决定!本办法?第十条规定的—其他事项应当经专】有部分?占建筑物总》面,。积过:半数的业主》且占总人数》过半:数的业主同意—。
?业主大会《或者业主委员会【的决定对业》主具有约束力
【 业主大会—或者:业主:委员会作出的决定】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!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!求人民?法院予?以撤销
第十二!条 一个物业管理】区域内已交付业【主使用的《房屋建?筑面积达《到,50%以上或—者达:到30%以上—不足50%但首个】房屋单元出售并【实,际,交付使用已满两【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!主大会
符【合前:款规定的建设单【位应当书面报告【县级房地产行政【。主管部门并提供【业主清册、物—业建筑面积、物业出!售并交付使用—。时间等?文件资料;建设【单位未及《时书面报告的业【主可以向县级房地产!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!立业:主,大,会的书面《要,求,
第十三条 】首次业主大》会筹备组《应,当在物业所在地【的县级房地产行政】主管部门和街道【办事处(乡镇—人民政府《)的指导下》由业:主,代表、建设单—位,(包括公有住—房出售单位》)组成
县级】房,地,产行政主《管部门在首次业【主大会?筹备组成立15日】内应当以书面形式】在物业管理区域【内公告
第十四!条 业主大会确定业!主投票权数可以按】照下列方法认定专有!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!面积
(—一)专有《部分面积按照—。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!面积:计算;?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按!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!计算;尚未进行实】测的: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!载的面积计算—;
(二)建】筑物总面《积按照?。前项的统计总和计】算
? 第十五条 —业主:。大会:确定业主投票—权数可以《按照下列方》法认定业主人—数和总人数》
?(一)业主人数按】照专有部分的数量】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!一人计算但建设【单位尚未出》售和虽已出售但尚】未交付的部分以及】同一买受人》拥有一个以》上专:有部分?的,按一人计算;
!(,二)总?人数:按照前项的统计【总和计算
【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!召开时间《按规定?公布后业主因故不】能,参加的可《书面:委托代理人参—加;业主代表—因故:不能参加的其所代表!的业主可以重—新选举?1名业主代》表参加;未书面【委托他人和》另,外推选业主代表参加!的视:为弃:权,但必须服从业主大会!的决定
—第十七条 业主委】员会委员的》组成应为5》人以上的单数具体人!数由业主大》会确定?业主委员会根据业】主大会赋予的职责作!出的决定《对业主和使用人【具有约束力
】业主委员会委—员,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!。、责任心强、具【有一定组《织能力的《业主担任
业】主,委员会主任》、副主任在》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!选产生
业主】委员会不得从事【经营活?动其成?员不得在为本物业管!理区域?提供管理服务的物业!企业中任《职
第十—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!当在选举产生之【日起30日》内将业?主大会会议》决定、业主》大会议事规则、【管理:规约及业主委员【会名:单等向物业》所在地的县级房地产!行政主管部》门和街道办事处、乡!镇人民政府备—案
业》主,委,员会任期和换届由】业主大会决定
】 第:十九条 首次业主】。大会:工作经费由》建设单位或原产【权,单,。位承担无建设单位】或原产权单》位的由全体》业主:承担:
业主大—会和业?主委员会《工作经费由全体【业主:承担;经费的筹集】、管理、使用由【业主大会议》事规则具《体规定?。。
: 业主大会和业主】委员会工作经费【使用情况每半年【以书面形式在物业】管理:。区域内公告》接受业?主,监督和质询
— :第二十条 住宅【物业管理区域内【业主、?业主大会选》聘物:业服务企业前建设单!位应当按照国—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标!投标方式选聘—物业服?务企:业进:行,前期物业《管理
投标人少!于3个或者房屋建筑!面,积小于3万平—方米(包《括同一建设项目【内非:住宅的房屋》建筑面积)》经物业?所在地县《级房:。地产行?政主管部《门批准可以采—用协议方式选聘物】业服务企《业
第二十【一,条 建设单位或前期!物业服务《企业应当在》业,主大:会选聘物《业服务企业后在【。业主委员《会的监督下办理资】料、设施设》备、物业《共用部位及其—他应管事《项的:物,业管理移《交验收手续
— 第二十二条【 商品房销(预)售!。前,建设:。单,。位应当参照国家建】设部:制定的示范》文本制定临时管理规!约与选聘的》物业服务企业签【订前期物业》服务合同作为房屋买!卖合同的《附件房屋《买卖合同《应包括前期物业服务!合同约?定的内容
第二!。十,三,条 规划、设—计新建住宅小区【时应当按照不低于开!发建设住宅总—建筑面积的》2,‰3:‰的:比,例确定物业管—理用房但最低不【能,低于40平方米物】业管:理用房应《为地面以上且设有服!务厅:、办公用房、—卫生间、《库房等设《施
《第二十?四条 建设单位不】得单独转让物业共用!部分的所有权—。和使用权
【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侵占物》业管理?区域内的共用部分】
利用物业共用!部位、共用设施设】。备进行经营》性活动?的应:当在征得《相关业?主,、业主?大会、物业服务【企业的?。同意后按照规定【办理有关手续所【得收益应当主—要用: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!。也,可以按?照业主大会》的决定使用
【 第二十五条— 物业?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!。停车场(库)应当优!先提供给本》物业管?理区域内的》业主、使用人使【用停车位不得转让】给物业管理区域外】的单位、个人;停】车位满?足业主需要后仍有】空余的经业主委【。员会同意后可以【临时有偿提供给物】业管:理区域?外,的单位、个人使【用所得收益应按前条!规定使用
【第,二十六条 普通商品!住宅小区《物业管理服》务收费实行政府【指导价和《级,别管理物业》服务等?级,标准、?基,准价及浮《动,幅度由省《物价、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制定
【 普通商品住宅【小区以外的物业管理!服务收费实》行市:场调节价
物业!管理费按《月收取经业主同【意也可按《季收取
第二十!七条: 建设?。单位:未售出的及》业主购房未入住的】空置物业《应,当缴纳物业管理费用!。。缴纳比例为收费标】准的70%但不得】因此:而增加其他业—主的:负担
《 第:二十八条《 物业服务》费主要用于以—下事项
》 (一?)管理服《务人员的工资—、社会?保险费和按规定【提取的?福利费用《;
: (二)》物业共用部分—。、共用设施设备的】日,常运行、维护费用】;
(》三,)物业管理》区域清洁《卫生费用;
【 (:四):物业管理《区域绿化养护费【用;
(五)物!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!费用;
(【六)办公费用;
】 (七)物业服务!企业固定《资,产折旧?;
(八)物】业服:务合同约定的其【他事项
第二十!九条 物业》管理区域内供—水,。。、供电、供暖—、燃气、通讯—等单位应《当收费到《户服务过程中产【生的损耗由供应单位!。承担
(一【)业主专有部—分以单?个业主作为最—终用户;
(二!)业主共有部分以】共有业?主作为?最终用户
第】三十条 专有物【业部分有危害—或可能危《。害公共安全》、公共利《益及他人合法权益】的所有?人应:当及:时修缮业主》委员会或《物业服务企业通知】。后仍未进行》修缮的经《业主委?员会同意由物—业服务企业进—行修缮费用》。由所:有人:承担
共用物业!部分危害或可—。能危害?。公共安全、》公共利?。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!经业主委《员,会同意由物业服【务企业进行修缮维修!费用由共用物业【。部分所有人》承,担
物业出现】必,须,维修养护《的情形业《主或者物业》服务企业未进行维护!的县级房地产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督促:实施
》第,三十一条 建设【单位应当按照下【列规定时限完成前】期物业服务》的招标投《标工作
《 (?一)新建《现,售商品房项目应【当在现售前30日】完成;
(二)!预,售商品房项目—。应当在取得商品【房预:售许可证之》前完成;
【(三)?非,出售的新《建物业项目应当【在交付使用前90】。日完成
县【级房地产行》。政,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:政区:域内物业服务招【标投标活动的监督】管,理
前期—物业服?务企:业选聘后建》设单:位应当和物业—服,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!期,物业服?务合:同合:同内容应当包括【物业基本情》况,管理服务《的具:体内容、《标准:和费用双方权利和义!务合同?。期限违约责任等
! 第三十《二条 业主将—住宅改变为经营性】用房:的除:遵守法律、》法规和管理》规约的规定》外,还应当?经有利害关》系业主?的书面同《意且不得影响物业管!。理区域内《的公共空间使—。用、维护《
第三》十三条 住》宅物业、住宅小区】内的非住《宅物业或者与单【幢住宅楼结》。构,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!业主应当按照国【家有关规定》交纳专项维修资金】
专项维修资】金属于业主所—有专项?用于物业保修期满】后物业共用部位、】共用设?施设备的《维修和更新、改造】不得挪作《他用
第—三十四条 供排【水,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!等经:营,单位应当按以下【规定负责《物业:。管理区域内》相关设施设备(业主!自行增加的设施设备!除外)的《维修、养《护和更新
》 :(,一)业主终端计【量水:表及以?外的供水设》施设备;
【(二)业主终—端计量电《表及以外的供电【设施设备(集中【设,表,的,。为用:户,户外的供电设施设备!);
(三)业!主燃气用具、连【接燃气用具胶管【以外的燃气》设施设备;》
?(四)?业主户外分户阀【及以外的供热—设施设备;
【 (五)业主楼外排!水井及以外的排水设!施设备
第三】十五:条 房屋业主或使】用人:不得随意改变—房屋:的总体设计功—能和公共设施—。。。使用功能确》需改变的《应当符合规》划设计要《求和结构安》全标:准,并征得相邻业主、使!用人和?业主委员会的书【面同意
业主或!者使用人《不得有以下行—为
(一)损】坏房屋承重结—构破坏房屋外—貌擅自?改变房屋用途;
】 (二)对—房屋的内外承重墙、!梁、柱、楼板、阳台!、天台、屋面—等进行违章》凿、拆、搭占等;】
(《三):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!的易燃、易》爆、剧毒、放射性】危险物品和》超过荷载的》物品;
(四)!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!共利益和侵害他【人正:。当权益的活动
!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!务企业要求提前【解除物业《合同应提前》60天告知业主委】员会按规定》做,好各项移交工作并承!担相应责任
【 业:主大会?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企!业业主委员会—应当提?前60天通知物【业服务企《业,。
业主大会决】定选聘新的物业服】务企业后原物业【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!资料的?由县级?以上房地产行—政,主管部门责令限【期改:。正;逾期仍》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!1万元以上1—0万元以下的—罚款
第—三十七?条, ,业主、使《用,人,或者其?他单位和个人违反】本办法第三十—。五条规定的》由县级以上》房,地产: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限期改《正恢复原状按情节】轻重可以并处—100?0,元以: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!成他人损《失,的应赔偿损失
】 第三十八条 【物业服务企业、业】主、使用人违反本办!法的按照国务院物业!管理:条例:和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的?。规定予以处罚
!第三十九条 —房地产?行政主管部门—及其工作人员未按规!定履行职责严重【影响本行《政区域物业管理的依!法追究?直接:负责的主管人员【。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!任;玩忽职》守、滥用《职权、徇私》舞弊构成犯罪的【依法:追究:刑事责任《
第《四十条 《本办法中以下用【语的含义
共用!部位是指住》宅主体承《重结:构部位(《包括基础、内外承】重墙体、《柱、梁、楼板、【屋顶等)、户外墙】面、:门,厅、:。楼,梯,间、走廊通道等【
共用设—施设备是指住—宅小:区或单幢住宅—内,共用的?上下水管道、落水】管、水箱、加压水】泵、:电梯、天《线、供电《线路、照明》。、锅炉、《暖气线路、燃气线路!、消防设施》、绿地、道》路、路灯、沟渠、池!、井、?非,经营性车《场车库、《。。公益性文体设施和】共用设施设》备使用的房屋等
! 第四十一条 本】办法自2006【年5月?1日起施《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