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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市?环,境噪声污染》防治规定《   (1997】年10月9》日贵阳市第九届人】民代表大《。。会常:务,委员:会第四十二次会议】。通过 1997【年11月21日贵】。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三十一次会议批【准 1?99:。7年12月2—3日公布 》根,据2011年—1,月7日贵州省—第十一届人民—代表:大会常?务委员会第二—十次会议批准的贵】阳市人民代表—。大会常务委员会【。关于修改部分地【方性法规《的决定第一次—修正 ? 根据2017年】6月2?日贵:州省第?十二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《员会第二十八—次会:议批准的贵阳市人民!代表大?会常务委《员会关于修改—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!定第二次修正) 】   第一》条 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:国环境?噪声:污染:防治法以《及有关?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结!合本市实际制定本】规定   》。第二条 《在本市行政区—。。域内:的单位和《个,。人应当遵《守本规定   【第三条? 贵:阳市人?民政:府环境保《护行政主《管部门对全市环【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!统一监督管理区、】。县(市)人民政府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对该行》政区域内环境噪声】污染防治实施统【一监督?管,理  ?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《工业噪?声、建筑《施工噪声污染防【治的监督管理 【。  公安、交通运输!管,理部门根据各自职】责,。负责机动车》、船噪声污染防治的!监督管?理   环境保【护行政主《。。。管部门、公安部【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!社会生活噪声—。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!   第四》条 :任何单位和》个,人,有权: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!监督:管理部门举报和【。。投诉有?权要求加害人减轻】或者排除危》害;造成损》失,的有权依法》请求:加害人赔偿损失 】  环境噪声污染】防治监督管理部门】应当秉公《执法加强监督管理】及时调查《处理受害单位和【个人的?举报和投诉  【 第:五,条 已划定》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!区域的实施国家【声环境?质量标准《;,未划定的应》当根据国《家声环境质量标准】划定由市、县人民政!府公布   —第,六条 新建、改【建、扩建的建设【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!关建设?项目环境《保护管理的规—定   第》七条 使用》固定的设备造成环】境噪:声污染的单位必【须在每季度第一个】月上:旬,向,所在地?环,境保护?行政主管部门办理】排污申报《   在市区—及,其他:。区、:。县(市)《人民政?。府所在地镇范围【内进行建筑施—工使:用,机械设备产生—。环境噪声污染—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!工,前15?天向工程所在地【环境: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办:理排:污,申报   在市区及!其,他区:。、,县(市?)人民政《府,所,在地镇噪《声敏感建筑物—集中区域内》使用固定设备造成】。环境噪声《污,染,的商业企业》必,须在开业前1—5天向所在》地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门》办,理排污申《报   《。。。排污:单位办理排污申报登!记必须按照规定提】供噪声污染的有关资!料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?接受申报后属本条第!一,款规定?的应当在30日内】办理完?毕,。。;,属本条?。。。第二款、第三款规定!的应当在10—。日内:办,理完毕;排污—单位应当按照—审批:意见采取防》治,措施使噪声》排放达到国家规【定的标?准   《第,八条  贵阳市属】以及市属《以上企业事业单位】的噪声排污申—报由市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办理—   区《。、县(市)属企业】事业单位的噪—声排污申报由区【、县(市《)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》门办理 《  第九条  【贵阳市环《境保护?监测站负责对本行政!区,域内声?环境:质量进行常规监【测和污染源监—督性:监测: ,  第?十条  在噪声敏感!建筑物集中区域内】不,。得新建超过本—区域声环境质量标】准,的企业和项目—;对原有产》生环境噪《。声污染的《企业必须《限期治理达》到本:区域的声环》境质量?标,。准   在噪—声,敏感建筑《。物集中?区域内不《得从事?振动、敲打、撞击】、电锯等高噪—声的维修、加工【行,业;经?依法设立的维修【、加工等行》业,排,放工业噪声必须符合!国家规定《的排放标准  【 第十一条 在【市区及其他区、【县(市?)人民政府所在【地,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!禁止:22时至《晨6时进行产—生环境噪声污染的】施工作业   因特!殊需:要必须?。夜间:施工作业《的应:当向工程所》在地环境保护行【政主管部门申报取】得环境保护行—政主:。管部门出具》的证明后方可实施夜!间施工作《。业南明?区、云岩区范围内的!由市:环境保护《行政:。主管部门出》具证明?   ?施工单?位应当?将环:。。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的证明以及施—工作业时间向附近居!民公告   第【十二条 《在市区中心环线范】围内:和其他禁《。鸣路段除执行紧急】任务的特种》车辆:外禁止鸣喇叭— ,  公安《部门应当在进入【中心环线的路口和】其他禁鸣路段设【置明显标志  【 第十三条 在非禁!鸣路段禁止机动车】辆使用音量》超过1?05分?贝的喇叭连续—鸣,喇叭不得超过3【次每次鸣喇叭—时间不得超过0.5!秒,   第十四条 】公安:、交通运输管—理部门应当将机【动车辆整车噪—声和喇叭噪声—。的监督管理纳入年】度综合性《能检测和技术—等级评定   【第十五条 禁止在市!区及其他区、县(】市)人民《政府所在地镇噪声】。敏感建?筑物集中《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!喇叭;禁止》在商业经《营活动中使》用高音广播》喇,叭,或者采用《其他发?出高噪声的》。方法招?。揽顾客;不得—违反规定销》售和安装警报器  ! 在市区街道、广场!、公园?等公共场所》组织娱乐、集会等活!动使用产生》高噪声音响器材的】应当遵守公安—。机关的?规,定,   第十六条 使!用电器、乐器—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!内娱乐活动》边界噪声昼》间不得超过60【分贝2?2时至晨6时不【得超过?50分贝  — 第十?七条 在住宅楼【进行装修、》制作家具等》产,生噪声?的12时《至12时30分【、,22时至晨》6,时不得?进行作业   第】十八条 《建设项目中》需要配套建》设的环境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!。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!国家规定《的要:求擅自?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!由批:准该建设项目的【环境影?。响报告书《的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停止生产或者使】用可:以处:以500元以—上3000》。元以下?罚款 ?  第十九》条 :违反:本,规定拒报或》。者谎报规定的—环境噪声排放申【报事项的环》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。可以:根据不?同情节给予警告【或者处?以3:。00元?以上300》0元以?下罚款 《  第二十条 未经!环境保?护行政?主管部门批准—擅自拆除或者闲置】环境噪?。声污染防治设—施致使环境噪声【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!环境保护《行,政主管部门责—令改正处《以500元以上【3,。000元以下罚款】   第二十一条 !不按照国家》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!费的环境保护行政】主,管部门?可以:根据不?。同情节给予警告或】。者处以100—0,元以上1《万元以下罚款   !第二十二条 在噪】声敏感建筑集—中区域内造成严重】环境噪声污染经限期!治理逾期未》完成治理任务的【企业事业单位除【按照国家规》定,加收超标准排污【。费外由环境》保,护行政主管部门【处以1?万元以上5万—元,以下罚款或者按照规!定权限由环》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提出意见报】同级人民《政,府责:令停业、搬迁、关闭!   ?第二十三条》 未:经,当地公安部门—批,准进行产生偶发【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!公安:部门根据不同情【节给予警告或者处】以50元以上20】0元:以下罚款 》 , ,前款所指偶发性强烈!噪声指暂时发生【。的,持续时间短超过1】3,0分贝的高》强度噪声   【第二:十四条 拒绝环境】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或者其他—环境噪声污染监督】管,理部门、《机构现场《检查或者在》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环!境保:护,行政主管《部门或者《其他环境噪》声污染监督管—理部:门可以根据》不同情节给予警告】。或者处以2》00元以上300】0元以下罚款  】 第二十《五条 未《取得工程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环境保—。护,行,政主:管部门的证明并向附!近居民公告》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!声污染的建筑施【工作业的《由,工,程,所在:地县级?以上:人民:政府环?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停止施工—处以1万元》以上:5万元以《下罚款   第二】十六:条 :违反本规《定第:十五条、《。第十:六,条、第?十七:条的由公安部门给】予警告;《不听劝告《的可以处以50元】以上200元以下罚!款 :  第二十七条 有!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公安部门】给,予,警告并可《处以50元以上【200元以下罚款】 ,  (一)》在规定区域内—使,用高音广播》喇叭的;   【(二:)在市区《街道、广场》、公: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!乐、集会等活动擅自!使用产生《高噪:声音响器材》的;   (三【)从: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!扰周围居民生活【的环境噪声的  】 第二十《八条 在商业经济】活动中使用发出高】噪声的方《法招揽?顾客造成环境噪【声污染的由公—。安部门?责令改?正可以处以10【0元以上500【元以下罚款》   第二十—。九条 文化娱乐场】所和其?他,使用固定设备—的商业企业未—。采取有?效措施边界噪声超过!国,家规定排放标准造】。成环境噪声污染【的由环境保护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!正,可以处以500元】以,上1万元以下罚【款   第三十条 !对环境?噪声:违法行为实施罚【款的:行政处罚法律、【法规另有规定的从】。其,。规,定   《第三:十一条 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】起施: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