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甘肃省取《水许可和水》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!   第一条 【为,了加强水《资源管理和保护促】进,节约用水、计划【用水和水资源—合理开发利用—根据国务院》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!征收管?理条例?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!办法 ?  第二条 本【省行政?区域:内取:用水资源的》单位和个人(以下】简称取用水》人)应当遵守—本办法   第三条! 县级?以上:水行政主管部门按】照分:级管:。理,权,。限负责取水许可和】水,资源费征《收的组织实》。施和监督管理 【  省水行》政主管部门所属的】流域管理机构受【省水行政主管—部门的委托负—责流域范围内取【水,。许可的?审核和监督管理【   市州、县【市区水行政主—。管部:门负责本行政区取水!。许,可的日常监》督管理  》 第四条《 下列情形不需要】申请取水许可  】 (一?)农村集《体经济组《织及其成员使用本】集体经济组织的【水塘:、水库中的》水的;   (【二)家庭生活和零】星,散养:、圈养畜《禽饮用等年取水【量少于200—0,立方米的;   】。(,三):为保:障矿井等《地下工程施》工安全和《生产安全《必,须进行临时应急取(!排,)水的;   【(四)为消除对公共!安全或者公共利益】。的危害临时应—急取水的;   (!五)为农业抗—旱和维护生》态与:环境:必须临时应急取【。水的   前款第】(三)项《、第(四)项—规定的取水取水人】应当在取水》后5个工《作日内报所》在地县级水》行政:主管部门备案  】 第五?条 取水许》可实行?总量:控制与定额》管理相?结合的制度  【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!。或者所属流域管【理机构应当根据水】资,源条件依据水资【源管理控制指标、】水资源综合规划、开!发,利用规划以》及主要河流》。水,量分配方案确定市州!取水许可总量—控制:指,标;市州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依照省水行政主】管部门或者流—域管理机构确定的取!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!确定所辖县》市区的取《水许可总量控制指】标并报省水行政主】管部门和流域—管理机?构备案   各【级水行政《主管部门《应当:根据国家和本省【行业:用水:。定额:核定取水单位—许可水量审批—的取水量不得超过】本行政区域的取水许!可总量控《制指标   第六】。条 县级《以,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!水资源管理控—制指标?按,照地下水资源采【补平衡原则确—定本地区地》下,。。水,可开采?量指标?定期核定并公布地下!水,超采区明确禁—采和限?采,范,围   县级以【上水行?政主管部门许—可的地下《水,取水量不得超过可开!采量指标   【地,。下水超采地区有【管辖权的水》行,政主管部门》。应当依据地下—水可开采量指标制】。。定地下水超采—区逐年核减取—水量方案报同级【人民政府批准后【组织实施  — 第:七条: 需要申请取水的建!设项目申请人应当】委托具?备相应资质的单【位编制建设项—目水:。资源论证报告—书有管辖权的水行】政主管部门或—者流域管理机构应】当组织?有关:专家:对,。建设项目水》资源论证《报告书进《行审查并提》出书面审查意见作】为审批取水》申请的?技术依据  —。 ,对未进行水》资源论证或未经【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前置《。审批(核)同意【的有管辖《权的:水,行,政主管?部门不得《批准取?水许可申《请项目审《批(核)《部门不予审批或【核准项?目   年取地表】水20万立》方米、地下水1【0万立方米以下且】对周边环《境影响较小》的建:设项:目申:请人可不编制—建设项?目水资源《论证报告《书但应当填写—建设项目水资—源论证表 》  第八条 在【初始水?。权明晰的《基础上逐步建—。立市场配置、政府】。。。调控相结合的—。水,权转让制度在水行政!。主管部门《的监督指导下区域】。、行业、取用水人】之间进行水》权交易?   第九条 【本区:。域取:水已经达到取水【许可总量控》制指标确需新增【取水的应通过水权】转让方式调剂解【决用水   —通过水权转让方【式申请取水的取水】人应当委托有资质】的单位编制水权【转,让可行?性研:究报告经有管—辖权的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审查同意【后方可办理取—水许可   利【用再生水《、矿井排水、苦咸】水,和,集蓄:雨水等非常》规水资源不受用水】总量控制指》标和年度《用水计划限制  】 ,第,十条 取水许可实行!。。区,域限批制度取水总】量接近用水》。总,量控制?指标的?地区有管辖权的水行!政主:管部:门应:当对该区域内新建、!。改建、扩建》项目取?。水许可申请限制【审批   取水【总量达到或者超过用!水总量控制指标【的,。地区除通过水—权转:让方:。式,获,得用水指标外有管】辖权的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—对该区域内新建【、,改建、?。扩建项目取水许可】申请:暂停审批  — 第十一《条 对取《水,人提出的取水许可申!请由有管辖权的水行!政主管部门依据水】。资源管理控制—指标、水资源综合】规划、开发利用规划!以,及主要河流水量【分配方?案进行审《。批 :  第十二条 水行!政,主管:部门:在办理取水许可事】项,时,需,。要征求取水》口所在地水行—政主管部《门或者流域管理机】构意见的被征求【意见的单《位应当自收》到征求意见材料之】日,起1:5个工作《日内提出书面—意,见,逾期未提出意见【的视:为同意  》 ,第,。。十三条? 地:表水取水许可管【理权限   取水】人用于?工业、服务业、商业!、建筑业、》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!和城镇生活的年取】水量不?足10?0万立方米由县市区!水行政主管部门审】批;年?取水:量在100万—立方米以上、不足】5,00万立方》米由市州水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;!年取:水,量在500》万立方米以》上由省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审批   农!业用水年《。取水:。量不足500万立方!。。米的:由县市区《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审批;年取水量在5!00万?立方米以上》、不足2000万立!方米的由市州水行】政主:管部门审批;年取水!量,在2000万—立方米?以上由省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审》批   河道—外渔业取用水许【。可由县市区水—行政主管部》门,。。负,责 :  第十四》条 城市景观、生态!绿,化要优先使用再生水!和集蓄利用》雨水确?需取用?地表水的取水许可】按照本办法第十三】条,分级管辖权限执行】   第十五条 】地下水取水许可管】理权限   取【水人年取水量在10!0万立方米以—下,的由县市区水行政主!管部:门审批?;年取水量在10】0万立方《米,以上200万立方米!以下的由《市州水行政》主管部门审批;年取!水量:在200万》立方米以上或取用地!热水:、矿泉?水的由省水》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批   在地【下水严重超》采地区经市州或者】省人民政府批准可】以由上一级水行【政主管部门行—使地下水取水审批】权限   取水人】在同一水《文地质单元取—水井的数量在2【眼以上的取水许【可水量应当累计计】算 :  石羊河流—域内取用地下水的】依照石羊河流域水资!。源管理的有关规【定执行   第【十六条 《采,煤取(排)水许可】管,理权限  》 采煤取排水量可计!量的煤?。矿按照?本办法第十五条地下!水管理权限执行;】采煤排水《量无:法计:。量的煤矿《按照采矿量确定取】(排:)水:许可管理权限—具体为  》。。 (一)《单矿:井设计年产量—在150万吨—以下的由县(市【、区)水行》政主管部门负责【审批;   (二)!单,矿井设计年产—量在150万吨【以上:(含150万—吨)、300万【吨以下的由市—(州)?水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:审批;   (【三)单矿《井设计年产》量在300万吨以】上(含?300万《吨)的由省水—行政:主管:。部门负责审批 【  同一企业所属】单,矿井:应累计?计,算确定?分级管辖权限   !第十七条 其他采】用井工?方式开采矿》产资源取《(排)水的由—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!门管辖   第【十八条 水力发【电取水许可》管理权限   (一!)装机?容量在10兆瓦【以,下的由县市区水行】政主管部《门审批?;   (二)装】机容量在1》0兆瓦以《上(含10兆—瓦)50兆瓦以下的!由市: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!批;  《 (三?)装机容量在—5,0兆:瓦以上的(》含50兆瓦》)由省水行政主管部!门审批  》 第十?九条 省人民政【府或者省《政府投资《主管部门审批—核准:的建设项目的取水】跨市州或在》。市州边界河》流上的取水由省水行!政主管部门审批【;跨县市区或在县】市区边界河》流上的取水由市州】水行政主管部门审】批   《利用多种水源且【各种水源《的取水审批机关【不同的应当由—其中最高一级—。审批机关审批—   ?。第,二十条 在已建成的!渠道上修建水电站】或取水口截》引水:资源的按照实际取水!。用途根据本办法规】定的地?表水或水《力发电取《。水许可管辖权—限执行  》 第二十一条 【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在每年—1月15《日前:向市:州水行政主管—部门报送上年度实】际取水总量统计报】表;市?州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在每年1月【3,1,日前将本区域的上年!度实际取水总量【统计报表报送省【水行政主管部门【设,流域管理机》。构的同时报送流域管!理机构   第【二十二条 》县级: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对取水许—。可,实施动态《管理及时《核发、注《。销、延续取水许可】。证对取水用途发【。生改变或实》际用水量《。未达到许《可水量?。的取水许可》证进行变更或—核减建立取》水许可统计台账及】时更新取水许可信】息并定期向社会发】布   第二—十三条 水资源【费由取水审批机【关负责征收国家流】。域管理机《构审批的取水水【资,源,费由:省水:行政主管部》门代为征收》   石羊河—流域管理《机构审批的地下水】取水许可《水资源费由市—、县:区,水,行政主管部门—征,收  ?。 ,省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批的地下水、】地热:水和矿泉水以及地】源热泵取水水—资,源费由市州水行政】主,管部门负责》征收   第—二十四条 工—业、服务业》。、商业、《建筑:业、火力发》电循环式等工商业用!水按照?实,际取水量《征收水资源费标准为!地表水015【元/立方米地—下水020—元/:立方米   第二十!五条 城镇》公共供水按照实【际取水量征收水【资源费标准为地表水!020元/—立方米?地下水030元】/立方米   第二!十六条 农业生【产用水按照实际用】水量征收水资源费标!准为:地表水0》。005元/立方【米地下?。水001元/【立,方米   第二十】七条 火力发—电贯流式冷却用水】按照实际发电量征】收水资源费,—标准为000【1元/千瓦·时【 ,  水力发》电,。用,水按照实际》发电量征收》水资源费,标准【为装机容量在—。5万千瓦《以上的大中》。型水力?发电用水0—。005元/千瓦【·时其他《发电用水0》003元/—千瓦·时   第】。二十八条 洗浴【、洗车、滑》雪场等特种行—业直接取用水的按照!实际取用《水量征?收水:资源费标准为—地表水100元/!。立方:米地下水200】元/:立方:米   第二十【九条 其他取用【水水资源费征收【标准为?   (一)开【采原油和进行冶炼】加工的石《油生产按照实际【用水量征收水资源费!标准为地表》水050元—/立方米地下水1】0:0元/立方》米,;   《。(,二)采煤排水水资源!费,按疏干排水量计征】标准为河西地—区1?00:元,/,立方米其《他地区080元/!立,方米采?煤排水?量,无,法计量的《按照:。采煤量征收水资【源费:标准为河西地区0!。70元/吨其—。他地区0》5,0元:/吨;  》 ,(三)其他采—用井工方式》开采矿产资》。。源取(排)水的水资!。源费征?。收标准?参照采煤《排水:水资源费征》收标准?执行开采《地热水、矿》泉水按照实》际,用水量征《收水资源费标准【为300元/【立方米? ,  第三十条 【水资源费征收标准】如,需调整由省发展改】革、财政《、水利部门核定并】。报省: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!   第三》。十一条 水资源【费计入取《用水人成本 —  县?级以:上价:。。格,主管部门应及—时按:不同供水对象或用途!将水资源《费核入供水水—价 :  第三《。十二条 县级以上水!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按照集中供水企【业(单?位)的?不同供水《对象核定实际取【水,量分类征收水资源费!。   第三十—三条 各级》。水,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按照实—际取水量或》发电量征收水—。资源费若实际取水量!或,发电量无法计量可】根据:有关标准和取用【水企业制水损失【或,实际自用《电量情况《进行核定   第】三十四条 取水【人应:当依:据批准的《。年度:计,划取水量取水超过】批准取水量的—按下列?标准累进加价征收水!资源费   (一】)超:过批准?的,年度用?水计划取水》量,10%30》%的对其超取的【水量加?价1倍征收水资源费!。;,   (二》)超过批准的年度】用,水计划取水》。量30%50—%的:对其超取的水量加价!2倍征?收水资?源,费;   (三)】超过批?。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!水量50%以上的】对其超?取的水量加价3倍】征收水资源费  】 第:。三,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!部门征收水》。资源费?应当: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!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!用省财政部门统【一印制的《票据   第三十】六条:。 水资源费按季度征!收,。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按季度【向取水人送达水资源!费,缴费通知书财政部门!应将所征《水资源费按照1∶9!的,比例上?。缴中央和《地方:国库   任—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》。减收或者免收取水】人,应当缴?纳的水资源费   !第三十七条 —水资源费《全额纳入财政—预算管理《专项:。用于水资源》的节约、保护和管】理也可?用于水资源的—合理:开,发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平调、截【留或挪作他用 【。  省以下水资源】。。费分配比例由—省财政部门会同省水!行政主?管部门另行制定【   ?第三十八条 水资】源费应当足额征【收并:按规定?上解对应当征收而未!征收、未足额征【收或者?未按规定上解的由有!关部门依法》处,理并由上《。级,水行政主管》部门相应核减该区域!下一年度用水控制指!标   第三十九条! ,违反本办法的行为】按照国务院取水【许可和水资源费【征收:管理条例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】处理   》第四十条 》本,办法自2014【。年8月1日起施【行2010年5月2!6日省?人民政府第67【号令发?布的甘肃省》取水许可《和水资源费征收管】理办:法同时废止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