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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节市重大工程和重!点项目管理办法 第!一章  《。总则<?xml【:namespac!e prefi【x = "o" n!s = "urn:!sc:hemas》-micro—sof?t-com:—of:fice:of【fice"》 /> 第一条  !。为,加强全市重大工程和!重点项目《的全过程《管理确保重大工程】和重点项目的—顺,利实:施根据国《家重点建设项—目管理办法和贵【州省重大《工程和?重,点项目管理办法等有!关规定结合毕节【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 第二条  本】办法所称市重大【工程和重《。点项目(以》下,。简称市重点项目【)应符合下列原【则,。。 (一)符合我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】发展:相关规划以及国家产!业政策符合中长【期投资发展方—向符合国土》资源保护《、环境保护》、安全、节能—、资源综《合利用等要求—对本市国民经济【和社会?发展:有重:大影响 (二)【总,投资50《00万元《以上的社会发展项】目;1亿元》以上的产业发展项目!、能源项目、高【技术产业《。项目、城市》建设项目、农林【业项目?、水利项目、—。经贸流通《。项,目、节能环保—项目、园区基础【设施建设《项目;2《亿元以上的》交通运输《项目 ?第三条? , ,符合本?办法第二条规定且】当年可?开工:建设的确定为重点】项目;符合本办法】第二条规定但当年不!具备开工条》件的确定为重点【预备项目 第—四条:  :重点项目按照施工进!度计划安《排本年度应》完工的项目列为【。收尾项目;本年度】。继续实施的项目列】为续建项目》;项目可行性研究报!告已审批或》项目已完成》核准、备案项—目前期准备》工作基本完成本【年度:应开工建设的—项目列为新建项目;!已,纳入经济和》社会相?关发展规划项目【法人和建《设资金已落实—项目建议书已—批准、?或有关部门已同意开!展前期工作》、或项目已备—案正在开展》有关前期准备工【作本年度《争取开工建设的项目!列为预备《项目 第五条 【。 市重大工程和重点!项目建设领导小组】办公室?(以下简称》“市:重大办?”)负责全》市重点?项目:的综合协调、调【度和管理市》发展改?革,、工业能源、林【业、畜牧、商务、安!全监管、教育、【科技、财《政、国土、规划【、建设、交通、水】务、:。农业、文化、审计、!。环保、旅游等部【门以及供电、供水】、电信等单》位按:。照各:自,职责和有关》法律:、法规的规定做【好市重点项目的【相关:管理、协调和服【务工作 第六—条  各县(—自治:。县,。、区)?政府(管委会)和】项目主管部门根据】市重点项目》建设规模《和合理工期负责抓好!配套资金、征—。地拆迁、移民安置、!外部:配套条件的》协调服务等》有关工作   第二!。章  申报程序【 第七条  —市重点项目每—年确定一次按下【列,程序申报 》(,一,)无:主管部?门的非政府投—资项目?符合本办《法,。第二条规定的项目】业主可直接》向市重大办申报 】(,。二)对本市》国,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关系重?。大的:政府投资《项,目各:县(自?治县、区)政府【(管:委会)和市直单【位未:。申报的市重大办可直!接纳入市重点项目建!议名单和《推进计划 第八条】  新申报》的市重点项目在报】送,规定计划表格—的同时还《应附下列书面材料 !。(一)项目》的备案、核》准或可研、初设或概!。算审批等文件 【(二)项目资—本金和其《他建设资金落实情况!的有关文《件 (三)》项目规划、土地【及外部?条件落实情况—的有关文件 第九】条,。  市重大办对市直!各部门、各县(自治!县、区)政府—(管委会《)和项目业主—报,。。送的项目按本办法】。第二条规定进行汇总!、筛选征求》有,关部门意《见根据需要》和可能进《行综合?。平衡后编制年度【市重点项目建议名】单,和,推进计划 》。第十条  市重【点项目年度计划【按照重点建设项【目和重点《预备:项目进行编制—重点建设项目分【。为收尾、《续建和新建三大类】 第:十一条  市重【点项目名单和推进】计划报经市》政府审定《后下达?执行 第《十二条  申请列入!国,家、省重点建—设项目的由市—重大办在征求有关部!门意见后按照国【。。家和省?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有!关规定申报 — , 第:三章  重点预备】项目的管理 第【十三条?  市重大》办应根据贵州—省项目云数据信息】报送办法《(暂行)规定—对未来23年在我】市境:内建: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预!。备项目?除,涉及国家安全、【国家秘密的》项目外纳入项目云】数据库进行动—态管理? 第十四《条 : 重点预备项目(预!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可!行性研究《报告、初步设计或】。概算以及规划—、土地、《环保、建设等)前】期工作必须按—照,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!行,审批、核准或备案 !第十五条《  项目《行业: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!的重点预备》项目的筛选、申报】和落实外部条件等】。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!向市重大《办报送项目进展【情况 第十六条 】 市发展《改革、工业能源、】建设:、规划、国土、财】政,、电力、交通、环保!等有关部门负责【对重点预备项目提】供政策咨询》、业务指导在审批】、核准、《备,案或上报等环节【提供方便快捷的服】务 第十七条 【 重:点预备项目在取得核!准、备案或》初,。步设计获批准后转入!重点建?设项目   第【四章 ? 重:点建设项目的管理】。 第十八条》  市重点项—目,。须按贵州《省项目云数据—。信息报送办法—(暂行)相关规【定,。纳入项目云》数,据库:并根据?省、市有《关要求报送更—。新,相,关项目数据信—息,数据信息是指—项,目从谋?划生:成、前期工作到【开工建设、竣工验】。收,的有关数据、文字、!图片、视频》等信:息包含项目基本信】息和:项,目进度?信息 第十九条【  市、县(自治县!、区)两《级政府组成部—门为:。。项目云数据信息的】。填报单位并按照分级!管理的原则负责【向项目建设》单位报收集项目基本!信,息并:汇,总、整理、审核【后填报录《入项目?。。云管理系统县—(自:治县、区)发展改革!部,门负责县(》自治县、区)—项,目的初审报》经市:发展:。改革:。委复审后提交省发】展,改革委终审纳—入数据库《;市发展《改,革委负责市》本级实?施项目?的初:审并提交省发展改革!委终审?。。纳入数据库 —第二十条《  市重点》项目工程《形象进度、投资完】成,情况、?建,设资金到位及—要素需求等》进度信息填》报实行直报制—度由填报《单位填写有关数据信!息后:纳入数据库进度【信息分为旬报、【月报、季报等具【体报送?要求按省发展改革】委和:市,发展改革《委的: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!条 : 市重点《建设项目应按国【家、省?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!。定由项目主管部门】和项目业主》对项目的资》金、工期《、,质量、安全等—进行严格管理 【第,。二十二条  市【重点建设项目业【主可向市《重,大办反映项目建设中!存在的问题由市【重大办根据国家【有关政策和》。规定组织相》关部门进行》协,调或报请市重大工程!和,重点项目建设领导】小组研究解》决 第二十三条  !市重:点建设项目》中的政府投》资项目必须严—格执行国家》的有关规定 (一】)严格执行项目【法人责任《制、监理制、—合,同制和工程质量终】身责任制 》(,。二)项目的勘察、设!计、监理、》施工:、,重要设备和》材料采购必须严【格按照?中华人?民,共和国招标》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!国招标投标法实【施条例和贵州省【招标投?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!规开展招标活动 】(三)?项目业主必须严【格按照项目审批部门!批,准的建设《规模:、建设内容、—建设标?准、:投资额、建设工期进!行建设严禁擅—自提高或者降—低建:设标准、扩大—或者缩小建设规模】。因特殊情况确需提】高或者降低》建设标准、扩—大或缩小建》设规模、调整产【。品方:案或项目投资的【必须按程序报—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!后方可?实施 (四)项目的!建设资金应实行【专帐管理专款专用】。按照国?家、省、市》有关规定严格管理】 (五)项目业主】应,主动接受和》。配合国家、省—、市的稽察、督【查、检查、审计等监!督工作真实反映和】提供有关资料及情】况   第》。五章  考核—与,奖惩 第《二十四条  市【发展改革委定期或】不定期对市重点项目!的投:资完成情况、入【统情况?、,形象:进度等进《行,专项督查考》核并将督《查考核结果在全市】范围内通报每年【度进行一次总—体评价考《核 第二十五条 】 对重?点,项目年?度目标任务完成好】的县(自治县、【区)由市《发展改革委报市重】大工程和重点项目】领导小组进行表彰】在市级项目前—期经费中预留20】0,万元以上进行奖【励奖励资金主—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!和项目建设管理相】关工作 第二十六】条,  对前期工作推】进好的市重点预备】项目优先安排市项】目前期工作经—费,  第二十七条【  凡政府》投资的重点项—目未按照《年度投资《计,划拨付资金影响重】点项:目工:程进度的《有关县(自治县【、区)和部门由【市发展改革》委报市政府予以【通报批评  —。 第六?章,  保?障措施 第二十八】条  各级规划【、财政?。、国土、环保、【电力、交《通等部门应按—照有关法律、—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!对重点项目》的用地规划、资【金拨付、电》力供应、环境影响评!价、物资运输、【供水、供气等配套条!件在各自职权—范围:。。内给予?优先考虑提供—相关指导和服务确保!市重点项《目及时落地》开工建设 第二【十九条  各级政府!及有关部门在安排各!种财政性《资,金时:应,充分体现《对政府投资重点【项目的倾《斜和支持 第三【十条  《市发展改《革委定期或》不定期向社会发布重!点项目信息争取多种!信贷资金支持吸引】外资和民间》资金的投入 第三十!一条  对列—为重点管《理的省、市重点项目!优先享受国家给【。予毕节试验区—。的差别?。化政策?并在融资和资源【配置等方面给予【优先权 第三十二条!  除?国家、省规定的【行政事?业收费外任何单【位不得向重》点项:目收取其他》名目的费用 第【三十三条《  国?家、省在本市的【重点项目《。按照国家《、省:对重点建设项目【。的,管理规定执》行,。同时享受市重点【项,目的优惠政策和【服务:   第七章  附!则 第三十四条【。  本办法由市发】。展,。改革委负责解释【 第三十五条  】。本办法自发布—之,日起:施行 ?    毕节—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!目考:核办:法, ,  :。根,据省人民政府办【公厅关于印》。发,贵,州省固定资》产投资及重大工程】和重点项目》建设工作目》标任务考核》办法的通知》(黔府办发〔—2011《〕43号《)要求结合我市实】际制定?本,办法 一、考—核对象 各县(【自治:县、区?)人民政府》(管委会) —二、组织实施 【重大工程和重点【项目考核工作在市政!府,统一领导下采取每】月动态跟踪》。管理和年终综—合考核评定相结合的!办法进行由市重大】项目办、市实—绩考核?办等有?。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!考核工作由市重大项!目办:和市实绩考核办具体!负责 三《、,考核内容及评—分标准 市重大【工程和重点项目【考,核基础分为》100?分具体考核内容和标!准如下    (一!)项目申《报情况(1》0分)各县(自治】县、区)应按照【省,、市重大项目办的要!求按:时认真上《报,每年度的《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!。项目每年《上报重大项目年度投!资目标达到》当年下达的固定【资产投资目标6【0,%以上的评》为1:0分:(其中省重点项【目达到20》%评:为5分)达不到要求!的按比例《扣分    (二)!。。投资完成情况(【55分)按季—度完成项《目投资目标》评,为,55分(《。其中省重点项目占2!5,分)未?完成当期投资目标】的按比例扣》分    (三【)资金到位情况【(2分)省市重点项!目到位资《金均不低于完—成投资目标的—评,为2分低于完成投资!目标的按《比例扣分《    (四)形】象进度情况(1【0分)按每年—下达的省、市重【。点项目的推》进计划进行评分 】1.收尾项目按【时建成完工的评为2!分,未按时完《工的按?比例扣分续建项【目提前完《工的可抵《未建成?完工项目 2.续】建,项目按时完成投【资计划目标的评为】4分未完成投资计划!目,标的按?比例扣分 3—.新建项目按时开工!建设的评为4分【未按:时开工的《按比例扣分预备【项目提?前开工建设可抵未】。开工项?目 :4.因工作不—力措施不实导致重】大工程和《重点项目《推进缓慢《被省、市《通,报批评?的每次?扣1分    【 ,(五)?。项目入统情》况(10分)以市统!计局:提供的项目入统个】。数作:为评分依据具—体记分为《项目入统率×—10项?。目入统率=项目【入统:个数�?(重点?项目个数预备项目个!数)×100—% :   ?。 (六)信》息报送情况(3分】)根据省、》市的统一要求认真按!时上报有《关项目调度数据【、信:息并及时录入—更新项目云》平台项目库数据信】息的评为3》分每出现一》次不按时报送—情况或逻辑错误【的扣0.2分直【至扣完  》   (《七)项目督》查情况(4分)认】真按省的要求做【好迎接各级项—目督查准备市重【大项目办、市稽察办!定期和不定》期对省、《市重大工程和—重,。点项目进行抽查【所抽查项《目推进情况与上【报情况相符》的评为4分凡在【督查中?发现与上《报情况不符虚—报瞒报?有关数?据信息?的该项?计0分     (!八)承办活动情况(!6分)按省、市要】求筹办全省项目建】设现场观摩会的【1次给3分》;,承办市级项》目现场观摩会—的1次给1分;【未筹办过《以,上活动的《此项计0分按—要求承?办省级重大项目集】中开工仪式的1次】。给2分;《承办市级重大项【目集中开工》仪,式的1次给1分;】未,。。筹办过以上活动【的此:项计:。0,分,本,项所指的承》办活动是指由发【改系统牵头组织【的相关活动累计得分!。不超过6分 四【、考核结果认定 】为确保考核》结果客观公》正每年度《。对县(自治县、区)!的重大工程》。。和重点项目考核工作!由市发展改革—委牵头市实绩考【核办、?市重大项目办参与】对全市重大工—程和重点项目进【行综合考核并提出】。书面评审报告—报市政府审定以此】作为考核评比的【重要依据 五、【考核结果运用 (】一):根据年度考核—结果由市重》大工程?。和重点项目建设领导!小组进行通报对完成!各项年度目标—任务好的县(自治县!、区)评出一、二】等奖进?行表彰奖励考—核,。得分低于90分【的县(自治县、区】),不予表彰奖》励 (二)考核结果!与领导干部工—作实绩?挂钩并作为领—导干:部提拔任用的重要】依据:之一根据《每月调度情况通【报对连续两次未完成!当期目标任务—的县:(自:。治,县、区)由市重【大工:程和重点项目建设】领导小组《向县(自治县—、区)政府》(,管,委会)?下发督办通知书【责令(自治县、区)!政府(管委会)采取!有效:措施限期《进行整改;连—。续,三次未完成》当期:目标任务的由市【。政府分管《领导对县(自—治县、区《)政府(管委会【),主要领导进》行,约谈和诫勉谈话;连!续四次未完成当期目!标任务的由市—重大项目办会—同市实?绩考核办《向市委、《市政府提出组织【处理建议进行处理 ! 六、附《则 (一)》。本办法自发布之【日起施行原》毕节市重大工程和重!点项目考核办法(试!行):(毕府办通﹝201!3﹞137号)同时!。。废止 (二)本办】法由市重大》工程和重点项—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!室负:。责解:释     —   毕《节市市级民生实【事项目考核》办法   为确保市!。委,、市政府《。每年确?定的各项民生—实事项目有序推进】。全面完成各项目标】任,务制订本办法— 一、考核对象 民!生实:事项目涉及的相关市!直单位、县》(自治县、》区)政府(管—委,会) 二、考核【方,式及组织实》。施, 考核工《作坚持客观公正、科!学合理、公开—。透明、?求,真,务实的原则》采取督查调度和【。。年终考核评定相【结合平?时督查调度》采取月调度每年至少!开展2次以上督查和!不定:期,。抽,查的方式进行每【次督查情况要进行】通报年终考核采【取听取汇报、查【阅资:料、实地查》看等方式进行考【核工作由市民生工程!联席:会议办公室、市实绩!考核办?具体组织《。。实施 三、考核内容!。及评分标准 —(一)考核》内容经市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】通过的市政府工【作报告中提出—的各项民生实事涉及!的相关项目实施情况! ,(二:)评:分标准考核基础分为!100分具体评【分,标准如下 》。1.民生《实事推进情况(7】0分)完《成本部门、》本县:(自治县、区)涉及!的民生实事相关【指标任务的评为7】0分已开《工,建设:未完成项的按比例】扣分未实质性—开展工作项》的评为0分且在【评定:的总分中再》扣此项分值(以市民!生工程?联席会议办公—室每年年初分—解下:达的目标《。任务表设定分值为准!) 2.信息报【送情况(1》。5分:)内容真实认真按】时上:报,月调度表《的评:为15分;不按时上!报,或上报虚报内—容的一次《扣2分此项分扣【完后在评定总分【中再扣扣分上不【封顶 3.日—常督查?情况(15》分)按要《。求做好?督查准备抽查—项目推进情》况与上报情况相符的!评为1?5分凡在督查中【发现与上报情况不】符的发现1次在评】定的总分《中扣:此项相应《分值以?此类推扣分上—不封顶 四》、考核结《果运用 市级民【生实事是经》市人民代表大—会审议通过的市政】。府工作报《告中提?出的面向全市—人民作出承》诺的事项市实—绩,考,核办要将民》生实事工作完成情】。况纳入全市当年目】标考核内容考核结】果计入年度考—核分值市民生工程】联席会?议办公室要将每月调!度情况进行》排名通?报年终对《完成各项《年度:目标任务好的—县(自治县、区)】和市直部门给—予通报表扬对未【完成目?标任务的进行通【报,批评 ?。。五、附则   【 (一)本办—法由市?民生工程联席—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!    (二)本办!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! <:!,--EndF—ra:gment-->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