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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,阳市绿化条例  】 (19《99:年,6月25日贵阳市】第十: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十四【次会议通过 —1999年9—月,。2,5,日贵:州省第九届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?第十一次会议批准】 19?99年10月20日!公布施行《 根据贵《。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—会,第八次会议批准【的贵阳市人民—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!清理地?方性法规的决定【第一次修《正 根据20—05年5月27日】贵州省?第十: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第十【五,次会议批准》的贵阳?市绿化条例修正案】第二次修《正 根据2》011?年1:月,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!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:会第二十次会议【批准的贵阳市人【民代:表大会?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!部分:地,方,。性,。法规的?决定第三次修正【 根据2017【年6:月2日贵州省—第十二届人》民代表?大会常务《委员会?第二十八次》。会议:批准的?贵,阳市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?关于修?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!决定第四次》修正)   【第一章 《 总  则 —  第一条》  为了加强林木、!林,地和:绿地的建设和管理】促,。进绿化事业》的发展根据有—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本条例  ! ,第二条 本条例【适用:于本市绿化的—规划、建设、保【护和管理   【第三条 本》市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统一【领导本行政区域【内的绿化工》作实行绿化任期目】标责:任制  《 本市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林业行】政主管部门负责【本,行政区域内森—林资:源的保护、利用、更!新,、管:理和监?督   《本市:县级以上人》民政:府负:。责园林绿《化的: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所!辖,规划区城《镇绿化的建设、保】。护和管理  — 规:划、住建、城管【、环:保、水务、交通、农!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!照各自职责协同做】好绿化工《作  ?。 第四条《 市人民《政府:应当按照城市总【体规划的要》求组织?规,。。划、林业绿》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!全,市林业、《城,镇绿:化,规划纳入本市经【济和社?会发:展计划   规划确!。定的林地、绿地任何!单位和个人不得擅】自占用、改变 【 , 第五条 林业绿】化行政主管部门管】。理的国有林地、绿地!的,建设、?保护、管理经费纳入!各,级,财,政预算   绿【。化建:设、保护、管理资】金采取多渠道、多层!次筹集的办法 【 , 第二章《  :植,树造林  》 第六条  本【市年满18》周岁至60周岁的男!性公民、年满18】周岁:至55周岁》的,女性公?。民除丧失《劳动力者外》每人每年义》务植树不少于—3株或者按照—国家和省的》规,。定承担相应劳动量】的,其他造林绿化任务 !。  提?。倡、鼓励1》1,周岁至1《7周岁的《青少年?参加:力所能及的植树造林!劳动  《 对因结婚》、生育等植》树纪念的公民—林,业绿:。化,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!供条件   第七】条  实行单位【绿化任务负责制不】能,完成植树任务—的,单位由县《级以上人民》政,府林业?绿化行政主》。管部门督促落—实, ,  第八《条  义《务植树实行》定地点、《定任务、定质—量、定责任由县【。级以上人民政府林】业,。。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!。责检查验收》  : ,第九条  工程造林!实行规划、资金、】质量、?审,计、:验,收的项?目管理?制度   第—十条 国有林业用地!由用地?单位负责造林绿化 !  农村集体—所有宜林荒山、半石!山由集体组织负责】造林绿化《   铁《路,公路两旁、河流【两岸、湖泊(水【库)周围和》风景名胜《区、:旅游景区由主管【单位负责造林绿化 !  国有和集—体,所有的宜林荒—山,荒地可以由》集体或者《个人承包造林—。绿化  《 ,第十一条 环城林】带建设应当根据城】市发展需要逐步扩大!面积:并且:有,。。计划进行林分改【造   第三章【  城镇绿化  】 第十二《。条 :城镇绿化建》设实行分《工负责制公共绿地、!生产绿地、防护【绿地、干道》绿地、风景》林地由其《主管部门负》责;机关、团—体、:部队、学校》。、厂矿等单位的【附属:。绿地由本单》位负责;新区—开发和旧城改造的】绿化:由开发、改造单位】负责;居住区绿化由!建设单位负责—   林《业绿化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加《强城镇绿化》工作的指《导城镇绿《化应当结《合实际突出特色运用!园,林建:。筑技术、《艺术手段种》。植养护树《木花草充分利用高】架桥、堡坎》、屋顶、墙面等进】行绿化   —第十:三,条 新建工程建【设项目的绿化用【地面:积与总?用地面积比例为 】  (一)居住区不!低于:。30%;   (二!),城市:干道:不低于25%;  !。 ,(三)?学校、医院、疗养院!、,机关团体、公共文化!。设施、部队等—。单位:不低于35%;  ! (四?)工业企业交—。。通枢纽仓储、商贸】中心等?不低于2《0,%;   (五【)产生有《害气体及污染物【。的,工,业企业不低于—30%并且》根据:国家标准建立防护林!带, ,  属于旧城改【造的:前款规定的指—。标可以?适当降低《但降低幅度》不得超过5% 【  国家另有—标,准的从其标》准   第十—四条 新《建工:。程,建设项目的绿化配套!建,设资:金应当列入建—设项目总投资—。并且按照《城区内绿《化用:。地,面积每平方米20】0元城区《外绿化用《地面积每平方米1】00元在银行—专户储存由林业绿化!行,政,。。主管部门监督使用 !  第十五条— 城镇?绿化工程设计由持】有相应资格、资【质证书的单》位承担   —第十六条 规划行】。政主管部门》应当按照规定核定】。绿化用地《面积并且经》林,业绿化行政主管【部门同意方》可发放建《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   新建【工,程项目改变绿化【用地应?当经:园林行政主管部【门批:准 :  第?十七条 城镇绿化】工程应当与建设【项目的?主,。体,工程同时规划、同时!设计按照《批准的设计方案建】设必须在主体工程】投入使用后的第一个!绿化季节内》完成   第四章】  保护管理—  : 第十八《条 林?业绿化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加强苗圃、!花圃、草圃的建设】指导专业户育—苗支持和帮助有条件!的单位?自建苗圃逐步—实现绿化《苗木自?给   第十九条】 ,林地、?。绿,地内禁止下》列行:为 :  (一)取土、铲!土烧:灰积:肥;   (二【。)焚纸?烧香;   —(三)挖树刨—根就树盖房搭棚做架!;   (四)【倾倒垃圾废》料,堆放物料;   (!五)破坏自》然景观和污》染环境;   (六!)损毁绿化设施; !  (七)非生产性!用火:   ?第二十条 名—胜古迹林、革命纪念!地的林木《、自然保护区—的森林及古树—名木禁止采伐 【  :环境保护林、风景】林,、国防林、水土【保持林、护路林【、护岸?林以:及母树林只能—进行抚育和更—新性质的采伐   !用,材林根据不》同情况可以进—行抚育间伐或—者小:。。面积更新采伐— ,  第?二十一条《 国有?、集体、个人—(农村?居,民,自留地?和房前屋后零星林木!除外)所有的—。林木实行采伐限额】管理凭证采》伐,   ?铁,路、公路的护路林】和林业绿《化,。部,门管理的树木由其】行政: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!定发放砍伐》许可证其他的林【木砍伐许《可证由?林业绿化行》。政主管部门》按照规定发放   !第二十二条 古【树名木不《分权:属分:别由林业绿化行政主!管,部门建立档案和【标志划定保护—范围加强监》。督管理?在单位管界和私人庭!院内的由单位—或,者住户养护 —  第二《十三:条 勘查、》开采矿藏《和各项建设工—程应当不占或者少】占林地确需占—。用或者征收》林,地的由?。用地单位向县—级以上林业绿化【行政主管部门申【请经审核同意后【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!。书,。。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!。批手:续缴纳森林植—被恢复费支付—林地补偿费》、林木补《。偿费和安置》补助费?   ?征收、占《用,。。。城市规划区》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!。地,城镇的林《地其森林植被—恢,复费、林地》补,偿,费、林木补偿费应当!按照规定缴纳  】 第二?十四条? 收取的森林植被恢!复费、绿《。化配套建设》费、绿地《补偿:费应:当缴同级财政部门】专户储存监督用于植!树造:林,。。、城镇绿化的建设】。和保护并且由—同级审计《部门进行年度—审计安置补助费【应当用于安置—人员的?。。生产和生活   第!二十五条 任—何单:位不得擅自占用城镇!绿地、改变城—镇绿地的《使用性质《确需占用、改—变的城区1》0平方米以下—由,市人民?政府林业绿化行政】主管部?门审批;其余—区、县(市》)城镇30平方米】以下由县级人民政】府负责林业绿化【。的行政管理部门【审批;超过上述面积!且不到1《公顷的必须经—市人民?政府林业《绿化行政主》管部门审查报市【人民:政,府批准;1公顷【。以上的按照规定审批!   临《时,占用绿地的单位应】当按:照规定?办理临时用地—手续并?且按照期《限恢复绿地恢—复费应当在》银行专?户存储由林业绿化行!政主管部《门监:督用:于恢复绿地林业绿】化,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!知临时占用绿地的】单位验收时》。间和标?准对恢复的绿地经验!收合:格后应当在5—日内解除该》项资:金的监管逾期不恢复!的由林业绿化行【政主管部《门使用绿《地恢复费代为恢复 !。  经批《准改变绿《地使:用性质的单位应【当缴纳?绿地补偿费》收,取的绿?地补偿费由》林,业绿化?。行政主管部门按【照规定的期限和标】准用:于易:地绿化建设   绿!。地恢:复费、补偿费的标准!由市人民《政府按照规定公布】。  : 第二十六条— 禁止侵占》公共绿地搞其他【建设项?目禁止擅《自在公共绿地开【设,商,业、服?务摊点   第二】。十七条 城镇禁【。。止擅自砍伐、移植】树木、?毁坏绿化种植—确需:砍伐、移《植树:木和毁坏绿》化,种植的城区由市人民!政府林业绿化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;!其余区、县(—市)由县级人民政】府负责?林业:绿化的行政管理部门!审批;砍伐》树木胸径超》过30?。厘,米或者一处一次【10株以上由市【人民政府林业绿【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!报市人民政府审【批砍伐树木、毁坏绿!化种:植应当按照标—准补偿   经批】准砍伐城镇树木【的单位或《者个:人每砍伐树木一株】必须:补植胸径5厘米以】上树木?五株:领取城市《树木准伐证时应当】按照所砍树木—胸径每厘《米100元的—。标准在银《行专户存储树木补】植费由林业绿化行政!主管部门监督用于】树木补植林业绿化】行政主管《部门:应当告知砍》伐城镇树《。木的单位或者个人验!。收的时间和标—准对补植树木经验】收合格?后应当在5日内【解除:该项资?金的监管《。树木砍伐1年内未】补植的由林》业绿化行《政主管部门使用树木!补,植费代为《补植   准—伐证:、,准移证由《市人民?政府统一印制— ,  第二十八—条 林?。业绿化行政主管部】门,应当根据《实际:需要建立管》护制:。度配:备管护人员加强绿】化,保,护管理工作》   第五章  法!律责任   第【二十九条 采—伐名胜?。古迹林、革》命,纪念林、自然保护区!森林以及《古树名木的依法赔偿!损失;由林业—绿化行?政主管部门按照【。管理权限《追缴树木处以100!0元以上1万—元以下?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!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!法所得5《倍以:上10倍以下罚款】 ,  第三十条 盗】伐,、滥伐森林》或者其他林木—由林业绿《化,行,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!人民:共,和国森?林法的?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】。   植树造—林责任单位》未按时完成》植树造林《任务的由林业—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!照中华人《民,共和国森林》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规定予以【。处罚   》第三十一条》 擅:自占:。用林地的由林业【绿化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限期《退还、拆《除林地上违法建筑】。物及设施恢》复原状并《处非:法占用林地每平【方米10元至—。30元的罚款—;造成森林资—。源,损失的依法赔—偿   第三—十二条? 擅自占《。用绿地的由》林业绿化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限期退—还、恢复原状可【以处每平方米—500元以上100!0元以下罚款;造成!损失的依《法赔偿   —第三十三条 —擅自在城镇公共【。。绿地内开设》商业、服务》摊点的由《林业绿化行》政主管部门予以取】缔或者依法》。。拆除处以《2,00元以上10【。00元以下罚款;】造成损失的依法赔】偿   第三—十四条 未按照标准!建设配套绿化工程责!令限期改正可以处】以每平方米300】元以上500元以】。下罚:款;逾期不改的按】照建设配套绿地【面积处以20倍【土,。地出让金罚》款   第三十五条! 未取得资》格,、资质证书承揽城镇!绿化工程设计的由林!业绿化行政》主,管部门予以》取缔并且对建设【。单位和设计单位分】别处以绿化工程总】造价10《%至20%的罚款 !。  第三十六条 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由林业绿化行—政主管部门按照【。管理:权限责令停》止侵害;造成—损失的应当负赔【偿责任并且按照造】成损:。失价:值的1倍至3—倍处以罚款 —  (一)损坏城】镇树木花草的—;   《(二)擅《。自砍伐城镇树木的】;   (三)擅自!迁移古树名木的;】。   ?(四)在林地、【绿,地内:取土、铲土烧灰积】。。肥焚纸烧《。香,。挖树刨根就树盖房】。搭棚做?架倾倒垃圾废料堆放!物料破?坏自然景《观和污染环境的; !  (?。五)损毁绿化设【施的;  》 (六)非生产性】用火   第三十】。七条: ,林业绿?化行政主管部门违反!本条例规定作出的决!定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或】。者上级主管》部门可以《纠正或?。者撤:销;造成直接经济】损失的由作出决【定的部门依法赔偿】   造成违法占】用林地、绿地违反绿!化,配套建设资金—、绿地恢复费、【树木补植费监管【规定或?者违反本条》。例发放许可》证的责任人员由所在!单位或者上》级机关给予行政【处分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