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录A 门架、配件质量分类
A.1 门架与配件质量类别及处理规定
A.1.1 周转使用的门架与配件的质量类别可分为A、B、C、D四类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A类:有轻微变形、损伤、锈蚀。经清除粘附砂浆泥土等污物、除锈、重新油漆等保养工作后可继续使用。
2 B类:有一定程度变形或损伤,锈蚀轻微。经矫正、平整、更换部件、修复、补焊、除锈、油漆等修理保养后可继续使用。
3 C类:锈蚀较严重。应抽样进行荷载试验后确定能否使用。经试验确定可使用者,应按B类要求经修理保养后可使用;不能使用者,应按D类处理。
4 D类:有严重变形、损伤或锈蚀。不得修复,应按报废处理。
A.1.2 周转使用的门架与配件质量类别判定应按表A.1.2-1~表A.1.2-5的规定划分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A类:表中所列A类项目全部符合;
2 B类:表中所列B类项目有一项和一项以上符合,但不应有C类和D类中任一项;
3 C类:表中C类项目有一项和一项以上符合,但不应有D类中任一项;
4 D类:表中D类项目有任一项符合。
表A.1.2-1 门架质量分类
表A.1.2-2 脚手板质量分类
表A.1.2-3 交叉支撑质量分类
表A.1.2-4 连接棒质量分类
表A.1.2-5 可调底座、可调托座质量分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