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市水污染防【治规定
—(2001》年,11月9日贵阳【市第十届《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!通过 200—2年1月7日—贵州省?第九届人《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《会第二十六次会【议批准 根据20】09年?4月:29日贵阳市第十】二届人民代表—大会:常务委员会》。第十七次会议通过】。 ,2009《年7月?29日贵州》省第十一《届人:。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,会第九次会》议批准的贵阳市人民!代表大会《常务委?员会关于修改〈【贵阳:市,水污染防治规定〉的!决,定第:一,次修正 》根据2017—年6月2日贵州省第!十二届?人,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二十八【次会议?批,准的贵阳市》人,民代表大《会常:务委员会关于修【改部:分地方性法》规的决定第二—次修正)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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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水污染防治》法和中华《人民:共和国?水污染防治法实【施细则等法律—、法规的规》定结合本市》实际制定《本规定
第二条! 本规定《适用于本市行—政区域内《地表、地下水—体的污染防治
【 第三条》 县级?以上人民政》府,环境保护行政—主管部门对》本行政区域的水【污染防治实》施统一监督》管理
规划、水!务、住建、城管、】工商、林业绿化、国!土、卫生计生、交】通、:。农业等行政管—理部门按照职—责做好水污染防治】工作
? 第四条 环境】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:应当会同水务等【有关行政管理部【门依据主要》地面:水环境功能区分【类,、本行政区域水【。环境现状、》使用要求和整体规】划对未划类》的所辖水域划分环境!功能类别
县】级以上人民》政府:应当:按照: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!的原则提出本行政】区域饮用水水源保】护区的划定方案【
?水环境功能类别和】饮用水水源保护【区划定方案应—当按:照规定?报批后?予以公布
【第五条 建立和完】善,对饮用水水源保护】。区域的?生态环境保护—补偿机制具体办【法由市人民》政府规定《
第六条 【饮用水水源》保护区分为一级保】护区、二级》保护区在《保护区外可以划定一!定的区?域作为准保护区保】护区应当《有明确的地》理界线?保护区?所在地的县》级人民?。政府应当在分界处】设立界碑、》界桩、警《示牌等标志
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擅自改变》或者破坏保》护区设立的标志【
第《七条: 饮用水水源准【保护区禁止下列【行为
(一【)新建、扩建对水体!污染严重的》建设项目增加改建项!目排污量《;
(二—)破坏植被、湿地】;,
: (三)炸鱼、毒鱼!、电:鱼用非法渔具捕鱼;!
(四)使用剧!毒和高?浓度、高残留农【药;
(五)】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其他行为
第!八条 ?饮用:水水源二级保护区】除执行本规定第七】条,规定外还禁止下【列,行为
(一)新!建、改建、扩建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】项目:;
(二)设】置排污口《;
: (三)设立【装卸:垃圾、油类及—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!码头;
(四)!设置畜禽养殖—场;
(五)】采矿、采石、采【砂、修建坟墓;【
, (六)倾倒【、堆放、填埋城镇】垃圾或?者其他废《物
已建成的排!放污染物《的建设项目由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责【。令拆除或《者关闭
第九条! 饮用水《水源一级保护区除】执行本规定第七、八!条规定外还禁止【下列行为
【(一)新建、改【建、扩建与》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!无关的建设项目;
! (二)从事拦网!、网箱水《产养殖活动》;
(三)游泳!、,露营、野炊、—垂钓;
(【四)组织旅游、经】营餐饮;
(】。五,)设置渗水厕—所、粪坑及》污水渠道;
—。 (?六)利用《污水灌溉和有毒【。污泥:。作肥料;
》 (七)其他【。可能:污染水?体的活动《
已建成的【与,供,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!关的建?设项目由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责令【拆除:或者关?闭
? 第十?条 :饮用:水水源保护区内【。原批准的采矿点由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!据有:关法律?、法规按照规定权】限限:期予以关闭关闭前】所排放的《废水:由排放企业治理达标!排放堆弃《的固体废物必—须进行无害化处理;!废弃矿场《及其产生的固—体废物、矿》坑废水由所在—地的县、乡级人民】政府:。按照规定期限—进行治理
【。第十一条 禁止在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】内25度以上的陡】坡地和2《0度以上直接—。。面向饮用《水水源集水区的【荒坡地上开》。垦种植农作物已【经种植的各级人民】政府应当根据实【际情况制定计划逐步!实行退耕还》林,恢复植被
实】行退耕还林的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!退耕者予以补偿
! 第十二条 乡、】镇,人民政府、村民【委员会应当对农【村水井等集中饮【用水水源地采取粪】便、废水综合利【用或者无《。害化处理和控—制化肥?、,农药使用等保护措】施防止造《成饮用水水》源污染
第十三!条 禁止企事业【单,位无排污《许可:证或者违反》排污许可证的—。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!物
不外排【废水或者按照规定】不征收排污费的【企事业单位和—个体工?。商,。户应当保证水污【染,。物处理设施的—。正常使用未经批【准不得闲置或者拆除!水污:染物处?。理设施
第【十四条 建设项目应!当采用清洁工—艺合理利用自—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!和生态?破坏
《 基本建设》、技术改《造、污染源限期【治理:项目和其他污—染治理工《程,应,当选用环境保护先】。进适用技术
】。。。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应》当根据?水污染?物总量控制指标【确定本行《政区域内重点控制】污染物种类、区域和!。单,位
: 纳入排污总量】控制的排污》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!主,管部:门,确定其排污总量控】制指标?和削:减时限排污单位应】当按照限期达—到要求
《 第十六条 【超,总量、超标准—排放水污染物的企】业应当限期》治理:;超过期限未—治,理,的由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!规定权限责令停【业或者?关闭
? :第十: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应当根据—本行政区域内—污水排?放总量建设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!施及配套管网新建】居住小区应当采取污!水综:合处理措施乡、镇人!民政府所在》地和建成的居住集】。中区应当逐步采【取污水综合处理【措施:
?第,十八条 城》市,。大型公共建》筑和:公共管网覆盖—范围外?。的,自备水源单》位应当建立中—水,回用系统
居】住小区应当逐步建设!中水回用设施提高】中水使用率》
?第十九条 》各级:人民:政府应当采取措施】鼓励、吸引社会资】金投:向城镇污水处理【和中水回用》设施项目的建—设和运营
— 第二十条 城【。镇污水?集中处理设》施应当建立水—污染物?在,线监测系统环境【保,护,行政主?管部门?应当对出水水质定期!进行监督检查
!城镇污水处》理设施的出水水质】必须达?到规定?。标,准
第》。二十一条《 环境?保,。。护行政?主管部门应当—逐步建立主要水系】及其河?流污水排放监测网络!对排污单位的—污水排放实施监督控!制
重》。点排污单位应当【安装和使用水污染物!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纳!入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的监测—网络:
第二十二【条 实行《饮用水水源水质、水!环境:质量公?报制度?环境保?。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每月向社《会公布饮用》水水源水《质,;水环境质量应【当定期公布》。
?第二十三条 —违反本?规定第六条第二款】。规定:的由水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?恢复原状处以5【00元以上1000!元以下?罚款
《。 第二?十四条? 违:反本规定第》八条第?四项规?。定的由?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停止违法【行为处以2万元【以上10万元以下罚!款由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!限责令拆除或者关】闭
《第二:十五条 违反本规】定第九条第三项规】定的由环《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责令》立即:改正可以处》以200元以上【5,00元以下》罚款
第—二十六条 》违反本规《定第九?条第四项规定的由环!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!处以2万元以—。上10?万元以下罚款
!第二十七条 违【反本规定《第九条第五》项、第六项规—定之一的《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停》止违法行为处以5】00元?以上2?万元以下罚款
!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!规定第十三》。条第一款规》。定违反?排污许可证的规定】向,水体排放污染物【的由环境保护行【政,主管部门责令停止】排污限期《改正处以1万元以】上10万《元以下?的罚款;无排污【许,可证排放污染物【的处:以5万元以上20】万,元以:。下的罚款《
违反本规定第!。十,三条:第二款规定的由环境!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限期改正处【以应:缴纳排污费数—额1倍以上3—倍以下的罚款
!第二十?九条 违《反本规定其他规【定的依据有》关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予以处罚
!第三十条 》本,规定自200—2年3月1日—。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