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通回族土族自【治县环境保护条例
!。(2010年3月2!。6日大通回族土族】自治县?第十五?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!次会议通过 【2010年5—月27日青海—省第十一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十五次会议【。批准)
《第一条 为保—护和改善生态环境】防治污染和其他公】害保障人《体健康促进经—济、:社,会事业与环境保【护协调发展根据中】华人:民共和?国环境保护》法和有关法律、法规!结合本县《实际制定本条例
】 ? 第二条】 本条例适用于【本县行政区域—内的:一切环?境保护及其》相关管理活动—
》 第三条【 环境保《护工作坚持科学【规划与合理》布局、统一》领导与分级负责【、政府监《管与企业实施—、公:众参与和社会监【督相结?合的原则
! 第四条【 县人?。民政府对本行政【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!责制:定环:境保护目标》。并建立年度考核【。制度:
】 第五?。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!。加强环境保护方【。。面的:法律、?法规的宣传普及【环境:保护的科学》知识提高公》民,的,环境保护意识
】 — 每年?六,月,的第一周为县环境】保护宣传教》育周
《 【第六条 乡(镇)人!民政府?应,当加强?。对本辖区环》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并!具体负责《本辖区的《环境保护工作—
: — 第七条 》县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门》负责辖区内环—境保护?的监督管理工作【编制全县《环境保护规划—和实施细则并认真】组,织实施?。。
【 县?发展改革《、经济、国土资源】、,。农牧、林业、水【务、建设、》卫,。生、旅游《、工商、司法、城管!等部门依据有—关法:律法规按照各自【职责协同做好环【境保护与管理工作】
, 】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!个人都有《保护:。环境的义务应当【对破坏环《境的行为进行劝【阻,。、检举和控告
】 县】人民政府对在环境】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!。的单位?和个:人给:予表彰和奖》励
》 : 第九条— 县人民政》。府在编?制、实施国》。民经济和社会发【展规划、年度—计划时应当》把环境保护列为【重要内容
】。。 《 ,县人民政府》在编制主《体功:能规划时应按—照环境?标准和?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!将全县划分为—优先开发、重—点开发?、限:制开发、《禁止开发区域明确】不同区?域经济社会发展、环!境保护和生》态建:设的:重点及要求
】 : 《第十条 《县人民政府全面负责!本辖区内《突发环境事件应【急处置工作应当【制,定突发环境》事件应?。急预案
】 第十一【条 辖区《内所有建设项目应当!根据对环境的影【响程度编制环境【影响评价文件并按规!定向环境保护行政】主管:部门报批
】 涉及【水土保持的建设项】目必须?。有水行?政主管部门》审查同意的水土保】持实:施方案
》 , 》 第十二条 辖【区,内新:建、改建、扩建【项,目应当采用》无污染或者污染排】放量少的新技术、新!工艺、新设备—污染:防治设?施必:须与主体工程—同时设计《、同时施《。工、同时投产使用】
— , 第十三条— 县环?。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对辖区内《重点污染物》。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!度,
, 】辖区内已建工业企】业和新建项目污染物!必,须达标排放》。同时符合辖》区,总量:控制指标的》要求:。
!县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门—对重点污《染源按年度》进行达标考核
【 》 第十四条 】县、乡(镇》)人民政府和有关部!门应当对化肥—农药的使《用进行科学》指,导防止农业污染【禁止:销售、使用剧毒农】药,、,高残留农药》
【 第十五条 县】城建成区内禁止【新建化?肥农药?。生,产企业?已经建成达不到环保!要求的限期整改逾】期不整改或整—改,不符合要求的责令】搬迁或关闭》;农村居《民聚居区《禁止新?建化肥农药生产企业!。已建:成达不?到环:保要求的限》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!求的:责令关闭
》 — 第?十六条? 县人?民政府?应,当落实?全民义务植树—责任制?加,大生态林建设力度】保护:湿,地防止草《地退化增加水—源,涵养总量
! 第十七【条 辖?区内畜禽养》殖、屠宰和》。肉类加工企业—必须:按照环境影响评价】审批文件定点生产】。经营严禁非法排放】污染:物禁止在《县城:建成区内新建屠【。宰厂已建成达不【到环保要《求的限期整改逾【。期不整改或》整改不符《合要求的《责令搬迁或关闭【
, , ? 第》。十八条 县环境保】护行政主管》部门会同县》水,行政:主管部门对辖区【内主要地表水—和地下水按照地【。表水环境质量—标准、地下水—环,境质量标准》分段分类实》。施保护和《监管
《 第】十九条 辖区内开】采,矿产:资源应?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处置开采活动中产生!的,废水、废《气、:废渣、废石和尾矿】等废弃物造成矿【山环境?破坏的由采矿权人】负责治?理恢复
— 采【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!及本省有关》规定缴?。存矿:山环境治《理,恢复保?证金
【 第二十条】。 在县城建成区内】。不得新建、扩建煤炭!、沙石?、石:灰等生产经营场【所已:建成达不《到环保要《求的限期整改逾期】不整改或整》改不符合要》求的责令搬迁—或关闭
! 县城建成区】实行集中《供暖并逐步使用【天然气、液化气或者!其他清洁能源禁【止在集中供暖区【域内新?建燃煤供《暖设施已建成的【限期关闭
》 》 , 餐?饮服务行业排—放油烟?必须采取防治措施不!得影响周边居民生】活
— , 第二十一条】 县:城建成?区内载?运原煤、《沙石、粉煤》灰等散装货》物的车辆必》须按指定的运输路线!行驶:并应当采取遮盖、】密闭等措《施防止污染环境
! —。 第二?十二条 县城建成区!内生活垃《圾应当?。。日产日清实行无【害化处理《乡(:镇)人民《政府所在地和集贸】。市场的?生活垃圾应》。当集中清运》、集中处理产生工业!废水、废渣和建筑垃!圾的单位《和个人必须按照有】关规定采取措—施防止污《染,任何:单位和?个,人严:禁在农田《、草:地、林地、湿地及】其,他未经许可的—范围内倾倒》或者:排放生?活垃圾、《建筑垃圾《、工业废渣》和废水
— , , 餐厨垃圾】必,须交由县城管行政】主管部门审批—许可的收集》、运:输、处理单位进行处!置禁止随意倾倒或】采用其他方式—处理
】 卫《生医疗机《构所产生的卫生垃】圾必须交《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理!严禁随意倾倒
】 : 有毒有害!化学物品和含有放】射性物质的废弃【物必须?交由:有危险?废物:处,置资质的《。机构:进行处置不得—。自行处置《
: ? 第二十【三条 县城建成区】和北川?工业:园区产生的》生产、生活污水必】须经过集中处理达】标后:排放或再利》用并逐步提》高利用率
! 第二—十,四条 县城建成【区内生产、经营、】建筑施?工活动及公共—和家:庭娱乐活动排—放的边界噪声不【得超过?国家规定的环境【噪声排放标准—
【 禁止在每—日二十二《。时,至次日六时从—事,产生噪声污染—的活动特《殊情:况,。确需连续作》业的应当提前—五日报县环》境保护行政主—。管部门审批经审批许!可后由生产》、施工者向周边【居民公告
县—城建成?区内除公共庆—典等相关活动外禁止!使用高音喇叭—县城:主干道上行驶的车】。辆禁止鸣笛
【 第】二十五条 》辖区内凡列入污染源!自动监控计划的企业!必须:按照规定的》时限完成自动—。监控系统及其配【套设施的建设保【证正常运转》并与环?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联网自觉接》受环境保《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!管
— ? 第二十六条 【。辖区内所有排—放污染物的》企业必须进行排【污申报登记申领排】污许可证并依照有关!规定向县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?部门缴纳排污费
! 《 第《二十七条 县人民政!府每年从征收的【排,污费县级留成中提】取20%的资—金作为本县环境【保护:发,展专项?。资金
】 第二》十八条? 造: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!位或个人《必须立即采取有【效措施控制和消除】污染:。。并及时向环境保护行!政,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!查,处理在?规定的时限内赔【偿,污染损失
! : :跨行政区的环—境污染和环》境破坏?的防治工作由县人】民政府和有关地【方人:。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!报请共同的上一【级人民政府协调【解决
》 第二十!九条 县环境保【护行:。政,主管部门执》法人员对本辖区内】的排污单位》和个:人依法进《行检查时应主动【出示执法《证件并?。为被检查者保—守,商业秘密
【 : 接受环境保!。护,。行政主管部门检【查,。。的单位和《个,人应:该积极配合不—得阻挠执法活动不】得提供虚《假信:息
《 第三十!条 违反《本条例第十一条【。第,一款:规定的?由县环境《。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其限期补办】。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逾!期不补办的处以【十,。万元:以下罚款
— 【第三十一条 违【反本条?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由!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。。部,门,责令其停止施—工、生?产或使用并》处以十万元以—下罚款?
: 第三!十,二条: 违反本《条例第十三条—第,二款超标准排放【污染物造成环境【污染的由县环境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限期治理并按超标!倍数加?倍征收排污费;对同!。一污染源同一—。污染:因子连?续两:年考核不达标或【未按期完《成,。治理任务《的责令其停产治【。理
! ,第三十三条 —违,反本条例第》十,四条规定的》由县环境保护行政】。主管部门或其—他监督管理部门责】令改正并处》以五百元以上—五千元以下》。。罚款
》 第三十!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!二十条第三款—规,。定的由县《环境保护行政—主,管,部门责令《限期整改逾》期不整改或整改【不符合要求的可【。视情节给予一百【元以上五千元以【下罚款
— , 》。第三十五条 —违反本条《例第二十一条规定】的由县交通行政【主,。管部门或者县城管行!政,主管部门责令—改正并可处以一【百元以上三千—元以下罚款
— 《 第》。三十六条 》。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!条第一款规定的由】县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!。违法行?为限期治理所需【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!。可视:情节处以一》百,元以上五万元以下】。罚款
? 》 违反本条例第!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!的由县城《管,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!。。正并视情节》给予一百元》以上五千《元以下?罚款
【 违反本条例!第二十?二条:。第三:款规定的由县—卫生行政主管—部门:或者县环境保护主管!。部门按照各自—。。的职责责令限期【。改正给予警告;【逾期不?。改正的处一千元【以上五千元以下【罚款:
, 》 违反》本条例第二十—二条第?。四款规定的由县环境!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责,令停止违《法行为限期》。。。改正并可视情—。节处以五千》元以上十万元以下】罚,款
? , —第三十七条 违反】本条例?第二十四《。条,规定的由县环境保护!行政主?管部:门会同相关》部门责令改正—并可视情节处—以警告或《者五百元以上一万】元以下罚款
】 —第三十?八条 违反本条例】第二十五条规—定的由县环境保【护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;逾期不—。。。改正的处以一万【元以上?十万元以下罚—款
【 , 第三十九—条 违反《本,条例第二十》六条排污单位—拒报:或,谎报排?污申报登记事项的】由县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处《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!以下罚款并限期补办!排污申报登记手续】;排污?者未按照规》定,缴纳排污费的由县】环境保护《行,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缴纳逾期拒》不交纳的处》以缴纳排污费一【倍以上三倍以下罚】款并:报经:有批准?。权的人民《政府批准责》令停产停业整—顿
《 ?。 : 第四?十条 ?县,环境保?护,行政主管部》门以及其他有关【行政管理部门的工】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!定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由其所在单—位或:者上级主管部—门依法给《予行政处分》;构成犯罪》的依:法追究刑事》责,。任
】 (?一)违反环境保【护法律、《。法规出现重大决策】失误:造成环境《严重污染《的;
】 (《二)对环境违—法行为查处不力包】庇,、纵:容企业或个人违法】排放污染物的;【。
!(三)?不依法行使职权造】成严重后果的;【
【 (四)其他玩忽!职守、滥用》。职权、徇私舞弊【的
》 第四十】。一条 ?当事人对有关管理】部,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!服可以?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行政复议法》或中华人民共—和国行?政诉讼?法的规?定向:做出该?。具体行政《。行为的?行政机关《的本:级人民政府或—者上一级主管部【门,申请行政复》议或者向有管辖权】的人:民,法院提起行》政诉讼
【 行政管】理相对人对具体行政!行,为逾期不履行的【做出具体行》政行为?的行政机《关可以依法》强制执行《或者申请人民法院】强制执行
】 : :。 第四十二条 【本条例具体应—。用中的问题》由县人?民政府负责解释【
》 第》四十三条 本—条例:自20?10:年1:0,月1:日起施?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