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《准用:词说:明
【1 为了便于在执】行本:标准条文时区别【对待对要求严—格程度不同的用【。词,说明如下
【
【1) 表示》很严:。格,非这样?做不可的用词
!
正】面词采?。用“必须《”反面?词采:用“严禁”》。;
《
— 2) 表示严【格在正常《情况:。。下均:应这:。。样,做,的用词
》
正!面词采用“应—”反面词《。采用“不应”或“】不得”;
】
《 3)《 表示?允许稍?。有选择在条件—许可时首《先,应这样?做的用词
【
正】面词采用《“宜”?反,面词采?。。用“不宜”》;
! 4) 表示【有选择在一定—条件下?。。可,以这:样做的用词采用【“可”?
《
2 《。条文中?指明应按《其他有关标准—、规范执行》。的写:法为“?应符合…《…规定”或“—应按……执》行”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