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市农村公路【养护管理《办法
(—2007年8月【28日贵阳市第十二!届,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第【四,次,。会议通过 20【07年9月24日贵!州省第十《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第二十】九次会议批准2【007年《10月9日公布自】20:。08年1月1日起】施行 根据》。2013年》3,月,30日贵州》省第十二届人民代】表,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!次会:议批准的贵阳市人民!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】部分地?方性法规的》决,定第一次修》正)
》 第一条《为了加?强,农村公路的养护【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!好畅通促《进,农,村,经济:社,会发展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国公路】法以及有关》法律法规的规定结】合本市实际制定本】办法
第二条】本市行政区》域,内农村公路的养【。护管理适用本办法
! 第三条本办法】。所,称农村公路是指县】道、乡道、村道【
?县道、乡道、—村道由市《人民政?府交通行政主—管部门根据国家有】关规:定按照程序报批后】公布
农—村公路养护分—为小修、中修、大】。。。。修工程以《及灾害性损害—。的预:防和修复《养护范?围包括道路的路【基、路面、桥涵、隧!道以及其《他附属设施
第!四条农村公路养护管!理遵循统一管理、】分级负责的》原则
《 第五条县》级,以上人民政》府,交通行政主管—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农《村公路养护管理【工作其所属的公路】管理机构《具体承担日常养【护管理工作未—设立交通行政主【管,部门:。的区的农村》。公路养护管理工【作由区人民政府负责!
乡级》人民:。政府养护管理农村】公路的具《体职责?由县级人民政—府结合本地实际【确定
县级以上!人民政?府发展和改革—。、财政、审计—、国土?资,源、林业《绿化:等有关行政主管部】门按照职《责协:同做好农村》公路养护管理工【作
第六条【市人民政府》交通行政主》管部门所属的公【路管理机构负—责农村公路》养护管理的行业【管理和?业务技术《指导编制养护建议计!。划监督检查》养护管理质量主持县!道的:大,修、中修工程、【重大灾害性损害【修复:工,程和农村公路中【桥以上桥梁加固【以及改造工》程实施
县【级人民政府交通【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!公路管?理机构负责拟定农村!公路养护建议计【划按照批准的计划】组织实施承担—农村公路日常—养护管理《工作组织《养护工程的招投标】和发包工《作检查验《收养护?质量负责公路—路政管理和路产【。路权保护
第七!条各级人民》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!养护管理纳入国【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!。划养护经《费列入财政预算保】障养护?管理资金投》入,
,。 除国家、省【补助的专项资金外县!道、:乡道养护工程资【金由市、县两级【人民政府按照规定】比例分?别承担村道》养护工程资金由县、!乡两级人民》政府分别承担
【 :鼓励单位和》个,。人捐资投劳养护农】村公路
—第八条?。农村公路养》护,资金应当用于农【村公:路养护不得截—。留、挪用、侵占
】 财政部门应当】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!的,使用进?行监督?;审计部《门应当对农》村公路养《护资金的使用—进行定期审计
!第九:条农村公路小修【保养资金的标—准由市人民政府交】通、发?展和改革《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!。共,同确定报市》人民政?府批准大修、中修、!灾害性?。损害的预防以—及,修,复等工程的》养护资金标准按照国!家规定确定
第!十条农村公路验【收合格的应》当及时列入养护【管理计划明确养护责!任
第十一条农!村公路养《护工程达《到国家规定》招投:标标准?的应当依法进行【招,投标选定《作,业单位灾害》性损害的修复等养护!工程可以择优确【定养:护作:业单位等级较—低、自然条件特【殊的:农村公路可》以采取沿《线农户以《及个人分段承包等方!式进行养护》。
第十二条【农,村公路?养护施工影响车辆、!行人通行《时施工单位应—当在:施工路段两端设【。置明显的施工—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!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!。标志;不《能绕行的应当修【建临时道路保证【车辆和行人的通【行
: 第十《三条:养护作业单》位作业时应当采【取以下安《全措施
(一)!设置临?时交通?安,全设施;
》。 :(二)作《。业人员穿着统一的安!全标志服《;
(三)作】。业车辆设置明显标志!;
(四)雨】、雪、雾天或—者夜间设置警示【灯光信号;
(!五)避让交通高峰】时段
第十四条!。在农:村公:路上禁止下列—行为
? (一《)擅自设卡收费【;
(二)【摆摊:设点、设《置集:贸市场;《
(三)打场晒!粮、堆放物料—;
《(四)挖沟》引,水;
《 (五)倾倒—固体废弃物、—排放污水、污物【;
: (六)损毁公】。路标志、标》牌等设施;》
(七)—车辆擅自超限行驶】;
(八)擅自!砍伐行道树》以及损毁绿化植【被;
? (九)其他【损害农村公路的行】为
《第十五条违反—。本办法第八条第【一款规定尚不构【。成犯罪?的对负有直》接责:任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责任人—。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追缴截留《、挪用、侵》占的:资金
《 第十?六条:违,反,本办法第十四条规】定由交通《行政:。主管部门或者有关】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立即停止违法行】为或者依法予以【取缔并给予处—罚
(一)【违反第一项规定的没!收违法所得可—。以处:违法所得3倍以下】罚款没有违》法所得的《可以处200—0元以上2万—元以下?罚款:;
(二)违反!第二:项规定?的对个人可》以处100》元以:上50?0元以下罚款对【。单位可?。以处1000—元以上5000【元以下罚款》;
: (三)违反第】三项至第五项—规定之一的可以处1!00元?以上10《00元以下罚款;】
(四》)违反第六项规定】的可以处100【0元以?上1万元以下罚款】;
: (五)违—反第七项规定—的可以处2000元!以上2万元以—下罚款;
— (六)违反第【八项规定责令补种没!收砍伐林木或者变】卖,所得处以砍伐林木】价值3倍《的罚:款;损毁《绿化植被的》处被损毁绿化植被价!值3倍的罚》款
? 损毁公路、设施】。的责令?恢复;造成损—失的依法赔偿—
第十七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】理部门和有关行【政主: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!忽职守?、滥用职《权、徇?私舞弊尚不构—成犯:罪的依法给予行【。政处分
—。第,十八条本办法自【2008《年1月1日起施行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