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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市环城林带建】设保护办《法 :(2002年8月2!2日贵?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!。2002年9月2】。9,日贵州省第九届【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三十:一次会议批》准  自2》002年1》1月1日《起施行?  根据2017】年6月2《日贵州省第》十二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!贵阳市人《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《员会关于修》。改,部分地?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!)   第一条】  为了加强环城】林带建设保》护森林资《源改善生《态环境提高》人民生活《质量根据《中,华人:民共和国森林法、贵!州省森林条例及有】关法律、法》规的规定结合本市】。实际制定本》办,法   第》二条 环《城林:带建设、保护应当按!。照规划进行坚持【政,府引导、《。市场运?作、因地《制宜、多渠道—筹集资?。金、建设保护与开发!利用相结《合实现生态、—社会、经济效益相】统一  《。 ,第,三条  在环城林】带范围内进行建设】、保护、《利用:、管:理等活动应当遵【守本办法   环城!林带包?括第一环城林—带、第二《环城林带以及其他环!城林带?其范围由《市人民政府公布【。   第四条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林业】。绿化行?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!环城林?带的:。规划、建设、保护】、利用、管理工【作,。   发《改、财政、规划、住!建、国土、水务等行!政部门应当按—照职责做《。好相关工《作   第五—条 县?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应当将环城【林带建设《、保护?纳入国民《经济和社会发展【计划逐年加大环【。城林带生态公—益林建设、保护资金!的投入并纳》入财:政预算?   环城林—。带特色?园区的道路、给【排,水、供电、通信【等基础设施建—设由市人民政府负】责;环城林》带特色园《区,内的建设保护资【金的投入由》投资者负《责   第六—条 鼓励社会各【界投资建《设、保?。。护环城林带  【 投资建《设,、保护环城林—带生态公益林达50!0亩以上的》拥有该森林的—冠名权和《优先开发权并可以授!予,森林建设荣誉市民】或者森林建设—模范市民等称号 】。  :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!定措施?对建设、保护环【城林带成绩突出的】单位和个人予—以表彰、奖励   !第七条 《环城林带建设、保护!和开:发利用?规划由市林业—绿化行政部门按照】环城林?。带总:体,规划组织编制—经市城市规》划,行政部门审查—报市:人民政府批准环城林!带规划不得擅—自变更确需变更【的应当报市人—民,政,府批准   环城】林带建设《、保护和开发—利用必须《符合规划要求  】 第八条 》经,批准用于环城林【带建设的《土地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《擅自改?变,其用:途确需改《变的按照征收、征】用林地?程序报?批   征收—、征用?环城林?带城市规划区内【。的林:。地应当按照国—家和省的《。。标准缴纳森林—。植被:恢复费支付》林地补偿费、林【木补偿费和安—置补助费 》  第九条》  投资建设第二】环城林带所需的【国有土?地,经批准?可以采取作价入股】、合资、《合,作,。的方式?提供土地使用权【。   ?国有荒?。山、荒地等未利用】地依法出让给单【位,和个人?进行造林《的可以减《免土:。。地出让金土地使【用权期限可以到【50年;达到出【让合:同约定的投资金额】并符合?生态建设条件—的土地使用权可以】依法转?让、出租《、抵押;土地—使用:权,期限届满后可以申请!续期   第十条 !在环城林带》。范围内利用农村集】体所有的荒山—、,荒地:等未利用地进行造林!的可:以通过承包、—招标:拍卖、公开协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使!用权土地《使,。用权期限《可以到70》年;土?地,使用权可以继—。承、转让(租—)、抵押   通】过拍卖?方式取得农村—集体所有荒山、【荒地使用权已按照】协议开发建设的【保护其合法权益;】未按照协议开发【建设的由出让方【依法收回用于环【城林带建设  【 第:十一条 环城林带】内的自?然环境和森》林资源在符》合开发利用规划、不!改变环城林带林【地性质和不破坏【林木资源的》。。前,提下可?以,进行生态旅游开【发利:。。用   第十二条 !环城林带范围内符合!退耕还?林的坡耕地应当优】先组织实施退耕还林!经,验收合格按》照国家标准兑现补助!   ?在环城?林带:建设期?间应当以环城林带为!重点开展《义务植树义务植树的!成,活,率必须?达到85%以上【林业绿化行政部门】。应当划?出林地?用于各类纪念林的营!造   第》十三条 建立—生态公益林有偿管】护,制度实?行生态公益》林,有偿管护生》态公益林有偿管护】资金由市、区—、县(市)人民政】府筹措   有【偿管护实《行分级?管理按照权属落实】责,。任以现状兑》现补偿  》 第十四《条 县级《人,民,政府应当保》护,环,城林带范围内森林、!林木、?林地所有者》、,。使用者的合》法权益依法确—认所有?权、使?用权:核发证?书  ? 第十五条 —森林防火期林区【野外:禁止用火非防火【期林区野外》禁止:非生产性用火—生产:性用火必须按照【管理权限由林业绿】化行政部《门批准  》 发生森林火警、】火灾林权《所有者、使用者或】者其他人员应当及时!向当地人《民政府?报告并组《织扑:。救,   第十六—条 发现森林病【虫害应当向当地森林!植物检疫机构—报告林权所有—者、使?。用,者应当及时除治防止!蔓延   第—十七条 环城林带】内禁止下列行为【   (一)违法】进行建设活动;【 ,  (二)擅自【修枝、摘种》、割脂、开矿、采石!、挖砂、取土;  ! (三)捕鸟、狩猎!、砍柴、《挖,树、刨根;   (!四)铲土烧灰积肥、!焚纸、?烧香、倾倒垃—圾废料;  — (五)葬坟、【设公墓、立墓碑、扩!建原有坟墓和公墓;!   (六)毁【。坏界碑?、警示牌《、,封山育林《标志及防火通道【等管护设施;  】 (七)乱挖—滥采野?生,植物;  》 (八)毁林、开】荒;   (九)】盗伐、滥伐林—。木;   》。(十)其他损害【林木的行为 —  第十八条 【违反本办法》依照中?。华人民共和国森【林法、贵《州省森林条例及有】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!以处罚?   第十九条 本!办法自200—2年1?1月:1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