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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洛藏族自治州【。城镇市容和环境卫】生管理条例》 (2?006年4月20日!果洛藏族自治州第】十一届人民代表大】会第七次会议通【过 200》6年7月28日青】海省第?十,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?务,委员会第二十三次】会,议批准)《 第一章总》。则 第一条为加】强城镇市容》和环境卫生管理创】造,整洁、优《美、文明的》城镇:。生活和工作环境【保障人民《群众身体健康根据】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!。境卫生管《理条例和《有关法律法》规结合自治州实际】。制定本条例 第二】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!州境内?州、县?。人民政府所》在地城镇规划—。区域内的《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! 第:三条城镇市容—。和环境卫生工作实】行统一领导和分区管!理、行业管理—和单位内部管理、】公众参与《。和社会?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!第四条?州、县人民政—府城镇市容和环境】。卫,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!本行政区《。。域内城镇市容和环】境卫生的监督—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!府,具体负责本行—政区域内城镇—市容和环境卫生【的监督管理》工作 环保》、工:商、公安、》卫生、?国,土资:源等有关行政管【理,部门按照《。各自职责做好城镇市!容和环境《卫生的监督》管理工作 第五条州!、县、镇《人民政府《应,当将市容《环境:卫生事业纳》入国: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!划加强城镇》市,。容和环?。境卫生基础设—施的建设、管—理和维护工作不断改!善,城镇市?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条!件提高?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!管理水平 鼓励【、支持单位、组织】和个人投资》城镇:环境卫生《。基础设施建设及从事!环境卫生服务—业 第六条州、县、!镇人民政《府应当加强》城镇市容《和环境卫生科学知】识,的宣传教育》。工作:提高公?民,的环:境卫生意识教—育和培养公民—养成良?好的:卫生习惯 第七【条县:。人民政府《城镇市容和》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根据》本地区市《容和:。环境卫生事业发【展需要组织编—制市容和环》境,卫生专业规划并组】织实施 《第八条?一切:单位和个人应—当尊重市容和环【境卫生工《作人员的劳动维护】市,容和环境《卫,生不得妨碍、阻挠市!容和环境卫生工作】人员履行职责有权对!损坏市容和环境【卫,生的行?。为进行劝阻》和举报? 第九条《城镇: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!实行目标《责,。任制州、县、镇人民!政,府对:在城镇市容和环境】卫生工作《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!位和个人应》。当给予表彰》和奖励 第二—章市容管理 第十】条县人?。民政府可以参—照国家规定的城【市容貌标准制定本地!。的城镇容貌标—准 :城镇中的建筑—。物、构筑物》和设施应当符—合,城镇容貌标准体【现民族和地域—。特,色 第十一条— 城镇内设置—的广告牌、》橱窗、灯箱、霓虹】灯,、标志牌、》牌匾等户外设施【应当内?容健康用字规—范外型?。美观:保持整洁《完好、安全牢固【;污损或《。者显:示不全的应当及时修!。复或者更换 第十】二条城镇内》的邮政、通》讯,、交通?、电:力等市政设》。施应当?与周围环《。境,相协调设置或者管】护单位应当加强管】理定期?维护保持《整洁完好;设施破损!的,应当及时维修更新 !第十:三条任何《单位和个人都应当】爱护花草《树木:保持沿街树木、【绿地的整齐》。美观: 禁:止,损坏树木、》踩踏绿地、采摘花草! 第十四条任何【单位和个人》不得:在城镇街道两—。侧、公共《场,地堆放物料搭—建建筑物、构—筑物或者其》它设施 《因特殊需要临时堆放!物料的应当》经当:地,镇人民政《。府同意?搭建非永《久性建筑物、构筑物!或者:其它设施的须在【征得当地镇》。人,民政府?同意后?报县人民政府城【镇,市容:和环境卫生行政【主,管部门批准 第十】五,条任何?单位和?个人不得在城—镇内的建筑物—、构筑?物、树木《或者其它设施上涂写!、刻画?、张贴小广告— 举办节庆、文化、!体育等?活动需要《临时张贴、张挂【宣传品或者》标语的?须经镇人民》政,府同意并在规定的时!间和范围内张—贴或者张挂期—满后及时清除— 第十六条禁止擅自!占用城镇道路、广场!和,其它公共场》地从事摆摊、生【。产、加工《、修配和餐》饮等经?营活动街道两侧商】业门店?不,得超出?门窗摆放物品经营】 第十七条在城镇】内进行畜禽屠宰、】畜土特产《。。。品交易应当在指定的!场,所进行 第十—八条机动车、—非机动车、畜—力车及乘(》驮)畜应当在规定】的地点?停(拴)放》 ,第三章环境卫生管】理 第十九》条,环境卫生《管理实?行责任?区制度 《环,境卫生责任》区是指?单位或者个》人所有、使用或者】管理的?建,。筑物:、构筑?物、院区或者—其它设施、》场所及其一定范【围内的区域 环【境卫生责任区由镇】人民政府划分—并公布 第二—十条禁止下列影【响环境卫生的行为】 (一?)随地吐《痰、便溺; (二】),乱扔:。塑料袋和塑料餐具、!果,皮果核、纸屑、烟蒂!、饮料罐、口香【糖等废弃物; (三!)在街道、绿地、绿!化带、雨《水井、沟渠》、河道、《环城:路旁等倾倒》垃圾、污水、—粪便乱扔《动,物尸体等废弃物;】 (四)直》接将未经沉淀—处理、?含有:固,体废弃物的污水排】入污水管道和明渠】; (五《)在露天场所和垃圾!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!、垃圾或者》其它废弃物; 【(六)占用》道路、广场从事车辆!清洗、车辆修理等活!动;: (七?),由建筑物《或者车辆向外抛撒杂!物,、,废弃:物; ?(八)在《人,行道、沿街商铺、绿!化带的?护栏上晾《晒衣物?等物品的; (九)!其,它影响环境卫—。生的行为 第二十】一条城镇内饲养家】畜家禽应《当围栏圈养 禁止】。在,。城镇广场、街—道、绿地、垃圾场等!地放养家畜家禽 】第二十二《条,城镇建设工程施工工!地应当遵守下—列规定 《。(,一)临街《。施工:工地应当设置—围档设?施封闭?。作业不得擅自在围】档设施外堆放建筑垃!圾、工程渣土和建筑!材料; (》。二)采取措施—防止粉尘污染市容环!境; ?(,三)施工现》。场,出入口道路应当采】取必要措《施,防止:车辆带泥污染道路】; (四《),不得随?意倾倒建筑垃圾; !(五:)施:工中冲?洗的泥浆不得直接】排入下水《道工:程竣工后应》当,及时清运《建筑垃?圾和平整场》地 第二《十三条?。。科研:院所、医院》(诊所)、屠—宰场、?肉类加工厂、生物制!。。品厂等单《位应按规定》在对含?有,病毒、病菌的垃【圾和污?水进行无害化处【理后方?可,倾,倒或者排放 第二十!四,条运载液体、—散装货物和垃圾【的车辆应当》装载适量、密—闭苫盖不得沿—途飞扬、《泄漏、遗《撒 :第四章环境卫生【设施:管理 第二》十五条市容和—环境卫生《专业规划《。。中确定?的环境卫生设施用】地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占用《或者改变其使用性】质因:特殊需要占用环境】卫生设施用地或【者改变其使》用性:质的应当《经,县人民政《。府,城镇市?容和环境卫》生行:政主管?部门同?意后报原审批—机关批准 第二十六!条城镇新区开发、旧!城改造、道路新建扩!建、小区建》设以及建设大型【公用建?筑时: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!定和城市环境—卫生专业规划—配套:建设:环境卫生设施并【。与主体?工程同?时设计、同》时施工?、同时交《付使用所用经费纳】入建设工程概算县】。人民政?府城镇市容和环境卫!生行:政主管部门应当参】与城镇环境卫—。生,设,施规:。划设计方案的审【查和环?境卫生?设施的竣工验收 】第二十七条县人民】政府城镇市容和环】。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按照城镇—环境卫生专项规【划组织新建、改造】公共厕所 》倡导:沿街单位内部厕所】对外开放无偿使【用并设置明显标志 !第二十八条城镇道】。路两侧、居住区以及!商店(场)、集贸】市场、饭店、旅游景!点、车站《等公共场所应当设】置封闭式垃圾容器】、废物箱等》。设施及?其指示牌 第五章法!律责任 第二—十,九条本条例规定【的行政处罚》由县人?民政:府城镇市容》和环境?卫生行政主管—部门或者《其委托的《单位负责实施— 第:三十条违《反本:。条,例规定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责令改正【并可给?予,警告或者五元—以上:十,元,以下的?。罚款 ?(一)随《地吐痰、便》溺乱:扔塑料袋和塑料餐】具、果皮果》核,、纸:屑、烟蒂《。、饮料?罐,、口香糖等废弃物的!; (?二)损?坏树木?、踩踏?绿地、采摘》花草:的; (三)—在建筑物《、构:筑物、树木或者其】它设施上涂写—、刻画或者未经【批准张?贴、张挂宣传品的;! (四)不按规定】随意倾倒垃圾或者其!它污物的; (五)!在人行道、沿—街商铺?。、,绿化:带的护栏上晾晒衣】物,等,物品的 第三—十,一,条违:反本条例规定有【。下列行为之一的责】令限期改正采—取补救措施并处【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!下的罚款 (一【)由建?筑物或者车辆向外】抛撒杂物、废—弃物的; (二)不!在规定场所屠宰【畜禽和交易》畜,土特产品的;— (三)将未经沉】淀处理含有》固体废弃物》的污水直接排—入污:水管道?或者明渠的》; (?四)在露天场所和垃!圾,收集容器内焚烧树】叶,、垃圾或《者,其它:废弃物的; (五】),设置的广告》牌、:橱窗、灯《箱、霓虹灯、标志】牌、牌匾等户外设】施,污损或者显示—不全的; (六)擅!。自占用道路》。和公共场地从事经营!活动或者《道路:两侧商业门》店,超出:门窗:摆放物品经营—的,; (七)》占用道路、广场清】洗、修理车辆的;】 ,(八)市容环—境卫生责任人不履行!义务或者《市容环境卫生未达】到责任区责任要求】的; ?(,九)在城镇》广场、街道、绿【地、垃圾场等地放】养家:畜家禽?的 第三十二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】。有下列?行为之一的责令改】正采取补救措—施,并处一百元以上【二百元以下》的罚款 《(一)擅《自在道路两侧和公】共场:。地,搭建临时建筑物、构!筑物或者其它—设施的; (—二)建筑工地—未按规定围档—作业或者《擅自在?建,设工地围档外堆放】建筑垃圾、工—程渣土和建筑材【料,的; (三)未【及时清?除建筑垃《圾,、工程渣土及—。其它:废弃物或《者未拆除《施工:临时:设施:的; (四)建设】工地未采取措施【防,止粉尘污染环—境或:者直接向《外排放污水、—泥浆的; 》(五)科研院所【、,医院:(诊所)、屠宰场、!。肉类:加工厂、生》物制品厂等单位将含!有病毒?、病菌的垃圾—和,污水随意倾倒或【者,排放的; 》(六)施《工单位?。随意:倾倒建筑垃圾的 】第三十三条盗窃【。、损坏环境》卫生设施及其附【属设施应当给—予治安处《罚的由公《安机关依照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!处罚:法的规定处罚;【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!由司法机《。关,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 —第,三十四条拒》。绝、阻?碍市容环境》卫生工?作,人员依法执行公【务,或者侮辱、》殴,打市容?环境:卫生工作人员违【反治安管理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!华人民共和》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】的规定处罚》;,情节严?重构成犯罪的—由司法机关》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第《三十五条城镇—市容和环境卫—生管理人员玩—忽职守、滥用—职权、徇私舞—弊的由其所在—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!关,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成犯:罪的依法追》究,刑事责任《 第:六章附则 第—三十六条《其它建制镇和未设建!制镇的独《立工矿区以及城镇型!居民区?的市容和《环境卫生管理—可以参照本》条,。例执行 第三十七】条本:条例应用中的—具,体问:题由果洛《州人民政府负责解释! 第三十《八条本条例自200!6年10月1日起】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