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节市村道》沥青(水泥)—路,养护管理制度(【试行:),。
第一章 总 !则<:?xml《。:namespac!e pre》fix = "o】。" n?s := "ur》n:schem【as-m《icrosof【t,-com《:of?fice《:of?f,ice" />
第!。一条 为加强村道!沥,青(水?泥,)路:养护管?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:国公路法《、公路安全保—护条例等《有,关法律?、法规的《规定结?合毕节市村道沥青】(水泥)《路养护管理工作【的实际特制》定,本,制度:
第二?条, 村道沥青(水泥!)路建设完》成经有关《部门:组织验收合格县【(区)?根据实际情况移交】村道所在乡(镇、街!道,)管养
第二章! 养?护管:理职责
第三—条 县(区)公】路管:理所负责辖》。区,内村道沥青(水【泥)路日常管理养护!的监:督管理?工作
村《道沥青(水泥)【。路养护由村》道沥青(水泥)路所!在乡(镇、街—道)具体负》责实施
第四条【 村道沥青(水泥!)路养护采用—合同管理制度由县】(区:),公路管理所监督【和指导实施由所在乡!(镇、街道)发【包给村道《。沥青(水泥)路沿】线的群众《为与农村精准扶贫工!作有机衔《接,。选,择的群众应征—求当地村《。。(社区)委会的意见!发包给当地》比较贫?困、具有劳动能力】的群众根据村—道,沥青(水泥)路【的,等,级情况一《般一:户群众?可负责?。养护4至5公—里
第?五条 《乡(镇、街道—)应对养护》人员建立定期—考核制?度考核不合格—的人员要督促—及,时更换保证日常养】护不缺?。位
第六条 — 村道沥青(水泥)!路养护?实行养?护,公开制度即》公开养护人员—的姓名、养护的路段!、,养护的任务》、养护?人员的联《系方式、监》督单:位的联系方》式养:护公示标牌由—县(区)公路—。管理所统一》模式由?各乡(镇《、街道)制作—养护人员未有—。电话的可采用本村(!社区)干《部的电话取代养【护人员?的情况由乡(镇、】街道:)统一汇总报送县(!区)公?路,管,理,所县(区)公路管】。。理所汇总后报送市】公路处备案
—第,七条 乡》(镇、街道)应对】。村,道沥青(水泥)路养!护工作建《立一路一档包含【辖区内?。村道沥青(》水泥)路基本情况】、养护合同、养【护人员等信息—
,第八条? 公路养护—人员进?行养:护,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!的安全标志》服安全?标志:服由交?通,运输部门《。采购统?一发放并《以县(区)为—单位统一编》号
:第九条 清扫路面!的工:具由养护人员自行配!置县(区)公路管】理所应为养护—人员配置小推车、】铁铲、镰刀、警示锥!。。等工具
第十条 !村道沥青(水泥)】路养护应按照公【路,养护技术规范—实施作业《
村道沥青(水泥)!路养护质量要求做】到,常年路面及公路【设施整洁、边沟【涵洞等排水系—统畅通
养护人【员发现路基》、边:坡存在隐患以—及桥涵设施受到【破坏等情况应第一时!间通知相《关乡(?镇、街?道)乡(镇、街道)!根据现场《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!安全治理方案—并及时报送公路管】理部门?备案:
县(区《。)公路管《理所负?责,配合乡(镇、街道】)对村道沥青—(水泥)路》的养护管理》工,作进行技术》培训和指导
第十一!条, 乡(《镇、街?道)每月按时完成】村道沥青(水泥【)路养护情》况,报表工作并送县【(区)公路管理【所,汇总后报送市公路】处
第三章 】 计划管《理
第十二条— 村道沥青—。(水泥)《路养护实行计划管】理县(区)》公路管理所每年【年,初负责编制该县【(区)?。村道:沥青(水《泥)路养护》计划并报送市公路】处审定
第十三条】 市公路处负【责,审定县(区》)公路管《理所报送《的,村道养护计划下达】村道沥青(》水泥)路养》护,计,划
第四章【 资金筹措—及管理
第》十四条? , 村道沥青》(水泥)路养护资】金采用市《、县:、乡多渠道共—同,筹措的方式
—市、县(区)—财政暂按每年每【公里600元筹措】村道沥青《。(水泥?)路养护资金—并纳入?财政预算市、县两级!财政:分别承担的比例按】照毕节地区公路养护!。体制改?革实施方《案规定执行(金沙县!的养护资金》市级、县级承担【比例为1《:9大方县、黔西】县、织金县、—纳雍县的《。养护资金《市,。级、县级承担比例】为2:8七星关【区、赫章县、—百,里杜鹃管理区—的养:护资金市级》、县级承《担比例为3:7)】
市交通运输局【暂按每年每公—里500元筹措【村道沥青(水泥【)路:养护资金
县(区)!级财政每年预算安】排,一定金额《的村道沥青(水【泥)路水毁》抢修:、应急保畅专项资】金,原则上每公里不低】于2000元且不得!占用日常《养,护资:。金,
村道沥青(—水泥)?路养:。护和抢修《、应急保畅等工程】的资金不足部—分由县(区)和村】道沥青(水》泥)路所在的—乡(镇、《街道)共同负—责筹措
《县(区)根据村【道养护?实际情况制定日【常养护的资金标准提!高养:护额度
第十五条 ! 村道沥青(水泥】)路因?路基宽度达到—6.5米以上需【要提高日常养—护标准的不足部【。分由县(区》)财政筹措所需【的,增加:。资金
?第十六?条 村道沥青【。(水:泥)路的《养护资金由县(【区)公路管理所【。管,理
市?财政局按照市交通】运,输,局下达村道沥—青(水?泥)路?养护计划将》市,级财政预《算承担资金下达各县!(区:)
:市交通运输局筹措】。资金由市交通—运输局划拨各—县(:区) 《
县(?区)公路管理所根据!各乡(镇、街—道)负?责管理的村道—。沥青:(水泥)路里程【将资金拨付到—乡,(镇、?街道:)并监督《发放
村道沥青(水!泥)路养护资—金按照公路管理养护!资金的使用要求【单独设置村》道沥青(《。水泥)路养护资【金,专账:。严禁截留、挤占【。。和,挪用
第十七条 !村道沥青(水泥)路!养护资金严》格按照下达的村【道沥青(《水泥:)路项目计划使【用村:道沥青(水泥—)路项目与》项目之间不》允,许互相挪《用当年该村》道沥青(水泥—)路未使《用完的资金可结转】下一:年在本项目》上使用?
村道沥青》(水泥)路养护资】金使用?情,况接:受,财政、审计、交【通,等有关部门的—监督检查
—
第五章 —路政管理
》第十八条 村道沥!。青(水泥)路的路】政管理工作由村【道沥青(水》泥)路所在》乡(镇、街道)【具,体负:责
县?(区:)公:。路管理?所负责监督指—导,开展村道《路产路权保护工作】
,第十九条 》 村道沥青》(水泥)路禁止【下列行为
》。禁止在村道沥—青(水泥《)路两侧修》建危:及村道沥青》(水泥)路》运行安全的》。建筑物和地面构筑】物
禁止超限、超载!运,输车辆?在村道沥青(水【泥)路上行驶
任何!单位和个人不得擅】自占用?、损坏村《道沥青?(,水,泥)路
任》。。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在村道沥青》(水泥)路上—摆摊设点、堆—放物品、倾倒垃圾】、设置障《。。碍、:挖沟引水、》利用边沟排放污【。物,或者进行其他损坏、!污染村道《和影响村道沥—青(水泥)路—畅通的活动
严禁】任何:单位和?。个,人在:村道沥?青(水泥《)路上非法设卡收费!、罚款
第二十条】。 , 违反第十》九条规?定的由公《路管理部门依—法进行?查处乡(镇、街【道)协助配合
【
第六章 监】督检查
第二十一】条 村道沥青【(水泥)路》养护工作纳入市【对县(区)、县对乡!(镇、街道)的年度!目标考核
第二十】二条 县(区)公!路管理所对村道沥青!(水泥)路的—养护质?量情况进行定期检查!及不定期抽查对【全年养护《检查质?量不达?标的乡(镇、街【道)责令整改若整改!后仍不满足养—护质量?要求:的,则扣除当年的养护】资金
第二十—三条 市公路处对!村道沥青(水泥)路!养护管理工作—进,行检:查采取不《定期随机抽取线【路检:查的检查方式半【年和年终检查1【次检查结果纳入【县,(区)年度工—作目标考核》成,绩
:第二十四《条 市《公路处制定》村道:沥青(水《泥,)路检查《。考核办法重点检查养!护,质量和养护资金管】理、发放《。情况不?定期检查情况—应进行通报按照【不定期考核、半年】考核、年终考核进】行排名通报
第二】十五条 市公路处!应加:强对村道沥青—(水泥)路养护【资金使用《情况的检查检查中如!发,现,有截留、挪用村道沥!青(水泥)路养【护资:金的行业主管—部,门将暂停发放该【县(区?)下一年的村道沥青!(水泥)路养护资】金待收回挪用—的资金后才》发放:下一年的养护资金】并按程序追》究当事人的》责,任,
第七章 》 附 ? 则:
第二十《。。六条 ? 国家和省对村【道沥青(水泥)【路养:。护管理有新的规【定的从其规定—。
? 第?。二十七条《 本?办法自公布之日【起开始施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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