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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市?消防条例 (20】。12年10月31】日贵: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七次会议通过20!13年1月18【日,贵州省第十一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,委员会第三十三次】会议批准) 【第一章   总  !。则 第一条  为】了预防?和减少火灾》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!作保护人身和—财产安?。全维护?公共安全根》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》消,防法等有关法律、法!规的规定结合本【市实:际制定?。本条例? 第:二条  本市行政区!域内的单位》和个人应当》遵守本条例 —森林:、铁路、民航—等的消防《工作按照《国家和省的有—关规:定执行 第三—条  消防工—作贯彻预防为—主、防消《结合:的方针?坚,持政:府统一领导、部门】依法监管、单—位全面负责》。、公民积《极参与的原则—实行消防安》全责任?制建立健全社会【化的消防工作网【络 第?四条  《各级人民《。政府负责《本辖区范围》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!区域内的《消防工?作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?公安机?关对:本辖区范围内的消防!工作实?。施监督管理本级公安!机关消防机构具【体负责实施 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其他【有关行政管理—部门、公《。安,派,出所、社区服—务管理机构应当【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!。好消防工作 第五】。条  鼓励、支持】社会力量开展消防】公益宣传、火—。灾预:防、消防安全救助】等消防志愿》服,。务活动鼓《励单位和个人对公】。共消防事《业进行捐赠 对在】消防工作中》做出显著《成绩的单位和—个人各级人民政【府或者有《关行政管理部—门应当给予表彰、】奖励 第《。。二章  消防安全责!任 第六《条  ?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当履行下列职责】 (一)将消防工】。作纳入国《民经济和《社会发展计划—消防规划《纳入城乡总》体规划消防安—全责任制纳入目标】考,核管:理; (《二)将消防》工作所需经费列入】本级:财政预算保障消防】工作与?经济社会发展—相适:应; (三)—建立:消,防,工作联席会议—制度:定期:研究解决《消防重大问题; 】(四)建立》应,急反应和处置机【制组织制定》应急预案; —(五)?建立:公安消防《队、专?职消防队加强—灭火救援力量建【设; (《。六)组织开展消【防安全监督检查【和专项治理;— ,(七:)组:织开展经常性—的消防宣传教育【提,高公民消防》安全意识 第七【。条 : 公安机关》消防机构应当—履行下列职责 (】一)贯彻执行消【防,技术标准《和管理规定; (二!)参与编制、—。实施消防规划;【 (三?)依法实施建设【工程的消防设计【审核:、消防验收》、备案抽查和公众】聚集场所《投入使用、营业【前的消防安全检查;! (四)依法实施】消防监督检查—督促整改《火灾隐?患及时报《告、通报重》大火灾隐患情况; !(五)依法确定消防!安全重点单位; 】。(六)?组织、指导》。消防安全《宣传和培《训; (七)督【促、指导消》防队伍建设》开展业务训练—和灭火演《练;: (八)《负责消?防技术服务机构【。和消防?产品使用《环节的监《。督,检查; (九)承担!火灾扑救工作调【查火灾原因统计火】灾损失; (十)】按照:规定承担重》。大灾害?事故和其《他以:抢救:人员生命《为,主的应急救援—工作; (十—一,)推进?消防:科学技?术研究推《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!成果: 第八条  发展】和改革?、城乡规划、—住房和?城乡建?设、国土资源等【有关:行,。政管理部门》实施城乡规划、土地!利用规划、消防【。规划以及核发—建设工程相关审【批,文件:和许可证照应当负】责落实规划、—建设:涉,及的消?防技:术标准 质量技术】监督、?工商行政管理—。等部门按照各自职】。责,。负责消防产品—质,量监督管理工作【 安全生产监督管】理部门按《照,规定权限负责易燃】易爆:危险:。品的:消,防安全管理工—作 机关事》务管理?部门负责同》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!的消防安《全,工作集中办公区域未!实行统一管》理的由同级人民【政府确定的部—门,负责集中《办,公区域的消防安【。全工作 其他—行政管理部门应【当结合本《单,位和行业工作特点开!展消防安《全检:查和教育培》训建立?工作台账督促整改】火灾:。隐患 ?第九条  公—安派出?所,应当履行下列职责】 (:一)落实上》级人民?政府以及公安机关部!署,。的消防?工作任务; (二)!督,促、指导村》(居)民委员会、辖!区单位、个》体工商户和物—业服务企《业建立?健全消?防安全制度指导志】愿消防队伍》建设; (》三)按照规定—职,责实:施消:防监:督检查建立消防工】作台:帐,; :(,四)开展群众—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!工作普?及消防安《全常:识;: (五)组》织扑救初《起,火灾维护火》场现场秩序保护【。火,灾现场控制火灾【肇事嫌疑人协助调查!火灾事?。故; (六)依【法接受处《理消防违法行为和】火灾隐患的举—报、投诉 》。第十条  乡(镇】)人民政府》应当履行下列—。职责 ?。。(一)建立消防工作!责任制配备消防工】作,人员落实消防安全】措施; (》二)协助公》安机关消防》。机构和?有关:行政管理部门实【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!; (三)指导【村(居)民委员会制!定防火安全公约指】导、支持开展—群众性消防安全活动!; (四《)根:据需要建立专职消】防队或者志愿消【防队配置《相应的消防装备【和器材?; (五)》。督促辖区单位、个】体工商户和》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!防安全责任》组,织、:指导未?。实行物业管理—的建筑物业主和使】用人落实消防安全】责任;? ,(六)协《助处理火灾事故以】。及善后?工作:。 第十一条 — 社区服务管理机】。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! (一)建立消防工!作责任制和志愿【消防队配备》专,(兼:)职消?防工作人《员,开展消防法律、【法规:宣传; (》二)协助公安—。机,关消防机构、派出】。所实施消防》安全监督管》理和开展消防—培训;?。 (三)配合公【安机关消防》机构:、派出所指导村(】。居)民委员会制【定,防火安全公》约支持?开展群众性消防安】全,活动; (四)配】合公安机关》。消防机构、派出所】督促辖区单位—、,个,体工商户和物—业服:务企业落实消—防,安,全责任组织、—指导未实行物业【管理的建筑物业【主和使用人落实消防!安全责任 》第十:二条  物》。业,服务企业应当将【消防安全防范纳入物!业,管,理范:围履:行,下列责任 》(一:)建立健全消—防安全制《度明确消《防安全?管理人; (二)】定期开展消》。防安全巡查, 消除!火灾隐?患; ?(三)制《。。定灭火?和应急疏散预—案; (《四)劝阻和制—止,占用:、堵塞、封闭疏散】通道、安全出—口、消?防车通道、消火【栓等违法行为劝【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!。报告公安机》关消防机构、派出】所; (五)管【理维护?共用消防设施并且】保持其完好有效 第!十,三条  未实行物业!。管理的区分所—有权的建筑物—业主:应当对专有部分以】外的:共有部分的消防安】全管理承担》责任由业主或者管】理,人、使用人在—公,安派出所和乡—(镇)人民》政府、社《区服务管理机—构的组织指导—下,确定统一的消防安全!管理单位对共—有部分的消防—安全:实行统一管理— 业主提供建筑【物进行承《包、租赁或者委托】经营、管理的应当符!合,消防:安全要求并且与承包!人、承租《人或者受委》托人约定各自消防】安,全责任?约定不明确的承包人!、承租人或者受委】托人在?其使:。。。用、管理《范围内履行》消,防安全责任 第十】四条  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!消防安?。全管理由施工单【位负责施工单—位应当履行下列责任! (一)《建立:施工现场消防安【。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!安全负责人; (】。二):对施工人员进—行消防?安全教育培训; 】(三)施工现—场,总平面?布局、建《筑防:火、临时消》防设施、防火管理】符合:消防技术标准; 】(四)保持消防通道!、水源、器材—、安全标志等—消防设施完好有效】。 第十五条》  有固定》生产经?。营场所并且具有一】定,规,模的个体工商户应】当履行下列》责任 (《一)制定消防安全】制度、消防》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消!防安全责任制; 】(二)组织》防火:检查及时消除火【灾隐患?; (三)按照【国家标准、》行业标准配置消防】。设施设置消》防安全标志并且保持!其完好有效; 【(四)保证生产经】营场:所内的疏散》通道、安全出口、】。消防车通道畅通【 第三章  —消防设施 第十六条!  进行旧城改造和!新区开?发应:当按照消防规—划和:消防技术标准建设】和,改造消防站、—消防供水、消防通】信、消防车》通道等公共消防设】施公共消防设—施的建设应当—与市政基础设—施统一规划、统一设!计、统一建设 【新建、改建》城市:道路:应当保证道路宽度】、间:距,、转弯半径》。、净空高《度、:承载力以及消防车回!车场等符合消防技术!标准设置完善—。的消防站出》警便利通道 —城镇:消防设施的建—设和维护除财政拨款!以外还应当》按照:规定每年从城—市基础设《施配套费中》安排消防专》项资金 第十七条】。  各级《人民政府及其—水利、?。农,业、交?通运输、住房和【城乡:建设等行政管理部】门应当将《农村消防水源、【消防车通道、室【外消火栓、消防器】材以及装备等公【共,消防: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!础设施建设、改造】计划:。改善农村消防安全】。条件: 农村道《。路的规划、建设【应当符?合消防技《术标准村寨主要道路!应当满足消防车【通行需要 第十【八条:  公?共,消,防设施、《灭,火救:援装备不足或者【不适应经济》社会发展需要的公】安机关消防机构【应当报告本级—人,民政府由《本级人民政府安排有!关,部门及时更新或【。者补给 《无市政消《火栓、消防供—水不足?或者消防取水困难】的,区域县级《人民政?府应当根据消防需】。要修建或《者完善消防供水设施! 利用?河流:。、池塘等天然水【源作为消《防水源?的应当配套建—设消防取水设—施和消防车通道【。满足火灾扑救取【水,需要 第十九—条,。  任?何,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!环,形消防通道、—消防登高面、—消防车?回车场等《消防车?作,业场地不得占用、堵!塞高层建《。筑的避难层、避【难,间和:消防:设备:用房等建筑消—防设施不得》影响消防器》材的正常使用— 依法设《置户外广告、灯杆、!架空管线、》绿化景观《。的不得?影响排?烟、疏散、火灾【扑救和人员》逃生不得破坏原【建筑物、构筑物【。。的防:火条件或者消防安全! 第二十条  公】共消防设施、消防】车作业?场地以及禁止擅自使!用明火、吸烟的场】所应当实行标识【化管理按照规—定设置明显》的标志、标识 人员!密集场所应当—在醒目位置设置提示!牌向公众提示—该场所下列消防安】全事项 (》一)火灾危险性;】 (二)安全逃生的!线路、安全》出口的位置》; (三)遇到【火灾等紧急情况【。下正确的逃》生,自救方法;》。 ,(四)灭火、—逃生设备器》材,设置的位置和使【用方法 第二十一条!  物业服务—企业承接物业服务】项目时?应当查?验服务管《理区域?内共用消防设—施的技术资料和【完好状况做好查验、!交接记录并且将【查验情况《告知业主委员—会;未成立业主委】员,会的告知全体业【主 业主《委,员会应当将共用【消防设施状况和【消,防安全防《范列入?物业管理实》施情况内容定期向】业主大?会报告因存在火【灾隐患对共用消防】设施进行维修、更】新和改造需要—使,。用专项?维,修资金的按照—有关规?定办理 第四章【  消防安》全,管理 ?第二十二条 — 建设临时建筑物】或者改变建筑物使】用性质用作人员【密集场所的应当依法!报经城乡规划—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!按照:消防技?术标准?和管理规定对—该建筑物《的消防设施进行配】套或者改《造完善 使》用村民自建》住宅开?办餐馆?、住宿、《。公共娱乐场所或【者民间博《物馆、陈列室的【。应当遵守省的有关】规定并且由县级【。人民政府《住房:和城乡建设等有关】。行政管理部门、乡(!。镇)人?。民政:府督促设计、—建造配套消》防设施 第》二十:三条  《公众聚集《场所在投《入使用、营》。业前建设单位—、,使用单位或者具有】一定规模的个—。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向!场所所?在,地,县级以上人民—政,府,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!公,安机关消防》机构应当《。自受理申请》之日:起10日内对—该场所?进行消防安》全检查自《检查:之日起3日内作出同!意或者不同意投【入使用或者营业的】决,定符合要求的—发给消?。防,安全检查合格证;不!符,合要求的应当—书,面告知申请人并且】说,明理由 第二十四】条  公众聚—集场所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!防机构依法注—销消防安全检查合】格,证及时向社会公【告 (一)》法人或者《其他组织依法终【止的; (二)行政!机关已?经依法吊销营业执】照的:; (?三)行?政机关已经》依法撤销《或者注?销,行,政许可的;》 (四)经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依》法采取?临,时查封措施后仍不整!改火灾隐患的 第】二十五条  实行】火灾高危单》位消防?安全评估制》度对容易造成群死群!伤火灾的人员密【集场所、易燃—易爆单位和高层、】地下公共《建筑等高危单位由具!有资质的消》。防,技术:服务机?构定期开《展评估评估结—果向社会公开并且作!为评:价消防安全管理现状!的依据 第》二十六条  公【。安机关消防机构【进行消防《监督检查发现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区—域,、单位和场所可以】依照规?定的:判定标准提出意【见由: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!政府决定实行—挂牌督办组织或者】责成有关《部门、?单位整?改, (一)城乡—结合部、城》中村、棚户区、连】片村寨等区域—性火灾隐患突出严重!影响:。公共消防安全的; !(,二)人员密》集场所、集生产储】存居住为《一体的场所、易燃易!。爆单位?。等消防安《全管理薄弱存—在,。。重大火灾《隐患的; (三)未!。实行物业管理的【区分所有权的建筑】物无统一消防安全】管理:存在重大火》灾隐患的;》 (四)其他违反消!防规:划或者消防》技,术标: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!的 第二十七条  !消防安全《重点部位易燃易【爆,危险品、固定火源】以及临时动火、【。动焊等?岗位应当严》格执行消防技术标】准或者操作规程 】国,家、行业未》制定消防操》作规程?的单位应当制订【内部:操作规?。程,并且严格执行— 消防控制室应【当实行24小时值】。班值班人《员应当熟练掌握相】关管理?规定与操作规—程 第二十》八条  禁止—销售和燃放孔明灯】等无人控制载有明】火的飞行器具 【第二十?九,。条  下列人员应】当按照规定参加消防!安,全培训? (一)《实施消防安全—管理、建筑》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!。施工、操作、—检测、维护工—。作,的人:员由消防安全专业培!训,。。机构进?行,培训; (》二)社区服务管【理机构负责人、【。村(居?)民委?员会负责人、专【职消防队和志愿消】防队的负责人、单位!。的消防?安全:责任人?由公安?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培!训; ?(三:)公众聚集场—所从业人员、—人员密集场所的保安!人员:、物业服务企业的工!。作人员由用人单【位,自行组?织培训或者》委托消?防安全专业培—训机构进行培—训 第三十条 【 消防技术服—务机构应当依法从事!。消防设施《检,测,。、消防安全监测和消!防,安全评估等消防技】术服务并且对服【务质量负责 公安机!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!人员不?得利用?职务指定或者—变相指定消防技【术服:务机构不得要—求具备自行检(监】)测能力《的单位?委托消?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!消防设施检测—、消防安全监—。测 第五章  灭】。火救援 第三十一】条  单《位,应当:结合:实际制定灭火—和应急?疏散预?案预案应当包括下】列内容 (一)【确,定灭:火行动、疏散—引导、安全》防,护救护等《人员分工; (二)!。报警程序《和方法; (三)】扑救初起火灾—和应急疏散措施【。。; (四)通讯联】络、安?全防护?救护程序和》。措施 托儿所、幼】儿园、学校》、,养,老院、福利院、医院!等单:位的灭?火和应急疏》散预案还应当包【含火灾发生时—保护婴幼儿、—。学生:、老人、残疾人、病!人等相应《措施 发《生火灾时单位—应当立即启动灭【火和应急疏散预案】及时:扑救初起《火灾并且报警—组织人员疏》散 第三十二—。条  人《。员密集场《。所、物业《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灭!火和应?急疏散预案实施消】防演:练有针对性地培训员!工在:。火,灾或者灾害事故【发生时?组织、引导在场人】员有序疏散的技能 !第三:十三条?  公安消防队、】专职消防队实行【24小?时值班备勤 接到】火警后公安》消防队、专职—消,防队应当立》即赶赴火《灾现场?救助遇险人员—排除:险情扑灭火灾 第三!十四条  》。火灾扑灭后》,,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!以根据需《要划:定现场封闭范围【,设:置警:戒标志所在地公安机!关保护现场 有关单!位和:个人应当《配合、接受》。火灾事故调》查 第?六章  《法律责?任, 第三十五条 【 违:。反本:条例第十二条第一】项至四项《第十:四条第一《项、第二项第十五条!第一项、第》二项规定的责—令限期改正;—逾期不?改正的对《。直接:主,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!员给予警《。告 第三十六—条  违反本—条例第十二》条第五?项第十四条第三项、!第四项?第十:五条第三项、—第四项规定》的责令改正处以50!00元以上5万元以!下,罚款 第三十七条 ! 违反本条例第十】九条规定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责令【改正对单《位处以5000元以!。。。上5:万元:以下罚款对个人【处以警?告或:者50元以上500!元以下罚款 (一)!占用环形《消防通道、消防登】高面、?消防车回《。车场:等消防车《作,业场地; (二【)占用、堵塞—高层建?筑的避难层》、,避难间和消》防设备用房等建筑】消防设施; (三)!影响排烟、》疏散、火《灾扑救和人员逃【生; (四》)破坏原建筑物【、构:筑物的防火条件【或,者消防安全 第三】十八条 《。 违反?本条例?第二十条规定未按】。照规定设置标志【、标识或《者未向?公众:设置提示牌的责【令改正对单位—处以10《0,0元以上50—00元?以下罚款对》。个体工商户处以警】告或者500—元以上10》00元以下罚款 】第三十九《条  违《反本条?例,第二十二条第一款】规定的责令》限期改正《;,逾,。期,不改正的对单—位处以500—0元:以,上3万元以下罚款】对个体工商户处以】1000元以—上1万元以》。下罚款对个人处以】警告或?者,100?。元以上?。1,00:0元:以下罚款 第四十】条  违反》本条例?第二十三条》第一款规定》公众聚集场所擅自投!入使用、营业的责令!停止使用或者停【产,停业:。对,。单位处以3万—元以上3《0万元以下罚款对】个体工商《户处以3《0,00元以上3—万元:以下:。罚款 第《四十一条  违反本!。条例第?。。二十七条《第三款规《定消: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的!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!10:00元以上1—万元:。以下罚款对个—人,处以警告或者100!。元以上1《000?。元以下罚款 第【四十二?条  违《反本条例第二十八】条,规定燃放孔明灯等】无人控制载有—明火的飞行器具的责!令改正可以》。处以50元以—上200《元以下罚款;违法销!售的由工商》行政管理部》门责令改正可—以处以100元以】上500元以—下罚款 第四—十三条  对违【反本条例规定的行】为,除,本条例已《明确规定或者法【律、行政法规—另有规定《外由公安机关消【。防机构实施处罚【 ,第四十四条  【物业服务企业—、建筑?施工:单位违反消防—安全管理规定的不】良,记录由公安机关消】防机构提供》给住房和城乡建设】行政:管理部门《记入其诚信档案 】第四十五条》 , 公安?机关消防《机,构和其他有》。关行政主《管部门的工作人【员在消防工作—中玩:忽职守、滥》用职:。。权、徇私舞》弊尚不构《成犯罪的依法给予】行政处分 第七章 ! 附  则 第【四十六条  本条例!中下列用语的含义】 (一)公共消防】设施是指消》防站、?消防趸船、消防直】升飞机停机场(【坪)等消防训—练和战勤保障设【施,市政消火栓、消防】水鹤、消防水—池、消防水塔、【消防:取水码头、消防供】水管网以及其—他消:防取水装置消防车通!道、消防安》全疏散通《道、防火间距—、消防安全标志【、户外消防安全宣传!等设施火警信号传输!线,路、户外通信机【站及其配《套设施其他防火、】。灭火、?抢,险救援装备、器材 !(二:)建筑消防设—施是指按照消防法律!、法规和消防技【术标准?配置在建筑物、构】筑,物中:用于火灾报警、灭】火、人?员疏散、防火—分隔、灭火救—援设施的总称具【体包括自动灭—火系统、火灾自【。动,报警以及《消防联?动控制系统》、防:烟排烟系统》、,消防:通信以及火灾应急】广播系统、消防供】电配电系《统电气防火防—爆设施、《防火分隔设施、消】防供水设施》、火灾应《急照明设施以及疏散!通道、消防电梯、避!难层、?避,难间:、,指示:标志、消《火栓、灭火器等【设施和?器材 (三)—消防:。控制室?是指:设有火灾《自动报警控制器和消!防控制设《备专门用于接—收、显示、处—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!有关消防设》施的房间 第—四十七条  本【条例自20》13年3月1日【起施行1996年】10月25》日贵阳市《第九届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!过 1997年1】月,7日贵州省第—八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:委员会第二十—六次会议批准的【。贵阳:市消防条例同时废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