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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:市水:土保持管理办法【 (市政府》令第12号》2005年10【月1日施《行根据20》13年2月25日贵!阳市人民政》府关于?修改部?分规章的《决定修正)    !       第一!条 为加强水—土保:持工:作保护?和建设良《好的生态环境根【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?。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!律、法?规结:合本市实际制定【本办法   —    第二条 在!本市行政区域内的】单位:和个人应当》遵守本办法 —。    第》三条 水土保—持工作必须》坚,。持预防为主、全面】规划、综合》防治、注重效—益,的方针实行谁使用土!。地谁保护、谁造成水!土流失谁治》理、谁破坏水土【保持设施谁负责赔偿!的原则     第!四条 单位和个人】都,有,保护水土资源、防】治水土流失的义【务有权对违法开荒、!破坏植被、挖砂【、取土、开山—采石:、乱堆乱倒》建筑渣(土)等【行为予以制止并有】权对破坏水土保持资!源、设施的行—。为进行检举  【   第五条 市】、区、县(市)人】民政府?。应将水土保持—工,作列:为重要职责实—行,任期目标责任制市】、区:。、县(市)人民政】府设立?的水土保持委—员会负责检查和协调!本行政区域内的【。。水,土保持?工作     【市、区?、县(市)人—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部门主管本行政区】域内水土保持工作其!主要职责是》。     (一【)贯彻执行国—家有关水《土保持的法律、法规!和方:针,、政策;   【  (二《)审批相应级别的开!发建:设项目水土保持【方案并监督水土保持!方案的实《施;     【(三)负责对中华人!民共和国水土—保持法和本办法【实施情况进行监【督检查;    】 (四)负责水土保!持查勘、编制水土】。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!;     —(五)负责水土保持!宣传教?。育、科研和》人才培训;  【 ,  (六)负责【水,土保持经费、物【资的管理和使—用;  《 ,  (七)负责【其,他有关水土》保持:的工作     市!、区、县《(市)人民政府发】展改革、国土资【源、:环,境保护、农业、林业!。、规划、《建设、城管、交通等!。有,。关部门按照各—自,职责配合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做好【水土保持工作  】   第六条 乡(!镇)人民政府负责】本,辖,区水土保持资—源、设施的保护【和管理乡《(镇)人民》政府:应安排专人负责水】土保:持工作在社区范【围内水行政部门负责!具体工作社区—服,务管理机构负—。责配合?和监:督,工作 《  村民(居民【)委员会《应当按照本办法做好!水,土保持工作  【。      — ,第,七条 市《、区、县(市)【人民政府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,结合实际开展水【。土保持宣传普及【水土保持知识提【高,全民自?觉防治水土流—失的意识     !。本市范围内的各级】各类学校应加—。强水土保《持知识教育各新闻单!位应加?强对水土保》持工作的宣传  】   第《八条 市、》区、县(《市,)人民政《府水: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!调查评价水土—资源的基础上会同】有关部门《编,制水土保《持规划报同》级人:。民政府批《准   《  市、区、—县(:市)人民政》。府应将水土保持规】划确定的任务纳【入国民经济和社会】发展计划《安,排专项资《金逐步增加水土【保持预算多渠—道筹集资金有计【划地开展水土流【失治理、水》土保持预防监—督和管?护工作     】第九条 《市、区、县(市)人!民政府?有关部门应当每年】向同级水土保—持委员会报告本部】门开展水土》流失防治《工,作的情况并向同级】水行政主管部—门通:报   《  第十条 区、县!(市)人民政府水行!政主管部《门应根据水土流【失情况?划定:水土保?持重点预防保护【区、重点监督—区、重?点治理区报县级人民!政,府批准并公告—  :   第十一条 禁!。止开垦二十五—度以上陡坡地—种植农作物禁止【毁林:、毁草?、烧山开荒》、滥砍滥《伐,禁止向江河、湖【泊、水库及其—保护范围内倾倒【各种建筑废》料、废?渣(土)  —。   第十二条【 禁止在下列地带】。从事挖砂、采石【、取土等活动 【   ?。 (:一)江?河、湖泊、水库、干!渠,保护范围内; 【    (二—)铁路?、公路隧洞洞—。口用地范围内—的斜坡; 》   ? (三)《道路:、水坝、水渠的地】。。基坡面?;   《  :(四)崩塌滑坡危险!区、泥石流易—发区、基本》农田保护区、自【然保护?。区、风?景,名胜:区、文化古迹—区;  《  :   (五)有【关法律、法规—规定的其《他地带?  :  :   第十三条【 市、区、县(市】)人民政府应当鼓】。励单位和个》。。人投资建设经济林、!水,土保持林、修建水】平梯田(土)、蓄水!池、拦山沟、拦【沙坝等保护水土资源!的活动?  :。。   第十》四条 治理水土流】失,应与经济社会发【展相结合以天然【沟壑及?其,两侧坡地《形成的小《流域:为单:元实行山、》水、林、田、路、】气综合治理建设【水土保持《综合防护体系  】   第十五条【 市、区、》县(市)人民—政府水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定期】公,告本行政《区域内生产建设【活动防?治水土流失的情况接!受社会监《督 :    《第十六条 市—。。、区(市、县)【人民政府应》采取措施加强市、】区(市、县》。)、乡(镇》。)、社区《服务管理机构—、村(居)委—会,四级水土保持预防】监督体系和管护【体系建设《 :。    第》十七条 水土保持工!作实:行水土保持监督【员制度和管》护员制度 》  :  水土《保持监督《员依法执《行公务?时应持有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颁发的水】土保持监督检查证件!水土保持监督员依法!履行监督检查职【责,时被:检查单位应提供必】要的资?料和条件任何单位】和个人不得拒绝  !   水土保持【管,护员由县级》人民:政府水行政主管【部,门聘任水土保持管护!员履行职责》时应持有县级人民政!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颁!发的水土保持—管护员证《件     —水土保持管》护员协助《水土:保持监督《员,工作负?责管护范《。围内水土保》持资:源、:设施的保护》和管理定期向乡【(镇)人民政府【和县级?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部门》报告管护范》围内的水土保持情况! ,    第十—八条:。 市:、区、?县(市)人民政府】。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及其所属的】水土保持《监督管?理,机构应加《强本:行政区域《内的水?土保持动态管理定期!进行巡查和监督对】水土保持方案—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!    《第十九条 市、区】、,县(市)人民政府】水行政?主管部门应建—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社!会服务体《系为社会提》供水土保持技术服】务   《  第二《十条 农村集体【经济组?。织应将?水土流?。。失防治?责任:。列入:。土地承包合同乡(镇!。),人民政府应》监督土?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水!土流失防治责任【的履行    【 第二十一条 凡在!本市范围内依法申请!从事需剥离地表【、开挖山体、采【。矿,、堆放砂(石)材料!以及其他可能造【成水土流失的生产】建设活动的单—位和个人必须同时】提出防治水土流失的!。措施或水土保持方案!并到县级《以,上,。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门依法办理【水土保?持的有关手续 【   ? 市、区、县—。(市)人民政府环境!保护:、发展改革》、国土资《。源等行政主》。管部门在审批法【律、法规规》定须办理水土保【持手续的项目—时应核?实是:否,有,水行政?主管部门《办理的水土保—持,手续:。。     第—。二十二条《 从: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!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!。颁发的水土》保持:方案编?制,资格证书     !第二:十三条 水土—保,持方案实《行分级审批》分级:审批的具体办法由】市人民?政府水行《政主管部门依—法另行制定》     第二十】四条 生产建设项】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必!须与主体工程同【时设计?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!入,使用:生产建设《。项目竣工时应进行水!土保持验收》市、区、县》。(市)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管部门—负,责水土保持措施【及防治效果的验收水!土保持设施》未经:验收:或验: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!不得投入《使,用     第二十!。五条 市、区、县】(市)?人民政府有关部【门应加强对弃—土(渣)场的管理在!城镇周边地》区设置弃土(—渣)场的《。选,址应当经过科—学论证开办单—位,和,个人在申报办—理水土保持方案手续!时应附?有,关部门对弃土—(渣)场《选址的论证资料【     第—二十六条 单位【或个人在建》设和生产《活,动中:应依法缴纳》水土流失防》治费水土流失防治费!包括水?土,保持补偿费与水土流!。失治理?。费 :  :  有水土》。流失防?治任务的《生产建设项目—。。开工建?设后不?按,照经批准的》水土保?持方案进行水—土流:失防治或自》行防治不符》合标准?的由:县级以上人民—政,府,水行政主管部门按】照批:。准的水土保持方案】。征收水土流失治【理费专项用》于该生产建设—。项目的水土流失【防治   》  单位或个—。人在建设和》生产活动中造—。成水:土保持资源、设施损!失的必须缴纳—水土保持补》偿,费     水土】。。流失:防治费?。的征收、管理—和使用范《围按照贵州省—。水土流失《防,治,费征收管理办法【(试行)的规定【执行 ?    第》二十七条 》水土:保持监督员》和管护员滥用—职权:造成单位《或个人损失的由县级!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部门按—有关规定处理造【成严重后果的依法】追究法律《。责任:     第二十八!条 阻碍水土—。。保持:监督员和管护员依法!履行监督、管—护职责违反治安【管理的由公安机【关依法处罚;以暴】力、:威胁方式《阻碍水土保持—监,督员和水土》保持管护员依法履】行监督、管护职【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!机关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   【  第?二十九条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县级人《民政府水行》政主管部门依—。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水土保持【法第:三十三条、中华【。人民共和国》水土保持法实施条】例第二十六》条、贵州省》。实施〈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水土》保持法?〉办法第二十条的】规定予以处罚  】   (一》)开垦二十五—度以上陡《坡地种植农作物的】;     (【二)未经批准擅自】开,垦二十五度以下【。、五度以上荒坡地的!     第三【十条 ?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!失的生产建》设活动不编报—水土保持方》案即开工《建设的由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!主,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!水土保持《方,案并:监督进行治理在建】设和生产过程中不】按水土保持》方案实施造成水土流!失不进行治理的由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!行政主管《部门依?法处罚     第!三十一条《 对侵占或损坏水】土保持?。设施、试验场—地、种植的林草和】其他:治理成?果的由县级人民政府!水行:政主管部门依据贵】州省:实施:(中华人民共和国】。水土保持法)办法第!二十四条规》定责令?其限期退还或照价赔!偿可并处《罚款    — 第三十二条 设置!经,营性弃土(》渣):。场未办理水土保持方!案由: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!。政主管部《门予以罚《款没有?违法所得《的处1万元以—下罚款?;有违法所》得的处违法所得三】倍以下的罚款但【最高不得超过三【万元     【第三十三条 水行政!主,管部:门违反规定批准水土!保持方案造》成水土流失的由有关!行政机关依》。法追:究有关责任人—的责任  》   第三十四条】 违:反本办法其》他规定的由有—关部门依照有关【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】予以处理  —   第三十五条】 本办法自2005!年1:。0,月1日起《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