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省地《震安全性评价—管理条例
(1【999年9月—24日青海省第九届!人,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第十一次】会议通过 20【12年9《。月27日青海省【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】。。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三十二次会议修订】 根据2《018年3月30】日青海省《第十三届人》民代: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二:次会议关于》修改〈?青海省实施〈中华】人民:共和国节约能源【法〉办法〉等十【部地:方性法规的》决定修正《)
— , 第一条》 为了?加强对地震》安全性评价的管理】防御和减轻地震【灾害保?护人民生命和财【产安全根据中华【人民共?和国防震减灾法地】震,安全性评价》管理:。条例和有关法律、】行,政法规结合本—省实际制定本条例
!。
第二条 在本!省行政区《域内从事地震安全】性评价及《其管理?活动适用本条例【
第三条【 本条例所》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!指根据对建设工【程场地及周围的【地震:地质环境与》地,震活动的分析按照建!设工程设防》风险水准给》出与建?设工程抗震》。。设防要求相应的【地震动参《数或者地震》烈度以?及场地?的地震地质灾害【预测结果
— ,本条例所称抗震设防!要求是指建设—工程抗御地震—破坏的准则》和在一?定风险水准下抗【震设计采用的—地震动参数或—者地震烈度
!第,。。四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负责管理地】。震工作的部》门或者机构》负责本行政》区域内的《地震:安全性评价》和抗:震设防要求的监督】管,理工作
县级】。以,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!、住:。。。。房城乡建《。。设,、水利、交通—、,国土资源《以及: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!照各自职责做—好,与地震安《。全性:评价相关的工作
! 第五《条 重大建设工程、!可能发生严重次生】灾害的建设工程【以及国?家和本?省规定的其他—建设工程必须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】价
《必须进行地震安【全性评?价的建设工》程的具体范围—按照本条《例所附地震安全性】评,。价建设工程范围执行!
? 第六条 建设【单位对必须进行地震!安全性评《价的建设工程应当】在选址之《后初步设计之前委托!。具备相应条件—的单位或者机—构对其进行地—震安全性评价—并到州(市)人民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】工作:的部门备案》
: :第七:条 承担地震安【全性评价的单—位或者机构应当具】备下列?条件:
(一)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!
(二)具有】与承担地震安全性】评价相适应》的地震学、》地震地质学、地【。震工程学《。三个相关专业背景】的,技术人员《每个专业具》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!人员不?少于二?人;
?。 (三)具有承担!地,震安全性评价工作】的技术装备和专用】软件系统《并具备?相,应,的实验、测试—条件和分析能力;
! :(四:)具有健全》的质量?管理体系
【 第八条 承担地】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!或者机构在》本,省行政区域》内,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!业务的应当到—省,地震工作主管部门】和建设工程所在地州!(,市,)人民政府负责【管理:地震工作的部门备】案
《 第九?条 地震安全性评】价单位对《。建设工程进行地【震,安全性?评价后应当》按照有关《规定和?。。技术:标准编制地震安【全性评?价报告并对地震【安全性评价报告【的质量负责
— 第十条 建!设单位应当将地震】安,全性评价成果交【由第三方技术审查机!。构进行技术》审查
地—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通!过技术审查》后方:。可使用?
?。 第十一条 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!有关部门应当—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!防要求纳入基—。本建设管理程序对】未确:定抗震设防》要,求的项目不予办【理相关手续
】必须进行地》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!工,程负责项目审—批、核?准的部?。门应当?。将经:审定的地震》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!的抗震?设防要求《纳,入,建设工程可行性研】究报告?或者项?目申请报告的审查内!容可行性研究报【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!中未包含《抗震设防要求的【项目审批、核—准部门不予审批【、,核准
住—房,城乡建设、交—通、水利等其—他专业主管部—门,应当:。将抗震设计纳—入建设工程初步设】计或者设计文件的审!查内容建设工程的】抗震设计未经—审查或?。。者审查未通》过的不?得发放施工许可【证
第—十,二条 建设单位、勘!察单位、设计—单位、?施工:单位、工程监理【单位应当按照抗【震,设防要求和》有关工程建》设强制?性标准保证建设工程!的抗震设防》质量:
《第,十三条 《必须进行地震—安全性评价的建设】工程竣工验收时【建,设单位应《当在通知《消防、?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!的同时通知》同级地震工作主【管部门参加建—设工程不符合—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!单位应当组织整改】经复验合《格后方可使用
! ,第十四条 除本条例!第五条规定以—外的其他建》设工:程按照经《审定的地震小区划图!确定抗震《。设防要求;》未,制定地震小》区划图的按照国家颁!布的:地震动参《数区划图确定抗震】设防要求学校、医院!等人员密集场—所的建设工程应当在!地震动参《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!区划图的《基础上提高一档【确定抗震《设防要?求
《 第十五条 县【。级,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加强—农村牧区民居—抗震设防工作的指】导和监督制定相应政!策安排专《项资:金组织实施地震安】全示范工程》鼓,励,和扶持农牧民建设符!合抗震?。设防要求的民居
】 农?村牧区建制镇、集】镇规划区的公用建筑!以及:异地:扶贫搬迁、生态移】民搬迁等建设工【程应:当根据国家地震动参!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!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!防要求进行设—计、:施,工
:
第十六条 】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!的部:门或者机构》应当向社会公布地震!动参数区《划图并提供相—。关咨询服务
】 ,。第十七?条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负【责管理地震》工作的部门或—者机构应《当会同发展改革、】住,房城乡建设》或者其他《有关专业《主管部门对必须【进行地?震安全性评价的【建设工?程进行阶段性检【查对不符合抗震设防!要求的应当要求建设!单位进行整改
【
第十八条 违!反本条例规定—的行为?法律、?行政法规《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!。其规定
《
第十九条 违!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!政,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抗!震设防?要,求的建设工程给【予批准?、核准的由上级【主管:部门或者《监察机?关责:令改正对《。直接负责的主—管人员?和其:他直: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!行政处分
【 第二》十条 违反本条【例规定未按照地【。震,安全:性评价?报告确定的抗震设防!要,求进:行抗震设计》的或者未按》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!的由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:负责管?理地震工作》的,部门或者机构—责令限期改》正;逾期《不改正的处以—三万元以《上三十万《元以下的罚款—
《第二十一《条 本条例自—2012年12【。月1:日起施行
附【。件地震安全性—评价建?设工:程范围
《
一、重大建】设工:程
(一)交】通工程?
1《.高速公路、—。一级二级干线公路地!下铁路、长度大【于三十?千米的铁路》;
2.铁路】、公路?上长度大于五百【米,的多孔桥梁或—者单孔跨《度大于?一百米的桥梁长度大!于一:千米:的隧道城《市道路中长以—上桥梁、高架桥【城市隧道、轻轨【地下:隧,。道;
3.【建筑面积《八千:平方米以上》的铁路枢纽工程和大!中城市的火车站、】一级汽车客运—站候车楼机场
】 (二)通信工【程,。。
1《.国际通信》工程、国际卫星地】面,站;
2.州(!市)以上广播电【视中心?主体:。工,程、广播电视—发射塔?、通信?枢纽工程;
3!.规:划人口五《十万以上的城—。市邮政枢纽
— , (三)能》。源,工程
?。。 1.总装机容】量五十兆《。瓦以:上的水电站抽水蓄】能电站?;
? 2.总装机容量一!百兆瓦以上的热电】厂;
3—.330千伏—以上的变《电所、直流换流站】州(市)以上电力调!度中心
(四】)重要公共建筑工】程
1.五千座!位以上的体育—馆一千座位以上的】影剧院、礼堂、会议!中心:。、大型公共娱—乐等:人员:密集场所单体—永久性建筑》面积二万平方米以】上的贸易《、金融、《商场、宾《馆等公共建》筑,;
2.八千平!方米以上的学校教学!楼和学生公寓二级三!级,医院的住院楼、【医技:楼、:门诊楼以及疾病预防!控制中?心,、急救中心》、中心血库;
【 , 3:.存放国家一—、二级?文物的博物馆—。、展览馆《存放珍贵《档,案的场馆和具有重】要纪念意义的大【型建(构)筑物;】
4.独立【。人防:工程州(市)以【上各类党政》机关指挥《中心、?公安:和,消防指?挥中心、防灾减灾指!。挥中心;
5.!坚硬、中硬场—地,高度八十《米以上以及中—软、软弱场地六十米!以上的高层建筑物】
二、可能】。发生严重次》。生灾害?的建设工程
(!一)炼油厂》容量五万立方米以】上的石?油存储设施煤气、天!然,气、石油液化气存储!以,及,。供应枢纽《设施输油、输气【主管线;
(二!)研制、生》产、存放《剧毒生物制品和天】然、人工细菌与【病毒:的建筑或者其—区段;存放放射性】物质、?剧毒、易燃》、易爆危《。险品的设施以及危险!废弃物处理中心和医!疗废弃物处理中【心,;
(三)州(!市)以上集中供热、!供气、供水主体【枢纽:。工程和城市污水处】理工程;
(】四)蓄水量一千万立!方米以上或者—。坝高:。超过六?十米的水库;
】 (五)大型矿山】、化工、石化、冶】炼等:工程大Ⅱ《型尾矿坝
》
, 三、其》他建设工程
(!一,)位于地震动参【数区划分界线两侧各!四,。千米区?域,的建设工程;
【 (二《。)位于?地震重点监视防御】区,和重:点监视?防,御城市的重要—建,设工程;
— (三)《法律:、法规、规章和【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!部门规定需》要进行地震》安全性评《价的工程以及省【地震工作主》管部门与有关部门】共同确定《的有特殊《要求需要进行—地震安全性评—。价的建设工程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