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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彦》淖尔市人《民政府关于印【发巴彦淖尔市公共资!源交易市场管—理,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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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各旗县区人民政【府 市?直有关部门 —
现将》巴彦淖尔市公—共资源交《易市场管《理办法?印发:给你们请认真贯彻!执行:
?巴彦淖?尔市人民政府
】2016《 年 10 月 】28: 日 ?
?巴,彦,淖尔市公共》资源交易市场—管理:办,。法,
第一章 总! 则
—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!公共资源交易—行为 优《化政务发展环境】 提高公《共资源配置的质量】和效:益 建立和完善与】市场经济《相适应《的,公,共,资源交易机》制 保护国家利益、! 社会公《共利益和交易活】动当事人《的利益 根据国家相!关法:律法:规 结合我市实际 !制定本办法
】 第二条 本办法!。适用 于在市公【共资:源交易中心进—行的各类《交易?活动
—第三条? 坚持统《一进场、 管办【分离:、 :规则主导、 行【政监察的》原则 按照政府引】。导市:场、 市场公开交易!、 交易规范运【行、 运行统一监!管的:。要求 建立公正开放!。、 竞争有序、【 服务到位、 【监管有?力的公共》资,源交易市场 —
?。第四条 本办法所】称的公共《资源交易 是指【工程建设项目—招投标、》 政府采购》、 国有《。资产产权交易、【 国有建设用地【和矿产资源—使用权的《招标:、 拍卖、 —挂牌出让、 产【权交:易及其他集》中交易事项
!。第二:章, 职责及交易范围】
第五条【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!理委员会行使公【共资:源交易监督管理重】大事项的领导—。。权,和决策权 研究【制定有?关政:策措施协《调:、 指导公共资【源,交易市场建》设和管理体制—改革等工作》; 公共资源【交,易管理委员》会办公?室负责组织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】 ,。。。对公:共资源交易—活,动实行统一的监督】管理、 监督交易行!为; 公共资源【交易中心作为市】属单位的交易平台 !负责:制定交易管理办【法 组织实施各】。类公共资源交易【活动 指导》各旗县公共资源交】。易业务
第六!条 :凡市本级《及临河地区》(含开?发区、? 双河?区) 政府投【资和使用《国有资金工程建【设,项目 政府采—购, 国有资《产产权交易国【有建设用地》和矿产资源使用权的!。招标、 拍卖、 挂!。牌出:让、?产权交易《等活动全《部统一纳入市公共资!源交:易中:心进行集中交易 !具体交易范围—包括
—(一) 《法定招标工程建设项!目的勘察《、 设计、》 施工、 监理以】及与工程建设有】关的重要设备—、 材料等》的采购 工程—建设项目是指房】屋建:筑(包?括各类房《屋及:其附属设施》和,与其配套的线路【、 管道、 设】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!装饰:装,修工程)市政基【础设施工程—(包括城市道路【、 供水、 排水】、 燃气、》 热力、 园林【。、 环卫、 —污,水,处理、《。 垃圾处理、 防】洪、 ?地下:公,共资源设施及—附属的土建》、 管道、设备】安装工程)交通运输!工程(包《括公路?。、 公路桥梁、 】公路隧道及与之】相关的安全设施、防!护设:施、 监控设施、】 通信设施、 【收费设《施、 ?。绿化设?施、 服《务设施、 管理【设施:等公路附属设—施的新建、—改建与?。安装)农、》 林、 牧、 渔】、 水利、》 卫生系统建—设工程及生态环】境保:护绿化工程等—关系社会公共利益、! 公众?。。安全:。的基础?设施和公用事业【项目 ?
(二)— 市直国家机关、 !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! 使用财政》性资金采》购,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!目 录以内的—或者采购限额标准】以上的《货物、 工程和【服务等?以及政府采购—。供应商的《评选确定
(!三): 以招标、 拍【卖或者?挂牌出让方》式出让的国有建【设用地?。使用权、 —非金属?资源量?规模小型以》下新设采矿权—出让、?。 矿业权出让和转!。让(包括旗县区【)的项?目
》(四) 国有资【产(包括 房屋【、 建筑物及土【地 车辆及》大型专《业(贵重) 仪器设!备等单位价值及批量!价值在规定限额以】上的?资产 依法》必须:拍卖:的其:他动产、 不—动,。产和:无形资产) 产权交!易、:租赁( 法—律法:规要求公开招租的国!有资:产):
: (五)》 其:它交:易项目 包括提【供有偿服《务的中介机构—从事涉及》政府:投资项目《的活动(如:— ,规范编制、》 工:程咨询、 工程造价!咨询、招》标代理等政府重【点监管的公》共权益与 服—务,。。项目:。 和:。社会单位委托【的,交易事项等》)
第—三章: 交易程序
】 第七条 》按照管办《分离:的原则 各行业主】管部门负责项目【交易前的审—。核和交易过程的监】管 行业主管部门负!责确定交易方—。式 市公共资源】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!施交易 建立各类交!易项目《的实施细则 规范操!。作
第—八条 市公共资源】交易中心按照以【下程:序,组,织交:易活动?,。
(一)— 发布交易信息【 主要包括》。发布公告及》相,关信息 由交易】中心按照有关—。规定组织发布;
!。 (二) 交易】文,件报市交《易中心备案;
】 , (三?) 报名及审查资格!;
《 ,(四)? 发出交易》文件;
【。(五) 答疑;
! (六) 接收】交易保证金》;
》(七)? 履行?。法定交易程》序;
》 (八) 发—布公示信《息,;
? (九) —返还投标《保证金及收取—。交易:服务费;《
(十)签订!。书面合同并报市【公共资源交易中【心和相?关行业主《管部门备案
! 第九条 交易中】心要:建立相关各方及从】。业人员 信用 【管,理及披露制度信用!信息应当《实,现跨区域或全国【范围内的互通—互认 ?
: 第十条 市本【级及临河地区( 含!开发区、《 双:河区) 《。的下列招标投【标活动 要严格按】照以下规程进行【:
》(一) 法定公开】。。招,标的工程建设、 】。政,。府,采,购、 国《土资源出《让、产权交易【等项目 委托—中介服务《机构的 分类别实行!不同:的,中介机构选用办】法
《 1、 工程—建设招投标和国有资!产交易要建立中【介服务机构会员库! 市内外有资质【。的中介机构》均可无偿《加入:会员库?
2、 【工,。程建设招投标中【。。介服务机构要根【。据,不同的投《。资方式和投—资额度及《中介:机构的资质、 业】绩进:行,分类划分 由招标】人采用随机抽取】的方式确定》中介服务机构 【
3、》 国有资产交易中介!服务:机构的选用要按照】自 治区商务厅】的有关?。规定 ?按拍卖资产标的【合理划分《佣金收取比例—采取抽签方式【确定拍卖公司 选】定的拍?卖机:构按相关《。法律法规承担—资产拍《卖业:务 :
4、 业主与!中介机构《签订中介《服务合同 要向市公!共资源《交易中心《备,案
》(二) 发布公告】、 投标人报名【、 领购招标—文件和资格预审【文件 开标—、, 评:标及评标专家抽【取等工作由公共资】源,交易中心负责—组织实施 —
(三)—招标人?。可委托经《公开选定的中介机构!编制资格预审—文件和招标文件】 要选用国》家发布或允许使用】的,范,本 经?招标人?确认后《报市公共资》源交易中《心和相关行业主管】部门备案
】(四)?本办法规定的所有】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在!市公共资源交易】中心的开、 评标室!进行 由交易中【心负责按法定程序组!。织,招投:。标
—(,五) 投《标保证金的受理与】返还 统一》由市公共资源—交易中心办—理 凡招《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!。保证金和履约保证】金的 投标—人(中标人》) 必须按规—定缴纳 投标人【(中标人)》以转:账支票?、:汇款等方式》交纳投标保证金【或履约保证金应当从!。投标人的基本账户】转出; 以银行【保函、 银行汇【票等方式交纳的【 应由投《标人:开立基《本账户的银行出具】
(》六)要按评标—报告中评审》委员: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!排序确定中—标人 招标》人与中标人签订的】书面合同须采用【国家规定的统一标!。准文本 并报市公】共资源交易中心【和相关行业》主管:部门 ?备,案: ,
(七)—中标通知书经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!和行业主管部—门备?案后方可发出— ,
第十一—条, 相关行业主管【部门年内招投标项】目,、, 国有建设》用:地出:。。让、 矿《业权出让、 政府】集中采购、 国有(!集体) 产权转【让、资产》拍卖等工《作安排要同》时抄送市公共—。资源:交易:中心备案《
《第四章 交》易监:督,
第十二条】 ,检察机关、》行政监察部门和各行!业,主管部门要》履行好法定的【。行政监察《。职能和监管职责依照!下列法律、法规和】规范性文件加强对!公共资?源交易的审》批核:准备:案、交?易过程、履约【实施等?环节:的监管;同时邀请】部,分市人大代》表,、政协委员—对交易活动》进行监督
】(一)?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招标?投标:法 及其配套的法规!。、规章和规范【。性文件;
【 ,(二)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!。其配套的法规、规章!和规范?性文件;《
《(三)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土地管理【法、 国土资源【部第 39 号【。令: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】权的规定及矿业权】交易规则(试行)!。。;
(四)】中华人民共》和国拍卖法、商务部!第24号令拍卖】管理办法、自—治区商务厅拍卖【业管理暂行规定【及关于加强—拍卖行业监督管理】的通知
(】五)中华人》民共和国行》政监察法、》中,华人民共和》国行政处罚法;】
? (:六) 国家》、 自治区、—。 市人?民政府关于公共资源!交易的相关文件】 ,
?第五章 《评审专?家管理 《
, , 第十三条 市公】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!相关规定 整合【现有各?部:门的评审专家库 建!立,统一:规范的专家》库 按专业类别【分类管理逐步建】立跨区域的评审专】家库实现互通互认】、, ,资源共享》制,定评审专《。家、 评《审专家库和》评审专?家抽取?。管理办法《按照评审》专,家的条件 及—时办:理资格?申请、 《信息:采集、 资格认【定等相关确认【工作 评审专家【库实行动态》管理 建立评审专】家档案 完善对】评审:专家的业务培训、】 ,。定期考核及准入清出!制度 强化对评审专!,家的职业道》德,教育和纪律约—。束优化评标资源 】
: 第六章 评标、】 中标?
第十—四条 评标》由依法组《建的评审委》员会负责评审委【员 会成员应当】在监管部门现场【监督下 从专家库】中随机抽《取产生 同时采取!必要:的保:密措施 评》。标,委员会独《立进行项目评—标 其他任何【机构和?个人:不得:干涉和?参与评标过》程 参加《抽取的所《有人员应当在抽】取清单上签字并将抽!取专家?清单装入评》标报告中
— 评审《。委员会中业》主代表不得超过成员!总,数,的三分?之一 同时应当具!备,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!
《。第十五条 政—。府投资的工程建【设项目、 采—购项目 根据—工程类《。型和:专业技术《要,求 分别采取综合评!估中标法、 —合,理低价?。中标法和有效最低!价,中标法 矿业权出】让、 产权交易实行!有底价?公开:高价竞卖
】 综合评估》中,标法是把能最大【限度满足招标—文件中规定的各项!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!。作为中标人 —综合评估中标—法适用?于大型建设工【程,、 专业技术—特别复杂、》 施工难度较大【的项目(如单体【工:程建筑规模》 1.?5 万?平米:以上的?房,屋建筑、 跨度 1!00 米以上的【公路桥梁、 库】容, 10? 亿立方米以上【的堤:。防,、 堤坝水利工【程等)
合】理低价中标》法是投标人》的投标文件在同时满!足招标文件所规定!的资格审《。查,条件及商务标、【 技术标评》审要求的前》提下将有效投标报!价进行算术平均 对!所有不高于算—术平均值《的,投标报《价进行二次平—均作为?评标基准价 将投标!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的!投标人作为》中,。标人 合理低价【中标法适用于技术性!。能参数相对复杂】的建设工程材—料、 设备、 设】施的采?购与安?装(如房屋》建筑、? 市政、水利【。等):
有效最低】价中:。标法是?中,标人的投《标文件应当 同时】满足投标》。文件所规定的资【格,审查条件及商—务,标、 ?技术标的评》审要求将投—标,价格最低且不低于】成本:的投标?人作为中标》人 :。有效最?低,价中标《法适用于技术要求相!对,简单:、 具?备通用技术》性能的项目(如土】方、?景观绿化、 硬化等!)
》政府投?资工程?建设项目必》须采用工程量清【单,
: 第十六》条 中标人在与【 ,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!向, 招标人出》具金融《机构提供的履约保】函、 低价风险【保函或其《他相关履约》担保证明》 并交纳履约—保证金 同时— 招标人应向—中标:人提供工程款—支:付担保
【第十七条 》评审结果应在市【公共:资源交易中心网【站,上公:示:招,标人与中标人合同】的,订立:及变更应当》。在,。。 5 日《内报市公共资源】交易中心《备案
第十八!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!采购合同《自签:订之日起七》个工作日内 采】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!报同级?政府采购管理部【门和有?关部门备案 政府!采,购管理部门根—据政府?采购合同、 中标通!知书、验收—交接单、 》发票:。出具确认函 财政国!库根据确认函—方可办理支付款】手续 ?
第十九—条 履约能力再【审查 在《发出中标通知书前】 中标候选》人的组织《机构、 经营—状况等发生变—化, 或者存《在,违法:行为被有关部门】。依法查处 》可能影响其履约【能力的招标人可以】要,求中标候选人提供!新的书面材》料 并进行调查 】以确保其能够履约】。合同招标人—认为:。中标候选人》不能履约合》同的 应当组织【复审确认《
第二十条】 本办法所称招标】。人 是指工》程建设项目中提出】招标项目》、,。 进行招《标的法人或者其它】。组织和政府采—购中的采购人、】土地及矿业权交【易中的出《。让,人及产权交》。易活动中《的,产权转让人
【 第二十一—条 本?办法所称《评审委员 会是指】招标投标中的—评审委员会和【政府采购中的—谈判小组、》 询价小组
!。第七章 法律责任】
第二—十二条 任》何单位?和个:人不:得,将法定招标项目化整!为零或以其—它方式规避招标【 不得故意设置【。限制条件《或者:以其它方式排斥法!人、 ?自,然,人或者其它组织参】加交易 国有项目或!以国有资》金为:主的项?目, 业:主要求变更交易【方,。式的 必须履行报】批手续?
?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!规定 未进入市公共!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!项目 有关行【业部:门,不,得为其办理资金拨】付等相关手续
】 第二《。十三条 单位或个】人在交?。易活动中违》反招标投标、 政】府:采购、 国土资源】交易、? 产权交易等—法律法规《规定应当予以—。行政处罚》的 由有关》部门依?法负责?。实施
《 , ,第,二十:四条 招《投标单位及个人、】 ,招投标代《理单位及《个人、交易中心【工,作人员在招投标活动!中发生?。违法违规的》 由检察《机关、《 监察部门按照相关!规,定予以严肃查—处 构成犯罪的 移!送司法机关依法追!究,刑事责任《 同时对其行—政主管部门有关领导!监察?失职、 组织不力等!行为进行《问责:
第八章 】附 则
【。第二十?五条 按照招标【投标:法 的有关规定 涉!及国家安全—、 国家秘密、 抢!险,救灾或?者属于?利用扶贫资金实【行,以工:代赈、需要—。使用农民工》等特殊情况》 ,不,适宜进行《招标:的项目? 按照国《家: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!招标
—第二十六条》 本办法《与市政府原》有规:。定不:符的 以本办法为】准 ?市公共资源交易中】心按照本办法制定其!他具:体工:作制度及规》程
第【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!发布之日起 30 !日后施?行 有效期5—,。年 :。原巴彦淖尔市公共】资源交易市场管【理(试行《)办法?。同时废《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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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彦淖尔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!电处 20》16: 年:。 10 《月 28 日—印,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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