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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北州?。建筑市?。场管理办法 北【政〔200》4〕122号 第!一,章   总 —则   第一条 了!加强建?筑市场管理维—护建筑市场的正【常秩序促进建—筑市场的《健康:发展:根,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建》筑法和青海省建筑市!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!合本州实际》制,定本办法 第二条】 凡在本州行—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!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!、,监理(含《建筑装饰下同)发】包、承包《、中介?服,务等建筑《活动的单位》和个人均《应遵守本《办法 第三条 建筑!。。活动应当遵循公【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!则, 第四条《 按照分级》管理的原则》、州人民政府—建设行?。政,主管部门负责全【州建筑?市场管理《工作县?人民政?府建设行《政,主,。管部门负责本—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!的管理工作   第!二章: ,资质管理    】 第五?条 从事下列—建,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!必须申请办理资【质审查手续取得【省级: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《核发:。的资质?证书  (一)【 建设?工,程的:勘察、设计、—。施工:。、,监理、中介服务; ! (二) 国家【和,。省规定?实行资?质管理的其他建筑】活动  《 ,第六条 实行执【业资格注册制—度的工程技术人员应!依法取得执》业资:格方可在注册范围】内从事建《筑工程活《动  ? 第三章《 发包和承》包   第七条】 建设项目立项后建!设,单位:应,向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报建未】经报建不得发包建设!工程 ? 第八?条 建设单位发包】建设工程应采取招标!。方式可以按工程【的勘察?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。四个阶段实行分阶】段招标 《  第九《条 建?设工程招标发包应当!符合国?家和省制《定的有?关法律、《法,规,发包:给具有相应资质【的,单位承担 第十【条 建设单位不能】对独立的建》设工:程肢解后招标发包 !第十一条 工—程勘察、设计发包】应具备下列条件 (!一)项目的可行性】研究报告已》经批准或立项;  ! ,(二)已在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报建;! (三)已办—理建设项目选址意】见书、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、建设用】地规划许可证及办理!建设用地《征用手续 》第十二条 工程施】。工,发包应具备下列条】件 (一)初—步设计及概算—已经批准; (二)!工程项目已列—入年:度建设计划; 【 (三)建设资【金落实并有》银,。行,或财政部门》证明; 《 (四)《工程勘?察,、设计文件齐全并经!有关部门审》核;  (五)进】入州有形《建筑市场进行招投】标活动  》 第十三条》 建设单位在—建设工程开》工前必?须到:建设:行政主?管部门领取施—工许可证   第十!四条 建设工程按】设计内?容建成?后建设?单位应及时申请组织!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! 省:外勘察、设》计、施工、设备销】售,、工程监理》等单位来本州—承揽业务须持有省】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?核发的?青海省?省外建设队伍—进青:登记表 第十—六条: ,应该公开招标的【。。建,设工:程,应当在州有形建筑市!场内进行《任何单位和》个人:不得非法干》预,建设:工,程,的,招标发?包工:作   第四章【。。 中:介服务?   第十七条 】建设工程实行工【程,监理:制度监理单位应当依!照法律、法规及工程!建设强制性》。。标准受建设单—位委托实施工程【监理 第十》八条 ?招标:代理机构接受建设】单位委托依法组【织,建设工程招》标发包活《动 第十九条— 30?0,㎡或投资30—万元以?上,的工:程项:目实行?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!施工:。图设计文《件审查机构要—根据:国家的?有,关规范、标准对施】。工图设计《文件进行审查并提供!审,查报告  》 第五章 》监督管理 》     》第二十条 建设【工程实行质量监督管!理制度建《设单位在工》程开工前必》须办理质《量监督手续工—程竣工后应到—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进行备案 第二【。十一条 用于工【程,的建筑材料、—建筑工业产品和【设备:。。必须符?合产品质量标—准,和设计要求施—。工单位不《得偷工减料》或使:用劣质建筑》材料、建筑工业产品!和设备 未进行【竣,工验收或验》。收为质量不合格【的建筑产品》不得交付《使用: 第二十二条 承】包方应当在》规定期?限内对建筑产品实】行保修?其费用由责任方承】担 第二十三条【 建设工《程造价?实行统?一管理执行省建【设行政?主管部门统一制【定的工程概算—、,预算、费《用,和工期定额以及计】价办法 《。第二十四条 州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!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!与建筑?材料的价格以及人】工、机械费用的【变化情况及时调整】建设工程的预算【定,额、费用定额以及计!。价办法建设》工,程概算的《调整须征《得同级计《划等有关部门的【同意 第二》十五条? 从:事建筑活动的发包方!、承包方、》中,介服:务方均应《当,依,法,。签,订合同 第二十六条! 签订建设工程承包!。合同必须《严格执?行国家和省有关工】期定额、价》。格规定合理计价 第!二十七条 建—。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建立:工程质?量投诉?制,度,对用户?质,量投诉及时予—以处理   —第六章 法律—责任   》第二:。十八条? 违反本办法规定】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按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建筑法、青海【省建筑市场管—理条例的有关规【定予以处罚 (【。。。一)  未》报建或未领取施【工,许可证而擅自—开工的; (二) ! 向不具备相应【资质条件的》单位发包建设—工程:。的; ?(三) 应当招标】而不进行招标或者】在招:标中弄虚作假的; !(四)泄露标底【的; (五)将能够!独立发?包的工程肢》解招:标发包的《; (六)行监【理而不?实行监理的; (七!。)工程开工前未办】理,质量:监督手续; (八)!其他:扰,乱建:筑市:场秩:序行为的 第—二十九条《 违:反本办法规》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!。和国建筑法、青海】。。。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!的有关规定予以处】罚 (一)》未办理资质审查【手续或者未取得相】应资质证书即从事】建筑活动《的;  《 (二) 超出资】质证书规定的—经营范围从事建【筑活动的《;, (三)转》。包建设工程》的; ?  (四)不按【标准进行勘察、设计!、施工、质量监督、!。检测造成重大—损失的; (—五)工程质量—不合格的;》 (六)伪》造、涂?改、出租、》出借、转让》资,质证书或设》计图签的; (【七) ?参加投标的单位或】。。个人串通作弊—抬高或压《低,标价采用《不正当手段竞—争的; (八)【 使用未《进行验收或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】产品的 第三十条 !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!作人员、建筑—市场管理《人员以及参与—建,。。筑市场管理的其他人!员在建?筑,市场交易或者监督】管,理中:玩忽职守《、以权谋私、行贿】受贿、徇私舞弊的由!其所在单位或—上,。。级主管?部门根据《。情节轻重给予行政】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拒绝》、阻:碍建设?行政:。主管部门工作人【员或者建筑》市场管理人》员依法?执行公务的由公安】机,关依照中《华人民共《和国治安管理—处罚:条例处理     !  第七章 附【则   第三十一】条 本办法由州【建设:局负责解释 第三】十二条 本办法自州!人民政府批转之日】起实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