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青,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!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!设计文件《审查管理办法
第!一章 《总, 则 第一条 】为了加强对房屋【建筑和市政基础【设,施工程施《工图设计文件—审查活动的监督管】理提高施工图审【查效率和服务水【平保证勘察》、设计质《量根据国务院—建设工程《质量管?理条例?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!管理条例、住房城】乡建设部《房屋建筑和市政【基础设?施工程?施工图设计》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!青海省建设工程【勘察设计管理办法】等法律?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!定本办法《
第二条 在【本省行政区域内【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!基,础设施工程》施工图设计文件【(含勘察《。文件下同《)审查活动以—。。及对审查活动—实,。施监: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!法
第《三,条 在本省行—政区域内凡新建、】改建(含抗震加固及!维,。修,改,造)、扩建的房【屋建:筑和市政基础设【。施工程?以,及建筑装饰、—建筑智?能化、建筑幕墙、轻!型钢结构、风景园林!、环境、照》明等专?。项工程建设单位【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!工程:勘察、设《计,单位编?制出具施工图设【计文件并用于—工,程施工的均》属施工图审查和【管理的范围
第】四条 ?省,人民政?府住房城乡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全省房屋建—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!程施工图审查活动的!监督管理《其所属的勘察设计质!量,监督:机构具体《负责监?督管理工作
县级!以上人?民政:府住:房,城乡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及》其所属?的勘察设《计质量监督机—构负责本行》政区域内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!设施工程施工—图审查?活动的监《督管理工作 —
第五条 施工【。图,设计文件质量由勘察!。、设计?单位负责但应经【施,工图:审查机构审》查合格?后方可使用未—经审查或审查未【通过的建设单位不】得使用住房城乡建设!。行政主管部门不得】颁发施工《许可证 《
第六条《 施工图审查应当贯!彻落实先《。勘察:审查、后设计审查的!工作准则勘察文【件编制完成后—。建设单?位应先报送施工【图审:查机构进行审—。查设计?单位以?审查:合格:的勘察?文件为依据编制出】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建!设单位再《。将施工图设计文件】报,送,施工图审查机构【进行审查
—第二章 审查【机构管理 》第七条 《施,工图:审查机构的数量、类!。别及承接业务—范围:等由省住房城乡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!。家有:关法律法规按—照总量控制和—机构条件达标的【双原则结《合本:省前三年完成的【施工图审查》面积数、《审查人员《数量及专业人—员比例等综合确【定
施《工图审查机》构条件根据》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!建筑和市政基础设】施工程施工》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!办,法,。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!实际情况执》行
第八条 施】工图审查机构—。应当是专门从—。事施工图审查—业,务、不?以营利?为目的?的独立法人 —
第:九条 申请成立施】工图:审查机?构时申请单位应提】交下列?资料:
:(一:)申请表一式三份】;
(二)申【请单位工商营—业执照、独立—法人证明《。文件;
(三【)审查人员聘用【合同、身份证、毕业!证、职称证、社保】证明(退休返聘人】员提:供退休证明)、【执,业注册资格证书; !
(四)审查人员】履,。历情况(工》作经历、主要业【绩等)?;
?(五)?。审查人员近五年未因!违反:工,程建设法律》法规:。和强制性标准受【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承!诺书和相关证明;】
(六)申—请单位的项目—管,理、技术管理及质量!管理等系《列规:章制度;
(七)!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!资料
《第十条? 施工图审》查机构按照》承接业?务范围分《为一类、二类—和专项?
一类施》工图审查机构—可以:承接各类房屋—建筑、市政》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!图审查业务》范围不受《限制二类施》工图审查机构可【以,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!建,筑、市政《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!。图审查业务专项施】工图审查《机,构可以承《接房屋建筑、市【政基础设施工程特】定行业或专业领【域的施工图审查业】务
房屋建—筑、市政基础设施】工程的规模划分按照!。住房城乡建设部【颁布的工程》设计资质标》准、工程勘察资【质标准执《行 :
施工图审查机【构的具体《审查业务《范围由?省住房?城乡建设行政—主,管部门根据有—关机构条《件规定确定并公【布,
第十一条 特殊!行业特殊工程的【施工图审查业务本省!现有施工《图审查机构》不能承担的由—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!主管部?门,委托具有相》应审查业务范—围和经验的外省施工!图审查机《。构承担外省施—。工图审查《机构应按照有—。关,规定服?从本省住房》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管理并承担相【应审查责《任
第三章— 审查人》。员管理 《第十二?条, 省住房《。城乡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在住房—。。城乡建设部》房屋:建筑和市政基础设】施工程施工》图设计文《件审:查管理办法相—。关要求的基》。础上:结合本省实际—情况综合考核—认定全省施工—。图审查?人员并组建》专家库
审查【人员具体《认定条件及考核【管,理按青海省房屋建筑!和市政基础设施工】程,勘察设计审查专家】库管理办法(试行)!执行
第十三条】 施工图《审,查人员主要包括专】职和兼职审查人【员专职和《兼职审查人》员均应由专家库中遴!选聘用非专家库人员!施工图?审,查机构不得选—聘、不得组织从事施!工图:审查工?作
专职审查【人员是指符合国家及!本省有关要求—受聘于?一家施工《图审查机构专门【从事施工图审—。。查工作的《专业技术人员
兼!职,审查人?员是指在工程勘察】设计企业、大—中专院?校、工程科研院【所等单位工作—熟悉国家《及本省有《关,工程建设标准、规范!、规程勘察设—计工:作经验丰富符合国】。家及本省有关—要求可以临时受【聘于一家施工—图审:查机构从事施工图审!查工作的专业技【术人:员
第《十四条 《施工图审查机构聘用!专职:、兼职审查人员均】应发放聘《用,证书:并报省?。住房城?乡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勘察:设,计质:。量监督?机构备案兼职审查人!员聘用时《间最短六个月最【长,三年
施工图【审查机?构技术?负责人和《各专业负《。责人应当为专职审】查人员施《工图审查机构专职】审查人员数》量不:得少于审查人员总数!的三分之一
第】十五条 《审查人员只能—。受聘于一家施工图审!查机:构从事?施工:图审查工作审查【专业应当与个人取】得的:执业注册《资格或职称》的专业相符个别【冷门紧缺专》业(如园林》、钢结构等)—确因审查工作需要】的审查人员可在短期!内(:不超过三《个月:)兼职两家施—工图审查机构—开展审查工作
审!查人员?。。不得参?与审查本人所在单位!或存:在利害关系单位(】含在职、返》聘及技?术顾问等《形式)编制出—具的施工图》设计文件
第十六!条 已?实行执业注册制【度,的专业的审》查人员?应按有关规定参加执!。业注册继续教育 】
未实行执业注册制!度的专业的审—查人员应《当参加?国家、省、市(州】)人民政府住房城乡!建设行政主》。管部门或《行业协会组》织的有关法律法【。规,、标准规范等—的培:训和:学习每年培训学习时!间不得少于40学】时
第四章— 审查《项目申报管理 第十!七,条 施?工图审查实行建设】单位负责制即施工图!报审、领取审—查意见、报》送修:。改答复意见、领取】审查合格书、审查备!案等均由建设—单位负责 》。
领取?审查意?见和报送修》改答复意见也可由建!设,单位:委托:工程勘察、》设计单位完成
】第十八条 施工图】审查主要流程为建设!单位报审勘》察文件施工图审【查机构审查建设【单位报审施》工图设计文件施工】图审查机构审—查(含政策》性审查?、技术性审查—)发放审查合格书建!设单位报审查备【案住房?城乡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《备,案流程图《详见附?件
第十九条 建!设单位应当》向施工图审查—机,构提供下《列,资料:并对所提供资料的】真实性负责 —
(一)作为勘察、!设计依据的政—府有关?部,门的批准《文件及?附件(如《立项批复、规划许可!证、规?划红线图等); 】
(二)全套施工】图设计文件(含【勘,察文:件、设?计图纸?、设计专篇、专业计!算,书等);
—(三)其他法律法规!规定应当提交的材料!
第二《十条 施工图审查机!构接到审查申请后】首先应当对项目前期!批准文件进》行政:策,性审查
一般项】目,的政策性审查—主要核查《核对项目立项—文件:和规划许可批准【文件政府投资项目】。还应核查《核对初步《设计批复《文件环境、卫生等】工程项目因技—术,审查:工作需要的》还应核查核》对环评批复等有【关政府?部门批?准文件
勘察【文件根据《项目立项批复、规划!红线图、拟建—建(构)筑物平面】布置图等即可—开展技术《性审查工作
【第二十一《条 :经政策性审查建设】。单位:提,供,项,目前期?批,准文件及资料齐全的!施工图审查》机构接受《施工图?审查业务《并组织开展技—术,性,审查工?作
?提供项目前期批【准文:件及资?料不全的施工图审】查机构不得承接施工!图审查业务
第】。二十二条 同—一项目(或小—区)不同单体工【程的施工图审查【原则上应当》由具:有,相应施工图》审,查业务范围的—同一施工《图审查机构》审查不得《拆分报送不同施工图!。审,查机构进《行审查分期建设【的不同的单体工程】可由不同的施工图】审查机构《审查
单体工程附!建地下?空间(如《地下车库、人防【工程)?的,、或单体工程之间通!过,连廊、地下空间等连!。。接连通的《应,当由具有相》应施工图《审查业务范围—的同一施《工图审查《机构审?查不得?拆分报送不同的【施工图?。审查机构进行审【查
第二》十三条 施工图设】计文件?应坚持一次性—。送审的原则一般不得!。。。分专业或分》阶段送审大型—项目或?因环境?、技术等特殊情况限!制,。、,确需分?专业:或分阶段送》审的项?目,在保证?工程质?量、安全和》技术条件允》。许的前?提下可以委》托施工图审》查机构进行分—专业或分阶段—审查施?工图审查机构应【做,好相关审《查记录工作
第】二十四?条,。。。 建设?单位委托施》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!工,图审:查后应当《及时:与施:工,图审查机《。构签订审《查合同?或协议?约定双方权》利和义务根据审查工!。作量并参《照有关费用标准自】行协商审查费用【
第二十》五条 施《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!合格后施工图审查机!构向建设单位出具施!工图审查合格—书施工图审查合【格书为法定文书【格,式文本由省住房城】乡建:设行:政主管部《门统一?监督印制任何单【位和个人不得翻【印和伪造《施工图审《查合格?书一式二份建—。设单:位、施工《图审:查机构各一份—
第二十六条 】施工图?审查机构向建设【单位出具施工图审查!合格书后建设单位】应当在?5个工作日内—报,住房城?乡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审!查备案资料包—括项目有关前期批准!文件:、施工图审查—意见、审查意—见告知书、》修,改答复?意见:及审查合格书、【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!。、勘察设计合—同等
一般项【目的审查《备案按照属地—化,原则:报项目所在地—市(:。州)人民政府—住房城?。乡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!
一类施工图审查】机构审?查的大型《项目和超限》高,层,建筑项目以及省级】有关部门报审、不】便,于在项目所》在地:市(州)人民政【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备》案,的,。项目报省住房城乡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勘察:设,计,质量监?督机构备案
【符合备案《要求的准予备案并核!发施工图审查备【案表:;不符合备案要求】的不予备案并退回要!求补充完善后—重,新报备?
第二十七—条 施工图报—审、审查、修改【答复及备案等活动】均通过“青海—省房屋建筑和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施工:图设计文件审查【信息管理系统—”完成
第五章 ! 审查?质量管理《 第:。。二十八条 施工图审!查机构应当对—施工图设《计文:。件下列内容进行审】查
(一)是【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!性标准;
(【二,),地基基础《和主体结构》是否安全可靠;
!(,三)是否满足有关】建,设标准?要求:包括建筑节能标准、!绿色建?筑标准?、办公用《房建:。。设标准?、环境保《护标准等《;
?。(四)勘察设—计企业、执业注【册,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!人员是?否按:照规定盖章、签字】; :
(五)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!必须审查的内容 】。
施工图《审查机构《对以上内《容承担审查责—任施工图经审查合】格后仍有违》反,法律:。、法规和工程建设强!。制性标准等问题【、给建设单位—造成:损失:的,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!依法承担《相应的?赔偿责任《
施工《图,审查以施工》图审查合同或协【议签订?。时有效的工程规【划许可文件、—工程:建,设强制性《标准、规范规程及施!工图审查要》点等: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!
第二十九条【 勘察、设计—单位对经《施工图审查》机构审查合格的施】工图设?。计文件仍按法律、法!规的规定承担—相应的勘察、—设计质量《责任 ?
,。第三十条 施—工图:审查机构《不得审查与本—机构有?隶属关系或其—他利害?关系的勘察、设计】单位编制出具—的施:工图设计文件 【
第三十一条 【大型项目《。和技术复杂项目施工!图审查机构》应,组,织建立?专家:会审制度《同一专业组》织两名以上》审查人员共同审查】由技术负《责,人复核确《认,其他一般性项目专业!。审查人员审查后由技!术负责人复核确【认
第三十—二条 审查人—员和技术负》责人完成审查工作】。后应在?相,关的审查意见—表、审查意见—告知书、审查合格】书等资料文件上亲笔!签,字不得以打印姓名】。、打印电子签名、】加盖私章或由他人代!签等形式代替
审!。查人员对审》查意:见表、审查意见告知!书、审查合格书等】资料文件上》的,签字真实性负责【审查人员在》上述:资,料中:的,签字应当一致
第!三十三条 》施工图?。审,查人员及技术负责】人对施工图》设,计文件进行》审查后应当根据【。下列情况做出审【查结论判定 —
(一)未违—反强制性标准—条文未?。涉及公?众利益?、公共安《全问:题编制内容齐全、】编制深度满》足要求、可以—用于工程施工的【应当判定为合格【;,
(?二,)违反强制》性,标准条文一条及以上!、涉及公《众利益、《公共安全问题必须】进行修?改、编制内容存在】缺项漏项、编制【深度不符合要求、不!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!的该专?业判定为不合格;】
(三)》项目一个及以上【专业:判,定为:不合格的该项目施】工图设计文》件整体?审查结论《判定为不合格
】第三十四条 施工】图审查机构完成【审查结论判定后应当!分,。别作如下处理 【
(:一)审查《合格的施工图审【查,机构应当出具施工图!审查合格书审查合格!书应当有各专—业,审查人?员、:技术负责人签字【法定:代表人签发》并加:盖施工图《审查机构《。公章全?套施:工图设计文件加盖】施工图?审查合格专用—章;
(》二):审查合格但需修改】补充反馈的施工【。图审查?机,构出具审查意—见表勘察、》设计单位提供修【改补充?意,见或修改承》诺后施工《图,审查:机构不再逐一核对直!接出具施工图—审,查,合格书全套施工图】。设,计文:件加盖施工图审【查,合格专?用章;?
(三)审查【不合格的施工—图审查机构应当出】具,审查意?见告知书(不—得以审查意见表代替!)并将相关》施工图?设计:文件退还建设单位、!说明不?合格原因要求修改完!善后重新报审—;
(四)—同一施工图设计文件!连续三次审查均未通!过的施工《图审查机构应将【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!建设:单位要求重新报审】审查费用《重新计算
—第三十五条 建【设单:位或勘察、设计【单位对施《工,图审查机构提—出的审查意见或结论!存在重大分歧或异议!的可以在接到审查意!见表或审查意见【告知书后10个工作!日内向项目所在地】市(州)住房城乡】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或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提》出复查申请》
项目所在地市(!州)住房城乡—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或省住房城乡建】设,行政:主管部?门,在收:到复查?申请后1《5个工?。作日内应当组织专】家复:查、:论证并作《。出复查结论
建】设单位或《者勘察、《设计单位应当—按照:复查结论修改施工图!设计文?件,并报施工图审查【机构复审
超过】规,定期限提出复查【申请的不予受—理复查发生的相【关费用由《提出复查申请的【单位先行支付最终由!复查确定的责任【单位承担;若复查后!确认施工图审查机】构,提出的审查》意,。见或结论《无误则由提出—复查申请《的单位承担》
第三十六条【。 任何单位或—个人均不得擅—自修改审查合—格的施工图设计【。文,件,
:确需修改《且依据充分、修【改内容涉《及重大变更的必须遵!循“先审《查、后施《。工”的原《则建设单位应当【在工程开工前—或变更内容实施前将!修改变?更后的施工图设计文!件送原施《工图审?查机构进行》审查
重大变更是!指涉及?工程:项目建设《地点:、平面布置、—建设规模和》内容、主要使用功】能、工程《建设标准(含—强,制性建设《标,准)、抗震设防类】别建筑面积、高【度、:外观效果、》主要构造措施—做法:结构:体系及柱《网,。尺寸、基础或—。结构选型、结构受力!或抗震构件水、暖、!电系统形式及主要】设备选型等》的变更?和,调,整以及?。因设计调整变更引】起的必要的补充【勘察工作
重大】变更涉及工程项【。目前期有关政府部】门批:准文件审批内—容的(如《立项、规划、人防】、初步?设计等)建》设单位?应当及时向政府有】关部门重新报审;政!府有关部门审核【审批通过后施工图】审查:机构:。方,可开展施工图审【查其:他一般性变更—修改(如《钢筋:代换等)按照—工程变更有关—规定:执,行不再进行》。。。。。施工图变《更审查
施工【图重大变更审—查完成后《。建设单位应按本【办法第二十六—条之:规定及?时报送审《查备案
》。第三十七条 施工图!审查机构接到施工】图重大变更》审查申请后可根据】实际情况派人赴施工!现场:验证工程未实际开工!。的、或工《程已:开工但?变更部分还未实【施,且不影响主》体结构?安全的?方可:受理:变更审查《申请 ?
修改变更后的【施工图设计文件经】审查:。合格后施工图—审查机构应当出具】。新的审?查,。合格:书并在合格书上注明!有关修改变更—事项不得调整—或替换原审查合【格书修改《变更施工图设—计文件应加盖—。施工图审查合格专】用,。章
第三十—八条: 施工图《审查机构应当加强内!部审:查工作管《理建立健《全审:查工作制度明确审查!。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!并做:好工:。程项目纸质》资料存档《工作:(,纸,质资料包括》项目前期批准文件】、审查?意见表、修改答复意!见或修?。改承诺书、》审查意见告知书、】审查合格书、重大变!更设计图纸及审【查意见等资》料资:料保存年限至—少五:年)
第三十【九条:。 存在下列情—形之一的施工图【审查机构不》予审查并作》退件处理
(一)!勘察文件土工试验】。资料:。非原件、《未加盖?计量认证章及—签字不全的;勘察】文,件编制与《土工试验不是同一家!单位时无试验—委托协议或合—同,的;:
:。(二)勘察、设计】人员不满足相关【规定的签字盖—章不齐全《的;施工图》设计文件《未加盖出图章、勘】察、设?。计单位资质》章执业注册人员【未加盖执业》注册专用章的; 】
(三)《施工图设计》文件未执行政—府部门项目》。前期批?准文件有关要—求、或?与项目前期批—准,文,件,出入较大的》或,存在:。漏项、缺项》等情况的;》。
(四)施工【图设计文件明—显不满足国家规定】的编制深度要求的】;
(五)建设单!位提出重《大变更?依据不全的;—
(六《)勘察、设计—单位在?限制承揽业务行政】处罚期内的;
】(七)?有其他?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!
第?。。四,十条 施工图审查】机构应按照》有关规定向市—(州:)以上人民》政府住房城》乡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统!计上报?施工图审查》情况统?计报表 《
第四十一条 施工!图审查机构在审【查过程中发现有【下,列情形之一的—应当及时上报市【(州)以上人—。民政府住房城—乡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
(一)勘—察、:设计:单位:涉嫌违反工程勘【察,、,设计资质标准等规】定超越资质等级或范!围承揽业务》的;
《(,二):专业技术人员和执业!注册人员签》字、:盖章涉嫌《。存在弄?虚作假?行为的;
(三】)审查?过程中工程项目因违!反强条过多、答复不!及,时等而随意》变,更勘察?、设计单位套—图出图?的;
(四)建设!、勘察、《设,计单位?修改答复时间超过规!。定时:限的:;
(五)—建设单位或勘察【、,设计单位及有—关人员?涉嫌存在其他违法违!规行为的《
第六章》 审查、》修改:。答复及备《案时:限管理 第四十二条! 施工?图审查?机构应当《建立健?全工程?项目审?查,时,。间台账管理制度【提高:审查效率审查—时限按下列》规定执行
(一)!。大型房屋建筑工程、!。市政基础设》施工程为15个工作!日,中型及以《下房屋建筑》工,程,。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!为10个《工作日; 》。
(二)工程勘察文!件甲:级,。。项,目为7个工作日【乙级及以下项目为】5个工作日 —
以上时限不包【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!施,工图审查《机构的复审时间【
一审《时限有延《误的施工图审查【机构应?当如实记《录、并向市》(州)以上》住房:城乡建设行》政主管部《。门报告说明》原因
第四十三】条 :勘察:、设计?单位的?施工图设计文件修】改答复时限》。。按下列规定》执,行
施工》图设计文件》一审完成、审查不】合格:。或审查?合格但需修改补充】。。。的建设单位应当【组织勘察、设计【单位在15个工【作日内?完成建设、》。。勘察、设计》单位有特殊原—因无法按时完成【的应向施工图—。审查机构《书面说?明并经其《同意修改答复—时限可?延长至?。30个工作》日
?无正当理由且—超过30个工作日的!施工图?审,查机构可终止审查】按审查不合》格作退?件处理
》第四十四条 住房】城乡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《施工图审查备案办理!时限为3《。个工作日 》
第四十《五条 施工图审查合!格书自发放之日【起有效期为一年一】年内未开《工建设的自》动废止?
第七章 【监督管理《 第四十六》。条 建设、》勘察、设计、施【工图审?。查机构等《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!本办法规定》的行为法律、法【规,已有处罚规定的【从其规定《并,记入单位及个—人诚信信《息记录
第四【十七条 市(州)以!上人民政府住房城】。乡建:。。设行: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施!工,图审查?机构上报的》施工:。图审查情况统计【报表:后,应当对有关问题进】行检查核实并—定期公布通报施工】。图审查情况》 ,
第四十八条 市】(州:)以上人《民政府住《房城乡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按】照有关规定对施【。工图审查机构进行】。随机抽查《检查一般每年度【对施工图审查—机构的抽查》检查不少于两次【 ,
第四十《九条 省住房城乡建!设行:政主管部门定期组】织行:政执法人员和有【关专家组成考核组对!全省施工图审查【机构的机《。构条件、审查行为】管理和审查质—量等进行综》合评价考核》
施工图审查机】构条件和《审,查行为管理的考【。核采用现场检查方】式并结合日常审查】备案、审查数—据记录?等进行 《
,施,工图审查质》量考核采《用随机抽取检查【项目、?。施工图审查机构【现场即时《一次性报送相—关资:料、考核组集中进】行检查的方式并【综合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!行,政主:管部门提供的—日常监督管理记录进!行
第五十—。条, 被考核《的施工?图审:。查机构应积》极配合考核工作按照!规定提供考》核期内的工作总结】、审查?项目汇总表、抽检】项目全套施工—图设计文件、专家】审查意见及有—关,资,料并且确保》。文,件资料真实有效
!第,五十:一条 施工图审查】机构:具体考核事项按照青!海省房屋建筑—和市政基《础设施工程施工图】审查机构综合考核评!价标准(试》行,)执行考核结—果向社会公布—
第五《。十二条 施工—图审:查,机构违反本办法【规定有下列情形【之,一,的由市(州》)以上?人民政府《住房: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。部门责令改正并记】入诚信信息记录情节!严重的由省住房【城乡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依照有关】法律法规处理 【
(一)超越审查】业务范围从事施工图!审查活动的》。; :
(二?),未,按规定配备、—使用:审,查,人员审查人员欠缺超!过一年的《;
(三)—未按规定《的内容进行审查的;!
(?四):未按规定《上报审查过程中【。发现的违法违—规行为的;》
(五)未按规】定填写审查意见【告知书的;
(】六)未按《规定在审查合格书上!签字盖章、未按规定!在施工图设计文件】上加盖审查》合格专用章的;【
(七)经审查通!过、已出具》。审,查合:格书的施工图设计文!件中仍存《在违反法律》。法规、工程》建设:强,制性:标准条?文以及涉《及公共?利益、?。公众安全《等严重质《量或安全《隐患的;
(八)!承揽并审查与本单】位有:。隶,属或其他利》害关系的《勘察、设计单位【编,制出具的施工—图设计文《件的
第五—十三条? 施工图审查机构考!核不合格的由省住】房城乡建设》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整改,?整改期间不得承【揽审查业务;连续】两次考核不合—格省住房《城乡建?设行政主《管部门不再将—其列入?施工图审《。查机构名录》
考核基本合格和!限期整改《的,施工图?审查机构作为省住房!城乡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日常监督管】理,。重点对?象对其加强随机抽查!检查
第五十四】条 审查人员未经审!查即出具审查意见、!或在虚假审查合格】书上签字《的取消审查人员资】格终身?不得担任审》查人员;已实行执】。业注:。册资格的专业—的审查人员按—照国:家有关?规定予以责令停止】执业、吊销》执业资格证》书,。等处罚
审—查人员考核》不合格的取消—审查人员资格移出勘!察设计审查》。。专,家库
第八章【 :附 则 第—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!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】负责解释
第五十!六条 本办法自【 20》17年 》 1月 ! 10日起 【。 施行有效期至2】02:2年1月9》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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