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北:。州建:筑,市场管理办法—
北政〔《200?4〕122号—
第一章》 总 则—
第一条 了】加强建筑市场管理】。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!秩序促?进,建筑市场的健康发】展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建筑法【和青海省建筑市场】管理条例《的规定?结合本州实际制【定本办法
》第二条 凡在本【州行政区域内—从事建设工程勘察、!。设计、施工、监【理,(含建筑装饰下【同):发,包、承包、中—介服:务等建筑活》动,的单位?。和个人?均应遵守本办法
】第三条 建筑—。活,动应当遵《循公开、公平、【公正:的原则?
第四条 按—照分级管理的原则、!州人民政府建—设行政主《管部门负责全州建筑!市场管?理工:作县人民政府建设】行政主?管部门负责本—行政区?域内建筑市场的管理!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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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章 资质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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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五条 从事下列】建筑活动的》单位和个人必—须申请?办理资质审查手【续取得省级建设【。行政主管部》门核发的资质—证书
《。(一) 建设工【程的勘?察、设计、施—工,、监理、中介服务;!
(?二) 国家和—省规定实《行资质管理的其他】建筑活动《
?第六条? 实行执业资格注】册制度的《工程技?术人:员应依法《取得执业资格方可在!。注册范围内从事建】筑工程活动》
第三章 【发包和承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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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建设项】目,立项后建设单位应】向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报建未经】报建不得发包建设】工,程
第八条 建】设单位发包》建设:工程应采《取招标方式》可以按工程的—勘察、设计》、施工、《监理四个阶》段实行分阶段招标】
第九条 【建,设工程招标发包应】当符合国家》和省:制定的有关法律、】法规发包给具有相应!资质的?单位承担
》第十条 建设—单位不能对》独立的建设》工程肢解后》招标发包《。
第十一条 —工程勘?察、设?计发包应具备下列】条件
(《。一)项目的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!批准或?立项;
》 (二)已在建设】行政主管部》。门报建;
(三【)已办理建》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、!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、》。建设用地规划许【可证及办理建—设用地征用手续【
第十二条 工【程施工发包》应具:备下列条件
(一)!初步:设计:及概:算已经批准》;
:(二)工程项目已列!入年度建设计划【;
(《三)建设资金落实并!有银:行,或财政部门》。证明;
(四【)工:程,勘察、设计》。文件齐全《并经:有关部门审核;
!(五)进入》。州有形建筑市—。。场进行招《投标活动
— 第十?三条 建设单位在】建设工程开工—前必须到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领取—施工许可证》
第十四条 】建设:工程按设计内容【建成后建设单位应】及时:申请组织竣工验收】
第十五条 省外】勘察、设计》、施工、设备销售】、工程?监理等单位来本【州承揽业务须持有省!建设行政《主管部?门核发的青》海省省外《建设:队伍进青登记表【。
第十六条 应该公!。开招标的建设—工程:应当在州有》形建筑市《场内:进行任何《。。单,位和个人不得—非法干?预建设工程的招标发!包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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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中介服务!
第十七条 建!设工程实《行工程监理制—度监理单位应当依】照法律、法规—及工程建《设强制?性标准受建设单【位委托实施工—程监理
第十八条 !招,标代理机构》接,受,建设单位委托依法组!织建设工程》招标发包活动
第】十九条 300【㎡或投资30—万元以上《的,工程项目实行施工图!设,计文件?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!审查机?构要根据国家的【有关规范、》标准对施工图—设计文件进行—审查并?提供审查报告
!第五章 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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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条—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!监督管理制》度建设单位在工程开!工前必须《办理质量监》督手续工程竣工【后应到州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进行》备案
第二十—一条 ?用于工程的建筑【材料、?建筑工业产品和设备!。必须符合产品—质量标准和设计【要求施工单位—不得偷?。工减料或使用劣【质建筑材料、建筑工!业产:品和设?备
未进行竣工验】收或:验收为质量不合【格的建筑产品不【得,。交付使用
》第,二十二条 承—包方应当在规定【期限内对《建筑产品实行保修其!费用由责任方承担
!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!程造价?。实行统一管理执【行省: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统》一制定的工程概算、!预,。算、费用和工期【定额以及计》。价办法
第二十四条! 州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应当根—据国家和省有关规】定与建筑材》料的价格以及—人工、机械费用【的变:。化,情况及时调整建设】工程的预算定额、费!用定额以及计价【办法建设工》。程概:算,的调整须征》得同级计《划,等有关部门的—同意
第二十五条】 从:事建筑?活动:的发包方、》承包方、中》介服务方均应当【依法签?订合同
第二—十六:条 签订建设工程承!包合:。。同必须严格执行【国家和省《有关工期定额、【价,格规定合理计价
】第二:十七条 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应当建】立,工程:质量投诉制度对【用户质量《投诉及时予以处理】
第六》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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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八:条 违?反本办法《。规定有下《列行为?之一的按中》。华,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、!青海省建筑市场管】理条例?的有关规定予以处】罚
(一) 未】报建或未领取施【工许可证而擅自【开工的;《
(:二) 向不具【备相应?资质条?件的单位发包—建设工程的;
(】三) 应当招标而不!进行招标或者在招标!中,。弄虚作假的》;,
(四)泄露标【底的:;
(五)将—能够独立发包—的工程肢解招标【发包的;
(六【)行监理而不实行】监理的;
(—。七)工?程,开工:前,未办理质量监—督手:续;
(八)其他】扰乱建筑《市场:秩序行为《。的
第二十九条【 违反?本办: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按照中华人【民,共和国建筑》法、青海《省建筑市场》管,理条例?的有:。关规定予以处罚
】(一)未《办理资质审查手【续或:者未取得相应资【质,证,书即从事建筑活动】。的;
《 (二) 超出资质!证书规定的经—营,范围:。从事建筑活动—。的;
(《三)转包建设工程】的;
(—四)不按《标准进?行勘察?、设计、施工、质量!监督、检测造成【重大损失的;
(】五)工程质量—不,合格的?;,
(六)伪造、涂改!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!资质证书或设计图】签,的;:
(:七) 参《加投标的单位—或个人串通作弊【抬,高或:压,低标价采用不—正当手段竞争的;】
(八?) 使?用未进行验收—或质量不合格的建】筑产品的
》第三十条 建设行】政主管部《门工作人员、—建筑市场管》理人员以及参—与建筑市场》管理的其他》。人员在建筑市场交】易或者监督》管理中玩忽职守、】以权谋私《、行贿受贿、徇私舞!弊的由其《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!部门根据情》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!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
拒!绝、阻碍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工作人员【或,者建筑市《场管理人员依法【执行公务的由—公安机?关依照?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治安管理《处罚条例处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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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附【则
第》三十一条 》本办法由州建—设局:负责解释《
第:三十二条 本—办法自州人民政【府,批转之日起实—施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