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节市重大工程和】重点项目管》理办:法
第?一章 总则<?x!ml:na》mesp《ace pre【fix 《。= "o" ns】 ,=, "urn:sc】hemas-mi】croso》ft-com:o】。ffice》:of?。fice" />】
第一条 为加强!全,。市重:大工:。程和重点项目—的全过程管理确【保重大工程和重【点项目的顺利实【施根据?国,家重:点,建,设项:目管理办法和贵【州省重大工程和重】点项目?管理办法等有关规】定结合?毕节市实际制定【本办法
第二条【 本办法所—称市重大《工程和重《点项:目(以下简称—市重点项目)应符合!下列原则
(—一)符?合我市国《民,。经济和社会发—展,相关:规划以及国家产【业政策?符合中长《期,投资发展方向—符合:。国土资源保护、【环境保护、安全、节!能、资源综合—利用等要求对—本市国?民经济和社》会发:展有重大影响—
(二)总投资50!00:万元以上的》社,会发展?项目;?1亿元以上的产【业发展项目、能【源项目、高技术产】业项目、城市建设项!目、农林业项目、】水,利项目、《经贸流通项目、节能!环保项目、园区基础!设,施建设项目》;2亿元以上的交通!运输项目
第三条 !。 符合本《办法第二条规定且当!年可开工建设—的确定为重点—项目;符《合本办法第二—条规定但当年不具备!开工条件《的确定为重点预备】项目
第四》条 : 重点?项目按?照施工进度计—划安排本《年度应完工的项目列!为收尾项目》;本年度《继续实施的项目列】为续建项目;项目可!行性研究报告已审批!或项目已完成—核准、备案》项,目前期准备工作基】本,完成本年度》应开工建设的项【目列为新建项目;已!纳入经济《和,社会相关《发展规划项目—法,人和: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!建议书已批》准、或有关部门已】同意开展前期工【作、或项目已—备案正?在开:展有关前期准备工】作本:年度争取开工建【设的项目《列为预备项目
【第五条 市重大】工程和重《。点项目建设领—。导,。小,组办公室(以下简】称“市?重大办”)》负责全市重点项【目的综?合,协调:、调度和管》理市发展《改革、工《业能源、林业、畜】牧、商务、安全【监,管、教?育、科技、》财政、国《土、规划、建—设、交通、水务【、,农业、文化》、审计、环保—、旅游等部门以【及供电?、供水、《电信等单《位按照?各自职责和有关【法律:、法规的规定做好市!重点项目的相关【。管理:、协调和服务—。工作
第《六条 各》。县,(自治?县、区)政》府,(管委会)和项【目主管部《门根据市重点项目】建设规模和合理工期!负责抓好配套—资金、征地拆—迁、移民《安置、外部配套条件!的协调服务等—。有关工?。作
《第二章 》申,。。报程:序
第七条 市重!点项目?每年确定一次按下列!程序申报
》(一)无主管—部门的?非政府投资》项,。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!规定的项目业主可直!接向市重《大办申报《
(二?)对本市国》民经济?和社会发展关系重】大的:政府投资《项目各县(》自治县、区)政【府(管委会)—和市:直单位?未申报?的市重大办可直【接纳入市重点项【目建:议,名单和推进》计划
?第八条 》新申报的市重点项目!在报送规定计划表】格的同?时,还应:附下:列书面材料
(一】)项目的备》案、核?准或可研、》初设或概算》审批等文《件
(二)项目资本!金,和其他建设》。资金落实《。情况的有关文—件
(三)项目规】划、土地及外—部条件落实》情况的有《关文件?。
第九条 —市重:大办对市直各部门、!各县(自治县—、区:)政府(管委会)和!项目业主报》送的项目按本—办法第二《条规定进《行汇总、筛选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根!据需要?和,可能进行综合—平衡后编《制年度市重点项目建!议,名单:和,推进计划
第十条】 市?重,点,项目年度计划按【照重点建设项目【和,重点预备项目进行】编制重点《建设项目分为收尾、!续建和新《建三大?。类,
第十一条》 市重点项目名单!和推进计划报经市】政府审定后下达执行!。
第十二条 — 申请列入国家、省!重点建设项目的由】市重大办在》征求有关部门意【见后按照国家和省】。。对重点建设项目的】。有关规?定申报
—第三章? :重,点预:备项目?。的管理
第十三【条 市重大办应】根据贵州省》项目云数据信息【报送办法(暂—行):规定对未来》。23年?在我市境内建设的】固定:资产投资预备—项目除涉及国—家安全、国》家秘密的项目外纳入!。项目云数据库—进,。行动态管理
第【十四条? :重点预备项目—(预可行性研—究报:告、可行性研究报】。告、:。初,步设计或概算以及规!划、土地、环保、】建设:等)前期工作必须】。。按照国家基》本建设程序进行审】批、:核准或备案
—。第十五条 项【目行业主管》部门:负责本行业的重点】预备:项目的?筛选、申报和落【实外部条件等—工作并?定期或不定期—。向市:重大办报送项—目进展情况
第【十六条 《 市:发展改革、工业能】源、建设、》规划、国土、财政】、,电力:、交通、环保等有关!部,门负责对重点预备项!目提供政《策咨询、《业务指导在审批、】核准、备《案或上报等环节提供!方便快捷《的服务
第十七【条 重点预备项】目在取?得核准、备案—或初步设计获—批准后转入重—点建设?项目
第四章】。 重点《建设:项目的管理》
第十八条 【市重点项《目须按贵州省项目】云数据信息》报送办法(暂—行,)相关规定纳—入项目云数据库【并根据省、市有【关要求?报送更新《相关项目《数据信息数据信【息是指项目从谋划】生成、?前期:工作到开《工建设、竣工验收】的有关数据》、文字?、图片、视频等【信息包含项目基本】信息和项目进度信】息,
第十九条 市】、县(自治县、区)!。两级政府组成部【门为项目云数据信】息的填报单位并按照!分级管理《的原则?负责向项目建设单】位报收集项目基【本,信息并汇总、整【。理、审核后填报录】入项目云管理系统】县(自治县、—区)发展改革部门】负,责县(自治县—、区)项《目的初审《报经市发展改革委复!审后提交省发展改革!委终审纳入数据库】;市发?。展改革委《负责:市本级实施项目的初!审并提交省发展改革!委终审纳入数据【库
第二十条 市!重点项目工程—形象进度、投资【完成情况、建设【资金到位及要—素,需求等进度信息填】报实行直报制度由】填报单位填写有关】数据信息后纳入数】。据库进度信息—。分为旬报、月—报、季报等具—体报:送要求按省》发展改革委和市发展!改革委的要求执行】
第二十《一条 市》重,点建设?项目应按国家—、省、市有关法律法!规规定由项目主管部!门和:项目业主《对项目的资金、【工期、质《量、:安全等进《行严格管理
第二】十二条 市重点建!设项:。目业:主,可,向市重大办》。反映:项目建设中存在的】问题由市重大—办根据国《家有:关政策和规定组织】相,关部门进行协—调或报请市重大工】程和重点项目建设】领导:。小组研究解》决
:第二十三条 【市重:。点建设项目中的【政府投资项目—必须严格执行国家】的有关?规,定
(?一)严格执》行项目法人责—任制、监理制、【。合同制?和工程质量》终身责任制
(二)!项目的勘《察、设计、监理、】施工、?重要设?备和:材料采?购必须严格按照【中华:人民共和国招—标,。投标法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!条例和贵州省—。招标投?标条例?及有关法律法规【开展招标活》动
(三)项目【业主:必须严?格按照项《目审批部门批—准的建设规模、【建,设内容、《。建设标准、投资【额、建设《工期进行建设严禁】擅自提高或者降低】。建设标准、扩大或】者缩小?建设规?模因特殊情况—确,需提高或者降低建设!标准、扩《大或缩小建》设规模、调整产【。品方案或项》目投资的必须按程】序报原项《目,审批部门批准后【方可实施
》(四:)项目的《建设资?金应实行专帐管理】专款专用按照国家】、省、市有关规【定,严格管?理
(五)项目【业主应主动接—。受和配合国家、省】、市的稽察、督【查、检查、》审,计等:监督:工作真实反映和【。提供:有关资料及情—况
第五—章, 考核与奖惩【。
第:二十四条《 :市发展改革委定期】或不定期对市重【点项:。目的投资完成情【况、入统《情况、形《。象进度等《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并!将督:查,考核: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!报每年度进行一次总!体评价考核》
第二十五条 】对重点项目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】好的:县(自治县、区)】由市:发展改革委报—市重大工程和—重,点项目领《导小组进行表彰在市!级项目前期经—费中预?留200万元—以上进行奖励奖【励资金主要》用于项?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!设管理相关》工作
第二十六条 ! 对前?。期,工作:。推,进好的市重点预备】项目:优先安排市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!。
第二十七条— 凡政府投—资的重点项》目未按照年度投资】计划拨付资》金影响重《点,项目工?程进度的有》关,县(自治县》、区)和部门由市发!展改:革委报市《政府予以通报批评】
第六章— 保障措施
第】二,十八条 各级【规划、财政、国【土、环?保、电力《。、交:通等部门应按照有】关法律、《法规及本办》法的:规定对重点项目【的用地规《划、资金《拨,付,、电力供《应、环?境影响评价、物资运!输、供水、供气等】配套条件在各自【职权:。范围:内给予优先》考虑提供相关指导和!服务确保市重点项】目及时落地开工【建,设
第二十九条 !各级政府及有关部】门在:安排各种《。。财政性资金时应充】分,体现对政府投—资,重点项目的倾—斜和:。支,持
第三十条 市!发展改革委定期或不!定期向社会发—布,重点项目信息—争取多种《信贷资金支持吸【引外资和民间资【金,的投入
第三十一】条 对列为重点】。管理的省、市重点项!目优先享受国—家给予毕节》试验区的差别化【政策并在融》资,和资源配《置等方面给予—优先权
第》三十二条 —。除国:家、省?规定的?行政:事业收费外任何单位!不得向重点项目收】取,其他:名目的费用》
第三十三条 【。 ,国家、?省在本市的重点项目!按照国家、省对【重,点建设?项目的?管,理规定执行同—时享受?市重点项目的—。。优惠:政策和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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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附则!
第三十四条— 本办法》由市发展改革委负】责解释?
第三十五条— :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!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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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节市重】大工程?和,重点项目考核办【法
根据省人民!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!贵州省固定》资产投?资及:重大工程和重点项】目建设工作》目标:任务考核办法的【通知(黔府办发【〔2011〕43号!。)要求?结合我?。市实际制定本—办法
一、考—核对象?
各:。县(:自治县、区)人民】政府(管委》会)
二、组织【实施
重大工—程和重点《项目考核《工作在市政府统一】领导下采《取每月动态》跟踪管理和年终综合!考核评定相结合的】办法:进行由市重大—项目:办、市实绩考—核办等有关单位【负责:组织实施考核工【作,由市重大项目—办和市实《绩,考核办具体负责
】三、考核内》容及评分标准
【。市重:大工:程和:重点项目考核基【础分为1《。。00分具《。体考核内《容和标准如下
】 (一)项—目申报情况(10】分)各县《(自治县、区—)应按照省、市【重,大项目办的要求按】。时认真上报每年度】的省市重大工程【和,重点项?目每年上报重大项目!年度投?资目标达到当—。年下达的《固定资产投资目标】60%以上的评【为10分(其—中,省重点项目达到20!%评为5《分,)达不到要》求,的按比例扣分
】 (二)》投资完成情况(5】5,分,),按季:度完成项目投资目】标评为55分—(其中省重点项目】占25分)未完【成当期投资目标的按!比例扣分
— (三)资金到位!。情况(2《分)省市重点项目到!位资金?均,不低于完成投资目标!的评为?2分低于《完成投资目标的按】比例扣分
(!四)形象进度—情况(10分—)按每?年下达的省、市重】点项目的推进—计划进行评分
【1.收尾《项目:按,时建成完工的—评为2?分未按?时完:工的按比例扣—分续建项目提—前完工的可抵未建成!完,。工项目
2.—续建项目按时完【成投资?计划目标《的,评为4分未完成【投资计划目》标的按比例扣—分
3.新建项目按!时,。开工建设的评—为4分未按时开工】的按比?例扣分预备项—目提前开工建设可】抵未开工项》目
4.《因工作不力措施不】实导致?重,大工程和重点项目】推进缓慢《被省、市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】。1分
— (五)项目入【统情:况(:10分)以市统【计局:提供的项目入统个】数作:为评分依据具体【。记分为项目入—统率:×10项目》入统率=项目—入统:。个数�(重点项【目个:数预:备项目个《数)×100%【
(六)信!息报送情况(—3分)?。根,据,省、市的统一要【求认真按时上报有】关项目调度数据【、信:息并及时录入更新】项目云平台》。项,目库数据信息的评】为3分每《出现一次不按—时报送情《况或逻辑错误的扣】0.2分直至扣完】
》(七)项目》督查情况(》4分:)认真?按省的要求做好迎】接,。各,级,项,目督:查准备市《重大项?目办、市稽察—办,定期和不定期对省】、市:重大工程和》。。重点项目《进行抽查所抽查项目!推进情况与上报情】况相符的评为4【分凡在督查中—发现与上《报情况不符》虚报瞒报《有关数据信》息,的该项计0分
】 (《八)承办活》动,情况(?。。6分)按省、市【要求:筹办全省项目建设现!场观摩会的1—次给3分;承—办市级项目现—场,观摩会的1》次,给1分;未筹办【过以上活动》的此项计0分按【要求承办省级—重大项目《集中开工仪式的1】次给2分;承办【市级重大项目集中】开,工仪式的1次—给1分;未筹办【过以上活《动的此项计0分【本项所指《的承办活动是—指由发改系统—牵头组织的相—。关活:动累计得分不超过】6分
四、考核结】果,认定:。
为确保考核结【果客观公《正每:。年度对?县(自治县、区【)的重?大工程和重点项【目考:核工作由市》发展改革委牵—头市实绩考核办、市!重大项目办参与【对全市重大工程和】重点项目进行—综合考核并提出书面!评审报告报市—政府审定以此作【。为考核评比的重【要依据?
五、考核结—。果运用
(一)根】据年度?。考核结果由市重大工!程和重点项目—建设领导小组进行】通报对完成各项【年度:目标任务好的—县(自?治县、区)评—出一、二等奖进行】。表彰奖励考核—得分低于90—分的县(《自治县?、区)?。不予:表,彰奖励
(二)【考核结果与领—导干部工作实绩挂】钩并作为领导干【部提拔?任用的?重,要,依,据之一根《据每月调度情况【通,报对连续《两次未完《成当期目标任务【的县(?自治县、区)由【市重大工程和—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!组向县(《自治:。县、区)政府—。(管委会)下发督办!通知书责令(—自治县?、区)政府(管委会!)采:取有效措施限—期进行整《改;:连续三?次未完成当期目标】。任务的由市政—府,分管:领导:对县(自治》县、区)政府—。(管委会《)主要领导进行约】谈和诫勉谈话;连续!四次未完成当期【目标任务的》由市:重大项目办会同市实!。绩考核办向市—委、市政府提—出,组织处理建议进行】处理
六、附则
!(一)本办法—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!毕节市重大工程【和重点项目考核【办法(试行)(【毕府办通﹝2013!﹞,137号)同时废】止
(二)》本办法由市重大工程!和重点项《目建设领导小组办】公室负责解》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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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毕节市?市级民?生实事项目考核【办,法
为确—保市委、市政府每】年,确定:。。。的,各项民生实事项目有!序推进全面完成各】项,目标任务《制订本办法
一、考!核对象?
民生实事项—目涉及?的相关市《直单位、县》(自治县、》区)政府(》管委:会)
二、考核方式!及组织实施
考核工!作坚持客《观公正、科学合理、!。公开透明、求真务实!的原则采取督查调度!和年终考核评定相】。结合:平时督查调度采【。取月调度每年至【。少,开展2次以上—督查和不定》期抽查的方式进【行每次督查情况要进!行,通报年终考核—采取听取汇》报,、查:阅资料?、实地查看等—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!市民生?工程联席会议办公】室,、市实绩考核办具】体组织实施
三、】考核:内容及评分标准
(!一)考核内容经【市人民代表大会审】议通过的市政—府工作?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民!生,实,事涉:及的相关项目实施】情况
(二》)评分标《准考核?基础:分为:100分具》体评分标准如下【
1.民生实事推】进情况(70分)】完成本部门、—本县(?自治县、区》)涉及?的民生实事相关【指标:任务的评为》70分已《开工建设未完成项的!按比例扣分》。未实质性开展工作项!的评为0《分且在评定的总分】中再扣此项分值(】以市民生工程联【席会议?办公:室每年年初分解下达!的目:标任务表设定分【值为准)
2.【。信息报?送情况(15—分)内容真实—认真按时上报月【调度表的评为15分!;不按?时上报或上报—虚报内容的一次扣】。2分:。此项:分扣完后在评定总】分中再?扣扣分?。上不封顶《
3.日常督查【情况(15》分,)按要求做》好督:查准备抽查项目推进!。情况与上报情—况相符的评》为15分《凡在督查中发现与上!报情:况不符的发现1次】在评定的总分—中,扣此项相应分值以】此类推?扣分:上不封顶
四—、,考核结果《运用
市级民—。生实:事是经市人民代【。表大会审议通过【的市政府《工作报告中提—出的面向全市人民作!出承诺的《。事项:市实绩考《核办要将《民,生实事工作》完成情况《纳,入全市当年目标【考核内容考》核,结果计?入年度考核分值市民!生工程联席会议【办公室要将》每月:调度情况进》行排名通报年终对】完成各?项年度目标》任,务好的县(自治【县、区)和市直部】门给予通报表扬对未!。完成目标《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!
五、附则
】 ,(,一)本办法》。由市民生工程—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!解释
(二】。)本办?法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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