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,。阳市绿化管》理办法?
(市?政府令第2》号,:200?9年7月《1日施行根》据201《3年2月《25日贵《阳市人?民政府关于修改【部,分规章的决定修正】。)
! 第一条 为加!强,本市绿?化建设和管理—保护:。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!态文明城《。市建设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森林法、】城市绿化条例、【贵阳市绿《化条例等有关法律、!法规的规定结—合,本市:实,际制定本办法—
第】二条 本办法适用】于,本市行?政区域内绿化—的规划、《建设、保护和管理】
》 第三条 —本办法所称绿—化是指为《净化空气、》。减少:污染、防《止水土流失》、改善环境而广泛】地种植树木花草的】活动包括《国土绿?化、:城市绿化《。、,四旁绿化和》道路绿化等
— 本办】。法所称森《林资源包括森林【、,林木、林地》。以及:依,。托森林、林木、【林地生存的野生【动物、植物和微【生,物
? 》第四:条 本市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统一—领导本?行政区域内的绿【化工作实《。行绿化任《期目标责任制各【级人民?政府应当将绿化工】作纳入国民经济和】社会发?展计划确《定绿化目标和年【。度计划层层分解、】组织实施绿化经费以!政府投入为主—多渠道引导社会资】。金投入绿化建设和管!护
《市林业绿化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《本市行政区域内绿】。化管理?工作并指导、督【。。促和:检查各区、市、县的!绿化工作
【 : :区、市、县》林业: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所辖?。。区域内绿化管理工作!落实辖区内森林资】源保护组织义务【植,树完成责任范围内】的绿化建设和管【护
: 乡【(镇)人民政府负责!所辖区域内森林【资源保护、》社区绿化建》设和管护《督促本?辖区内?所在单位完成—义务植树任务、附】属绿地的建设和管】护
《 社区—的森林资源保—护、绿化建设和【管护:由林业绿化》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社!区服务管理》机,构负责配合》和监督工作》社区辖区范围—。森林:资源保护工作属于】国有林的由林业绿化!行政部门负责属于集!体林的由社区—划定:护林区?。配备护?。。林,员组:织群众护林
【 《 规:划、国土、水利、城!市管理、交通、公】安交通管理等部门】按各自?职,责协同做好绿化工作!
? 《第五:条 任何单》位,和个:人都:有保护森林》资源和绿化成果【参加:义务:植树承担绿化建【设和:管护任务的义务【;有举报破》坏森林?资源和绿化成果【违法行为《的权利
》 第六条】。 鼓励公民、—法人或其他》组织充分利》用空间开展庭院绿化!、垂直绿化认养绿】化或捐资建》设绿化?的有:关部门应当与—认养者或捐资—者签:定协议书明确双方】责任:、权利和义》务保证绿化》认养或捐资建—。。。设绿化的效果
【 第【七条 ?市林业绿化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会同市】国土资源、》市城乡规《划等行政主管—部门编制市级林【业长远规划》和,绿地系?统规划报市人民政】府批准?后纳入本市城市总】体规划
— 区、市、】县林业绿化行政【主管部门应》当会同?县级国土资源、【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!部门:。编制县级林》。业长远规划和绿地】。系,统规划并与市级林业!长远规划和绿地【系统规划相一—致与所在《地土地利用》。总体:规划:和控制性详细—规划相衔接经县【级人民政《府批准?后组织实施
】 建》制镇人民政府应【当组织编制》镇林:业长远规《划和绿地系》统规划?并与县级林业长远】规划和绿地系—统规划相一致与所在!地土地利《用总体规划和控【制性:详细规划相衔接【
》 林?业长远?规划和绿地系统规】划的调整、修—改须经原《编制部门同》意后按程序报批
】 第八】条 林业《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会同?国土:资源、城乡规—划等有关《行政: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!林,业长远规划和绿地系!统规划确定各类林地!及绿地控《制线
》 《未经:依法批准控制—线范:围内的林地及—绿地任?何单位?或个人不得擅自占】用或:者改变用地性—质不:得擅:自破坏控制线范【围内的地形、地貌、!水体和?植被
!第九条 各单位【应当组织具有劳动能!力的公?民完成每人每年【义务植树3株或者其!他,相应:。劳动量?的绿化任务确因【特殊情况《不能完成《当年义务植树的单位!应当按?每人每年15元【的标:准交纳?绿化费由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林业绿化行】。政,主管部?门收取并组织绿【化,
《 第十条 本市!绿,化建:。设和管护实行分工负!责制
】(一)公《共绿地、生产绿地】。、防护?。绿地、主次干—道绿地、行道树【、风景林地、—风景:名胜区以及公路、铁!路两侧和河》道两岸、河滩、水库!周围的绿化由其主】管部门负责建设和管!护;
(!二)机关、团体、部!队、学校、厂矿及】其他企事业单位的附!。属绿地由本单位负责!建设和管护;
】。 : (三)居住【区绿化?由,开,发建:设单位负责建设物业!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!。。会负责?管护;
】 (四)院落绿化由!房屋产权所》有者负责建设和管】护
第!十一条 各级—林业绿化行》政主管部门应—当根:据权限依法按—。程序办理林业—和园林许《可事项并从严控制】征占:用林地及绿》。地、改?变林地?。。。及绿地使《用性质的审批—不得越?。权审核审批
】 进》行开山、打》砂和各项建设工【程涉及?征占用林地的应当由!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林业》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!核同意后《。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!批手:续
《 ? 第十二条》 各类工《程,。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!贵阳:市绿化条例的有关】规定进行配套—绿化
】 配套绿化应—以植物造景为—主多种植乔木、灌木!、花卉?少铺设草坪选择适】应本地自然》条件的植物注重生】物多样性《植物种植面积不得少!于总绿地面积的【。8,5%植物成》活率达?到,9,5%以上绿地整洁】植物修剪美观无病】虫害
? ,。 ?。 第十三条— 新建、扩建、【改建城市道》路以及其他城市基础!设施建设《工程:的,配套绿化按以—下规定办理
— (一)】建设单位应将方案】提交林业绿化—行政:主管部门审》查按:规,定确定?绿化用地面》积和绿化设》计;
(!二)建设《单位与?林业: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!定,。配套绿化责任书明确!。绿化经?费、绿化期》限和责任按》审定的面积进行配】套绿:化;
— (?三)工程完工—后须由?林业绿化行》政主管部《门,验收配套绿化验收】不,合格的建《设单:位必须重新进—行绿化
— 第十四条】 因城市建设—确需临时占用—城镇绿地的按照【以下规定办理手续并!限期恢复
》 《 (一?)临时占用》城镇:绿地50平》方米以下的》由市林业绿化行政】主管部?门审批?。
:。 :。 (?二)临时占用—城,镇绿地50平—方米以上的由市林】业绿化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审查?报,市人民?政府审批
! (三)临时使用绿!地期限?一般不超《过一:年确因?建设需要《延长的应当办—理延期手续延—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使!用期届满《后使用单位应当及时!。恢,。复绿地
【 经批准临【。时占用城镇绿地的】应当在指定银行【专户存储绿地恢复】费由林?。业绿化行政主—管部门?监,督用于在《规定期限内按面积在!原位置恢复绿地逾】期,不恢复的由》。林业:绿化:行政:主管部门使》用,绿地恢?复,。费代为恢复绿—地恢复后绿地—恢复费?有剩:余的应当退还—申请单位《
—。 绿地恢复》。。。费的标准是》公共绿地《每平方米《2000元》;其他绿地每平方】米1000元
【 ,。 第十五】条 因城《市建设确需改变城】镇绿地使用》性质的应《按照贵阳《市绿化条例的—有关规定办理经批】准改变城镇绿地使】用性质的《应当在指定》银行专户《存储绿地补偿费由林!业绿化行政主管部】门,按照:。规定的期限和标【。准用于易地绿化建】设
》 ?绿地补偿《费的标准是公共【。绿地每平《方米70《00元;其他绿【地每平方米300】0元
【 第十六条 【新建、扩《建,。、,改,建城市道路以及【其他城市基础设【施建设工程需临【时,占用绿地、改变【绿地使用性质和移】植、:。砍伐城镇《树木的应提前—3,0日到林业绿—化行:政,主管部门办》理,有关手续所需经【费应:纳入工程预》算
》。。 第十》七条 因不可抗力致!使树木危及人民群众!生命财产、管线、交!。通,、建筑物等安全【时,有关:单位可先行修剪、】扶正、砍伐并于【2日内报告林业绿化!行政主管《部门:或树木权属单位
! 第十八】条, 树木所有者及【管,护责任者《应做:好树木的《管护保?证树木正常生长【发现病虫害》应及时救治对—死,、危树的更》新应在林业绿化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!理许可手续》后方可实施》所,需费用由树木所【有者:或管护责任者承担】
: 第十九】条 架空线管理【。单位:因线路?安全需对《树木:进行修剪时应经林业!绿化行?政主管部门批—准同意?并,办理有关手续按照】不,影响树木正常生【长的原?则进行修剪使—树木与架空线保【。持规定的安》全,间距
? ? 第二十条 城!镇,行道树?是公:共绿:地,的组成部分应严【格管理因城市建【设确需移植行道树的!应,当依法办理有—关手续?
经批!。准,移植行道树的参照】。公,共绿地补偿的标准】进,行补偿行道树补偿费!由林业绿化行政【主管部门《按照规定的期限和】标准用于易地种【植行道树
】 : 第二十一》条 征、占用城市规!划区:以及:。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《所,。。在,。地范围内的林地应】当按照贵州》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!用管理办《法规定的最高上限缴!纳森:林植被恢复费、林】地补偿费、林木【补偿:费
《 第二十二】。条 各级《政府及?有,关行政主《管部:门工作人员有下【列行为之《一的由其所》在单位?或有管理权限的部】门依:法给予行政处分【
(【一)未依照有关法律!、法规的规》定和程序擅自批准】涉及征占用》林地或者改变林地性!。质的开山打砂、项】目建设的;
!。。 (二)擅—自降低配套绿化指标!批准建?设项目有《关手续的;
— (三)滥!。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、!玩,忽,职守:、索贿受贿的
【 第【二十:三条 林业绿化行政!主管部门违反规定的!权限越?权审批的对》直接责任人》员由所在单位—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!予行政?处,分造成损失的赔【。偿损失
【 第二十四条 !本办:法自:200?。。9年7月《1日起?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