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贵阳市?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!管理办法
— ? , (《2005《年8月31日—贵阳市第十一届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二十三次会—议通过 200】5年11《月25?日,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第十八》次会议批准 — 2005年12】月,5日公布自2—006年《1月1日《起施行 根—据,201?。2年1月《5日贵?州省第十《一届人民代表大会】。常务委员《会第二十六次会批】准,的贵阳市《人民代表大会—常,务委员会《关于修改部》份地方性法规的决】定第一次《修正 根据201!3,年3月?。30日贵州省第【十二届人《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。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!的贵阳市人》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!修改部分地方—性法规的《决,定第二次修正—。 , 根据2《01:7年6月2日—贵州省第十》二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!贵阳市人《。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!改部分?地,方性:法规:的决:定第三次修》正) ?
第?。一章 总》 则
— 》 第一?条 根《据国:务院城市市容—和环境卫生》管,理条例以及有—关法律?、法规的规定结合本!市,实际:制,定本办法
— 第】二条 南《明、云?岩、观山湖》。区其他?区、县?(市)人《。民政府所在》地的城镇《以,及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确《定的区域内适用本办!法
【 ?第三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城市—市容和环境卫生行】政主管部门负—责本行?。政区域内城》市,市容和环《境卫:生管理工《作,
!有关:行政管理部门按照】。职责做好城市—市容和环《。。境卫生管理工作【。
: : , : 乡(镇)人民】政府、社区服务【管理机构、》居(村)民委员会应!当在城市市容和【环境卫生行政—主管部门的》监督、指导下—做,好本辖区内的—城市市?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!作
第四《条 ?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当把城《市市容和环境—。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!济和:社,会发展?计划根据城市—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!。发展需要保障资金投!入
【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结合本地《实际制定积极—的产业政策》和,措,施鼓励、支持单【位和个人承》办城市市《容和环境卫》生服务企业逐步【推进城市市容—和环境?卫,生,服务社会化、市【场化
【 第五条 各!级人民政府应当【采,取措施?保障环卫《工人:的劳:动安全改善工作条】件,提高劳动技》能,、生活待《遇依照规定落实养老!、医疗、工伤意【外等保险
【 每【。年1:0月:26日为本市—“环卫工《人节”?
,第,二章 城市市容】管,理
》 , 第六—条 市人民政【府应:当结合本《市实际?采取:。多,种形式吸纳》市民:和社会各《界,的意见?制定高于国家—和省的城市容貌标准!
— 制定》的,城市容貌《标准应当向社会【。公布
】 : 第七条 城市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!。主管:部门应当根据—城市容貌标》。准制定城《市大:型户外广告门头【。、招:牌、标?识等非?广告户外设施—。以及景观灯光的【设置规范并向社【会公布
》 , 设置】大型户外广告的单】。位应当?向城市市容和环境】卫生行?政主管部门》提交书面申》请和设置方案城【市市容和环境—卫生行政主管部【门,接到申请之日起1】0内应当《对设置?方案进行审》查作出?书面决定不予同意的!应当说明《理由
— 《 城市市容和环【境卫:生行政主《管部门?应当对大《型户外广告非—广告:的户外设施以及景】。观灯光设置情况【。进行检查
》 — 第八《条 城市新建、改!建项目的供水、供】气、供热、供电【、通信、《有线:。电视等管线》应当采用埋地敷【设的方式
》 城!市原有的各类管线】尚未埋?地敷设的有关单位】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!民,政府制定的计划【埋地敷设不能埋【地敷:设的应当进行清理、!维护保持整洁—、,有序
— 》第九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《批准临时占用道【路和:其他公共场地—,必须保证行人【通行需要批准前应当!派员现场踏勘划【定占用范围书—面,。明确占?用时间、清退—期限以及环境—卫生要求
》 : 》 占用时间、范围、!。清退期限以及—环境卫生要》求应当在《。现场公示
【 : 第十条【 禁:止以下行为
! (一【)不按要求》及时修复、拆除残缺!、脱落?、存在?安全:隐患的户外广告【。、设施;《
【 (二)在树木】、护栏、路牌等设施!上晾晒衣物》;
: : : (三)擅】自涂写、张》贴广告
《第,三,。章 ?城市环境卫生管【理,
!。第十一条《 城市?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!。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实!际划分环《境卫生责任区、明确!责任人并且与责任人!。签订:环境卫生责任书【。环境卫?生责任区、责任人】以及联系电》话应当挂牌明示【
】。。。 城:市市:容和环境卫生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督促】责任人落实环—境卫:生,责任定期组织考【评兑现奖励和落【实惩:处,
, 《 : :第十二条 环—境卫生作业》单位接受委托从【事环境卫生作业实行!有偿服务
》 — 按?照,规定收取的环境卫生!费,应当专户储》存,专项:用于环境卫生—事业
? 》 第十三条【。 按照规划设置的】城市车辆清洗站点】应当:符合以下环》。境卫生?要求
— : : (:一)有符合规定的】。硬化清洗场》地;
》 , 》(二)有泥沙过滤排!水设:。。施
》 《 城市规划行政管理!。部门设置城市车辆】清洗站点的规划【应,当,向社会公布
】 , ? 城市车辆—清洗站点《开,业10日前》应当向?。。所在地城《市市容和《环境:卫生:行政主?。管部门?书面报告落实环境卫!生要求的情》况城市市容和环境卫!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!报告后5日内应【当进行检查不符【合,要求的督促》整改整改达不—到要求的不》得进行经《营活动
第十四条 !施工:单位在开工10【日前应?当,与城市市容》和环境卫《。生行政主管部门签】订,环境卫生责》任书
《。 【施工单位应》当遵守下列规定
】 】(一)用实》体性材料围场作业】;
?。 (】二)硬化进出—场地路面;
! : , , ,(三)?混凝:土,搅拌、运输车辆密】闭完好;
— , 《 (四)设置【车辆清?。洗设:施;
— (五【)及时?清除:施工:期间产?生,的废料;
! , : (六)按照规定排!放施工?用水;
! (七)竣工】场,地干净?。、平整
》 【第,。十五条 《产生建?筑垃圾的单位应【当遵守下列规—定
! (一)承担处【置责任交纳建筑【垃圾处置费用;
! ? (二)【不随意堆放》、倾倒建筑垃圾【;
? , 》 (三)交由经【核准从事建筑—垃圾运输《的单位承运;—。
, (!四)按照核准的时间!、路线将《建筑垃圾运到指定地!点
: 核!定的建筑《垃圾处置费标准【、核准从《事建:筑垃圾运输》的单位城市市容和环!境卫:生行: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公布》
— : 第十六条》 产生?。建筑垃圾的单位应】当向城市《市容和?环境卫生行》政主管部门》提出处置建筑垃【圾的申请城》市市容和环境—卫生行政《主,管,。部门接到申请之日】起5日内《应当作?出书:面决定颁发核—准文件
— 第十】七条: ,运输生活垃圾、粉煤!、煤灰、矿》。渣、砂石、散装【水,泥和易产生外泄、】。扬,尘等散装物料的车辆!应,当,采用密闭、加—盖,等,措施
《。 ? 第十—八条: 城市生活垃圾实】行,袋装
建筑垃圾不得!。混入生?活垃圾并且应当按照!规定的?方式、时间、地点】。投放;?无力清运的可以委托!环境卫生作业—单位代为处置—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】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督促环境卫生作业单!位按照?规定时间及时清运】
《 城市新建!居民住宅《楼不得修《建垃圾专《。。用道现有《居民住宅楼的垃【圾专:用道必须限期封闭限!期,封闭:。的时间由县级—以上人民《。政府确定并且公布不!按照规定《期限封闭的由—城市市容和环境卫】生行政主管部门【强行封闭
!。 第十九条】。 禁止在设》有禁止吸《烟标志的公》共场所?吸烟:
《 第二【十条 逐步》实,行城:市生活?垃圾分类投放—、收集、《。运输、?处置以及《综合利用
第—四章 城》市,环,境卫生设施管—理
》。 第—二十一条 城市【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!主管部门《应当根据城市—建设发展和社会需要!设置、更新环—境卫生设施
! 《 城市建设项—目的规划《定点、设计》方案审查、》竣工验收涉及环境】卫生设?。施设置的《有关部门《应当通知城市市【容和环境卫生行政】主管部?。门参加
《 《 《第二十?二条 ?城,市新区?建设、旧城改造必须!按照城市市容环【境卫生?标准和专业规划配套!设置环境《卫生设施并且与主】体工程同时》设计:。。、施工、验》收和投入使》用
? 火车!。。站、汽车《站、航空港以及【其他公共服》务、:经营场所应》当按照要求设—置环境卫生设—施
! 环境卫生设施【应当定期清洗—保持整洁
— ? 《第二十三条 鼓励单!位和个?人承办建筑》垃圾消纳《场城市市容》和环境卫生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!。以支持、帮》助,。
【 单位和个人承】办建筑垃《圾消纳场《应,当依照?。。法律、?行政法规《规定的条件、程序
! 》 第二十四【条 公共厕所的管理!应当符合下列规定】
?。 《 :(一)设施完好【、,卫生:整洁;
【。 (—二)有专人负责管理!。;
【 ?(,三)定期喷洒药物;!
!(四)无蛆、—无蝇、无外》溢、无臭《味;
【 , : (五)收费厕【所明示?收费标准
— 》 第二十五条 禁!。。止侵占、损坏和【擅自移动、拆除环】境卫生设施》
【 :因建设需要拆除环】境卫生设施》的云岩?、南明?、观山湖区内由市】人民政府城》。市市容和《环境卫生行政主【管,部门批?准;:其他区、县(—市):内由所在《。地县级人民政府城市!市容:和环境卫《生,行政:主管部门批准城市】市容和环境卫生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】申,请之日起1》0日:内应当作出决—。定不予批准的应当】书,面告知申《。请,人并:且说明?理由
》 : 拆除单【位应当向城市市容和!环境卫生行政—主管部门提交—申请和以《下材料
》。 《 (一)建设项!目的规划、用—地批准文件;—
!(二)环境卫生设】施的还建、补—偿,方案;
》。。 (】三)修建过》渡性:环境:卫生:设施的?措施
《 第二!。十六条 经批准拆】除,环境卫生设》。。施应当按《照城市环境卫生【标准先建《后拆确需《先拆后建《的拆除单位》应当修?建,过渡性环境卫生【设施并且按照—修建评估价专—户储存修复资—。。。金由城市市》容和环?境卫生行《政,主,管部门监督》。限期修复环境卫生设!施
《 城【市市:容,和环境卫生》行政主管部》门,对修:复的环?境卫生设施验—收合格后应当—在5日内《解,除,该项资金监管—逾,期不恢复《的由城市市容—和环境卫生行—政主管部门使用【修复资金代为—修复
第五》章 法律责—任
? ? 第二十七】条 在设《有禁烟标志》的公共场所吸—烟的由?城市市容和环境卫】生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《立即改正;拒不【。改正的处10—元,以上50《元以下罚款
】 —第二十八条》 有下?列行为?之一的由城市市容和!环境卫生《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!人处以1《0元以上10—0元以?下罚款;对单位【处以10《0以上1000元】以下:罚款
? 】(,一)生活垃圾不装入!袋内的;
【 —。(二)生活垃—圾不按照规》。定地点集中堆放【的,。;
? , (三)!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!。圾的
】。 , :第二:十九条 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!市容和环境卫生行】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!。;拒不改正的处以1!00元?以上500》元以下?罚款
— , ? ,(一)在树》木、:护栏、路牌等—设,施上晾晒衣》物的;
! (二)公【共厕:所,、环境?卫生设施的》管理不符合》规定的?;
— 《(三)不按照要【求修复、拆除—残缺、脱落、存在】安,全,隐患的户外》广告、设《。施的
运输产生外泄!、扬尘等散装物【。料的车辆未采—用密:闭、加盖《措施的?由城市市《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!。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!2000《元以上2万元—以下罚?款;拒不改正的【车辆不得《上道:路行驶
《。 《 第》三十条? 擅自?涂写、张贴广告【的由: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!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立即清除处以2【00元以上100】0元以下罚款
! : 第》。三十:一条 有下列—行为之一《的由城市《市容:和环境卫生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限期清理、拆除【或者予以取缔并可】处以100》0元以上5》000?元以:下罚款
【 ? (一)未经批准!设置城?市大型户外广告的】;
— (》。二)城市《大型户外广告—非广告?的户外?设施不?符合:规范的;
》 — (三)城—市供水、供气、供热!、供电、通信、【有线电视《等管线?不按规定《埋地敷设的;—
: (四!)设置车辆清洗点不!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要!求,经要求拒不改—正的;
【 (五【)施工单位不遵守】环境卫?。生规:定经督促《拒不改正的;
【 《。 (》六)未取得建筑垃圾!。核准文件处置建筑】。。垃,圾的;
】 : :(,七):火车站、汽》车站、航空港以【及其他公共服务、】经营场所不按照要】求设置?环境卫生设施—的
— ? 第三十二条 产生!建筑垃圾的单—位不按核《准的时?间、路线将建筑【垃圾运到指定地点】的由城市市》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!管部门?。责,令限期改正处以2】0,00元以上1万元】以下:罚款;随《意倾倒?、抛撒、堆》放建筑垃圾的—责令:限期改正处以50】。00元以上5—万元以下罚款
! 》 第三十《三条:。 侵占、《损坏:或者擅自移动、拆】除环境卫生设施【的,。由,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!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恢复原—状,不,能恢复原《状,的应当补建》或者:按,照市:场,评估价格赔偿—可以处市场》评估价3《倍以上5《倍以下罚款
【。 ? 第》三十四条 直接负责!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!的主管人员》和直接责任人员有】下列:情形之一的由—有关部门《依法给予行》政,处,分
? —。 (一)不按照【规定进?行现场指导、监督的!;
【 (《二)发现《设置不符合城市容】貌标准不督促改【正的;
《 《 (三)【不履:行备案?监督职责的》;
》。 (四【),违法作出行政许【可决定的;
【 》 , (五)不在规定时!。限内依法作出决【定的;
】 《(六)不公布应当公!布事项的;
— 《。 (七)【不按照规定》。时限解除环境卫生】设施:修复资金《监管的
第六—章 : 附 则》
》 第三十【五条 本《办法所称《的建筑垃圾是指【
— (一)建设、!施,工单位新建、改建、!扩建以及《拆除建?。筑物、构筑物—、管网等产生的弃土!、弃料以及》其他废弃物;—
? (二】。)居民装修房—。屋等施工产生的弃】土,。、弃料以《及其他废弃物
! —第三十?六条 本办法—自20?06年1月》1,日起施行1991】年,10:月24日贵阳市【第八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《务委:员,会第二十六次会议】通过1?。9,9,。2,年1月15日—贵州省第七》届人: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第二十》三次会议批准—的贵阳市市容—环境卫生管》理办法同时废止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