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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兰察布《市蓝线规划》管,理办法 《。。 第一?章  ?   ?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   总!则 : ,     》第一条  为加强】乌兰察布市水体【及生态资源保护凸】现园:。林特色创造》良,好的人居环境根【据中华?。人民:共和国?城乡规划法、—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水法、中华人【民,共和国水污》。。染防治法、》中华:人,民共和国防洪法【、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!律、法规结合本市】实际制定《本办法     】第二条  本办法所!。。称城:市蓝线是指城市规】划区内依法需要保】护的城市《。水域:。(包含河渠、湖泊、!水库、湿地等—)城:市地表水体保—护, , ,   第三条 【 城市蓝《线规划管制是—指划定城市》蓝,线和:对城市蓝线控制区范!围,内的建设活》动实:施监督与管理—。      第四条!  市?人,民,政府:城乡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:负责本市城市蓝线规!。划管制与《监督     【市人:民政府各有关部【门依照法律法规做好!城市蓝线规》。划管制的《行业配?合工作   —  第五条  任何!单位和个人都—有保护城市生—态,环境遵?守城市蓝线的义务】;并有?权了解城市蓝线【范围及其规划对【规,。划的:制定和实施管—理提出意见对破【坏城市蓝线的行为进!行检:举 第二章 —       【     》        城!市蓝线的划定与【审批 第六条  城!市,蓝,线由:市人民政府负—责组织划《定 第七条  【划定:城市蓝线应当遵【循以下原则 (一】)城市蓝线应当【依据:已批准的城》市规划所控制的【河渠、?湖泊:、水:库、湿地等界线【划定;? (二)城市蓝线控!制,范围应当《包括为保护城市水】体而必须进行控制的!区域:;, (三)《城市蓝线划定应【当考虑堤防、防【洪、环保、景观、】调蓄等?需要; (四)统筹!考虑城?市水系的整体性、】。协调性、安》全性、功能》性改善城市生态和】人居环境保障城【市水系安《全; (五》)控制范围》。清晰:附有明?确的地理座标及相应!。。的界址地形图— 第八条  划定的!城市蓝线《。应,。当做为强制性—内容与相《关规:划,。一并审批 》第九条  城市蓝线!。划定应征《求公众及相关部门意!见经修改后》提交市规划委员【会进行技术审查报经!省相关行政主管【部门审查同意 【城市蓝线划定并经】法定程序审核后【报市人?。民政府审批并公布实!施 城市《蓝线经市人民—政府批准《后一个月内》应报自治区建—设厅:。备案 第《三,章      【   ?  :       【   ?城市:蓝线的实施》 第:十条 ? 城市蓝线一经批】准,必须向社《会公布接《。。受公众监督 第【十一条  》。任何单?位和个?人不得擅自改变【或,拒,不执行经批准的城市!蓝线: 第十二条》  未经法定程序不!。得调整城市蓝线【 第十三《条  纳入城市【蓝线划定《的各类用地》、建(构)筑物、】自然景观、人文【景观及其控》制范:。围市规划行》政主管部《门,应当按照要求—做好规划《控制工作《对现有不符合城市蓝!线所确定《性质的用地应当限期!整改;对不符—合城市?蓝线的建(构)筑】物,及其:它设施应当限期【拆,除搬迁? 第十四条》  :在城市?蓝线范围《内禁止下列活动【 (一?)违反城市》蓝线的建《设行为; (二)】排,放污染物、倾—倒废弃物等污染城】市水体的行为—; :(三)填埋》、占用城《市水体的行》为; (《四)挖取沙石、土】方,等,破坏地形地貌的【行为; (五)【。其它对城市蓝线【构成破坏性》影响的?行为 第十五—条 在城市蓝线内进!行各项?建设必须《符合经批准的城【市规划 《在城市蓝《线,内新建?、改扩建各类建筑物!、构筑物、》道路、管线和其【它,工程实施应当—依,法向城乡规》划主:管部:门申请办理城—市规划?许可并?依照有关法律、法】规办理?相关手续 第—十六条  需要【临时暂用城市蓝线内!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!报经:主管部门同意并依】法办理相《关审:批手续;临时—占用:。后应当限期恢复 】第十七条 》 市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应—定期对城市蓝线规划!管制的实《施,执,行,情况进行检》查监督并向市人民政!府及自治区建设【厅报告 对于—监督检查《中发现的擅自调整和!改变:城市蓝线《违反城市蓝线规【划,管制:办法的行为市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作出处】理决定督促》执行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可以设【立规划监督员对【城市蓝线《的执:行情:况进行监督 第四】章     —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》 ,  法律责任 第】十八条  》违反本办法未经市规!划行政主管》部门批?准在:城,市,蓝线范围内进—行建设活动的由【市规划行政主—。管部:门按照城乡》规划:法等法律、》。法规的规定》处罚 第十》九条  违反本办法!。擅自在城市蓝线范围!。内审批建设项目和】批准建设的对有关责!任,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!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第五章 】   ?         ! , ,     》 附则 第二—十条  《本办:法由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《解释 第二十一条 ! ,本办法自公布之日】起执:行     乌兰】察,布市河道蓝线控【制一览表 》 序 号 ! 节点 河道 !长度 (Km)【 经 度 】 ,纬 度? 平均河—宽,(m) 蓝线】控制 平均》宽,度 (m) — , 蓝:线 :控制: 面:积 (K㎡) 】  《 霸王河节点】   —     !    【 :。。 1 》赵家村 】 4:1°3′05.【0,9″ 11【3,°3′23.—27″ ! 2! , 西园《子村 1.【9 41°2】′52.7》7″ 《 113°3′【37.45″ !3,0 : 4?0 0.—21 3 ! 李长庆》 大桥 4.9!4 41°3′!27.37″— 113°6】′55.05″ 】。 , 28 《 40 【。0.53 】 4 铁路【 大桥 1.】9,4 ? 41°《3′13《.43″ 》 1?13:°,8′14.26″】。 30 — 1?5 : , 0.12 】 , 5 民建路】 大桥 1【.96 41】°2′19.69″! 113°【8′42.96【″,。 : 200 【400(东岸) 1!50 (西岸)【 1.47【 6 【 霸王河 —。大坝 2.【53 》41°1′2—6.14″》 113°【9′42.51【″ 355【 ?400m(东—岸) ?2,00(西岸) !。2.42 》 7》 二号坝 】 1.?29 ? 41°0′56!.83?″ 113°1!0′21.67″】 , 3?0,0 ? ,250(东岸)【200?(西岸) 》 0.《。97 ? 8》 三号》坝 1.8【 4《1°0?′9.?。40″ 113!°10′《27:.87?″ 15—0 :。 220(东【岸): ,400(《西岸)? 1.39 】 ?。 9 四号坝 ! 1?.35? ?40°5《9′30.1—。。。0″ 113°!。10′52》.72″《。 200 】 30?0(东岸) 270!(西岸) 1.!04 1】0 ? 六号坝《 1.》67 40°】58′53.—59″ 113!°1:1′45《.43″ 》 :。。22:。0 5》00(东岸)— 350《(,。西岸) 1.7!5 《 11 七号!坝 《1,.57? 40°—58′17.8【2″ 1—13°12′—17.0《5″ 40【0 《400(《东岸) 430(西!岸) 1.93! 》12 ? 八号坝》 0.66【 4《0,°,58′14》.63″ 1】。13°12′44.!95″ 2【00 》170(东岸) 1!00(西《岸) ? :0.31 !。13 《 九号坝《。 ?1.19《。 : 40°57—′50.69″【 , 113》°13′24—.65″ 》 2?。00 300(!东岸:) 190(西岸)! 0《.82 》 合计 】22:.8 《   》 ,  《   1】2,.99 【 备:。注蓝线控《制平均宽度》为单侧宽《度 》     》  》 !。 — : 《 ? ? ?   《   ?乌兰察布《市河道蓝《线控制一览表 ! , 序 号《 节点 】河道 ?长,度,。 (Km)》 ,。 :。经 度 纬 度! 平均》河,。。宽,(m) 蓝【线控制 平》均宽度 《(m)? 蓝线 控制】 面积 (K㎡【) ? ?  泉玉林河节!。点 :    【 ,  ?   【  1【。 三胜》村 — 4:1°:8′50《.87″《 113°14!′13.09″【。 2《0 : 15《 】2 : 黄?家村 ? , 2.54 【 41°8′05.!15″ 》 113°13′】45.55″—。 25 1!5 0.1【4 :。 : 3 《 院头村 】2.68 4】1°7?′2:5.62《″ 11—3°1?3′01.90″】 20 1!5 ?。 0.1《3 》 4 宋泉【村 ? ,2.9 41°!。6′27.92″】 113°12!′36.《07″ 30 ! 20 — 0.2 【 :5 : 泉玉林 库区】北 4.—36: 4《1,°4′5《0.64″ 【 11?3,°12′4》3.98″ 2!0 : 1?5 0.—22 6 ! 泉玉林》 水:库大坝? 3.21 】。 :41°3′44.】02″ 1【13°14′8.】54″ 50】0, , :40 1.86! 7 】 泉:玉林村南公》路边 2.61! , 41°2′【36.48″— 113—°14′《2,4.27″ — 30 — 1:5 0.—16 【8 : 杨家村北— 小水塘 【3,.1 41°1!′4.81″ 】 113°14【′2:5.55″ 】3,。。0 15 !0.1?9 》。 9: G《110? : 5.?5 ? 4:0,°59′1.15″! ?113°16′16!.88″ 1】0, : 10?。 : 0.17 ! 10 —辛家:村 ?。 0.?。7, 40°58′!51.9″ — 113°16】′,24.37″— 50 【 1:5 0.06】 , ? 合:计 27.6】 ?  ?     】   ? 3.12— : 备注蓝—线控制平均宽度为单!侧宽度  !。      —   【。 】 !乌兰察布市水库【蓝线控?制一览表 — : , 水:库,名称 ? 区域位置— 总《库容 (万m�) ! :蓝线控制 》平均宽度 (—m) 蓝线 控!。制 面积 (K㎡】), , 霸王河水】库 建成—区 780【.700 1】50 2.【1 泉【玉林河水库 — , 规:划区 东北部 !。。4,870.00 】 150 【2.48《 》合计 《 , , 56》50:.7   !4.:58 备注!蓝线控制平均—。。宽度:为单侧宽度 !  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