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西宁市节《约,用水条例 (—2,009年8月21】日西:宁市第十四届人【民代表大《。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二十:二次会?。议通过 《2009年9—月24日青海省【。第十一届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《十一次会议批准 】2012年4—月26日西宁市第】十五届?人民代?表大会常《务委员?会第四次《会议关于修改部【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!修正 2《013年5月30】日青:海省第十二届人民】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四—次会议批准) 【第一章 总则 】   ?第一条 为》了加强?用水管理节》约和合理利用—水资源建设资—源,节,约型:社会保障经济社会的!可持:续发展?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!法律、法规结—合本市实际》制定本条例  】 第二条 本市行】政区域?内的节?约用水及其管理活】动适用本《条例   第三条! 节:约用水坚持开—源,与节流?相结合、《节,流,优先的方针遵循统】筹规划、综合利用、!。总,量控:制,、,定额管?理的原则   第!四,条, ,各级:人民政?府应:当加强对《节约用水《工作的领导》将,其纳入国民经—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!规划和年度计划【建设节?约用水?。工程设施推广节水新!技术、新工艺—。、新设备推进再生】水、雨水利》用设施?建设发展节水型【工业、农业和服务业!。建,设节:水型:社会 ?   第五条— 市水行政》主管部门《是本市行政》区域内节约用水的】主,管,部门负责本市—行,政区域内节》约用水的统一监督和!管,理工作  — 市水行政主管部】门所:属的节约《用水:。管理机构和》县水行政主管—。部门:(以下统《。称市、县《节约用?水管理机构)具【体负责?市,辖,区和:。本,。行政区域内节约用】水管理工作》 :  区建《设、农业行政主管部!门,依,职责做好《本行政区域内城【市,。和农村节约用—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!   发展》和改革、《规划、建设》、财政、价格、经】。委、房产、农—牧、质量技术—监督等?有关部门《。应在各?。自职责范围》内做好节《约用水的有关工作】   《。第六条?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!。大力宣传节约—用水的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和政策宣—传节:约用水先进典型和】先,进经验普《及节约用《水知识增强全—民节约用《水意识?。   教育部【门要在中《小学:及大中专院校开展】节约用水教育—培养青?少,年珍惜?水资源和节》约用水意识 —   第《七条 任何》单位和个人都负有】节约用?水义务?对违反本条例的【行为有?权予以劝阻、制止和!举报   市【、县人民政府应当】。对在节约用水—工作:中做出突出》成绩的单位和个【人给:。予表彰和奖励 第!二章: ,计划用水 —   第八条 市、!县节约用水管—理机构?应根据?。城,市总体规划和水长期!供求规划编制节【约用水规划报—同,级人民政府》批准后实《施   第九条 !市、区、县》发,展改革?主管部门《会同同级水行政【主管部门根据—节,约用水规划、—用水定额、经济【技术条件以》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!。的,可供本行政区—。域使用的《水量:制定:年,度用水计《划对年度用水实行总!量控制 》  年度用水计划由!节约用水管》。理机:构组织实施》   《第十:。条 节约用水—实行计划《用,水户:和非计划用水户分类!管理   —下列用水户纳入计】划用水户管》理,   (》一)纳入取水许可管!。理,。使用自?建供:水设施的;   !(二)月用》水量达到有关规定】标准的?; ?  (三)从事洗】车、洗浴《。。。、游:泳、水上娱乐等高】耗水行业《的  《 ,第十一条 计—划用水户《应当根据用水—定额和实际用水需求!于每年1《1月30日前向所】在地市、县节约用水!管理机构报送—本年度用《水情况并申》报下一年度用水【。计划由市、》县节约用《水管理机构核定 !  第?十二条 节约用水】管,理机构应根据年度】用水计?。划和用水定额—核定计划用水户的年!度用水指标;—按照用水定额核【。定,指标:有困难的可参照计划!用水户的《。水,平衡测试结果—或用水节《水评估?报告核定 —  节约用》水,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!计划用?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!申请后于次年的1】月31?日前以书面形式【向其下达下一—年度计划用水指【标并抄送供水企业 !   第十》。三条 计划用水【户需要?临时增加用水—的应向原节》约,用,。水管理机构》申请临时用水指标原!节,约用水管《理机构应自接到【申请之日起1—5日内核定是否【下达用水指标逾期视!为同意增《加用水指标》   《第,十,四条 ?水资源紧缺时市【、县节约用水管【理机:构应当按《照优先保《障,居民:生,活其次保障农业、工!业生产的原则报同级!。人民政府批准—后,可,调,整用水?计划  》 市、县节》约用水?管理:机,构应当将计》划用水户的年度用水!指标及用水》指标的调整情—况向:。社会公开《方便:公,众查阅?   第十五条】 计划?用水户根据行业【特点通过调整产品和!产业结构、改—革工艺、《建,设再生水设施—和雨水利用设施等节!水措施提高循环【用水率?减少实际用水量的其!节,余的年?。度用水指《标转入下一年—度储备用水指标 】。   节约用水管理!机构不得因计划用】水户采取节水措【施减少实际用水量】核减:其年:度用水指标 【  第十六条— 计划用水户应当】安,。装经质量技术监督】行政部门检验合格】的计量设施  】 计划用水》户有:两类以?上用水性《质,类别的应当》分别安装计量设施 !   计《划用水户未分别安】装计量?设施的按《照其用水性质类【别中水价最》高的标准计算收费】 ,   第十》七条 计划用水【户应当分《级安装计量设—施,其,用水量按注》。册的法定《计量设施计》量   注册【计量设施必须经法定!计量检定机构检【定合:格后方可使》用使用自建供水设】施供水的注册计量设!施应当按规》定,进行周期检》验,   不得擅【。自安装、《移动、?拆,换注册计量》设施   第十八!条 使用《自建供水《设施供水的》计划用水户由—市、县节约用水管】理机构按月》抄表:计量;?使用城市公共—供,水设施的计划—用水户由供水—。企,业抄表计量按月报】送市、县节约用水管!理机构?   使用—自,建供:水设施?供水的计划》用水户因其》未,安装计量《设施:。、计量设施发生故】障或者其他原因【。无法:。计量的由节约—用水管理机构—责令其限期安—。。装,。或更:换并按其前三个月平!均用:水量:计量;逾期不安【装或不更换的按供水!设施最大《供水量计算》用水量   第十!九条 用水实行计】。。量收费和超定额【。累进:加价制度 —  使用城市供水和!自建供水设施供水】的计划?用,水户超出计划—用水指标《的用水量《除按实际用》水量缴纳水》费和水资源费外还应!当缴纳超计划—用水部分的加价水费!和加价?水资源费;》逾期不缴纳的从滞】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!纳部:分千分之二》的滞纳金   】对非:计,划用:水户可根据条件【实,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具!体办法由市人民【政,府另行制定   !第二十条 计—划用水户超计划用水!加价水费和》加价水资源费由水行!政主管?。部门按照下列规【定,依法核定 —  (一)超出计划!量不足3《0%的部分按照水】资源费和《同一用水性质—水价标准加价—一倍收取;  】 (二?)超出计《划,量30?。%,以上不足50%【的,部,。分按照水资》源费和同一用—水,性,质水:价标准加价二倍收取!; ?  (三)》超出计划量50%以!上的部分按照—水资源?费和同一用水—性质水价标准—加价三?倍收取   第】二十一条 加—价水:费、加?价,。水资源费由市、【县节约用《水管理机构负—责征收或者委托有】关部门代收纳入政】府非税收入》管理实行收》支两条线专款专【用   第二十】二条 水《行,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对计划用【水户的?计划用水执》行,。情况进行《监督考核建立水【资源实时《监控和节《水信息管理系统完善!用水信息统计—。、报告制度》   计划用【水户应当制订节约】用水措施建立节约】用水管理《制度做好《用水记录和统计台】帐按季向《所在地市、县节约用!水,管理:。机构报送用水数据、!计划:用水执?行情况等统计资【料 第《三章 节约》用水  — 第二十《三条 市《、县人民政府应当加!大财政投入支持节】水农:业设施和雨水集【蓄利用设施建设【综合运用工》程措施、农耕农艺】措施发展节》水高效农业 —   第二》十四条 市、县人】民政府应当推行【和普及节水器—具加快?城,市供水管网设—施改造加强城—市污水?处理及?配套管网建设—鼓励循环用水大【力推进再《生水和雨水利—。用   》第,二十五条 市、县】人,。。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!导企:业积:极推行以节水—为重点的技术—改造加快淘汰技术】落后高耗水》的,生产工艺和设备【改进工艺流程提高工!。业用水重复利用率】 :  市、县》人民政府《应当:安排节?约用水专项资金对】用,。水单位建设节约【用水:设施进?行扶持并对有明显】社会效益和经—济效益的《节约:用水:技术:改造项目和科—研项目给予支持【   发展改【革、环保、》水行政等部门—应当按照相关—法律、法规》和技术标准》、规范严格控制高耗!水项目的引进和【建设:。   第》二十六条 》用水户在《用水过程中》应当革新挖潜采取】一水:。多用、循环》用水:、废水利用等先【进技术和工艺降低用!水单耗提高水的重复!利用率   用水!户不得?擅自停止使用—节约用水设施  ! 第二?十七条 洗车、洗浴!、,游泳、水上娱—乐等高?耗水行业应当采取】和,配,置先:进的节?水措施和节水—设施并对排放水进行!综合利用   】第二十八条 —供水单?。位、用水户应当按照!。设备:产权界限做好—供水、用水设施的】维修:和养护保障供水、】用水:管,网的漏失率符—。合国家规定标准 】   第二十九【条 工业企业应当】按照相关规定—定期:进行水平衡测试未按!规定进行水平—衡,。测试的节约用—水管理机构应—当核减其计划—用水指标对测试【结果不符《合节水?要求的?节约用水管》理机构应当》。责令其限期整改【   第》三十条 《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!。统筹雨水利用和使用!。。。再,。生水逐步配套建设相!关设施减《少使用城市供水【   园林、环】卫、:公安消防《部门应当《对绿化、环卫、【消防用?。水设:施加强管理》防止:泄漏或取《作他:用 ?  第三十》一条: 年设计用》水量3万立方米以上!(含3?万立方米)的—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!设项目应《当制定节《水措施方案配套建】设节水设施节水设】施应当与主体—工程: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!、同时投入》。使用   配套建!设节约用水设—施,的建设工程有关部】门在组织设计文件】审,查时应当通知节约】用水管理机构参加】;建设单位在组【织工:。程竣工验《。收,时应当申《请节约用水管理【机构参加对》配套建设的》节约用水设施进行】验收节水设》施未:验收或者验收不【合格:的不得投《入使用   第】三十二?条 禁止生产、销】售、使用国家—、省有关部门—。明,令,淘汰的技术落后【、耗水量《高的工?艺、设备和产品 】 ,  已建项》目安装国家明—。令禁止使用的—。耗水量高的》设备、产《。品和用水《器具的?应当:逐步更?。换, 第四章 法【律,。责任   【第三:十三条? 违反本条例规【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市、县《水行政?主管:部门:给予警告、责令【。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!正的处以500【0元以上1》0000元以下罚】款   (—一)计划用水—。户未经核定用水指】标擅自用水的;【   (二)计】划,用,水户使用国家明令】禁止的用《水设备、《。器具的; 》  : (三)经》营洗车、洗浴、游泳!、水上娱《乐项目的计划用水户!未按规定安装—使用节水设施—。的; 《  (四《)供水单位》因,管理不善造成—严重水浪《费的   第三】十四条 违反本条】例规定?。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市、县水行【政主管部《门责令限期改正【;逾期不《。改正的可处以30】00元?以,上5000元—以,下罚款 》  :(一)计划》用水户擅《自停用节约用水【。设施的; —  (二)计划用】水户未按规定—进行水平衡测试的;!。   第三十五条! 对应当纳入而【拒,绝纳:入计划管理》的用水户由市—。、县水行《政主:管部门?给予警告《、责令?限期改正;逾期【不改正?的,强制纳入《计,划管理并处以10】000元以》上30000—元以下罚款》。   第三十六】条 擅自安装、移动!、,拆换注册计量设施的!由市、县水行政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补缴?水资:。源费并处以10【。000元以上—20000元以下】罚款   —损坏注册计》量设:施的应当依》法给:予赔:偿   第三【十七条?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。建设工程未按规定配!套建设节约用水设】施,或配套建设的—节约用水设》施未达到《国家规定要求擅自投!入,使用的?由市、县水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并!处以:。50000》元以上100000!元,。。以下:罚款   第【三十:。八条 市《、县水行《政主管部门、节约用!水管理机构的工作人!员有下?列行:为之一?的由有关部门给【予行政处分;构【。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,事,责任   —(一)?违反规定核定、调】整、下达计划用水】。指标的; 》   (二)违【。反规定征收加价水费!和水资源费的;【 : , (三)强制用户购!买、使?用,特定的节水设—备或器?具的; 》  (?四)侵占、截—留、挪用水资源【费和其他资金—的,;   》(五)未按》规定公开年》度用水指标、用水】指标调整情况等信息!的;   (【六,)发现违法行为不】及时查处《或违法实施行政处罚!的; ?   ?(七)有其他玩忽】职,守、:滥,用,职权、徇私》舞弊行为的   !第三十九《条 违反本条例【的其他行为按—照相关法律、法规】处罚 ? 第五章 附则 !  :。 第四?十条 本条》例所称的节》水设施包《括用水?器具、设备、计量设!施,、再:生水回?收利用系统》和雨水收集利—用系统等  【 第四?十一条 本条例具】体应用中的问题由西!宁市人民政府负责】解释:   第》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!20:09年12》。月1日?起,施,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