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,肃省取水《许可和水资源费【征收管理办》法
第一条 为!了加强水资源管【理和保护促进节约用!水、计?划用水和水资源【合理开发《利用:根据:国务院取《水许可和《水,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!结,合本省实际制—定本办法
第二!条 本省行政区【域内取用水》资源的单位》和个人(以下—简称取?。用水人)应当遵守本!办法
第三条】 县级以上水行政】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!理权限负责》取水许?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的!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!
省水行政【主管部?。门所:属的流域《管理机构受省—水行政主管部—门的委托负责流域范!围内取水许可—的审核和监督—管,理
市州、【县市:区水行政主管—部门负?责本行政区取水许】。可的日?常监督管理
【 第四条 下—列情形不《需要申请取水许可
! (一)农—村集体经济组织【及其成员《使用本集体》经济组织的水塘、水!库中的水的;
!。(二)家《庭生:活,和零星?散养:、圈养畜禽饮—。用,等年取水量少—于2000立方【米的;
(三)!为保:障矿井等地下工程】施工安全和生产安】全必须进行临时应】急取(排《)水的;
》 (四)为消【除对:公共安全《。或者公共利益的危】害,临时应急取水—的;:
(五》)为农业抗旱和维】护生态与环境必【须临:时应急取水的
】 前款第(三)项、!第(四)项规—定的取水取水人【应当在取水后5个】工作:日内报所《。在地县级《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!
第五条 取水!许可:实行总量控制与【定额管理《相结合的制度—
省水行政【主管部?门或者所属》流,域管理机构应当【根据:水资源条件依据水】资源管理控制指【标、水资源综合【规划、开《。发利用规划》以,及主要河《流,水量分配方案确【定市州取水许可总】量控制?指标;市州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依【照省水行政主管部】门或:者流域管理》机构确定的取水许可!总量控制指》标确定所《辖县市区《的,取水许可总量控【制指:标,并报省?水行政?主管部门和》流域管理机构备案
! 各级水行政主管!。部门应当根据国【家和本省行业用水定!额核定取水单位许可!。水,量审批的取水量不得!超过本?行政区域的取水许】可总量控制指—标
? 第六条 》县级以?上人:民,政府应当依据水资源!管理控制指标按照】地下水资源采补【平衡原则确定本地】区地下水《可开采量指标定期】核定并公布》地下水超采》区明确?禁采和限采范围
】 县级以上—。水行政主《管部:门许可的地下—水取:水量不得超》过可开采量》指,标
地下水【超,采地区?有管辖权的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—依据地下水可开【采量指?标制:定,地下水超采区逐年】。核减取水量方案报】同级人民政府批准】后组织实施》
, :第七条 需》要申请取水的—建设项目申请人【应当委托具》。备相应资《质,的单位编制建—设,项目水?资,源论证报告》。书,有管辖权《的水行政主管部【。门,或者流域管》。理机构应当》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!。。项,目水资源论证—报告书进《行审查并提出书【面审:查意见作为审批取水!申请的技术依据
】 对未《进行水?。资,源论证或未经—水行政主管部门前】置审批(核)同意的!有,管辖: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!不得批准取水—许可申请项目审【批(核?)部门不予》审批或核准项目【
, 年取地表水20!万立方米《、地下?水10万立方米以】下且对周边环—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!。目申请人可不编【制建设项目》水资源论证》报告书但应当—填写建设《项目水资《。源论证表《
第《八条: 在初始《水权明晰的基—础上:。。逐步建立市场配置】、政府调控相结合】。。的水权?。转让制度在水行政】主管:部门的监督指导【下区域、行》业、取?用水人之《间进行水《权交:易
第九条 】本,区域:取水已经达》到取:水许可?总量控制指》。标确:需新增取水》的应通过水权—转,让方式调剂》解决:用水
《 通过水权转让方】式申请取水的取水人!应当委托《有,资质的单位编制水权!转让可行性研—究报告经《有管辖权的水行【政主管部门审—查同意后方可—。办理取水许可
】 利用?再生水、矿井排水】、,。。苦咸水和集蓄—雨,水等非常规》水,资源:。。不受用水总量控【制指标和《年度用水计划限【制
第》十条 取《水许可?实,行区域限《批制度取水总—量接近用水总量【控制指标的地区有】管辖权的水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对该:区域内新建》、改建、扩建—项目取水《许可申?请限制审批》
取水总量达】到或:者超过用《水总:量,控,制指标的《地区除通过》水权转让方》式获得用《水指标外有管—辖权的?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对该区域】内新建、《改建、扩《建项目取《水许可申请暂停审】批
第十一条 !对取:水人:提出的取《水许可申请》由,有管辖权的水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!资源管理控》制,指标、水资源综合】规,划、开发《利,用规划以及主要【河流水量分配方【案,进行审批
【第十:二条: 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在?。办理取水许可事项】时需要征求取—。。水口所?在地:水行政主管部—门或者流《域管理机构意见【。的被征求意见的单】位应当自《。收到:征求意?见材料之日起1【5个:工作日内提出—书面:意见逾期未提—出意:见的视为同意
【 第十《。三条 地《表水取水许》可管理权限
】取水人用于工—业、服务业、—商业:、建:筑业:、火力发电》循环:式冷却和《城镇生活的年取水】量不足10》0,万立:方米由县市区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;年取水量在1【。。00万立方》米以上、不足5【00万立方米由【市州水行《政主管部门审批;】。年取水量在500万!立方米以上由—省水行?政主管部门审批【
农业用水【。年取:水量不足500万立!方米的由县》市区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审批《;年取水量在500!万立方米以上、【不足200》0万立方米的由【市州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审批;年取水!量在2000万【立方米以上由省【水行政主管》部,门,审批
? 河道外》渔业取用水许—可由县市区》水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?
第《十四条 城市景【观、生态绿化要优】先使用再《生水和集蓄利用雨】水确需取用地—表水:的取水许可按—照本办法第十三条】分级管辖权限执【行
第》十五条? 地下水取水—许可管理权》限
取》水人年取水》量在:100万立方米以下!。的由县市区》水行政?主管部门审批;年取!水量在100万【立方米以上200万!立方米以下的—由市: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!批;年取水量在2】00:万立方米以上或取】。用,地热水、《矿泉水的由省水行】政主管部门》审批
在地下】水严重超采地区经市!州或者省人民政府批!。准,可以:。由上一级水行政主】管,部门:行使地下《水取水审批权限
】 取水人》在同一水文》地质单元取水井的】数量:在2眼以上的—取水许可水》量,应当累计计算
!石羊河流域》内取用地下水的依照!石羊河流域水资源】管理的有关规定【执行
》第十六条 采煤【取(排)《水许可?。管理权限
【采煤取?排水量可计量的煤矿!按照本办法第十【。五条地下水管—理权限执行》;采:煤排水量无法计量的!煤矿按照采矿量确】定取:(排:),水许可管理权—限具体为
【(一:)单矿井《设计年?产量:在150《万吨以下的》由县(市《、区)水行政—主管:部门负责审批;
】 (二)单矿井设!计年产量在150万!吨,以,上(含1《50万吨《)、300万吨【以下的由市(州【)水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审批《;
(三)单】矿井设计《。年产量在3》00万吨以上(含】30:。0万吨)的由省【水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审批
】同一企业所属单【矿井应累《计计算?。确定分级管》辖,权限
? :第十七条 其他采】用井工方《式开:采矿产资源取(【排)水的由县—市区水行政主管部】门,管辖
第十【八条 水《。力发电取《水许可管《理权限
》 (一)装》机容:量,在10兆瓦以下的由!县市区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审?批;
(二【)装机?容量:在10兆瓦》以上(含10—。兆瓦)5《0,兆瓦以下的》由市州水行政—。主管部门审批—;
:。 (三)》装机容量在50兆】瓦以上?的,(,含50兆瓦)由【省,水行政主《管,部门审批
第】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!或者:省,政府投?资主:管,部,门,审批核准的建设【项目的取水跨市州】或在市州边界—河流上的取水由省】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审批;跨县市区或!在县市区边界—河流上的取水—由市:州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批
》 ,利用多?种水源且《各,种水源的《取水审批机关不同的!应当由其中最—高一级审批机关审批!。
第二十条【。 ,在已建?成的:渠道上修《建水电站或取—水口截?引水资源的按照实】际,取水用途根据本办法!规定的?地表水或《水力发电取水许可管!辖权限执行
】第二十一《条 县市《区水行政主管—部,门应当在《每年1月《15日前《向市州水行》政主管部《门报送上年度实际】取水总量统计报表;!市州水行《政主管部《门,应当在每年1月【31日?前将本区域》的上:。年度实?际取水总量统—计报表报送省—水行:政主管部门设—流域:管理:机构的?同时报送流域管【理,机构
第二【十二:条 县级以上—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》对取水许可实—。施动:态管理及《时核发、《注销、延续》取水许?可证对取水》用途发生改变或【实际用水量》未达:到许可水量的取水许!可,证进:行,变更或核减建立【取水许可《统,计台账及《时更新取水许—可,信息并定期向社会】发,。布
第二十三条! ,水,资源费由取水审【批机关负《责征收国家流—域管理机构审—批的取?。水水资源费由省水行!政主管部《门代为征收
—。。 石羊河流域【管理机构审》批的地下水取水许可!水,资源费由市、县区】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征收
《 省:水,。行政主管部》门审批?的地下?。水、:地热水和矿泉水【以及地?源热泵取水水资【源费由市州水行政主!管部:门负责征收》
?第二十?四条 工业、—服,务,业、商业、建筑业】、火力发电循环式等!工商业用水按照实际!取水:量征收水资源费【标准为地《表水015元【/立方?米地下?水020元/立方!米
第二—。。十五条? 城镇公共》供水按照实际—。取,水,。量征收?水资源费标》。准为:地表水0》20元/立方—米地下水03【0元/立方米
】 第二十《六条 农《业,生产用?水按照实际用水量征!收水资源费标准【为地表水000】5元/立《方米:地下水001元】/立方?。米
第》二十七条 火力发电!贯流式冷却用—水按照?实,际发电?量征收水资源费【,标准为0》001元/—千瓦·时
水】力发:电用:水按照实《。际发电量征收水资】源费,?标准为装机容量在】5万千瓦以上的【大中型水力发电【。用水0005【元/千瓦·时其他发!电用水0003】元/千瓦·时
!第二十八条 洗【浴、:。洗车、?滑雪场等特》。种行业直《接,取用水的按照实【。际取用水《量征收?水资源费标准为地】表水100元【/,立方:米地下水200元!/立:方,米
第二—十九:条 其他取用水水】资源费征收标准为
! (一)开采原油!和进行冶炼加工的石!油生产按照》实际用水量征—收水资源费》标,准为:地表水?050元/—。立方米地下水1【00元/》立方米;
(】二):采煤排?。水水资源费》按疏干排《。水量计征《标准为河《西地区1》00元/《立方米其他》地,区080元—/立方米《采,煤排水量无》法计量的按照采【煤量:征收水资源费标【准为河西地区07!0元/?吨,其他地区《050元/吨;
! (三《)其他采用井工方式!。开采矿产资》源取(排)水—的水资源费征收标】准参:。照,采煤:排水水资源费征收标!准执行开采地—热,水、矿泉水》按照:实,际用水?量征收水《资源费?标准为3《。00元《/立方米
第三!十条 水资源—费,征收标准如需调整】由省发展改革、财政!、水利部门核定并】。报省人民政府—批准后执《行,
第三十一条 !。水,资源费计入》。取用水人成本
!县级以上价格主管】部门应及时按不【同,供水对象《。或用途?将水资源《费核入供水》水价
? :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!上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》按照集中供水企业(!单位)的不同供【水对象核定实际取水!量分类征收水资源费!。
第三十三条 !各级水?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按照实际】取水量或发电量征收!水资源费《。若实际取水》量或发电量无法【计量可根据有关标】准和取用水企—业,制水损失《或实际自用电量【情,况进行核《定
第》三十四条 取—水人:应当依据批》准的年度《计划取水量》取,水超过批准取—水量的按下》列标准累进加—价征收水资源费
】 (一《。)超过批准》的年度用《水计划取水量10%!。。30%的对》其超取的水量—加价1倍征》。收水资源费;
】 (二)超过批【准的年度《用水计划《取水量30》%50%的对—其超取的水量加价】2,倍征收水资源费【;
: (三《),超过批?。准的年度用水计【划取水量《50%以上》的对其超《取的:水量加价3倍征【收水:资源:费
第》三十五条 》水行政主《管部:门征收水《资源费应当向—同,级价格?主管:部门申领收》费许可证并使用省】财政部门统》一印制的票据
【 第三《十,六条 水资源费按季!度征收水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按季》度向取水人送达【水资源?费缴费通知书财政部!门应将所征水—。资源费按照1∶9】的比:例上缴?中央:和地方国库
— 任何单》位,和个人不《得减收或者免收【取水人应当缴纳【的水资源费
— , 第三十七条 水】。资源费?全,额,。纳入财政《。预算管理专项用于】水资源?的节约、保护和【管理:也可:用于:水资源的合理—开发任何《单位和个人不—得平调、截留或挪作!他用
省以下水!资源费?分配比例由省财政部!门会同省《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另行制定
第!。三十八?条 水资《源费应当足额征收】并,按,。规定上解对应当征】收,而未:征收:、未足额征收或者未!按规定上解的—由有关?部门依法处》理并:由上级水行》政主管部门》相,应核减该区》域下一年《。。度用水?控制指标
第三!十九条 违反—本办法的行为按【照国务院取水许【可和水资源费征【收管理?条例:等法律法《规的规?定处理?
, 第四十条 本】办法自20》14年8月》1日起施行2010!年5月26日省【人民:政府第67号令发布!的,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!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!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