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省房《。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!施工程施工图设计】文件审查管理—办法
第一章 】。。 总 《则 第一条 为了】加强对房屋建筑和】市政:。基础设施工》程施工图设》计文件?。。审查活动的监—。督管:理,提高:施工:图审查效率和—服务水平保》证勘察?。。、设计?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!工程质量管理—条例、建设工程勘】察设计管理条例【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】。房屋:建筑:和市政基础设施【工,程施工图设》计文件审查》管理办法《及青海省建设工程勘!察设计管理办法等】法律法规结合本【省实际?制定本办法
【第二条 在本省行】政区域内从事房【屋建筑和市政—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!设计文件(含勘察】文件下同)审查活】动,以及:对审查活动实施监】督管理应当遵—守本:办,法
第《。。。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!域内:凡新建、《改建(?含抗震加固及—维修改造《),、扩建的房屋建【筑和:市政基础《设施工程以》及建筑装饰、建【筑智能化、建筑【幕墙、?轻型钢?结构、风景园林、】环,境、照明等专—项工:程建:设单位委托具有【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!、设计单位编制【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!并用于工程施—工的均属施工—图审:查和管理的》。范围
第四—条 省人民政府【住房城乡《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负《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!政基础设施工—程施工?。。图审查?活动的监督》管理其所属的勘察】设计质量监督机【构具体?负责监?督管理?工作
县》级以上人民》政府住?房城乡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!所属的勘察设计【质量监督机构负责】本行政区域内房【屋建: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!程施工图《审查活动《的监督管理工—。作 :
第五条 施—工图设计文件质【量由勘察、》设计单位负责但【。应经:施工:图审查?机构审查合格—后方可使《用,未经审查或审—查未通过的建设单】位不得使用住房【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:不得颁?发施工许可证—
:。第六条 施工—图,审查应当贯彻—落实先勘察审—查、后设计审查的工!作准则勘察文—件编制完成后建【设,单位应先报送施工图!审,查机构进行审查设计!单位以?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!为,依据编制出具施工】。图,设计文件建设—单位:再,将施:工图:设计文件报送施【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!查
第二章 】审,。。查机构管《理 第七条 施【工,图审查机构的数【量、类别《及承接业务范围等由!省住房城乡建—设行政主管》部,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!法规按照总量控制】和机构条《件达标的《双,原则结?合本省前《三年完成的》施工图审查面积【数、审查人员—数量及专业人—员比例等综合确定】
施工图审查【。机构条件根据住【房城乡建《。设部房屋建筑和市】政基础设《施工程?施工图设计文—件审查管理办法【有关规定并结合【本省实际情况—执行
第八条【 施工图审查机【构,。应,当是专门从事施工图!审查业务、不以营利!为目的的独》立法人?
第九条 申请成!立施:工图审查机构时申】请单位应提交下【列资料
(一【),申请表一式三份;】
(?二)申请《单,位工商营《业执照?、,独立法人证明—文件;
(三【)审查?人员聘?用合同?、,身,份,证、毕业《证,。、职称证、社保证】明(退休返聘—人员提?供退:休证明?)、执业《注册资格证书; 】
(四)审查人【员,履历情况《(工作经历、主要】业绩等);
【(五)审查人员近五!年未因违反工—程建设?法律法规和强制【性标准受到》。行政:处罚的个人承—诺书和?相关证?明;
(》六,)申请单《位的项目管理、【技术管理及质量【管理等系列》规章制度;
(】七)法?律,法规规定《的,其他资料
第【十条 施工图审查机!。构按照承接业务【范围分为一类—、二类和专项
一!类施工图审查机构可!以承接?各类房屋建筑、【市,政基础设施工程【的施工图审查业【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!施工图审《查机构可以承接【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!、市政基《础设施工程》的,施工:图审查业务》专项施工图审—查机构可以》。承接:房屋建筑、市政【基础设施工程—特定行业或专—业领:域的施工图审查业务!
房屋建筑、市】政基础?设施工?程的规模划分—按,照住房城乡建设【部颁: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!准、工程勘察资质标!。准执:行 :
施工图审查—机,构的具体审查业务】范围由?省住房城乡》建设:。行政主管部门—根据有?关机构条件规定【确定并公布
第十!一条: 特殊行业》。特殊工?程的施工图审查业务!本省现有《施工图审查机构不】能承:担的由?。省住房城乡建设行】政主管?部门委?托具有?相应:审查业?。务范围和经验—的外省施《工图审查机构—。承担外省施工图审查!机构:。应按照?有关:规定服从本省住房城!乡建:设行政主《管部门管理并—承担相应审查—责任
第》。三章 ? ,审,。查人员?管理 ?第十二条 》。省住房城乡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在住房城!乡建:设部房屋建筑和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施工图设计》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相!关要:求的基础上结合本省!。实际情况综合考核认!定全省施工图审查人!员,并组建专家库
审!查人员?具体认?定条件及考核管理按!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!政基础设施工程【勘察设计审》查专家库管理—办法(试行)执行】
第十三条— 施工图《审查人?员主:。要包:括,专职:和兼职审查人—员专职?和兼职审查人员均应!由专家库中》遴选:聘用非专家库人员施!。工图审?查机构不得》选聘、不得组织【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!
专职审查人员是!指符合国家》及本省有关要—求受聘于一家施【工图审查机》构专门从事施工图审!查工作?的专业技术人员 】
兼职审查人员【。是指在?工程勘察设》计企业、大中专院校!、工程科《研院所等单位工作熟!悉国:家及本省有关工【程建设标《准、规范、规—程勘察设《计工作经验丰富【符,合国家及本省—有关要?求可以临时》受聘于一家施工图审!查机构从事施—工图审查工作的【专业技?术人员?
第十四条— 施工图《。审查机构聘》用专职、兼职审【查人员?。均应发放聘用证【书并报省住房城【乡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—勘察设计《质量监?督机:构备:案兼职审查人员【聘用时间最短六个月!最,长三:年
施工图审【查机:构技术负责人和各】专业负责人应当为】专职:审查:人员施工图审查机】构专职审查人员数】量不:得,少于审查人员—总数的?三分之一
—第十五条 》审查人员《只能受?聘于一家施工图审】查机构从事》施工图?审查工作审查专【业应当与个》人取:。得的执业注册资【格或职?称的专业相符个别】冷门紧?缺专业(如园林【、钢结?。构等)确因审查【工作需要的审查人员!可在短期《内(不超《过三个月)》兼,职两家施工图审查】机构开展审》查工作
审查【人员不?得参与审查本人所】在单位或《存在利害关系单【位(含在职、—返,聘及技术顾问等形式!)编制出具的施工图!设计文件
第十】六条 已实行执业注!册制度的专业的审查!人员应按《有关:规定参加执业—注册继?续教育
未实【行执业注《册,制,度的专业的》审查人?员应当参加国家、】。省、市(州》)人:民政府?住房城乡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或行】业协:会组织的有关法律法!规、标?准规范等的》培训:和学习每年培训【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!0学时
第四章】 , 审查项目》申报管理《 第十七条 —施工图?审查实行建设单位负!责制即施《工图报审、领取审】查意见、《报送修改答复—意见、领取》审查合?格,书、审查备案等【均,由建设单位负责
!领取审查意见和【。报送修改《答复意见《也可由建设单位委】托工程勘察、设计单!位完成 《
第:十八条 《施,工图审查主要—流程为建设单位报审!勘察文件施》工图审?查,机构审查建》设单位报审施—工图设计文》件施工图审》查机构审查(含政策!性审查、技术性【审查)发放》审查:合格书?建设单位《报,。审查备案住》房城乡建设行政【主管:部门备案流程图【详见附件 》
第十九条 建设】单位应?当向施工图审查【机构:提供:下列资料并》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!性负:。责, ,
(:一)作?为勘察、设》计依:。据的政府有》。关部门的批准文【件及附件(》如,立,项批:复、:规划许可证、规划】。。红线图等); 【
(二)全套施工】图设计文件(含勘】察文件、《设,计图纸?。、,设计:专篇、专业》计算书等);
】(三:),其他法律法》规规定?应当提交的材料
!第二十条 》施工图?审查机构接到审查申!。请后首先应当对项目!前期批准文件进行】。。政策性审查
【一般项目的》政,策性审查《主要核查核对—项,目立项文件》和规划许《可批:准文件政《府投:资项目?还,应核查核对初步【设计批复文件环境、!卫生等工程项目因】技术:审查工?。作需要的《还应核查核对—环评批复等有关政】府部门批准》文件
勘察文件根!据项目立项批复【、规:划红线图、拟建【建(构)筑物平面】布置图等即可开展】技术性审查工作
!第,二十一条 经政策】性审查建设单位提】供项目前期批准文】件及资料齐全的【施工图审查》机,构接受施工图—审查业务《并,。组织开?展技术性审查工作 !
提供项目前—期批准?文件及资料不全的施!工图审查机构不【得承接施工图审查】业务
《第,二十二条 同一项】目(或小区》)不同单体工程的】施工图审查》原则上?应当由具有相应施工!。图审:查业务范围的—同一施工《图审查?机构审查不得拆【分报送不同》施工:图审查?机构进行《审查分期建》设的不?同的单体工程可由不!同的施?工图审查机构—审查
单》体工程附建地下空】间(如地下车库、人!防工程)《的、或?单体工程之间通过】连廊、地下空间等连!接连通的应当—由具有相应施工图】审查业务《范围的同一施工图】审查机构《审查不得拆分—报,送不同的施》。工图:审查机构《进行审查
第【二十三条 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坚!持一次性送审的原则!。一般不得分专业【或分阶?段送审大型项目【或因环境、技术【等特殊?情况限制、确需分】专业或?分阶段送《审的项目在保证工】。程质量、安》全和技?术条件允许的—前提下可以委托施】工,。。图,审查机构进》行分专业或分阶段】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!应做好相《关审:查记录工作
第二!十,四条 建设单位【委托施工《图审查?机构开展施工图审】查,后应当及时与施工】图审查机构签—订审查合同》或协议约定双方权】利和:义,务根据审查》。工作量并参》照有关费用标准【自行协商《审查费用
第二十!。五条 施《工,图设计文件经审查】合格后施工图审查机!构,向,建设单位《出具施工图审查【合格书施《工图审?查,。合格:。书为法定文书格式】文本由省住房—城乡建设行》政主管部《。门统一监督印—制任何单位和—个人:不得翻印和伪造施】工图审查合格书【一式二份建设单位】、施工图审查—。机构各一份》。
第二十》六条 施工图审查】机构向?建设单位出具施工图!审查合格《书后建设单位应当】在5个工作日内【报住房?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:审查:备案审查《备案资料《包括项?目有关?前期批准《文件、施工图审【查意见、审查意见告!。知书、修改答—复意见及《。审查合?格书、工《程质量?终身承?诺,书、勘?。察,设计合同等》 ,
一般项目的审查】备案按照属地—化原则报项目所在地!市(州)人》民政府住房城乡【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备案: ,
一类?施工图审查机构【审查:的大型项目和超【限,高,层建筑项目以及省】级有关部《门报:。审、不便于在—项目所在地市(州)!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!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备案的》项目报省住》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勘察设计—。质量监督机构—备案 ?
符:合备案要求的准【予备案并核发施【工,图审查备案》表;不符合备案【要求的不《予备案并退回要求】补充完善后重—新报备
第—二,十七条 施工图报】审、审查《、,修改答?。复及备案等活—动,均通:过“青?海省房屋建筑和市】政基础设施工程【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】查,信息管理系统”完成! ,
第五?。章 审查质量【管理 第《二十八条 施工【图审查机构》应当对施工图设计】。文件下列内容进行审!查
(一》)是否符合工—程建设强制性—标准;?
(二《)地基基础和—主体结构是》否安全?可靠;
》(,三)是否满》足有关?建设:标准要求《包括建?筑节能标《准、绿色建筑标准】、办公?用房建设《标准、环《境保护标准等—;
(四)勘察】设计企业、执业注册!人员及其他专—业技术人员是—。否按照规定盖章【、签字;
(五)!法律:、法规?、规:章规定的其》他,必须审?查的内容 》。
施工图审》查机构对以上内容】承担审查责任施工】图经:审,查合格后仍有—违反法?。律、法?规和工程建设强【制,性标准等问》题、给建《。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施!工图:审查机构《应当依法承担—相应:的赔偿责任 —
施工图审查—以施工图审查合同或!协议签订时有效【的工程?规划许可文件、工】程建设强制性—标,准,、规范规程及施工】图审查要点等开展施!工图:审查工作
第二】十九条 勘察、设】计单:位对经施工图审查】。机构审查《合格:的施:工图设计文件仍按法!律、法规的》规定承担相应的勘察!、设:计质量责任
第】三十条 施工图审】查机:构不得审《查,与本机?构有隶属关系或其他!利,害关系的《。勘察、设计单位编】制出具?的施工图设计—。文件
第》三十一?条 大型项》目和技术复》杂,项,目施工图《审查机构《应组:织建立专家会—审制:度,同一专业组织两名以!上审查人员共同审】查,由技术?负责:人,复核确认其他—一般性项目专—业审查人员审查后】由技术负《责人复核确认—
:第三十二条 审查人!员和技术负责人【完成审查工作后应】在相关的审查意【见表、审查意见告】知书、审查合格书】等资料文件上亲笔签!字不得以打印姓名、!打印:电子签名、加盖私章!或由他人代签等形】式代替
审查人员!对审查意见表、【审查意见《告知书?、审查合格书等资】料文件上的签字真】实性负责《审查人员在上—述资料中的》签字:。应当一致《 ,。
,第三十三条 施【工图审查人员及【技术负责人对施【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!查,。后应当根据下—列情:况做出审查》结论判?定 :
(一)未违—反强制性标准—条文未涉《及公众利益、—公共:安全问题编制内容】。齐全、编制深度满足!要求:、可以用于工—程施工的应当判【定为合格;
【(二)违反强制【性标准条文一条及】以上、涉《及公众利益、公共】安,。全问题必须进行修改!、编制?内容存在缺项漏【项、编制深度不【符合要求、不—。能满:足工:程施工?要求的该专业判【定为不合格;
】(三:)项目一个》及以上专业判定为不!。合格的该项目—施,工图设计文件整【体,审查结论判定为不】合格
第三十四条! 施:工图审查《机,构完成审查结论【判定后应当》分别作如下处理
!(一)审查合格的施!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出!具,施工图审查合格【书,审查合格书》应,当有各专业审—。查人员、《技术负责人签字法】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!施工图审《查机构公《。章全套施工》图设:计,文件加盖施工图审查!合,格专用章;
(】二)审查合格但【需,修改补充反馈—的施工图审查机【构出具审查意见【表勘:察,、设计单位提—供修改补充意见或修!改承诺后施》工图审查机构不再逐!一,。核对直?接出:具施:。工图审查合格—书全套施工图设【计文件?加盖:。施,工图:审查合格专用章【;
(三)审【查不合格《的施工图审查机构】应当出具审查意【见,。告知书(不得以审】查意见表《代,替):并将相关施工图【设计文件《退还建设单位、说明!不合格原《因要:。求修改完善后重新报!。审;
(四)同】一施工图设计文件连!续三次审查均未通】过的施?工,图审查机构应将【施工:图设:计文件退《还建:设单位要求重新【报审审查费》用重新计算
【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!位或勘?。察、设计单位对施工!图审查机构提出的】审查:意见或结论存在重大!分歧或异议的可【以在接到审》查,意见表或审查意【见告知书后10个工!作,日内向项目》所在地市(州)【。住,房城乡建《设行政?主管部?门或省住房城乡建设!行政:主管部?门提出复查申请
!项目所?在地:。市(州)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或省住—房城乡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—在收到复查》申请后1《5个工作日内应【。当组织专家复查、论!证并作出复》查结论 《
建设单位或者【勘察、设计单位应当!按照复?查结论?修改施工图设计【。文件并报《。施工:图审查机构》复,审 :
超过规定期限提】出复查申《请的:不予受理复查发【生的相关费用—由提出复查申请的单!。位先行支付最—终由复查确》定的:责任单位承》担;若复查后确认】施工图审查机构提】出的审查意见—或,结论无?误则由提出复—查申请的单位承【担
第三十—。六条 任何单—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!修改审查合》格的施工《图设计文件 —
确需修改且依据】充分、修改内—容涉及重大变更的】必须遵循“先审查、!后施:工”的原则建设【单位应当在工程开】工前或变更内容【实施前?将修改变更后的【施工:图设计?文件送原施工—图,。审查机构进行审查】
重大变更是指】涉及工程项目建设】地点、平面》布置、?建设规模《和内容、主》。要使用功能、工程建!。设标准?(含强制性》建设标准)、抗震】设,防类别建筑》面积、高度、外观】效果、主要构造措】施做法结构体系【及,柱网尺寸、基础或】结构选?型、:结构受力或抗震【构件:水、暖、《电系统形式及主【要,设备选型等》的变更和调整以及因!设计调整变更引起】。的必要的补充勘察工!作
重大变—更涉及工程项—目,前期有关政府部【。。。门,批准文?件审批内容》的(如立项、规划、!人防、初步设计等】)建设单位应当及】时,。向政府有关部—门重新报审;政【府有关部门审核审】批通过后《施工图审查》机构方可《开展施?工图审查其他一【般性变更修改—(,如钢筋代换等—。)按照工程变—更有关?规定执行不再进行施!工,。。图变更审《查
施工图重大变!更审: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!按本办法第二十六】条之规定及时报【送审查备案
【第三十七条 —。施工图审《查机构接到施工【图重:大变更审查申请后可!根据实?际情况?派人赴施工现—场验证工《程未实际开工的【。、或工程《已开工但《变更部分《还未实?施且不影响主体结】构安全的方》可受理变更》审查申请《。
修改《变更后的施工图设】计文件经《审查合格《后施工图审查机构】应当出具新的审【查合格书《并,在合格书上注明有】关修改变更事项【不得调整或替换原审!。查合格书修改变【更施工图设计文件】应加盖施《工图审查合格专用】章
第三十八条 !施工图?审查:机构:应当加强内部审【查工作管理建立健全!审查工作制度明确】审,。查工作流程和—岗位责任并做—好工程项目纸质资料!存档工作(纸—质资料?包括项?目前:期批准?文件、审查意—见表:、修:改答复意见或修改承!诺书、?审查意?见,告知书、审查合格书!、,重大变更设计图【纸及审查意见等【资料资料保存年限】。至少五年)
【第三十九条》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!的施工图《审查机构不予审查并!作,退件处?理 :
(一?)勘察文《件土工试验资料非原!件、:未加盖?计量:。认证章及《签字不全的》;勘察文件》编制与?土工试验不是同【一家单位时无试【。验委托协议或—合同:的;
(二)勘察!、设计人员不—。满,足相:关规定的签字—盖,。章不齐?。全的;施工图设计文!件,未加盖出图章、勘察!、设:计单位资《质章:执业注册人员未加】。盖执业?注册专用章的; 】
(:三)施工图设计【文件未执行政府部门!项,目,前期批准《文件有关要求—、或:与项目前《。期批:准文件出入较—大的或存在漏项、缺!项等情况的; 【
(四)《施工:图,设计:文件明显不满足国家!规定的编制深度【要求:的;
(五)建】设单位提出重大变更!依据不?全的;?
(六)勘察、设!计单位在限》制承:揽,。业务行政处罚期内】的;
(七—)有其他法律—法规规定情形的 】。
,第四十条 施工【图审查机构应按照】有关规定向市(州)!以上人民政府住房】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定期统计上报施工!图审查情况统—计报:表
第四十一【条 :施工:图审:查机构在审查过【程,中,发现有下列情—。形之一的应当—及时上报市》(州)?以上人民政府住房】城乡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
(【一,)勘察、设计单位涉!嫌违反?工,程勘察?、设:计资质标准》等规定超越资质等级!。或范围承揽业务【的;:
(二)》专业:技术:人,员和执业注册人【员签字?、盖:章涉嫌存在弄—虚作假行为》的,;
(三)审【查过:程中工程《项目因违反强条过多!、答复不及时等而随!意,变更勘察、设—。计单:位套图出图的—;
?。。(四)建设、勘【察、设计单位修改】答复时间超过—规定时限的; 【
(:。五):建设:单,位或勘察、》设计单位《及有关人员涉—嫌存在其他违法违】规行为的《
第六章 审查!、修改答复及备案】时限:管,理,。 第四十二条— 施工图《审查机构应当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】审,查时间台《。账管理制度提高审查!效率审查时限按下列!规定执行
(一】。)大型房屋建筑工程!、市政基《础,设施工程《为1:5,个工作日中》。型及以下房屋—建筑工?程、市政基础设施工!程为10个》工作日;
(【二)工程勘察文件甲!级项目?。为7个工作日乙【级及以下项目—为5:。个工作日 》
以:。上时限不《包括施?工,图修改时间和施【工图审查机》构的复审时间 【
一审时限有延误的!施工:图审查?机构应?当如实记《录、并向市》(,州)以上住房—。城乡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报告说【明原因
第四【。十三条 勘》察、设计单位的【施工图设计文件【修改答复时限按下列!规定执行
施工图!设计文件一审完成、!审查不合格或审查】合格但?需修改?补充:的建设单位应—当组织勘察、设【计单位在1》5个工作日内—完成建设《、勘察、设计单【位,。有特殊?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!应向施?工图审查机构—。书面说明并》经其:同意:修改答复《时,限可延?长至30个工作【。日
无《正当:理由且超《过30个工作日【的施工?图审查机构可—终止审查《按审:查不合格作退件处】理
第四十四【条 住?房城乡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审!查备案办理时—限为3个工》作日
第四十五】条 施工图审查合格!书自发放之日起【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!未开工建设的自动废!止
第七》章 ?监督管理 第四十】六条 建设、勘【察、设计、施工图】审查机构等单—位,及有关人员违—反本办法规定—的行为法《律、法规已有处【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并!记入单位及个—人诚:信信:息记录
》。第四十七条 市(州!),。以上人民政府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在》收,到施工图审查机构上!。。报的施工图审查情况!统计报表后应—当对有关《问题进行检》查核实并《定期公布《通报施工图审查情】况
第《。四十八条《 市(州)以上【人民政府住房城乡】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按》照有关规定对施【工图审查机》构进行?。随机抽?。查检查一般每年【度对施工《。图审查机构的抽【。查检查不少于—两次
第四十九条! 省:住房城乡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定期组】织行政执法人—员和有关专家组【成考核组对全省施】工图审查机》构的:。机构:条件、审查行为管理!和审:查质量等进》行综合评价考核【
施工图审查机】构,。条件和?。审查行为《管理的考核》采用现场检查方式并!结合日?常,审,查备案、审》查数据记录等进行 !
施工?图审查质量》考核采用随机—抽取检查项目—、施工图《审查机构现场即时】一次性报送》相关资料、考—核组集中进行检【查的:方式并综合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!。。乡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提【供的:日常监?督管理记录进行【
第五十条 被】考核:的施工图审查机构】应积:极配合考核工作按照!规定提供《考核期内的工作总结!、,审查项?目汇:总表、?抽检项目全套—施工图设《计文:件、专家审查意见】及,有关资料并且确【保文件?资料真实有效—
第五《十一条 《。施,工,图审查机构具体考核!事项:按照青?。海省房?屋建:筑和: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施工图审《查机构综合考核【评价标准(试行【)执行考核》结果:向社会公布
【第,五十二条《 施工图审查机【构,违反本?办法规?定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?由市(州)以上【人,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改?正并记入诚信—信息记录情节严重】的由:省住房城乡建设行】。政主管部门依—照有关?法律法规处理— ,
(一)超越审查业!务范围从事施工【图,审查活动的;
(!二):未按规定配备、使】。用审查人员》审,查人员欠缺超—过一年的《;
(三)—未按规定《。的内容进行审查【的;
(四)未】按规定上报审查过】程中发现的违法违】规行为?的;
(五)未按!规定填写审》查意见告知书的;】
(六《)未按规定》在审查合格书上签字!盖章、未《按规定在施工图设计!文,件上加盖审查合格】专用章的; —
(七)经审查通】过、已出具审查合】。。格书的施《工图设计文件中仍存!在违反法律法规、工!程建设?。强制性标准条文【以及:涉及:公共利益、公众安全!等严:重,质量或安全隐—患,的;
(八)承】揽并审查与》本单位有隶属或其他!利害:关系的勘察、设计】。单位编制出具—的施工图设》计,文件:的
第五》。十三条 施工图审】查机构考核不合格的!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责—令限期整改》,整改期间不得承】揽审查业务》;连续两次考—核不合格《省住房城乡》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不再将其列入施工!图审查机《构名录
考核基】本合格和限》期整改的施工图【审查机?构作为省住房城乡建!设行:政主管部《门日:常监督?。管理重点对》象对其加强随机抽查!检查
《第五十四条 审查人!员未经审查即出具】审查意?见、或在《虚假审?查合格书上签字【的取消?审查人?员资:格终身不得担任审】查人员?;已实行执》业注册资《格的专业《的审查人员》。按照国家有关规【定予以?责令停止执业、【。吊销执业资格证书】。等处罚
》审查人员考核不合格!的取:消,审查人员资格移出勘!察,设计审查专家库 】
第八章《 附 则 第】五十五?条 本办法由省【。住房城乡建设厅负】责解释
第五【十六:条 本办法自 !2,。017年 》 , 1月》 1—0日起 《 施行有效期【至2022》年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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