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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:市绿化条例  【 (19《99年6月》25日贵阳市—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!会议:通过 19》99年9月》2,5日贵?州省第?九,届人:民代:表大会?常,。务委:员,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! 1999年10月!20:日公布施行 根据】贵,州省第十届人民【。。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!次会议?批准的贵《阳市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《委员会关于清—理地: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!次修正 根据20】05年5月27【日贵州省《第十届?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!准的贵?阳市绿化条例修正案!第二次修正 根【据20?11年1《月7日贵《州省第十一届人【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:第二十?次会:议批准的贵阳市人】民,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关于修》改,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!定,第三:次修正 根》据2017年6【月2日贵州省第十】二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—第二十八次》会议批准的贵阳市人!民代表大《会常务?委员:会关于修改部分地】方性法规的决定【第四次修正》) :   ?第一章 《 ,。总  则  — 第一条 》 为了加强林木、】林地:和绿地的建》设和:管理:促,进绿化事业的发展】根,据,有关法?律、法规的规—定结合本《市,实,际,制,定本条例 》  :。第二条 本条例【适用于本市》绿化的规划、建设、!保护和?管理   第—三条 本《市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统一—领导本行政》区域内的绿化工作】实行:绿化任?。期目:标责任制  — 本市县《级以上?人民:政府林业行政—主管部门《负责本行政》区域内森林资—源的保护、利用【、更:。新、管理和》监督 ?  本市县》级以上人《民,政,府负责园林绿化的行!政管理部门主管所辖!。规划区城镇绿化的】建设、保护和管理 !  规划、住建、】城管、环保、水务】、交通、农业等行政!主管部门按照各【自职责协同做好【绿化工作《   ?第四条?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!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!求组织规划、—林,业绿化行政》主管部门编制—全市林业、城镇绿】化规划纳入本市经济!和社会发展计划 】  规划确定的【林地、绿地》。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擅自占用、【改变 ?。 , 第五条 林业绿化!行政:主管部?门管理的国有—林地:、绿地的《建设、保护、管理经!费纳入各《级财政预算 —  绿化建》设、保护《、管理?资金采取多渠道、】多层次筹集的办【。法  ? 第二章《  植?。树造林   第六条! ,。 本市年满18【周岁至?6,0,周,岁的男性公》民、年满18周岁】至5:5,周岁的女性》公民除丧失劳动力】者外每人每年—义务植树不少于【3株:。或者按照国家—和省的规定承—担相应劳动》量的其他造林—绿化任务   【提倡、鼓励11周】岁,至17周《岁的青少年参—加力所能及的植树造!。林劳动 《  对因结婚、【生育:等植树?纪念:的,公民林业绿化行政主!管部门应当提供条】件   《第七条  实行单位!绿化任务负》责,制不:能完成植《树任务的单》位由县级《以上人民《政府林业绿化行政】主管部门《督促:。落实   第八条】  :义务植树实行定地】点、定任务、—定质量、定》责任:由县级?以上:人民政府林业—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检查验收》 ,。 ,。 第九条  工程造!林实行规划、资【金、:质量、审计、验【收的项目管理—制度   第十条】 国有林业用地由】。用,地单位负责》造林:绿化: ,  农村《集体所有宜林—荒山、半石》山,由集体组织负责【。造林绿化  — 铁路公《路两旁、《河流两岸、湖泊【(水库)周围—和风景名胜区、旅】游景区由主》管单位负责造—林绿化   国【。。。有,和集体?所有的宜林》荒山荒地《可以由集体或—者个人承包造—林绿化   第【十一条 环》城林:带建设应当根据城市!发展:需要逐步扩大—面,积并且?。有,计划进行林分改造】   第三章  城!镇绿化 《  第?十二条 《。城镇绿化《建设实行分》工负责制《。公共绿地、》生产绿地、防护绿】地,、,。。。干道绿地《。、风景林地由其主】管部门负责;—机关、团体、部队、!。学校、厂矿等单位的!附属绿地《由,本单位负责;新区】开发和旧城改—造的:绿化由开发、改造】单位负责;》居住区?绿化由建设单位负】责  ? 林业绿化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加强城】镇绿化工作的—指导城镇绿化—应当结合实》际,突出特色运用园林】。建筑技术、艺术手段!种植养护树》。木花草充分利用高】架桥、堡《。坎、屋顶、墙面等进!行绿:化   第》十三条 新建—工程建?设,项目的绿化》用地面积与总用地】面积比例为   (!一)居住《区不低于30%;】  : (:二)城市干道不低】于2:5%;   —(三)学校》、医:。院、疗养院、机【关团体?、公:共文化?设施、?部队等单位不低于3!5%;   (四)!。工业企业交通—。枢纽仓储《、商贸中心等不低于!20%; 》  (五)产生【有害气体及污染【物的工业企业—。不低:于30%并且根据】。国家标准建立—防护林带   属】。于旧城改造的前款】规,定的指标可以适当】降低但?降低幅度不得超过】。5%   国家【另有标?。准的从其标准 【  第十四条 新】建工程建设项目【的绿化配套建设【资金应当列入建【设项目总投资并且】按,照城区内绿化用【地面积每《。平方米200元城区!外绿化用地面积【每平方米《100元在》银行专?户储存由林》业绿化行《政,主管:部门监督《使用   第—十五:条 城?镇绿化工程设计由】持有:相应资?格、:资质证书的》单位承担 》。。  第十六条 规划!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按照?规,定核定绿化用—。。地面积并且经林业绿!化行:。政,主管部门同意—方可发放建设—工程规划许可证  ! 新:建工程项《目改变绿化》用地应当《经园林行政主管【部门批?准   第十七条】 城镇绿化》工程应当与建设项】目的主体《工程同时规》划、同时设》计按照批准的设计】方案建设《必须在?主体工程投入—使用后的第一—个,绿化季?。。。。节内完成《   第四章—  保护管》理   《第,十八条 林业绿化行!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加强》苗圃、花圃、—草圃的建设指导【专业户育苗支持和帮!。助有条件的单位自建!苗圃逐步实现—。绿化苗木自给 【  第十九条— ,林地、?绿地内禁止下列行】为   (一)取土!、铲土烧灰积—肥,;,   (二》)焚纸烧香;—   (三)—挖树刨根《就树盖房搭棚做架;!  : (四)倾》倒垃圾废料堆放物】料,;  ? ,(五)破坏自然景】观和:污染环境;   (!六)损毁绿化—设施;  》 (七)《非生产性用火   !第二十条 名胜古迹!林、革命纪念地【的林木、自然保护】区的森?林及古?树名木禁止采伐  ! 环境保护》林、风?景林、国防林、【水土保持林、护路】林、护岸林以—及母:树,林只能进行抚育和】更新性质《的采伐?   用材林根据】不同情况可》以进行?。抚育间伐或》者小面积《更,。新采伐   第二十!一条 国有、—集体、个人》(农:村居民自留》地和房前屋后零【星林木除外》)所有的林木实行】采伐限额《。管理凭证采伐 【  铁?路、公?路的:护路:林和林业绿化—部门管理的树木由】其行政主管部—门按照有《关规定发放砍—伐许:可证其他的林木砍伐!许可:证由林?业绿化行《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!。。发,放  ? 第二十《二条 古《树名木不分权—属分别由林业绿【化行政主《管部门建立档案【和标志划《定保护?范围加强监督管理】。在单位?管界和私人庭院【内的由单位或者【。。。住户养护   第二!十三条 勘查—、开采?矿藏和各项建设【工,程应当不占或者少】占林地确需占用或者!征收林地的》由用地单位向县级】以上林业绿化行政主!管部门?申,请经审核同意后【凭使用林地》审核同意书依—法办理建《设用地审批手—。续缴纳森林植—被恢:复费支付林地补【偿费、林木》补偿费和安置补【助费  《 征:收、占用城》市规划区和县级【人民政府《所在:地城镇的《林地:其,森林:植被恢?复费、林地补偿费、!林木补偿《费应当按照规定【缴纳  《 第:二十四条 》收取的森林》。植被恢复费、绿化配!套建设费、》绿地补?偿费:应当缴同级》财政:部门专?户储存监督用于植树!造,林、城镇绿化—的建设和《保护并且由同级审】计部门?进行年度《审计安置补助费应】当用于安置人员的】生产和生《活   第》二,十五条 《任何:单位不?得擅自占用城镇【绿地:、改变城镇绿地的使!用性质确《需占用、改》变的:城区10平方米【以下:由市人民政府林业】绿,化行政主管部—门审批;其余—区、县(市)—城镇:。30平方米以下由县!。级人民政《。府负责?林业绿?化的行政管》理部门审批;超【过上述?。面积且不到》1公顷的必》须经市人民政府林】业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审查报市人民—政府批?。准;1公顷以上的】按照规定审》批   临时占【用,绿地的?。单位应当按照规【定,办理:临时用地手续并且】按照期限恢复绿地】恢复费?应当:在银行专户存—储由林业绿化行【政主管部门监—督用于恢复绿地【林业绿化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告知临—时占用绿《地的单位验收时间】和标准对恢复的绿地!经验:收合格后应》当在5日内》解除该项《资金的监管逾期不恢!复的由林业绿化【行政主管部门使用】绿地:恢,复费代为恢复 【  经批准》改变绿地使用性质】。的单位应《当缴纳绿地补偿费收!取的绿地补偿—费由林业绿化行政主!管部门按照规定【的期限和标准用于易!地,绿化建设 》  绿地恢复—费、补偿《费,的标准由《市人民政府按照【规定公布   第】。二十六条《 ,禁止侵占公共绿【地搞其他建设—项目禁止擅自在公共!绿地开设商业—、服务摊点》   第二十—七条 城镇禁止擅】自砍伐、移植—树木、毁坏绿化【种植确需《砍伐、?移植树木和》毁坏绿化种植—的城区由市》人民政府林业—绿化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批;其余区【、,县(市)由县级人】民政府负责林业绿】化的行政管理—部门审批;砍伐树】木胸径超《过30厘米或者【一处一次《10株以上》。由市人?。民,政府林业绿化行政】主管部门审查报【市人民政府审批【。砍伐树木、毁坏绿化!种植应当按照标准补!偿   经批准砍】伐城镇树《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每!砍伐树?木一株必须补植【胸径:。5厘米以《上树木五株领取【城市树木准伐证时应!。当按照所砍树木胸】径每厘米1》00元的标准—。在银行专户存—储树:木补植费由》林业绿化《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用!于,树木:补,。植林业绿化》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告知—砍伐城镇树》木的单位或者—个人验收的》时间和标准对补【植树木经验收—合格后应当在—5日内解除该项【资金的监管树木砍伐!1年内?未补:植的由林业》绿,化行政?主管部门使用树木】补植费代为补植  ! 准伐证、准移证由!市人民政府》统一印制 》  :第二十八条 林业】绿化行?政,主,管部门应当》根,据实际需要》。建立管护制度配【备管护人员加—强绿:化保护管理工作  ! 第五章  法【律责:任   第》二十九条 》采伐名胜古迹林、】革,命,纪念林?、自:然保护区森林以及】古树名木的依—法赔偿损失;—由林业绿《化行政主管部门【按照管理《权,限,追,缴树:木处以10》00元以《上1万?元以下罚款;—有违:法所得?的没收违《。法所得处以违—。法所得5倍以—上10倍以下罚款 !  :。第三:十条 盗伐、滥【伐森林或者其他林】木由林业绿化行政】主管部?门,依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森林法《的,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!。  植树造林—责任单位《未按时完成植树【造林任务的由林业】绿化行政主管部【门依照中《华人民共和国森林】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规《定予以处罚  【 第三十《一条 擅《自占用林地的—由林:业,绿化行政《主,管部门责令》限期:退还、拆除林—地上违法建筑物及】设施恢复《原状并处非法—占,用林地每平方米10!元至30元的—罚款;?造成森林资源损失】。的依法?赔,偿  ? 第三?十二条 擅自—占用绿地的》由林业绿化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限期【退,还、恢复原状可以】处每平方米5—00元以上10【00元以《下罚款;造成损失】的依法?赔偿   第三十】三条: 擅:自在城镇公》共,绿地内开设商—业、服务摊点—的由林业绿化行政】主管部门予以取缔】或者依?法拆:除处:以200元以上1】000元以》下罚款;造成损失】。。。的依法赔《。偿   第》。三,十四条 未按照标准!建设配套绿化—工程:责令限期改正可【以处以每平方米30!0元以上50—0元以下罚款—;逾期不改的按照建!设配套?绿地面积处以—20:倍土地?出让金罚款  【 第三?十五条 未取得【资格、资质证—书承揽?城镇绿化工程设【计的:由林业绿化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!缔并且对《建设单?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处!以,绿化工?程总造价10%【至20%的》罚款   第—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由林业【绿化行政主管部门】按照管理权限责【令,停止:侵害;造成损失的】应当负赔偿责任并】且按照造成损失价值!的1倍至3倍—处以:罚款:   (《一)损坏城镇树木】花草的;  — (二)擅自—砍伐:城,镇树木的;  【 (三?)擅自?迁,移古:树名:木的;  》 ,(四)在林》地、绿?地内:取土、铲土》烧灰积肥焚纸—烧香挖树刨根就树】。盖房:搭棚做?架倾倒垃圾废料堆】放物料破《坏自然景观和—污染环境的》。;   (五)损毁!绿化设施的; 【  (?。。六)非?生产性用火》   第三》十七条 林业绿【化行政?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!规,。定作:出的决?定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或者上《级主管部门》可,。以纠正或者撤销【;造成直接》经济损失的》由作出决《定的部门依法赔偿 !  造成《违,法占:用林地、《绿地违反绿化配套】建设:资金、绿地恢—复费、树木》补植费监管规—定或者?违反本条例》发放许可证的责【任人:员由:所在:单位或者上》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