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省地震安全性】评价:管理条例
》(1:999年9》月24日青海—。省第九届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十一次会【议通过 2》012年9月—27日青海省第十】一,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!会议修订 根据20!18年3《月30日青海省第十!三届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二次会议关于修】改〈:青海省实施〈中华】人民共和国》节约能?源法〉办法〉—等十部地方性—法规:的决:定修正)
!。 , 第一条 为【了加强对地震安全性!评价的管《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!害,保护人民生》命和:财产安全根》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!震,减灾:。。法地震安全性评【价管理条例和有关法!律、行?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!制定本条例
】 第二条《 在本省行政—区域内从事》地震:。。安全性评价及其【管理活动适用本【条,。例
? , 第三条 本条【例所称地震安全性】评价是指《根据对建设》工,程,场地及周《围的地震地质环境与!地震活动的分析【按照建设工程设防风!险水准给出与—建设工程抗震设防】要求相应的地震动参!数或者地震烈度【。以及场地的地震【地质灾害《预测结果
》 本条例所—称抗震?设防要?求是指?建设工程《抗御地震《破坏的准则》和在一定《风险水准下抗震设】计采用的《地震:动参数?或者地?震烈: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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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【县级以?上人民?政府负责管理—地震工作的》部门或者机构—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!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!督,管理工作
》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发展改革、—住房城?乡建设?、水利、交通、国土!资源以及其他有关部!门应当?按照各自职责—做好与?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!的工作
第】五条 ?重大建?设工程、可能发生严!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!程以及国家和本【省规定?的其他建设工程必须!进行地震安全性【评价
? 必须进》行地震安《全性评价的建—设,工程的?具体范围按照—本,条例所附地震安全】性评价建设工程范】围执行
第六!条 建设《单位对?必须:进行地震安全性评】价的建设工》程应当在选址之后初!步,设计之前《委托具备《相应:。条件的单位或者【机构对其进行地震】安全:性评价并到州(市)!。。人民政府负责管【理地震工作》的部门备案
!第七条?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!价的:单位或者机构应【。当具备下《。列,。条件
? (一)具有独】立法人资《格;
(二【)具有?与承担地震》安全性评价》。相适应的地》震学、?。地震地质学》、地震工程学三个】相关专业背》景的技术人》员每个?专业具有高级专【业技术职称》人员不?少于:二人:;
(三—)具有承《担地震?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!术装备和专》用软件系《。统并具备相》应的实验、测试【。条件和分析能力;
! (四)具有健全!的质量管《理,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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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。条 承担《地震安全性评价【的单位或《者机构在本省行政区!域内承揽《地震安?全性评价业》务的应?当到省地震》工作主管《部门和建设工程【所在地州《(市)?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!震工作的部门—备案
第九】条 地震安全性【评价单位对建设【工程进行《地,震安全性评价后【应当按照有关规定】和,技术标准《编制地震安》全性评价报告并对】地震安?全,性评价报告》的质量负《责
? , 第十条 建【设单位应当将地【。震安全性评价—成果交由第三方技】术审查?机,构,进行技术审查
【 地震安》。。全性评?。价报告通《过,技术:审,查后方可使用—
? 第十一条 县级以!上人民?政府:及其有关部门—应当将建设》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!纳入基?本建设管理程—序对未确定抗震设防!要求的?项目不予办理相【。。关手续
—必须进行地震—安全性评价的—建设工程负责项目】审批、核准的部门应!。当将经审《定的地震安》全性评?价结果确《定的:抗震设防要求纳【入,。建设工程《可行性研《究报:告或者项目申请报】告的审查《内容可行性研究报】。告,或者项目《申请报告《中未包含《。抗震设防要求的项】目审批、核准部门不!予审批、核》准,
?住房城乡建设、【交通、水利等其他专!业主管部门应当将抗!震设计纳入建设【工程初步《设计或者设计文件】的审:查内:。容,建设工程的抗震设】计未经审查或—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!。发放施工许可证
】
第《十二条 建设单位、!勘察单位、设计单】位、:施工单位、工程【监理单位应》当按照?抗震:。设防要求和》有关:工,程建设强《制性标准保证建设工!程的:抗震设防质》量
第十三条! ,。必须进行《地震安全性评价的】建,设工程?。竣工验收时》建设单位应当在通知!消防、住房城—乡建设等《部门的同时通知【同,级地震工《作主管部《门参加建《设工程不符》合抗震设防》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!。组织整?改经复?验合格后方可使用】
《第十四条 除本【条例第五条规定以】外,的其:他建设工程按—照经审定的地震小】区划图?确定抗震设防要求】;未制定地》震小区划图的按照】国家颁布《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!确定抗震设》。防要求?学校、医院》等人员密集场所的】建设工程应当—在地震动参数区【划图或者地震小区】划图的基础上提高】一档确定《抗震设防要求
】。 第十五条 【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应当加强农村】牧区民?居抗:震设防工作》的指导和监督—制定相应政策安排】专,项资金组织实施地震!。安全:示,范工程鼓励和扶【持农牧民建设符合抗!震,设防:要求的民居》
, 农?村牧区建制镇、集镇!规划区的《公用建筑以及异地】扶贫搬迁、》生态:移民搬迁《等,建设工程应当根【据国家地震动—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!小区划图确定—的抗:。震,设防要求《进行设计、施工
! 第十六条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!理地震工作》。的,部门或者机构—应当向社会公布【地震动参数区—。。划图并?。提供相关咨询—服务
》 第十七条》 县级?以上人?民政府负责》。管理:地震工作的部门或】者机构?应,当会同发展改革、】住房城?乡建设或者其他有关!专业:主,管部门?对必须进行地震【安全:。性评价?的建设工程进行阶段!性检:查对不?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!应,当,要求:建设单位进行整【改,
第》十,。八,。。条 违反《本条:例规定的行为法律、!行政法规《。已,规,定法律责任》的从其规定
】 第十九条 违【反本条例规定有【关行:政管理部《门对不符合抗—震设防?要求:的建设工程给予批】准、核?准的由上级主管【部门或者监察机【关责令?改正:对直接?负责:的主管?人员和其他直接【责任人员依》法给予行政处—分
第】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未按照地震【安,全性评价报告确定的!抗,震设防要求进行【。抗震设计的或者未】按照抗震设计进【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!人,民政府负责管理地】震工作的部门或【者机构责《令限:期改正?;逾期不改正的处以!三万元以上三十万】元,以下的罚款
】 第:二十一?条 本条例自2【012?年12?月1日起施行
【
,附件地震安全性评价!建设工程范围
【
, :一、重大建设—工程
《 (一)交通—工程
1.高速!公路、一级二级干线!公路地下铁》路、:长度大?于三十千米的铁路】;
: 2.《铁,路、公?路上长度大于—五百米的多孔桥梁】或者单孔跨》度大于一百米的桥】梁,长度大于一千米的】隧道城市《道路中长以上桥梁、!高架桥城《市隧道、轻轨地【下隧道;
— 3.建筑面—积八千平方米以上的!铁路枢纽工程和大】中城市的火车—站、一级《汽车客运站候—车,。楼机场
》 (二)通信工【程
1》.国际?。通信工程、》国际:卫星地面站;
】 2.州(市—)以上广播》电视:中心主体工程—、广播电视发射塔】、,通信枢纽《工程;
3【.规划人《口,五十:万以上的城市邮政】枢纽
(三)能!源工程
1【.总:装,机容量五十兆瓦【。以上:的水电站抽水蓄能电!站;
2—.总装机容量—一百兆瓦以上的热】电厂:;,
?3.330》千伏以上的》。变电所、直》流换流站州》(市)?以上电力调度中心】
(四)重要公!共建筑工程
【 1.五《千,座,位以上的体育馆【一千座位《以上的影剧》。院,、礼堂?、会议?中心、?。大型公共娱乐等人】员密集场《所单体?永久性建筑面—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!贸易:、金:融,。、商场、宾馆—等公共建筑;
!2.八千《平方米以《上的学校教学—楼和学生公寓二级】三级医院的住—院楼、医技楼、门】诊楼以及疾》病预防控制中心、急!救中心、中心血库;!。
3.存放国家!一、二级文物的博】物馆、展览馆存放珍!贵档案的场》馆和具?有重要纪念意义【的大型建《(构)筑物;—
4《.独立人防》工程州(市)以上各!类党政机关指挥中】心、:公安和消防指—挥,中心、防灾减—灾指挥中心;
!5.坚硬、中—。硬场地高度》八十米以上以及【中软、软弱场地【六十米以上的高层】建,筑物
—二、可?能发生严重次生【灾害的建设工—程
? (:一)炼油厂容量【五万立?方米以?。上的石油存储设施】煤气、天然气—、石油?。液化气存储以—及供应枢纽》设施输油、输气主】管线;
》 (二)研》制,。、生产、存放—剧,。毒生物制品和天【。然、人工细菌与病毒!的建筑或者其区段;!存放放射性物质、剧!毒、易燃《、易:爆危:。险品的设施以及【危险废弃物处理中】心和医疗废弃物处理!中心;
(三)!州(市)以上集【中供:热,、供气、供水主【体枢纽工程和—城市污水《处理:工程;
(【四)蓄水《量一:千万立方米以上或】者坝高超过六十米的!水库;
《 (五)大—型,矿山:、化工、石化—、,。冶炼:等工程大Ⅱ型尾【矿坝
三、其!他建设?工程
? (一)位于地】震动参?数区划分界线两侧各!四千米区域的建设】工程;
—(二)位于地—震重点监视防—御,区和重点监视—防御城市的》。重要建?设工程?;
? (三)《法,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国!务院:有关:行业主管部门规【。。定需要进《行地震安全性评【。。价的工?程以及省地震—工作主管部门与有】关部门共同确定【的有:特殊要求需要进行】地震安全性评价的】建设工程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