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12 仪!表电源设《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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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?.12.1 仪】表电源?。设备包括电气对【仪表的?供电系统《及仪表装置本—身的电源系统例如电!源盘柜、电》源箱、供配电线路以!及相应的开》关、变压器》、稳压器、整流【器、保护和》监,测设备等有的—由电气专《。业安装?除本节的规定外一般!的,电气安装和试验工】作还应依据现—行,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!装工程低压电器【施,工及验收规范G【。B 502》54中?有,关低压电器、蓄【电池:等部分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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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2.2 !供电:箱的规?格型号和安装位【置应由?设计文件确定在【施工中仍应注意【现场特殊的环境条件!
6.1!2.6 》本条:文引自现行国家标】准电气装置安装工】程盘、柜及》二次回路《接,线,施工:。及验收规范GB【 50171中对】二次回路的电气【间隙和爬电》距离:的规定以保持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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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】2.7 强弱电的!端子排应分》别设置?如需共用端子排【相互之间应》用空端子隔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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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—.12.9》 本条《规定是为了保证【在安装、试验和运行!过,程中的人身安全及】。设备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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