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,阳市消防条例
【(2012年—10:月31?日贵阳市第十三届】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七次会】议,通过2?013年1月—18日贵州省第十一!届,人民代表大会—。常,务委:员会第三十三—次会议批准)—
:第一:章 总》 则?
第一条 》 ,为了预?防和:减少火灾危害—加强应?急救援?工,作保:护人身?和财产安《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!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消防:法等有关法》律、法规的规定结】合本市实际》制定本条《例
第二条 本】市行政区域》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!遵,守本条例
森林【、铁路、民》。航等的消《防工作按《照国家和《省的:有关规定执》行
第三条 【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!主、防消结合—的方针坚《。。持政府统一领导、部!门依法监管》、,单位全面《负责、公民积极【参与:的原则实《行消防安全》责任制建立健全【社会化的消防工【作网络?
第四条 各级人!民政府负责本辖【区范围以及市人民】政,府规定区域内的【消防工?。作
县级《以上人?民政府公《安机关对本辖区范】围,内,的消防工作实施监】督管理本级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具体负责】实施
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其—他有关行《政管理?部门:、,公安派出《所、社区服务管理机!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!依法做?好消防?工作
第五条 【 鼓励、支持社【会力量开展消—防,公益宣传、火灾预】防、消?。防安全救助》等消防志愿服—务活动鼓《励单位和《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!进行捐赠
对—在消防工作中—。做出显著成绩的【单位和个人各—。级人民政《府或者有关行政管理!部门应当给予—表彰、奖励
第【二章 ? 消防安全责任
】第六条 县级以上!人民:政府应?当,履行下列职责
(】一)将?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!济和:社会发展《计划消防规划纳入城!乡总:体规划消防安—全责任制纳入—目标:。考核管理;
(【二,)将消?防工:作所需?经费:列入本级财政—预算保障消防工作】与经济社会发展【相适:应;
?(三)建立消防工】作联席会议制度定】期研究解《决消防?重大问题;
(【四)建立应急反应和!处置机?制组织制定应急预】案;:
(五)建》。立公安消防队、专职!消防队加强灭—火救援?力量建设;》
,(六)组《织开展消防安—全监督?检查和?。专项治?。理;
(七)组【织开展经常性的消】防宣:传教育提高》公民消防安全意识
!第七条 公—安机:关消防机《构应当履行下—列职责
(一)贯】彻执行消《防技术标《。准和管理规定;【
,(二:)参:与编制?、实施消防规划;】。
(三)依》法实施建设工程【的,消防设计审核—、消防验收、备案抽!查和公众聚集场所】。投入:使用:、营业?前的消防安全检查;!
(:四)依法《实施消防监督检查】督促整改火灾隐【患及时报告》、通报重大》火灾隐患《情况;?
,。(,五)依?法,确定:消防安全重点单位】;
(六《)组织?、指导?消防安全《宣,。传和:培训;?
(七)督》促、指导消防队伍建!设开展业务训练【和灭火演练》;
(八)》负,责消防技术服—。务,机构和?消防产品使用环节】的,。监督:。检查;
(九—)承担火灾扑—救工作调查火灾【原因统计火灾损失;!
(十)按照—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!故和其他《以抢救?。人员生命《。为主的?应急救援工作—;
(十一)推进】消防科学技术研究】推,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!。成,果
:第八条 发展【和改革、城乡规划】。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】、国:土资源等有》。关行政管理部门实施!。城乡:规,划、土地利用规划】、消:防规划?以及核发建设工【程相关审批文件【和许可?。证照应当负》责落实?规,划、建设涉》及的消防技术—标,准
质量技》术监督、工商行政】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!职,责负责?消,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!工,作
安全生产监督管!理部门按照规定权限!负责:易燃易爆危险品【的消防安全管—理工作
机关事务管!理部门负责同级【机,关集中办公区域的消!防安全工《作集中?办公区域未实行【统一管?理的:由,同级人?。。民政府确定的部门】负责集中办公区域】的消防安《全工作
其他行【政,管理:部,门应当结合本单位和!行业工?作特点开《展消防安全检—查和教育培训建立】工作台账督促—整改火灾隐患
第】九条 ? 公安派出所应当履!行下列职责
(一】)落:。实上级人民政府以及!公,安机关部《署的消?防工作任《务;
?(二)督促、—指导:村(居)民委员会、!辖区单位、个体工】商户和?物业服务企业—建立健全消防—。安全:制度指?。导志愿消防队—伍,建设;
(三)按】。照规定职责实—施消防监督检—查建立消防》工作台?帐;
(四》),开展群众性消防安】全宣传教《育工作普《及消防?安全常?识;
(五)组织】扑救:初,起火灾维护火场现】场秩序保《护火灾现场》。控制火灾《肇事嫌疑《人协助调查火灾事故!;
:(,。六)依法接受处【。理消防违法行为和】火灾隐?患的举报、》投诉
?第十条? 乡(镇)人【民政府应《。当履:行下列职《责
(一)建立消】。防工作责任制配备消!防工:作人员落实消防安】全措施;
(二【)协助公《安机关消防》。机构和有关行政管】理部门?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!理;
(《三)指导村(居)】民委员会《制定防火安全—公约指导、支持【开展群?。众性消防《安全活动;》
(四)根》据需要建立》专职消防《队或者?志愿消防队》配置相应的消防装备!和,器材;
(五)督促!辖区单位、》个体工?商,户和物业服务企业】落实消?防安全责任》组织、指导》未,实,行物业管理的—建筑:物业主和使用人【落实消防安》。全责任;
(六)】协助处理火灾—事故以及善后工作】
第十一条 社区!服务管理机构—应当履行下列职责】
(一)建立消【防工作责任制和志愿!消,防队配备专(兼)职!消防工作人员开展】消防法律、法规宣】传;:
(二)《协助公安《机关消防机构、派出!所实:施消防安全监督管】理和开?展消防培训》;
(三《)配合公安》机关:消,。防机构?、派出所指导村(居!)民委员《会制定防火》安全公约支持—开展群众性消防安】全活动;
(四【)配合公安机关消防!机构、派出》所督促辖区单位【、个体工商户和物】业服务企《业落实消防安—全责:任组:织,、指导未实行—物,业管:理的建筑物业主和使!用人落实《消防安?。全责任
第十二【条 : 物业服《务企业?应当将?。消防安全防》范纳入?物业管理《范围履行下列责【任
(一)建立健】全消防?安全制度明确消防】安全:管理人;《
(二)定》期,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】, 消除火灾—隐患;
(三)【制定灭火和》应急疏散预》案;
(四)—劝阻和制止占—。用、堵?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】、安全?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、!消,火栓等违法》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!的及时报告公安机】关消防机构、派【出所;?
(:五)管理《维护共?用消防设施并且保持!其完好有效
第十三!条 未《实行物业《管理的区分所—有权的建筑物业【主应当对专有部分】以外的共《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管!理,承担责任由业—。主或者管理人、使】用人在公安》派出所和乡(—镇)人?民,政府、社区服务【管理机构的组织【指导下确定统一【的消防?安全管理单位—对共有部分的消【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!
业主提《供建筑物进行—承包、?租赁或?。者委托经营》。、管理?的应当符合消—防安全要求并且【与承包人、承租人或!者受委托人约定【各自:消,防安全责任约定不】明确的承包人、承】租人或者受委托人】在其使用、管—理范围内《履行消防安全—责任
第十四条【 建设工程施工现!场的: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!单位负?责施工单位》应当履行下》列责任
(一—)建立施《工现场消防安全【。责任制?度,明确消防《安全负责人;
(二!)对施工人员进行消!防安全教《育培训;《
(三?)施工?现,场总平?面布局、《建,筑防火、临时—消防设施、防火管】。。理符合消防技术标】准;
(四)保持消!防通道、水源、器】材、安全标志—等消:防,设施:完好有效
》第十五条《 有固《。定生产经营》场所并且具有一定规!模的个体《工商户应当履行下列!责任
(一)制定】消防安全制度、【消防安全操作—规程落实消》防安全责任制;
】(,二)组织防火检查及!时消除火《灾隐患?;
:。(三)按《照国家标《准、行业《。标准:配置消防《设施设置《消防安全标》志并且保持其完好】有效;
(》四)保证生产经营】场所内?。。的疏:散通道、《安全出口、》消防车通道畅通
第!三章 《消防设施
第十六】条 进《行旧城改造和新【区开发?应当按照消》防规划和《。消防技?术标:准建设和改造消防站!、消防供水、消防】通信、消《防车通道等》公共消防《设,施公共消防设施【的建设应当与市政】。基础设?施,统一规划、》。统一设计《、统一建设》
新建?。、改建?城市道路应》当保证道路》宽度、间距、—转弯半径、净—空高度、《承载力以《及消防车回车场等符!合消防技《术标准设置完—善的消防站出警【。便利通道
城镇消防!设施的建设和—维护:除,财政:拨款以外还应—当按照规定每年从城!。市基础?设施配套费中安排消!防专项资金
第十七!条 : 各级?人民政府《及,其水利、农业、交】通运输、住房和城乡!建设等行政管理【部门应当将农村消防!水,源、消防车通道、室!外消火栓、》。消防器材以》及装备等公共消防】设施建设纳》入农:村基础设《施建设、改造计划改!善农村消防》。安全条件《
农村道路的规划、!建设应当符合消防】技,术标准村寨主要【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!通行需要《
第十八条 公】共消防设施、灭【火救援装备不—足或者?不适应经济社—会发展需《要的公安机》关消:防机:构应:当报:告本级人民政—。府由本级人民—政府安排有关—部门及时更》。新或者?补给
无市政—消火栓、消防—供水:不足或者消防—取水困?难的区域《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】根据消防需要修建或!者完善消《防供水?设施
利用》河流:、池塘?等天然水源作为消】防水源的应》当配套建设消防取水!设施:和消防车通》道满足火灾扑—救取水需要
第十】九条 任》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!用环形消防通—道、:。消,防登高?面、消防《车回车?场等消防车作业场】地不得占《用、堵塞高层建筑】的避难层、避难【间,和消:防,设备:用房等建《筑,消防:设施不得影响消防】器材的正常》使,用
依法设置户外广!告、灯杆、架空【管线、绿化景观的不!得影响排烟、疏散、!火灾扑救和人员【逃生不得破》坏原建筑物、—构筑物的《防火条件或者消防安!全
第?二十条 》。公共消防设施、【消防车作业场—地以及?禁止擅?自使:用明火、吸烟的【场所应?当实行标识》化管理按照》规定设置明显的标】志、标识
人员【密集场所应》当在:醒目位置设》置提示?牌向公众提示该【场所下列消防安全】事项
(《一)火灾《。。危险性;
(二)】安全逃生的线路【、安全出口》。的位:置;
(三》)遇到火灾等紧急情!况下正确的逃—生自救方《法;
(《四)灭火《、逃:生,设备器材设》置的位置和》使用方法
第二十】。一条 物业服务】企业承接《物业服务《。项目时应当》。。查验服务《管理区域内共—用,消,防设施的技术资料和!完好状况做好—查验、交接》记录并且将查验情况!告知业主委》。员会;未成立业主委!员会的告知全体业主!
业主委员会应【当将共?用消防设施状况和消!防安:全防范列《入物业管理实施情】况,内容定期《向业:主大:会,。报告因存在火灾隐】患对共用消防设施】进行维修、更新【和改造需要》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!按照有关规》定办理
第四章 !消防:安全管理
第—二十二条 》 建设临时建—筑物或者改》变建筑?物使用性质用作【人员密集场所的【应当依法报经城【乡规划行政管理部】门审批后按》照消防技术标准【。和管理规定对—该建筑物的消—。防设施进行配—套或者改造完善
】使用:。村,民自建?住宅开办餐馆—、住宿、公共娱【乐,场所或者民》间,博物馆?、,陈列室的应当遵守】省的有关规定并且由!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!。城乡建设等有—关行:政管:理部门、乡(镇【)人民政《府督促设计、建造】配套消防设施
【第,二十三条《 公众聚》集场所在投入使【用、营业前》。建设单?位、:使用单位或者具【。有一定规模的个【体工商户应当—依法向场《所所在地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!。防机构申请消防【安全检查《。
公:安机关?消防机构应当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】10日内对该场所进!行消防安全》检查自检查之日【。。起3日?内作出同意或者【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!营业的决《定符合要《求的发?给消防安全检查合格!证;不符合要求的应!当,。书面告知申》请人并且说》明理由
第二十【。四条 ? 公众聚集场所【有下:列情形?之一的由《公,安机关消防机—构,依法注销消》防安:全检查?合格证及时向—社会公?告
(一)》法人或者其》他组织依法》终止:的;
(二)行【。政机关?已经依法吊销营业】。。执照:的;:
,(三)行政机关已】。经依法撤销或者注销!行政许可的;
【(四)经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依》法采取临《时查封?措施:后,仍不整改火灾—隐,患的:
第二十五条 】实行火?灾,高危:单位消防安全评【。估制度对容易造【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!员密集场《所、易?燃易爆单位》和高层、地下公共】建筑等高危单位由】具有资质《的消防技《术服:务机:构定期开展评估【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!并,且作为?评价消?防安全管理现—状的:依据
第二十六条】 公?安机关消防机构进】行消:。防监:督检查发《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。区域、单位》和场:所可以依照规定的判!定标准提出意见【由公安机关报本【级人:民,政府决定《实行:挂牌督办《组织或者责成—有关部门《、单位整改
(一】。。)城乡结合部、城中!。。村、棚?户区、连片村—。寨等区域性火灾隐患!突出严重《影响公共消防安【全的;
(二)人员!密集场所《、集生产《储存:居住为一体》的场所、易燃易爆单!位,等消防安全管理薄弱!存在重大火》灾隐患的;
(【三):未,实行物业《管理的区《分所有权的》建筑物无《统一消防安全管【理存在重大火—灾,隐患的;
(四)】其他违反消防规划或!者消防技术标准存】在重大火灾隐患的
!第二:十七条 消防【安全:重点部位易燃易爆危!险品:。、固:定火源以及临时动火!、动焊等岗》位应当严格执行【消防:技术标准或者操【作规程?
国家、行业未制】定消防操作规程的单!位应当制订内部操】作规:程并:且严格执行
消【防控制室应当实行】。24小时值班值班】人员应当熟练掌握】相关管理规》定与操作规程—
第二十《八条 禁止销售和!燃放孔明灯等无人控!制载有?明火的飞行器具
】第二十九条》 下列人员应【当,按照规定《参加:消防安全《培训
?(一)实施消防安全!管理、建筑防火和自!动消防设施施工、】操作、?检测、维护工作的】人员由消防安—全专业培《训机:构进行培训;
【(,二)社区服》务管理机构负责人】、村(居)民委【员会负责人、专职】消防队和志愿—消防:队的负责人、单位的!消防安全责任人由】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组织培训】;
(三)公众【聚集场?所从业人员、人【。员密集?场所的保安》人员、物业服务【企,业的工作《人员由用人单—位自行组织培训或者!委托消防安全—专业培训机》构进行培训》
第:三十条? 消防技术服务】机构应当《依法:从,事消防设《施检:测、消防安全监测】和消防?安全评?。估等消防技》。术服务并且对服务质!量负责
公》安,机关消防机构—及其工作人员不【得利用职务》指定或者变相—指定消防技术—服,务机构不得要求具】。备自:行检(监)测能力的!单位:委托消防技术服【。务机:构进行消防设施检测!、消防?安全:监测
第五》章 ?灭火救援《
第三十一》条 单位》应当结?合实际?制定灭火《和应急疏《散预案预《案应当包括下—列内:容
(一)确定灭火!行动、疏散引—导、:安全防护救护等人员!分工;
(》二):报警程序和方法;】
(三)扑救初起火!灾和应急疏散措施;!
(四)通讯—联,络、安全防护救护程!序和措?。施,
托:儿所、幼儿》园、学校、养老院】、,福利院、《医院等单位的灭【火和应?急疏散预《案还应当包含—。火灾发生时》。保护婴幼《儿、:学生:、,老人、残疾人、【病,人等相应措施
发】生火:灾时: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灭!火和应急疏散预【案及时扑《救初起火灾并且报警!。组织人员《疏散
?第三十二条 人】员,密集场所《、,物业服务企》业,应,当按照灭火和应急】疏散预案实》施消防?演练:有针对性《地培训员工在—火灾:或者灾害事故—发生时组织、引导】在场人员有序疏散的!技能:
第三十《三条 公安消【防队、专职消—防队实行《24小时《值班备勤
接到火】警后公安消》防队、专职消防队】应当立即赶赴火灾】现场:救助遇险人员排【除险情扑《灭,火灾
第《三十四?条 火灾扑灭后,!公安机关消》防机构可以》根据需要划定—现场封闭《范围,设置》警戒:。标志所?在地公安机关—保护现场《
有关单位和个人应!当配合?、接受火灾》。事故调?查
第六章 法律!责任
第《三十五条 违【反本条例第》十二条第一项—至四项第十四—条第一项《、第二项第十—五条第一项》、第二项规定—的责令限期改正【;逾期?不改正的对直接主】管,人,员,和其他责任人员【给,予警告
第三十【六条 违反—本,条例:第十二条第》五项第十四条—第三:项、第四项第—十五条?第三项、第四项规】。定的责令改正处以】5,00:0元以上5万元【以下罚款
第三十七!条 违反本条例】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!情形之?一的责令改正对单】位处以500—0元:以,上5万元以下罚款】。对个人处以警告或】者50元以上50】0元以下罚款
(】一):占,用环形消《防通:道,、消:防登高面、消防车】回车场等《消防:车作业场地;—
(二)占用、堵塞!。高层建?。筑的避?难层、避难间—和消防设备用—房等建筑消防—设施;
《(三)影《响排烟、疏》散、火灾扑救和人】员逃生?;
:(四)破坏原建【筑物、构筑物的防火!条件或者《消防安全《
第三十《八条: , 违反本条例第【二十条规定未按照】规定设?置标志?、,标识或者《未向公众设置提示】牌的责令改正对【单位处以1000元!以上5?000?元以下罚款对个【体,工商户处以警告或者!500?元以上1《000元以下—罚款
第三十九条 ! 违反本条》例第:二十二?条第一?款规定?的责令?限期改?正;逾期不改正的】对,单位处以《5,000元以上3万】元以下罚《。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!1000元》以上:1万:。元以下罚款对—个,人处:以警告或者100】元以上1000元以!下罚款
第》四,十条: , ,违反:本条例第《二十三条第》一款规定公众聚集】场所擅自《投入使用、营业的责!。令停止使用或者【停产停?业对单位《处以3万元以上30!。万元:以下:罚款对?个体工商户》。处以3000元以】上3万?元以下罚款
第【四十一条 —违反本条例第二【。十七条第《三款规定消防控制室!无人值班的责令改】正对单?位处以1《000元《以上1万元以下罚】款对:个,人处:以警告或者10【0元以上1000】元以下罚款
第四十!二条 违反—。。。本条例第二十八条】规定燃放孔明灯【等无人控制载有明】火的飞行器具的责】。令改正可以处—以50元以上20】0元以下罚款;违法!销售的由《工商行?政管理部《门责:令改正可以处以1】00元?以上500》元以下罚款》
第四十《。三条 对违反本】条例规定的行—为除本条例已—明确规定或者—法律、?行政法规《另有:规定外由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实施处【罚
第四十》四条 ? 物业服《务企业、建筑施工单!。位违反消防安全管】理规:定的不良记录由公安!机关消防机构提供】给住房和城乡建设】行政:管理部?门记:入其诚信档案
第四!十五条? 公安机关消防机!。构和其?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!的工:作人员在消防工作】中,玩忽职?守、滥用职》权、徇私舞》弊,尚不构?成犯罪的《依,法给予?行政处分《
第七章 —附 : 则
第四十六条】 本?条例中下列用—语的含义
(一)公!共消防设《施是指?消防站?、消防趸船、—消防直升《飞机停机场(—坪)等消防训—练和:战勤保障设施市【政消火栓、消—防水鹤、消防水【池、:消防水塔、消—防取:。水码:头、消防供》水管网以及其他消防!取水装?。置消防车通道、消防!安全疏?散通道、防火间距、!消防安全标》志、户外消防安【全宣传等设施火【警信号传输》线路、户《外通信机站》及,其配套设《施其他防火》、灭火、抢险—。救援装备、器—。材
(二)建—筑消防设施是—指按照消《防法律、《法规和消防技—术标:准配置在建筑物、】构筑物中《用于火灾报警—、,灭火、人《。员疏散?、防火分《隔、灭火救援—设施的总称具体包括!自动灭火系统、火灾!自动报警以及—。。消防联动《控制系统、防烟排】烟系统、消防通信】以及火灾应急—广,播系:统、消防供电—配电系统电》气防:火,防爆设施、》防火分隔设施—、消防供水设—。施、火灾应》急照明设施以及疏】散通道、《消防电梯、避难层】、避难?间、指示标志—、消火栓、》灭火器等《设施和器材
(三】)消防控制室—是指设?有火灾自《动,报,警控制器和》消防控制《设备专门用于—。接收、显示、处理火!灾报警信号》控制有关消》防设施的房间
【第四十七条 本】条例自2013年】3月1?日起施?行1996年—10:月2:5日贵阳市》第九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三十?一次:会议通过 199】7年1月7日贵【州省第八《。届人: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!。批准:的贵:阳市消防条例同【时,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