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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彦《淖尔市人民政—府关于印发巴彦淖!尔市公共资源交【。易市场管理》。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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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:。旗县区人民》政府 市直有关部】。门,
: 现将巴彦淖尔市!公共资源交易市【场管理办法印—发给:。你们?请认真贯彻》。执行
》巴彦淖尔市人民政】。府
2《016 《年 :10 ?月 28 日—
《巴彦淖尔市公共资】源交易市场管—理办法?
? 第:一章 总 则
! 第一条 为规范】我市公共资源交【易行为 优化政务发!。展环境 》提高公共《资源:配置的质量和效【。益 建立和完善与市!场经:济相适《应的公共资源交易】机制: 保护国家》。利益:、 社会《公共利益和交易【活动当事人的利益! 根据国《家相关法《律法:规 :结,合我市实际 制定!本办法?。
第二条 本!办法适?用 于在市公共【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!各类交易活动【
第三条【 坚持统一进场、】 管办分《。离、 ?。规则主导、 —行政监?察,。的原则《 ,按照政府引导市【场、 市《场公开交《易、 交易规范运行!、 运行统一监】管的要?求 建立公正开放】、 竞争有》序、: 服务到位》、 监?管有力《的公共资源交易【市场
第四条! 本办法所称—。的,公共资源交易 【是指工程建设—项目:招投?标、 政府采购【、, 国有?。资产产权交易、 国!有建设用地和矿产资!源使用《权,的招标、 拍—卖、 ?挂牌出?让、 产权交易及】。其他集?中交易事《项
第二章】 ,职,责及交易范围
! 第五条 市公共】资源交易《管理委员《会,行使公共《。资源:交易监?督管理?重大事项的》领,导权和?决策权? 研:究制定有关政策措】施协调、 指导公!共资源?。交易市场建设和管】理体制改革等工作】; 公共《资源交《易管理委《员会办公室负—责组:。织相关行业》主管部门 对公【共资源交》易,活动:。实行统一的监—督管理、 监—督交易?行为; 公共资源交!易中?心作为市属单位的交!易平台 负责制定】。交易管理办法— 组织实》施,各类公共资》源交易活动》 指导各旗县公共资!。源交易业务 —
: 第六条《 ,凡市本级及临河【地区(?含开:发区、 双》河区) 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!有资金工程建设项】目 政府采购 国有!资产产权《交易国《有建设用地》和矿产资源使用权】的招:标、 ?拍,卖、 挂牌出让【、产权交易—等活动全部统一纳入!市公共资源交易中】心进行集中交—易 ?具,体交易范围包括 】
, (一) 法定】招标工?程建设项目的勘察、! ,设计、? 施工、 监理以!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!重要设备《。。、 材料《等的采购 工程【建设项?目,是指房屋建筑(】包括各类房屋及其附!属设施和《。与其配套《的线路、 》管,道、 设备—安装工程及室内外】装,饰装修?工程:)市政?基础设施工程【(包括?城市道路、 供【水、 排水、 【燃气、 热力—、 园林《。、 环卫、 —污,。水处理、 垃【圾处理、 防—洪、 地下》公共资源设》。施及附属的土建、】 ,管道、设备安装工!程)交通《运输工?程(包括公》。路、 公路桥梁、 !公,路隧?道及与之相关的【安全:。设,施、防护《设施、 监控设【施、 通信设施【。、 收费设—施,。、 :绿化设?施、 服务设施、】 管:理设施?等公路附《属设施的新建—、改建与安装)】农、 林、 牧【、 渔?、 水利、 卫生系!统建设工程及生态!。环境保护绿化工程】等关系社会公—共利:益、 公众安全的基!础设施和公用事业】项目
(【二) 市直国—家机关、《 事业单位和—团体组?织 使用财政性资】,。金采购依法》制定的集中采购【目 :。录以内的或》者采购限额标准以】上的货《物、 工程和服务等!以及政府采》购供应商的评选确】。定,。 ,
(《。三) 以《招标、 拍卖或者挂!牌出让方式出让的】国有建?设用地使用权、 !非金属?资源量规模小型【以下新设采》矿权出让、 矿【业权:出让和转让(包】括旗县区《)的项目
— (四) —国有资产(包括 房!屋、 建筑物及土地!。 车:辆及大型专业(贵!重) 仪器设备等】单位价值及批—量价值在规定限【额以上的资产 】。依法必须拍》。卖的其?他动产、 不动【产,和无形资产) 产】权交易、租赁(】 法律法规要—求公:开招租?的,国有资?。产)
(五】。), 其它交易项目 包!括提供有偿服—务的:中介机?。构从事涉及政府投!资项目?的活动(如: 规】范编制、 工程咨询!、,。 工程造价咨询【、:招标代理等》政府重点《监管的公共权益【与, 服务项目 和社】会单位委托的【交易事项等)
】 第三章 交易程!序
第七条 !按照管办《分离的原则 各行业!主管部?门,负责:项目:交易前的》审核和交易过—程的监管 行业主管!部,门负:责确定交易方【式 市公共资源交】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!交易 建《立各类交易》项目的实施细则 !规范操作
— 第八条 市【公共资源交》易中心按照以下程】序组织交易活动
! (一) 发【布,交易信息《 主要包括发—布公告及相关信息 !由交?易中:心按:照,有,关规:。定,组织发?布;
(二)! 交易文件报市交】易中心备案;—。
: (?三,) 报名及审查资格!;
《 (四)《 发出交易文件【;
》(五)? 答疑;》
(六) 接】收,交,易保证金《。;
《 (:七): 履行法定交易【程序;
— (八?), 发布?公示信息;
【。。 (九《) 返还投标保证】金及收取交易服【务,费;
》 ,(十)签订书面合同!并报市公共资源【交易:中心和相关》行业主管部门备】案
第九【条 交易中心—要建立相关各方及从!业人员 信用 管理!及披露《。制度信用信息—应当实现《跨区域或全国范围内!。的互通互认
】 第十条 市本级及!临河地区( 含【。开发区、 双—。河区) 的下列招!标投标活动 —要,严格按照以下规程进!行: ?
(一) 法】定公开招《。标的工程建设、 】政府采购、 国【土,。资源出让、—产,权交易?等,项目 委托》中介服务机构—的 分类《别实行不同的—中介机构选用办】法
1、【 工程建设招投标和!。国有资产交易要【建立中?。。介服务机构会—员库 市内外有】。。资质的中介机构均】。可无偿加入会员库 !。
, 2、 工—程建设招《投标中介服务机构】要,根据不同的投资方式!。和投资额度—及中介机构的资质、! 业绩进行分—类划分 由招标【人采用随机抽【取的方式确定—中介服务机构—
《。3、 国有资—。产交:易中:介服务机构的选【。用,。要按照自 治区商】务厅?的有关?规定 按拍卖资产标!的合理划分佣金【。收,取比例采取》抽:签方式?。确定拍卖公司 选定!的,拍卖机构按》相关法律《法规承担资产拍】卖业务
— 4:、, ,业主与中介机—构签:订中介?。服务合同《 要向市公共资源!交易中心《备案
(二】) 发布公告、【 投标人报名、【 领购?招,标文件和《资格预审《。文件 开标、 】评标及评标专—。家抽取等工作由公共!资源交易中心负责】组织实《施,
(》三)招?标人可委托经—公开选定的》中介机构编制资格】预,审文件和》招标文件《 要选用国》家发布或《允许使用的范本 】。经招标?人确认后》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!心和相?关行业主管》部门备案
【 (四)本办—法规:定的所有招标投标】活动必须在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!心的开、 评标室进!行 由交《易中心负责按法【定程序组织》招投标
— :(五) 投标—保证金?的受理?与返还 统一—由市公共《资源交易中心【。办理 ?凡招标文件要求交纳!投,标保证?金和:履约保?证,金的 投标人(】中标:人) ?。必须按规《定缴纳 投标人(】中标:人)以转账》支,票,、,汇款?。等方式?交纳投标保证金【。或,履约保证金》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!账,户转出; 以银行保!函,、 银行《汇票等?方式交纳的 应由投!标人开立基本账】户的银行出具
! (六)要按评标报!告中评审委员—会推荐的中标—候选人?。排序确《定中标?人, 招标人与中—标,人签订的书面—。合同须采用国家【规定的统一标准文!本, 并:报,市公共资源》交,易中心和相关—行业主管部门— 备案
— (七)中标通】知书经市公共资源交!易中心和行业主【管部门?备,案:后方可发出
【 第十一条 【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!内,招投标项目、— 国有建设用地】出让、? 矿业权出让、 】政府集中《采购、 国有(集】体,) 产权转让、】资产拍卖等工作【安,排,要同时抄送市公共资!源交易中《心备案
》 , ,第四章 交易监督】
第十二条】 检察?机关、行政监察部】门和各行业主管【部,门要?履行:好法定的行政监【察职能和监管—职责依照下列—法律、法规和—规:范,性文件加《强对公共资源交易】的,审批核准备》案、交易《过程、履约实施等!环节的监管;—同时:邀请部分市人大【代表、?政协委?员: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!
《(一)中华》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!法 及其《配,套,。的法规、《规章和规范性文】件;
《 , (二?)中华人《民共和国政》府,。采购法 及其配套】的法:规、规章《和规范性文》件;
》 (三)中华人【民共:和国土地管理法【、 国土资源部第 !3,9 :号令招标》拍卖挂牌出》让,。国有建设《用地使用《权的:规定及矿业权交】易规则(试行—);
(四】),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拍《卖法:、商务部第2—4号令拍卖》管理?办法、自治区商务厅!拍卖:业管理暂行规定及关!于加?强拍卖行业》监督:管理的通知
!。(五)中华人民共和!国行政监察法、【中华人?民共和国行—政处:罚,法;
》。 (六) 国家、 !自治区、《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!共资源交易的相【关文件《
第五—章 评审专家管理】 ,
第十三条【 市公共《资,源交易中心按—照相关规定 整【合现有各部门的评!审专家?库 建立统一规范的!专家:库 按专业类别分类!管理逐步建立【跨区域的评审专【家,库实现互通互认、】。 资:源共:享制定评审专家、! 评审专家》库和评审专家抽【取管理办法按照评】审,专家?的条件 及时—办理资格申请—、 信息《采集、 资》格认定等相关确【认工作 评审【专家库实行动态管】理 建立评审专家档!案 完?善对?评审专家的业务【培训、 定期—。。考核及?准入清?出制度 强化对评审!专家的《职业道德《教育和纪《律约束?优化评?标资源
第】六章 评标、 中】标,
《第十四条 评—标由依法组》建的评审《。。委员会?负责评审委》。员 会成》。员应当?在监管部《门现场监督》下, 从专?。家库中随《机抽取?产生 ?同: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!施 :评标委员会独立进】行项目评标 —其他任何机—构和个?人不得干《涉和参与评标—。过程 ?参加抽取的所有【人员应当在—抽取清单《上签字?并,将抽取?专家清单《装入:评标报?告中
《。。 评审委》员会中?。业主代表不》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!分之一?。 同时?应当具备评标专】家的相应条》件
《 第十五条 政府】投资的工程》建设项?目、 采购项—目 根据工程类】型和专业《技术要求 分—别采取综合评估中标!法、 合理低价中标!法和有效最低价中!标法: 矿:业权出让、 —产权交易实行有底价!公,开高价竞卖
!。 综合评估》中标:。法是把能最大限度满!足,招标文件中规定的】各项综合评价【标准的投标》作为中标人》。 综合评《。估中标法适》用于大型建设【工程、 《专业:技,术特别复杂》、 施工难度较大】的项目(如单体工】程建筑规模— 1.5 》万平米以上的房【屋建筑、 跨—度 100》 ,。米以上?。的公路?桥梁、 》库容 10 亿【立方米?。以上的堤防、 【堤坝水利工程—等)
《 合理低》价中标法是投—标人的投标文—件在同时满足—。招标文?件所规《定的:资格审查条件及商】务标、? 技:术标评审要求的【。前提下将》有效投标《报价进?行,算术平均《 对所有不高于算术!平均值的投》标报价《进行二次《。平均作为评标基【准价 将《投标报价最》接近:基准价的投》标人作为中标人【 合理低价中—标法适用于》技术性能参数相对复!杂的建设工程【材料、 设备、【 设施的采购—与安装(如房屋建】筑,、, 市政、水—利等:)
? 有?效最低价中标—法是中标人的投标】文件应当 同时满】足投标文》。件所规定的资格审】查,条件及商《务标:、 技术标的—评审要求将投标】价,。。格最低且不低—于成本的投标人作】为中:标人 有效》最,低价中标法适用】于技术要求》相,对简单、 具备【通用技?。术性能?的项目(如土方、】景观绿化》、, 硬化等)
!政府投资工程建【设项目必须采用【工,。程量清单
【 第:十六条 中标人在与! 招标人签订合同前!应向 招标》人出具?金融?机构提?供的履约《保函、 低价风险保!函,或其他相关履—约担保证明— 并交纳履》约保:证金: 同时 招标人应向!中,标,人提供工《程款支付担保 】
第十》。七条 评《审结果应《在市公共资源交【。易中心网站》上公:示:招标人与中标人合】。同的订立及变更应当!。在 5? 日内报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!心备:案
第十八条! 政府采购项目【的采购合同》自签:订之日起七个—工作日内 采购】人应:当将合?同副本报同级—政府:采购管?理部门和有关部】门备案 政府采购管!理部门根据政—府采购合同》、 中标通知书【、:验收:交,接单、 《发票出具《确认函 财政国库】根据确?认函方可办理支】。付,款,。手续
—第十九条 履—约能:力再审查 在发【出中标?通知书前 中—标,候选人的《组织机构、 经营状!况等发生变化— 或者存在违法行】为被:有:关,。部门依法查处 【可能:影响其?履约能?力,的招标人《可,以要求中标候【选,人提:供新的书《面材料 并进行调】查, 以确?保其能够履约合【同,招标人认》为中标候选人—不,能履约合同的— 应当组织复审确认!。
第》二十条 《本办:法所称招标》人, 是指工程建设项】目中提出招》标项目《、 进行招标的法人!或者:其它:组织和政府采购【中的采购人、—土地及矿》业权交易中的—出让人及产权交易】活动中的产权转让人!
第》二十一条 》本办法所称评审委】员, 会是指《招标投标中的评审!委员会和政府采购】中的谈判小组、 询!。价小:组
《 第七?章 法律责》。任
《 ,第二十二条 —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将法定招标项!。目化整为零—或以:其它方?式,规避招标 不得【故意设?置限:制条件或者》以其它方《式排斥法人、【 ,自然人或者》其它组织参加—交易 国有项—目或以国有》,。资金为主的项目 业!主,要求变更交》易方式的《 必须履行》报,批手续
— ,。违反本?办,法第三条规定 未】进入市公共资—源交易中心交易的!项目 有关行业部门!不得为其办理资【金拨付等相关手续】
? 第:二十:三条 单位或个【人在交?易,活动中违反招标【投标:、 政府》采购、?。 国土资源交易、 !产权交易等法律【法规规定应当予以】行政处罚》的 :。由有关部门依法【负责实施 》
?第二十四条》。 ,招投标单位及—。个人、 招投—标代理单位及个人、!。交易中心工作人【员在招投标活动【中发生违法违规【的 :由检察机关、 】监察部门按照相【关规定?予以:严肃查处 构成犯罪!的 移?送司法机》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同时对其行政【主管:部门有关领导监察!失职、 组织不力】等行为进行》问责:
? 第八章 》附 则
— 第二十五》条 按照招》标,投标法? 的有?关规定? 涉及?国,家安全、》 国家秘密、— 抢险救灾或者【属于:利用扶贫资金—实行以工《代赈、需要使【用农民工等》特殊情况 不适宜】。进行招标的项目 按!照国家有》关规:定可:以不进行招标 【
: 第二十六》条 本办法与—市政:。府原有?。规定不符的 以【本办:法为?准 市公《共,资源:交易中心按》照本办法制定其他】具体工作《制度及规《。,程
《 第二十七条— 本办法自发布【之日起 30 【。日后施行 有效【期,5年? 原巴彦淖尔—市,公共资?。源交易?市场:管理(试行)办法】同时废止
! 巴彦淖尔市【人民政府办公厅【。文电:处 2016 年】 10 《月 28 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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