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青海:省房屋建《筑,和市政基《础设施工程施工图】设计文件《审查管理办法 第!一章  总 — 则 第一条 为了!加强对房屋建筑和】市政基础《设施工程施工—图设计文件》审查活动的监—督管理提高施—工图审查效》率和服务水平保【证勘:察,、设计质量根据国】务院建设《工程质量管》理条例、建设工【程,勘察设?。计管理条例》、住房城乡》建设部?房屋建筑《和市政基础设—施工程?。施,工图设计《文件审查管理—办法及青《海省建设工程—勘察设计管理—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!本省实际制》定,本办:法 ?第二条 在》本省行?政区域内从》事房屋建筑和市政】基础设施工程施【工图设计文件—(含:勘察:文件:下同)审查活动【以及对审《查活动实施监—督管理应当遵—。守,本办法 第三条】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!凡新建、《改建(?含抗震加固》及维:修,改造)、扩》建的房?屋建:。。筑,和市政基础设—施,工程:以及:建筑:装饰、建《筑智能化、》建筑幕墙、轻型钢结!构、风景《园林、环境、照【明等专项工程建【设单位委托具—有,相应资质《。的工:程勘察、设计—单位编制出具施工】图设计文件并用于工!程施工的《均属施工图》审查和管理的范【。。围 第四条 【省人民政府住房【。城乡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全省:房屋建筑和》市政基础设施工【程施工图审查—活,动的监督管》理,其所属的《勘察:设计质?量监:督机构具《体,负责监督《管,理工作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—住房城?乡建设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及:其所属的勘察—设计质?。量监督机构》负责本行政区—域内房屋建筑和市】政,基,础设施工《程施工图审》查活动?的,监,督管:理,工作 第五条 施!工图设计文件质量由!。勘察、设计单位负】责但应经施工图审查!机构审查合格后方】可使用未《经审查或《审查未通过的—。建设单?位不得?使用住房城乡建设】行政主?管,部门不得《颁发:施工许?可证 第》六条 施工》图审:查应当贯彻落实【。先勘察审查》、后设计审查的【工作准则勘察文件编!制完:成后建设单位应【先报送施工图审查】机构进行审查设计单!位以: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!为依:。据编制出具施工图】设计文件建设单【位再: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!。送施工图《审,查机构进行审查 !第二章?  审查机》构管:理 第七条》 施:工图审查机构的数】量、类?别,。及承接业务范围【等由省住房》城乡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!关法:律法规按照总量控】制和机构条》。件达标的双原则结合!本省前三年》完成的施工图审【查面积数、审—查人员数量及专【业人员比例等综【合确定?。 施工图审查机】构条件根据》住房城?乡,建设:部房:屋,建筑和市《政基:础设施?工程施工图》设计:文,件审查管理办法【有关规定《并结合?本省实际情况—执行 第八条 施!工图审查《机构应当《是专门从事》施,工图审查业》务、不以营利为目】的的独立法人 【 第九条 申请成立!施,工图审查机构时申请!单位应?提交:下列资料 —(一)申请表一式】三份; (二)】申请单位《工商营业《执照、?独立法人证明文件;! (三)审查人员!聘用合同、身份【证、毕业《证、职称《证、:社保证明(退—休返聘人员提供退】休证明?)、执?业注册资格证书; ! (:。四)审查《人员履历情况(工作!经历、主要业绩等】);: (五)审查人员!近五年未《因违反工程建设【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!准受到行政》处罚的个《人承诺?书,和相:。关证明; (六)!申请单位的项目【管理、技术管—理及质?量管理等系列—规章:制,度; ? (七)法律法【规,规定的其他资料 !。第十条? 施工图《审查机构按照承【接业务范围》分为一?类、二类和专项 !一类施工图审查机】构可以承接各类房】屋建筑、市政基础设!施工程?的施工图审查业【务范围不受限—制二类施工图审查机!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!下房屋建筑、市【政基础设《施工程的《施工图审查》业务专?项施工?图审:查,机构可以承接—房,屋建筑、市政—基础设施工程特定行!业或:专业领域的施工图审!查业务 房屋建筑!。、市:政基础设施工—程的:规模划分按照住房城!乡,建设:部,。。颁布的工《程设计?资质标?。准、工程勘察—资质标准执行 施!。工图审?查机构的具体—审查业务范》围由省住房城乡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!据,有关机构条件规【定确定并公布— 第十一条 特】殊,行业特殊工程的施】工图审查业务—本省现有施工图审】查机构不《能承担的由省住【房城乡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!审查业务范围和经】验,。的外省?。施工图审查机构承】担外省施《工图:审查机?构应按照《有关规定服从本省住!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管理并承担相】应,。审,查责任 》第三章  》审查人员管》理 第十《二条: ,。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在》。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!建筑和市《政基础设施》工程:施工图设计文—件审查管理办—法相关要《求的基础《上,结合本省《实际情况综合考核】认定全省施工图【审查人?员并组建专家库 】。 审查人《员具体认定》条件及考核管—理按青海省房屋【建筑和市政基础【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审!。查专家库管理办【法(试行《)执:行 第十三条 】施,工图审查《人员主要包括—专职和兼职审查【。人,员专职和兼职审【查人员均应由专家库!中遴选聘用非专家库!。人员施工图审—查,机构不得选聘、不】得组:织从事施工》图审查工《作 专职审查人员!是指符合国》家及:本省有关要求受聘】于一:家施工图审查机【构专门?从事施工图审查【工作的专业》技术人?员, 兼职审查人员】是,指在工程勘察设计企!业、大中专院—。校、工程科研院所等!单位工作熟悉国家】及本省有关》。工程建设标准、【规范、规《程勘察?设计工作经验丰【富符合国家及本省有!关要求?可以临时受聘于一家!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事!施工图审查工作的】专业技术《人员 第十四条】 施工图《审查:机构聘用专》。职、:兼职:审查人?员均应发放聘—用证书?。并报省住房城乡建】设行:政主管部门勘—察设计质量监督机构!备案兼职审查人员】聘用时间最短六个】。月最长三《年 施工》图,。审查机构技术负【责人和各《专业负责人应—当为专职审》查,人员施工《图审查机构专职审查!人员数量不得少于】审查人员总数的三】分之一? 第十五条 审查!人,员只能受聘》于一家施工图—审查机构从事—施工图审查》工作审查专业应当】与个人?取得的执业注册资】格或职称的》专业:相,符个别冷门紧缺专业!(如园林、钢结构等!),确因审查工作需【要的审查人员可【。在短期内(》不超过三个月)兼职!两家施工图》审查:机构:开展审查工作 】审查人员不得参【与审查本人所在【单位或存在利害关】系单位(含》。在职、返聘及技【术顾问等《形式)编制出具【的施工图设》计文件 第—十六条 已实行执业!注,册,制度的?专业:的审:查,。人员应按有关规【定参加执业》注册继续教育 】未实行执业》注册制度的》专业的审查人员【应当参?加国家、《省、市(州)人【民政府住房城乡建】设行政?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!组织的有关法律法】规、标准规范—等的培训和学习每】年培训学习时间【不得少于40学时】 第四章  审查!项目申报管理 【第十:七条:。 ,施工图审《查实行建设单—位负:责制即施工图报审、!。领取审查意》见、报送《修改答复意见、领】取审:查合格书、审查【备案等均《由建设单《位负责 领—取审查意见和报送修!改答:复,意,见,也可由建设单—。位委托工程勘—察、设计《单位完成 》 第十八条 施工】图审:查主:要流程?为建设单《位报审?勘察文件施》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建!设单位报审施工【图设计文件施工【图审查机《构审查?(含政策性审查、】技术:性审查)发放审【查合格?书建设单位报审查】备案住?。。房城:乡建设?行,政主:管部门备案流程【图详见附件 — 第十九条 建【设单位应当》。向施工图审查—机构提供下列资料并!对所提供《。。资料的真《实性负责 —(一)作为勘察【、设: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!门的批准文》件及附件(如立【项批复、规划许【可证、规划红线【图等); (【二,)全套施工图—设计文件《(含勘察文件、设】计图纸?、设计专篇、专【业计算书等); 】 (三)其他法【律法规规定应—当提交?的材料? 第二《十,。条 施工图审—查机构接到审查申】请后首先应》当对项目前期批准文!件进行政策性审查】 , 一般项目的政【策性审查主要核查核!对项目?立项文件和规划【许可批准文件政府】。投资项目还应—核查核对初步—设计批?复文件环境》、卫生?等工程项《目因技术审查—工作需要《。的,还应:核查核对环评批复】等,有关政?府部门批准文件 】 勘:察文件根据项目立】项批复、规划—红线图、拟建建【。(构)筑物》平面布置图等即【可开展技术性—。审查工作 第二十!一条 经政策性【审查建设单位提供项!目前期批准》。文,件及:资料齐全的施—。工图审?查,机构:接受施?工,。图审查业务并组织】开展技术性审查【工作 提供项【目前期批准文件及资!料不全的《施工图审查机—构不得承接施—工图审查业务 】第二十二条》 同一?项目(或小》区,)不同单体工程【。的施工图审查原【则上应当由》具有相应施工图审查!业务范围的同一施工!图审查?机构审查不》得拆分报送》不同施工图》审,查机构?进行审查分期建设的!不同的单体工程可】由不同的施》工图审查机构审查】 单体工程附建】地,下空间(如地—下车库、人防工程】)的、或单体工【程之间通过》连廊、地下空间等】连接:连通的应当由具有】相应施工图审查【业,务范围的《同一施?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不!得拆分?报送:不同的施《。工图审查机》构进行审查 — 第二?十三条 施工图【设计:文件:。应坚持一次》性送审的原》则一般?不得分专业或—分阶段?。送审大型项目—。或因环境、技术等】特殊情况限制、确需!分专业?或分阶段送审的【项目在保证工—程质量?、,安全:和技术条件》允许的前提下可【以,委托施工图审查机】构进行分专业或分】阶,段审查施工图—审,查机构应做好相关审!查记录工作 第二!十四条 建设单位】委托施?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!工图审查后》。应当及时与施工图审!查机构?签订审查合同或协】议,。约定双方《权利和义务根—据审查工作》量并参照有关费【用标准自行》协商审?查费用 《 第二十五条 施工!。图设计文《件经审查合格后施】工图审查机构—向建设?单位出?具施工图审查合【。。格书施工《图,审查合?格书为法定文书格】式,文本由省住房城【乡建设行《政,主管:部,门统一?监督印制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?得翻印?和伪造施工图审【查,合,格书一式二份建【设单位、施工图审查!机,构各一?份 : 第二十六》条 施工图审查【机构向建设单位【出,具施工图《。审,查合格书后建设单位!应当在5个》工作日内报住房【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审查备案审查备!案资料包括项—目有关前期批准【文件:、施:工图审查意见、审】查,意见告知书、—修改:答复:意,见及审查合格书、工!程质量终身承—。。诺书、勘察》设计:合同等 一—般项目的审查备案】按照属地化原则报】项目所在地市(【州,)人民政府住—房城乡建设行—。。政主:管部门?。备案 ? 一类施工》图审查机构审—查的大型项目和超】限高层建《筑项目以《及,省级有?关部门报审、不便于!在项目所《。。在地市(州)人【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!行政:主管部门备》案的项目报省住【房城乡建设》行政主?。管部门勘察设—计质量监督机构【备案 符合备案要!求的准予备案并核】发,施,工图审查备案表【。;,不,符合:备案要求的》不予备案并退回【要求补充完善—后重新报备 第二!十七条 施工图【报审、审查》、,修,改答复及备案—等活动均通过“青海!省,房屋建?筑和: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施工图设计文件【审查信息管理系统”!完成: 第?五,章  ?审查质量管》理 第二十八条 施!工图审?查机构?应当对施工》图设计文件下—列内容进行审查【 (一)是否【符合工?程建设强制性标【准,; : (二)地基基础】和主:体结构是《否安全?可,。靠; (》。三)是否满足—有关建?设标准要求包括【。建筑节能《标准、绿《色建筑标准、—。办公用房《建,设标准、《环境保护标准—。等; (四)【勘察设计企业—、执业注册人—员及其他《专业:技术人?。员是否按照规定【盖章、?签字; (五)】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规定的其他必须审】查的内容 施工】图审查机《构对以上内容承担审!查责任?施工图经《审查合格后仍有违】反法:律、法规和工程建】。设强制性标准—等问:题、:给建:设单位造成损失的】施,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依!法承担相应的—赔偿责?任, :施工图审《查以:。施工图审查》合同或协议签订时】有效的工程规划许可!文件、工程建设强】制性标准、规—范规程及《施工:图审:查要点等开》展施工图审查工作】 :第二十九条 —勘察、设计单位对经!施工图审查机构【审查合格的施工【图设计文件仍按法律!、法规?的规:定承担相应的勘【察、设计质量责任 ! ,第三十条《 施工图《审,查机构?不得:审,。。查与本机构有—隶属关系或其—他利害?关系的勘察、—设计单位《编制出具《的施工图《设计文件 》 第三十一条 大型!项目和技术》复杂项?目施工图审查机【构应组织《建立专家会审—制度同?。一专:业组:织两:名以上审查人员共同!审查由?技术负责人复核确】认其他一般性项目专!业审查人员审—查后:由技术负责人复核】。确认 ? 第三十二条 【审查人员《和技术?负责人?完成:审查:工作后应在相关的】审查:意见表、审查意见】告知书、审查合格书!等资料文《件上:亲笔:签字不得《以打印?姓名、打印电—子签名、《加,盖私章或由他人【代签等形式代替【。。 ,。 审查人员对审查意!。见表、审查意见【告知书、审查合格】书等资料文件—上的签字真实—性负责?审查人员在》上述资?料,中的签字应当一【致 第《三十:三条 施工图审查人!员及技术负》责,人对施工图设计文】件,进行:审查:后应当根据下列【情况做出审查结论判!定 (一)未【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!未涉及公《众利益?、公:共,安,全问:题编制?内容齐全、编制【深度满?足要求?、可以用《于,工程施工《的应当判定为合格;! (二)》违,反强制性标准—条文一条及以上、】涉及公众利益、公】共,安全问题必须—进行修改、编制内】容存在缺《项漏项、《编制深度不符—合要求、不》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!的该专业判定为不合!格; (三)项】目一个及以上专业】判定:为不合格的该项目施!工图设?计文件整体审查结】论判定?为不合?格 第《三十:四条 施《工,图审查机构完成审】。查,结论判定后应当分】别作如下处》理 (《一)审查合格的【施工图审查机构应】当出具施工》图,审查合格书》审查合格书应当有】。各专业审查人—员、:技术负责人签—字法定代表人签发】并加盖施工图审【查机构公《章全套施工图—设计文?件加盖?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!章; 《(,二)审查《合格但需修改补【充反馈的施工—图审查机构出—具审:查意见表勘察—、设计单《位提供修《改补充意见或修【改承诺?后施工图审》查机构不再逐一【核对直接出具—施工图审查合格书】全套:施工图设计文件加】。盖施工?图审查合格专—用章:; ?(三)审查不合格】的施工图审查机【构应当出具》审查意见告知书【(不得以审》查意见表代替)【并将相关施工图【设计文件退还建【设单位、说明不合】格原因要《求,修改完善后重—新报审; (【。四)同一施工—。图设:计文件?连续三次《审,查均未通《过的施?工图审?查机构应将施—工图设计文件退还建!设,单位要求重新报审】审查:费用重新计算 】第三: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!勘察:、,设计单位对施工【图审查机构提—。出,的审查意见或结论】存在重大分歧或【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审!查意见表或审—查意见告知书后【10个工作日内向项!目所在地市(州)】住房城乡《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!省住房城乡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提—出复查申请 项】目所在地市(州)】。住房:城,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或省住房城》乡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在收到】复查申请后15【个工作?日内应当组织专家】复查、论证》并作出复查结论 !建设单位或》者勘察、《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复!查结论修改》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!施工图审《查机构复审》 超过规定期限】提出复?查申请的不予—受理复查发》生的相关《费用由提出复查【申请的单《位先行支《付最:终由复查确定的责】任单:。位承担;若复—。查后确认《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!。。的审查意见或结论】。无误则由提出—复查:申,请的单位《承,担, 第三十六条 】任何单?位或个人《均不得擅《自修改审查》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!件 ?。确需修改且依据充分!、修改内《容涉及重《大变更的必须—遵循“先审查—、后:。施工”的原则建设单!位应当在工程—开工前或变更内容】。实施前将修改变【更后的施工图设计】文件送原施工图审】查,机构进行审》查 重大变更是指!涉及工程《项,目建设地《点、平面布置、建设!规模和内容、—主要:使用:功能、工《程建设?标准(含强制性建】设,。标准)、抗震设【防类别?建筑:面积、高度、外【观效果、主要—构,造措施做法结构体系!及柱网尺寸》、基础?或结构?选型、结构》。受力或抗震构—件水、暖、》电系:统形式?及主要?设备:选型等的变更和调整!以,及因设计调整变更引!起的必要的》。补充勘察工作 】重大变更涉及工程项!目,前期:有,关政:府部:门批准?文件审?批内容的(如立项、!规划、人防、初步设!计等)建设单位应当!及时向政府》有关部门重新报【。审;:政府有关部门审【核,审批通过后施工图审!查机构方可》开,展施工图审》查其他一《般性:。。变更修改(如钢筋】。。代换等)按照工程变!更有关规定执行不再!。进,行施工?图变更审《查 施工图重大】变更审查《完成后建设单位应】按本办法第二十六】条之规?。。定及:。时报送审查备—案 第三十—七条 施工图—审查机构接》到施工?。图,重大变更审查申请后!可根据实际情况派人!。赴施工现场验证工程!未实际?开工的、或》工程已开工但变更】部,分,还未实?施,且不:影响主?。体结构安全的方可受!理变更审查申请【 , 修改?变,更后的施工图设【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!施工图?审查机构应当—出具新的《。审查:合格书?并在合格书上—注明有关《修改变?更事:项不得调整或替【。换原审查合格书【修改变更施工图设计!文,件,应加盖施《。工图审?查合格专用章— 第三十八—条 施工图审—查机构应当加强内部!审查工作管理建立健!全审查工作制度【明确审查工作流程】。和岗位责任并做【好工程项目纸质资】料存档工作》(,纸,质资:料包:括项目前期批—准文件?、审查意见》表、修改答复意见】。或,修改:承诺书、审查—意见告知书、审【查,合格书?、重:大变更设计》。图纸及审查意见等】资料资料保存—年限至少五年)【 :第三十九条 存在】下,列情:形之一的施工图【审查机构不予—审查并作退》件处:理 (《一)勘?察文件土工试验资料!非原件、未加—盖计量认证章及签】。字不全的;勘—察文件编制与土工】试验不是同》一家单?位时无试验委托【协议或合同》的; (》。二):勘察、设《计人员不满足相关规!定的签字盖章不齐】全的;施工图设计】文件未加盖》出图章、勘》察、:设计单位资质章执业!注册人员未加盖执业!注,册专用章的; 【 (三)施工图设】计文件?。。未执行政府部门项目!前期批准文件有【。关要求、或》与项目前期批—准文件出入较大【的或存?。在漏项、缺项等情况!。的; (四)【施工图?。设计文件明显不【。。满,足国:家规定的编制—深度要求的; 【 (:五)建设单位提出】重大变更依据不【全的; (六)勘!察、设计单位在【限,制承揽业《务行政处罚期内的;! (七)》。有,其他:法律法规规定情【形的 《第四十?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!应按照有关》。规定向市《(州)以《上,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!统计上报施工图审】查情况统计报表【 , 第:四,十一条 施工图审】。查机构在审》查过程中发现—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应当?及时上报市(州)】以,。。上人民政府住房城】乡建设行《政主:管部门? (一)》勘察、设计单位涉】嫌违反工程勘察、】设计资质《标准等规定超—越资质等级》或范围?。承揽业务《的,; (二)专【业,技术人员和执—业注:册人员签字、盖章】涉嫌存在弄虚作假】行,为的; 》(三)审查过程中】工程项?目,因违反强《条过多、《答复不及《时等而随意》变更勘察《、设计单位套—图出:图的; (四)建!设、勘察、》设,计单位修改答复时间!超,过规定时限的;【 (五《。)建设单位或勘察、!设计单?位及有关人》员涉嫌存在其他【违法违规行为的【 第六章  审】查、修改答》复及备案《时限管理 第四十二!条 施工图》审查机构应当建【立健全工程》项目:审,查时间台账管理制】度提:高审查效率审—查时限按下列规定执!行 :。 (一)《大型房?屋建筑工程、市政】基础:设施工程为15个】。。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!。屋建筑工程、市【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】10个工作日;【 (二)工程【勘察文件甲级项目】为7个工作日乙级】。及,以下项目为》5个:工作日 以上时】。限不包括施》。工图修改时间—和,。施工图审查机构的】复审时间 —一审时限有延误的】施工图?审,查机构应当》如实记?录、并向市(—州)以上住房—城乡建设《行政:主管部门报告说明】原因 第四十【三条 勘察、设【计单位的施工—图设计文《件,修改答复时》限按下列规定执行 ! 施工图设计文【件一审完《成、:。审查:不合格或《审查合格《但需修改补充的建设!单位:应当组?织勘察、设计单【位在15个工作日】内完成建设》、勘察、设计单【。位有:特殊原?因,无法按时《完成的应向施工图】审查:机构书面《说,明并:经其同意《修改答复时限可【延长至?30个工作日 】无正当理由》且超:过30个工作—日的施工《图审查机构》可终止审查按审【查不合?格作退件处理— 第四十》四条 住房城—乡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施工图审查备!案办理时限为3【个工作日 —。第四十?五条 施工图审查】合格书自发放—之日起有效期为【一,年一年内未开—工建设的《自动:废止: 第七章  【监督管理 第—四十六条 建—设、勘?察、设?计、施工图审查机构!等单位及有关—人员违反《本,办法规定的行—为法律?。、法规已有处罚【规定的?从其:规定并记入单位【及个人?诚信信?息记录 第—四十七条 市(【州)以上人》民政府住《房,城乡建设行政—主管部?门在收到施工图审】查机构上《报的施工图审查【。情,况,统,计报表后应当对有关!问题进?行检查核实并定【期公布通报施工图审!查,。情况 ? 第四十八》条 市(州)以上人!民,政府住房城乡建【。设行:。政主管部门》应当按照有》关规定?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!行随机抽查检查一】般每:年度对施工图审【查机构的抽》查检查不少于两【次 : 第四十九》。。条 省住《房城乡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定期】组织行政《执法人员和有关专家!组成考核《组对:全,省施工?图审查机构》的机构?条件、审查行—为管:。。理和审查质量等【进行综?合评价考核 【。施工图?审查:机构:条件和审查行为管】理的考?。核采用?现场检查方式并结】合日常?审查备案《、审查数据》记录等进行》 施工《。。图审查质量考核采】。用,随机抽取检查—项目、施工图审查】机构现场即》。时一次性报送相关资!料、:考核组集中进行检查!。的方:式并综合县》级以:上人民政府住—房城乡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《提供的日常》监督管理《记录进行 —第五十条 被考【核的:施工图审查机—构应积极《配合考核《工作按照规》定提供考核期—内的工作总结、审】查项目汇总表—、抽检项目全套【。施工图设计文件、专!家审查意见》及有:关资:。料并且确保》文件资料真实有【效 第五十一条】 施工图《审查机?构具体?考核事项按照青海省!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!设施工?程施工图审查机【构综合考核评价标】准(试行)执—行考核结果向—社会公布 第【五,十二条 施工图审查!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!有下列情《形之:一的由市(》州)以?上人民政府住房【城乡: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!正,并记:入诚信信《息记录情节严重的由!省,住房城乡建设—行政: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!律法规处理 — ,(一)超越审查【业务范围从事—施工图审查活动的;! :(二)?未按:规定配备、使用【。审查人员审查—人员欠缺超过一【。年的:; (三)未按规!定的内容进》。行审查的; (四!),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!程中发现的违法【违规行为的; 【 (五)未按规定】填写审查意》见告知书的》; (六》)未:。按规定在《。审查:。合格书上签》字盖章、未按—。规定在施工》图设计文《件上加?盖审查合格专用章的!;, (七)经审查通!过、:已出具审查》合格书的施工—图设计文件》中仍存在违》反法律法规、工程建!设强制性标准条文】以及涉?及公共利益、公众】安全等严重质量或】安,全隐患的;》 (?八):承揽并审查与本单】位有:隶,属,或其他利《。害关系?的勘察、设计单【位编制出具的施【工图设计文件的 】 第五十三》条, 施工?图,审查机?构,考核不合格的由【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!。改,整改《期,间不:得承揽审查业务;连!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省!住房城乡建设—行政主?管部门不再将其【列入施工图审—查,。机构名录 》 考:核基本合《格,和限:期整:改的:施工图审查》。机构作为省》住房城乡《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日常监督管理【重点对象对其加强随!机抽查检《查 第五十—四条 审查人—员未经审查即出具审!查意见、或在虚【。假,审查合格书》上签:字的取消审查人【员资格终身不得【。担任:审,查人员;已实行执】业注册资格的专【业的审查人员—按,照国家有关规—定予以责令停止【。执业、吊销执业资】格证书等处罚 】。。审查人员考核不合】格的取消审》查人员资《格移出勘察设计审】查专家库《。 第?八章  《。附  则 》。第五十五条 —本办法由省住房【城乡建设厅负责解】。释 第五十六条 !本办法自   20!17年     1!月     1【0日起 《  :。。施行有效期至2【022?年1月9日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