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,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!法
(?2017年6月3】0日贵阳《市第十?。四届人民代表大【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!议通过?
20?17年9月30【日贵州?省第十二届》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三十一?次会议批准)—
第一章! 总? 则
》 ,第一条 为了防】治大气污《染保护和改善环境】保障公众健康—推进生态文》明建:设促:进,经济社会可》持续发展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》大气污染防》治法等法律法—规的规?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!本办法?。
第二》条 本办法适用】于本:市行政?区域:内的大气污》染防:。治及其监督管—理活动
第【三条 市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部门对【全市大气污染防【治,实施统一监》督管理?。区,(市、县)环境保】。护行政主管部门【对本辖区的大气污】染防治实施监督管】理
《发展和改革、工【业和信息化、公安】交通管理《、,住房和城乡建设、】城市管理(城市综合!。行政执法)、农业】。、交通运输》、气象?、城乡规《划、质?量技术监督、教育】、工商、卫》生、国土等有关行政!主管部门和乡—(镇)人民政—府、社区服务管理】机构按照各》自职责?做好大气《污染防治的有关【工作
贵阳【。经济:技术开发区》管委:会,、贵阳?国家:高新技术产业开【。发区管委会、贵【阳综合保税》区管委会《、,。贵,州双龙航空港经【济区管委会以—。及其他开发区管【委,会(以下统称管【。委会)对管理区域内!的,大气环境质》量负责并且依法实施!监督管理《
, 第四条 本市!实行:大,气环:。境质量考核制—。度考核办法由—市人民?政府制定
【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应当按照考—核办法?每年对本级有—关行政主《管部门、下》一级:人,民政府、管委会【的大气环境》质量目标《完,成情况进行考核考】核结果?作为领导班子及【其成员政绩考—。。核的:重要内?容
未完成【大,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!的,市级有关行政主【管部门、县级人【民政府、管委—会由:市人民政《府约谈其《主要负责人县级有关!行政主管部》门、乡(《镇)人民政府由县级!人民:。政府约谈其主要负】。责人被约谈的—负责人应《当对未完成情况作出!说明并?且,整改落实未完成大】气环境质量目—标任务或者未按【照要求落《实整改的按照规【定予以问责》
?考核结果和约—。谈、问?责情况应当向社会公!。布
第》五条 国家机【关,及其工作部门应当】开展大气环境—保护的现状、形势、!。任务和法律法规【的教:育、宣传、培—训增强公务员以及其!他工作人员大气【环境保护的国情意识!、,法治意识和责—任意识
教【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!校应当将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】纳入学校《教育内?容培养学生的大气环!。境保护意识》
新闻媒体应当!开展大?气环境保护法律、】法规和相关科学【。知识的宣传对大气】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!论,监督
《 第六条 鼓励】、支持公众参—与大气?污染防治和对—管,理、服务、执法等活!动的监督《
鼓励、支持】环保公益组织—等第三方参与大气污!染防:治及其监督等公【。益活动
》 鼓励社会资—本投入大气污染治】理
》 第二章 —监督管理
— 第七条 》 市人民《政府应当组织市【环境保护、》城乡规划等有—关行政主管部—门划定大气环境质】量功能?。区和大?气污染防治重点【区域并且《向社会公布
【 第八条 县【级以:上,环境保护《行政主?管,部门应当根据大【气污染状《况和防?治要求组织》编制未达标区域【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】达标规划和其他【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规!划明确治理目标【、任:务、计划和措施报】同级人民《政,府批准?后向社会公布—。。。
第九条—。 :市人民政府应—当结合本《市城市建设》、气候、山地、水系!、绿地系统》和风环境《。特征优化空间布【局形态完《善,自然生态《网络建设《城市通风系统提升大!气,环境:质量
第十条】。 市城乡》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组织编制中】心城区通风走廊布局!规划明确通》风走廊总体布局【及其规划《控制:要求:报市人民《政,府批:。准后向社《会公布
中【。心城区通《风走廊总体布局及】其规划控制要求应】。当纳入本市城市总】体规划和控》制性详?细规划进行管理【
, 中?。心城区通《。风走:廊,布局规?划区:。域以外的《区(市、县)城乡】规划:行政主?。管部门应当将城【镇,通风走廊建设—纳入:。规划控制管理
】 第十一条》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建立健全环【境保护等《有关行政《主管部?门参与?的大气污染防治协】调工:。作机制?。定期通报大气污【染,防治工作情况—。研究:。处理:大气污染防治重【。大事项
第十二!条 各级人民政府!和管委会应当按照】划定的环境监管【网,格实施管理建立【责,任清单明确责任单】位,和责:任人并?且向社会公示
】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和管委会应当!运用大?数据、区块链—等先进理念》和技术建立和完善】大气污染防治技术】。体系、?服务方式和监管模】式改进和《提升大气污》染防:治技术水平》、服务质量和管理】。能,力
《第十:三条 市环境保】护,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组《织建设、管理市【级大气环境质量在线!监控与发布平—台和:污染源自动》监控:平台并且与国家和省!。的对应平台联网
】。 ,。 工:业和信?息化、?公安交通管理—、,住房和城《乡建设、城市管【理(城市综合—。行政执法《)、交?通运输、质》量技术监督》、气象、农业等有】关,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将大气污染防【治信息接入市级大气!环境质量在》线监控与发布平【台,
县级》人民政府和》管委会应当建立【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!测站(点)》接入:市级大气环境质【量在线监《控与发布平台
】 第十四条 — 向大气《。排放污染《物的企业事业—单位和其他生—产经营者应当按【照大气环境监测管】。理规定?和技术规《范设置大气污染物】排放口?、标:识牌、监测》。点位和采样监—测平台
第【。十五:条 ?重点排污单位应当】安装主要大》气污染?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!并且保证正常—运行接入市级大【气污染源自动—监控平台其监—测数据可以作—为,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相:关行:政执法的证据
】 市环境保护行政】主管部门《。应,当在每年《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!本市重点排污单位】名录
第十六】条, :县级以?上,人民:政,府应当将重污染天气!应急预案纳入突发】事件应急管》理体系对重污—染,天气提前《预警科学处置
【 可能出现重污染!天气时县级以—上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!同气象主管部门根】据,空,气质量和《气象:数据分析污》染趋势将相》。关情况报《告同级人民政府【依法确定预》警等级发布或—者解除预警》信息
第—十七:条 可《。能出现?重,污染天气时县—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和管》委会除执《行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大气污染防治【法规定的应急—措施:。外还可以根据应急】需,要采取下列措施
】 (一)增加对】施工工地和》城,市道路的洒水—抑尘次数;
】(二)中小学校【、托幼?机构停课;
(!三)有条件的医【疗机构增设相关【疾,病门诊
第十】八条 《市环境?保护: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!。同市气象主管部门综!合静风、逆温、湿度!、降水等因素及【时开展大气》污染气象条》件预测预报
大!气环境质《量出现?轻度或者中度污【染时市人《民政府可以决定【在需要进行》防控:的区域或者》点位:采取:下列大气污染防治】措施
(一【。)施工?。单位停?止开挖、回填、【转运土石方和—掺拌石灰《、混凝?土剔凿等作业;
! (二?)重点排污单—位和砂石土矿山开采!企业限?产、限排;》
(三)砂【石,土,加工企业停产
】 第《三章: :防治措施
— 第十九条 — 市:人,民政:府应当根据大—气污染?防治的要《求,发展城市燃气和其他!清洁燃料
》 城市管》道燃气通达的—区,域引导使用》。清洁能源集》中供:。。热
: 新建住宅推广配!套,建设集中供热—设施已经建成的【住,宅,可以结合城市改造】。和实际?需要逐?步实现集中供热
】 第二十》条 市《人民政府《应当划定和公—布燃煤以及其他【高污:染燃料禁燃》区、限燃区并且根据!大,气环境质量状况逐】步扩大禁燃区范【围
《第,二十一条《 市辖各区—、其他?县,城,建成区和依》法需要特殊保—护的区?域,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!;其他区域内—鼓励使用燃》气锅炉、电锅—炉等清?洁,能源锅炉《新建燃煤《锅炉应当《按照国家、省的【相关标准执》行已经建成的应【当稳定达标排放
! ,第二十二条 — 城市规划区内进】行建设?工程施?工的单位应当—。遵守下列规定
!(一)工《地进:出口门扇不得—镂空设置、》高度:不低于2《米;
(二)】根据施工技术要【求在现场搅拌砂浆的!应当在固定地点进】行并且配备降—尘防尘装《置;
? (三《)使用风钻、电锯】、,电,磨等工具施工时采】取压尘措《施;
《 (四)清扫—施工现场《洒水作业;
(!五)喷浆作业采用】湿喷方?式;
《 (六)不》得在工地焚烧—垃圾:;
(七)安】装、:使用远程监控系统接!入住房?和城:乡建设行政》主管部?门监控平台;
】。 ,(八)法律、—法规的其他规—定
施工单【位应当根《据前款规定制定施工!扬尘污染防治实施】方案:在开工前1》5个工作日内—报送有管理权限的】住房和城乡建设【行,政主管部《门
: 本条第》一款: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!单位以?外的单位、个人因】施,工等需要在城市【道路、公共区域堆放!、,装卸水泥、》砂,石等易产生》扬尘污染的物料【进,行,搅拌砂浆等作业应当!采取铺垫《等降:。尘、抑尘、防尘【措施及时清除散【落物料清扫现场保】持用地整洁
第!二十三条 在城市!规划区内进行建(构!)筑物拆除施工应当!在,气象预报风速低于4!级时作业
第】二十四条 运输】煤炭、垃《圾、渣土、砂—石、土方、灰浆等】易产生扬尘污—染物料的企业事【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!营者应当遵》。。守下列规定
(!一)保?持车身清洁密—闭运输或《者采:取覆:盖等其?他,。措施防止《物料遗撒造成扬【尘污染;《
(二》),按照规定的时间【、路线、区》域和速度行驶;【
?(三)符合安装卫星!定位系?统要求的营运车辆】。安装、使用卫星定】位,系统
?。 第二十》五条 码头、【。矿山、填《埋场:、消纳?场、砂?石土:加,工场等企《。业事业?单位和其他生产【经营者应当遵—守下列规定》
(一)制定】。扬尘污染《。防治实?施方案在项目投产或!者作业前《。1,5个工作日内报送所!在地县级环》境保护行政》主管部门;
【 (:二)按照扬尘污染】防治要求《对地面采取》硬,化,处理措施;
【 (三)划分—物,料区和道路界—限及:时清除散《。落物:。料保:持道路整《洁;
? (四)生—产区:、作业区围挡作【业安装除尘、喷淋装!置;
(五)采!用不低?。于堆放物料高度的混!凝,。土围墙或者天—棚储库储库配备喷】淋等抑尘《设施;
—(六)密闭输送【设备作业落料—、卸料处配备吸尘、!喷淋:等防尘设施;
!(七)设置》车辆:冲洗设施和》排水、泥浆沉淀设】施;
(八)安!装、使用远程监【控系统接《入环: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?监控平台
— 堆放、《转运煤炭、水泥【、砂土等易产生【扬尘污染物料—的场、站应当遵守前!款第:二项至第七项的规定!
: 第二十六条 施!。工单位、《码,。头、矿山、填埋【场、消纳场、砂石土!加工:场,以及堆放煤》炭、水泥、砂—土等易?产生扬?尘污染物料的生【产经营?者应当建立相应的扬!尘,污,染防治责《任制度和作业记录】台帐:明确专人《负,责施工或《者作业现场》扬尘污染《防治工作并》且在醒目位置公示】相,关信息
第二】十七条 城市【管理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将【扬尘污染防治要【求纳入?城市道路清扫保洁】。。作业技术《规,范
作业单位及!其作业人员》应当按?照城市道路清—扫保洁作业技术规范!。作业防?止扬尘污染
【 第二十《八条 城市规【划区内的《裸露地面按照下【列规定进行绿化、】铺,装或者遮盖
(!一)单位《用地范围内由该单位!。负责;
》 (二)有物—业管:。。理的居?民住宅区内由业主】委托:物业服务企业—负责;
》 (三)《市政道路《、河道沿线、公共绿!。地分别由其养—护单:位负责;
(】四)其他区域由【所,在地县级《人民政府《有关行政主》管,部门、乡(镇)人】民政府负《责
《绿化、?铺装以及养护作业应!当符合绿化》建设和养护技—术规范防止扬尘污】染
第二十九】条 机动车和非】道路移动机械的生产!、销售企《业在本市生产和销】售新生产的机动车和!非道路移动机械的】应当符合《本市执行的国家排放!标准
在用机】动车应当符合本【市执行?的国家排放标准
】 :第三十条 市人民!政府根据重污染天】气应急?。需要可以对部—分机:动,车采取?限制通行或》者临时交通管—制等措施
限制!通行或者临》时交通?管制的时间、—区域、路段应—当按照程序向社会公!告后实施并且设置】相应交通标志机【。动车驾驶人应当【遵照执行
— 第三十一条— 机动车经监督抽!测不符合大气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】者机动?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!见污染?物,的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【通知:该机:动车所有人、—使用人或《者驾驶人限》。期维修、调整或者】采用控制技术经复检!合格后?方可上路行驶—
禁《止排放?黑烟:等明显可见》污染物?的机动车上》路行:驶禁止使用排放黑】。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!的非道路移动机械
! :第,三十二条 —依法设?立的机动车排放检】验机构在本市开【展机:动车:污染物?排放检验业务应当】告,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
机动】车排放检验机构【应当:按照要求向环境【保,。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时!。传输机动车污染物】排放定期检验数【。据,
?第三十三条 【从,事产生有《油烟的食品加工和】餐饮服务的生产【经营户应《当,遵守下列规定
【 (一)安装【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!匹,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定!期,清洗保证正常使【用;:
》(二)记录油—。烟净化设施的运【转和:维护情?况;
《 (三)通过专【用,烟道排放油烟不【。得排入城市地下【管,道;
(四)】油,烟达标排放》。;
(》。五,)法律、法规—的其他规定
】第三十?四条 畜》禽屠宰?。经营:厂,(场)和小规模【。畜禽养殖场、养殖】。小区的?经营户应当对—污水、畜《禽,粪便、畜禽尸—体等进?行收集、贮存、清】运和无害化处理防止!排放:恶臭气?体
?。 在学校、托—幼机构、医院、【居民住宅区、商场以!及其他公共场所周】边区域建设小—规模畜?禽,养殖场、《养,殖小区或者》露天进行喷漆—、喷塑等产生含【挥发:性有机物《废气的?经,营,活动:应当设置合理的防护!。距离,防止排放恶臭!。气体、挥《发性有机《物废气
《。 第四章 !法律责任
【第三十五条 —。 违反本办法第十】四条:规定未按《照规范?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!口、标识牌、—。监测点位《和采样监测》平台的由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责?令改正处以2万元】以上20万元以【下罚款;拒不改正的!责令停业整治—
第三十六条】 :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!第二款规定有—下列情形之一的【。按照下?列规:。定处罚
》 (:一)施工单》位未停?止开挖、回》填、转运《土石方和《掺拌石灰、混凝【。土剔凿等作业的【由住房?和城: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改正《处以1万元以—上,10万元以下罚【款;
(二【)重点排污》单位:、砂石土矿山—开采:企业未限产、—限排或者《砂石土加工企业【未,停产的由环境—保护行政主管部【。门责令?改正处以1万元以】上10万元以下罚】款
: :第三十?七条 ? 违反本办》。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!境保护行《政主管部门》组织拆除燃煤锅炉】。并处以2万元—以上1?0万元以下罚款
! (一)在市辖【各区:、其他县城》。建成:区和依法需要特殊】。保护的区《域内新?建燃煤锅炉的—。;
(》二)在其《他区域内新建燃【煤锅炉未按照国【家、省的相关标【准执行的
【第三十八条 违】反本办法《。第二十二条第一【款,规定:施工单位有》下列行为之一—的由住房和城乡建】设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改正处以】。1万元?以上10万元—以下罚款;拒不整】改的责令《停工:整治
(一)工!地进出口《门扇镂空《设置:、高度低于》。2,米的;
(【二)未在固定地点现!场搅拌砂浆或者【未配备降《尘防尘装《置的;
》 ,(三)使用风—钻、电锯、电磨【。等,工,具施:工,未采取压尘》。措施的;
(四!)清扫?施工现?场未:洒水:作业的?;
(五)喷浆!作业未采用湿喷方式!的;:
, , (六)未安装、】使用:远程监?控系统或《者未:按照规定《接入监控平台的
】 违反本办法第二!十,二条第一《。款第:六项规?定在工地《焚,烧垃圾?的由城?市综合行政》执法部门责令—改,。正对单?位处以1《万元以上《10万元以下罚款对!个人:处以500元以【上2000元以下罚!款
?。 违反本办法第二】十二:条第:三款规?定在城?市道路?、公共区《域堆放、装卸—水泥、砂石等易产】生扬尘污染的—物料进行《搅拌:灰浆等作《业未采取铺》垫等降尘、抑尘、防!尘,。措施或者未及时清】。。除散落物料清—扫现场保《持用地整洁》。。的由城市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】责令改正对单位处】以2000》。元以上2万元—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!500元以》上,2000元以—下罚款
第【三十九条 违反本!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!。施工单位未建立【相应的扬尘污染防】治责任制度和作【业记录台帐或者【。未明确专人具体【负责施工或者作业】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!理工作并且未按照】规定公示相》关信息的由住房和】城,乡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!元以上?10万?元以下罚《款
码头、【矿,山、:填埋场、消纳场、】砂石土加《工场或者堆放—煤,炭、水泥、砂土【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!料的企业事》业单位和其他生【产经:营者有前款规定行为!的,由,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责?令改:正处以1万元以上1!0万元以下罚款【
第四》十条 ? 机:动车驾驶人》。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!责令改正处以20】0元罚款
(一!)违:反第三十条第二【款,。规定机动车在限【制通行或者临—时交:通管:制的:时间、区域》、路段行驶的;
!。 (:。二)违反第三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!按照通知《要求维修、调—。。整或者采取控—。制技术并《且经复检合格上【路行:驶的
第四十】。一条: 违反《本办法?第三十一《条第二款规定使【用,排放黑烟等》明显可见《污染物的非》道路移动机械的【由,环境保?护行政?主管部门责》。令改正处以5000!元罚款?
第四十二【条 违反》本,办,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!下,列情形之一的由环】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改正处以50】00元以上5万【元以下?罚,款;拒?不改正的《责令停业整治
【 (一)未安装与!其经营规模相—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!定期清洗保证正常】使用的;
(】二,),未记录油烟净化设】施运转和维护—情况的;
— ,(,三):未通过?专用烟道排放—油烟或者《向城市地下》。。管道排放油烟的;
! (四)油烟【排放未达标的—
第四十三条】 违?反本办?法第三十《四条规定《未对污水、畜禽粪便!、畜禽尸《体,等进:行,收集:、贮存?、清运?和无害化处理—排放恶臭气体—的;:。在,学校、托幼》机构、医院、—居民住宅《区、商场以》及其他公共场所周】边区域建设小规模畜!禽养殖场、》养殖小区未设—置,合理:的防护距离排放【。恶臭气?体的由环《。境保护?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改正处以20—00元以《上1万元《以下罚款;拒—不改:正的责令《停工整治或》者停业?整治
第四十四!条 违反本办法】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!、法规有处罚规定的!从其规定
!第五章 附 】则
? 第四十五条 本!办法中下列用语的】含义是
《。 , (:一)中心《城区是指《东起小碧乡、永乐乡!、东风镇西至朱昌】镇、金华镇、久【安,乡、石?板镇:南起党武乡、孟关】乡北至麦架镇、沙】文镇:。、都拉乡闭合范围】。以内的区域城市【总体规划对该—范围有调整》的按照?调整:后的范围执行;
! ,(二)重污染天气】。是指空气质量—指数(AQI—),大于或者《等于20《。1时的天《。气;
(三)静!风,是指风速小》于,。等于0.2》米每秒;
(】四)逆温《是指:气温:随,海,。拔高度增加而—升高的反常现象(正!常,条件下大气温度【随海拔高度》增加而?下降每?上,升100米温度【降低:。0.6℃左》右);
《 :(,五)高污染》燃料是指原散煤【、洗选煤、蜂窝煤】、,焦炭、?木炭、煤矸石、煤】泥、:煤焦油、重油、渣】油等:燃料污染物含量超】过国家规定限制【的,柴油、煤油、—人工煤气以及其他】。可燃废物、直接【。燃用的生物质—燃料;
(六)!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!用于非道路运输【。的自驱动或者—具有双重功能或者】不能自驱动但被【。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!方,移动或者被移动到另!一个地方《的机械包括工—业钻探设备、—工程:机械、农业机—械、林业机械、渔业!机械、材料》装卸机?。械、叉车、机场【地勤:设备、?。空气压缩机、发电机!组、水泵等;
!(七)小规模畜禽】养,殖场、养殖小区【是指:省人民政府确定【的规模标准》。以下的其他畜禽养】殖场所其《中猪年?存栏量不《低于30头》。。肉禽年?存栏量?不低于300羽蛋】禽,年存栏量不低于20!0羽牛、羊年存【栏量:不,低于10头兔年存栏!量不低于100只其!他畜禽养殖规模以猪!当量折算
》 第四《。十六条 本办法自!2018年1月【1日起施行》2005年6—。月30日贵阳市【。第十一届人民—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—会第二十《一次会议《通过20《05年9月23【日,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!表大:会常务?委员会第《十七:次会议批准的—贵阳市大《气污染?防治:办,法,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