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节市重大》工程和重点项目管理!办法:
第一章 总则】<?xml:—namespac】e prefi【x = "o" 】ns ?= "urn:sc!hemas》-micros【oft-com:o!ffice:o【ffice" />!
第一条 —为加强全市重大工】。。程和重点项目的全】过程管理确》保重大?工程和重点项目的顺!利实施根据国家重点!建设:项目管理办》。法,。和贵州省重》大工程和重》点项目管理办—。法等有关规》定结合毕节市实际】制定:本办法
第二条【。 本办法所称【市重大?工程和重点项目(】以下简称《市重点项《目)应符合下列原则!
(一)符合我市】国民经?济和社会发展相关】规,划以及国家产—业政策符合中—。长期投资发》展方向?符合国土资源保护、!环境保?护,、安全、节能、资源!综合利?用等要求对本—。市国民经济和社【会发展有重大—影响
(二)总投】资5000万元以】上的社?会发展项目;1亿元!以上的产业发展【项目、能《源项目、高技术产】业项目、城市—建设项目、农林业】项目、水利项目、】经贸流?通项目、节能环【保项目、园区基础设!施,建设项目;2亿元以!。。上的交通运输项目】
第三条 符【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!且当年可《开工建?设的确定为》重点项目;符合本办!法第:二,条规:定但当年不具备【开工条?件的确定《为重点?预备项目
第—四条 重》点,项目按照施工—进度计划安排—本年度应完》工的项目列为收尾项!目;本年度继—续实施?的项目?列为续建项目;项目!可行性研究报告已】审,批或:项目已完成》核准、备案项目前期!准,备工:作基本完成本年度应!开工:建设的项目列为【新建项?目;已纳入经济和】社,会相关发《展规划?项目法?人和建设资金—已落实项目》建议:书,已批准?、或有?关部门已《同意开展前期—工作:、或项目已备案正】在开展有《关前:期准备工《作,本年:度争取开《工建设的项》目列为预备》项目
第五》条 ?市重大工程和重【点项目建设领—导,。小组办公《室(以?下简:称“市重大》办”)?负责全市重点项【目的综合协调、调度!和管:理市:发展:改革:。。、,工业能源、》林业、畜《牧、商务、安全【监管、教育、—科技、?财,政、国土、规划【、建设、交通、水务!、农业、文》化,、审计、环》保、旅游等部门以及!供电:、供水、电信—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!。和有关法律、—。法规的规《定做:好市重点项目—。的,相关管理、协调和】服务:工作
第《六条 各县(自】治县:。、,区)政府(管委会】),和项目?主管部?门根据市重点项目建!设,规模和合理工—。期负责?。抓好配?套资金、征》地拆迁、移民安【置,。、外部配《套条件的协》调服务?等有:关工:作
第二—章 : 申报程序
—第七条 市重点】项目每年确》定一次按《下列:程序申报
(一)】无主管部《门的非政府投资项目!符合:本办法第《二条规定的项目业主!可直接向《市重:大办申?报
(二)》对本市国民经济和】社会发展关系—重大的政府投资项】目各县?(自治县、》区)政府(管委【会)和?市直单位未申报的】市,重大办?。可直接纳入市重点】项目建议名单和【推进计划
第八条 ! 新申报的》市重点项目在报送规!定计划表格的同【时还应附下》列书面材料
—(一)项目》的备案、《核准或可研、初设】或概算审《批等文件
(二)】项目资本金和其【他建设资金落—实情况?的有关文件
(【三)项目规划、土地!及外部条件》落实情?况的有关文件
第】九条 市重—大办对市直各部门】、各县(自治—县、区)政府—(管委会《)和项目业主报送】。的项目按本》办法第?二条规定进行汇总、!筛选征?求,有,关部门意见根据需要!和可能进行综—合平衡后编制年度市!重点项目建议名【单和推进《计划:
第十条 市重点!项目年度计划—按照重点建设项目】和,。重点:预备项目进行编制重!点建设项目分—为收尾、续建和新】建三大?类
第十一》条 市重点项目名!单和推进计》。划,报经:市政府审定后下达】执行:
第十二条 申】请列入国家》、省重点建设项目】的由市重《。大办:在征求有《关部门意《见后按?照国家和省对—重点建设项目的有】。关规定申《。报
《第三章? 重?点预:备项目的管理
第】十三条 市重【大办应根据贵—州省项目《云数据信息》报送:办,法(:暂行)规定对未【来23年在我市境内!建设的固定资产投】资,。预备项目除涉及【国家安全、国家【秘密的项目外—纳入项目云数据库】进行动态管理
第十!四条 ? 重点预备》项目(预可》行性研究报》告、可行性研—究报告、初》步设计或概算以及规!划、土?地、环保、建设【等)前期工作必须】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!序进行审《批、核准或》备,案
第十五条— 项目行业主管部!门负责?本,行业的重点预—备项目的《。筛选、申报》和落:实外部条件等工作】并定期或《不定期向市》重大办报送项—目,进展情况
第—。十六:条 市发展改【革,、工业能源》、建设、规划、国土!、财政、电力、交】通、环保等有关【部门:负,责,对重点预备》项,目提供政策》咨询、?业务指?导在审?批、核准《、备案或上报—等环节提供》方,便快捷?的服务
第十—。七条 《重点预备项目在取得!核准、备案或初步】设计:获批准后转入重【点,建,设项目
第四】章 重点建设【项目的管理
—第十八条 市【重点项目须按—贵,州省项?目云数据信息报送办!法(:暂行)相关规定【纳入:项,。目云数据库》并根据省、市有关要!求报送更新相关项】。目数据信息数据信】息是指项目》从,。。谋划生成、》前期工作到》开工建设、竣—工验收的有关—数据、文字、图【片、视频等信息【包含项目基本—信,息和项目进》。。度信息
第十九条 ! 市:、县(自治县、【区)两级《政府组成部门为【项目云数据信息【的,填报单位并按照分级!管理的原《则负责向《项目建设单位报收】集项目基本信息并汇!总、:整理、审核》后填报录《入项目云《。管理系统县(自【治县、?区,。。)发展改革部门负】责县:(,。自治县、区)项目的!初审报经《市发展改革》委复审?。后,提,。。交省发?展改:革委终?审纳:入,数据库?;,市发展改革委—负责市本级》实施项目的初审【并提交省发展—改革委终《。审纳:入数:据库
第二》十条 《市重:点项目工程形象进】。度、投资完成情况、!建设资?金到位及要》素需求?等进度信息填报【实行直报制度由【填报单位填写—有关数据《。信息后?纳入数据库进—度信息分为旬报【、月:报、季报等》具,体报:送要求按省发展【改革委和市》发展:改革委的要求执【行
第二十一条 】 市重?点建:设项目应《按国家、省》、市有关法》律法规规定由项目】主管:部门:和项目业主对项目】的资金、工期—、质量、安全等进行!严格管?理
第二十二条 !。。市重点建设项—目业主可向市重大办!反映项目《建设中存《在的问题由市重【大办根据国家有【关政策和规》定组:织,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!报请:市重大工程》和,。重点项目建设领【导小组研究解决
第!二十三条 市重点!。建,设项目中的》。政,府投资项目必须严】格,执行国家的有关规】定
(?一,)严:格执行项目法人【责任制、监理—制、合?同制:和工程质《。量终身责任》制
(二)项目【。的勘察、设计、【。监,理、施工、重要【。设备:和材料采购必—须严格?按照中?华,人民:。共和国招标投标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!标投标?法实施条例和贵【州省招标投》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!规开展招标》活,动
:(三)项目》业主必?须严格按照项—目审批?部门批准《的建设规《模、建设内》。容,。、建设标《。准、投资额、建设】工期:。。进行建设严禁擅【自提高或者降低建设!标准、扩大或者缩】小,建设规模因特殊情】况确需提高》或者:降低建设标准、扩】大或:。缩小建设规模、【。调整产品《方案或项目投资的必!须,。按程序报原》项目审批部门批【准后:方可实施
(—四)项目的》建设资金《应实行专帐管—理专款专用按照国】。家、省?、市:有,关规定严格管理【。
(五)项目业主】应主动接受和配【合国:家、省、市的稽【察、督查、检查【。、审计等监督工【作真实反映和提供有!关资料及《情况
第五章 ! ,考核与奖惩
第【。二十四?条 市发展改【革委定期或》不定期对市》重,点项目的投资完成情!况、入统《情况、形《象,进度等进行专项督查!考核并?将督查考核》结果在?全市:范围内通报每年度进!行,一次总体评》价考核?。
,第二:十,五条 对重点项目!年度目标任务完【成好的县(自治【县,。、区:)由市发展改—革委报?市重:大工程和重》点项目领导小组【进行表?彰在:市,级项目前《期经费中预留2【。00:万元以?上进行奖励》奖励资金主要用【于项目前期工作【和项目建设管理相关!工,作
第二《十六条 对前【期工作推进好的【市重点预备项目优】先安排市项目前期工!作经费
第—。二十七条 —凡政府投资的重点】项目:未按照年度投资【计划拨付资金影响】重点项目工程进度】。的有关县(自治县】、,区)和部门由市发】展改革委报市政府】予以通报批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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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保】障措施
第二十【八条 各级规划、!。财政、国土、环保】、电力、交通—等部门应按照有【关法律?、法规及本办法的】规定对重点项目【的用地规划、—资金拨付《、电:力供应、环境影响】评价、物资》运输、供水、供【气等:配套条件在》各自职权范围内【给予优?先考虑提供相—关指导和《服,务确保市重》。点项目?及时落地开工—建设
第二十九条 !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!门在安?排,各种财政性资金【时应充分体现对政】。。府投资?重点项目《的倾斜和支持
【第三十条 市发展!改,革,委定:期或:不定期向社会发布】重点:项目信息争取多【种信贷资金》支持吸引外资和民间!资金:的投:入
第三十一—条 对列为—。重点管理《。的省、市《重点项目优先—享受国家《给予毕节试验区的差!别化政策《并在融资和资源配置!等方面给予优先权】
第三?十二条 《 除国家、省—规定的行政事业收费!外任何单位》不,得向重点项目收【取,其他:名目的费《用
第三十三—条 国家、—省,在本市?的重:点项:目按:照国家?、省对重点建设项】目的管理规定—执行同时享受—市重点项目的优【惠政策和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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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《章 附则
—第三十四《条 本办法由市发!展改革委负责—解释
第三十五【。条 本办法自发】布之日起《施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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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节市重大工程!和重点项目考核【办,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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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?省人:民,。政,。府办公厅《关于:印发贵州省固定【资,产投资?及,重大工程和重—点项目建设》工作:目,标任务考核办—法的通知(黔—府,办发:〔,2,0,11〕4《3,号)要求结合—我,市实际?制定本办法
一、】考核对?象
各县《。。(,自治县、《区)人民《政府(管委》会)
二、组织【实施
重大工—程和重点《项目:考,核工:作在市政《府统一?领导下采取每月动态!跟,踪管理和年终综合】考核评定相结合的办!法,进行由?市,。。。重大:项,目办、市实绩—考核办等有关单位】负责组织《实施考核工作由市】。重大项目《办和市?实绩考核办具体【负责:
,三、考核《内,容及评分标准
市】重大工程和重—点项目考核基础分】为100分具体考核!内容和标准如下【。
(一)项目!申报情况(10分)!各县(自治县—。、区:)应按照《省、市?重大项目《办的要求按时—。认真上?。报每年度的省市重大!工,程和:重点项?目每年上报重大项】目年度投资目标达到!当年:下达的固定》资,产投资目标60【%以上的评为10】分(其中省重—。点项目达到20%】评为5分)达不【到要求的按比例【扣,分
》(二)投《资,完成情?。。况(:55分)《按季度完成项—目投资目标》评为55分(其中省!重点项目占》25分)未完—成当期投资目标【的按比?例扣分
《 : ,(三)?资金到位情况(2】分)省市重》点项目到位资金均】不低于完成投资目标!的评为2分低于【完,成投资目标的按比】例扣:。分
(四)形!象进度情况(10分!)按每年《下达的省、市重【点项目的推》进计划?进,行评分
1》.,收尾项目按时—建成完工的评为2分!。。未按时完工的按比】例扣:分续建?项目:提前完工的可抵未建!成完工项目》
2.续建项目按时!完成投资《计划:目标的评为4分未】完成投资计划—目标的?按比例扣分
3.新!建项目按时开—工建设的评为—4分未按时》开工的?按,比,例扣分预备项目提】前开:工建设可抵》未开工项目
—4,.因:。工作:不力措施不实—导致重大工程和重】点项:目推进缓慢》被省:、市通?报批评的每次扣1】分
—(五)项目入—统情况(10—分)以市统》计,局提供?的项:目入统个数》作为评分依据具【体,记分为项目入统【率×1?0项目入统率—=项目入统个—数�(重《点项目个数预备项目!个数)×100%】
》(六)信息报送【情,况(3分)根据省】、市:的统一要求》认真:按时上报有关项目调!度数据、信息并及时!录入:更新项?目云平台项目—库数据信息的评为3!分每出?现一次不《。。按时报送情况或逻辑!。错误的扣0.2分】直至扣完
【。 (七)项目督】查情况(4分—)认真按省的—要求做好迎接各级】项目督查准》备市重?大项目办、市稽察】办定期?和不定期对省—、市:重大工程和重点项】目进行抽《。查所抽查《项目:。推进情况《。与上报情《况相符的评为—4分:。凡在督查中发现与上!报情况不符虚报瞒报!有关数据信息的【该项计0分
【 ?(八)?承办活动情》况(6分)按省【、市要?求,筹,办全省项《目建设现场观摩会的!1次给3《分,;承办市《。级项目现场观摩会】。的1次给1》分;未筹办过—以,上活动的此项计【0分按要求》承办:省级重大项目集中开!工仪式的1次给【。2分;承办》市级重大项目集中开!工仪式的《。1次给1分;未【筹办过以上活动【的此项计0分本【项所指的承办—。活动是指由发改【。系统牵头组》织的相关活动累计】得分不超过6分
】四、考核结果认定】
为确保考核结【果客:观公正每年》度对县(自》治县、区)的重【大工程和重点项目】考核工作由市发展改!。革委牵头市》实绩考核办》、市重大项目—办参与对《全市重大工程和重】点项:目,进行综合考》核并提?出书面评审》报告报市政》府审:定以此作《为考核评比的—。重要依据
五、【考,核结果运用
(【一)根据年》度考核?结果:由市重大工程和重】点项目建设》领导小组进行通【报对完成各项年【度目标?任务好的县(自治县!、区)?评出一、二等奖【进行表彰《。奖励:考核得分低》于90分的县(自】治县、区)不予表彰!奖励
(《。二)考?核结果与领导干部】工作实绩《挂钩并作为领导干部!提拔:任用的重要依—据之一根据每月调度!情况:通报对连续两—次未完?成,当期:目标任务的县(自】治县、?区)由市重大工程和!重点:项目建设领》导小组向县(自治】县、区)政府—。(管委会)下发督办!通知书责令(—自治县、区》)政:府(管委会)采取】有效措施限期进【行整改;连续三次】未完成当期》目标任?务的由市政府—分管领导对》县(自治县、区【)政府(管》委会)主要领—导进行约谈和诫勉】谈话;连续四次未】完,成当期目《。标,任务的由市》重大项目《办,会同市实绩考核办向!市委、市政府提出】。组织处理建议进行处!。。理
六、附则
(!。。一):本办法自《发,布之日起施行—原毕节?市重:。大工程和《重点项目考核办【法(试行《)(毕府办通﹝20!13﹞137号)同!时废止
(二)本】办法由市《重大工程和重—点项:目建设领导》小,组,办,公室负责解释
】
》
毕节市市》级民生实《事项目考《核办法
》
为确?保市委、市政府【每年确定的各项民】生实事项目有序推】进全面完《成各项?目标任务制订—本办法
《一、考核《对,象
民生《实,事项目涉及》的相关市直单位、县!(自治?县、区)政》府(管委《。会)
二《、,。考核方式《及组织实《施
考核工作—坚持客观公》正、科学合理、公开!透明、求真务实【的原则采取督查调度!和年:终考核评定相结【合平时督查调度采】取月调度每年—至少:开展2次以上督【查和不定期抽查的】方式:进行每次督查—情况要进行通报年终!。考核采取听》取汇报?、查阅?资料、实地查看等方!式进行考核》工作由市民生工【程联席会《议办公室、》市实:绩考核办具体组【织实:。施
三、《。考核:内容及评分》标准
(一)考核内!容经市?人,民代:表大会审《议通过的市政—府工作报告中—提,出的各项民生实【事涉:及的相关项目实施】情况
(二)评分标!准考核基础分为【。。100分具体评分标!准如下
《。1.民生实事推进】情况(70分)完】成本部门、本—县(自治县》、区)涉及的民生】实事相关指标任务的!。评为7?0分已开工》建,。设未完成项的—按比例扣《分未实质性开—展工作项的评为0分!且在:评定的总分中再扣此!项分值(以市民生工!程联席会《议办公室每年—年初分解下》达的目标任务表设定!分值为准)
—2.:信,息报:送情况(15分)内!容真实认《真按时上报月调度】表,的评为15分—;不按?时上报或上报—虚报内容《的,一次扣2《分此项分扣完后在】评定总?分中再扣《扣分:上不:封,。顶
3.《日,常,督查情况(15分】)按:。要求做好督》查,准,备抽查项《目推进情况与上【报情况相符》的评为15分凡在督!查,中发现与《上报情?况不符的发现—。1次在评定》的总分中扣》此项相应《分值以此类》推扣分上不封—顶
四、考核结果运!。用
市级《民生实事《是经市人《民代表大会》审议通过《的市:政府工作《报告中提《出的面向全市人民作!出,。。承诺的?事项市实绩考—核办要将《民生:实事工作完成情况纳!入全市当《年目标考核内容考】核结果计入年度考】核分值市民生工程】联席:会议:办公室?。要将每月调度情况】进,行排名通报年—终对完成各》项年度目标》任务好的县(自治县!、区)和《市,直部门给予通报表】扬对未完成目标【任务的进行》通,报批评
五》、附则
【(一:)本:办,法由市民生工程联席!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!
? (:二):本办法?自,发布:之日起施《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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