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,。阳市环?城林带?建设保护办法
(2!002年8》月22日贵阳—市第十届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第四》十次会议通过—。 2002年9【月29日贵州省第】九届: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会第—三十一次《。会议批准 —自20?02年11月1【日起施行 —根据20《17年6月2日【贵州省第《十二届人民代—。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。二,十八次会议批—准的贵阳市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。委,员会关?于修改部分地方【性法规的《决定修正)
】。 第一条 —为了:加强环城林带建设保!。护森:林资:源改善生态环境提】高人民生《活质量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?国森林?法、贵州省》森林条例及》。有关法?律、法规《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办法
— 第二《条 环城林带建设、!保护应当按》照规划进《行坚持政府引导【、市场?。运作、因地》制宜、多渠道筹集资!金、建设保护与【。开发:利用相结合实现生态!、社会、经济效益相!统,一
第》三条 在环—城林带范围》内进行建设、—保护、利《用、管理等》活动:应当遵守本办法
】 环城林带—包,括第一环城林带【、第二环城林带以】。。及其他环城林带【其范围由市人—民政府公布
— 第四《条,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林业绿化行政部门负!责本辖区《内环:城林带的《规划、建设》。、保护、利用、【管理:。工作
? 发改、》财政、规《划、住建《、国土?、水务等行政部门应!当按照职《责做好相关工作
】 第五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政》。府应:。当将环城林带建设、!保护:。纳入国民经》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!年加大环《城林:。带生态?公益林建设、保【护资金的投入并纳】入财政预算
环!城林:带,特色园?。。区的道路《、给排水、供电、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!由市人民政府负【责;:环城林带特》色园区?内的建设《保护资金的投—。入由投?资者负责
第】六条 鼓励社会各】界投资建设、保护环!。城林带
—投资建设、保护环】城林带生《态公益林达500亩!以上的拥《。。有该:。。森林的冠名权和优先!开发权并可以授【予森林建设》荣誉市民《。或者森林建设模范】。市民等称号
】各级人民政府应【当,制定:措施对?建设、?保护环城林带成【绩突出的单位和【个人予以表彰、【奖,励
: 第七《条 环城林带建设】、保:护和开发利》用规划由市林业绿】化行政部门按照【环城林?带总体规《划组织编制经—市城市规《划行政部门》。审查报?市人民政府》批准环城林带规划】不得擅自变更确【需变:更的应当报市人【民政府批准
【。 环城林带建—设、:保护和?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!划,要求
第八条】 经批准用于环【城林带?建设的土《地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:得擅自改变其用【途确需改变的按照】征收、征用林地【程序报批
征】收、:征用环城林带城【市规划区《内的林地应当按照国!家和省的标准缴纳】。森林植被恢复—费,支付林地补》偿费:、林木补偿费—和安置补助费
【 第九条 【投资建设《第二环城林带—所需的国《有土地经批准可以采!。。取作价入股、—合,资、合作的》方式:提供土地《。。使用权
国有荒!。山、荒地等未利用地!依,法出让给单位和个】人,进行造林的可—以减免土地出让【金土地使用权—期限可以到50年;!达到出让合同约定】的投资金额并符合】生态建设条件的土地!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!。、,出租、抵押;土【地使用权期限届【满后可以《。。申请续期
第】十条 在环城林【带范围?内利用?农村集体所有的【荒山、荒地等未利】。用地进行造林的【可以通过承包—、招标拍《。卖、公开协商等方】式取得土地使用【。权土地使用》权期:限可以到《70年;《土地使用《权,可以继承、转让(租!)、抵押
通】过拍卖方式取—得农村集体》。。所,有荒山、荒地—使用权已按照协议开!发建设的保护其合】法权益;未》按照协议开发建设的!由出让方依法收回用!于环城林带建设
! ,第十:一条 环城林—带内的自然环境和】。森林资?源在符合开》。发利用规划、不改变!环城林带《林地性质和不破坏】林木资源的前提下可!以,进行生态旅游开发】利用
《 第十二条 环城林!带范围?内符:合退耕还林的坡耕地!应当优先组织实施退!。耕还林经验收合格按!照,国家标准兑现补【助
? 在环城林带—建设期间应当—以环城林《带为重点开展义【务植树义务植树的】成活率必须达到8】。5%以上林业绿化行!政部门应当划出【林地用于各类纪念林!的营造?
第十三—条 建立生》态公益林《。有偿管护制》度实行生态公益林有!偿管护生态公益林】有偿:管护资金由市、【。区、县(市)人民政!府筹措?
:。 有偿管护》实行分?。级管理按照权属落实!责任以现状兑现补偿!
, , 第十四条 县级】人民政府《应当保护《环城林带范围内【森,林、林?木,、林地所有》者、使用者的合法】。权益依?法确认所有权、使用!。权核:发证书
第【十五条 森林防火】期林区野外禁止用】火非防火《。期,林区野外禁止非生产!。性用火?生产性用火必—须按照?管,理权限由林业—绿化行?政部门批准》。
发生森林火警!、火灾林权所有者】、使用者或者其【他人:员应当及时向当【地,人民政府报告并组织!扑救
? 第十《六条 发现森—林病虫害应当向【当地森林植物—检疫机构报告林权】所有者、使用者应当!及时除治防止—蔓延
? :第十七条 环城【林带内禁止下列【行为
《 ,(一)违法》进行建设活动;
】。 :(二)擅自修枝【、,摘种、割脂、开【矿、采石《、挖砂、取土;
! (三)捕鸟—、狩猎、砍柴、【。挖树、刨根;
】。 (四)铲》土烧:灰积肥、焚纸、【烧香、倾倒》垃圾废料;》
(五)葬坟】、设公墓、》立墓碑、扩建原有坟!墓和公墓《;
《(六:),毁坏界?。碑、警示牌、封山育!林标志及防火通道等!管护设施;
】(七)乱挖》滥,采野生植物;
】 (八)《毁林、开荒;
!(九)盗伐、—。。滥伐林木;
(!十):其他损害林木的行为!
第《。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!依照中华人》。民共和国森林法、贵!。州,省森林条《例及:有,关法律法规》的规定予以处—罚
第》十九条 《本办法自20—02年11月1日起!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