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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!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!图设计文件审查【管理办法 —第一章 《。 总  《则 :第一:条 为?。了加强对房屋建筑】和市:政基础设施》工程施工图设计【文件审查活动的监】督管理提高施—工图审查效率—。和服务水《平保:证勘察、《设,计,质量:。根据国?务院建设工》。程质量管理条例、】建设工?程勘:察设计?。管理条例、住房城】乡建设部房屋建【筑和市政基础设【施工程施工》图设计文件》审查管理办》法,及青海省建设—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!法等法律法规结合】本省实际制定本办】法 第《二条: 在本省《行政区?域内从事房屋建【筑和市政基础设施】工程施工图设计【。文,件(含勘《察文件下同》)审查活动以及【对审查活动》实施监?督管理?应当遵守本办法【 第三条 在本省!行,政区域?。内凡新建、改建【(含抗震加》固及:维修改造)、扩【。。建,的,房屋建筑《和市:政基础设施工—程以及建《筑装:饰、建?筑智能化、建筑幕】墙、轻型钢结构、】风景园林、环境、照!明等:专项:。工程建设单》位,委,托具有相应资—质的:工程勘察、设计单位!编,制,出具:施工图设计文件并】用于:工程施工《的均属施工》图审查和管理的范】。围 第四条 省】。人民政府住房—城乡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全省房屋【建筑和市政基—础设施工程》施工图审查活动的】监督管理其所属【。的勘察设计》质量:监督机构具》体负责监《督管理工作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【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?及其所属《的勘察设计质—量监督机《构负责本行政—区域内房《屋,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!工程施工图审查活动!的监督管理工作 】 第五条 施—。工图:设计文件质量由勘察!、设计?单位:负责但应经施工图审!查机构审查合格【后方:可使用未经审查或审!查未通过的》建设单?位不得使用住房城乡!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不?得颁发施工许可证】 , 第六?条 施工图审查应】当贯彻落实》先勘察审查、后【设计审查的工作准则!勘察文件编》制完成后建》设单:位应先?报送施工《图审查机《构进行审《查,设,计单位以审查合格】的勘察文件为依【据编制出具施工【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!再将施工图设计文】件报送施工》图,审,。查机构进行审—查 第二章 【 审查机构》管理 第七条 施】工图审?。查机构的《。数,量、类别及承接【业务范?围等由省住房城【。乡建设行《政,主管部门根据—国家有关法》律法规按照总—量控制和机构条【件达标的双原则结合!本省前三年完成【的施工图《审查面?。积数、审查人员【数量及专业人员【比例等综合》确定: 施工图审—查机构条《件根:。据,住房城乡建设部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!。设施工?程施工图设计—文,件,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!定并结合《本省实?际情况执行 — 第八条 施工图】审查机?构应当是专门从【事施工?图审查业务、—不以:营利为?目的的独立法人 !第九条? ,申请:成,立施工?图审查机构》。时申请单位应—提交下列《资料: (?一)申请表一—式三份; 》 (:二)申请单位—工商:营业执照《。、独:立法人证明文件;】 (三)》审查人员聘》。用合同?、,身份证、毕业—证,、职称证《、社保证明(退休返!聘人:员提供退休证—明)、执《业,注册资?格证书; —(四)审查人员履历!情况(工作》经历、主要业绩等】); (五—)审查人员近五年】未因违反工程—建设法律《法规和强制性标【准受到行政处—罚,的个人承诺书和【。相关证明; — (六)申请单【位的项目《管理、技术管理及】质量管理等》系列规章制度; !(七)法律》法规规?定的其他资料 【 ,第十条 施工图审查!机构按照承接业务范!围分为一类、—二类和?专项 一类—施工图审查机构【可,以承接各类房—屋建筑、市政基础】设施工程的》施工:图审查业务》范围不受限制—二类施工图审查【机构可以承接—中型及以《下房屋建《筑,、,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的施工?图,审查业务《专项施工图审—查机构可以》承接房屋建筑—、市政基《础设施工《。程特定行《业或专业领域—。的施工图审查业务】 房屋建筑、市】政基础设施》工程的规模划分按】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颁!布的工程《设计资质标准、工程!勘察资质标准执【行 施工》。图审:查机:构的具体审查业务】。。范围由省住房城【乡建:设,行政主管部》门根据?有,关机构条件规定确定!并公布 第十【一条 特殊行业【特殊工程的》。施工图审查业务本】省现有施工图审查机!构不:能承担的由省住【房城乡建设》行政主管《部门委托具有相应】审查:业务范围和经—验的外省施工图【审查:机构承担外省施工】图审查机《构应按照有关规定服!从,本省住房《城乡建?设行政?主管部门管理并承担!相,应审查责任 【第三章 《 审查人员管—理 第十二条 【省,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在住房城乡】建设:部房屋建筑和市政】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!设,计文件审查管理【办法:相关要求的基础上】结合本省实》。际情况综《合考核认定全省【施工图审《查人员并组建专【家库 ? 审查人员》具体认定《条件及?考核管理按》青海省房《屋建筑和市政—基础设施工程—勘,察设计审查专—家库管理办》法(试行《)执行 第十三】条 施?工图审?查人员主《要包括?专职和兼职》审查人员专职—和兼职审查人—员均应由专家—库中遴选聘》用非专?家库人员施工图【审查机构不得—选聘、不《得组织从事》施工图审查工—作 ?专,职审查人员是指符合!国家及本省有—关要求受聘于一家】施,工图审查机构专门】从,。事施:工,图审查工作的专【业技术?人员: , ,兼职审?查人员是指在—工程勘察设计企业、!大中专院校、工程】科研院所等》。单位工作熟悉—国家及本省有关工程!建,设标准、规范、规】程,勘察设计工作经【验丰:富符合国家及本【省有关要求可—。以临时受聘于一家】。施工:图审查机构从事施工!图审查工作的专【业技术人员 第十!四条 施工图—审查机构聘用—专职、兼职》审,查人员均《。应发放?聘用证书并报省住】房城乡?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《勘察:设计质?量监督机构备案兼职!审查人员聘》用时间最短六—。个月最?长三年 《。 施工图《审查机构技术负责人!。和,各专业负责人应当为!专职:审查人员施》。工图审查机构专职审!查人员?。数,量不得少《于审查人《。员总:数的三?分之一 《 第十五条 —审查人员只能—受聘于一家》施工:图审查机构》从事施工图审查【工作:。审查专?业应当与个人取【得的执业注》册,资格或职称的专业相!符个别冷门紧缺专业!(如园林《、钢结构等)—确因审查《工作需要的审—查人员可在短—期内(?不,超,过三个月《)兼:职两家施工图审查机!。构开展?审查:工作 审查人【员不得参与审查本】人所在单位或存在】利害:关系单?位(含在职》、返聘及技术—顾问等形式)编制】出具的施《工图:设计文件《 :第十六条 已实行】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!的审查人员应按有】关规定参加执业注】册继续教育》 未实行执业【注册制?。度的专业的审—查人员应当参加国】家、省、市(州)人!民政府住《房城乡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!会组织?的有关法《律,法规、?标准规?范等的培训》和学习?。每年:培训学习时》间不得少于40学】时 : 第四章  审查】项目申报《管理: 第十七条 —施,工图:审查:实行建?设单位负责》制,即施:工图报审、领—取审查意见、报【送,修改答复意见—、领取?审查合格书》、审查备案等均由建!设单位负责 领】取审查意《见和报送修改—答复意?见也:可由:建设单位委托—工,程勘察、设计单位】完成 第十八条】 施工图审查主要流!程为建设单位报审】勘察文件施工—图审查?机构审查建设单位报!审施:工图设计文件施工】图审查机构审查(含!政策性审查、技术】。性审查)发放—审查合格书建设【单位:报审:查备案住《房,城,乡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备》案,流程图详见附件 】。 第十九《条 建?设单位应当向—施工图审《查机构提供下—列资料并对》所,。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!。责 ?(一)?作为勘?察、设计依据的【政府有关部》门的批准文件及附】件(如立项批—复、规划许》可证:、规划红线图等【); 《(二)全套》施工:图,设,计文件?(含勘察文件、设计!图,。纸,、设计专篇》、专业计算书—。等); (三)其!他法律?法规:规定应当提交的【材料 《第二十条 》施工图?审查机构接到审【查申请后首先应当】对,项目前期批准—文件进?行政策性审查 一!般项目的政策性审查!主要核查核对—项目立项文件—和规:划许可批准文件政】。府投资项目还应核】。查核对初步》设计批复文件环境、!卫,生等工程《项目:因技:术审查工作》。需要的还应核查核对!环评批复等有关【政府部门《批准文件 勘【察文:件根据项《目立项?批复:、,规划:红线图、拟建建(构!)筑物平面布置图等!。即可开展技术—性审查工《作 第二十—一条 经政策性审】查建:设单位提《供项:目前期批《准文件及资料齐【全的施?工图审查《机构接受施工图【审查业务并组织开展!技术性?审查工作《 , 提:供,项目前?期批准文件及资料】不全的施工图审【查机构不得承接施工!图审查?业,务 第二十—二条 同一项—目(或小《区)不?同单体工《程,的施工图审查—原,则上应当由具有相应!。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!的同一施《工图审查机》构审查不得拆—。分报送不同施工图】审查机?构进行审查》分,期建设的《。不同的单体工程可由!不同:的,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!。 单体工程附建】。地下空间(如—地,下车:库、人防工程—。)的、或《单,体工程之间》通过连廊、地下空间!等连接连通的应当由!。具有相应施工—图审查业务范—围的:同一施工图审查机】构审查不得拆分报送!不同的?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!审查 第二—十三条 施工—图,设计文件《应坚持一《次性:送审的原则一般【不得分专业或分阶】段,送审大型项目—或因环?境、技?术等特?殊情况?限制、?确需分专业或—分阶段送审》的项目在保证工程】质量、安全和技【术条:件允许?。的前提下《可以委托《施工图审查机构进】行分专?业或分阶《段审查施工》图审查机构应做【好相关审查记录【工,作 ?第二十四条 建【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!查机构?开展:施工图审查后应当及!时,与施工图审查—。机构签订审查合同或!协议:约定双?方权利和《义务:根据审查工作—量并参照有》关费用标准自—行协商?。审查费用 第【二十五条 施工图设!计,文,件经审查合》格后施工图审—查,机构向建设单—位出具施工》。图审查合格书施【工图:。审查合格《书为法定文》。书格式文本由—省住房城《。。乡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?统一:监督印制任何单【位和个?人,不得翻印和伪—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!一式:二份:建设单位、施工图】审查机构各一份【 , 第二十六条 【施工图审查机构向建!设,单位:出具施工图》审查合?格书后建设单位【。应当:在5个工作》日内报住房》城乡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,审查备案审查备案资!料包括项目有关前期!批准:文件、施工图审查意!见,、审查意见告—知书:、修改?答复意?见及审查合格书【、工程?质量终身承诺书、】勘察设计《合同等 一般项目!的,审查备案《按照属?地化:原则报项目所在地市!。(州)?人民政府《住房城乡《建设行政主管部【。门,备案:。 一类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】查的大型项目—和超限高《层建筑项目以—。及省级有关部门【。。报审:、不便于在项目【所,在地市(州)人民政!府住房?城乡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《备案的项目报省住】房城乡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勘察设计质!量监督机构备案【 符合备案要求的!准予备案并核发【施工:图审查?备案:表;不符合备—案要求的不予备【案并退回要》求补充完善》后重新报《备 第二十七条】 施工图报审、审查!、修改答《复,及备案等活动均通】过“青海省》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】础设:施工程施《工图:。设计文件《。审查信息管》理系统”完成 】第,。五章  审查质【量管理 第二十八条!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!当对施?工,图设计文《件,下列内容进行审【查 (一》)是否?符合: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!; : ,(二)地基》基础和主体》结构是?否安全可靠; 【 (三)是否—满足有关建设标【准要求包《括,建筑节?能标准、绿色建筑标!准、办公用》房建设标《准、环境保》护标准等; (】四)勘?察设:计企业、执业注册】人员及?其他专业技》术人员是否按照【规定盖章、签字;】 (五)》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规定》的其他必须审查【的内容 施工图审!。查,机构对以上内容承担!审查责任施工图【经审查合格后—仍有:违,。反法律、法》规和工程建设强制】性标准等问题—、给建设单位造【成,损失的?施工图审查》机构应当依》法承担相应的—赔偿责任 施工图!审查以施工图审【查合同或协议签【订时有效的工程规划!许可文?件、工程《建设强?制性标准《、规范规程及施工】图审查要《点等开展《施工图?。。审查工作 第二】十九条 勘察、设计!单位对经施工图【审查机构审查合【格的:施,工图设计文》件仍按?法律、?法规的?规定承担《相应的?勘察、设《计质量责任》。 , 第:三,十条: 施工图审查机构不!得审查与本》机构有隶属关系【。。或其他利害关系【的勘察、设计单【位编制出具的—施工:图设计文件 第】三十一条 大型项】目和技术复杂—项目施工图审查【机构应组《织建立专家会审【制度同一专业组【织两名以上审查人】员共同审《查由技术负责—人复核?确认其他《。一般性项目》专业审查《人员审查《后由技术《负责人复核确认 !第三十二条 审查人!员和技术负责人【完成审查《工作后应在相—关的:审查意?见,。表、审查意》见,告知书、审查合格】书等资料文件上【亲笔签字不得以打印!姓名、打印》电子签名《、加盖?私章或由他》人代签等《形式代替 —审查人员对审查【意见表、审查意见】告知书、审查合【格书等资料文件【上的:签字真实性负责【审查人员在》上述资料中的签字】应当一致 第【三十三条 施工图审!查人员及技术负责人!对施:工图设计文件—进行审查后》应当根据下列情【况做出审查结论判】定 (一)未违反!强制性标准条文未】涉,及公众利益、—公共安?全问题编制》内容齐全《、编:制深度满足要—求、可以用于工程施!工的应当判定为【合格; (—二)违反强制性标】准条文一条及以上、!涉及公众利益—。、公共安全问题必须!进行修改、编制【内容存在缺项漏【项,、编:制深度不符合要求、!不能: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!该专业判定为—不合格; 》 (三?),项目一个及》以上专业判定为不】合,格的:该项:目施工图设计文【件整体审查》结论判定《为不合?格 第三十四条】 施:工,图审查?机构完成《。审查:。结论判定后应当分别!作如下处理 (一!)审查合格的施工】图审:查机构应当出具施工!图审:查合格书审查合格】书应当有各专业【审查人员、》技术负责人》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发!并加盖施工图—审查:机构公章全套施工图!设计文件加盖施工】图审:查合格?专用章; —(二)审查合格但】需修改补充反馈的】施工图审《查机构出《具,审查意见《表勘:察、设计单位提【。供修改补充》意见或修改承—诺后施工图审查机】构不再逐一核对【直接出具施工图审】查合格书全套施工图!设计文件加盖施工】图审查合格专—用章; 》(三)审查》不合格的施工图审】查机构应当出—具审查意见》告知:书(不得《以审查意见表—代,替)并将相》关施工图设计文件】。退还建设单位、说明!不合格原《因要求修改完善后】。重新报审; (】四):同一施工《图设计文件》连续三次审》查均未通过的施工】图审查?。机,构,应将施?。工图设计文件退【还建设单位要求重】。新报审审查费—用重新计《算 : 第:三十五条 建—设单位或《。勘察:、设计单位》。对施工图审查机【。构提出的审查意见】或结论存《在重大分歧或—异,。议的可以在接到【审查意见表或审【查意见告知书后10!个工作日内向—项目所在地》市(州?),住房城乡建设行【政,主管部门或省住房】城乡建设《行政主管《部门提出复查申请】 项?目所在地市(州)住!房城:乡建设行《政,主管部门或省—住房城乡建设—行政:主管:部门在收到复—查申请后15个【工作日内应当组织专!家复查、论证并作】出复查结论》 建设单位或【者勘察、设计单位】应当按照复》查结论修改》施工图设《计文件并报施工图审!查机构?复审 ?。 超过规定期限提】出复查申《请,。。的不予受理》复查发生的》相关费用由》提出复查申》请的单位先行支付】最终由复查确—定的责任单位—承担;若复查后确】认施工图审查机【构提出?的审:。查意见或结》论无误则由提出复】查申请的单》位,承,担 第三十—六条 任何单—位或个人均不得擅】自修改审《查合格的施工图设】计文件 确—需修:改且依据充分、修改!内容涉及《重大变更的》。必须遵循“先审查、!后施工”《。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当!在工程开工前—或变更内容》实施前将修改变【更后的施工图—。设,计,文件:送原施工图审查机】构进行审查 重大!变,更是:指涉及?工程项目《建设地点《、平面布《置、建设规模和【内容、主要使用功】能、工程建设—标准(含强制性【建设标准)》、抗:震设防类别建—筑面积、高度—、外观效果、主要构!造措施?做法结构体系—及柱网尺《。寸、基础或》结构选型、结构受力!或抗:震构件?水、:暖、电系《。统,形式及主要设备选】型,。等的变更和》调整以及《因设计调整变更引起!的必要的补》充勘察工作 【重大变?更涉及工程项目前期!有关政府部》门批准文件审批内容!的,(如立?。项、规划、人防【、初:步设计等《)建设单《位应当及时向政府】。有关部门重新报【审;政府有关部【门审核审批》通过后施工图审【查,机构方?可开展施工图审查其!他一般性变更修改】(如钢筋代换等)】。。按照工程《变更有?关规定执行不再进】行施工图变更审【查 施工图—重大:。变更:审,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!按本办法第》二十六?。条之规定《及时报送审查备案 ! ,第三十七条 施工图!审查机构接》。到施工图重大变更】。审,。查,申请后?可根据实《际情况派人赴施【工现:场验证工程未—实际开工的》、或工程已开工但】变更部分还》未实施且不影响主体!结构安全的》方可受理变》更审查申请 【修改变更《后的:。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!查合格后《施,工图审查机构应【当,出具:新的审?查合格书《并在合?格书:上,。注明:有关修改变更事项】不得:。调整:或替:换原审查合格书【修改变?更,施工图设计》文件应加盖施工【图审查合格》专用章 第—。。三十八条《 施工图审》查机构应当加强内】部,审查工作管理建【立健全审查工—作制度明确》审,查工作流《程和岗位责任并做】好工程项《目纸质资料存档工】作(纸质资料包括】。。项目前期《。批准文件《、审查意《见表、修改答—复意见或修改—承诺书、审查意【见告知书《、审:查合格书、》重大变更设计图【纸及审查意见等资】料资料保存年限至少!五年) 《 第三十九条— 存在下列》。情,形之:一的施工图审查机构!不予审查并作退件】处理 《。(一)勘《察文件土《工试验资料非原【件、未加盖计量【认证章及签字不全】的,;勘察文件编制与】土工试?验不是同一家单位时!无试验?委,托,协议或合同的;【。 , (二?)勘察?、设计人员不满【。足相关规定》的签字盖章不—齐全的;施工图设计!文件未加盖出图【章、勘察、设—计单位资质章—执业注册人员未【加盖:执业注?册专用章的; 【 (三)施工—。图,设计文件未执行政府!部门项目前期批准文!。。件有关要求、或与项!目前期批准文件出入!较大的或存在漏项、!缺项等?情况的;《 , (四)施工图设】计文件明显》不满足国家规定【的编制?深度要求的; 】(五)建《设单位提出重大变更!依据不全的; 】(六)勘察、设计】单,位在限制承揽业务】行政处罚期内的; ! (七)《有其他法《律法规规定情形【。。。的 第四十条 】施工图审《查机构应按照—有关规?定向:市(州)以上人民政!府,住房城乡建设行政】。主,管部门定《期统计上《报施工图审查情况】统计报表 第【四,十一条 施》工,图审:查机构在审查过程】中发现?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!当及时上报市(【州)以上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【 (一)勘察、设!计单位?。涉嫌违反《工程勘察、设—计资质?标准等规定超越资】质等级或范围承揽】业务的; (二)!专业技术《人员和执业注册人员!签字、盖《章涉嫌存《在弄:虚作假行为的;【 ,。 (三)《审查过程中工程【项目因?违反强条《过多、?。答复不及时等而随】意变更勘察、设计单!位套:图出图的《; : (四)建设—。、,。勘察、设计单位【修改答复时》间超过?规定时限的;— , (五?)建设?单位或勘察、设计】单位及有关》人员涉嫌存》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!的 : ,。第六章  审查【。。、,修改答复及备案时】限管:理 第四十二—条 施工图》审查:机构应当建》立健:全工:程项目审查》时间台账《管理制度提高审查】效率审查时限—按,下列规定执行 】(一)?大型房屋建筑工程、!市政基础设施工【程为15个工作日】中型及以下房屋建】筑,。工程、市政基础【设,施工程为10个工作!日; (二)工】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!为7个工《作日乙级及以下【项目为5个工—作日 以上时限】不包括施工》图修改时《间,和施工图审》查,机构的复审时间 】 一审?时,限有延?误的施工图审查机】构应当如《实记录、并向市(州!)以上住房城乡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!告说明原因 第四!十三条 勘察、设计!单位的?。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!答,复时限?按下列规定执行 】 ,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审!完,成,、,审查不合格或审【查合格但需修改【补充:。的建设单《位应当组织》勘察、设计单—位在15个工作日】内完成建《设、勘察《、设计单位有—特殊原因无法—按时完成《的应向施工》图审查机构》书面说明并》。经其同意修改—答,复时限可延长至30!个,工作日 无正当理!由且超过30个工】作日的施工图—审查机?构可终止审查按审】查不合格《作退件处理》 第四十四条【 住:房,城乡建?。设行政主管部—门施工图审查—备案办理《时,限为3个工作日【。 第?。。四十五条 》施工图审《查合格书自发—放之日起《有效期为《一年一年内未—开工建设的自动【废止: , 第:。七章:。  监督管理 【第四十六条 建设】、勘察、设计—、施工图审查机【构等单位及有—。。关,人,员违:反本办?法规定的行为—法律、法规已有处】罚规定的从其规定】。并记入单《位及:个人诚信信息—记录 第四十【七条 市(州)以】。上人民?政府住房《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在收?到施工图审查机构】上报的施工图审查】情况统计《报,表后应当对有关问题!进行检?查核实并定期公布】通报施工图审—查情况 第四十八!条 市(州)—以上人民《。政府住房《城乡建?。设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按照有《关,规定:对施工图审查机构】进行随机抽查—检查一般每年度【对施工图审查—机构的抽查检查不】少于两次 第四十!九条 省住房—城乡建?设行政?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行!政执法?人员和有《关专家组成》考核组对全省施工】图审:查,机构:的机构条件、审【。查行为?。管理和审查质量等】进,行综合评价考核 !施工图审《查机构条件和审查行!为管:理的:考核采?用现场检查方式并】结合:日常审查备案、审查!数据:记录等进行 【施,工图审查质量—考,核,采用随机抽》取检:查项:目、施工图审查机构!现场即时《一次性报送相—关资料、考》核组:集中进行检查的方】式并:综,合,县级以上人民政【。府住房城《乡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提供的日常监督管理!记录进行《 第五十条 【被考:核的施工图审查机构!应积极配合考—核工作?按照规定提供考核期!内的工作《总结、审查项—目汇总表《、,抽检项目全套施工】图设计文件、专【家审查意见》。及,有关:资料并且确保文件】资,。料真实?有效 第》五十一条《 ,。。施,工,图,审,查机构具《体考核事《项按照青《海,省房:屋建筑?和市政基础设施工】程施工图审》查机构综合》考核评价标准(试】行)执行考核结果向!社会公布 第五十!二条 施工图审查机!。。。构违反本办》法规定有下》列,情形之一的》由市(州)以上人】民政府住房城—乡建设行政主—管,部门责令改正—并记入诚信信息记录!情节严?重,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—依照:有关法律法规处理】 (?一)超越审》。查业务范围从事【施工图审《查活动的;》 (?二)未按规定配【备、使?用审查人员审—查人:员欠:。缺超过?一年的; 》 (三)《。。未按规定的》内容进行审》。查的; 》(四)?未按规定上报审【查过程中发现的【违法:违规行为《的;:。 (五)未按【规定填写审查—意见告知书的; 】 (六)未按—规,定在审查合格—书上签字《盖章、未按规定在施!工图设?计文件上加》盖审查合格专用章的!;, (?七):经,审查通?过、已出《具,审查:合格书的《施工图设计文件中】。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!、,工程建设强制性【标准条文以及涉【及公共利益、公【众安:全等:严重质量或安全隐患!的,;, , (八)承揽—并审查与本单—。位有隶属《或其他利害》关系的勘察、设计单!位编制出具的施【。工图设计《文件的 第五【十三条 《施工图审查机—构考核?不合格的由省—住房城?乡,建设行政《主管:部,门,责令限期整改,【整,改期间不得承—揽审查业务;连【续两次考核不—合格省住房城乡建设!行政主管《部门不再将其列入】施工:图审查机构名录【 考?核基本合《格和限期整改的【。施工图审查机构【作为省住房》城,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日常监督管理重点】对,象对其加强》随机抽查《检查 《第五十?四条 审《查人员未经》审查即?。出具审查《。意见、或在虚假审】查合格书上签—。字的取消审查人员资!格终身?不得担任《审查人员;已实行执!业注:册资格的专业的【审查人员按照—国家有关《规定予以责令停止】执业、吊销执业资】格证书等处罚 【 审查?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!消审查人员资格移】出勘察?设计审查专家库 !第八章  附 【 则 第五十五条 !本办法由《省住房?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! 第五十》六条 ?本办法自   【201?7年: ,    1》月  ?   1《0,日起   施行有】效期至2022【年1月9《日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