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果洛藏族自治州【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!管理条例《。
(:2006年4月【20日果洛藏族自治!州第十一届》人民代表大会第【七次会议通过 2】006年7月2【8日青海省》第十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!)
第一《章总则
第一【。条,为加:强,城镇市容和环—境卫:生管理创造整洁、优!美、文?明的城镇生活和【工作环境保障—人民群众身》体健康根据》国务院城市》市容和?环境卫生管理—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!结合自治《州实际?制定本条例
第【二条本条例适用于】。自治州境内州—、县人民政府所在】地城:镇规划区《域内的市容》和环境卫生》管理
第三条城镇市!容和:环境卫生工作实行】统一领导和分区管】理、行?。业管理和单位内部管!理、公众《参与和社会》监督:相结合的原则
第四!条,州、县人民政府【城镇市容《和环境卫生行—政主管部门》。主管本?。行政:区域内城《。镇市容和环》境卫生?的监督管《理工:作
镇人民政—府具体负责本行【政区域?内城镇?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!督管理工作
—。环保、工商、公【。安,、卫生、国土资源】等有关行政管理部】门,按照各自《职责做好城》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的!监,督管理工作
第【五条州、《县、:。镇人民?政府应?当,将市容环境卫生【事业纳入国民经济】和社会发《展计:。划加强城镇市容和】环境卫生基础—设施的建设》、管理和《维,护工作不《断改:善,城,镇市:容和:。环境卫生工作条件提!高城镇市《容和环境卫》生管理水平
—鼓励:、支:持单位、组》织和个人投资—城镇环境卫》生基础设施建设及】从事环境卫生服务】业
第六条州、县】、,镇人:民政府?应当加?强,城镇市容和环—。境卫:生科学知识的宣【传教育工作提—高,公民的环《境卫生?意识教育《。。和培养?公民养成良好的卫】。生习惯
《第,七条:。县人民政府城镇市】容和环境卫生行政】主管部门应》当根据本地》区市容和环境—卫生事业发展需要】组织编制市容—和环境卫生》。专业规划并组织实】施
第八条一—切单位?和个人应当尊重市】容,和环境卫生工作人】员的劳动维护市容和!环境卫生《不得:。妨碍、?阻挠市?容和环?。境卫生?工作人员履行职责】有权:对损坏市容》和环境?卫生的行为进行【劝阻和举报
第九】条城镇?市容和环境卫生【管理实行目标责任】制州:、县、镇《人民政府对》在城镇市容和—环,境卫生工《作中取得《显,著,成,绩的单位和个—人应当给予表—。彰,和奖励
第二章市】容管理
第》十条县人民政府可】以参照国家》规定:的,城市容貌标准制定本!地的城镇容貌标【准
城镇中》的建筑物、构筑【物和:设施应当符合城【镇容貌标《准体现?民族和?地域特色
第十【一条: 城镇内《设置的广告牌、橱窗!、灯箱、《霓虹灯、标志—牌、牌匾等户外【设施:应当内?容健康?用字规范外型美观】保持整洁完》好,、,安,全牢固;《污损或者显示不【全的应当及时修【复,或者更换
第—十二条城镇内的【邮政、通讯、交通、!电力:等,市政设施应》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!设置或者《管护单位应当加强管!理定期维护保持整】洁完好?;设施?破损的应当及时维修!更,新
第十三条任何】单位和个《人都应当爱护花草】树,木保持沿街树—木、绿地的整—齐美观
《禁,止损:坏树木、《踩踏:绿地、采《摘花草
第》十四条任何单位【和个人不得》在城镇?街道:两侧、公共》。场地堆?放物料搭建建—筑物、构筑》物或者其它设施
】因特殊需要临时堆放!物料:的应当经《当地镇人《民政:府同意搭建非永【久性建?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!它设施的须在征得当!地镇人民政府同意】后报县人《民政府?城镇市容和环境【卫生:行政主?。。管部门批准
—第十五条任》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《。在城镇内的建筑【。物、:构筑物、树木或者其!它设施上涂》写、刻画、张—贴小广告
举办节】庆、文?化、体育等活—动需要临《时张:贴、张挂宣》传品或者标语的须】经镇人民政府同意】并在:规定:的时:间和范?围内张贴或者张挂期!满后及时清》除
:第十六条禁止—。擅自占用《城镇道路、广场和】。其它公共场地从事摆!摊、生产《、加工、修配和餐饮!等经营活动街—道,。两侧商业《门店不得超出门窗摆!放物品经营》
第十?七条:在城:镇内:进行畜禽屠宰、【。畜土特产品》交,。。易,应当在?指定的场《所进行
第十八条】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】、畜力车《及,乘(驮)畜》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!(拴)放
第三【章,环境卫生管理
第十!九条环境卫生管【。理实行责《任区制度
环境【卫生责任《区是指单《。位或者?个人:所,有、使用或者管理的!建筑物?、构筑物、院区或】者其它设施、场所及!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!
,环,境卫生责《任区由镇人民—政府划分《。并公布
《第二十条禁止—下列影响环境—卫生的行《为
(一)随—地,吐,痰、便溺;
(二)!乱扔塑料袋》和塑料餐具》、果:皮果核?、纸屑、《烟蒂、饮料》罐、:口香糖等废弃物【。;
(三)在—街,。道、绿地、绿—化带、雨水井、沟】。渠、河道《、,环城路旁等倾倒垃圾!、污水、粪便乱扔】动物尸体等》。废弃物;《
(四)《。直接将未经沉—淀处理、含有固体】废弃物?的污水?排入污水管道和明】渠;:
(五)在露天场】所和垃?圾收集容器内焚烧】树叶、垃《圾或者其它废—弃物;
(》六)占用道路—、广场从事车辆清洗!、车辆?修理等活《动;
(七)—由建筑?。物或者车辆向外抛】撒杂物、废》弃物;
《(八)在《人行道、沿街—商铺、绿化带—的,护栏上?晾晒衣物等物—品的:;
(九)其—它影响环境卫生的】行,。为,
第二十一条—城镇内饲养》家,畜家禽应当围栏圈养!
禁止在城镇广场、!街道、绿地、垃【圾场等地放养家畜】家禽
第二十二条】城,镇建:设,工程施工《工地应当遵守下列】规,定
(一)》临街施工《工地应当设置围档】设施封闭作业不【得擅自?在围档设施外—堆放建筑垃》圾、:工程渣土《和建筑材料;—
(二)采取措【施防止粉尘污—染市容环境;
(三!),施,工现:场出入口道》路应当采取》必要措施《防止车辆带》泥污:染道路;
(四【)不:得随意倾倒建筑【垃圾;?
(:五)施工中冲洗的泥!浆不得直接排—入下:水,道工程竣工》后,应当及?时,。清运建筑垃圾和平】整场地
第二十【三,条科研院所、医【院(诊所《)、屠宰场》、肉类加《工,厂、生物制》品,厂等单?位应按规定在对含】有病毒、病菌—的垃圾和污水进【行无害化处理后方可!倾倒或者排放—
第二十四》。条运:载液体、散装货物】和垃圾的车辆应【当,装,载适量?。、密闭苫盖不—得沿途飞扬、泄漏、!。遗撒:
,第四章环境》卫生:设施管理
第二【。十五:条市容和《环境卫?生专业规划中确定】。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!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占用或者改—变其使用性质因【特殊需要占》。用环境卫《生设:施用地或者改变其使!用性:质的应当经》县人民政府城镇市容!和,。环境卫?生行:政主管部门同—意后报原审批—机关批准
第二十】六条城镇新区开【发、旧城改造、【道路新建扩建—、小区?建设以及建设大型公!用建筑?时应当依照》国,。家有关规定和—城市环境《卫生专业《规划配?套建设环境卫生【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!时设计?、同时施工、同时交!付,使用所?用经费纳入》建设:工程概算县》人民政府《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!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参与城镇环境【卫生:设施规划《设,计方案的《审查和环境卫生【设施的竣工验—收
第二十七条县】人民政府城》。镇市容?和环境?卫生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按【照城镇环《境卫生专项规划组织!新建、改造公共厕所!
倡导沿《街单位内部厕—所对外开放》无偿使用并设置明】显标:志,
第:二十八条城镇道【路两侧?、,居住:区,以及商店(》场,)、集?贸市场、饭店、【旅游景点、车—站,。等,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封!闭式垃圾容器—、废物箱等设施及】其指示牌
第五【章法律责任
—第二十九条本条【例规定的行政—处罚由县人》民政府城镇市容和环!境卫生行政》主管部门《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!责实施
第》三十条?违,反本条例规定有【下列行为《之一的责令改正并】可给予警告》。或者:五元以?上,十元以下的罚—款
(?一)随地吐痰—、便溺乱扔塑料袋和!塑料餐具、果皮果核!。、纸屑、烟蒂—、饮料罐、口香糖】等废弃物的》;
(?二)损坏树木、踩】踏绿地、采摘花草的!;
(三)在建筑】物、构筑物、树【木或者其它设施【上涂:写、刻画《或者未经《批准张贴、张—挂宣传品的;
(】四)不按规定随意】倾倒垃圾或者其【它污:物的;
(五—)在:人行道、沿街商铺、!绿化带的护》栏上:晾晒衣物等物品【的
第三十一—。条违反本条例规定】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责令《限期:改正采?取补救措施并处二十!元以上五十元以下】的罚款
(一—)由建筑《物或者?车辆向外抛撒—杂物、废弃物的;】
(二)不在—规定场所屠宰—畜禽和?交易畜?土特产品的;
(三!)将未经沉淀—处理含有固体—废,弃物的污水》直接排入污》水管道或者》明渠:的;
(四)在露】天,。场所和垃圾收—。集容器内焚》烧树叶?、,垃圾或者其它废弃】物的;?。
(五?)设置?的广告牌、》橱窗、?灯箱:、霓虹灯、》标志牌、牌匾等户】外,设施污损《或,者显示不全的;
】(六)擅自占—用道路和公共场地从!事经营活动或者道路!两侧商业门》店超出门窗摆—放物品经营的—。;
(七)》占用道路《、广:。场,清洗、?修理:车辆的;
(八)市!容,环境卫生责任—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市!。容环境卫生》未达到责任区责任要!求的;?
(九)在城—镇广场、街道、绿地!。、垃圾场《等地放?养家畜家《禽的
第三》十二条违反本条【例规定有《下,列,。行为之一的》责,令改正采取补救【措施并处《一百元以上二百元】以下的罚款
(【。一)擅?自在道路两侧和公】共场地搭建临时【建筑:物,、,。构筑:物或者?其,它,设施的;《
(二)建筑—工地未按规定围档】作业:或者: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档!外堆放建筑》垃,圾、:工程渣土和》建筑材料的;
(三!)未及时清除—建筑垃圾、工程渣】土及其它废弃物或者!。未拆除?施工临时设施的【;
(四)建设工】地未采取《措,。施防止?粉尘污染《环境或者直接—向外排放《污水、泥浆的;
(!五)科研院所—、医院(诊所)、屠!宰场:、肉:类,加,工厂、生物制—品厂:等单位将含有病【毒、病菌《的,垃圾:和污水随意倾倒或】者排放的;
(六】)施工单位随意倾倒!建筑垃圾的
第【三十三条《盗窃、损坏》环境卫?生设:施及其附属设施应】当给予?。治安处罚的由公安】机关依?照中华人《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!罚法的规定处罚;情!。。节严:重构:成犯罪的由司法机】关依法?追究:刑事责任
》第三十四条拒绝、阻!。碍市容?环境卫生工作人【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!侮辱、殴打》市容:环境卫生工作—人,员违反治安》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!照中华人民》共和:国治安?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!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!罪的:由,。司法机?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第三?十五条城镇市容和环!境卫生管理人员【玩忽:职守、滥用职—权,、徇私舞弊的—由其: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!管机关给《予行政处分》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
第【六章附?则,
第三十六条—其它:建制镇?。和未设?建制镇的独立工【矿区以及城镇型【居民区的市》容和环?境卫生管理可以【参照本条例执—行,
第:三十七条本条例应用!中的具体问题—由果:洛州人民政府负责】解释
第三十—八条本条例》。自2006年—10月1日》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