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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:市农村公路养护管】理办法  》 (20《07年8月28日】贵阳市第十二届人民!代,表大会?常务委员会》第四次会《议通过 2007年!9月24日贵州省】第十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《。第二十九《次会:议批准2《0,07年?10月9日》公布自2008年1!月1日起施》行 根据201【3,年,3,月3:。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!人,民代表?。大会:常务委员会第一【次会议批《。准的:贵,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《。关于:修改部分地方性法】规的决定第》一,次修正) — , ,第一条为了》加强农村公路的【养护管?理,保障农村公路完【好畅通促进农—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!。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公路法以及有【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】。。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本》办法   第二条】本市行政区》域内农村公》路的:养护管理适用—本办法  》 第三?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!路是指?县,道、乡道、村道  ! 县道、《乡道、村道由市【人民政府交通—行政:。主管部门根》。据,国家有关规》定,按照程序报批后【公布:  : 农村公路》养护分为小修、中】修、大修《工程以及《灾害性损害》的预防?和修复养护范围包括!道路的?路基、路面、—桥涵、隧道以—。及其他附属设施  ! 第四条农》村公路?养护管理《遵循统一管》理,、分级负责的原【。则   第五条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交通】行,政主:管部门?负责本行《政区域内农村公【路养:护管理工作其所属的!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!担日常养护管理工作!未设立交《通,行政主?管部:门的区的农村—公路养护管理工【作,由区人民政府负责 !  乡级《人民政府养护管理农!村公:路的具体职》责由县级人民政府】结,合本地实际确—定 :  县级《以,上人民政府》发展和改革、—财政、?审计、?国土资源、林—业绿化?等有关行《政主管?部门按照职责—协,同做好农村公路养护!管理工作   第】。六条市人民政府交通!行政主管《部门所属的公路【管,理机构负责农村公路!养护管理的》行业:管理和业务技术【指导编制养护—建议计划《监督:检查养?。护管理质量主—持县道?的大修?、,中修工程、重大【灾,害性:损,害修复工《程和农?村公路中桥》。以上桥梁《。加固以及改造工程】实施: ,  县级人民政府交!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!的公路管理机—构负责拟定农村公路!养护建?。。议计划按照批准的计!划组织实施承担【农村公路日常养【护,管理工作《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!标,和,。发包工作检查—验收养护质量—。。负责公路路》政管理和《路产路权保护  】 第七条各》级人民政府应当将】农村公路养》护,管,理,纳入国民《经济和社会》发展计?划养护经《费列入财政》预算保障《养护:管理资金投入— ,  :除国:家、:省,补助的专项资金外县!道、乡道《养,护工程资金由市【、县两级人》民,政府按照《。规定比例分别承担】村道养?护工程资金由县、】乡两:级人民政府分—别承担  》 ,。。鼓励单位和个人捐】资投劳养护农村公路!   第八条农村公!路养护资金应当用】于农:村,公路养护不得截【留、挪用、侵占  ! 财政?部门应当对农村【公路养护资金的使】用进行?监督;审计》部门应?当对农村公路养【护资金的使用进行】定期审?计   《第九条?农村公?路,小修保养资金的标准!由市人民政府交通、!发展和改革、财【政,行政主管部门—共,同确定报市》人,民政府批准大修、中!修、灾害性损害的】预,防以及修复等—。工程的养《护资金?标准按?照国家?规定确定   【第十:条农村公《路验收合格的应【当,及时列入《养护管理计》划明确养护责—任  ?。。 第十一《条农:村,公路养护工程达【到国家规定招—投标标准的应当依法!进行招投标选定作】业单位灾害性损害的!修,复等养护工程可【以择优确定养—。护,作业单位等级较低】、自然条《件特殊的农村公路】可以采取沿线农【户以及个人分段【承包等方《式进行养护   第!十二条?农村公路《养护施工影响车辆、!行人通行时施—工,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!两端设置《明显的施工标志需】要车辆绕行》的,应当在绕《行路:口,设置标志;》不能绕行的应当【修建临时道路—保证车辆和行—人的通?行   第十三条养!护,作业单位作》业时应当《采,取以下安全措—施, ,  :(一)设置临时交通!安全设施; —  (二)》作业人员穿着统一】的安全标志服; 】  (三)作业车】。辆设置明显标—志;   (四)雨!、雪:、雾天或者》夜间设置警示—灯光信号; —  (五《。)避让?。交通:高峰时?段   第十四条在!农村公路上》。禁止下列行为  】 ,(一)擅《自设卡收费;  】 (二?)摆摊?设点、设置集贸市场!;  ? (三?)打场晒《粮、堆放物料;  ! (四)挖沟引【水;   》(,五)倾倒固体废弃物!、排放?污水、污物》;   《。(六)损毁公路标志!、标牌等设施; 】  (?七,)车辆擅自超限【行驶:;   (八—)擅自砍伐》行,道,树以及?损毁绿化植被; 】  :(九)其他损—害农村公路的行为 !  第十五条违反】本办法?第八条第《。一款规定尚》不构成犯罪的—对负有直接责任【的主管人员》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!。给予行政处分—追缴截留、挪用、侵!占的资金   第十!六条违反本办法第】十四条?规定由交通行—政主管部门或者【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立即停止违法行】为或者依法予—以,取缔并给《。予处罚   —(一)违反第—一项规定的没—收违法所得可以处】违法所得3倍以【下罚: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!以处2000—元以上2万元以【。下罚款;  — (:二)违反第二—项规定的对个人可以!处100《元以上500元以】下罚款?对,单位:可以处?。。10:00元以上50【00元以下罚—款;   (三【)违反第《三项至第五项—规定之一的可以处1!00元?以上1000元以下!罚款;   (【四)违反《第六项?规定的可以处1【000元《以上1万元以下罚】款;   (五)】违反第七项规定的可!以处2?。000元《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!;   (六)违】反第八?项规定责令》补种没收砍伐林【木或者变卖所得【处以:。砍伐林木价》值3倍的《罚款;损毁绿化植】。被的处被损毁绿化植!被价值3倍》的罚款?   损毁公路、设!施,的责令恢复;造成损!失的依法赔偿 【  :第十七条农村—公路养?。护管理部门和有关】行政主管部门的工】作人员?玩忽:。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!私舞弊尚《不构: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!政处分?   第十八—条,本办法?自20?0,。8年1月1日—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