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,海省房屋建》。筑和市政基础设【施工:程施工图设计文件】。审查管理办》法
第一》章 总 则【 第一条 》。为了加强对房—。屋,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!工程施工《图设:计文件审查活动的】监督:管理提高施工—图审查效率和—服,。务水平保证》勘察、设《计质量根据国务【院建设工程》质量管理条》例、建?设工程勘察设计管】理,条,例、住房城乡建【设部房屋建》筑和市政《基础:设施工?程施工图设》计文件?审查管?理办法及青海省建设!工程勘察设》。。计管理办法等—法律:法规结?合本省实际制定【本,办法
第》二条: 在本省行政区【。域内:从事房屋建》筑和市?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!图,设计文件(含勘察】。文件下同)》审查活动以及对审查!活,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!遵守本办《法
第三条 在本!省行政区域内凡新】建、改建《(含抗震加固及【维修改造)、扩【。建的房屋建筑和【市政基础《设施工程以及建筑】装饰、建筑智能【。化,。、建筑幕墙、轻型钢!结,构、风景《园林、环境、照明】等专项?工程建设单位委【托具有相应资—质的工?。程勘察、设》。。计单:位,编制出具施工图【设计:文件并用于工程施】工的均属施工图审查!和管理?的,范围
第四—条 省人民政—府住房?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。部门负责《全省房屋《建筑和市政》基础:设,施工程施工》图审查活《动的: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勘!察设:计质量监督机—构具体负责监—督管理工作 —
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《住房: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及?其所属的《勘察设计质量—监督机构《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!设,。施工程施工图审【查活动的监督—。管理工作《
第?五条 施工图设【计文件质量》由勘察、设计单位】负责但应经施工图审!查机:。。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使!用未经审查或审查未!通过的建设单—位不得使用住房【城乡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!。颁发施工许可—证 :
第六条《 施工图审查应当贯!彻落实先勘察审查】、后设计审》查的工作准则勘【。察文件编《制完成?。后建设单位应—先报送施工》图,。审查机构进行审【查设计单位以审【查合:格的勘察文》件为依据编制出具施!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!。位再将施工图设计】文件报送施工—图,审查:机构进行审查
第!二章 审查机构】管理 ?第七条 施工图【审查机构的数量、】类,别及承接业务范围等!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】法规按?照总量控制和机【构,条件达标的双原则】结合本省前》三年完成的施工【图,审查面积数》、审查人员数量及专!业人员比例等—综合确定 》
施工图审查机构条!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!部房: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!施工程施工》图设计文件审查【。管,理办法有关规—定并结合《本省实际情况执行】
第八条 施工】图审查机构应—当是专门从事—施工图审查业务、】不以营利为目的【的独立法人
【第九条 《申请成立施工图审】查机构时申请—单位应提交下—列资料
(—一):申请表一《。。式三份;
(【二)申?请,单位工商营业执照、!独立:法人证明文件—;
(《三)审查人员聘【用合同、身份证、毕!业证、职称证、社保!证,明(退休返聘人员】提供:退休证?明)、执业注册资】格证书;
(四】)审查人员履历情】况(工作《经历、主要》业绩等);
(】五)审查人》员,近五年未因违反【。工程建设《。。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!准受到行政处罚的】个人承?诺书和相关证—明;
(六)【申请单位的项目管】理、技术管》。理及质量管理—等系列规章制度; !
(七)法律—法,规,规定的?其他资料
第十】条 施工图审—查机构按照承接业】务范围分为》一类、二类和专项 !
,一类施工图》审查机构可以承【接各类房屋建筑、】市政基础设施工【程的施工图审查业】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!施,工图审查《机构可以承》接中型及以下—房,屋建筑、《市政:基础设施工程—的施工图《审查业务专项施工】图审查机构可—以承:接房屋?建筑、市政基础设施!工程特定行业或【专业领?域,的施工图审查业务】
:房屋建?筑、市政《基础设施《工程的规模划分【按照住房《城乡建设部颁布的】工程设计《资质标准、》工程勘察资质标准】执行
施》工图:。审查机构的具—体审查业务范围由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根据【有,关机构条《。件规定确定并公【布,
第十一条 特】殊行业特《殊工程的施工图审】。。查业务本省现—有施:工图审查机构不能承!担的由省《住,房城乡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!有相应审查》业务范围和》经验的外省》施工图审查机—构承担外省施工【图,审查机构应按照有】关规定服从本省【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管《理,并承:担相应审查责任【。
第三《章 审查》人,员管理 第》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!建,设,。行政主管《部门在住房城乡建设!部房屋建筑》和市政基础设—施工程施《工,图设:计文件审查》管理办?法相关?要求的基础上—结,。合本省?实际情?。况综合考《核认定?全省:。施工:图审查人《员并:组建专家库 —
审查?。人,员具体认定条件【及考核管理按青【海省房屋建筑和市】政基:础设施工《程勘察设计审查专】家库管理办》。法(试行)》。。执行
第十—三条 施工图—审查人员主》要包括专《。职和兼职审查人员】专职和兼职审—查人员均应》由专家库中遴选聘用!非,专,家,库,人员施工图审—查机构不得选聘、不!得,组织从事施工图【。审查工作
—专职审查人员是指符!合国家?及本省?。有关要求受》聘于一家施工图【审查机构《专,门,从事施?工图审查工》作的:专业技术人员 【
兼职审查人员是指!在工程?勘察设计企业—、大中专院》校、工程《科研院所等单位【工作熟?悉国家及《本省有关工程建设标!准、规范、规程【。。勘察设计工》作经验丰富符—合国家及本省有【关要求可以》临时受聘于》一家施工图审查【机构从事施工图【。审查工作的专业技】术,人员
第十四【条 :施工图审查机—。构聘用专职、兼【职审查人员》均应发放聘用证【书并报省《住房:城乡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勘察】设计质量《监督:机构备案兼职审查】。人员聘?用时间最短六—。个月最长三年—
:施工图审查机构技术!负责人和各》专业负?责人应当为专职审查!人员施工图审查机构!。专职审查人员数【量不得少于》审查人员总数—的三分之一 —
第十五条 审查】人,员只能受聘于一家】施工图审查机构从】事施工图审》查工作?审查专业应当与个人!取得的执《业注册资格或职称的!专业相符个别冷门】紧缺专业(如园【林、钢结构》等)确因审》查工作需要的—审查:人,员可在?短期内(不超过三】个月)兼职》两,家,施工图审查机—构开展审《查工作
审—查,人,员不得参与审查本人!所在单位或存在【。利害关系单位—(含在职、返聘【及技:术顾问等形式)【编制出具的施—工图设计文件—
第十六条— 已实行执》业注册制《度的:专业的审查人员【应按有关《规,。定参加执业注册继】续教育
》未实行执《。业注册制度的专【业的审查人员应【当参加国家、省、】市(州)人民—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!会组织的有》关法律法规》、,标准规范等的培【训和:学习每年培训—学习时间《不得少?于4:0学时 《
第四?。章 审查》项目申报管理 【第十七条 施工图审!。查实行建设》单位负责制》即施工图报审、领取!审查意见、报—送修改答复意见、】领取审查合格书【、审查备案等均由建!设单位负责》
领取审查—意,见和报送修改答【复,意见:也可由建设单位委托!工,程勘察、设计单位完!成
第十八条 】施工:图审:。查主要流《程为建设单位报审勘!察文件?施工图审查机构【审查建设单位报审】施工图?设计:文件施工图审查【机构审查(含政【策性审查、技术【性审查)发放审查合!格书建设单位—。报审查备案住—房,城乡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备案?。流程图详见附件 】
第十九条》 建设单位》应,。当向施工图审查机构!提供:下,列资:料并:对所提?供,资料:的真实性负》责
(一)作为】勘察、设计》依据的政府有—关部:门,的批准文件及附【件(如立项》批复、规划》许可:证、规划红线图等】);
(二)全】套,。。施工图设计》文件(含勘察文【件、设计图纸、设计!专篇:、专业计算》书等:);
《(三)其他》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!交的材料
第【二十:条 施工图审查机】构接到审查》申请:后首先应当对项目前!期批准文件》进行政策《性审查
一—般项目的政策性【审,查主:要,核查核对项》。目立项文件》和规划许可》批准文件政》府投:资项目?还应核查核对初【步设计?批复文件环境、卫生!等工程项目因技术】审查:工作需要的》还应核查《核对:。环评批复等有—。。关政府?部门批准文件—
勘察文件根据】。项目:立,项批:复、规划红》线图、拟建建—(构)?筑,物平面?布置图等即可开展技!术性审查工作
】第二十一《条, 经政策性审查建设!单位提供项目—。前期批准文件—及,资,料,齐全的施《工图:。审查机?构接受施工图—审查业务《并组:织开展?。技术性审查工作【。
提供项目前期批!准文件及《资料不全的施工【图审查机构不得承接!施工:图审查?业务:
第二十二条【 同一项目(—或小区?),不同单体工》程的施工图审查原】则上应?。当由:具有相?应施工图《审查业务范》围的同?一施工图审查机构】审,查不得拆《分报送?不同施工图审查机】构进:行审查分期建设的】不同的单体》工,程可由不《同的施工图审查机构!审,查
单体工—程附建地下空间(】如地下车库、人防】。工程)的《、或单体工程之间通!过连廊?、地下空间等—连接连?通的应当《由具有相《应施工图审查业【务范围?的同一施工图—审,查机构审查不得拆分!报送不同的施—工,图审查机构进行审】查
第二十三条 !施工图设《计文件?应坚:持一次性送审的原】则一般不得分专业或!分阶段送《审,。大型项目或》因环境、技术—等特殊情况限—制、:确需分?专业或分阶段送审的!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!。、安全和技》。术条件允许的前提】下可以委《。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!行分专业或分阶段审!查施工图《审查机构应做—好相关审查记—录工作
第二十四!条,。 建设单位委托施】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!工图审查后应当及时!与施工图审》。查机构签订审查【合同或?协议约定双方—。。权利和义务根据审查!工作量并参照有关】费用标?准,自行协商审查费【用
第二十五条】 施:工图设计《文件经审《查合格后施工图【审,查机构向《建设单位出》具施工?图审查合《格书施工图审查合格!书为法定《文书格?式文本由省住房城】乡,建设:行政主管《部门统一监督印制任!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!印和伪造施工图【审查合格书一—式二份建设单—位、施工图审—查机构?各,一份
第》二十六条《 施工图审》。查机构向建设单位】出具施工图》审查合格书后—建设单位应当在5】个工:作日内报住》房城乡?建设:行政主管部》门审查?备案审查备案资料包!括项目有《关前期批《准文件、施》工,图,审查:。意见、审查意见告】知书、修改答复意】见及审查合格书【、工程质量》终身承诺书、勘察】设计合同《等
一《。般,项目的审查》。备案:按,照属地化原则报【项目所在地市(州)!人民政府《住房城乡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备案:
一类施工—。图审:查机构审查的大【。型项目和超限高层】建筑项目以》及省级有关部门报审!、不:便于:。在项目所在》地市:(州)人民政府住房!城乡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备—案的项目报省—住房城?乡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勘【察,设计质量《监督:机构备?案
符合备案要】求的:准予备?案,并核:发施工图《审查备案表;不符合!备,案要求?的不予备案并退回】要求补充完善—后重新报备
第二!十七条 施》。工图报审、审查【、修改答复及—备案:等活动均《通,过“青海省房屋【。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】施工程?施工图设计文—。件审:查,信,。。息管:理系统”完成 【
第五章 审查】质量管理 第二十八!条 施工图审查【机构应当对》施工图设《计文件下列内容【进行审查
(一】)是否?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!标准:;
?(二:)地基基础和—。主体结构是》否安全可靠》;
(三)—是否满足《有关建设标准要【求包括?建筑节能标》准、:绿色建筑标准、【办公用房《建设标准、环境保护!标准等; 》
,(,四)勘察设计企【业、执业注册人员及!其他:专业技术人员是【否按照规《定,盖章、签字;—。
(五)法律、法!。规、规章规定的其】他必须审查的内【容 :
施工图《审,查机构对以上内容】承担审查《。。。责任施工图经审【查合格后仍》有违反法《律、法规和》工程建?设强制性标准等问】题、:给建设单位》造成:损失的?施工图审查机—构应当依法承担相】应的赔偿责》任
施工图—审查以施工》图审查合同或协议签!订时有效的工程规划!许可文件、工—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】、规范规《程及施工《图审查要《点等开展施工—图审查工作》
第二十九—条 勘察、设计单位!。。对,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!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!文件仍按法律、法】规的规定承》担,相应的勘《察、:设计质量责》任
第三十—条 施工《图审查机构》不得审查与本机构有!。隶属关系或其他利】害关系的勘》察、设计《单位编制出具的施工!图,设计文件
—第三十一条 大型项!目,和技术复杂项目施】工图审查机构应组】织建:立专家会审》制度同一专业—组织:两名以上审查人员共!同审查由技术负责】人复核确认其他一般!性项目?专业审查人员审查】后由:技术负责《人复:核确认 《
第三十二条 【审查人?员和技术《负,责人完?成审查工《作后应?在相:关的审?查意见表、》审查意?见告知书、审—。查,合格书等资料—文件上亲笔签字【不得以?打,。。印,姓名、打印电—子签名、加盖私章或!由他人代签》等形:式代:替
审查人—员对审查意见表【。、审查意见告—知书、审查合—格书等资料文—件上的签字》真,实性负责审查人【员在上述资料—中的签字应当一【致
第《三十三条 施—工图审查人员及【技术负责人》对施工图设》计文件进行审查后应!。当根:据下列情况做—出审查结论判定
!(一)未违反强【制性:标准条文未》涉及公众《利,益、公共《安全:问题:。编制内?容齐全、编制深度满!足要求、可以用于工!。程施工的应当判定】为合格; 》
,(二)违反强—制性标准条文一条】及以上、涉及公【。众利益、公共安全】问题必须《进行修改、编制内容!。存在缺项漏项、编制!深度不符《合要求?、不能满《足工程施工》要求的该专业判【定为不合格;
(!三):项目一个及以—上专业?判定为不合格的该】项目施工《图设计文《件,整体审查结》论判:定为不?合格
第三十四条! 施工图审查—机构完?成审查结论判定【后应当分别》作如下处理》
(一)审查合】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!应当出?具施:工,图审查合格》书审查合格书—。应当有?各专:业审查人员》、技术负责》人签字法定代—表,人签发并加盖施【工图审查机构—公章全?套施工?图设计文件加—盖施工?图审查合格专—用章;
(二)审!查,合格但需修改补【充反馈的《施工:图审查机构》出具审查意见表【勘察、设计单位提供!修改补充意见或修】改承诺后施工—图审:查机构?不再逐一核对直接】出具施工《图审查合《格,书全套施《工图设计文件加【盖施工图审查合【格专用章;
(三!)审查?不合格的施》工,图审查机构应当出具!审查意见告》知书(不得以审查意!见,表代替)并》将相:关施:工图设计文件退还建!设,单,位、说明不合格原因!要求修改完善后重】新报审;
(四】)同一施工图—设计文件连续三【次审查均未通过的施!。工图审查机构应将】。施工图设计》文件退还建设—单位:要求:重新报审审查费【用重新计算 —
第三?十五条 建》设单位或勘察、设计!单位对施工图—审查机构提出的审查!意见或?结论存?在重大分《歧或异议的可以在接!到审查意见表或【审查意见告知书后1!0个工?作日内向《项,目所在地市(州【)住房城乡》建设行政主管—部,门,或省住房城乡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》提出复查申请—
项目所》在地市(州)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或省—。住房:。城乡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在—收到复?查申:请后15《个工:作日内应当组织【专家复?查、论?证,并作出复查结论 】
建设单位》或者勘察《、设计单位应当按】照复查结论修改施】工图设计文件并报】施工图审查机—构复审
超—过规定期限提出【复查申?请的不予受理复查发!生的相关费用由提出!。。复查申请的单位先】行,支付最终由复—查确定的责任单位承!担;:若复查后确认施【工图:审查:机,构提出?的审查意《。见或结论无》。误则由提出复查申请!的单位承担
第三!。十六:条 任?。何单位?或个人?。均不得擅自修改【审查合格的施—工图设计文件
】确需:。修改且?依据充分、修改内】。容涉及重大》变更的必须遵—循“:先审查、《后施:工”的原则》建设单位应当在【。工程开工前》或变更内容实施前】将修改变更后—的施工图《。设计文件《送原施工图审查【机构:进行审查 》
重大变更是—指涉及工程项目【建设地?点、平面布置、【建设规模和》。内容、主要使用【功能、工《。程建设标准(含强制!性建设?标准)、《抗震设防类》别,建筑面积、高度、】外观:效果、?主要构造措施做法】结构体系《及柱网?尺寸、基础或—结构选型、结—构受力或《抗震构?件,水、暖、电系统形】式,及主要设备选型【等的变更和调整以及!因设计调整变更引起!的必要?的补充勘察工作
!重大变更涉》及工程项目前期【有关政府《部门批准文件—审批内容的》(如立?。项、规划、》人防、初步》设计等)建设单位应!当及:时向政府有关—部门重?新报审;政府—有关部门审核审批通!过后施工图审—查机构方可开展【施工:图审查其他一般【性变更修改》(如:钢筋代换等)按照工!程变更有关规定执】行不再进行施工图变!更审:。查
施工》图重大变更审—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!。按本办法《。第二十六条》之规定?及时报送审查备案】
第三十七条 】施工图审查机构【接到:施工图重大变—更审查申请后可根据!实际情况派人赴施】工现场验证工程未实!际开工的、或工程】已开工但变更部【分还未实《施且不影响主体结】构安全的方可受理变!更审查申请》
修改变更后的施!工图设计《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施!工图审查机构—应当:出具新的审查合【格书并在合格—书上注明有关—修改变更事项不得】调整或替换》原审查?合格书修改》变更施工图设计【文件应?加盖施工图审—查合格专《用章
《第,。。三十八条 施工【。图审查机构应当加强!内部审查工》作管理建立》健全审查工作制【度明确审查工—作流:程,和,岗位责任《并做好工《程,。项目纸质资料存【档工作(《。纸质资料包括项目】前期批准文件、审】查意见表、修改答】复意见或修改承【诺书:、审查意见告知书、!审查:合格书、重大变更】设,计图:纸及审查意》见等资?料资料?保存:年限:至少五年)
【第三十九条 存在下!列情形之一的施【工图审查机构不予】审查并作退》件处理 《。
(一)《。勘察文?件土工试验》资料非原件、未【。加盖计量认证章及】签字不全《的;勘察文件—编制与土工》试验:不是同?一家单位时无—试验:委托:协议:或合同的;》 ,
(二)勘察、【设计人员不满—足相关规《定的签字盖》章,不齐全的;施工图设!计文件未加盖出【图章、勘察、设计单!位资:质章执业注册人【员未:加盖执?业注册专用章的;】
(三)施工图】设计文件未执—行政府部门项目【前期批准《文件有关要求、【或与项?目前期批准文件【出入:较,大的或存在漏项、缺!项等情况的; 【
(四)施》工图设计文件明显不!满,足国家规定的编制深!度要求的;》。
(五)》建设单位提出—重大:变更依据不全的【;
(六)勘察】、设计单位在限【制承揽业务行—政处罚期内的;
!(七)有其他法律法!规规定情《形的
第四十【条 施工图审查机】构应按照有关规定】向,市,(州)?以上人民政府住【房城乡?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定期统计上报施工!图审查情况统计报】表
第四》十一条 施工图审】查机构在审查过程】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应当及》时上报市(州—)以上人民政府【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!管部:门
(一)勘察】、设计单位涉嫌【违反工程《勘察:、,设计资质标》准,等,。规定超越资质等级】。或范围承揽》业务的;
(二】)专业技术人员和执!业注册人员签字、盖!章涉嫌?存在弄?虚作假行为的; 】
(三)审》查过:程中:工程项目因违反【强条:过多、答复》不,。及时等而随意变【更勘察?、设计单位套图出】图的:;,
(四)建设、勘!察、设计单位修改答!复时间超过规—定时限的; —。
(五)《建设单位或勘—察、设计单位及有关!人员涉嫌存在—其他:违法违规行》为的 ?
第六章 审查】、修改答复及备案】时限管?理 第四十二—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!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!目审查时间》台账:管理制度提高审查】效,率审查时限按下【。。列规定执行》
(一)大型房】。屋,建筑工程、市政基】础设施工程为1【5个工?作日中型及以下房】屋建筑工程、市【政,基础设施工》程,为10?个工作日;
(二!)工程勘察文件甲级!项目为7个工作【日乙级及以下项目】为5个工作日
以!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!修改时间和施—工图审查《机构的?复审时间
一【审时限有延误的施】工图审?查机构应当如实记】录、并向《市(州?。)以:上住房城乡建设【行政:主管部门报告—说明原因 》
第四十三》条 勘察、设—计单位的施》工图设计文件修改】答复时限按下列规】定执行
》施工:图设计文件》一,审完成、审查—不合格或审查合【格但需修改》补充的建设》单位应当组织勘察、!设计单位在1—5个工作《。日内:完成建设、勘察【、设计?单位有特殊》原,因,无法:按时完成的应向【施工图审查机构书面!说明:。并经其同意修改【答复时限《可延长至《30个?工作日 《
无正当理由且超】过30个《工作日?的,施工图审查机构可终!止,审查按审《查不合?格作退件处理
第!四十:。四,条 住房城乡建设】行政:主管部门《施工图审查备—案办理时限》为3:个工作日《
第四十》五条: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!自发放?之日起有《效期为?。一年一年内未开工】建设:的自:动废止
第七【章 监督管—理 :第四十六《。条 建设、勘察【、设计、施》工图:审查机?。构,等单:。位及有关人员—违反本办法规定的】。行,为法律、法规已有处!罚规定的从其规【定并记入单位及【个人诚?信信:息记:录
第四十七条 !市(州)以上人【民,政府住房城乡建设】。行政主管部门在收】到施工图审查机构】上报的施工图审查情!况统:计报:。表后:应当对有关》问题进行检查核【实并定期公布—通报施工图审查【情况
《第四十八条 市(州!)以上人《民政:府,住房城?乡建设?行政:主管部?门应当按照》有关规?定对:。施,工图审查《机构进行随机抽查检!查一般每年》度对施?工图:审查机构的抽—查检查不少于两次】
第四十九条 省!住房城乡建》设行政主《管部门定期》组,织行政执法人员和】有关专家组成考核组!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!构的机构《条件:、审查?行为管理《和审:查质:量等进行综合评价】考核
施工图审】查机构条件和审查行!为,管理的考核采—用现场检《查方式并结合日常审!查备案、审》查数据记录》等进行 《
施工图审》查质量考核采用随】机,抽取检查项目、【施,工图审查机构—现场:即时一次《。性报送相关资料、】考核组集中》进行检查《。的方式并综合县【。级以上人《民政府?住房城?乡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提:。供的日常监督管理】记录进行
第五】十条 被考核的施】工图审查机构—。应积极配合》考核:工作按照规定—提供:考核期内的工作总结!、审查项《目汇总表、抽检项目!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!、专家审查意见及有!关资:料并且确保文—件,资料真实有效 【
第五十一条 【。施工图审查机构具】体考核?事项按?照青海省房屋建【筑和市?政基础设施工程施】工图:。审,。查机构综合》考核评价标准—(试:行)执?行考核结果向社【。会公布? ,。
,第五十二条 施工图!审查机构违反本办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由市(州)以!上,人民政府《。住房城乡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责令【改正并记入诚信【信,息记录情节》严,重,的由:省住房城《乡建设行《政,主管:部门:依照:有关:法律法规《处,理
(《一)超越审查业【务范围从事施工【图审查活动》的;: ,
(二?。)未按规定配备【、使用审查》人,员审查人员欠缺超过!一年的; 》
(三)《未按规定的》内容进行审查的;】
(四)未按规】定上报审《查过:程中发现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;!
(五)未按规定!填写审查意》。见,告知:书的;
(—六,)未按规定在审查】合格书上签字盖章】、未按规定在施工】图设计文件上—加盖审?查合格专用章的【;
(《七)经?审查通过、已出【具审查合格》书的施工图》设计文件中仍—存在违?。反法律法规、工程】建设强制性》。标准:条文以及涉及公共利!益、公众安全等严重!质量或安全》隐患的;《
(八《)承揽并审查与本】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!。害,关系的勘《察、:设计单位编制—出具的施《工图设计文件的
!第五十三条》 施:工图:审查机构考核不合格!的由省住房城乡【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责令—限期整改,整改期】间不得承揽审查业务!;连:续,两次:考核不合格省住房城!乡建设行政主—。管部门不再将其列】入,。。施工图审查机构名】录
?考核基本合格和【限期整改的》施工图审《查机构?。作为省住房城乡【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》。日,常,。监督管理重》。点,对象对其加强随机】抽查检查
第五】十四条 审查人员】未经审查即》出具审查意见—、,或在虚假审查合格书!上签字?的取:消,审查人员资格终身不!得担任?。审查人?员;已?实行:执业注册资》格的专业的》审查人员按照—国家有关规定予以】责令停止执业—、吊销执业资格证】书等处罚 》
审查人员考—核不合格的取消【审查:人员:资格移出勘察设计审!。查专家库
第八章! , 附 ? 则 第五》十五条 本办法由】。省住:房,城乡建设厅》负,责解:释
第五十六【条 :本,办法:自, 2《017?年, 1月【 10日】起 施行—有效期至2》022年1月9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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