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节市重大工—程和:重点项目管理办法
!第一章? :总,则<?xml:n】ames《pace pr【。efix《 = "o"— ns =》 "urn:—sche《mas-m》icros》oft?-com:off】ic:e:offi—ce"? />
《第一条 《 为加强《全市重大工程和重】点项目?的全过程管理确保】重大工程和重点项】目的顺?利实施?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!目管理办《法和贵州省重大工程!和重点项目管理办】法等有关规》定结合毕节》市实际制定本办法
!第二条 本—办法:所,称市重?大工程和重点—项目(以下简称【市重点项目)应符】合下列原则
(一】。)符合我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】发展相关规划以及】国家产业政策符【合中长?期,投资发展方向符合】国土资源《保护:、环境保护、安【全、节能《、资源综合利用等要!求对本?市国民经济和社【。会发展有重大—影响
?(二)总投资5【000万元》以上:的社会发展项—目;1亿元以上的】产业发展项目、能】源项目、高技术产业!项目、城市建—设项目、农林业【项目、水利项—。目、经?贸流通项目、节【能环保项目、园【区基础设施》建设项目;》2亿元以上的交【通运输项目
第三条!。 符合本办法第二!条规定且当年—可开工建设的确定为!重点项目;符合本】办法第二条》规定但当《年不具备开》工条件的确定为重】点,预备项目
第四条 ! 重:点项目按《照,施工进度计划安【排本:年度应完工的项目列!为收尾?项目;本年》度继续实《施的项目列为—。续建项目;项目可行!。性研究报告已—审批或项《目已完成核准、【备,案项目前期》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本!年度应开工建设的】项目列?为新建项目;—已纳入经济和社会】。相关发展规划—项目法人和建—设资金已落实项目】建议书已批准、【或有关部门已同【意,开展:。前期工作、或项目】已备案正在开—展有关前《期,准备工作本年度争取!开工建设的》项目列为《预备项目
第五条】 :。市重大?工程和?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!。组办公室(以—下简称?“市重?大办”)负责全【市重:。点项目的综合协调】、调:度和管理市发—展改革、工业—能源、林业、—畜,。牧、商务、》安,全监管、教》育、科技、财政、】国土:、规划、《。建,设、交?通,、水务?、农业、文化、审】计、环保、旅—游,等,部门以及供电—、供:水、:电信等单《。位按照各自职—。责和有关《法律、?法规的规定做好市重!点项目的相关管理、!协调:和,服务工作
第—。六条 各县(自】治县、区《)政府(管委会【)和项目主》管部门根据市重点】项目建设规模和【合理工期负责—抓,好,配套资金、征地拆】迁、移民安置、外部!配套条件的协调服】务等:有,关工作
第二章! 申报程序
第】七条 市重—点项目每年确定一】次按下列程序—申报
(一》)无主?管部门的《非,。政府投资《项目符合本》办法第二条规—定的:项目业主可直接向】市重:大办:申报
(二)对本】市国民经济》和社会?发展关?系重大的政府投资】。。项目:各县(自《治县、区)政府(管!。委,会)和市直单—。位未申报的市重【大办可直接纳入市】重点项?目建议?。名单和?推进计?划
第八《。条 新申报—的市重点《项目:在报送规定计划【。表格的?。同时还应《附下列?书面材料
(一)】项目的备案、—核,准或可?研、初设或概算审】批等文件
(二【。)项目资本金和【其他建设资》金落实情况的—有关:文件
(三)—项目规?划、:土地及外部》。条件落实情况—的有关文件
—第九条? 市重大办对市】直各部门、各县【(自治县、区)政】府(管委会)和项】目业主?报送的项目》按本办法第二条【规定进行汇总、筛选!征求有关部门—意见根?。据需要和可能进行综!合平衡?后编制年《度市重点项目建【议名:单和推进计划
第十!条 市重点项目】年度计?划按照重点建设项目!和重点预备》项目:进行编?制重点建设项目分】为收尾、续建和【新建:三大类?
第十?一,条 市重点—项目名单和推进【计划报?经市政府审定—后下达执行
—第十二条 —申请列入国》家、省重点建设项目!的由市重大办在征】求有关部门意见后】按照国家和省对重】点,建设项目的有关规】定申报
《
第三《章 重《点预备项目的—管理
第十三条 !市重:大办应根据》。贵州省项目云—数,据信:息报送办法(暂【行)规定对未来2】3年在我市》境内建设《。的,固,定,资产投资《预备项目除涉及国】家安全、国家秘密的!项目外纳入项—目云数据库进—行动:态管理
第十—四条 重点预【备项:目(:。。预可行性研》究报告、可行性【研究报告、初—步设计或概算以及】规划、土地、环保、!建设等?。)前期?。工作必须按照国【。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!审批、核准或—备,案
第十五条 项!目行业主管部门负】。责,本行业的重点预备项!目的筛选、申—报和落实外部条【件等工作并定—期或不定期向市【。重大办报《送项目进展情况【
第十六条 市】发展改革《、工:业能源、《建设、?规划、国土、财【政、电力、》。交通、环保等有【关部门负责对重点预!备,项目提供政策咨【询、业务指》导在审批、核—。准、备案或上报【。等环节提供方—便快捷的服务
【。。第十七条 》 重点?预备项目在取得核】准、备案或初步【。设计获?批准后转《入重点?建设项目
第】。四章 重点—建设项?目,的管理
《第十八条 —。市重点项目须—按贵州省《项目云?数据信?息报送办法》(暂行?)相关规定纳入项目!云数据库并根—据省、?市有关要求》报送:更新相关项》目数据信息数据信息!是指项目从》谋,划生:成、前期《工作到开工建设【、竣工?验,收的有?关数据、文字、【图片:、视频等《信,息包含项目基本【信息和项目进度信】息
第十九条 市!、县(自治》县、区?)两级?政府:组成部门《为项目云数据信【息的填报《单,位并按照《分级管理的原—则负责向项》目,建设单?位报:收集项?目基本信息》。并汇总、整理、审】核后填报《录入:项目云管理系统县】(自治?县、区)发展改革】部门负责《县,(自治县、》区)项目的初审【报经市发展改革委】复,审后提交省发展改】革委:终审纳入数据库【;市发展《。改,革委负责市本级实施!项,。目,的初:审,并提交省发展改革委!终审纳入数据库
】第二十条 市重】点项:目工:程形象进度、投【资,完成情况《、建设资金到位【及要素?需求等?进度信?息填报实行》。直,报制度由《填报单位填写有关数!据,信息后纳入数据库进!。度信息分为》。旬报、月报》、季报等《具体报送要求按【省发展改革委—和市:发,展改革?委的要?。求执行
第二十【一,条, 市重点建设项目!应按国家、》。省,、市有关法律法规】规定由项目主管【部门和项目》业主对项《目的资金《、工期、《质量、安全等进行】严格管理《
第二十二条 】市重点建设项目业主!可向市重大办反映项!目建设中存》在的:问题由市重大办根据!国家:有关:政策和规定》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!调或:报请市重《大工程和重》点项目建设领—导小组研《。。究解决?
第二?十三条 》市,重点建设《项,目中的政府》投资项目《必须严格执行国【家的:有,关规定
《(,一)严格执》行,项目法人责》任制:、监理制、合同【制和:工,程质量终身责任制】
,(,二)项目的》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!施工、重要设—。备和材?料采购必须严—格按照中华人—民共:和国:招标投标法》中华人?。民,共和国?招标投?标法实施《条例和贵州省招标】投标条?。例及有关《法律法规开展—。招标活动
(三【)项目业《主必须?严,格按照项目审批部门!批准:的建设规模、建设】内,容、建设标准、投】资额:、建:设,。工,期进行建设严禁擅】。自提:高或者降低建设【标,。准、扩大或者缩小】建设规模因特殊情况!确需提高或者降【低建设标《准、扩大或缩小建设!规模:、调整产品方案或项!目投:资的必须《按程序报原项目【审批部门批准后【方可实施
(四【)项目的《建设资金《应实:行,专帐管理专款—专用:按照国家、省、【市有关规《定严格?。管理
(五)—项,目业主应主动接【受和配合国家、省、!市的:稽,察、督查、检—查、审计等监督工】作,真实:反映和?提供有关资料—及情:况
第五章 】 考核与奖惩
【第二十四条 市】发,展改革委定期—或不定?期对市重点》项目的投资完成【情,况、入统《情况、形象》进度等进行专—项督查考核并—将督查考核结果在全!市范围内通报—每年度?。。进行一次总体评【价考核
第二—十五条 对重【点项目?年度目标任》务完成好的县(【。自治县、区)由市发!展改革委报市重【大工程和重点—项目领导小组—进行表彰在市—级项目前期》经费中预《留200万元以上】进行:奖励奖励《资金主要《用于项目前期工作】。。。和项目建设管理【相关:工作
第二》十六条 对前【期工:作推:进好的市重》点预:。备项目优《先,安排:市项目前期》。工作经费《
第二《十,七,。条 凡政府—投资的重点》项目未按照年度投资!计,划拨付资金》影响重点项目工程进!度,的有关县(自治县】、区)?和部门由《市,发展改革委》报市政府予以通报批!。评
第六—章 保障措施
】第二十八条》 各级规划、财】政、国土、环保、】电力、交《通等部门应按照【有关法?律、法规《及本办法的》规,定对重点《项目:的用地规划、资金】拨付、电力供应、】环境影响评价、物】资运输、供水、供气!等配套?条件在各自职—权范围内给予优先考!虑提供?相关指导《和服务确保市重【点,项目及时落地开工建!设
第二十九条【。 各级《政府:及有关部门在安排】各种财政性资金时应!充分体现对政府投】资,重,点项目的倾斜和支持!
,第三十条 市发展!改革委定期或—不定期?向社会发布重—点项目?信息:争,取多种信《贷资金支持吸引外资!。和民间资金的—投入
?第三十一条 对列!为重点管理》的省、市重》点项目优先享受【国家给予毕节试验区!的差别化政策并在融!资和资源配置—等,。方面给?予优先权
第三十】。二条 ? 除国?家,、省规定的行—政事业收费外—任何单?位不:得,向重点项目收取其】他名目的费用—
第三十三条 国!家、:。省在本市的重点项目!按照国家、省—。对重点?建设项?目,的管理规定执行同时!享,受市重点项目的【优惠政策《和服务
—第七:章, 附则
第三十】四条: 本办法》由市发展改革委负】责,解释
第三》十五条 本办法】自发:布之日?起施行
毕!。节市重大《工程和重点项目考】核办法
—根据省人民政府【办公厅关于》印发贵州《省固定?资产投资及重—大工:程和重点项目建【设工作目标任务考核!办法:的通知(黔府—办发〔2011【〕43号)要—求结:合我市实际制定本】办法
一、考核对象!
各县(自治—县、区)人民政府(!管委会)
》二、组织《实施
重《大工程和《。重点项目考》核工作在市政府统一!领导下采《取每月动《态跟踪?管理和年终综合【考核评定相结—合的办法进行由【市重大项目办、市实!绩考核办等有关单位!负责组织实》施考核工《作,由市重大项》目办:。和市实绩考核办具体!负责
三、考核内容!及评分?标准
市重大工程和!重点项目考核基础分!为100分具体考核!。内容和标《准如:下
(一)项!目申报?情况(10分)【。各县(自治》。县、区?),应按照省、市重【大项目办的要求按时!认真上报每》年度的省市重大工】程和:重点项目每年上报】。重大:项目年度投》资目标达到当—年下达的固定资产】投,资目标60%以【上的评为10—分(其?中省重?点项目达到20%】评为5分)》达不到要《。求的按比例》。扣分
—(二)投资完成情况!。(,55分?)按季?度完成项目投资目标!评为55分(其【中省重点《项目占25分)未】完成:当期投?资目标的《按比例扣分
— (三)资【金到:位情况(2分)【省,市重点?项目到位资金—均不低于《完成:投资:目标的?评为2分《低于:完成投资目标的按比!例扣分?
, (四)形象进!度情况(10—分):按每年下达的—省、市重点项目【的推:进计划进行》评分
1.收尾项】。目按时建成》完工的评为2—分未按?时完工的按比例扣】分续:建项目提前完工的可!抵未建成完工项目】
2.续《建项:目按时完成投资【计划目标的》评为4分未完—成投资计划目标【的按比?例扣分
3.新【建项目按时开工建】设的评为4分—未按时开《工的按比例扣—分预备项目提—前开工建设可抵【。未开工项《目
4.因》工作不力措》施不实导《致重:。大工程和重点—项目推进缓慢被【省、市?通,报批评?的每次扣1分—
》(五)项目入—统情况?(10分)》。以市统?计局提供《的项目入统个数作为!。评分:依据具体记分为【项目入统率》×,10项?目入统率《=项目入统个数【。�(重点项目个数】预备项目个数)×1!0,0%
? 《(六:)信息报送情况【(3分?)根据省、市的统】一要求认真按—时上报有关项目调】度数据、信息并【及时录入更》新项目?云平台项《目库:。数据信息的评为【。3分每出现》。一次不?按时:报,送情况或逻辑错【。误,的扣0.2分直至】扣完
(七!)项:目督查情况(4分)!认真按省的》要求做好迎接各级项!目督查准备市—重大项目《办、:市稽:察办定?期,和不定期《对省、市重大—工程:和重:点项目进行抽—查所抽查项目—推进:情况与上《报情况相符的评为】4分凡?在督查?。中发现与上报—情况不?符虚:。报瞒报有《关数据信息的—。该项计0分》
?。 (八)承办活动!情况(?6分)按省》、市要求筹办全【省项目?建设现场观摩会的】1次给3分;承办市!级项目现场观摩会】的1:。次给1分;未筹【办过以上活》动的此项计0—分按要求承办省级】重大项目集中开【工,仪式的1次给—2分;承办》市级重大项》目集中开工》仪式的?1次给1《分;未筹办过—以,上活动?的,此项计0分本—项所指的承》。办活动是指》由发:改系统牵头组织的】相关活动累计得分】不超过?6分
四、考—核结果认定
为确保!考核结果客观—公正每年度对县(自!治县、?区)的?重大工程和》重点项目考核工作由!市,发展改?革委牵?。头市实绩考核办【、市重?大项目?办参与?。对全市重《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进!行综合考核并提【出书面评审报告【报市政府审》定以此作为考—核评比的《重要依据《
,五、:考核结?果运用
(一)根】据年度考核结—果由市重大工程【和重点项目建设领导!小组进行通报对【完成:各,项年度目标任务【好的县(《自治县、区)—评出:一、:。二等奖?进行:表彰奖?励考核得分低于【90:分的县(《自治:县、:区)不予表彰—奖励
(《二)考核结果与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】。挂钩并作为领—导,干部提?拔任:用的重要依》据,之,一根:。据每月调度》情况通报对》连续两次《未完成?当期目标任》务,的县(自治》县、区)由市重大】工程和?重点:项目建设领导小【组向县(自治县【、区)?政府:(管:委会)下发督—办,通知书责令(自【治县、区)政府(管!。委会:)采:。取,有效措施限期—进行整改;》。连续三次《未完:成,。。当期目标任务的由】市政府?分管领导对县—(自治县、区)政】府(管?委会)主要领导进】行约谈和诫勉谈话;!。连续四次未完成【当期目标任务的由】。市重大项《。目办会?同市:实绩考核办向市委】。、市政府提》出组织?处理建议《进,行,处理
六、附则】
(一?)本办法《自发布?之日起施行原毕【节市重大工程和重点!项,。目考核办法》(试:行,)(毕府办通﹝【2013﹞137】。号)同时废》止
(?二)本?办法:由市重大工程和重】点项目建设领导小】组办公?室负责?解,释
》。
:
毕?节,市市级民《生实事项目考—核办法
为【确保市委、市—政府每年确定的各】项民生实事项目【有序推进《全面完?成各项?。目,标任务制订本办法
!一、考核对象
民生!实事项目涉及的【相关:市直单位、县(【自治:县、:区)政府《(管:委会:)
二、考核—方式:。及组织实施
—考核工?作坚持客观公正【、科学合《理,、公开透明、求真务!实的:原则采取《督查调度和年—。终考核评定相—结合平时督查调度采!取月调度每》年至少开展》2次以上督查和不】定,期抽查的方式—进行:每次督查情况要进行!通报:年,终考核采取听取汇】报、查阅资料、实地!查看等方式进—行,考核工?作由:市民生工程联席会】议办公室、市实绩】考,核办具体组织实施】
三、考核内容【及评分标《准
(一)考—。核内容经市》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!。过,的市政府《工作报告中提出【的各项民生实事【涉及的?相关项目实施情况】
,(二)?评分:标准考核基础分【为100《分具体?评分标准如》。下
1.民生实【事推进情况(70分!)完成本部门、本县!(自治县、区)【涉及的?民,生实:事相关指标任务的】评为70分已—开工建设《未完成项的按—比例扣分未》实,质性开展工作项的评!为0分且《在评定的总分中再扣!此项分值(》以市:民生:工程联席会》。议办公室《每年年初《分解下达《的目标任务》。表设定分值》为准)
2.信息】报,送情况(1》5分)?内容真实认》真按时上报》月调度表的评为【。15分;《不按时上报或上【报虚:报内:容的一次扣2分【此项分扣完后在【评定总?分中再扣扣分上不】封顶
?3,.日常督查情况(】15分)按要求【做好:督查准备抽查项目】推进情?况,与,上,。。报情:况相符的《评为15《分凡:在督:查中发现与上—报情况不《符的发现1次在【。。。。评定的总《分中扣此项相应分】。值,以此:。类推扣分《上不封顶
四、考】核结果运用
—市级民生实事—是,经市人?民代表大会审—议通过?的市政?。府工作报告中提【出的面?向全:市人民?作出承诺的》事项市实绩考核【办要将民生实事工】。作完:。成情况纳入全市当年!目,标考核?内容考核结果—计入年度考核分【值市民?。生工程联席会议办】公室:要将每?月调度情况进行排】名,通报年终对完成各】。项年度目标任—务,好的县(《自治县、区》)和市?直,部门给予通》报表扬对未完成目标!任务的?进行通?报批评
五、附则
! (一)—本办法由市民生【工程联席会议办【公室负责解》释
(二【。。)本办法自发布之日!起施: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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