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市环城林带【建设保护《办法
(2002年!。8月22《。日贵阳市《第十届?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《员会:第四:十次会?议通过 《2002年9—月29日贵》州省第九届人—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:第三:。十一:次会议批准 【自200《2年11《月1日起施》行 根据201】。7年6?。月2日贵州省第十】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第》二十八次会议批【准的贵?阳市人民代表大会】。常,务委员会《关于修改部》分地方性法规—的决定修《正)
第一】条 为了加—强环城林带建设保护!森林资源《改善:生态环境提》高人民生活质量【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森林法》、贵州省森林—条例及有关》法,律、法规的规定【结合本市实》际制定本办法—
第《二条 环城》林带建设、保护应】当按:照规划?进行坚持政府引导、!市场运作、》因地制宜、多—渠道:筹集资金、建—设保护与开》。发利用相结合实现】生态、社会》、经济效益》相统一
《 第三条 【在环城林带范—围内进行建》设、保?护,、利用、管》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!办法
? :环城林?带包括第一环—城林带、第》二环:城林带以《及其他环《。城林带其范围由【市,人民政府公》布
第》四条 县级》以上人?民政:府林业绿化》行政: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环!城林带的规划、【建设、保护、利【用、管理工作—
发《改、财政、规划、】住建:、国土、水务等行政!部门:应当按照职责做【好相关工作》
, :第五条 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将环城林》带建设、保》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!。会发:。展计划逐《年加大环城林带【生态:公益林建设》、保护?资金的投入并—纳入财政预算
!。环城林带特色园区】的道路、《给排水?。。、,供电、通信等基础】设施:建设由市人民—政府负责;环城林】带特色园《区内的建《设保护资金》。的投入由投资—者负责
第六】条 鼓励社会各界】投资建设、》保护环城林带—
投资建—。设、保护环城林带生!态公益?林达:50:0亩:以上的拥有》该森林的冠名权和优!先开发权并》可,以,授,予森林?建设荣誉市民或者森!林建设?模范:市民:。等,称号
?。 各?级人民政府应当制】。定措施对建》设、保护环城林带】成绩突出《的单位和《个,人予以?表彰、奖励
— 第七条 环【城林带建设、保护和!开发:。利用规划由市林业绿!。化,行政部门按照环城】林带总体规划组织】编制经市城市—规划行政部门审查报!市人民政府批准【环城林带规》划不得擅自变更【确需:。变更的应当报—市人民政府批—准
? 环城林带建—设、保护和开发利】用必须符《合规划?要求
》第八条 经批—。准用:于环城林带建—设的土?地任何单位和个【人,不得擅自改变其用】途,确需改变《的按照?征,。收、征用林地程序报!批
? 征:收,、征:用环城?林带城市规划区【内,的林地应当按—照国家?和省的?标准缴?纳森林植被恢复费】支付林地补偿费、】林木补偿费和安【置补助费
【第九条 投—资建设第二环城林】带所需?的国有土地经—批准可以采取—作价入?股、合资、合作的】方式提供土地使【用权
《 国有荒山》。、荒地等《未,利用地依法》出,让给单?位,和个人进行造林的可!以减免土地出—让金土?地,使用权期限》可以到50年—。;达到出让合—同约定?。的投资金额并符【合生态建设条件的土!地使用?权可以依法》转让、出租、抵押;!土地使?。用权期限届》满后可以申》。请续期
》 第十?条 在环城林—带范围内利》用农村集《体所有的荒山—、荒地等未利—用地:进行:。。造林:。的可:以通过承包、招标】拍卖:、公开协《商等方式取》。得土:地使: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!可以到?70:。年;土地使用权可】以,继承、转让(租)、!抵,。。押
通过拍卖方!式取得农村》集体所?有荒山、荒》地使用权已按—。照协议开发建设【的保护其合法权【益;未按照协议开发!建设的由出让方依法!收回用于环城林带】建设
《 第十?一条 环城林带内的!自然环境和》森林资源在符合开发!利,用规划、不改变【环城林带林地—性质和不破坏林木资!源的前提下》可以进行《生态旅?游开发利用
【 第十二条 —。环城林?带范围内《符合退耕还》林的坡耕地》应当优先组织实【。施,退耕还林经验收合格!按,照国家标准兑—现补助
—在环城林带建—设期:间,应当以环城林—带为重点开展义【务,植树义?务植树的《成活率必《须达到85%以上林!业绿化?行政部门应》当划出林地用于各类!纪念林的营造
!第十:三条 建《立,生态公益《林有偿管护》制,度实行生态公—益林有偿管护生态】公益林有偿》管护资金由市、【区、:县(:市)人民《政,府筹措
有【偿管护?实行分?级管理按照权属落】实责任以现状兑现】补偿:
第《十四条 县》级人民政府》应当:保护环城林带范围】内森林?。、林:木,、,。林地所有者、使用者!的合法权益》依法确认所》有权、使《用权核发证书—。
第十》五条 森林》防火期林区》。野外禁止用火非【防火期林区野—外禁止非《生产性?用火生产《性用火必须按—照,管理权限由林—业,绿化行政部》门批准
《 发生森林—火警、火灾林权【所有者、使》用者或者其他人【员应当及时向当地人!民政府报告并组织】扑救
第—十,六,条 发?现森林病虫害—应当向?当地森林植物—检疫机?构报告林权所—有者、使用者应当及!时除治防止蔓延【
, 第?十七条 环城林带】内禁:止下列?行,为
(一—)违法进行建设活】。动;
(二)】擅自修?枝、摘种、割—脂、开矿、采石、】挖砂、取土;—。
(三》)捕鸟、狩》猎、:砍柴、挖树、刨根】;
(四)铲土!烧灰积肥、焚纸【、烧香、倾倒—垃,圾废料;
(】五)葬坟《、设公墓《、立墓碑、扩建【原,有坟:墓和公墓;
【。 (六)毁坏界碑】、警示牌、封山【育林标志《及防火通道》等管护设施;
】 (七)乱挖滥【采野:生植物?;
(八—)毁林、开荒;
】 (九)盗伐、】滥伐林木;
】(十)其他损害林木!的行为?
第十》八条: 违反本办法—依照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森林法、贵】州,省,森林条例及有关法】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!罚
第十九条 !本办法自《2,。002年11月1】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