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市绿化管理办法!
(市政府令第【2号,?2,009年7》月1日施行根据【。20:13年?2月25日贵阳市人!。民政府关于修—改,部分规章《的决定修正)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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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第一条《 为加强《本市:绿,化建设和管》理保护改善生态环】境,推进生态文》明城市?建设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森林法【、城:市绿化条例、贵【阳市绿化条例等有关!法律、法《规的规定结合—本市:实际:制定本办法
! 第《。二条 本办法—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!内绿化的规》划、:建,设、保?护和管理《
第】三条 本办法所【称绿化?是指为净化空气、】减少污染、防止【。水土:流失、改善环境而】。广泛地种植树木【花,草的活动《包括国土绿化、城市!。绿化、?四旁绿?化和道路《绿,化,。等,
《 : 本办?法,所称森?。林资源包括森林、】林木、林地》以及依托森林—、林木、林地生存的!野生动物《、植物和《微生物
【 第四条— 本市县级以—上人民政《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!域内的绿《化工作实行绿—化任期目标责任【制各级人民》政府应当将绿—化工作纳《。入国民经济》和社会发展》。计划:确定绿化目》标,和,年度计划层层分解、!组织实?施绿:化经费?以政府投入》为主多渠道引导社会!资金投入绿化—建设和管《。护
《市林:业绿化?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本市行政区域—。内,绿化管?理工作并指导、【督促和检查各区、市!、县的绿化》工作
— 区、》市、:县林业绿化行—政主管部门负责所】辖区域内绿化管理】工作落?实辖区内森林—资源保护组织义务】。植树完成责》任范围内的绿化建设!和管护
》 乡(镇】)人民政府》负,责所辖区域》内森林?资,源保护、社》区绿化?。建设和管护督—促本:辖区:内所:在单位完成》义务植?树任务、《附属绿地《的建设和管护—
》 社区的森—林资源保护》、绿化建《设和管护《。由林业绿化行—政部门具《体负责社区服—务管理机构》负责配合和监督工作!社区辖区范围—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属!于国有林的由林业绿!化行政?部门负责属于集体】。林,的由社区划定护林区!配备护林员》。组织群众护林—
《 , 规划、国—土、水利、城市管】。理、交?通、公安交通—管理等?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!做,好绿化工《作
?。 ? 第五条 任何单!位和个?。。人都有保护森林资源!和绿化成果参加义】务植树承《担绿化建设和管护任!务的义?务;有?举报破坏森林—资源和?绿化成果违法行为的!权利
《 《 第:六条 鼓励》公民、法人或其他】组织充分利用—空间开展庭院绿化】、,垂直绿化《认养绿化或捐资【建设绿化的》。有关:部门应当与认养者】或捐资?者签定协议书—明确双方责任、权】利和:义务保证绿化—认养或捐资建设绿】化的效果
! 第七条 市林】业绿化行政主—。管部门应当会同市】国土资源、市—城,乡,规划等行政》主管部门编制市级】林业:长,远规划和绿地—系统规?划报:市人民政府批准后】纳入本市城市总【体规划
》 》区、市、县林业【绿,化,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会同县—级国土资源》、城乡规划等行政主!管部门编制县—。。级林:业长远规划》和,。绿地系统《。规划并与市》级林业长远规划和】绿,地系统规划相—一致:与所在地《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和控制性详—细规划相衔》接经县级《人民政府《批准后组《织实施
! 建制镇人民—政府应当组》织编制镇林业长远规!划和:绿地系统规划—并与县级林业长远】规划和绿地系统【规划相一致与所【在地土?。地利用总体》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!划相衔接
!。。 :林业:长,远,规,划和:绿地系统规划—。的调整、修》改须经原编制部门同!意后按?程序:报批
《 》第八条 林业绿化行!政,主,管部门应当》会同国土资源—、城乡规《划等有关行》政主管?部门根?据批准的林》业长:远规划和绿地系【统规划?确,定各类林地及绿【地控制线
— 未经【依法:批准控制《线范围内的林—地及绿?地任何?单位或?个人:不得:擅自占用或者改【变用地性质不得擅自!破坏控制线》范围内?的地形?、地:貌、水体和植—被
? : 第《九条 各单位应当】组织具有《劳动能?力的:公民完成每人—每年义务植》树3株或者其他相应!劳动量的绿化任务确!因特殊情况》不能完成当年义务植!树的单?位应当按每人每年1!5元的标《准交:纳绿化费由县级以上!人,。民政府林业绿化行】政主管部门收取【并,组织绿化
— 第十条】 本市绿化建设和】管护实?行分工负责制
! (《。一)公共绿地、生产!。绿地:、防护绿地》、主次干《道,绿地、行道树、【风景林地、风景名胜!区,以及公路《。、铁路两侧和河【道,两岸、河《滩、水?库周围的绿化由【其主管?部门负责建设和管】护;
】(二)机《关、:团体、部《队,、,学校、厂矿及其【他企事业单》。位的附属绿地由本】。单位负责建设—。和管护?;,
》。 (三)居住区绿化!由开:发建设?单位负责建设物业管!理企业或业主委员】会负责管护;
【 ? (四)院落【绿化由房屋产—。。权所有者负责—建设和管护
【 :。 第《十一条 《各,。级林业绿化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应当根据权限依法】按,程序办理林业和【园林许可事项并从】。严控制征占用林地及!绿地、改变林地及】绿地使用性》质的审批《不得越权审核—审批
》 进》行开山?、打砂和《各项建设《。工程涉及征占用林】地的应当由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林业绿【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!同意后依法办—理建设用地》。审批手续
【 第十二条】 各:类工程建设》项目应严格按照贵阳!市,绿化条例的》有,关,规定进行配套绿化】
》 , ,配套绿化应》以,植物造景为主多【种植乔木、灌木、】花卉少铺《设草:坪选:择适应本《地自然条《。件的植?物注重生物多样性】植物种植面》积不得?少于总绿地》面,积的:85%植物成活【率达到95%以上】绿地:。。整洁植物修剪美观无!病虫害
】 第?十三条 新建、扩】建、改?建城市道路以及其】他城市基础》设施建设《工程的配套绿化【按以下规定办理
】 : : (一)建》设单位应将方案【提交:林业绿化行政主管部!门审查按《规定确定《绿化:用地面积和绿—化设:计;
【 (二)建设单位】与林业绿化行政【主管部门《签定配套绿化责任】。。书明确绿化经费、】。绿化期限和责任【按审定的面积进行】配,套绿化;《
, (三)工!程完工后《须由林业绿》化行政主管部门验】收配套绿《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!。单位必?须重新进行》绿化
》 : 第十四条 因】城市建设确需临【时占用城镇绿地的】按照以?下规定?办理手续《。并限期?恢复
】(,一)临时占用城镇绿!地50平方米—以下的由《市林业绿化》行政主管部门审【批
《 (二》)临时占用城镇【。绿地50《平,。方米以上的由—市林业?绿化行政《主管部门审查报市】人民政府审》批
(】三)临时使用绿【地,期限一般《不超:过,一,年确因建设需要延长!的应:当,办理延期《手续延期最长—不超过?一年使用期届满【后使用单位应当【及时恢复绿》地
经!批准临时占用城镇绿!地的应当在指定【银,行专户?存储绿地恢复—费由林业《绿化行政《主管部门监》督用于在规》。定,期限内按面积在原】位,置恢复绿《地逾期不恢复的由林!业绿化行《政主管部门使用绿】地恢:复费代为恢复—绿地恢复后绿地【恢复费有剩余的【应当退还申请—单位
》 ? 绿地恢复费—的标准是公》共绿:。。地每平方米20【00元;其他—绿地每?平方米1《000元
— 《 第十五条 —因城市建设确需【改变:城,镇绿地?使用性质的应—按照贵阳市绿化条】例的有关规定办【。。理,。经批准改变城—镇绿地使用》性质:的应当在《指定银行专》户,存储绿地补偿费由】林业:绿化:行政:主管部门按照规【定的期限和标—准,用,于易地?绿化建设
》 绿【地补偿费《的标准是公共绿【地每平?方米700》。0元:;其他绿地每平【方米3000—。元
?。 第十六】条 新建、扩建、改!建城市道《路以及?其他城市基》础设施建《设工程需临时—占用绿地、》改变绿地使用性质】和移:。植、:砍伐城镇树木—的应提?前,30日到《林业绿化行政主管部!门办理有关》。手,续所需?经费应?纳入工程预算
! 第十—七条: 因不可抗力致【使树木危及》人民群众生命—财产、?管线、交通》、建筑物等安全时】有关单位可》先行修剪、扶正、】砍伐并于2日内报】告林业绿《化行政?主管部门或树木【权属单位《
, —第十八条 》树木所有者及管护】责任者应做好—树木的管《护保证?树木正常《生长发现病虫害【应,及时救治对死、危树!的更新应在林业绿】化行政主管部门【依,法办理许可手续后方!可,实施所需费用由【树木所有《者或管护责任者承担!
第】。十九条 架空线【管理单位因线路安全!需对树木进行修剪时!应,经林业?绿化行政《主管部门批》准同意并《办理有关手续按【照不影响树木正常生!长的原则进行修【剪使树木与架—空线保持规》定的安?全间距?
》 第二《十条 城镇行—道树是公共》绿地的?组成部分应严格管】。理因城?市建设确需移—植行道树的》应当依法办理有【关手续
— 经》批准移植行道—树,的参照公共绿地补偿!的标准进《行补偿行道树补偿费!由林业绿《化行政主《管部门按照规定【的期限和标》准用于易地种—植行道?树
第!二十一条 征、【。占用城市规划区以及!县,级,以,上人:民政府所在地范【围内的林地应—当按照贵州》省征:占用林地补偿费用】管理办?法规定的《最高:上限缴纳森林—植被恢复费》、林:地补偿费、林—木补偿费
》 第【二十二条 各级政府!及有关行政主管【部门工作人员—。有下列?行为之一的由—。其所在单位或有管理!权限的部门》。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
: (》一)未依照》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的,规定:和程序擅自》批准涉?及征占用林》地或者改变林地性质!的开山打砂、项目建!。设的;
!。。(二)擅《自降:低配套绿化指标【批准:建设:项目有关手续的;
! (三)】滥用:职权、徇私舞弊【、玩:忽职:。守、索贿受贿的【
》 , 第二十三条 林】。业绿化行政》主管部门《违反规定的》权限越权审批的对】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!单位或者《上级主管《部门:给予行政处分造【成损失?的赔偿损失
! 第二十四条】。 本办法自2—009年7月1【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