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节市村道沥—青(水泥)路—。。。养护管理《。制度(试行)
【第一章 总— 则<?x—ml:name【space pr】。efix = 【"o" n》s = "u—rn:schema!s-micros】of:t-co《m:offic【e:o?f,fice"》 />?
第一条 为加】强村道沥青(水泥】)路养护《管理工?作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公?路法、公路安—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!律、法规的规—。。定结合毕节市村道沥!青(水泥《)路养护管理工【。作的实?际特:制定本制《度
第二条》 , 村道沥青(水【。泥)路建设完成经有!。关部门?。组织验收合格县【(区:。),根据实?际情况移交》村道所在乡》(镇、街道)管【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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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》 养护管》理职责
《第三条 县(【区):。公路管理所负责辖区!内村道?沥青(水泥)—路日常管理》养护的监督管—理工作
村》道,沥青:。(水泥)《路养护由村道沥青(!水泥)路所》在乡(?镇、街道)具—体负责实施
第【四条 村道沥青(!水泥)路《。养护采用合同管理】制度由县(》区)公?路管理所监督和指】导实施由所》在乡(镇、街道【)发包给村》道沥青?(水泥)路沿—线的群众《为与农村《精准扶贫工作有【机衔接选择的群众】应征求当地村—(社:。区)委会的意见【发包给当地比较【贫困、?具有劳动《能力的群众根—据村道沥《青(水泥)路—。的等级情况一般一户!群众可负责养—护4至?5公里
第五条 !乡,(,镇、街道《)应对养护人—员,建立定期《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!的人员要督促及【时更换保证日—。常养护不缺位
【第六条 村道沥】。青(:水泥)路养护实行】养护公开制度—即公开养护人员【的姓:名、养护的路—段、养?护的:任务、?养护人员的联系方】。式、监督单》位的联系方式养护公!示标牌?由县(?区)公路管理所统一!模式由?各乡(镇、街道)制!作养护人员未有电】话的可?采用本村(》社区:)干部的电》话取代养护人员的情!况由乡(镇、街道】)统一汇总》报送县?(区)公路管—理所县(区》)公路?管理所汇总后报【送市公路处备案
第!七条 《乡(镇、《街道)?应对村道沥青—(水泥)路养护工作!建立:一路一档包含—。。辖区内村道沥青【(水泥)路基本情】况、:养护合同《。、养:。护人员等信息—
第八条 公路】养护人?员,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!穿着统一的》安全标志服》。安全:标志服由交通—运输部门采购统一】发放并以县(区【)为单?位统一编号
—第九条 清扫【路面的工具由养护人!员,。自,行配置县《。(区)公路管理【。。所应:为养护人员配置小】推车、?铁铲、镰刀、警示】锥等工具《
第十?条 村道》沥青(水泥)路养】护应按?照公:。路养护技术规—。范实施作业
—。村道沥青(水泥)路!养护质量要求做到常!年路面?及公路?设施:整洁、?边沟涵洞等排水系统!畅通
养护人—员发现路《基、边坡存在隐患以!及桥涵设施受到破】坏,等情况应《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乡!(镇、街道)乡【。(镇、街道)根据】现场调查情况制定】相应:的安全治理方案并】。及时:报送公路管理—部门备案
县—(区)公路管理所负!责,。配合乡?。(镇、街道》。)对村道沥青(水】泥)路的《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技!术培:训和指导
》第十一条 乡【(镇、街《道)每月按时完【成村道沥青(—水泥)?路,养护情况报表工作】并送县(区)公路】管理所汇总》后,报,送市公路处
第!三章 计》划管:理
:第十二条 村道】沥青(水泥)路【养护实行计划管【理县(区)公路管理!所每年年初负责【编制:该县(区)村道【沥青(?。水泥)?路养护计划》并报送市公路—处审定
第十三条】 市公路处负责】。审定县(区)—公路管理《所报送的村道养【护计:划下达?村道沥青《。(水泥)路》养护计划
》
第四章 资】金筹措?及管理
第十四条】。 村道沥青(水】。泥,)路养护资金采用】市、县、乡多渠【道共同?筹措:。的方式
市、—县(区)财政暂按每!年每公里《60:。0,元筹措村道沥青【(水泥?)路养护资金并【纳入财政预》。算市、县两级财政分!别承担的《比例按照《毕节地区公路—养护:体制: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!行(金沙县的养【护资金市级、县级】承,担比:例,为1:9《大方县、《黔西县、织金—县、纳雍县》。的,养护资金市级、【县级承担比例为2】:8七星《关区、赫章县—、百里杜鹃管理区的!。养护资金《市级:。、县级?承担比?例为3?:7:)
市交通运输【局暂按?每年:每公里500元筹】措村道沥青》(水泥?)路养?护资金
县(区)级!财政每年预》算安排一定金额的】村道沥青(水—泥)路水《毁抢修、应急保畅】专项资?金原则上每公里不】。低于2000元【且不得?占用日常养》护资金
村道沥【青(:水泥)路养护和抢修!、应急保畅等—工程的资金不—足部分?由县(区)》和村道沥《青(:水泥)路所在的乡(!镇、:街道)共同》负责筹措《
县(区《)根据村道养护实际!情况制定《日常养护的资金【标,准提高养护额—。度,
第十五条 — ,村道:沥青(水泥)路因路!基宽度达到6.5】米以:。上需要提高日—常养护标准》的,不足:部分由县(区)财政!筹措所需的增加【资金
第十六—条 村道沥青(水!泥)路的养护资金】由县(区)公路【管理所管理
—市财政局《。按照市交通运输局】下,达村道沥青(水泥)!路养护?计划:将,市级财政预算承担资!金下达各县(区)】
市交通运输局筹措!资,金由市交通运输局】划,拨各:县(区)《。 ,
县(区)—公路管理所根—据各乡(镇、街道】。)负责管《理的村道沥青(水】泥)路里程将—资金拨付到乡(【镇、街道)并监督发!放
村道沥青—(水泥)路养护【资金按照公路管理】。养护资金的使—。用要求单独》设,。置村:道沥青(《水,泥)路养护资金专账!严禁截留、挤—占和挪用
第—十七条? :村道沥青(水泥【)路养?护资:金,严格按照下达—的村:道沥青(水》泥)路项目计划使】用,。村道沥青(水泥)】路项目与《项目之间不允—。许互相挪《用当:年该村?道沥青(水泥—)路未使《用,完的资金可结转下】一年:在,本项目?上使用
村道沥青(!水泥:),路养护资金使—用情况接受财政、审!计、交通等有关【部门的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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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章 路政【管理:
,第十:八条 村》道沥青(水泥)【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由!村道沥青《(水:泥,)路所在《。乡(镇、街道—)具体负责
县【(区)公《路管:理所负责监督指导开!展村道路产路权保护!工作
第十九—。条 : ,村道沥?青(水泥《)路:禁止下列行为
禁止!在村:道沥青(《水,泥)路两侧修建危】及村道沥青(水泥)!路运行安《。全的建筑物和地【面构筑物
禁—止超限?、超载运输车辆在】村,道沥青(水泥—)路上行驶》
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擅自占用、!损坏村道沥青(水】泥)路
任何单【位和个人不得在村】道,沥青(水泥)—路,上摆摊设点、堆放】物品、倾倒垃圾、设!置障碍、挖沟—。引,水、利用边沟排放污!物或者进行其他损】坏、污染村》道和影响村道沥青(!水泥)路畅通的【。活动
严禁任—何单位和个》人在村道沥》青(水?泥)路上《非法:设卡收费、罚款
第!二十条 违反第十!九条规定的由公路管!理,。部门依?法进行查处乡(镇】、街:。道)协?助配合?
?第六章 》监督检查
》第,二十:。一条 村》道,沥青:(水泥)路养护工】作纳入?。市对县(区)、县】。对乡(镇《、,街,。道)的年度目标考核!
,第二十二条 — 县(区《)公路管《理所对村道沥青(水!泥,)路的养护质—。量情况进行定期检】查及不定期》抽查对全年养护检】查质量不达标的【。乡(镇、街道—)责令整改》若,整改后?仍,不满足养护质量要】求的则?扣除当年的》养护资金
第二十三!条, , 市公?路处对村道》沥青(水泥)路养】护,。管理工作进》行,检查采取不定—期随:。机,抽取线路检查的【检查方式半年和年终!检,查1次检查》结果纳入县(区)年!度工作目标》考核成绩
第二十四!条 市公路处【制定村道沥》青(水?泥,)路检?查考核办《法重点?检查养护质量和养护!资,金管理、发放情况不!定期:检查情况应进—行通报按《照,不定期考《核、:半,年考核?、年:终考核进行》。排名通?报
第二《十五:条 市公》。路处应加《强对村道沥青(水】泥):路养:护资金使用》情况的检查检查中】如发现有截留、挪】用村道沥青》(水:泥)路养护》资金的行业主管部】门将:暂停:发放该?县(区)下一年【。的村道?沥青:(水泥?)路养护资》金待收回挪》。用的:资金后才发放下【一年的养护资金并按!程序:追究当事人的—责任
第七章 附! 则
第二十六条! 国家《和,省,对村道沥青(—水泥)?。路养护管理》有新的规定的从【其规定
第!二十七?条 ?本办法自公布之日】起开始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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