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节市村《道沥青(水泥)【路,。养护管理制度(【试行)
第一章 】 总 则<?xm!l,:namesp【ac:e :。prefix = !"o" ns = !"u:。rn:schem】as-?micr《o,soft-com】:offi》c,e,:offi》ce" />
【。第一条 为加强村!道沥青?(水泥)《路,。养护管?理工作根《。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!路法、公路安全保护!条例等?有关法律《、法规?的规定结合毕节【市村道沥青(水泥】),路养护管理工—。作的实际特制定本】制度
第二条 村!道沥青(《水泥)路建设—完成经有关部门【组织验?收合格县(区—)根据实际》情况移交村道所【在乡(镇、街道)管!养
第二章 !养护管理职责—。
第三条《。 县(区)公【路管理所负责辖区内!村道沥青(水泥)】路日常?。管理:养护的监督管—理工作
《村道沥青(水泥)】路养:护,由村道沥《青(水泥)路所在乡!(,镇、街道《。)具体负《责实施
《。第四条 村道【沥青(水泥)路【养护采用合同—管理制?度由县(区》),公路管理所》监督和指《导实施由所在—乡(镇、街》。道)发?包给村道沥青(水】泥)路沿线的群众为!与农村精《准扶贫工作》有机衔接选择的【。群众应征求当地【村(社区)委—会的意见发包给当】地,比较贫困、》具有劳动能》力的群?众根据村道》沥青(水泥)路的】等级情况一般一【户群众?可负责?养护4至5公里
第!五条 乡》(镇:、街道)应对养护人!员建立定期考核【制度考?。核不合格的人—员要督?促及:时更换保证》日常养护不缺位【。
第六条 村道】沥青(水泥)路养】护实行养护公开制度!即公:开养护人员》的姓名、《养护的路段》、养护的任务—、养护人员的联系方!式、监督单位—的联系方式养护公】示标:牌由县(区》),公,路管理所统一模式由!各乡(镇、街道)制!作养:护人员未有电话的】。可采用?本村(社区)—干部的电话》取,代养护人员的情况由!乡(:镇,、街道)统》一,汇总报送县(—区)公路管》。。理,所县(区)公—路管理所汇总—后报送市《公路:处备案?
第:七条 乡(镇、】街道)应对村—道沥青(水泥)路养!护工作建立一路一档!包含辖区《内村道沥青(—水,泥,)路基本情况、养】护合同、养护—人员等?。信息
第八条— 公路养护—人员进行养护作【业时:应当穿?着统一的安全标【志服安?全标:志服由?。交通运输《部门采?。购统一发放并以【县,(区)为《单位统一编》号
第九条》 清扫路》面的工具由养护【人员自行配置县(】区)公路管理—所应:为养护人员配—置小推车、铁铲【、镰刀、警》示锥等工具
第【十条:。 村道沥青(水泥!)路养护应按—照公路养护》技术规?范实施作业》
村道?沥青(水《泥)路养《护质量要《求做到?常年路面及公—路设施整洁、边沟涵!。洞等排水系统畅通】
养护人员发现路】基,、边坡存在隐—患以及桥涵设施受】到破坏等情况—应第一时间》通知相关乡(镇【、街道)乡(—镇、街?道,)根据现场调—查,。情况制?。定相应的《安全治理方案并【。及,时报:送公路?管理部?门备案
县(区)公!路管理所负责配合乡!(镇、街《道)对?村道沥青(水泥【)路的养护管理工作!。进行:技术培训和指导
】第十一条 乡【(镇、街道)每【月按时完成村道【沥青(水《泥)路养《护,情况报表工作—。并送县(区)公【路管理?所汇总?后报送?市公路处《
第三章 【 计划?管理:。
第十?二条 村道沥青(!水泥)路养》护实行计划管—理县(区)公路【管理所每年年初负】责编制该《县(区)村》道沥:青(水泥)路—养护计划《并报:送市公路处审定【
第十三条 【市公路处负》责,审定:县(区)公路管理】所报送的《村道养?护计划下达村道沥青!(水泥)路养—护计划?。。
?第四章 资金筹措!及管理
第十四条 ! 村道沥青(水泥)!路养护资金》采用:市,、,县、乡多渠道—共同筹措的方—式,
市、县(区—)财:政暂按每年每公里6!00元筹措村道沥】青(:水泥)路养护资金并!纳入:财政预算《市、:县两级财政分别【承担的比例按照毕节!地区公路养》护体制改革实施方】案规:定,执行(金沙县的养】护资金市级、县级承!担比例为1:9大方!。县、黔西县、织【金县、纳雍》县的养护《资金市级、县—级承担比《例为2:8七星关区!、赫章县、》百里杜鹃管》理区的养护资金【市级、县《级承担?比,例,为,3:7)《
市交通《。运输局暂按每年每】公里500》元,。筹措村?道沥青(水泥)路养!护资金
县(区【)级:财政每年《预算安?排,一定金额的村—道沥青?(水泥?),路,水毁抢修、》应急保畅专项资金】原则上每公》里,不低于200—0元且不得》占用日常养护资金
!村道沥青(水泥【)路养?护和抢修、》。应急保畅等工程的资!金不足部分》由县(区)和村道】沥青(水《泥)路所《在的乡(镇、街【。道)共同负责筹措
!县(区?)根据村道养护实】。际情况?制定日常养护—的资金标准提高【养护额?度
第十五条 村!道沥青(水》泥)路?因路基宽度达到6】.5米?。以,上需要提高日常养护!标准的不足》部分:由县(区)财政筹】措所:需的增加《资金:
第十六条》 村?道沥青(水泥—)路的养护资金由】县(区)公路管理】所管理
市财政【局按照市交通—运输局下达村—道沥青(水泥)路养!护计划将市级财【政预算承担资金下达!各县(?区)
?市交通运输局筹【措资金?由市交通《运输局划拨》各县(区)
县!(区)公《路管:理所根据各乡—(镇、?街道)?负责管理的》村道:。沥青(水泥)路里】程将资金拨》付到乡?(,镇、街道)并—监督发放《
村道沥青(—水泥)路养护资【金按照公路管理【养护资金《的使用要《求单独设《置村道沥青(水【泥)路养护资金专账!严禁截留、挤占【和挪用?
第十七条 — 村道沥青(—水泥)路养护资金严!格按照下达的村道沥!青(水泥)路—项目计?划使用村道沥—。青(水泥)路项【目与项目之间不允】许互相挪用当年该】村道:沥青(水泥)—路未:使用完的资金可结转!。下一年在本项—目上使用
村道沥】青(水泥)路养护资!。金使:用情况接受财政【、,审计、交《通等有关部门的【监督检查
—
第五章 路政管!理
第十八条 村!。。道沥:青(水泥)》路的路政《管理:工作由村道沥青【(水泥)路所在【乡(镇、街》道):具体负?责
县(《区)公路管理所负责!监督指?导开展村《道路产路权保护【工作
第十九—条 ?。村道沥青(》水泥)路《禁止下?列行为
禁止在村】道沥青(水泥)路】两侧修建危及村道沥!青(水泥)路运【。行安全的建筑物和】地面构筑物》
禁止超限》、超:载运输车辆在村道沥!青(水?泥)路上行驶
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占用、损坏【村道沥青(水—泥)路?
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在《村道沥青《(水:泥)路上摆》摊设点、《堆放物品《、倾倒垃《。圾、设置障碍、挖沟!引水、?利用边沟《排放污物或者进【行其他?损坏、污染村—道和影响《村道沥青《(水泥)路畅—通的:活动
?严禁任何单》位和个人在村道【沥,青(水泥)路上非】法设:。卡收费、罚款
第二!十条 《违,反第:十九条?规定的由公路管【。理部门?依法进行查处—乡(镇、街道—。)协:助配合
第六】章 ?监督检?查
第二十》一条 村道—沥,青(水泥)》路,养护工作纳入市【对县(区)、县对乡!(镇:、街道)的年度目标!考核:
第二?十二条 》县(区?)公路管理所对村】道沥青(水泥)路的!养护:质量情况进行—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!查对全年《养护检查《。质量不?达标的乡(镇、街】道)责令整改—若整改后仍不—满足养?护质量要《求的则扣除当年【。的养护?资金:
第二十三条 】市公路处对村道沥】青(水泥)路养护管!理工作进行检查采取!不,。定期随?机,抽取:。线,路检:。。查的:检查方式半年—和年终检《查1次检查结—果纳入?县(区)《年度:工作目?标考核成绩
第二十!四条 ? 市:公路处制定村道沥】青(水泥)》路检查考核办法重点!检查养护质量和【养护资?金,管理:、发放情况》。不定期检《查情况应进行—通报按?照不定期考核、半】年考核、年终考核】进行:排名:通报
第二十五条】 :市公路处《应加强对村道沥青】。(水泥)路养护【资金使用情况—的检查?检查中如发现有【截留、挪用村道沥青!(,水泥)路养护资【金的行业主管部门】将暂停发放该县(区!)下一年《的村道沥青(水泥)!路养护资金》待收回挪用的资【金后才?发放下一年》的养护资《金并按?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!任
第七章 附 ! 则
第二十六条 ! 国家和省对—。村道沥青(》水泥)路养》护管:理有新的规定—的从其规定
【 , , 第二?十,七条 《本办法自《公,。布之日起开始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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