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人民》政府关于修改—
甘肃省物业管理办!法的决定
】 根据深化》“放管服”》改革要求和》国,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!部分行政法规的决】定(国务院令第6】98号)对甘—肃省:物业管理《办,法作如?下修改
—一、将第《四条修改《为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应当扶持】物业管理《行业发展,物—业服务?企业按?照国家有关规定【享受:优,惠政策
《 二、将第五【条,修改:。为物业服《务企业应当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】格在领取营业—执照后依《。。法从事物业》服务活动接受行【政主管部《门的监督和指导
】 三、删除—第,六条
四、【将第八条第一—款修改?为有以?下情形?之一的物业所—在地县?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!门可以?。将其确定为1个物业!管理区域
— 五、将《第十条第一款、第】二款修?改为物业《管理区域内的—全体:业主组成业主—大会并选举》产生业主委》员会业主大会、【业主委员会按照国】家有关?规定开展活动—
: 业主人《数少于5《0人且经全体业主一!致,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!大会的由业主共【同履行业主大会【和,业主委员会职责
! 六、将第》十一条第(七)【项,修改为?有关共有和》共同管理权利的其】他,。重大事项《
七、将第十】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业!主大会决定本办法第!十条:第(五)项和第【(,。六):项规:。定的事项应》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!物总面积2/3【。以上的业主且—占,总人:数2/3以上的业主!同意;决定本办法第!十条:规,定的: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!部分占?建筑物总面积过半】数的业主且占总【人数过半数的—业主同意
》 八、将第十八】条,第二款修改为业【主委员会《委员应当由热—心公益?事业、责任》心强、具有一—定组:织,能力的业主担—任
九、将【。第二十一条修改【为住宅物业》管理区域内业—主、业主大》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!前建设单位应当【按照国家有关规【定通过招《标投:标方式?选聘物业服务企业】进,行前期物业管理
】 投?标人少于3》。个或者房屋建—筑面积?。小于3万《平方米(《包括同?。一建设?项,目内非?住宅的?房屋建筑《面积)经物业所在地!县级房地产行政主】。管部门?批,准,可以采?用协议方式选聘【物业:服务企业
【十、删除第二十二】条
十一、将第!三十八条修改为物业!。服务企业要》求提前解除物业合】同应提前60天告】知业:主委员会按规定【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并!承担相应责任
!业主大会决定—解聘物业服务—企业业主委员会应】当提前60天—通知:物业服务企》业
? 业主大《会决定?选聘新的《物业服务企业—后原物?业服:务企业不移》交有关资《料的由?县级以上房》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;—。逾期仍不移交有关】资料的处1万元【以上10万元以下】的罚款
》。 十二、将》第四十一《条修改为房地产【行政:主管部门及》其工作人员未按规】定履行职责》严重影?响本行政《区域物?业,管,理的依法追究—直接负责的主管人】员和有关责》任人员的责任;玩忽!职守: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!弊构成?犯,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
— 此外根》据,本决定对《部分:条文的?文,字作相应修改并对条!文,顺序作相应调整
】 本决定自20】18:年12月1》日起实施
【甘,肃省物业管》理,办法根据本决定【作相应的修》改,。重新公布
甘】肃,省物:业,管理办法
(20】。。。06年3月》29日甘肃省人民】政府令第2》6号公?布
20《10年9月9日甘肃!省人民政府令第6】8号第一次修—正
2018年【10:月17日甘》肃省人民《政府令第《146?号第二次《修正)?
第一条】。 ,根据国务《院物业管《理,条,例和有关法律、【。法规规定结》合我省实际制定本】办法
? 第二条 本省行!政区域?内的物?业管:。理活动适用本办法
! 新建住宅—区和配套设施比较齐!全的:原有住宅区应当实行!。物业管理
【配套设?施不全的原有住宅区!由所在?城市人民政》。府有关部门和公【有住房出售》单位筹措《资金组织整治—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物!业管:理
配套设【施比较齐全的大厦、!工业区等其他—物业推行物业—管理
《 第三条 省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全省?物业管理活动的统一!。监督管理《县级以上房地产【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物:业管理?活动的监督》管理
其他【有关行政主》。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!。范围内?。做好相关《的监督管理工作【
第四条—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?应当扶持物业管理行!业发展?,物业服务企—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享,受优惠政策》
?第五条? 物:业,服务:企业应当《具有独立的法—人,资格在领取营—业执照后依法从事】物业:服务活动接受行政主!管部门的监》督和指导
第】六条 ?。划分物业管理区【域,应当充分考虑共用】设施:设备、建筑物规【模、社区建》设等因素遵》循,方便生活和工—。作有:利于社区建设和管理!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!务水平的原则
【 第七条 有【以下情形之一的【物业:所在地?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!部门可以将其确定为!1个:物业管理区》域并:由1个物业服—务企业?实施物业管理
】 (一)属于—独立:封闭:式小区的;
【。 (二)处于同一】街区或者位置相邻的!;
(三)配套!设施设备可》以共享的;》
, (四)商贸、】办公、医院、学【校、工厂、仓储等】非住宅物业及单幢】。商住楼宇《具,有,独立共用设施—设,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!;,
(《五)其他可以—整治:成一个物业管理区】域的
? 根据前款第【(二:)、(三)、(五)!项,确定的物业管理区域!建筑物规模一般不小!于3万平方米
】 物业?管理区域划分后县级!房地产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应当在《。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!
: 第:八条 物业所—在地县级《房地产行政》主,管,部,。。门应当建《立物业管理区域【档案档案资料—应当载明以下事【。项
(一)物】业,管理区域的范围、】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!;
(二—),共用:设施设备情》况;
(三)建!设单位、产权单位】;
(四)业】主总户数、居住人口!、产权构《成,比例;
》 ,(五)物业服务【企业名称、》管理:时间
物业【服务企业变更的业】主委员会应当及时】向,物业所在地县—级房地产行政主【管,部门备案
— 第:九条 物业管理区】域内的全体业主【组成:业主:。大会:并,选举产生业主委【员会:业主大会《、业主委《员会按照国家有关】规定开展活动
!业主人数少于—50人且经全体【业主一致同意—决定不成立业—主,大会的由业主共【。同履行业《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!职责
业主【人,数在10《。0人:以上(含本数)的可!按幢、单元、楼层等!为,单,位推举业《主代表参加》。业主大会业主代【表一:般不得少于3—0人
第—十条 下列事项由业!主,。共同决定
(】一)制定和修改业主!大会:议,事规则?;
(二)【制定:。和修改管理》规约;
(三)!选举业主委》员会或者《更换业主委》员会成员;
】(四)选聘和解聘物!业服务企业;
!(,五)筹集和使用专】项维修资金;
!。(,六)改建、重建建】。筑物:及其附属设施;
! (:七)有关共有和共同!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!事项
《 第十一条 业主大!。会会:议可以采用集—。体讨论的形式—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!意见的形《式;但是应当有物业!。管理区?。域内专有部分占建】筑物总?面,积过半数的业—。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!的,业主参加
【业主:大会决定《本办法第十条第(】五)项和第(六)项!。规定的事项应当经】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!面积2/3以上的】。业主:且,占总人数2/3以】上的:业主同意;决—定本办法第》十条规定的其他事项!应当经?专有部分占建筑物】总面积过半》数的: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!数的业主同》意
: 业主大会或【者业主委员会—。的决:定对业主《具有约束力
业!主大会或者业—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!侵害:业主合法权益的【受,侵害:的业主可以》请求:人民法?院予以撤销》
, 第十二条—。 一个?物业管理区域内【已交付业主使用的房!屋建筑面积》达到50%以上【或者:达到30%以上【不足:50:%但:首个房屋《单元出售并实际交付!使用已满两年的【应当召开首次—业主:。大会:。
符合前—款规定的建》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!县级房?地产行?政主管部门并提供】。业,主清册?。、物业建筑面—积、物业出售并交付!使用时?间等文件《资料;建设单—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!业,主可以向《县级房地产行政【主,管部门?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!书面要求
— 第十三条 首【次业主?大会筹备组应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】县级房地产行政【主管部?门和街道办》事处:(,。乡镇人民《政府)的《。指,。导下由业《主,代表、建《设单位(包》括公有住房出售单】位)组成
【县级房地产》行政:主管部门在首次业主!大会筹备组成立15!日内应?当以书面形式在物】业管理区域》内公告
第【十四条?。 业主大会确定【业主投票权数—可以按照下列方法】认定:。专有部分面积—和建筑物总面积
! (:一)专有部分面积】按照不动产登记簿】记载的面积计算;】尚未进行《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!的实测面积计算;】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!房屋买卖合》同记载的面积计算】;,。
(二》)建筑物总面积【按照前项的统计【。总和计算
第十!五,。条 业主大会确【定业主投票权数可以!按照下列《方法认定《。业主人数《和总人数
(】。一)业主人数—按照专有部分的【数量:计算一个专有部分】。按一人计算但建【设单:位,尚未出售和虽已【。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!。分以及?。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!以上专有部分的按】。一人计?算;
(—二)总人数按照【前项的?。统计总和计》算
第十六条】。 业主大会召开时间!按规定公布后业主】。因故不能参加的可】书面委?托代理人参加;业】主代表?因故不能参加—的其所代表的业主】可,以,重新:选举1名业主代表参!加,;未书?面委托?他人和另外》。。。。推选业主代表—参加的视为弃—权但必须服从业主大!会的决定
》 第十《七条 业主委—员会委员的组成应】。为5人以上的—单数具体人数—由,业主大?会确定业主委员【。会根据业主大会赋予!的职:责作:出的决?定,对业主和使用—人具有约《束力
》业主委员会委员应】当由热心公益事【业、责任心》。强、:具有一?定组织?能力的业主担任【
业主委员会主!任、副主任》在业主委员会成员】。中推:选,。产生:
业主委员会不!得,从事经营《活动其成员》不,得在为本《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管!理服务的物业企业中!任,。职
《第,十八:条 业主委员—会应当在选举产生】之日起3《0日内将业主—大,会会议决定、业【主,。大会议?事规则?、管理规《约及业主委员—会名单等向物业所在!地的县级房地—产行政主管部—门和街道办》事处、乡镇人民【政府备案
业】主委员会任期和【换,届由业主大会决定
! 第十《九条 首次业主大会!工,作经费由建设单位】或原产?权单位承《担无建设单位或【原产权单位》的由全体业主承担】
: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!员会:工作经费《由全体?业主承担;经—费的筹集《、管理?。、使用?由业主大会议事规】则具:体规定
》 业主大会和业主】。委员会工作经费使用!情况:每半年以书面形【式在物?业管理区《域内公告《接,受业主监督和—质询
第二十条! 住宅?物,业管理区域内业主】、业主?大会选聘物业服务】企业前建设单位应】当按照?国家有?关规定通《过招标投《标,方式选聘《物业服务《企业进行《前期物?业管理
投标人!少,于3个?或者房屋建筑面【积小于?3万:平方米(包括同【一建设项目内非住】宅,。的房屋建筑面积)】。经物业所在地—县级房地《产,行政主管《。部门:批准:可,以,采用协议方式选【。聘物业服务》企业:。
第《二十一条 建设【单,位或前期物业—服务企业应》当在业主大》会选聘物业服务【企业后在《业主委?员会:。的监督下《办理资?料、设施设备—、物业共用》部位及?其他应管事项的【物业:管理移交验收手续
! 第二十二条【 商品房销(预【)售前建设单位应当!参照:国家建设部制定的示!。范文:本,制定临?时,管理:。规约与选聘的物【业服务企《业签订?前期物业服务合同】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!附件房屋买卖合【同应包括《前期物业服》务合同?约定的?内,容,
第二十三条】 规划?、设计新建住—宅小区时应当按照不!低于开发建》设住宅总建》筑面积的2‰3‰】。的比例确定物业管】理用房但最低—不能低于4》0平:方米物业管》理用房应《为,地面以上且设—有服务?厅、办?公用房、《卫生间?、,库房:等设:施
第二十四条!。 建设单位不得单】独转让物业共—用部分的所有—权和:使用权
任【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?侵占物业管》理区域内的共用部】分
《利用物业共用—部位、共《用设:施设备进行经—营性活动的应当【在征:得,相关:业,主、业主大会、物业!。服务:企业的同《意后按照规》定办理有关手续所】得,。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!充专项维修资金也】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!决定使用
—。 第二十五条—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!机动车停车场—(库)应当优先提供!给本:物业管理区域内的】。业,主,、使用人使用—停车位不得转让【。给物业管理》区,。域外的单位、—个人;停车位—。满足业主需要后仍有!。空,。余的经业主委员会同!意后可以临时—有,。偿提供?给物业管理》区域外的《单位、个《人使用所得收益【应按前条规定使用】
第二十六条】 普通商品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】服务收?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!级别管理物业服务】。等级标?准,。、基准价及浮动【幅度由省《物价、建设》行政主管《。部门制定
【。普通商品《住宅:小区以外的物业管】。理服务收费》实行市场调节价
! 物业管理》。。费按月收取经业主】同意:也可按季《收取
》第二十七条 —建设单位未售—出的及业主购房未入!住的空置物业应当】缴纳:物业管理费用缴纳比!例为收?费标准的70%【但不得因此而—增加其他业主的负】担
第二十八条! 物业服务》费主要用于以下事项!
, :(一)管《。理服务人员的—工资、社会保险费和!按规定提取的—福利费用《。;
: (二)物业共】用部分、共用设【施设:备的日常运行—、维:护费:用;
(三)物!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!费用;
(四】)物业管理区域绿】化养护费用;—
?(,五)物业《管理区域秩序—维护:费,用;
《 (六?)办公费用;
【 (七《)物业服务企业固】定资产折《旧;
(—八)物业服务合同】约定:的其他事项》。
, :第二十九条 物业】。管理区域内供—水、供电《、,。供暖、燃气、通讯等!单位应?。当收费到《户服务过程中产【生的损耗由供应单】位,承担
(一【)业主?专有部分以单个【业,。主作为?最终用户《;
(二)业】主,共,有部:分以共有业主作【为最终用户
第!三十条? 专有物业部—分有危害或可能危】害公共安全、公共利!益及他人合法权【益的所有人应当及时!修缮业主委员会【或物业服务企—。业通知后仍》未进行修缮的经【业主委员会同—意由物?业服务企业》进行:修缮费用由所有【人承担?
共用物业部】分危害或可能危害公!共安全、公》共利益及他人合【法权益的经业主【委员会?。同,意由物业《服务企业进行—修缮维修费用由【共用物?业部分所有人—承担
物业出】现必须?维修养护的情—形,业主或者物业服【务企业?未进行维《。护的县级房地—产行政主管部门应】。当督促实施》
第三十一【条 建设单位应【。当按照下《列规定时限完—成前期物业服务【的招:标,投标工作
(】一):新建现?售商:品房:项目应当在》现售:前30日完成;【
(二)预售】商品:房项:。目应:当在取?得商品房预售许【可证之?。前完:成;
(三)】非出售的新建物业】项目:应当:在,交,付使用前《9,。0日完成
》 县级房地产行政!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政区域内物【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!的监督管《理
: 前期物业服务】企业选聘后》。建设单位《应当和物业服务企】业,。签订书面的前—期物:业服务合《同合同内容应—。当包:括物业?。基本情况管理服【务的具体《内容、标《准和费用双方权利和!义务合?同期限违约责任等】
第三》十,二,条 业主将住宅【改,变为经营性》用房的除遵守—法律、法规和管理】规,约的规定《外还:应当经有利》。害关系业《主,的书面?同意且不得》影响物业《管理区域内的—公共空间使用、【维护
第—。三十三条 住宅【物业、住宅》小区内的《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!幢住宅楼结构—相连的非住》宅物:业的:业主应?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交,纳专项维《修资金?
专《项维修资金属于业】主所有专项用—于物业保修期—满后物业共用—部位、?共用设施设备的维】。修和更新、改造不得!挪作他?用
《第,三十四条 供排水】、供电、供气、供】热等经?营单位应当按以下】。规定负?责物业管理》区,域内相关《设施设?备(业主自行—增加:的设:施设备除外)的维修!。、养护和更》新
(一)业主!终,端计量?水表及以《外的供水设施—设,备;
(—二)业主《终端计量电表及以】外的供电设施设【备(集中设表的为用!户户外?的供电设施设备【);
(三)业!主燃气用具、连接】燃,。气用具胶管以外【的燃气设施设备【;
(四)【业主户外分户阀及】以外的?供热设?施设备;
— (五)业》主楼:外排水井及以外的】排,水,设施设备《
第《三十五条 房屋【业主:或使:用,人不得随意改变房】。屋的总体设计功能和!公共设施《使用功能确需改【变,的应当符合规划设计!要求和结构安全标准!并征:得相邻?业主:、使用人《和业主委员》会的书面同》意
业》主或:者使用人《不,得有以?下行为
—(一)损坏房—屋承重结构破坏【房屋外貌擅自—改变房屋用途;
! (二)《对房:屋的内外承》重墙:、梁、柱《、楼板?、阳:。台、天台《、屋面等进行违章】凿、拆、搭占等;
! ,。 (三?)存放不符合安全标!准的易燃、》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!危险物?。品和超?过荷:载的物品;
【 (四?)利用房屋》从事危害公共—利,。益和侵害他》人正当权益的活动
! 第三十》六条 物《。业服务?企业要求提前解除物!业合同应提前60天!告知业主委》员会按规定做—好各项移交工—作并承担相》应责任
业主大!。会,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企!业业主委员会—应当提前6》0天通?知,物,业,服务企业
业】主大会决定选聘【新的:物业服务企业后【原物:业服务企业不—移交有关资料的【由县级以上房地产】。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:限期改?正;逾期仍不移【交,有关资料的处1万】元以上?10万元以下的罚款!
第三十七【条, 业主?、使用人《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!违反本?办法第三十五条规】定,的由县?级,以上房地产行政【主管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恢复原状按情!节轻:。重可以并处100】0元以上《3,万元以下罚款造成】他人:损失的?应,赔偿:损失:
第三十八【条 物业服务—企业、业主、使用人!违反:本办法的按照—国务院?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!。法律:、法规的规定—予以处罚
—。 第三十九条 房】地产行政主管部【门及其工作人员未】按规定?履行职责《严重影响本》行政区域物业管理的!依法追究直》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。。有关责?任人:员的责任《;玩:。。忽,职守、滥用职—权、徇私舞弊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。究刑事责任
— 第?四十条? 本办法中以—下用语的《含义
共用部位!是指:住宅主体承重结【构部位(《包括基?础、内外承重—。。墙体、柱、梁—、楼:板、屋顶《等)、户外墙面【、门厅、楼梯间【、,走廊通道等
【 共用?设施设备是指—住宅小区或》单幢住宅内共—用的上下水管道、落!水管:。、水箱、加压水泵、!。。电梯、天线、供电线!。路,、照明、锅炉、【。暖气线路、》。燃气线路、消防【。设施、绿地、道路、!路灯、?沟渠:、池、井、非—经营性车场车—库、公益性文—体设:施和共?用设施设备使—用的房屋等
【 第四十一》条 本?办法自2006年5!月1日起《施,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