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!彦淖尔市《人民政?府,关于印发巴—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!易市场管理办法的】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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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旗!县区人民政府 市】。直有关部门》 ,
现将巴彦淖】尔市公共资源—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印!发给你们》请认真贯彻执行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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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彦淖尔市【人民政府 》
2016 年 1!。0 :月 28 》日
巴彦淖】。尔市公共资源—交易市场《管理办法
【 第一章 》总 则
【第一条 为规范【我,市,公共资?源交:易行为? 优化政务发展环!境 提?高公共资源配置的质!量和效益 建立和完!善与市场经济相适!应的公共资》源交易机《制 保护国家—利益、 社》会公共利益》和交易活》动当事人的利—益, 根据国家相关法】律法规? 结合我市》实际 制》定本办法
【 第二条 本办法】适用 于在市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!行,的各类交易活动】
第三条 】坚持统一《进,场、 管办》分离、 规则主【导、 ?行政监察的原【则 按照政》府引导市场》、 市?场公开交《易,、 交易规范运【行、 运行统一】监管的要求》。 建立公《正开放、 竞争有】序、 服务到位、 !监管:有力的公》。共资源交易市场【
第四—条 本办法所称【的公共资《源,交易 是指》工程建?设项目招《投标、 政—府采购?、 国有资产产权】交易、 国》。有建设用地》和矿产资源使用】。权的招标、 —拍卖:、 挂牌出让、 】产权交易及其他集中!交易事项
第!二章 ?职责及交易范—围
第五【条 市公共》资源交易管理委【员会行使公共资源交!易监督管理重大【事项的领《导权和决策权 【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!施协调、 指导】公共资?源交易市场建设【和管理体制改革【等工作;《 公共资源交【易管:理,委,员,。会办公室负责组【。织相关?行,业主管部门 对【。公,共资源《交,易活动实行统—一的监督《管理、 监》督,交易行为《; 公共资源交易!。中心作为市属单位的!交易平?台 负责制定—交易管理办法—。 组织实施各类】公共资?源交易活动 指导各!旗县:公共:资源交易业务
】 第?六条 ?凡市本级《及,临河地区(含—开发区、 双河区】) 政府投资和使!用国有资金工—程建设项目 —政府采?购 国?。有资产产权交易】国有建设用》地和矿产资源使用权!的招标、 拍—卖、 ?挂牌出?让、产权交易【等活动全部统—一纳:入市公共资》源交易中心进行【集中交?易 具体交易【范围包括 》
(《一) 法定招标工程!建设项目的勘察、】 设计、 施—工、 ?监理以及与工程建!设有关的《重要:设备、 材料等的】采,购 工程建设项【目是指《房屋建筑(包括各】类房屋及其附—属设:施和与其配套的【线路:、 管道、— 设备安装》工程及?室内外装饰装修【工,程,),。市政基础设》施工程《(包括城市道—路、 供水》、 排水、 燃【气、 热力》。、 园林《。、 环卫《、 污水处理、 !垃圾处理、 防【洪、 地下公共资源!。设施及附《属的土建、 —管道、设备—安装工程)交—通运输工程(包括】公路、 公路桥梁、! 公路隧道及与】之相关的安》。全设施、《防护设施、》 监:控,设施、 通信设【施、 收《费设施、 绿化】设施:、 服务设施、 】管理设施等公—路附属设施的—新建、改建与安】装)农、《 林、 牧、 【渔、 水利、 【。卫生系统建》设工程及生—。态环境保护绿化【工程:等关:系社会公共利益、 !公众安?全的基础设施—和,公用事业项目—。
《(二:) :市,直国家机关、 事业!单位和?团体:。组织 使用》财政性资《金采?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!购目: ,。。录以内?的,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!上的货物、 工】程和服务等以及政】府采购供应商—的评:选确定?
(三) 】以招标、 拍卖或】者挂牌出让方式出】让,的国有建设》用地使用权、 非!金属资源《量规模小型以—下新设采矿权出【让、 矿业权出【让和转让(包【括旗县区)》的项目 《
(《四) 国有资产(】。包括 房屋》、 建筑物及土【地 车辆及》大,型:。专业(贵重》), 仪:器设备等单位价值及!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!以上的《资产: 依法必须拍卖的】其,他动产、 不动产】和无形资产) 产权!交易、租赁( 法!律法规?要,求公开招租》的,国有资产)》
(》五) 其它交易项目! 包括提供有偿【服务:的中介机《构从事?涉及政《府投资项目的—活动(如: 规范编!制、 ?工程咨询、 工程】造价咨?询,、,,。招标代理等政府【重点监?管的公共权益—与 服务项目 和社!会单位委托—。。的交易事《项等)
第】三章 交易》程序
第七条! 按照管办分—离的原则 》各,行业主管部门—负责项目交》易前的《审,核和交易过程的监管! ,行业主管部》门负责确定交易方】。式 市公共资【源交易中心负责【组织:。。实施交?易 建立各》。类交易项目的【实施细则 规范操】作
第八条】 市公共资源—交易中心按照以下】程序组织交易活动!
: (一) 发布交易!信息 主要》包括发布公告及相关!信息 ?由交?易中心按照有关规】定组织发《布;
(二】), 交易文件报市交】易中心备案;—
? (三) 报名及审!查资格;
(!四): 发出交易文件;!
(《五) 答疑;
! (:六) 接收交易保】证,金;?
(七) 履行!法定交易程序;
!。 (?八) 发布》公,示信息;
】(九) 返还—投标保证《金及收取交易服务】费;
》 ,(十:)签订?书面:合同:并报市公《共,资源交?易中心和相关行业】主,管:部门备案《。
第九—。条 交易中》心要建立相关各方】及从业?人员 信用 管【理及披露制—。。度信用信息》应当实现跨》区域或全国范围内的!互通:。互认 ?
:。 第十条《 市本?级及临河地区( 】含开发区、 双【河区) 的下列【招标投标活—动 要严格按照以】下规程进行:—
: (一《。) 法定公》开招标?的工:程建设、 政府【采购、 国》。土资源出让、【产权交易等》项目 委托中—介服务机构的 分类!别实:行不同的中介【机构:选用办法 》
, 1、 工程【建设招投标和国【有资产?。交易要建《立中介服务机构会】。员库 市内外有】资质的中介机—构均可无偿加入会员!库
》2、: 工程建设招投标】中介服?务机构要根据—不同:的,投资:方式和投》资额度及中》介机构的资质、【 业:绩进行分类划分【 由招标《人采:用:随机抽取的方式【确定中介服》务,机构:
3》、 国有资》产交:易中介服务》机构的选用要按照自!。 治区?商务:厅的有关规定 按!拍卖:资产标的《合理划分佣》金收取比例采—取抽签方式确定】拍卖公司 选定的拍!卖机构按相关法【律法规承担资产】拍卖:。业务
4【。、 业主《与中介机构签订【。中介服务《合同 要《。向市公共资源交易!中心备案
】(二:。) 发布公》告、 投标人—报名、? 领购?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!。文件? 开标?、 评标及评—标专家抽取等工作由!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!责:组织:。实施:
(三—)招标人可委托经公!开选定的《中介机构《编制资格《预审文件》和招标文件》 要选用《国,。家发布或允许使用】的,范,本 经招《。标人确?认后?报市公共资源交【易中:心和相关行业主管部!门备案
(】四):本办法规定》的所有招标投标活动!必须在市公共资【源交易中》心的开、 评标室】进行 由《交易中心负责按【法,定,程序组织《。招投:标
(五】。) 投标《保证金?的受理与返还 统】一由市公《共资源交易中心办!理 :凡招:标文:。件要求交纳投标保】证,金和履约保证金的 !投标人(》中标人) 》必须按规定》缴纳 投标》。。人(中?标人)?以转账支《票、汇款》等方式交纳投—标保证金或履约保】证金应当从投标【人,的基本账户转—。出; 以银行保函】、 银行《汇,票等方式交纳的 应!由投标人开—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!具
(六)要!按评标报告中评审委!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!人排序确定中【。标人 招标》。人与:中标人签订的书面】合同须采用国家规】定的统?一标准文本 并报!市公共资源交易中】心和:相关行业主》管部门 备—案
《 (七)中标通知书!经市公共资源交易】中心和行《业主管部门备—案后方可发出
! 第十一条 【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!内招投标项目、【 国有建设用地】出让、 矿业—权,出让、? 政府集中采—购、 国有(—集体:) :产权转让、》资产拍卖》等工作安排》要同时抄送》市公:。共资源交易中心备】案
? :第四章 交易—监督
第十】二条 检察》机关、行政监察【部门:和各行?业主管部门》要:。履行:好,法定:的行政?监察职能和监管职责!依照:。。下,列法律、法规和规!范性文件加强对公共!资源交易的审批核】准备:案,、,交易过程、履【约实施?等环节的监管;【同时邀请部分市人大!代,表,、政协委员对交】易活动进行监督
! , (一)《中华人?民共和国招标投标】法 及?其配套的法规、规!章和规范性文—件;:
(二—),中华人民共》和国政府《。。采购:法 及其配》套的:法规、规章》和规:范性文件;
!(三)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土?地管理?法、 国《土资源部第 —39 号《。令招标拍卖挂牌出!让国有建设用—地使用权的》规,定及矿业权交易规!则(试?行,),;
(四)中!华人民共和国—拍卖法?、商务部第2—4,号令拍卖》管理办法、自—治区商?务厅拍卖业管—理暂行规定及—关于加强拍卖【。行业监督管理的【通,知,
(五—)中华人民》共和国行政监察法、!中华人民共和国行!政,处罚法;
【。 (六) 国家、 !自治:区、 市人民政府关!于公共资源交易的】相关文件
【 第五章 —。。评审专家管理— ,
第十三条 市!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】按照:相关规定 整合现有!各部门的评审专】家库 建立统一规】范,的专家?库,。 按专业类别分【类管理逐步建【立跨区域的评审专家!库实现?互通互?认、 资源共享【制定评《审专家、 评审专家!库和评审专》家抽取管理办法按照!评审?。专家的?条件 及时办理资】格申请、 信息【采,集、 资格认—定等:相关确认工作 】。评审:专家库实行动—态管理 建立评审专!家档案 完》。善对评审专家的】业务培训、 定期】考核:及准入清出制度【 强化对评审专【家的职业道德教】育和纪律约束—优化评标资源
! 第六章 评—标、: ,中标 ?
第十四—条 评标由》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!会,负,责评审委员》 会成员应当【在监管部门现场【监督下 从专家库中!随机抽取产》生 同?,时采取必要的保【密措:施 评标委员会独】立进行项目》评,标 其他任何机】构,和个人不得干涉和】参与评?标过:程 参加抽》取的所有人员应当!在抽:取,清单上签字并将抽】取,专家清单装入评【。标报告中
【 评审委员会—中业主代表》不得超过成员总【。数的三分之一— 同时应当具备】评标专家的相应条】件, ,
, 第十五条 【政,府投:资的工程《。建设项目、 采购项!目 根据《工程类型和专业技!。术要求 分别采取】综合评估中标法、】 ,合理低?。价中标?法和有效最低价中!标法 矿业权出让、! 产权交易实行有】底价公开高价竞卖!
综合—评估中标法是—。把能最大限度满足招!标文件中规定的【各项综合评价【标准的投标》作为中标人 综合评!估中:标,法适用于大型—建:设工程、 专—。业技术特别复—杂、 施工》难,度较:大的项目《(如:单,体工?程,建筑规模 1—.5: 万平米以上的房】屋建筑、《 跨:度 100 米【以上的公路—桥梁、 库容 【10 亿立方米以上!。的堤:防、 堤《坝水利工程》等)
合【理低:价中标法《是投标人的投—标文件在《。同时:满足招标文件【所规定?的资格审查》条件:及,商务标、 技—术标评审要》求的:前提下将有效【投标报价《进行算术平均— 对所有不高于【算术平?均值的投《标报价《进行二次平均—作为评标基准价 将!投标报?价最:接近:基准价的投》标人作为《中标人 合理低【价中:标法适用《于技术性能参—。数相对复杂的建】设工程材料、 设】备、 设施的采【购与安装(如房屋】建筑、 市政、【,。水利等)《
: 有效最低—价中标法是中—标人:的投标文件应—当 :同时满?。足投标《文件所?规定的资《。格,审查:条件及商务》标、 技术》标的评?审,要求将投标价【格最低且不低于【成本:的投标人作为—中标人? 有效最低价中【标法适用》于技术要求相—对简单、 具—备通用技《术性能的项目(如土!方、景观绿—化、 硬化等)
! 政府投资—工程建?。设,。项目:。必须采用工程—量清单
第十!六,条 中标《人在与? 招标人签订合同】前应向 招标人出具!金融机构》提供的履约保函、 !低价风险保》函或:其,他相关履约》担保证明》 并交?纳履约?保,证金 同时 —招标人?应向中标人提供工】程款支付担保【。
第》十七条 评审结果应!。在市公共资源交【易中心网《站上公示招标人】与中标人合同的【。。订立及变更》应当在? 5: 日内报市》公共资源交易中】心备案
》 第十八条 【政府:采购项目《的采购合同自签订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!内 采购人应—当,将,合同副本报同级【政,府采购?管理:部门和有关部门备!案 政府采购管理部!门根据政府》采购合同、 中【标通知?书、?验收交接单、— 发票出《具,确认函 《财政国库根》据确认函《。方可办理支付款】手续
第十】九条 履《约能力再审查 【在发出中标通知书】前 :。中标候选人》的组织机构、 【经营状?况等发?生变化 或者存在】。违法行为被有【关部门?依法查处《 可能影响其履约】能力的?招标人可以要—求,中标候选人—提供新的书面材【料, 并进行调》查 以确保其能【够履约合同招标人!认为中标候选人不能!履约合同的 应当】组织复?审确认?
? 第二十条 本【。办法所称招标人【 ,是指工程建设项目】中提出招标—项目、? 进行招标的法人】或者其它组织和政府!采购:中的采购人、—,土地及矿业》权,交易中的出让人及】产权交?易活动中的》产权转?。让人 ?。
第二十一条 !本办法?所称评审《。委员 会是指—招标投标中的评】。审委员会和政府采购!中的:谈判:小,组、 询《价小组
第七!章 法律责任—
第二十二】条 :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《将法定招标项目【化整为零》或以其它《方式规避招标 【不得故意设置限制】条件或者以其它方!式排斥法人》、 自然人或—者其它组《织参加交易 国有】项目或以国》有资金《为主的项目》 业主?。要求:变更交易方式的【 必须履行报批【手续 ?
, , 违反本办法第【三条规?定 未进入市公共资!源交易中心交—。易的项《目 有关行业部【门不得为其》办理资金《。拨,付等相关手续
! 第二十三条 单】位或个?人在交易活动中【违反招标投标—、 :政府采《购、 国土》资源交易《。、 产权《交,易等法?律法规规定应当予】以行政处罚的【 由有关部门依法】负责实施《
第二—十四条 招投标单位!。及个人、 招投标代!理单位及《个人、?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!招投:标活动中《。发生违法违规的【 由检察《机关、 监察部】。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!严肃查处 构成犯】罪的 移《送司法《机关依法追究—。刑事:责任 同时对—其行政主管》部门:有关领导监察【失职、 组织—不,力等行?为,进行问责
— 第八章 附【 则 ?
第二十—五条 ?按照招标投标法 的!有关规定 》涉及国家安全、 !国家:秘密、 《抢险救灾或》者属于?利用扶贫资》金实:行,以工代赈、—需,要使用农民工—。等特殊情况》 不:适宜进行招标的项】目 按照《。国家有关规定可】以,。不进行?招标
第二】十,六条 本办法与市】政,府原有规定不—。符的 以本办法为】准 ?市公共资《源交易中心按照本】办法制定《其,他具体工《作制度及规程 】
: 第二十七条 本办!法,自发布之日起— 30 日后施【行 有效《期5?年 原巴彦》淖尔市公共资—源交易市场管理(试!行,)办法同时废【止
巴】彦淖尔市人民政【府办公?厅文电?处 2016 【年 :10 月 28 】日,印,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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