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洛藏族自治州【城镇市容和环—境卫生管理条—例
:(2006》。年4月20》日果洛藏族自—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!表大会第七次会【议通过 200【6年:7月28日青海省】第十:届人: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第二十三次会】议批准)《
第一章总则 【
,。第一条为加强城【镇市容和环》境卫生管理创—造整洁?、优美?、文明的城镇生【活,和,工作:环境保障人民群众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】院城市市容和环【境卫:生管:。理条例和有关法【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!际制:定本条例
第二条】本条例适《用于自治州境—内州、县人》民政府所在地城镇规!划区域?内的市容和环—境卫生管理
第三】条城镇市《容和环境卫生工【作实行统《一领:导和:分区:管,理、行业管理和单位!内部管理、公众参与!和,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!则
第四条州、县】人,民政府?城镇市容《和环境卫《生行政主管部—门主管本行政区域】内城镇市容和环境卫!生的监督《管理工作
镇—。人民:政,府具体负责本行政】区,域内城镇市容和环境!卫生的监督管—理工作
《环,保、工商、》公安、?卫生、国土资源【等有关行政》管理:部门按?照各自职责做好【。城镇市容和》环境卫生的》监督管理工作—
第:五条:州、县、镇人民政府!应当将市容环境【卫,。生事业纳入》。国,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!。划加强城《镇,市容:和环境卫《生基础设施》的建:设、管?理,和维护?工作不断《改善城镇市》容和环境卫生工【作条件提高》城镇市容和环—。境卫生管理水—。。平
鼓励、支持【单位、组织》和个人?投资城?镇环境卫生基础【设施建?设及从事环境卫生】服务业?
第六条《州、县、镇人—。民政府应《当加强城镇市—容和:环境:卫生科学《知识的宣传教育工】作提高公民》的环境?卫生意识教育和培】养公民养成良好的】卫生习惯《
第七条县人—民政府城《镇,市容:和环境卫生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应当根?。。据本地区《市容和环《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!组织编?制市容?和环境卫生专业【。规划并组《织实施
第八条一】切单位和个人—应当:尊重市容和环境卫】生工作人员的—。劳动维护市容和环境!卫生不得妨碍、【阻挠:市容和环《。境卫生工作人员履】行职责有《权对损?坏市:容和:环境卫?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!举报
第九条城镇】市容:和环境卫生》管理实行目标—责任制?州、县、镇人民政府!对在城镇《市容和环境》卫生工作中》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!和个人应当给—予表彰和奖励
第二!章市容管理
第十条!县人民政府可—以参照国家规定【的,城市容貌《标准:制定本地的城—镇容貌标准
—城镇中的建筑物、构!筑物和?设施:应当符合《城镇容貌《标准体现民族和地域!特色:
,第十一条 城—镇,内,设置的广告牌、【。橱窗、灯《箱、霓虹灯、标志牌!、牌匾等户外设施】应当内容健康用字】规范:外型:美观:保持整?。洁完好、《安全牢固;污损或者!显,示不全?的应当及时》修复或?。者更:换
第十二条城镇】。内的邮政、》通讯、交通、—电力等市政设施应当!与周围环《。。境,相协调?设置或者管护—单位: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!护保持整《洁完好;设施破【损的应当及时维修更!新
第十三条任何】单位和个人》都应当爱护花草【树木保持沿街树木、!绿地:的整:齐美观
禁止损坏树!木、踩?踏绿:地、采摘花草
第】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:得在城?镇,街道两侧《、公共场地堆放物料!搭,建建筑?物、构?筑,物,或者其?它设施
《因特殊需《要临时堆放物料的】应当经当地镇人民】。政府同意搭建非永】久性建筑物、—构,筑,。物,或,者其它设《。施的须在征得—当,。地镇人民政府—。同意:后报县人《。民政府城镇》市容和环境卫生【行政主管部门批【。准
第十五条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得在【城,镇内的建筑物—。、构筑物、树—木或者其它设施【上涂写、《。刻画:。、张贴小《广,。告
举办节庆、【文,化、体育等活动【需要临时张贴、张】。挂,宣传品或者标—语的须经《镇人:民政府同意并在规定!的时间?和范围内张贴或【。者张挂期满后及时清!除
第十六条禁止擅!自占用城《镇道路、广场和其它!。公,共场地从事摆摊、生!产、加工、修配和餐!饮等经营活动街道】两侧商业门店不得超!出门窗摆《放物品经营
第十七!条在城镇内》进行畜禽《屠宰、畜土特产品交!易应当在指定的场所!进行
?第,十八条机动》车、非机《。动车、畜《力车:及乘:(驮)畜应当—在规定的地点停【(拴)放
》第三章?环境卫生管》理
第十《九条:环境卫?生管理?实行责任区》制度
环境卫生【责任区是指》单位或者个人—所有、?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!物、构?筑物:、,院区或者其它设施】、,场所:及其一定范围内的】区域
环《境卫生责任区由【镇人民政府划分【并公布
《第二十条禁止下列影!响环境卫生的行为】
(一)随地吐【痰、:。便溺;
(》二)乱扔塑料—袋,和塑:料餐具?、果皮果核》、纸屑、烟蒂—、饮料罐《、口香糖《等废弃物;
(【三,)在街道、》。绿地、绿化带—、雨水井《、沟渠?。、,河道:、环:城路旁等倾倒垃圾】、污水、粪便—。。乱扔动物尸体等废】弃物:;
(四)直接将】未经沉淀处理—。、含有固体》废弃物?的污水排入》。污水管道《和明:渠;
(五)在露】天场所和《。垃圾收集容器—内焚烧树叶、垃圾】或者其它废》弃物;
(六)【占用道路《、广场从《事,车辆:清洗、车《。辆修:理,等活动;
(七)由!建筑物或者车辆【向外抛撒杂》。物,、废弃物;
(八】)在人行道》、,沿街商铺《。、绿化带的护—栏上晾晒衣物等物品!的;
?(九)其它影响环】境卫生?的行为
第》二十一条《城镇内饲养》家畜家禽《应当围栏圈》养
禁止在城镇广】场、街道、绿地、垃!圾场等地《放养家?畜家禽
第二—十,二,条城镇建设工—程施工工地应当遵】守下列规定》
(一)临街施【工工地应当设置围】档设施?封闭作业不得擅自在!围档设施外堆—放建筑垃圾、—。。工程:渣土和?建筑材?料;
?(二)采取措—施防止粉尘》污,染市容环境;—
(三?)施工现场》出,入口道路应当—采取必要措施防【止车辆带泥污染道路!;
(四)不—得随意倾倒建筑【垃圾:;
(五)施工中冲!洗的:泥,浆不得直《接排入下水道工程竣!工后应当及时清【运建筑垃圾和平整场!地
:第二十三条科研院所!、医院?(诊所)、屠宰场】、肉类加工厂—、生物?制品:厂等单位应按—规定在对含》有病毒、《病菌:。的垃:圾和污水《进行无?害化处理后方可倾倒!或者:。排放
第二十四【条运载液体》、散装货物》和垃:圾的车辆应当装【载适量、密闭苫盖】不,得沿途飞扬、—泄漏、遗撒
第【四章环境卫生—设施管理《
第二十五条市容】和环境卫生》专业:规划中确定的—环境卫?。生设施用地任何【单位:和个:。。人不得?占用或者《。改变其?使用性质因特—殊需要占用》环境卫生《设施用地或者改【变其使用性质—的应当?经县人民政府城镇】市容和环《境卫:生,行政主?。管,部门同意《后报原审批机关【批准
第二十六条城!镇新区开发、—旧城改造、道—路新:建扩建、小区—建设以及建设大型公!。用建筑时《应当依照国家有关】规定和?城市环境卫》生专业规划配—。。套建设环境卫生【设施:。并,与主体工《程同:时设计、同时—施,工、同时交付使用所!用经费纳入建设工程!概,算县人民政府城镇市!容,。和环境卫《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。参与城镇环》境卫生设施规划【设计方案的》。审查和环《境卫生设施的—竣工:验收
第《二十七?条县人民政》府,城镇市容和》环境卫?。生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按照城镇环】境卫生专《项规划组《织新建、改造公共厕!所
:倡导沿街单位内部厕!所对外开放无偿【使用:。并设置明显标志【
第二十八条城【镇道路两侧、居【。住区以及商店(【场)、集贸市场、】饭店、旅游景点、车!站等公共场所应当设!置封闭式垃圾容器】、废物?。箱等设施及其指示牌!
第五章法》律责任
第二十九条!本条:例规定的行》政处罚由县人民政】府城镇市容和环【。境卫生行政主—管部门或《者其委托的》单位负责实》施
第三十条违反】本条例规定》有,下列行为之一—的责令改正》并可给予警》告或者五元以—。上十元以下的罚【款
(一《)随地吐《痰、:便溺乱扔塑料袋【和塑料餐具、果皮果!核,、纸屑、烟蒂、【饮料罐、口》香糖等废弃物—的;:
(二)损坏树【。。木、踩踏绿地—、采摘?花草的;《
(:三)在?建筑物、《构,筑物、树木或—者其它设施上—涂写、刻画或—者未:经,批准张贴、张挂宣】传品的;
》(四)不按规—定,随意倾倒《垃圾或者《其,它污:物的:;
(五)》。在人行道、沿街【商铺、绿化》带的护栏上》晾晒衣物等物品【。的
第三十》。一条:违反本条例规定有】下列行为之》一的责令限期改【正采取补救措施并】处二十元以上五【十元:以下的?罚,款
:(一)由建筑物或者!车,辆向外抛撒杂物、】废弃物的;
(【。二)不在规》定,场所屠宰畜》禽,和交易?畜土:特产品的;
(【三)将未经》沉淀处理含有固【体废弃物的污水【直,接排:入污水管道或者【明渠的;
(—四)在露天场所【和垃圾收集容—器,内,焚烧树叶、垃—圾或者?其它废?弃物的;
(—。五)设置的广—告牌、橱窗、灯箱】、霓虹灯、标志牌、!。牌匾:等户外设施污损或】者显示?不,全的;
(六—)擅自?占用道路和公—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!或者道路《两侧:商业门店超出门窗摆!放,物品经营的;
【(七)占《用道路?、广场清洗、修【。理车辆的;
(【八)市容环》境卫生责任》人不履行义务—或者市?容环境卫生未—达到责任区责任【要求的;
(九)在!城,镇广场、《街道、绿地、垃【圾场等地放养家畜】。家禽的
第三十二】条违:反本条例《规,定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责令—改正采?取补救措施并—处一百元《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!。款
(一)擅自【在道路?两侧和公《共场:。地搭建临时建筑物】、构筑物或者其它设!施的;
(二)建筑!工地未按规定围档作!。业或者擅自在建设工!地围:档外堆放《建筑垃圾《、工程渣土和建筑】材料:的;
(三)—未,及时清除建》筑垃圾、工程渣土】及其它废弃物或者未!拆,除施工临《时设施?的;
(四)—建设工地未采—取措施防止粉—尘污染环境或者直】接向外排放污水【、泥浆的《;
(?五):科研院所、医—院(诊所《)、屠宰场、肉类加!。工厂:、生物制品》厂等单位将含有病毒!、病菌?的垃圾和《污水随意倾倒或【者排放的;
(六)!施工单位随意倾倒建!筑垃圾的
第三十三!条盗窃、损坏环境卫!。生设施及其附属【设施应当给予—治安处?罚的由公安机关【依照中华《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!。。处罚法的规》定处罚;情节严重构!。成犯罪的由》司法机?关依:。法追:究刑事责《任
第三十四—条拒绝、阻碍—市容环境卫生—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!务或者侮《辱、殴打市容环境】卫生工作人员违反治!安,管理:的由:公安机关《依照:中,华人民共《和国治安《管理处罚法的—规定处罚;》情节严重构成犯罪】的由:司法机?关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第三十五条城!镇市容?和环境卫生》管理人员《玩忽职?守,、滥: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的!由其所在单》。位或者上《级主管机《关给予行《政处:分;:构成:犯,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第六章《附则
第三十—六条:其它建制镇和未【设建制镇的独—立工矿区以及城【镇型居?民区的市《容和环境卫生—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!执行
第三十七【条本条?例应用中的具体问】题由果洛州人民政府!负责解释
第三【十八条本条例自【20:0,6年10月》1,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