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市大气污染防】治办法
(201】7,年6:月30日贵》。阳市第十四届—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!会第三次会》议通过
20—17年9月30【日贵州省第十二【届人:民代表?。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!十一次?会议批准)
】 ?第一章 》总 则
【。第一条 为了【防治大气污染—。保,护和改善《环,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!生态文明建设促进】经济社会可持—续发展?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大气污》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!的规:定,结合本?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
第二条 】本办法?适用于?本市行政区域—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!其监督管理活动【
?第三:条 市环境保护】。行政主?。管部门对全市大【气污染防治实—施统一监督管理区(!市,、县)环境保护【。行政主管《部门:对本辖?区的大气污》染防治实《。施监督管理
【。 发展和《。改革、工业和信【息化、公《安交通管理、住【房和城乡建设、【。。城市管理《(城:市综合行《政执法)《、农业、交通运【输、气象、城乡规】划、质量技术监【督、教育、工商、卫!生、国土等》有,关行政主管》部门和乡(镇)【人民政府、社区服务!管理机构按照各【自职责做好大气【污染防治《的,有关:工作
贵阳【经,济技术开《发区管?委会、贵阳国家高】新技: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!、贵阳综合保税区管!委会、?贵州:双龙航空港》经济区管《委会:以及其他开发—区管委会(以下统称!管委会)对管—理区:域内的大气环境【质量负责并且—依法实?施监督?管理
第—四条 《本市实行《大气环境质量考核制!度考核?办法由市人》民政府制定
县!。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应当?按照考?核办:法每年对本》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!、下一级人民—政,府、管?委会:的大气环《境质量目标完成【情况进行考》核考核结《果作为领《导,班子及其成员政绩】考核的重要内容
! 未完成大气环境】质量:目标任务的》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!门、县级人民政【府、管委会由市【人民政府约谈其主】要,负责人县级有—。关行政?主管部门《、乡(镇)人民【。政府由县级人民政】府约谈其主要—负责人被约谈的负责!人应:当,对未完成情况作【出说明并且》。。整,改落实?未完成大《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!或者未按照》。。要求落实整改的按照!规定予以问责
【 考核《结果和约谈》。、问责情况应当向】社,会公布?
第五》条 国家》机关及其工作—部门应当开展大气环!境保:护的现状、形—势、任务和法律【法规的教育、宣传、!培训增强《公务员以《及其他工作人员大】气环境保护的国情】意识、法《治意:。识,和责任?意识
教育【行政:主管部门《和学校应当》将大:气环境保护知识纳】入学校?。教育内容培养—。学生的大气》。环境:保护意识
新闻!。媒体应当《开展大气环》境保护法律、—法规和相关科—。学知识的宣传—对大气环境违法行】为进行?舆论监?督
《。第六条 《 鼓励、支持—公,众参与大气》污染防治和对管【理、服务、执法【等活动?的,监督
? 鼓励、》支持环保公益组【织等第三方参与【大气:污染防治及其—监督:等公益活动
】鼓励社会资本—投入大气污染—治理:
第二章】 :监督管理《
第七条 【 市人民《政府应当组织市环】境保护、城》乡规划等《。有关行政主管部【门划定大气环境质量!功能区和大气污染】防,。治重:点区域?并且向社会公—布
第八条 】 ,县级:以上环境保护行【政主管部门应当【。根据大气污染—状况和防治》要求组织编制未【达标区域大气环境】质量限?期达标规划和其他大!气污染防治专项【规划明确治理目【标、:任务、计划和措【。施报同级人民—政府批准后向社【。会公布
第九】条 市人民政【府应当结合本—市城:市建:设、:气候、?山地、?水系、绿地系—统和风环境特—征优化空间布局【。形态:完善自然生》。态网络建《设城市?通风系统《提,升,大气环境质量
】 第:十条 市城—。乡规:划行政主《管部门?应当组织编制中心城!区通风走廊布局【。。规划明确《通风走廊《总体布?局及其规划控制要】。求报市人民》。政府批准《后向社会公》布
中心—城区:通风走廊总体布局】及,其,规划控?制要求应当纳入【本,市城市总体规划【和控制性详细规【划进行?管理
中—心城区通《风走廊布局规—划,区域以外的区—(,市、县)城》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将城镇通风走】廊建设纳入规划控】制管理?
第十一—条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》府应:当建立健全》环境保护等有关行】政主管部门参与【的大气污染防治协调!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大!气污染?防治工作情况研究处!理大气污染防—治重大事《项
第》十二条 《 各级人民》政府和管委会应当按!照划定的环境监管】网格实施管理建【立,责任: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!责任人并且向—社会公示《。
县级以上人】民,政,府和管委会应当运用!大数据、区块链等先!。进理念和技术—建立和完善大—气污:染防治技术体—系、:服务方式和》监管模式改进和提】升大气污染防治【技术水平、服务质】量和管?理能力
第【十三条 市环【。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组织【建,设、管理市级—大,气环境质量》在线监控与》。发,布平台和污染源【自,动监控平台并—且与国家和省的对应!平,台,联网
工业【和信息化、公—安交通管理》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!城市管理(城市综合!行政执?法)、?。交通:运输、质量技术监督!、,。。气,象、农业等有关行】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将大气污《染防:治信息接入市—级大气环境质量【在线:监控与发布平台【
县级》。人民政府《和管委会《应当建立大气环境质!量自动监测》站(点)接入市级】大,气环境质量在线监控!与发布?平台
? 第十四条 【。 向:大气排放污染物的】企业事业单位和【其他生产经营者应】当按照大气环境【监测管?理规定和技术规【范设置大气污染物】排放口、标识—。牌、监测点》位和采样《监测平台
第十!五条: 重点排污单位应!当安装主要大—气污染物《排放:自动监测《设备并且保证正常】运行接入市级大气污!染,源自动监控》平台其监测》数据可以作》为环境?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,。相关行政执法的证据!
市环境保护】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在每?年,3月底前向社—会公布本市重点排污!单位名录
— 第十?六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《应当将重污》染天气应急预案纳】入突发事件应急管】理体系对重污染天气!提前预警科学处置
!。。 :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!时县级以上》环境保护行》。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!气象主管部门根据】。。空气:质量:和气:象数据?分析污染趋》势将相关情》况报告同级人民政】府依法确定预—警,等级发布或者解【。除预警信息
】第十七条 —。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!。时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和管委!会除执?行,中华:人民共和国》大气污染防治—法规定的应》急措施?外还可以根》据应:急需要采取》下列措施《
(一)增【加对施工工地和【城市道路的》。洒水抑尘次》数;
(二【)中小学《。校、托幼机》构停课;
(】三)有条件的医疗机!。构增:设相关疾病门诊
】 , 第十八条 市环!境,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会同市气】象主管部门》综合静风《、逆温、湿度—、降水等因素及时开!展大气污染》气象条件预测预报
! 大气环境质量】出现轻度或者—中度污染时》市人民政府可以【。。决定在?需要进?行防:控的区?。域或者点位》采取下列大气污【。染防:治措施
《 (一)施工单位!停止开挖、回填、】。转运土?。。石方和掺拌石灰【、混凝土剔》凿等作业;》
, (二)重点排污!单位和?砂石土矿山开采企业!限产、限排;
!。(三)砂石土加工】。。企业停产
— , 第三章 防】治措施?
第《十九条 市人民】政府应当根据—大气污染防治—的要求发展城市燃气!和其他清《洁,燃料
? 城?市管道燃气》通达的区域》。引导使用清》洁能源集中供热
】 新建住宅推广】配,套建设集中供热设】施已经建成的住宅】可以结合城市改造】。和实:际需要逐步实现集】中,供热
第二十条! 市?人民:政府:应,当划定和公》布燃煤以及其他【高污染燃《料,禁燃区、限燃—区并且根据大—气环境?质量:状况逐步扩大禁【燃区范围《。
: 第二十《一,条 市辖各区【、其他?县城建成区和依【法需要特殊保护的】区域内禁《止新:建燃煤锅炉;其他区!域内鼓励使用燃气】锅,炉、电锅炉等清洁】能源:锅炉新建燃煤锅炉】应,当按照国家、—省的相关标准执【行已经建成的—应当稳?定达标排放
【 第:二十二条 城市规!划区内进行建设工】程施工的单位—应,当遵守?下列规定《
(一)工地进!出口门扇《不得镂空设置—、高度?不低于2《米;
(二)】根据施工技术—要求在现场》。。搅拌砂浆的应当【在,固定地点《进行并且配备降【。尘防:尘装置;
— (三)使》用风钻、电》锯、电磨等工具施工!时采取压尘措施【;
(》四)清扫施工现【场洒水作《业,。;
:。 (五)》喷浆作?。业采:用湿喷?方式;
《 (六)》不得在工地焚烧垃】圾;:
(七》)安装、使用远【程监控系统接入住房!和城乡建设行—政主:。管部门监控》平台;
(八)!法律、法《规的其他规定
】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!前,款规定制定施工【扬尘:污,染防治实施》方案在开《工前15个工—作日内?报送有管理权—限,的住:房和城乡《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
》。 本条第一款—。规定的建设》工程施工单位以外】。的单:位,、个人因施工等需要!在,城市道路、公共区】域堆放、装卸—水泥、?砂石等易产》生扬尘污《染的:物料进行搅》拌砂浆等作业—应,当采取?铺垫等降尘、抑尘】、防尘措施及时清】。除散落物料清扫现场!保持用地整洁—
第二十三条 ! 在城市规划区【内,进,行,建(:构):筑物拆除《。施,工应当?在气象预报》风速低于《4级时作业
— 第二十四条 】 运输煤炭、垃【。圾、渣土、砂石【、,土方、?灰浆等易产生扬尘污!。染,物料的企业事业单位!和其他生《产经营者应当—遵守下列规定—
: (:一)保持车身—清洁:密闭运输或者—。采取覆盖等其他措】施防止物料遗撒造】成扬:。。尘污染;
(】二)按照规定的时】间、路线、》区,域和:速度行?。驶;
(三【。。)符:合安装卫星》定位系统要求的营】。运车辆安装、使用卫!星定位系统》
第二十五【条 码头、矿山】、填埋场、》消纳:场、砂石土加工【场等企业《事业单位和其—。他生:产经营者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】
(一)制【定扬尘污《染防治实施》方案在项目投产或】者作业前15—个工作日内报送【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部门;
! (:二)按照扬尘污染】防治要求对地面【采取硬化处理措施】;
(三)划】分物料区和道路界】限及时清除散—落物料保持》道路整洁;
—。 (四)生—产区、作业区围挡】作业:安装除尘、喷—淋装置;
》 , (五)采用不低于!堆放物料高度的【混凝土围墙或者【天棚:储库储?库配:备喷淋等《抑尘设施;
(!六)密闭输送设备】作业落料《、卸:料处:配备吸尘、》喷,淋等防尘设施—;
(七)设】置车辆冲洗设施和】。排水、泥浆沉—淀设施;
【(八)安装、使用远!。程监控系统接入【环境保护《。行政主管部门监控平!。。台
堆》放、转运煤炭—、水泥、砂土—等,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!的场、站《应当遵守前款第二】项至第七项的规定
! 第二十六条 !施工单位、码头【、矿山、填埋—。场、消?纳场、砂石土加工】。场以及?堆放煤炭、》水泥、砂《。土等易产《生扬尘?污染物料的生产经】营者应当建立相应的!扬,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!和作业记录台帐【明,确专人负责施工或者!作业现场扬尘污染防!治工作?并,且在醒目《位置:公示相关《信息
《 ,第二十七条 城】市,管理行?。政主管?部门应当将扬尘【污染防治要求纳入城!市,道路清扫《保洁作业技术—规范
? , 作业单位及其作业!人员应当《按照城市道路清扫】保洁作业技术—规范作业防止扬尘】污染
》第二十八条 — 城市规划区—内的裸露地面—按照下列《规,定,进行绿?化、铺装或者遮盖】
(一)单位用!地范围内由》该单位负责》;,
(二)有物】业管理的居民住宅】区内由?业主委托物业服务】企业负责《;
《。。。(三)市政》道路、河道沿线、公!共绿地分别由其养】护单位负责;
【 (?四)其?他区域由所在地县级!。人民政府有》关行政主管》部门、乡(》镇)人民政》府负责
—绿化、铺装以及【养护作业应当符【合绿化建设》和养护技《。术,规范防止扬尘—污染
》第二十九条 【机动车?和非道路移动—机械的?生产、销售企业【在本市生产》和销售新生产的【机,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!械的应?当符合本市》执行的国家排放标】准
在》。用机动车应当符【合本市执行的国家】排放标准
【第三十条 市【人民政府根据重【污染天气《应急需要可以对部】分机动车《。采取限制通行或者临!时交通管制》等措:。施
限制—通行或?。者临时?交通管制的时间、区!域、路?段应当按照》程序向社会公告【后实施并且》设,置相应交《通标志机动》车驾驶人应当遵照】执,行
第三十一】条 机动》车,经监督抽测不符合大!气污染物排放标【。准或者机动车排【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!染物的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通?知该机?动车:所有人、使用—人或者?驾驶人?限期维修、调—整或者采用控制【技术经复检》合格后方《可,上路行驶
【禁止排放黑烟等明显!。可见污染物的—机动车上路》行驶禁止使用排放黑!烟等:明,显可见污染物—的非道?路,移动机械
第三!十二:条 依法设立的机!动车排放检验机构】在本市开展机动车】。污染物排放检验业】务,应当告?知市环境保护—行政主管部门—
:。 机动车排》。放检验机构应当按照!要求向环《境保:护行政主管》部门实时传输—。机动车污《染物排放定期检验数!。据
第三—十,三条: :从,事产生有《油烟的食品加工和】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!户应当遵《守,下列规定《。
(一)—安装与其生》产经营规《模相匹配的》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!洗保证正《。常使用;
》 , (二)—记录油烟净化设施的!。运转和维《。护情况;
(】三)通过专用烟道排!放,油烟不得排入—城,市地下管《道;:
(四)油烟】达,标排放;
【(五)法律、法【规的其他规》定
第三十四条! 畜禽屠宰经营厂!(场)和小规模畜】禽养殖场、养殖【小区的经营户应当】对污水、畜禽粪便】、,。畜禽:尸体等进行收集、】贮存、清运和无【。害化处理防止排【放恶臭气体》
?在学校、《托幼机构、医院、居!。民,住宅:区、商场以及其【。他公共场所》周边区域建设小规】模畜禽养殖场、养】殖小区或者露天【。进行喷漆、喷塑等产!生含挥发性有机【物废气的经营活动】应当设置《合理的防护距离【,防止排放恶臭气】体、挥?发性有机《物,废气
【第四章? 法律责任
【。 第三十五条 !违反本办《法第十四条规定未】。按照:规,范设置大气污染物排!放口、标识牌—。、监测点位和采样】监测平台的由环境】。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》改正处以2万元以】上20万元以下罚款!;拒不?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!
第三十六条】 , 违反本办法第十】八,条第:二款规?定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!列,规定处?。罚
: (一)施—工单位未停止—开挖、?。回填:、转:运土:石方和掺拌》石灰、混凝土—剔凿等作业的由【住房和城乡建设【行政主管《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!万元以上10万元】以下罚款;
(!二)重?点排:污单:位、砂石《土矿山开采》企业未限产、限排】或者砂石土加工【企业未停产》的由环境保》护行:政主管部门责令【改正:处以1万《元以上10万—元以:下罚款
第三十!七条 违》反本办法第》二十一条规定有下】列,情形:之一的由环境保【护行政主管》部门:组织拆除燃煤—锅炉并处以2万【元以上10万元以】下罚款?
, (?一)在市《辖各:区、其?他县城建《。成区和依法需要【特殊保护的区域内新!建燃煤锅炉的;
】 (二)》在其他区《域内新建燃煤锅炉】。未按照国家、省【的相关标准执行的】
第三》十八条 违反本办!法第二十二条第【一款规定施工单位】有下列?行为之一的由住房】和,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。部门责令改正—处以1万元以—上10万元》以下罚款;拒—。不整改的责令停工】整治
(一)】工地进出口门扇镂空!设置、高《度低于?2米:的;
(二【)未在固定》地点现场搅拌砂浆或!。者未配备降尘—防尘装置的》;
(三)使用!风钻、电锯、电【。磨等工?具施工?未,。采取压尘措施的【;
(四)【清扫施工现场—。未洒水作业的;
!。 (:五,)喷浆作业》未,采用湿喷方式—的;
(六【)未安装《。、使用远程监控系统!或者未按照规定接入!监控平台的
【 违反本《办法第二《十二条第一款第【六项规定《。。。在工地焚烧垃—圾,的由城市综合行政】执法部门责令改正】对单位处《以1万元以上10】万元以下罚款—对个人?处以500》元以上2《000元以下罚款
! :违反:本办法第二十二条】第三款规定在城市道!路、公共《。。区域:堆放、?装卸:水泥、?砂,石等易产《。生扬尘污染的物【料进:行搅拌灰浆等作业未!采取铺垫等降尘、】抑尘、防《尘措施或者》未及时清除散—落物料清扫现场【保持用地整》洁的由?城市综合行政执法】部门:责令改正《对单位处以20【00元以上2—万元以下《罚款:对,个人处以500元以!。上2000元—以下罚款
【第三十九条 违】反本办法《。第二十六条规—定施工单《位未建立相应的【扬尘污染防治—责任制度和作业记】录台:。帐或者?未明确专人具体【负责施工或者作【业现场扬尘》污染防治管理工【作并且未《。按照规定公示相关】信息:的由住房和》城乡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责《令,改正:处以1万元以—上10?万元以下罚》款
码头、矿】山、填埋场、消纳场!、,砂,石土加工《场或者堆《。放煤炭?、水泥、《砂土等易产生扬尘】污染物料的企业事】业,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!。者有前款规定—行,为的由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改正处以1万—。。元以上10万元【以下罚款
【第,。四十条 机动【。。车驾驶人《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由公】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!改,正,处以200元罚【款
(一)违】。反第三十条第二款】规定机动车在限制通!行或者?临时交通管制—的,时间:、区域、路段—行驶:的;
(二【)违反?第三十一《。条第一?款规定?未按照?通知要求维修、调整!或者:采取控制技》术,并,。且,经复检合格上—路行驶?。的
第四十一条! :。违反本办法第三十】。一条第二款规定【使用:排放黑烟等明显可】。见污染物的非道路移!动机械的由环境保护!行政主?管部门?责令改正处以50】00元罚《款,
第四十二条】 违?反本办?法第三十三条—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,由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责《。令改正处以500】0元以上5万—元以下罚款;—拒不改正的责—令停业整治
(!一)未安装与其【经营:。规模相匹配的—油烟:。净化设施定》期清洗保《证正常使用的;【
(二)—未记:录,油烟:净化设?施运转?和维护情况的—;
(三)未通!过专用烟道排—放油烟或者向—。城市:地下管道排放油【烟的:;
(四)【。油烟排放未达标【的
? 第四十三》条 违反本办法】第,。三十四条规定—未,。对污:水、畜禽粪便—、畜:禽尸体等进行—收集、贮存、—清运和无《害化处理排》放恶臭气《体的;在学校—、托幼机构、医【院、居?民住宅区、商场【以及其他公共场所】周边区域《建,设小规?模畜禽养殖场、养殖!。。小区未设置合—理的防护距离排【放恶臭气体的由环境!。保护: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改正《处以2000—。元以上1万元—以下罚款;》拒不改正的》责令停工整治—。或,者,停业整治
— 第四?十四:。条, 违反《本办法规定的其【他,行为法律《、法规?有处:罚规定的从其规定
! 第五章 】 附 《则
《第四:。十五条 》本办法中下》列用语?的含义?是
(一—。。),中心城区是指东【起小碧乡、》永乐乡、东风镇西】。至,朱昌镇、金华镇【、久安乡、石板【镇南起党武乡—、孟关?乡北至麦《架镇、沙文镇、都拉!乡闭合范围以—内的区域城市总体规!划对该范围有调整】的,。按照调整后的范【围执行;
》 (二)重污染天!气是指?空气质量指》数(AQI)大于】或者等于20—1,时的天?气;
》。(三)静《风是指风速小于等】于0.2米每秒【。;
? (:四)逆温是指气温随!海拔高?度增加而升高的反】常现象(正常条件下!大,气温度?随海拔高度》增加而下《降每:上升10《0米温度降低0.6!℃左右);》
(五》。)高污染燃料是【指原散?煤、:洗选煤、蜂》。。窝煤、焦炭、—木炭、煤矸》石、煤泥、煤焦油、!重油、渣油等燃料污!染物含量超过国【家规定限制的—柴油、煤油、—人工煤气以及其【他可:燃废物、直接燃【用的生物质燃—料;
《 (六)非》道路移动《。机械是指《用于非?。道路运输的自—驱动:或者具?有双重功能或者不能!自驱:动但被?设计成能够从—一个地方移动—或者被移动到另一】个地方的《机械:包,括工业钻探》设,。备、:工程机械、》农业机?械、林业《机械、渔业机械、】材料:装卸机械、》叉车、机场地勤【设备、空气压缩机】、,发电机组《、水泵等;
】(七)小《规模畜禽养殖场、养!。。殖小:区是指省人民政府确!定的:规模标准以下的其他!畜禽养殖场所其中】猪年存栏量不低【于30头肉禽年【存栏量?不低于30》0羽:蛋,禽年存栏量不低【于,200羽《牛,、,羊年存栏《量不低于《10头?兔年存栏量不低于1!00只其他畜禽【。养殖规模《以猪当量折算
】。 第四十《六条 《本办法自201【8年1月1日起施】行2005》年,6月30日贵—阳市第十一届人民】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!次,会议通?过2:0,05年9月》23日贵州省第十】。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》十,七次会议批准的贵】阳市大气污染—防治办?。法同: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