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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市环城林带【。建设保护办》。法 (20》02:年,8月22日贵—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第四十》次会议通过 200!2年9月29—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!代表大会常》。务委员会第三—十一次?会议批准  自20!0,。2年11《月,1日起施行》  根据2》017年6》月2日贵州省—。第十二届人》。民代表大《。会常务委员会—第,。二十八次会议批准】。的贵阳市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!改部分地方性—法规:的决:定修正)《   第一条  !为了加强《环城林带建设保【护森:林资源改善生态环】境提高人民》生活质量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森—林法、贵州省森【林,。条例及有关法—律、法?规的规定结合本市】实际制定本办法  ! 第二条《。 环城林带》建,设,、保护应当按照规】划,进行坚持政》府引:导、市场运》作、因地制宜、多】渠道筹集资金—、建设保护与开发利!用相结合实现—生态、?社会:、经济效益相统一】   第三条  】。在环:城,林带范围内进行建】设、:保护、利用、管【理等活动《应当遵守本办—法  ? 环城林带包—括第一环城林带、】第二环城林带—以及其他环》城林带其范围—。由,市人民政《府公布   第四条! ,县,。级以上人民》政府林业绿化行【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!环城林带《的规划、建设、【保护、利用、管理工!作   发改、财】政、规划、住建、】。国土、?水务等行政部门应当!按,照职责做好相关工】作  ? 第五条 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当将环城林—带建设、保护纳【入国民经济和社【会发展计划逐—年加大环《城林带生《态公益林《建设、保护资—金的投入并》。纳,入财政预算 —  环城林带特色】园,区的道路《、,给排水、供电、【通信等基础设施【建设由市《人民政府负》责,;环城?林带特色《园区内的建设保护】资金的投入》由投资者负责  】 第六?条 鼓?励社会各界投资建设!、保护环城》林带   投—资建设?、保护环城》林带:生态公益林达50】0,亩以上?的拥有该《森林的冠名权—和,优先开?发权并?可以授予森林建设荣!誉市民或者森林【建设模范市民等【称号:   各级人民政府!应当制定措施对建】设、保护环城林带】成绩突出的单位【和个人予《以,表彰、奖励   】。第七条 环城—林带建?设、保?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由!市,林业绿化行政—部,门,按照环城林带—。总体规?划组织编制经市城】。市规划行政部—门审查?报市人?民政府批准环城【林带:规,划不:得擅:自变更确需变更的】应当报市《人民政府批准 【。  环?城林带建设、保护】和开发利《用必须符《合规:划,要求   》第八条 《经批准用《于环城林带》建设的土《地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擅自《改变其?用途确需改变的按照!。征,收、征用林地—程序报批   征】收、征?用环城林带城市规划!区,内的林?地应当按照》国家和省的》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!复,费支付林地补偿费、!林木补偿费》和安置补助费  】 第九条  投资】建设第二环城林带】所需的国有》土地经批准可以采】取作价入股、合资】、合作的方式提【供土地使用权—   国有荒山【、荒地等《未利用地依法出让给!单位和个人进行【造林的?可以减免土地—。出让金土地使用权】期限可以到》50年?;达到出让合同约定!的,投资:。金,额并符合生》态建设?。条,件的土地《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!、出租、抵押;土地!使用:权期限届满后可以申!请续期  》 第十条 在环城林!带范围内利用—农村集体所有的【荒山、荒地》等未:利用地进行》造林的可以》通,过承包?、招标拍《卖、: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!土地使用权土—地使用权期限—可以到70》年;土?地使用权可以—继承、转让(租)、!抵押   通—过拍:卖方式取得农村集】体所有?荒山、荒地使用权】已按照协议开发【建设的?保,护其合法权益;【未按照协议开—发建设?的由出让方依法【收回用于环城林【带建:设   第十一条 !环,城林带内《的自然环境和森林资!源在:符合:开发:利用规划、不改变】环城林?。带林地性质和不破坏!林木资源的》前提下可以进行生】态旅游开发利—用   第十二【条 环城《林带范围内符—合,退耕:还林的坡耕地应当优!先组织实施退—耕还林经验收—合格按照国家标【准兑现补助》   在环城林带】。建设:期,间应当以环城林【带为重点开展义务】植树义务植树的成】活率必须达到—85%以上林—。业绿化行政部门应当!划出林地用》于各:类纪念林的》。营造  《 第十三条 —建立生态公益林【有偿管护制度实行】生态公益林有偿管】护生态?公益:林有偿管护资金由】市、区、县(市【)人民?政府筹?。措,   有《偿管护实行分级管】理按照权属落—实责任?以现状?兑现补偿   第】十,四条:。 ,。县级人民《政,府应:当保护环城林带范】围内森林、林木、】林地所有者、—使用:者,。。的合法权益依法确】认所:有权、使用权核发】证书   第十【五条 森林防火期林!区,野外禁止用》火非:防火期林区》野外禁止非生产【性用火?生产性用火必须按】照管理权限由—林,业绿化行政部门批】准   《发生森林火警—、,火灾林权《所有者?、使用者或者其他】人员应?当及时向当》地人民政府报—告并组?织扑救   —第,十六条? 发现森林病虫害应!。当,向,当地森林植物检疫机!构,报告林权所有—者、使用者》应当及时除治防【止蔓延  》 第十?七条 环城林—带内禁止下列—。行为   》(一)?违法进行建设—活动;   —(二)擅自》。。修枝、摘《种、割脂、开矿、采!。石、挖砂、取土【;   (三)【捕鸟:、狩猎、《砍柴、挖树、刨【根,;   《(四)?。铲,土烧:灰积肥、《焚纸、烧香》、倾:倒垃圾废料;  】 (五)葬》坟、设公墓》、立:墓碑、扩建原—有,坟墓和公墓; 【  (六)毁坏界】碑、警示牌、封【山育林标志及防【火通道等管护设施】;,。   (七)乱【挖,滥,采野生?植物;  》。。 (八)《毁林:、开荒;   (九!)盗:伐、滥伐林木; 】  (十)其—他,。损害林木的》行为  《 第十八条 违【。反本办法依照中华】人民共和《国森林法、贵州省】森林条例及有关法律!法规的规定》予以处罚   【第十九条 本办【法自2002年1】1月1?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