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毕节市?村道沥青(水泥【)路:养护管?理制度(试》。行)
第一章 】总 则<?—x,ml:nam—espace— p:。refix = 】"o" n》s, = "ur—n,:schemas-!microsof】。t-:com:of—fi:ce::off《ice" /—>
:第一条 为加【强村道沥青(水泥)!。。。路养护管理》工作根据中华—人民:共和国公路法、公路!安全:保护条例《等有:关法律、法》规的规定结合毕节市!村道:沥青(?水泥)?。路养护管理工作【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!
第二条 村道】沥青(水泥)路建】设完成经有》关部门?组织验收合格县【(区)根《。据,实,际情况移交村道所在!。乡,(镇、街《道)管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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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养护】管,理职责
第》三条 县》(,区)公路管》理所:负责辖?区内:村道沥?青(水泥)路—日常管理养护—的监督?。。管理:工作
村道沥青(】水泥:)路养护由村道【沥青(水泥)路【所在乡?(镇、街道)具体负!责实施?
第四条 村【道沥青?(水泥)路养—护采用合同》管理制度《。由县(区)公路管理!所监:督和指?导实施由所在乡(】镇、街道)发包给】村,。道沥青(水泥)【路沿线的群众为【与农村精准扶贫工】作有:机衔接选择的群【众应征求《当地村(社》区):委会的意见发包【给,当,地比较贫困、具有劳!动,能力的群众根据村】。道沥青(水泥)【路的等级《情况一般一户—群众:可负责养护4至5公!里
第五条 乡】(镇、街道)应对】养护:人员建立定》期考核制度考核不合!格的人员要督促【及时:更换保?证,日常养?护不缺位
第六【条 村《道沥青(水泥)路养!护实行养护公开制度!即公开养护》人,员的姓名《、养护的路》段、养护的任务、养!护人员的联系方式】、监督单《。。位,的联系方式》养护公示标》牌由县?(区:)公路管理所统一】模式由各《乡(镇、街道)制】作,养护人员未有—电话:的,可采用本村(社区)!干部的电《话取代?养护:人员的情况由乡(镇!、街:道):统,一汇总?报送县(《区)公路管理—。所,县(:区)公路管理所汇总!后报送?市公路处备案
第七!条 乡(镇、【街道)?应对村道沥》青(水泥)路养【护工作建立一路【一,档包含辖区内村道沥!青(水泥《)路基?本情况、养护合同、!养护人员《等信息
第八—条 公《路养护人员》进行养护作业时【应当穿着统一的【安全标志服安全【标志服由交》通运输部门采—。购统:一发放并以县(区)!为单位统一编—号,
第九条 清扫路!面的工具由养—护人员自行配置【县(区)公路管理】所应为养护》人,员配置小推车、铁铲!、镰刀、警示锥等工!。具
第十条 村】道沥青(《水泥)?路养护应按照公【路养护技《术规:范实施?作业
?村道沥青(水泥)】路养护质量要—求做:到常年路面及公【路设施整《洁、边沟涵洞等排】水系统畅通
养护】人员发现路基、边】坡存:在隐患?以及桥涵设施—受到破?坏等情?况应第一时间—通知相关乡(镇【、街道)乡(—镇、街?道)根据现场调查】。情况制定《相,应的安全治理方案】并及:。时报送公路》管理部门备案—
县(区)公—。路管理所《。负责配?合乡(?镇、:街道)对村道—沥青(水《泥)路?的养护?管理工?作进行技《术培训和指导
【第十一条 乡(】。镇、:街道)每月按时完】成村:道沥青(水泥—)路养护情况—报,表工作并送县(【区)公路管理—所汇总?后报送市公》路,处
第三章 !计划:管理
第十二条 !村道沥青《(水:泥):路养护实行计划管】理县:(区)公路管理【所每年?年初:负责编制该县(区)!村道:。沥青(水泥)—路养:护计划?并报送?市公路处审定
第十!三条 《市公:路处负责审》定,县(区)公》路管理?所报送的村道养护】计划下达村道沥青】(水泥)路养护计划!
第《四章 ? 资金筹措及管理】
第十四条 — 村道沥青(水泥】)路:养护资?金采用市《、县、乡《多渠道共同筹措的方!式,
,市、县(区》)财政暂按》。每年每公里6—。00元筹措村道沥】青(水泥)路养护资!金并纳入财政—。预算市、县两级财政!分别承担《的比例?按照毕?。节地区公路养护体制!改革实?施,方案规定《。执行(金《沙县的?养护资金市级、县级!承担比例为1:【9大方县《、黔西县、》织金县、纳》雍,。县的养护资金—市级:、县级承担比例【为2:?8,七星关区、赫章县】、百里杜鹃管理区的!养护资金市级、【县级承担《比例为3:》7)
市交》通运输局暂》按每年每公里50】0元:筹措村道沥青(水泥!)路养护资》金
县(区)级财】政每年预《算安:排一定金额的村【道沥青?(水泥)路水毁抢修!、应:。急保畅专项资金原则!上每公里不低于【2000元且不【得占用日常》养护资金
村道【沥青(水泥)—。路养护和《抢修、应急保—畅等工程的资金不】足部分由县(区)和!村道沥青(水泥【),路,所,在的乡(镇》、,街,道)共同负责筹措
!县(区)根据—村道养护实际情况】制定日常《养护的资金》标,。准提:高养护额度》。
第十?五条 ? 村道沥青(水【泥)路因路基—宽度达到6.5米以!上需要提高日常【养护标?准的不足《部,分由县?(区)财政筹措所需!的增加资金
第十】六条 《。村道沥青(水泥)】路的养护资金由县(!区)公?路,管理所?管理
市财政局【按照市?交通运输局下达【村道沥青(水—泥,。)路养护计划—将,市级财政预》算,承担资金下》达各县(区》)
市交《。通运输局筹措资金由!市,交通运?输,局划:拨各县(区) 【
县(《区)公路管理所【根据各乡(镇、【街道)?负责管理的村道【沥青:。(,水泥)路里程将【资金拨付到》乡(镇、街》道)并监督发放【
村道沥青(水泥】)路养护资金按照公!路管理养护资金的】使用要求单独设【置村道沥青》(水泥)路养—护资金专账》严禁截留、挤—占和:挪用
第十》七条 村道沥【青(:水泥)路养》护资金严格按照下】达的村道沥》青(水泥)路项目】计划使用村》道沥青(水泥)路项!目与项目之》间不允许互相挪用】。当年该?村道沥青(水泥)】路未使用完的资金可!结转下一年在—本项目?上使用
村道沥青】(水泥)路养护资金!。使用情况接》受财政?。、审计、交通—等有关部门的监督】检查
第—五章 路》政,管理:
第十八条》 村道沥青—(水泥)路》的路政管理工—作由村道沥》青(水泥)路所在乡!(镇、街道)具体负!责
县(区》)公路管理所负责】监督指导开展村道路!产路权保护工作【
第:十九条 》村道沥青(水泥)】路禁止下列行为
禁!止在村道沥青(【水泥)路两侧修【建危及村道》。沥青(水泥)路运】行,安全:的建筑物和地面【构筑物
禁止—超限、超载运—输车辆在村道—沥,青(水泥)路上【行驶
任何单—位和个人不得擅【自,占用、损坏村道沥青!(水泥)路
—任何单?位和个人《不得在村道沥青(水!泥):路上摆摊《设点、堆放物品、】倾倒垃圾、设置障碍!、挖沟引水、利用边!沟,排放污物《或者进行其他损坏、!污,染村道和影响村【。道沥青(水》。泥)路畅通的活动】。
,严禁任何单》位和个?。人在:村道沥青(水泥)】路上非法设卡收费】、罚款
第二十条 ! 违反第十九条规】定的由公路管理【部门:依法进行查处乡(】镇,、街道)协助配【合
第六章【 监督检查—
第:二十一?。条 村道》沥青:(水泥)路养—。护工作纳入市对县】。(区)、县对乡【(镇、街道)的年】度目标考核》
第二十二条 】县(区)公路—管理所对村道—沥青(水泥)—路的养护质量情【况进行定期检—。查及不定《期抽查?对全:年,养,护检查?质量不达《。标的:乡(镇、街道)【责令:整改若?整,改后仍?不,满足养护质量要【求,。的则扣?除当年的养护资【金
第二《十三条 《 市公路《。处对村道沥》青(水泥)路养护管!理工作?进,行,检,查采取不定》期,随机抽取《线路检查的检查【方式半?年和年?终检查1次检查结果!纳入:县(区)年度工作】目,标考核成绩
第二】十四条 市—公路处制定村道沥】青,(水泥)路检查【考核办?法重点检查养—护,质量和养护资金【管理、发放情况不】定期检查《情况应进行》通报按照《不定期考核、半年】考核、年终》考核进行排名通报
!第二十五条 市】公路:处应加强对村—道,。沥青(?水泥)路养护资金】使,用,情,况的检查检查中如发!现有截留《。、挪用村道沥青(】水泥)路养护资金】的行业主管部门将暂!停,发,放该县(区)下一年!的村道沥青(水泥】)路养护资金—待收:回挪:用,的资金?后才:发放下?一年:的养护资金并—按程序追究当事人的!责任
第七章— 附 》则,
第二十《六条 《国家和省对村道【沥青(水泥》)路养护管理有【新,的规定的《从其规定
【 第二十七条【 本办法自公布之!日起开始施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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