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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市水污染防【治规定   (20!0,1年11月》9,日贵阳市第十届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:会第三十三次—会,议通:过 2002年【1月7日贵》。州省第?九届人民《代表大?会常务?委,员会第?二十六次会》议批准 根据200!9年4?月29日贵阳市第】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:。委,员会第十七次—会议通?过, 2:0,09年7《月29?日贵州省第十一届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,员会第九次》会,议批准的贵阳市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关于修《改,〈贵阳市水》污,。染防治?规定〉的决》定第:一次修正《  根?据2017年—6月2日《贵州省第十二届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二》十八:次会议批准》的贵阳市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关于修改部分地【方性法规的》决定第?。。二次修正)》。       【    《     》 ,        】。    《    》  第一条》 根: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水污染】防治:法和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水污染防—治法实施《细则等法律、法规】的规定结合本市【实际制定本》规定   第—二条 本规》定适用于本市—行政:区域内地表》、地下水体的—污染防治  — 第三?条, 县级?以,。上人民政府》环境保护行》。政主管部门对—本,行政区域的水—污染:防治实施统》一监督管理 —。  :规划:、水务?、住建、城管、工商!、林业绿化、国【土、卫生计生—、交通、农业等行政!管,理,部门按照《职责:做好水污《染防治工作   第!四条 环《。境,。保护行政主》管,部门应当会同—水务等?有关:行政管理《部,门依据主要地面水】环境:功,能,区分类、《本行政区域水环【境现状、使用—要,求和整体规划对未划!类的所辖水域—划分:环境功能《类别  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应当—按照优先保护饮用水!。水源的原《。则,提出本行政区—域饮用水水源保【。护区的划定方—案   水》环境功能类》别和饮用水水源保护!区划定方案应—当按照规定报批【后予以公《。布   第五—。条 建立和完善对】饮,。用水水源保》护区域的《生态环境保护补偿】机制具体办法—由市人?民政府规定   】第,六条 饮用》水水:源,保护区分为一—级,保护区?、二级保护区—。在保:护区外?。可以划定一定的【区域作?为准保护区保护区】应当有明确》的地理界线保—护区所在地》的县级人民》政,府应当在分界处设】立界碑、界桩—、警示牌等标志  !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擅:自改变或者破—坏保护区设立的标】志   第》七条 ?饮用水水源》准保护区禁》止下列?行为   (一)】新建、扩建对水体】污染严重的建—设项目增《加改建?项目排?污量;   (二】)破坏植被、湿【地;: ,  (?三)炸鱼、毒鱼、】电鱼用?非法渔具捕鱼;  !。 (四)使用剧【毒和:高浓度、高残留农药!;   (五)法】律、:。法,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!  第八《条 饮用水水—源二级?保护区除执行本规定!。第七条?规定外还禁止下列】行为:   (一》)新建、改建—、扩建排放污染物的!建设:项目;   (二】)设置排污口;【   ?(,三)设?立装卸垃圾、油【类及其他有毒有【害物品的码头;  ! (四)设置畜【禽养殖?。场;   (—五):采矿、采石》。、采:砂、修建《坟墓;   (【六):倾倒:、堆放、填埋—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!物 :  已建成的排放】。污染物?的建设项目由县级】以上人民《政府责令《拆除或者关闭  】 第九条 饮用水】水,源一级?保护区除执行本【规定:。第七、八条规定外还!禁止下列行为 【  (一《)新建、改》建、扩?建与:供,水,设施和保护》水源无关的建—设项目;   【(二)从事》拦网:、网箱水产》养殖活动;   】(三)游泳、露【营、野?炊、垂钓; —  (四)》组织旅游、经营餐饮!;   (》五)设置渗》。水厕所、粪坑及污水!渠道;   (六】)利:用污水灌《溉和有毒污泥作肥料!;   《(七)其他可能污染!水体:的活动 《  :。已建成?的与供水设施—和保:护水源无关的建【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责《令拆除或者关闭【 ,  :第十条 《饮用水水源保—护区内?原,批准的采矿点由县级!。。以上人民政府依【据有关法律、法【规按:照规定?权限限期予》以关闭关《闭前所排放的—废水由排放》企业治理达标—。排放堆弃的固体【废物:必须进行无害—化处理;废弃—矿场及其《产生:的固:体废:物,、矿:坑废水由所》在地的县、乡—级人民政府按照【规,定,期限进?行治:理   第十—一条: 禁止在饮》用,水水源保护》区内25度以上的】陡坡地?和,20度以上》直接:面向饮用水水源集】水区的荒《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!物已经种植的各级人!民政府应当根据【。实际情况制定计划】逐步实行退耕—还林恢复植》被   《实行退耕还林—。的应当?。按照有关规定对退】耕者予以补偿 【  第十二条 乡】、镇人民政》府,。。、村:民,委,。员会:应,当对农村水井等集中!饮用:水水源?地采取?粪便、废《水综合利用或者无】。害化处?理和控制化肥、农】药使:用等:保护措施防止造成】饮用水水源》污染   第十三】条 禁止企》事业单位无排—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!污许可证的》规定向水体排—放污染物   不】外排废水或》者按:照规定不征收排污】。费的企事业单位【。和个体工《商,户应当保证水—污染物?处理设施的正常【使用未经批准不得闲!置或者拆《除水污染物处理设施!   第十四条 建!设项目?应,当,采,用,清洁工?艺合理利用自—。然资源防《止环境污染》和生态破坏  【 基本建设》、,技术改造、》污染源限期》治,理项目和其他—污染治?理工程应《当选用环境》保护先进适用—技术  《 第:十五条 县》级以上人《民政府?应当根据水污染物】总量控制指标确【定本行政区》域内重点控》制污染?物种类?、区域和单位—   纳入排污总】量,控制的排《污单位由环境保护】行政主?管部门确定》其排污总《量控制指标和削减】时限:排污单?位应当按照》限期达到要求   !第十六条《 超总?量、超标准排—。放,水,污染物的企》。业应当?限期治?理;超过期限未治理!的由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按照规定—权限责令停业或【者关闭   第【十七条 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根据本行《政区域内污水排放】总,量建设城《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!及配:套管网?新,建居住?小区:应当采取污水综合】处理措施乡、镇人民!政府所在地和建【成的居?。住集中区应当逐【步采取污水》综合处理措施   !。第十:八条 城市大—型公共建《筑和公共《管网覆盖范围外的】自备水?源单:位应当建立》中,水回用系统》  : 居住小区应—当逐步建设中水回】用设施提高中水使用!率   第十九条 !各级人民政府应【当采取措《施鼓励?、吸引社会》资金投向城》。镇污: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!施项目的建设和【运营   第二十】条 城镇污水集【中,处理设施应当—。建立水污染物在线监!测,。系统环境保护行【政主管部门应—当对:出水:。水质定期《进行监?。督检查   —城镇污水处理设【施的:出水水质必》须,达到规定标》。准   第二十一条! 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》逐步建立主》要水系及《其河流污水排放监测!网络对排《。。污单位的污水排【放实施监督控—制   重》。点排:污单位应当安—装和使用水》污染:物排放自《动,监测设备纳入环境】保,护行政主管部—门的监测网络—   第二十二【。条 实行饮用水水源!水质、水环》境质量公报制度环境!保护: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!月向社?会公布饮用水—水源:水质;水环境质【量,应当定期公布 【  第二《十三条? 违反本规定第【。六条第?二款规定的由—水行:政主管部门》责令恢复《原状处以500元】以上1?000元以下罚【款   第二十四条! 违: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四!项,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门责令【停止违法行为处以】2万:元,以上10万元以下】罚款由县级》以上人民《政府按照《规定权限责》令拆除或者关闭【。   ?。第二:十五条?。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!。第三项规定的由环】境保护行政主—管,部门责令立》即改正可《以处以?2,00元?以,上500元以—下罚款   第【。。。二十:六条 违反本—规定第九条》第四项规定的由环】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停止违法—行为处以2万—元以上10万元以】下罚:款   第二—十七条 违反本规】定第九条第五项、第!六项:规,定之一?的由环境保护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!止违法行为处—。以,。500元《以上2万元以下罚】款,   第《二十八条 违反本】。规定第十三》条第一?款规定违反排污【许可证的规定—向水体排《放污染物的由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。门责令停《止排污限期改正【处以1万元》以,上1:0万元以《。下的罚?款;无排《污许可证排放污【染物的处以》5,万元以上20万元以!下的罚款   违反!本规定第十》三条第二款规定【。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处以应缴纳排污费!数额1倍以上3倍】以下的罚款  【 第二?十九条?。 违反本规》。定其他规定》的依据有关》法律、法规的规定予!以处罚?  : 第三?。十条 本规定自20!02年3月1日起施!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