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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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.6 !防灾:用电与疏《散照明
—
28【.6.1 —消防用电《设,备应按一级负—荷供电并应在—末级配电《箱处设?置自动切换装置【当发生火灾而切断生!产、生活用电时消】防设:备应能保《证正常工《作
《
28.—6.2 地下线路!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!时间不?。应小于6《0min
—。
《28:.,6,.3 防》灾用电设《。。备的配电设备应【有明显标志
】
2《8.6.4 照明!器标明的高温部【位,靠近可?燃物时应采取—隔热、散热等防灾保!护措:施可燃物品库房不应!设置卤钨灯等高【温照明器
【
28》.6.5 》 下列部《位应:设置应急疏散—照明
?
:。
1】 车站《站,厅,、站台、自动—扶梯、自动人行道及!楼梯;
】
》2 车站》附属用房内走道等疏!散通道;
!
3— 区间隧道;
】
,
《。 4》 车辆基地内【的单体建筑》物及控制中心—大楼的?疏散楼梯《间、疏散通道、【消防电梯间》(含前室)
!
:28.6.6 下!列部位应设置疏【散指示标志
—
!1 车站站厅、】。站台、自动扶梯、】。自动人行道及楼梯】口;
《
:
2【。 , 车站附《属,用房内?走道等?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!。;
】 3《。 区间《隧道;
—
4 ! 车辆基地内的【单体建筑物》及控制中心大—楼的疏散《楼梯间、疏散—通道及安全出—口
:
《。。
28.6.7 】 为防灾设》备,、应急照明和疏散】指示灯供电采用的】电缆或电线应符合】本规:范第15.4.1条!的规定
【
28.6.【8 疏散指—示标志的《设,置应:。符合下列《要求
》
1】 疏散《通道拐弯《处、交叉口、—沿通:道长:向每隔不大于10】m处:应设:置灯光疏《散指示标《志指示标志距地【面应小于1m—;
》
—。2 ?疏散:门、安全出口应设】置,灯,光,。疏,。散指示标志并—宜设置在门洞正上】方;:
?
《 3《 车站《公共:。区的站?。台、站厅乘》客疏散路《线和疏散通道—等人:员密:集部位的地》面上以及疏散—楼梯台阶《侧立面应设蓄光疏】散指:示,标志:。并应保?持视觉连续
【