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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市城市市容【和环境卫生管—理办:法     —    (200】5年:。8月31日贵—。阳市第十一》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?第二十三次会议通】过  200—。5年11月25日贵!州省第十届》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】准  2005【年12月5日公布自!20:06年1月1日【起施行 《 根据?20:。12年1《月5日贵州省第十一!。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》会第二十《六次会批准的贵阳市!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关于修》改部份地方性法规】的决:定第一?次修正  根据20!13年3月30【日贵:州省:。第十二?。届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第《一次:会议批?准的贵?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关于—修改部分地方性【法规的决《定第二次《修,正  根据》。。20:。17年6月》2日:贵州省第十二届【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—会,第二十?八次会议批准—的贵:阳市: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。员会关于修改部【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!第三次修正) 【 , 第:一章  总  则】     》。    第一—条  根据国—务院城?市市容和环》境卫生管理条例【以及:有关法律《、,法规的规定结合【本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 ?        】第二条 《南,明、云岩、观—山湖区其他区、【县(市)人》民政府所在地—的城镇以及县级【以上人民《。政府确定的区—。。。域内适用本办—。法   《      第【三条  县级以上人!民政:府城:市市容和环》境卫:生行政主《管部门负责本行政】区域内城市市容和环!境卫:生管理工作  【    《   有关行—政管:理部门按照职责做】好城市市容》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!。     》    乡(—镇):。人民政府、社—区服务管理机—。。构、居(村)民委员!。会应当在城市—市容:和环境卫生》。行,。政主管?部门的监督、指【导下做好《。本辖区?内,的城市市容和—环境卫生管理工作】 第四条  县【级以上?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!市容和?环境卫生事业纳入】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展计划根据城【市市容和《。。。环境卫生《事,业发展需要保障【资金投?入     — ,   县《级以:上人民?政府:应当结合本地—实际制定积极—的产业政策和—措施:鼓励、支持》单位和个人承办城】市,。市容和环境卫生服】务企业逐步推—进城市?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!社会化、《市场:化  ?       【第五条 各级人【民政:府应:当采:取措:施保:障环卫工人》。的劳动安全改善【工作条件提高劳动技!能、生活待遇—依照规定《落实养老、医疗、】工伤意外等保险  !       每年!10月26日为本市!“环卫?工人节” 第—二,章  城市市—容管:。理 :        】第六条  市—人民政?府,应当结合《本市实际采取—多种形式吸》纳市民和社会—各界的意《。见制定高于国家和】省的城市《容貌:。。标准       !  制定《的,城市容貌标》准应当向《社会公布 》  :      第【七,条  城市市容和环!境卫生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《根据城市容貌—标准制定城市大型】。户外广告门头—、招牌、《标识等非广告—户外设施以及景观灯!光的设?置规范并向社—会公布     】。 ,   ?设置:大型户?外,广告的?。单位应当《向城市市容和环【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!提交:书面申请和设—置方案城市市容【和环境卫《生行政主管部—门接到申请之—日起10内应—当对设置方案—进行审查作出书面决!定不:予同:意的应当说明—理由:        】 城市市容和环【境卫生?行政主?管部门应《当对大型户外广告】非广:告的户外设施—以及景观《灯,光设置?。情况:进行:检查:。   ? ,    《。 第八条 》 城市?新建:、改建?项目:的供水、供气、【供热、供电、通信、!有线:电视等管线应当【采用埋地敷设—的方式   —      城【市原有的《。各类管?线尚未埋地》敷设的有关单位【。应当按照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—制定的计《划埋:地敷设不能埋地【敷设的应《当进行?清理、维《护保持整《洁、有序《    《     》第九条  县—。级以上人民政府【批准临时占用—道路和其他公共【场地,必须》保证行人通》。行,需要批准前应—当派员现场踏勘划】定占用范围书面明确!占用时间、清退期限!以及环境卫生要【求    》     占—用时间、范围—、,清退期限以及环境】卫生要求应当在【现场:公示 ?     》   第十条 禁】止以下行为》  :      — (一)不按要【。求及时修复、拆除】残缺、?脱落、存在》安全隐患的户外广】告,。、设施; 》        (!二)在树木、护【栏、路?牌等设施上晾晒衣】。物;     【    (三)擅】自涂写、张贴广告 !第三章  城市环】境卫生管理》   ?。      第十一!条 城市市容和【环境卫生行政主【管部:门应当结合》实际划分环境—卫生:责任区?、明确责《任人并且与责任人签!订,环境卫生责》任书环境卫生责任】区、责任人以及【联系电话应当挂牌明!示  ?   ?  :。  城市市容和【环境卫生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督促责!任人落实环境—卫生责任定期组织】考评兑现奖励和落】实惩处      !   第十二条【 环境卫生》作业单位《接受委托从》。。事环境卫生作业实】行有偿服务 —        】按照规?。。。定收:取的环境卫生费应】当专户储存专项【。。用于环境卫生—事业     【    第十三条 !按照:规划设置的城市车】辆清洗站点》应当符合以下—环境卫生要》求   《      —(一)?有符合规定的硬化清!洗,场地;     】   ? (二)有》泥沙过滤排水设施 !       【 城市规划行政管理!部门设置城市车辆】清洗站点的规划应当!向,社会公布   【  :    城市车辆清!洗站点开业1—0日:前应:当向:所在地城市市容和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】部门书面报告落实】环境卫生要求的情】况城市市容》和环:。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!接到报告《后5日内应当进【行检查不符合要求】的督促整改整改达不!到要求的《不得进行经》营,活动: 第十四条 施工】单位:在,开工10日前应【当与城市《市容:和,环境卫生行政主管】部,。门签订环《。境卫生责任书 【  : ,   ?  施?工单位?应当遵守下列—规定      】   (《。一)用实体》性材料围场》作业:;     —    《。。(二)硬化进出场地!路面; 《      —  (三)》。。混凝土搅《。拌、运输车》辆密闭完好;  】     》  (四)设置【。车辆清洗设施;【    《     (五【。)及:时清:除施工期间》产生的废料》;    》 ,    (六)按】照规定?排放施工用水; 】        】(七)竣工场—地干净、平》整   《      第十】五条 产生建筑垃】。圾的单位应当遵【守下:列规定   —      (一】)承担处置》责任交纳建筑垃【圾处:置费用;   【  :    (二)不】随意堆放、》倾,。倒建筑垃《圾; ?。        】(三:)交由?经核:准从事建筑》垃圾运输的》单位承?运; ?       【 ,(,四):按照核准的时间【、路线将建》。筑垃圾运到指定地点!      —   核定的—建筑:垃圾处置《费标准、核准从事】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!城市市容《和环境卫生》。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公布?       【  第十六条— 产生建筑垃圾【的单:位应当?向城市市《容和环境卫》生行政主管部门【提,出处置建《筑垃圾的申请—城市市容和》环境: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!到申:请,之日起?5日内应当》作出书面决定颁发核!。准文件   —      第【十七条 运》输生活垃《圾、粉煤《、,煤灰、矿渣、砂石】、散:装水泥和易产生外】泄、扬尘等散装物】料的车辆应当采【用密:闭、加盖等措施 】  :      —第十八条 城市【。生活垃圾实行袋装】 建筑垃圾不得【混入生活垃圾并【且,应当按照规定的【方式、时间、地点投!放;无力清》。运,。的可以委托》环境卫生作》业单位代为处置【。。。城市市容和环—境卫生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督促环境!卫,生作:业单位按照规定时】间及:时清运  》   ?    城市新建】居民住?宅楼不得修建—垃圾专用《道现有居民住—宅楼的垃圾专用道必!须限期?封闭限期封》。闭的时间由》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,确定并且公布不按照!规定期限封闭的由城!市市容和环境卫生】行政主管部门强行封!闭   《  : ,   ?第十九条 禁—。止在设有禁止吸【烟标志的公共场【所,吸,烟     —    第二—十条 逐步实—行城市生活垃圾分】类投放、收集、运输!、处置以及》综,合利用 第四章【  城市环境卫生】设施管理 》        】第二十一条 —城市市容《。和环: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根据城市建【设发展和社》会需要?设置、更新环境卫】生设施    【     城—市,建,设项目的规划定点】、设计方案》。审查:、竣工验收涉及【环境卫生设施设【置的有关部》门应当通知城市市容!和环:境卫生行政》主管部?门参加   —      第二十!二条: 城市新区》建,设、旧城改造必须按!照,城,市市:容,环境卫生标准和【专业规划配套设置】环,境,卫生设施并且—与主体?工程:同时设?计、施?工、验收《。和投入使用》    《。    《 火车站、》汽车站、航空港以及!。。。其他公共服务、经营!场所应当《按照要求设置环境卫!生设施    【     》。环境卫生《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!持整:洁       】  第二十》三条 鼓励》单位和个人承办建】筑垃圾消纳场城市市!。容和环境卫生行【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!支,。持、帮助《  :     》  单位和个人承】。办建筑?垃,圾消纳场《应当:依,照法律、行》。政,。法规:规,定的条?件、程序     !   ? 第二十四》条 公共厕所—的管理应当符合下】列规定? ,    《    (一)设】施完好、《卫生整洁;  【    《   (二)有专人!负责管理; —      —  (三)定期喷】洒药物;     !    (四—)无蛆、无蝇、【无外溢?、无臭味;》        】 (五)《收费厕所《明示收费标》准 :        】第二十五条 —禁止侵占、损坏和】擅自移?动、拆除《环境卫生设》施      【   因建设—需要拆除环境卫生】设施的云岩》、南明、观》山湖区内《由市人民政》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!生行政主《管部门批《准,;其他区、县(市】)内由所《。在地:县级人民《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!卫,生行:政主管部《门批准城市》市容和环境卫生行】政主管部门接到申】。请之日起10日内应!当,作,出决定不予批—准的应当《书面告知《申请人并且说—明理由 《        拆!除,单位应当向城—市市:容和环境卫生行政】主,管部:门提交申《请,和以下材料  【       (一!。)建设项目的—规划、用地》。批准文件;》         !(二)?环境卫生设施的【还建、补偿方—案,。;        ! (三)修建过渡性!环境卫生设施的措】施      【   第二》十六条 《经批准?拆除环境卫生设施】应当按照城》市环境卫生标准先建!后拆确需先拆后【建的拆除单位应【当修建过渡性环境】卫生:设施并?且按照修建评估价专!户储存修复资—金由城市市容和【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!门监督限期修复环】境卫生?设施      】   城市市容和环!境卫生行政主管【部门对?修复的?环,境卫生设施验—收合格后应当在【5,日内解除该项资【。金监管?逾期不恢复的由城市!市,容和环境卫生行【政主管部《。门使用修复》资金代为修复 第】。五章:  :。法律责?任        ! 第二十七条 【在设有禁烟标志【的公:共场所吸烟的由城市!市容和环境卫—。生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:立即改正;拒不【改,。。正的处1《0元:以上5?0元以下罚款 【 ,   ?  :  第二十八条【 有下?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!。市容和环境》卫生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限—期,。改正对个人处以【。10元以上1—00元以下罚款;】对单位处《以100《以上1000—元以下?罚款 ?       【 (一)生》活垃圾不装入袋【内的:。;,。      —   ?(二)生活垃—圾不按?照规定地点》集中堆?放,的;      】   (三)建筑】垃圾混入生》活垃圾的  —       【第二十九条 —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城《。市市容和环境卫生】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改正;》拒不改正的处—以100《元,以上500元—以下罚款     !    (》一)在树木、护栏、!路牌等?设施上?晾晒衣物的;  】    《   (《二):公共厕所、环境卫】。生设施的管理不符】合,规定的;     !    (三)【不按照要求》修复、?拆除残缺、脱落、存!在安全隐患的户【。外广告、设施的 】运输产生外泄、【扬尘等散装物料的】车辆未采用密闭【、加盖措施的由【城市市?容和环境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改正处以—2000《元以上2《万元以下罚》款;拒不改》正的车辆不得上【道路行驶  —       【第三十条 擅—。自涂写、张贴广【。告的由?。城市市?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》立即清除处以2【00:。。元,以上:1000元以—下罚款   —。      第【三,十一条 有下列【行,为之一的由》。城市市?容和环境卫生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限期清理、拆除【或者予?以取缔并《可处以?1000《元以上?5000元以下罚款!         !(一)?未经:批准设置城市大【型户外广告的;【       【  (二《)城市大型户外广告!非,广告的户外设施不符!。合规范的《;       】  (三《)城:市供水、供气、供】热、供电、通信、】有线电视《等管线不按规定埋地!敷设的;《。    《    《 (四)设置车【辆清洗点不符合【城市环境卫生要【求经:要求拒不改》正的;   — ,    《 (五)施工单位】不遵守环境卫—。生规:定经督促拒不改正】的;  《       (六!)未取?得建筑垃圾核准文件!处置建筑垃圾的【;      【。   (七)—火车站、汽车站、航!空港以及其他公共】服务、经营场所【不按照?要求设置《环境卫生设》施的   》      第三】十二条 《产生建筑垃圾的单】位不按核准的时间、!路线将建《筑垃圾运到指定地点!的由城市《。。市容和环境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:。限期改正处》以,2000元以上【1万元以下罚款【;随:意倾倒、《抛撒、?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!限,期改正处以5000!元以上5万元以【下罚:款  ?       第】三十三条 侵占【、损坏或者擅自移】动、拆除环境卫生设!施的由城市市容和环!。境,卫生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》恢复原?状不能恢复原状的】应,当补建或者按照【市场评估价格赔偿可!以处市场评估价3倍!以上5倍以下罚款 !   ?    《 第三十四条 直】接负责城市》。。市容和环境卫生【。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!。。任,人员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由有关【部门依法给》予,行政处分  — , ,     (一【),。不按照规定进—行现场指导、监【督,的;  《。       (】二)发现设置不符合!城市容貌标准—不督促改正》的;   》   ?。   (三)不履】行备案监督》职责的;    】     (四【)违法?作出行政许可决【定的;      !   (五)不在】规定时限内依法作出!决定的;    】。     (六)不!公布应当公布事项的!;      【   (七)不按】照规定时限解—除环境卫生》设施修复资金—监管的 第六章【  :附  则   【  :    第三十五】。条 本?办法所称的》。建筑垃圾是指   !。   ?   (一》)建设、施》工单位新建、改建】、扩建以及》拆除建筑物、构筑物!。、管网?等产生的弃土、弃】料以及其他废弃【物; ?       【 (二?。)居民装修房屋【等施工产生的弃【土,、弃料以及》其他:废弃物      !   ?第,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!2006年1月【1,日起:施行199》1年10月2—4日贵阳市第八【届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二十六次—会议通过1992年!1月15日贵州【省第七届人民—代表:大会常务委》员,会第二?十三次会议批准【的贵阳市市容环境】卫生管?理办法同时废—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